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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转移省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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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转移省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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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转移省份申请表

自考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到主考院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市自考办经审核无误后,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至考生考籍转入地,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籍不得转出。 三、本市范围内转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对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申请免考手续即可。 四、已经取得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本市主考院校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市自考办和院校自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经市自考办批准,考籍档案不准转出。 什么是转考 转考,不是转专业,也不是转考试地点,而是转考籍。考籍,是每一个自考生新生注册时就存在的一串号码,也就是准考证号。这个准考证号就像是身份证号,伴随着自考生的入学至毕业。考籍包含的信息有:考生姓名、专业、主考院校、考区、考试成绩等等。新生报名注册时,在哪个省份、哪个城市、哪个区报名注册的自考,考籍就归属在哪里,就像我们的户籍管理系统。 例如:A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报名注册的自考,他的考籍就归属在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所有的自考业务都必须在这个自考办办理。A如果想将考籍从武汉市洪山区转至江岸区,就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武汉市转至孝感市,也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湖北省武汉市转至四川省成都市,就是跨省转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作为形式最灵活的一种学历提升方式,不限年龄、名族、既有的教育程度,同时也不限制户籍不限制户籍就意味着可以跨省报名,很多同学在外地报自考,后来由于回户籍地工作等原因,需要把自己的自考成绩转回去。或者想要到另外一个省份参加自考,想把已有效的自考成绩转到该省份去。这种需要把已合格的成绩转到另外一个省份的情况,都叫做“省际转考”! 云南自考跨省转出办理流程 1.凡云南省在籍考生要求转往外省(市、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转考手续。 2.考生本人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进行申请,具体操作可在首页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也可在云南政务服务网()“省教育厅→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跨省转移课程的确认→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模块进行申请。 办理转考的考生,需要在登陆后完成身份认证。 考生需要注意,下载《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申请表》后需由考生本人确认无误,打印出来手写签字再扫描或拍照上传。 3.转出办理成功后,不再单独通知,考生应在审核通过以后自行到转入地自考管理部门办理转入确认,因各转入省办理时限及要求不同,请及时关注联系所转入省省级自考管理部门。 4.考生办理转考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转移省份申请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有的考生在报名广东自考后由于个人工作原因要更换广东自考考试地点,要转出到外省,那么广东自考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下面就跟着广东自考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广东自考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1)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寄出。其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通知);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通知)。 (2)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3)考生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须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按转入省有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 (5)考籍档案转出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不可以随时跨省考试,但是可以办理转考手续,把自考转过去,以后全部都在一个地方固定考试,省内转考的手续各省不尽相同,一般是向所在地(市)自考办提出审请,经省级自考办批准或备案,准销旧准考证、换发新证,然后到转入地(市)继续应考。

自考转考可分为两种情况:

1、地点在本省内变动

考生在网络上进行申请即可,无需到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1)考生直接在转入地作为新生报考,取得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考后半年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网网站→自学考试→网上转考,办理转考申请。

(2)考生网上转考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转考审核结果,通过完所有自考考试科目之后,在毕业申请时,将此单上交自考办即可。

(3)网上转考时间:上半年2月1日—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11月25日(具体以各省当年的公布的时间为准)。

2、地点转移到外省

如果你是去到另外一个省份,则一定需要申请转考,把自己已考科目的成绩及考籍转到接下来要在那考试的省。

具体的自考转出省份流程如下:(下文中“转出省市”代表原来生活的省市,“转入省市”代表变动后生活的省市)。

1、取得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省市进行自考报名,取得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2、办理转出手续:你需要带着转出省市和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到转出省市所在区、县(市)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办理转出手续过程中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届时自考办会给你一份《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

3、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地作为新生报考取得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后办理,随带准考证、外省自考办介绍信和成绩证明办理转入手续。

