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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基础题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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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基础题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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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自考题型有哪些

随着时间的流失,眼看着距离10月自考越来越近了,距今只差两个多月了,相信大家的复习已经到了紧张的阶段,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自考常考的题型以及考前冲刺方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供参考。自考考试题型有哪些?应该怎么冲刺复习?考试题型考前注意摸清题型。除开语数外,自考题型基本上都是以下几种。1.单项选择题:消除法是最简单的方法,而且判断题最好拿分!还是你保障自己及格的根本。只要书里的知识你都记个大概,一般都能拿到30分;2.判断题:一般出现的不多,10分左右,也很超值,一道论述题累死才给8分,几个圈圈叉叉就给十分【有的试卷里面没有判断题,要注意!】3.多项选择题:20分左右,但是有的时候只有10分,有些科目没有多项题,要注意看卷子;4.名词解释题:五个名词左右,尽可能按照书里原话写。这样最好【有些题型是填空题,不过本质上来说是一样的】10分左右;5.简答题:对于考察的知识点,按照1.2.3.4的书写形式进行书写。每次答案的语句顺序都用同一种,简单介绍即可,可以只写重点,言简意赅。10分左右;6.论述题:重点!分值高,一般每一道题都在7-15分,把考到的知识点都要写上,不要嫌少,只要多,不要答题的内容写偏。每个卷子里都有1-3道题左右,分值各有不同,20分左右。考前冲刺1.没有什么窍门。就是看书,看书再看书;做题做题再做题。平时摸着良心把书本重点知识看完,考前练它十套八套题;2.多练习,一定要刷题,看过教材书,很多知识自己认为已经掌握了,但要你写出来或答出来,你可能会脑子一片空白;3.从头开始看习题,单选每道都重点。凭直觉,圈出重点的多选题,就是那些概括的很好的,可以当简答题用的。找出重点的简答、论述题,用三种颜色或符号:A、最基本的,关键的,就算考不到,也对你理解这门课很有用的题,可以参考那些章和节的标题。B、答案一条一条编得有模有样的,批考卷的时候比较好算分数的。C、到处都能套的废话,比如大方向啊,表决心啊,这门理论的精髓啊,学习它后的现实指导意义啊,一般第一章就出现了,以后每章都反复。搞定它对填满考卷很有好处。4.背出重点(只背重点)考试前几天开始认真的背书,别的事暂时少想,大脑的容量很有限,成败在此一背。把选择题答案遮住,看题目想出答案。背那些重点的简答和论述时,光背本题有几个要点和每个要点的关键词都差不多可以了。

自考法律专科科目有13科:1、公共课大学语文,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专业课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诉,民学法,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

