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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自考第61条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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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自考第61条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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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违规会被记录,影响学位申请,但对公务员无影响,而有的考研需要学位证,所以对考研稍有影响,你可以找不需要学位的考研院校即可。作弊被抓是非常多见的,如果被抓什么的就影响各种后期深造,那岂不是太多人要完蛋了。诚信档案对于小作弊不受重视,重大错误的才会被拒绝,作弊不用怕,怕的是屡次作弊不改的。所以,顶多是不能申请学位,其他不影响,作弊尽量不要被抓,抓到后不要再次作弊,这样就不算严重。没事,我每次去参加大自考,还没见过不被抓到作弊的的哪一场考试呢,可以说回回都见到有人作弊被抓。

自己看看自考办制度第二章 违规行动的断定与处置第五条 考生不恪守考场纪律,不遵守考试作业人员的安排与需求,有下列行动之一的,应当断定为考试违纪:(一)带着规矩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许未放在指定方位的;(二)未在规矩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端信号宣告前答题或许考试完毕信号宣告后持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进程中旁窥、窃窃私语、互打暗号或许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许教诲考试安排制止的范围内,喧闹、吸烟或许实施其他影响考场次序的行动的;(六)未经考试作业人员同意在考试进程中私行脱离考场的; (湖南自考网收拾)(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矩以外的笔或许纸答题或许在试卷规矩以外的当地书写名字、考号或许以其他方法在答卷上符号信息的;(九)其他违背考场规矩但没有构成作弊的行动。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平准则,以不正当手法获得或许企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果,有下列行动之一的,应当断定为考试作弊:(一)带着与考试内容关联的文字资料或许存储有与考试内容关联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许帮忙别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许与考试内容关联的资料的;(三)争夺、盗取别人试卷、答卷或许逼迫别人为自己抄袭供给方便的;(四)在考试进程中运用通讯设备的;(五)由别人冒名替代参加考试的;(六)成心毁掉试卷、答卷或许考试资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自己身份不符的名字、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许交流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作弊行动。第七条 教诲考试安排、考试作业人员在考试进程中或许在考试完毕后发现下列行动之一的,应当断定关联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动:(一)经过假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资料获得考试资历和考试成果的;(二)评卷进程中被发现同一门类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相同的;(三)考场纪律紊乱、考试次序失控,呈现大面积考试作弊表象的;(四)考试作业人员帮忙实施作弊行动,过后查实的;(五)其他应断定为作弊的行动。 (湖南自考网收拾)第八条 考生及其别人员应当盲目保护考试作业场所的次序,遵守考试作业人员的办理,不得有下列打乱考场及考试作业场所次序的 行动:(一)成心打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作业场所次序;(二)回绝、阻碍考试作业人员实行办理职责;(三)要挟、凌辱、诋毁、诬害考试作业人员或其他考生;(四)其他打乱考试办理次序的行动。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动之一的,吊销该门类的考试成果。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动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果无效;参加高等教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一起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许推迟结业时刻一至三年的处置,停考时刻考试成果无效。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动之一的,应当中止其持续参加本门类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果无效;考生及其别人员的行动违背《治安办理处分法令》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置;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动获得的考试成果并由此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历资质证书或许入学资历的,由证书公布机关宣告证书无效,责令回收证书或许予以没收;现已被选取或许入学的,由选取校园吊销选取资历或许其学籍。第十二条 替代别人或由别人替代参加国家教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地址校园按有关规矩严肃处置,直至开除学籍;其别人员,由教诲考试安排主张其地址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诲考试安排依照作弊行动记载并向有关单位揭露其自己基本信息。第十三条 考试作业人员应当仔细实行作业职责,在考试办理、安排及评卷等作业进程中,有下列行动之一的,应当中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诲考试作业,并由教诲考试安排或许主张其地址单位视情节轻重别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一)应逃避考试作业却隐秘不报的;(二)私行改变考试时刻、地址或许考试安排的;(三)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四)私行将试题、答卷或许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许传递给别人的;(五)在评卷、统分中严峻渎职,形成显着的错评、漏评或许积分差错的;(六)在评卷中私行更改评分细则或许不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卷的;(七)因未仔细实行职责,形成所担任考场呈现相同卷的;(八)私行走漏评卷、统分等应予保密的状况的;(九)其他违背监考、评卷等办理规矩的行动。第十四条 考试作业人员有下列作弊行动之一的,应当中止其参加国家教诲考试作业,由教诲考试安排或许其地址单位视情节轻重别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作业岗位;情节严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一)为不具备参加国家教诲考试条件的人员供给假证明、证件、档案,使其获得考试资历或许考试作业人员资历的;(二)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按期参加考试的或许使考试作业遭受重大丢失的;(三)使用监考或许从事考试作业之便,为考生作弊供给条件的;(四)假造、变造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的;(五)在场外安排答卷、为考生供给答案的;(六)指派、怂恿或许伙同别人作弊的;(七)掉包、涂抹考生答卷、考试成果或许考场原始记载资料的;(八)私行更改或许假造、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九)使用考试作业便当,索贿、纳贿、以权徇私的;(十)诬害、冲击报复考生的。