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自考环保法重点

自考环保法重点

发布时间:

自考环保法重点

发布时间:

环保法自考重点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环境保护_针、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是调整环境保护__社会关系的指导规范,也是环境保护_法、司法、执法、守法必须遵循的准则。它反映了环保法的本质,并贯穿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全过程,具有_分重要的意义。一、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环境保护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这一原则和国际环境组织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协调发展”着重从横向关系上,即制约发展的基本因素的相互关系上对发展提出要求,“可持续发展”则是从纵向历史发展过程,即当前需要与未来需要的关系上提出要求。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社会的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构成危害。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这是针对环境问题的特点和国内外环境管理的主要经验和教训提出的。这一原则在各部环境法律中均有体现。例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这里提到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就是预防为主原则的具体体现。此外,我国环境立法中确立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就是为了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三、鼓励综合利用的原则。综合利用是指把物质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排放的各种废弃物最大限度地利用起来,做到物尽其用,以便使整个社会生产和消费的排泄物,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达到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例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综合利用资源,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四、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开发者养护,是指对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组织或者个人,有责任对其进行恢复、整治和养护。污染者治理,是指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组织或者个人,有责任对其污染源和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例如,环境保护法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并负责处理。五、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加强国家对环境的管理,维护环境质量,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我国宪法、环境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中,体现了维护人民良好生活环境的精神。我国公民还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并有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校解析答案: 1989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该法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经修订后重新颁布的。作为我国单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建立之前最早颁布的一部综合性的基本法。它对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作了全面的规定:

(1)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任务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2)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对象是那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要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这样的列举规定把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全部纳入了保护范围,从而确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完整对象。

(3)规定了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应采用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如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等。

(4)规定了保护自然环境的基本要求和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的法律义务。

(5)规定了防治环境污染的基本要求和相应的义务。

(6)规定了中央和地方环境管理机构对环境监督管理的权限和任务。

(7)规定了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8)规定了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我是安徽考生,我最担心的《高级财务会计》居然通过了,还有我的《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和《财务报表分析(一)》。已经不是第一次去考这三门专业课了,以前都是自己随便看看书,今年报了站的课程,在老师们的帮助下,花了两周的时间,顺利的通过了这三科。真的非常感谢站,这样我就可以彻底跟10月份的自考课程说再见了。接下来1月份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和4月份的《资产评估》课程,要好好再努力一把,就可以毕业啦。

我是安徽的考生,10月考试过了三门,《法律文书写作》87分,《民法原理与实务》73分,《商法原理与实务》85分。

自考环保法重点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环保法所遵循、确认和体现并贯穿于整个环保法之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环境保护基本方针、政策,是对环境保护实行法律调整的基本准则,是环保法本质的集中体现。

环保法的基本原则有:

1.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这一原则是指正确处理环境、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台治理的原则。该原则是指预先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问题及环境损害的发生;在预防为主的同时,对已经形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进行积极治理。

用较小的投入取得较大的效益而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相结合的办法,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进行整治,以提高治理效果。如合理规划、调整工业布局、加强企业管理、开发综合利用等。

3.污染者治理、开发者保护的原则。

该原则也称“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是明确规定污染和破坏环境与资源者承担其治理和保护的义务及其责任。

4.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有最高的行政管理职责,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以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及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不受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损害。5.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该原则也称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是指人民群众都有权利和义务参与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进行群众性环境监督的原则。

扩展资料:

新环保法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新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成都已完成对8727家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前三季度PM2.5浓度较2013年同期下降10%。大庆市也已责令33家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和超标排放的各类工业企业限期整改,关停取缔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造纸厂8家。

此外,2014年苏州的各级环保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其中9件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多名犯罪嫌疑人被行政拘留。

为配合“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动真格”,环保部2014年10月发布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的4套具体办法,并在中国环境网上公开征集意见。8种环境违法行为纳入按日计罚,按日计罚的最大处罚期限为30天。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当前环境问题难以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按日计罚”的最大特点,就在于重罚。业内人士算过一笔账,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造成严重损害,根据原来处罚的办法最多罚100万元,九牛一毛。

新环保法实施后,启动按日计罚,那可能就是每天罚900多万元。这恐怕没有哪家企业能够承担。

但值得注意的是“按日计罚”再狠,总归是一种以经济为主的行政处罚。遏制企业违法排污,不能光算经济账,尤其在“违法排污”和“接受处罚或停产”之间,还存在更加隐蔽的违法排污选择可能。

事实上,2013年6月19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就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14种“严重污染环境”的入刑标准。不过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存在入刑主体的甄别以及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如何衔接的问题。

