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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考试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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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考试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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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安全承诺书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我申请参加2010年XXX考试,已阅读和了解了如下的《考生守则》、《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考生签名:2010年 月 日考生必读【 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2.考生应在开考前到达考点,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其中英语科在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进入考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3.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字迹的钢笔、黑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擦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收到答题卡和试题后,应按答题卡上的提示,在指定的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有关项目。5. 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6.开考十五分钟后(其中英语科开考前15分钟)不准入场,考试开始六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要到考点指定的地点休息,直至考试结束才准离开休息地点。7.在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准在答题卡(卷)上做任何标记。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传抄答案或交换答题卡、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等。9.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10.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节选)】65. 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违规行为发生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执行。6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1)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评分参考(含评分细则)及答卷;(2)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3)在招生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4)招生录取期间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省级招办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系统、信息系统及有关网络、设备;(5)有其他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作弊行为。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第十二条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这个应该由自考办提供的吧,主要是说明考生自愿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老师。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等内容,如果考生有类似违规,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文字就要组织下了,字数不多,没有100字吧。考试前让学生手抄这段文字,也可以辨别考生笔迹。

自考安全考试承诺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不同于其他类别的高等教育考试,自考属于“出门考”,宽进严出是自考的最大特点。要取得学历文凭并不是件轻松的事,需要考生具备坚韧的毅力。 湖南自考物品 1、有效身份证、自考准考证、《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2B(或H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 3、部分科目如需使用计算器,可携带非存储式计算器 严禁携带任何书籍、资料、报纸和稿纸等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枪支弹药、警械器具、管制刀具等物品进入考场。如有携带违规物品,开考前一律放置在考场指定的“小件物品放置处”。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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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安全考试承诺书有哪些考试需求就是说,那么首先你要遵循啊上面的一些考试规则。

需要报考人员安全考试承诺书比如高考、自学考试、职称考试、会级中级职称考试等。

按实际填,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

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

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一式两份)到考点所在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更正申请,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并在准考证上更正盖章方可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与往年相比特别添加了在提供报名材料时要签订高考诚信承诺书的内容。规定中提到,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诚信考试不作弊等。

特别添加一条,要求各级招生考试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

自考考试安全承诺书

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呼和浩特市考区将于4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了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证考试顺利有序地进行,制定本须知。所有考生请仔细阅读此须知,并严格按照要求操作。1所有考生在考试期间必须在考试前48小时内提交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青城代码”异常(黄色代码、红色代码)及全国划定的中高风险区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2考生应当在考试前十四天起做好个人防护。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不聚餐、不聚会,避免不必要的外出,避免接触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做好赴试卫生防护工作。3从自治区外有高风险地区的地级市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低风险地区调出考生,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第1、3、7天到属地指挥部指定采样点进行验证检查,其他所有的检查结果都是阴性,可以参加考试。4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下载并打印《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从考前第14天开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3月22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考生现场信息采集及准考证打印的公告》明确要求),每天自己测量体温,如实填写测量情况,第一次考试5考生进入考场时,所有考生须在本人考前48小时内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书(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使用手机实时动态“青城码”6进入考场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但不得因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验证。进入考场后,考生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戴口罩。7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突然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鼻涕、咽喉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及时告知考试人员,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经综合判定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隔离考场考生必须戴口罩。从普通试验场转移到预隔离试验场(未离开试验点)所用时间,经批准后补充。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8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当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有序退场,戴口罩,保持安全间隔,避免拥挤。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9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违反防疫要求或者隐瞒、谎报居留、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10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隔离治疗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小于隔离期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疫情处置需要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期者,以及试验前14天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根据新冠)2)考试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试点前14天内,具有自治区范围内、高风险地区居留史,或者区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公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居留史的。(3)“青城码”不是绿色。)4)在试验前48小时内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书的。)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不正常的,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复核,认定不能参加试验。(六)不符合呼和浩特市政府疫情处置要求的。(七)其他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研判,需要限制流动的。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2年4月4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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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往年相比特别添加了在提供报名材料时要签订高考诚信承诺书的内容。规定中提到,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诚信考试不作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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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承诺书忘写签名和日期什么的,成绩是不会有影响的,这个承诺书只是起到告知自考生的作用,忘写签名和日期对考试成绩没有任何影响的。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

部分省市自治区,报名时必须签订高考诚信考试承诺书。否则无法报名。规定中提到,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诚信考试不作弊等。