第十五条 因教诲考试安排办理紊乱、考试作业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考点或许考场纪律紊乱,作弊表象严峻;或许同一考点同一时刻的考试有五分之一(含五分之一)以上考场存在相同卷的,由教诲行政部门吊销该考点当年及下一年度承办国家教诲考试的资历;高等教诲自学考试考区内一个或许一个以上专业考试纪律紊乱,作弊表象严峻,由高等教诲自学考试办理安排给予该考区正告或许停考该考区相应专业一至三年的处置。对呈现大规模作弊状况的考场、考点的关联职责人、担任人及所属考区的担任人,有关部门应当别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第十六条 违背保密规矩,形成国家教诲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阅(包含副题及其答案及评分参阅,下同)丢掉、泄密,或许使考生答卷在保密期限内发作重大事故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别离给予职责人和有关担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偷盗、损毁、传达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阅、考生答卷、考试成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第十七条 在职人员及其别人员有下列行动之一的,由教诲考试安排主张其地址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许由有关部门处置;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一)指派、怂恿、授意考试作业人员放松考试纪律,致使考场次序紊乱、作弊严峻的;(二)替代别人或许由别人替代参加国家教诲考试的;(三)参加或许安排别人进行考试作弊的;(四)使用职权,庇护、掩盖作弊行动或许钳制别人作弊的;(五)以冲击、报复、诬害、要挟等手法侵略考试作业人员、考生人身权利的;(六)向考试作业人员受贿的;(七)成心损坏考试设备的;(八)打乱、波折考场、评卷点及有关考试作业场所次序后果严峻的。第三章 违规行动断定与处置程序 (湖南自考网收拾)第十八条 考试作业人员在考试进程中发现考生实施本方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动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照实记载;对考生用于作弊的资料、东西等,应予暂扣。考生违规记载作为断定考生违规现实的根据,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监考员或许考场巡视员、督考员签字承认。考试作业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奉告违规记载的内容,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第十九条 教诲考试安排发现本方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列行动的,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作业人员进行现实查询,搜集、保管相应的根据资料,并在查询现实和根据的基础上,对所触及考生的违规行动进行断定。第二十条 考点汇总考生违规记载,汇总状况经考点主考签字断定后,报送上级教诲考试安排根据本方法的规矩进行处置。第二十一条 考生在一般和成人高等校园招生考试、高等教诲自学考试中,呈现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动的,由省级教诲考试安排或许地(市)级教诲考试安排做出处置决议,由地(市)级教诲考试安排做出的处置决议应报省级教诲考试安排存案;呈现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动的,由地(市)级教诲考试安排签署定见,报省级教诲考试安排处置,省级教诲考试安排也能够需求地(市)级教诲考试安排报送资料及根据,直接进行处置;呈现本方法第八条所列打乱考试次序行动的,由地(市)级教诲考试安排签署定见,报省级教诲考试安排依照前款规矩处置,对考生及其别人员违背治安办理法令法规的行动,由当地公安部门处置;评卷进程中发现考生有本方法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动的,由省级教诲考试安排做出处置决议,并告诉地(市)级教诲考试安排。参加其他国家教诲考试考生违规行动的处置由承办有关国家教诲考试的考试安排参照前款规矩详细断定。 (湖南自考网收拾)第二十二条 教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考点、考场呈现大面积作弊状况或许需要对教诲考试安排实施监督的状况下,应当直接介入查询和处置。发作第十四、十五、十六条所列案子,情节严峻的,由省级教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处置,并及时陈说国务院教诲行政部门;必要时,国务院教诲行政部门参加或许直接进行处置。第二十三条 考试作业人员在考场、考点及评卷进程中有违背本方法的行动的,考点主考、评卷点担任人应当暂停其作业,并报相应的教诲考试安排处置。第二十四条 在其他与考试关联的场所违背有关规矩的考生,由地(市)级教诲考试安排或许省级教诲考试安排做出处置决议;地(市)级教诲考试安排做出的处置决议应报省级教诲考试安排存案。在其他与考试关联的场所违背有关规矩的考试作业人员,由地址单位根据地(市)级教诲考试安排或许省级教诲考试安排提出的处置定见,进行处置,处置结果应当向提出处置的教诲考试安排通报。第二十五条 教诲考试安排在对考试违规的自己或许单位做出处置决议前,应当复核违规现实和关联根据,奉告被处置人或许单位做出处置决议的理由和根据;被处置人或许单位对所断定的违规现实断定存在贰言的,应当给予其陈说和申辩的时机。被处置人遭到停考处置的,能够需求举办听证。第二十六条 教诲考试安排做出处置决议应制造考试违规处置决议书,载明被处置人的名字或许单位名称、处置现实根据和法令根据、处置决议的内容、救助方法以及做出处置决议的安排名称和做出处置决议的时刻。考试违规处置决议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处置人。第二十七条 考生或许考试作业人员对教诲考试安排做出的违规处置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处置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其上一级教诲考试安排提出复核请求;对省级教诲考试安排或许承办国家教诲考试的安排做出的处置决议不服的,也能够向省级教诲行政部门或许授权承当国家教诲考试的主管部门提出复核请求。第二十八条 受理复核请求的教诲考试安排、教诲行政部门应对处置决议所断定的违规现实和适用的根据等进行检查,并在受理后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矩作出复核决议:(一)处置决议断定现实清楚、根据确凿,适用根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恰当的,决议保持;(二)处置决议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决议吊销或许改变:1.违规现实断定不清、根据不足的;2.适用根据过错的;3.违背本方法规矩的处置程序的。做出决议的教诲考试安排对因过错的处置决议给考生形成的丢失,应当予以弥补。第二十九条 请求人对复核决议或许处置决议不服的,能够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矩,请求行政复议或许行政诉讼。第三十条 教诲考试安排应当树立考生诚信档案,记载、保留在国家教诲考试中作弊考生的关联信息。教诲考试安排应当承受社会有关方面对考生诚信档案的查询,并及时向招生安排供给关联信息。第三十一条 省级教诲考试安排应当及时汇总本区域违背规矩的考生及考试作业人员的处置状况,并向国家教诲考试安排陈说。