另外,还有一个“赏罚分明”问题。既然对污染企业有严格惩罚,那对于守法企业,也应有相应的激励措施,比如在税收政策上有所倾斜等。违法成本奇低,守法成本却畸高,这既有失公平,也是一种不好的负面暗示,不利于环境守法氛围的形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3、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4、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

5、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

6、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扩展资料:

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制度

2.“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3.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4.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

5.征收排污费制度。

6.环境标准制度:注意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应严于国家标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环境保护法》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扩展资料

1、环境保护就是通过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等多方面的措施,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还要依据人类的意愿,保护和改善环境,使它更好地适合于人类劳动和生活以及自然界中生物的生存,消除那些破坏环境并危及人类生活和生存的不利因素。

2、环境保护所要解决的问题大致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类身心的健康,防止机体在环境的影响下变异和退化;二是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或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以及保护自然资源(包括生物资源)的恢复和扩大再生产,以利于人类生命活动。

3、环境保护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

4、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是指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从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保护好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有利于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了又为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确立这样的原则,是由环境污染与危害的特性决定的:环境污染一旦发生,一般在短期内难以消除,不少环境要素遭到破坏后,要恢复正常极为困难,有的甚至是不可恢复的,所以要以预防为主;

环境污染引起的某些疾病,潜伏期长,不易被发现,发病以后难以根治;环境受污染和破坏后,治理和恢复的代价很高;要将环境污染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光着眼于对新污染的“防”尚不够,还要对已有的污染与破坏采取综合性的措施进行积极治理。

(3)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很多环境污染问题,是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布局不合理造成的,布局一旦错了,铸成了事实,要想纠正就很不容易。现有还有一种现象,工业布局中搞地方保护,损人利己,如各地将污染工业安排在自己的下游或者主导风之外,只管自己的发展,不管别人、别的地区的死活(市交接边界、省边界),酿成跨地区污染纠纷,逃避监管,增加了处理难度。

《环境保护法》第十二条关于环境保护规划的制定和综合平衡的规定、第十三条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关于自然保护区等的管理、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关于城市规划和城乡建设的规定等条款的内容,都体现了这一原则。

(4)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扩展资料:

《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百度百科

环保法自考重点知识点

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校解析答案: 1989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该法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经修订后重新颁布的。作为我国单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建立之前最早颁布的一部综合性的基本法。它对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作了全面的规定:

(1)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任务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2)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对象是那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要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这样的列举规定把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全部纳入了保护范围,从而确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完整对象。

(3)规定了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应采用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如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等。

(4)规定了保护自然环境的基本要求和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的法律义务。

(5)规定了防治环境污染的基本要求和相应的义务。

(6)规定了中央和地方环境管理机构对环境监督管理的权限和任务。

(7)规定了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8)规定了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我是安徽考生,我最担心的《高级财务会计》居然通过了,还有我的《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和《财务报表分析(一)》。已经不是第一次去考这三门专业课了,以前都是自己随便看看书,今年报了站的课程,在老师们的帮助下,花了两周的时间,顺利的通过了这三科。真的非常感谢站,这样我就可以彻底跟10月份的自考课程说再见了。接下来1月份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和4月份的《资产评估》课程,要好好再努力一把,就可以毕业啦。

我是安徽的考生,10月考试过了三门,《法律文书写作》87分,《民法原理与实务》73分,《商法原理与实务》85分。

【法律分析】环境保护法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环保法所遵循、确认和体现并贯穿于整个环保法之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环境保护基本方针、政策,是对环境保护实行法律调整的基本准则,是环保法本质的集中体现。1、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台治理的原则。3、污染者治理、开发者保护的原则。4、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5、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环保法自考重点内容

第一讲:环境、安全及工业卫生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1.1环境、安全及工业卫生法律法规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1.2新版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内容解析

1.3在EMS、OH&S体系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的要求

第二讲:企业在新、改、扩建中的环境、安全及工业卫生法律法规管理

2.1环境三同时管理

2.1.1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相关法规介绍

2.1.2环境公众参与相关法规要求

2.1.3环境三废(废水、废气、噪声)检测适用标准及判定方法

环境三同时验收管理要求

2.1.4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解读-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

2.1.5案例:针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四个等级(绿、蓝、黄、红牌)的后果

2.2.1安全三同时管理相关法规解读

2.2.2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及安全现状评价三个类别导则的解析

2.2.3危险化学品库安全评价细则要求

2.2.4如何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组织建筑项目安全三同时验收

2.3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

2.3.1 职业病防治法解析

2.3.2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的风险等级

2.3.3职业危害预评价与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区别

2.3.4 如何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或化学)