自考转移省份申请流程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自考怎么办理转考?自考转考怎么办理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自考怎么办理转考?自考转考怎么办理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自考怎么办理转考?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各学历层次的要求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教育同学历层次的水平相一致。自考怎么办理转考?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如有更多关于学历提升方面的疑问,可在线咨询。自考可以跨省考试吗自考可以跨省考报考。考生需要办理省际转考手续。考生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课程合格证》等有关证明,到所在市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考生应该注意的是:转考时,各级考办要严格考生的转考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没有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予合并在籍成绩。跨省自考一定要办好转考手续,不然很有可能导致考试无效或者无法参加考试,考生千万注意。大自考跨省报名流程:因为自考的成绩有效期时间较长,有8年,这8年期间有考生因为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到别的省市的,那就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考手续。跨省转考,应持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向设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原省级自考办将考籍档案转出、注销原准考证,然后到转入的省级自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领取新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继续考相同专业的考生,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全部有效;转入省没有开设原考专业或本人需要改报其他专业者,按改报专业办理有关手续,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按改报专业的规定执行。需要转考的考生,在你要转考的省市报名点报名,取得你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然后在你本地省市的自考办办公时间内,持原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和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考生在转入省市考办办公时间日,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考的程序是怎样的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由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受理,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出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二、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转考平台”。三、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四、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五、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扩展资料:转出要求一、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二、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三、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四、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五、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七、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参考资料:邓州市教育局-自考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考的程序是怎样的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由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受理,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出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二、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转考平台”。三、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四、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五、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扩展资料:转出要求一、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二、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三、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四、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五、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七、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参考资料:邓州市教育局-自考自考如何进行转考?自考转考的流程是什么?自考是可以进行转考的,考生如果对转考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转考的基本流程操作。自考转考也就是说将考籍档案一起转到该地区,一般分为省际间转考和省内转考,另外还有专业转考,专业转考也就是说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考办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自考转考要求和流程: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申请专业转考的考生们应该携带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然后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才可以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转移省份申请怎么写

各位同学,校外教学点:根据省考试院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上半年免除自考助学考试课程和变更考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处理流程(一)申请时间1 )省际调入)请于2022年3月15日至3月18日提交材料(填写附件三),无需在线申请。2 .免课及变更报考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自行登录考生平台申请,必要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 2016年以前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的考生,选择证书类型为“外省自考报考考证”类型提出免课申请。)二)申请材料提交完成网上申请并缴纳豁免检定费8元/课(川发改价) 2017 ) 467号)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材料。报考资格变更的考生无需支付费用(本次不现场受理纸质申请材料)1.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1)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应统一打包。如果有多种申请类型(免课/更改考生/更改专业/更改照片),必须分类整理并提交申请材料。 )2)个人电子资料和文件包采用“准考证号_姓名_22.1次免课/22.1次考生变更”的方式命名提交。2 .电子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方式(1)各校外辅助网站的考生须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所属辅助网站。 具体处理请联系所在辅助网站。 )2)校本部考生请于2022年3月18日18时前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注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申请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的,本次不予处理。二、免试规定和要求(一)免试是指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规定,考生通过考试的课程,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二)免考类型1 )自考在籍学生免考)指将某在籍准考证内的课程合格成绩转移到另一在籍准考证上。豁免成功后,原准考证号中将不再有该课程的合格成绩。2 .自考毕业生免试:指我省2005年6月30日后毕业的自考人课程免试。注意:自考免试和自考毕业生免试只限平台申请,无需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3 .免试非学历证书:指凭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有关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证书(附件五)免试。此外,证书应可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调查网( exam center/main.JSP )上查阅。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 )附件一; )2)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一); (3)非学历证书原件(4) 《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检验证明)5)非学历证书记载的基本信息与自学免考申请准考证号记载的考生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4 .其他学历证书豁免:凭国家批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结业(结业)证书豁免,且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book020.cn ),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5)制作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识别免试课程。 )6)学历证书基本信息与自学免考申请考号下考生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需要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5 .外省自考报名资格免试(指2016年前成功参加外省报考籍(纸质文件)转入我省的考生,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进行的免试。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 )附件一; )2)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一); )3)复试介绍信原件。免课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2006版)相关要求执行。提供伪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三)特殊说明1 )考生提交申请前,必须知道《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试行)》 )的要求,核对免课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录入管理系统和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准确一致。 考生填写错误导致免课失败或不及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2 .免审结论“审核通过”并不意味着所有课程的审核都通过了,考生需要详细了解各科申请课程的具体审核结论。三、考生变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一)考生变更是指考生更正错误或者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电子照片一经收集,原则上不予更改。(二)需要提交电子版资料一、注册错误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见附件2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附件二)3.准考证号下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由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出具的详细核查报告)内容包括考生报名、报考、参考及监考等情况二、公安机关合法变更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见附件2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贴附件二)3.变更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下列相关证明原件)姓名,应当提交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包括现用名称和使用名称: 户口本上没有使用名称的,应当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变更身份证号码应当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提交公安部统一方式的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四、省间转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省间转,是指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的考生,将报考电子文件通过全国“省间电子转入学考试平台”连续移动到四川省参加考试。需要省际调入的考生必须先到调出省办理省际调出手续。(一)确认流程在拟转出的省(区、市)成功转移报考电子文件,且电子文件在“全国省际电子高考考试平台”开通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10日)内发送给我省考生的,本人为准考证号码所属(二)确认材料)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贴在附件3上); (三)调入条件1 )考生在我省的报名专业必须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的须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考室申请变更。2 .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3 .调入申请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的现行课程名称和代码。全国专项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在拟转出的省(区、市)转出前应当调整为现行课程名称和代码。4 .考生必须先取得我省注册专业下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含免试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的合格成绩。 5 .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高考考试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6 .不得转入以下情况: )1)省(区、市)报考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照片)与我省不一致。 )2)调入申请的合格课程与我省现行专业试验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或者省(区、市)拟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4)考生在拟转出的省(区、市)取得的2016年以后课程合格成绩未收集笔迹信息。 )5)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不在考生注册的专业考试计划下设置。(四)调入规定1 .省教育考试院对“全国省际电子调入考试平台”接收的调入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并完成调入确认的电子公文由我省接收。 考生可在2022年4月15日以后登录管理系统凭报考信息查询。 2 .考生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我省考生手下已有合格成绩的,按高原则计入考生; 3 .不符合省际调入规定或不提交调入确认材料的,视为调入不成功,电子文件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调入考试平台”返回计划调出省份。(五)特别注意1 .“全国省际高考考试平台”不能接受或退回电子文件中的部分课程,对电子文件中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将全部退回。 建议考生熟悉两省的调入政策,调入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重复处理。2. 2016年以前在其他省(区、市)办理报考文件)转我省的考生,需要在我省使用文件中合格课程的,可以申请免试课程,无需进行省际调入。五、其他事项课程免除和考生变更处理结果将于2022年5月05日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登录管理员查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申请转考的方法: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不同的省份在转考方面也许会存在着差异,考生在转考时需要注意查看该省份的转考要求,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考生某个专业的考核科目已经通过,考生转移到另外一个省份后,随着自考省份的变化,考生考核已经通过的科目也有可能需要重新考核,考生在报考自学考试科目时仔细查看专业的科目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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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成绩跨省转移申请表