关于违规处理我只能告诉你的重点,具体怎么处理你的情况,由于比较特殊,还得咨询下省考试院的老师第一章自考处罚规定 一、在什么情况下所答题目作零分处理? 应考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答题目作零分处理: 1、在开考前信号发出或终了信号发出后答题的; 2、在试卷上非要求说明而自行另加附页或另贴纸答题的。 二、在什么情况下取消考试成绩? 应考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堂考试课程成绩: 1、在答卷上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作其他不是答案的任何标记的; 2、携带规定动作以外的文具、工具书等进入考室且不按规定统一放置的; 3、用规定的蓝、黑两色钢笔和圆珠笔以外的笔(墨)答卷或修改涂抹答案的; 4、有意在考场内交谈、喧哗,不听监考人员劝阻的; 5、在考室内吸烟不听劝阻的; 6、不按考务细则规定填写姓名、考号和座位号或书写太乱无法辨认的。 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为了让大家及时了解此次国家下决心严整考风考绩,考试大自考站特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全文登录如下: 教育部日前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办法提高了可操作性,加大了处理力度,将考生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具体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14 种,将监考等考试工作人员可能发生的违规行具体为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10种。处理办法规定,考生违纪取消其该科成绩;考生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的各科成绩无 效,自考考生作弊视情节轻重可同时停考或延迟毕业1-3年。《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统一了各项国家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理办法,成为新形势下从严治考、 依法治考的有效依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 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教育考试机构承办,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 第三条 对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公开公平、合法适当。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或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施,依据本办法,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一般的只取消当次的考试成绩,带手机很有可能会记入诚信档案的。