2.3.5 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管理

一、培训背景面对数以万计的中国环境、安全及工业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企业如何学习并了解,并在实际管理中运用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核心工作,并作为评判企业是否符合EHS管理体系、符合供应链EHS管控标准、符合社会责任关怀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准则。本程课将从最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入手,结合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环境、安全及工业卫生的法规运用、现场实务操作展开培训,让学员对环境、安全及工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与方法有一个详细的认知,并能有效的根据培训内容进行动作分解和活动实施落地。二、培训内容第一讲:环境、安全及工业卫生法律法规基础知识1.1环境、安全及工业卫生法律法规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1.2新版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内容解析1.3在EMS、OH&S体系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的要求第二讲:企业在新、改、扩建中的环境、安全及工业卫生法律法规管理2.1环境三同时管理2.1.1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相关法规介绍2.1.2环境公众参与相关法规要求2.1.3环境三废(废水、废气、噪声)检测适用标准及判定方法环境三同时验收管理要求2.1.4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解读-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2.1.5案例:针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四个等级(绿、蓝、黄、红牌)的后果2.2安全三同时管理2.2.1安全三同时管理相关法规解读2.2.2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及安全现状评价三个类别导则的解析2.2.3危险化学品库安全评价细则要求2.2.4如何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组织建筑项目安全三同时验收2.3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2.3.1 职业病防治法解析2.3.2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的风险等级2.3.3职业危害预评价与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区别2.3.4 如何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或化学)2.3.5 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管理

环保法自考重点知识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环境保护_针、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是调整环境保护__社会关系的指导规范,也是环境保护_法、司法、执法、守法必须遵循的准则。它反映了环保法的本质,并贯穿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全过程,具有_分重要的意义。一、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环境保护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这一原则和国际环境组织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协调发展”着重从横向关系上,即制约发展的基本因素的相互关系上对发展提出要求,“可持续发展”则是从纵向历史发展过程,即当前需要与未来需要的关系上提出要求。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社会的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构成危害。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这是针对环境问题的特点和国内外环境管理的主要经验和教训提出的。这一原则在各部环境法律中均有体现。例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这里提到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就是预防为主原则的具体体现。此外,我国环境立法中确立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就是为了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三、鼓励综合利用的原则。综合利用是指把物质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排放的各种废弃物最大限度地利用起来,做到物尽其用,以便使整个社会生产和消费的排泄物,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达到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例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综合利用资源,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四、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开发者养护,是指对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组织或者个人,有责任对其进行恢复、整治和养护。污染者治理,是指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组织或者个人,有责任对其污染源和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例如,环境保护法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并负责处理。五、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加强国家对环境的管理,维护环境质量,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我国宪法、环境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中,体现了维护人民良好生活环境的精神。我国公民还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并有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环保法的基本原则有:

1.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这一原则是指正确处理环境、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台治理的原则。该原则是指预先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问题及环境损害的发生;在预防为主的同时,对已经形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进行积极治理。

3.污染者治理、开发者保护的原则。

该原则也称“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是明确规定污染和破坏环境与资源者承担其治理和保护的义务及其责任。

环境保护法的作用

(一)它是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依据

进行经济建设,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否则,将受到自然的惩罚,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二)它是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法制观念的好教材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行为规范和具体措施,以法律形式规定了环境保护的是非标准,以指导人们的行动。《环境保护法》教育人们要在思想上重视环境问题,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不能再走传统发展的老路。

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保护法》要求积极利用各种方式在全社会进行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原则、保护对象及基本要求,倡导良好的环境道德风尚,以提高人们的责任感,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敢于向环境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环保法》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环保法

环保小知识第一部分

1.1999.11.29日,第11次《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在中国北京召开,会议商讨保护臭氧层大计,并通过了《北京宣言》。

2.1999年10月12日,世界人口突破60亿,这一数字是1960年的2倍,世界人口的剧增给全球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

3. 我国第一座森林公园是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

4.我国各省每年开展“爱鸟周”活动的目的是:集中宣传鸟类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性,增强全民爱鸟、护鸟的意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

5.“保护母亲河行动”是一项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是21世纪的绿色希望工程,其通过社会化运作,工程化建设和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动员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各界开展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绿色文明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6.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是一个致力于公民环境教育的民间环保机构,其工作目标是:通过多种社会活动,在大众中提倡有利于环境的生活方式,即:节约资源,绿色消费,重复使用,回收利用,救助野生动植物。