因此考生在考前(接到准考证前)须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认可,以表示其对考场纪律的知晓、认可、遵守。如果考生拒绝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则在其电子档案的“考试诚信记录”栏写明“该生拒签《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安全承诺书注意事项:

一、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的要求。

二、在考试前14天内,没有到过国内疫情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未出境,不存在自境外回国情形。

三、在考试前14天内,每日自觉监测体温,体温均未出现高于37.3度的情形。

四、在考试前14天内,未和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没有发烧、干咳、乏力、咳痰、气短、肌肉痛或关节痛、咽喉痛、头痛、寒颤、恶心或呕吐、鼻塞、腹泻、咳血、结膜充血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

五、如出现与前述第二、三、四项任何一项不符的情形之一的,本人将及时在考前向相关管理机构及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告,自觉配合采取隔离或其他防疫措施,并根据情况,自愿放弃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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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呼和浩特市考区将于4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了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证考试顺利有序地进行,制定本须知。所有考生请仔细阅读此须知,并严格按照要求操作。1所有考生在考试期间必须在考试前48小时内提交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青城代码”异常(黄色代码、红色代码)及全国划定的中高风险区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2考生应当在考试前十四天起做好个人防护。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不聚餐、不聚会,避免不必要的外出,避免接触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做好赴试卫生防护工作。3从自治区外有高风险地区的地级市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低风险地区调出考生,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第1、3、7天到属地指挥部指定采样点进行验证检查,其他所有的检查结果都是阴性,可以参加考试。4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下载并打印《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从考前第14天开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3月22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考生现场信息采集及准考证打印的公告》明确要求),每天自己测量体温,如实填写测量情况,第一次考试5考生进入考场时,所有考生须在本人考前48小时内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书(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使用手机实时动态“青城码”6进入考场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但不得因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验证。进入考场后,考生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戴口罩。7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突然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鼻涕、咽喉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及时告知考试人员,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经综合判定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隔离考场考生必须戴口罩。从普通试验场转移到预隔离试验场(未离开试验点)所用时间,经批准后补充。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8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当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有序退场,戴口罩,保持安全间隔,避免拥挤。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9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违反防疫要求或者隐瞒、谎报居留、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10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隔离治疗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小于隔离期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疫情处置需要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期者,以及试验前14天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根据新冠)2)考试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试点前14天内,具有自治区范围内、高风险地区居留史,或者区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公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居留史的。(3)“青城码”不是绿色。)4)在试验前48小时内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书的。)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不正常的,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复核,认定不能参加试验。(六)不符合呼和浩特市政府疫情处置要求的。(七)其他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研判,需要限制流动的。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2年4月4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目前疫情形势严峻,请各位参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参考准备。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2022年10月长沙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各位考生:2022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23日举行。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要求部署,为确保本次自考健康、平安、顺利,请各位考生务必做好如下事项。

一、考前防疫要求

1.所有考生须于 考前14天起 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通过“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2022年10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每堂考试入场时上交给监考老师。

2.请所有考生于 10月16日17时前 ,通过“长沙市教育考试院”官方公众微信号填写《2022年10月长沙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摸底表》。

3.所有考生须提供本堂考试 考前48小时内的湖南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应留意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建议在本堂考试开考前24小时至12小时的时间段内完成核酸采样,以便在考前获得适时检查结果。

4.考生须提前申领“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并确保参考时“两码”正常。

5.所有外省来长考生须通过“我的长沙”APP或“我的长沙”微信小程序报备,并在入长落地后进行“3天2检”核酸检测。所有外省来长考生进入考点请走“外省考生查验通道”查验行程卡、健康卡以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例如:10月22日参考的考生,要求最迟于10月19日在长沙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并于10月21日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10月23日参考的考生,要求最迟于10月20日在长沙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并于10月22日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①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②体温异常(现场测温37.3℃及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③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处于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于考前提前熟悉考点周边环境,合理规划参考路线。 尤其要注意避开我市划定的中、高风险区域,以免中途“健康码”变码影响正常参考。 进入考点时请保持安全距离,自觉扫码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

2.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试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进入考点全程佩戴好口罩,核验身份需要时,可短时摘下口罩。

3.考试结束后,请按照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保持安全间距,有序离场。

三、温馨提示

1.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考生们积极配合我市防疫工作。考前、考后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非必要不外出,不扎堆、不聚集,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2.鉴于疫情形势复杂多变,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点所在区县(市)的最新防疫要求,以及“长沙市教育考试院”官方公众微信号发布的有关信息。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 2022年10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pdf

本篇文章来源于长沙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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