自考违规代码61怎么处罚

第一种:违纪, 取消当科成绩;第二种:作弊与扰乱考场秩序,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第三种:严重作弊, 停考一至三年。《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违纪行为包括: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肯定会啊,因为如果你已经违规了50,这次考试你就不能参加,以下三年来你都不能参加考试了。

自考作弊一般会记入考生自考档案,对将来的学士学位有影响。毕业后对考公务员等影响不大,无法取得学士学位将对有学位要求的研究生岗位造成影响。

自考考试违纪了怎么处理?无论是考试工作人员还是自考生,违反纪律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就自考生而言,违纪舞弊者轻则取消成绩,重则推迟毕业、取消考试资格,直到交公安、司法部门绳之以法,并且处罚情况均载入自考生本人考籍档案。广大自考生务必明确学习目的,端正思想,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自考考试需要注意些什么?一、去考场前——检查携带物品1、证件是否备齐。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定要记得携带相关证件(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等),同时注意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可点击这里查看,了解考试要求。2、是否需要携带作答文具。对于自考生,需要注意考试院规定中,是否有规定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科目和范围。除此之外,手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也是大多数考场的禁忌。二、事先探查路线,按要求提前进入考场为避免临时找不到考场,导致迟到,在考试之前,考生就应该核对准考证/通知单上面的考点信息,最好提前踩点,确认时间和路线。由于考场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最好提前进入考场,以便于时间方面的安排,调整状态,平稳心情面对考试。三、拿到试卷后,先仔细检查有人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试卷印刷缺失了最后一页,但却没有发现,导致成绩不理想。所以各位考生在拿到试卷后一定要记得仔细检查,看一下试卷印刷是否清晰,是否有错漏,试卷或答题卡的分发是否有错误,在确认无误之后,再进行答题等操作。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监考人员,避免考试过程中才发现问题,浪费自己的时间,造成不良后果。四、注意做题时间的分配绝大多数人都无法做到,考试中所有题目都会做,所以,学会管理自己的答题时间,适度放弃难题,也是一种考试智慧。考生们千万不要钻牛角尖,死扣一道题不放手。在答题时注意合理分配各个部分的答题时间,先把自己有把握、分值高的题目认真完成,确保后续还有完成全套试卷答题及检查的时间。五、注意技巧,细心审题考生最好不要按惯性思维答题,在答题下笔之前,先把答案梳理成一个个清晰的论点,回忆老师所讲的答题技巧,尽可能多地写到得分点上,这样往往能获得更多分数。此外,交卷前可仔细审查自己的答题卡,是否有填错的地方,字迹书写是否工整清晰,千万不要冤枉丢了分数。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违纪怎么处罚

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第五条、第六条等有关规定,将自学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考生违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分为五类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一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一年: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其他作弊行为。

三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两年: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4、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卷答案雷同的。

5.其他应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四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三年:

1、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3、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4.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5.其他作弊行为。

五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备注: 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其他违规行为(如18号令第七、八条列举的行为)的,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参加自考违规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是依据当次报考时考生填写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进行邮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填写的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错误原因,未能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所以考生报名参加自考,应诚信应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违规怎么处罚