7. 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的会徽是大熊猫。

8. 藏羚羊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青藏高原(地区 )特有的动物

9. 天然水体最大的污染源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10. 减少“白色污染”我们应该自觉地不用、少用难降解的塑料包装袋

11. 生物圈一般是指包括人类、动物、植物 所形成生物系统的边界圈与大自然边界圈的相互关系、影响。

12. 草地在环境保护中具有吸收二氧化碳产生氧气的重要作用。

13. 世界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法是秦朝 制订的《田律》。这份禁令规定,不但保护森林植物,鸟兽鱼鳖,而且还保护水道不得堵塞。

14. 清洁能源有生物能、太阳能和地热能。

15. 亚洲象是云南西双版纳保护区的珍稀动物。

16. 沙暴的形成条件强风、沙源、不稳定大气

环保小知识第二部分

环保小知识第三部分 请记住以下纪念日:

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各有哪些: 不可回收垃圾多是一些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果皮、剩饭、花草树叶等。 生活中可回收资源主要有: (1)废纸:报纸、书本纸、包装用纸、办公用纸、广告用纸、纸盒等;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2)塑料:各种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料牙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 (3)玻璃:玻璃瓶和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瓶等; (4)金属: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牙膏皮等。 (5)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毛巾、布包等 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到目前为止已经威胁人类生存并已被人类认识到的环境问题主要有:全球变暖、臭氧层破坏、酸雨、淡水资源危机、能源短缺、森林资源锐减、土地荒漠化、物种加速灭绝、垃圾成灾、有毒化学品污染等众多方面。 (1)全球变暖全球变暖是指全球气温升高。近100多年来,全球平均气温经历了冷-暖-冷-暖两次波动,总得看为上升趋势。进入八十年代后,全球气温明显上升。1981~1990年全球平均气温比100年前上升了0.48℃ 。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是人类在近一个世纪以来大量使用矿物燃料(如煤、石油等),排放出大量的CO2等多种温室气体。由于这些温室气体对来自太阳辐射的短波具有高度的透过性,而对地球反射出来的长波辐射具有高度的吸收性,也就是常说的温室效应",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全球变暖的后果,会使全球降水量重新分配,冰川和冻土消融,海平面上升等,既危害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更威胁人类的食物供应和居住环境。 (2)臭氧层破坏在地球大气层近地面约20~30公里的平流层里存在着一个臭氧层,其中臭氧含量占这一高度气体总量的十万分之一。臭氧含量虽然极微,却具有强烈的吸收紫外线的功能,因此,它能挡住太阳紫外辐射对地球生物的伤害,保护地球上的一切生命。然而人类生产和生活所排放出的一些污染物,如冰箱空调等设备制冷剂的氟氯烃类化合物以及其它用途的氟溴烃类等化合物,它们受到紫外线的照射后可被激化,形成活性很强的原子与臭氧层的臭氧(O3)作用,使其变成氧分子(O2),这种作用连锁般地发生,臭氧迅速耗减,使臭氧层遭到破坏。南极的臭氧层空洞,就是臭氧层破坏的一个最显著的标志。到1994年,南极上空的臭氧层破坏面积已达2400万平方公里。南极上空的臭氧层是在20亿年里形成的,可是在一个世纪里就被破坏了60%。北半球上空的臭氧层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薄,欧洲和北美上空的臭氧层平均减少了10~15%,西伯利亚上空甚至减少了35%。因此科学家警告说,地球上空臭氧层破坏的程度远比一般人想象的要严重的多。 (3)酸雨酸雨是由于空气中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等酸性污染物引起的pH值小于5.6的酸性降水。受酸雨危害的地区,出现了土壤和湖泊酸化,植被和生态系统遭受破坏,建筑材料、金属结构和文物被腐蚀等等一系列严重的环境问题。酸雨在五、六十年代最早出现于北欧及中欧,当时北欧的酸雨是欧洲中部工业酸性废气迁移所至,七十年代以来,许多工业化国家采取各种措施防治城市和工业的大气污染,其中一个重要的措施是增加烟囱的高度,这一措施虽然有效地改变了排放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但大气污染物远距离迁移的问题却更加严重,污染物越过国界进入邻国,甚至飘浮很远的距离,形成了更广泛的跨国酸雨。此外,全世界使用矿物燃料的量有增无减,也使得受酸雨危害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全球受酸雨危害严重的有欧洲、北美及东亚地区。 我国在八十年代,酸雨主要发生在西南地区,到九十年代中期,已发展到长江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及四川盆地的广大地区。

  •   索引序列
  •   环保法自考重点
  •   自考环保法重点
  •   环保法自考重点知识点
  •   环保法自考重点内容
  •   环保法自考重点知识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