这个你直接问武汉的招生办就可以了,问问他们时候承认杭州的那个成绩,给不给合档,杭州的给不给转档,我认为是可以进行的,我05年7月当时就把最后一科在天津考完转回辽宁的,很顺利的,同时也办理了毕业~!

你可以继续考湖南大学的,但是比需要来湖南参加考试,所以比较麻烦,你看你愿意这样来回的跑动吗?如果不想的话,就只能在安徽找所自考的学校再他们那里继续考完拿的是他们那里的文凭,如果你一定要拿湖南大学的文凭的话,只能是少数在安徽考了后,把成绩转到湖南来,这样也还是可以的,必须是课程一致的。

关于自考转往外省的介绍:1、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3、转出市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 4、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省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 关于自考省外转入的介绍: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 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 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 (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 (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报省自考办,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 6、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

不知道你是哪儿的,所以就只能给你提供浙江的相关办法。你也可以打电话去你们当地的教育局自考办问问 2、转往外省 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自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考手续,开具《转考介绍信》。 转出地自考机构将自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合格课程及成绩复核无误后输入计算机,市自考机构汇总后,于每年三月和九月底前以电子数据形式上报省自考委;省自考委审核后打印《成绩转递通知单》,寄往自考生转入地省级自考机构,并及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 3、省内转考 省内转考的自考生不需办理转考手续,但需保存好原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若原准考证遗失,须到原发证自考机构办理由计算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考生基本情况表》,该表作为自考生的毕业生材料在申请毕业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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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考转移省份申请流程
  •   自考转移省份申请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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