梅州自考违纪怎么处罚?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在考试中有夹带、旁窥、抄袭、交头接耳、传递纸条、换卷传抄、冒名顶替等违纪舞弊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当科成绩、取消当次考试成绩、推迟1--3年毕业、通报批评等处理。对于无理取闹、破坏公物、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员人身安全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自考报名条件:1、凡是中国合法的公民,不限制性别、年龄、民族还有现在的所持有的学历,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到时可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了。2、报考自考本科的考生,报名自考时,需要携带好自己的专科的学历证书还有自己的身份证去自考的报名点去报名。因为有的本科专业与自己的专科专业不同,这个时候需要参加相关专业考试的课程。3、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的就是,想要报名自考本科要持有被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4、有一些已经停考的专业,只有现在在籍的考生才可以报考,报考的具体事项要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报考。5、最后在领取自考本科毕业证的时候,是必须要上交自己的专科毕业证原件的,不然,学校是不会给你办理本科毕业证的。另外一点就是,学校在读的专科生也是可以报考自考本科的,同样,在领取本科毕业证的时候需要持有专科毕业证。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作弊会被取消本次自考成绩,严重的还会实行停考。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方法》文件可知,自考作弊将会延长1到3年毕业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考试期间,对于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作弊违反国家法律,使国家考试制度形同虚设,破坏了考试规则和考试公平,破坏了考试宗旨和原则,是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大家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否则自己的所有努力,功亏一篑。

新《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具体法律条文为: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其中一条写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弊手段中常见的替考行为,长期以来处罚较轻。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由他人代替本人参加考试或者组织人员替人参加考试的,以往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考生当次考试科目成绩无效,已被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已取得合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予以注销。此外,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年至3年的处理。随着新《刑法》的实施,同样的情况,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则面临“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即替考中的替考人和被替考人均构成犯罪,都要受到刑罚。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也会遭受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民事活动领域中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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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违规处理告知书61条

各区招考办,各考生:2022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2022年10月22日至23日进行。为确保广州市本期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时间(一)新生预报名时间:2022年8月27日10:00至30日12:00。(二)在线正式报名时间:2022年8月27日10:00至30日17:00。(三)考生报考时间:2022年9月1日14:00至5日17:00。缴费时间:2022年9月2日10:00至5日17:00。二、报名条件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2)。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市招考办或各区招考办(见附件3),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一)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确认相片后将无法修改。2.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有两种方式:小程序正式报名、现场正式报名。建议考生通过第一种“小程序正式报名”方式报名(小程序报名成功后,无须再到现场报名点确认);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通过第二种“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1)小程序正式报名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4)。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的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本人准考证号,报考时须使用该准考证号才能报考。请考生按指引拍摄清晰的正面人像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4、5)。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将用于毕业证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的,可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提醒:1.相片识别不通过时可以点击人脸识别结果查看不通过原因并重新尝试,当尝试三次仍不通过后可以选择人工审核方式提交(需补充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相片),等待人工审核。2.相片人脸识别通过后,将进行人工审核,若人工审核不通过的,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入口】通道,点击“预报名修改”登录系统后查询不通过原因,根据原因再次提交符合条件的相片后等待审核;也可于8月31日前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现场正式报名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考现场正式报名点(见附件6)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和现场摄像(为确保相片质量建议穿深色上装)。根据《关于考试服务费、电子相片采集费收费主体等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05〕425号),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二)考生报考1.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有需要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注:需找回准考证号或密码的旧考生,可通过已绑定的有效手机号码,从系统的【考生入口】通道-“找回准考证号”或“找回密码”找回。2.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3.部分准考证信息里无照片的旧生,请准备电子版照片(168*192,蓝底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卡片式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请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办公时间到我办三楼对外办公大厅自考科窗口办理。注:相片审核需要时间,可能会影响本期报考。4.社会残疾考生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可在报考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考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3),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广东省居住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2年10月(22日至25日)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7),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0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0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招考部门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广州招考网、广州招考(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2年12月上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向参加考试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区招考办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附件3)。附件:1、2022年广东自考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2、2022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3、2022年10月自考广州市各区咨询电话一览表4、2022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5、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6、广州市自学考试现场正式报名点一览表(面向使用小程序有困难的考生)7、广东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参加自考违规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是依据当次报考时考生填写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进行邮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填写的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错误原因,未能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所以考生报名参加自考,应诚信应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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