你可以自己看一下法律基础阶段练习法律基础阶段练习一(法理)一. 判断题1、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而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宗教等都不具有强制力。2、我国国家行政机关的最高领导人是国家主席。3、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因此先有国家后有法律。4、社会主义法体现的是全民意志。5、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的生效、法律的失效,以及法律的修改 。6、社会主义法的适用是国家专门机关的专门活动。7、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特殊社会规范,因此,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就是法。8、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家制度,即政体。9、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法规,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的地位和法律效力。10、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二、选择题1、法是统治阶级的( )。A、整体意志 B、个别意志的总和 C、每一个成员的意志 D、领导下的全社意志2、在阶级社会中,法的实施主要靠( )。A、社会舆论 B、领导威信 C、自觉遵守 D、国家强制力作保证3、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是( )。A、民主是法制的前提,法制是民主的保障B、民主是法制的内容,法制是民主的形式C、民主是法制的本质,法制是民主的现象D、民主是法制的保障,法制是民主的前提4、法律溯及力是指法律颁布后( )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无溯及力。A.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B.对其生效以后的行为C.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D.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5、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要求是(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B.准确、合法、及时C.实事求是,有错必纠D.从重从快6、()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A.宪法、法律B.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C.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D. 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7、在我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是( )。A、国家审判机关B、国家检察机关C、国家监察机关8、有权制定和颁布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国务院下属各部委9、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民主集中制度10、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 )。A、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B、立法机关、执法机关 C、公安机关、审判机关 D、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法理一、 判断题 1 错 2 对 3 对 4 错 5 错 6 对 7 错 8 对 9 对 10 对二、选择题 1 A 2 D 3 A 4 C 5 ABC 6 ABD 7 B 8 C 9 B 10 A法律基础阶段练习二(宪法)一、 判断题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修改宪法。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3、根据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4、我国宪法的修改,必须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5、 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有选举权。6、劳动和受教育既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义务。7、 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8、在我国,公民是指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不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9、宪法规定,有宪法修改提议权的是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10、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由全国人大通过制定法律确定确定。二、选择题1、有权修改宪法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政治协商会议2、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包括( )。A、劳动就业权 B、劳动者休息权 C、取得报酬权 D、物质帮助权3、我国宪法修改提议权,宪法规定属于( )。A、中共中央委员会 B、全国人大主席团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E、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国务院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E、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5、我国宪法的修改须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A、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B、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C、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D、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6、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是指( )。A、18岁以上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B、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C、人民在法律面前平等D、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7、公民是()。A.是政治概念 B.是法律概念 C.不是政治概念也不是法律概念 D.既是政治概念也是法律概念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哪项规定充分表明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A.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C.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D.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9、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是()?A.国家主席、副主席B.国务院总理C.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10、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在政治上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包括(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C.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D.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权11、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由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 )、 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组成。A.国务院总理B.全国政协C.中央军事委员会D.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12、我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具有以下含义:( )A.有信仰宗教与不信仰宗教的自由B.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C.在同一宗教中,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D.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13、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 )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C.选民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原则D.秘密投票原则14、公民应当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下列哪些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A.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时,公民应积极报名参军,保卫国家B.公民若获悉国家秘密,应保守国家秘密C.公民不得借检举为名,对国家工作人员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D.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参加劳动15、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和示威的权利,这些权利在法学上被称为( )。A、基本权利 B、政治权利 C、特殊权利 D、相对权利宪法一、 判断题 1 错 2 错 3 对 4 错 5 错 6 对 7 错 8 错 9 错 10 对 二、选择题 1 A 2 ABCD3 CE 4 AC 5 D 6 B 7 B 8 A 9 ACD 10 AB 11 C 12 ABCD 13 ABCD 14 AB 15 AB法律基础阶段练习三(刑法)一、判断题1、 王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但依法律规定王某在监狱服刑期间仍享有选举权。2、 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一切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是犯罪。3、并非一切社会关系都能成为犯罪客体,刑法以外的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就不能成为犯罪客体。4、犯罪的行为与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才能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5、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是指怀孕期间不能执行死刑,等该妇女分娩后方可执行死刑。6、犯罪分子章林,盗窃了邻居黄红的一辆自行车,章林所窃得的这辆自行车,在犯罪构成中,叫“犯罪客体”。7、醉酒的人因神志不清,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所以,他们犯罪,不负刑事责任。8、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但犯罪行为必定是严重违法行为。9、 不作为的犯罪行为是以行为人负有道德义务为前提。10、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者判处刑罚。11、本来不存在不法侵害,由于防卫人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因而错误地事实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无辜损害,在刑法理论上称为“不适时防卫”。12、在客观上虽然有可能继续实施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本身的原因,误认为犯罪不可能继续进行了,从而被迫停止了犯罪,也应认为是犯罪中止。13、犯罪的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14、过失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5、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及时性,有效性,自动性,彻底性。16、犯罪中止存在于故意犯罪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阶段。17、主刑是对犯罪分子使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它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18、死缓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执行的一项制度。19、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20、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无论其主观目的如何都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选择题1、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 )。A、直接故意犯罪B、间接故意犯罪C、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D、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2、一架正飞越在美国领空上的中国民航飞机上,一个伊朗公民杀死了一个德国公民,反了杀人罪,该犯的犯罪行为应适用( )。A、中国法律B、德国法律C、伊朗法律D、美国法律3、投毒杀人,当被害人服毒后尚未死亡之前,犯罪人悔悟,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但抢救措施未生效,被害人死亡,这种行为属于( )。A、犯罪未遂B、犯罪预备C、犯罪既遂D、犯罪中止4、章某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决自1997年1月1日起生效,章犯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刑期应为()。A、2007.1.1——2009.12.31B.1997.1.1——2009.12.31C. 1997.1.1——1999.12.315、犯罪分子甲某,盗窃了居民张大妈的一台彩电,从而侵犯了张大妈的财产关系,这在犯罪构成中,就叫( )。A、犯罪客观方面B、犯罪主体C、犯罪客体D、犯罪主观方面6、甲偷乙的财物,因害怕被追究,过了一段时间又偷偷地送回,这是( )。A、犯罪未遂B、犯罪中止C、犯罪既遂7、盗窃犯正在室内行盗,忽听门外有人咳嗽,误以为主人回来,因而停止行窃,跳窗逃走,这是()。A、犯罪既遂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8、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又分为( )A、拘留 B、管制 C、取保候审 D、拘役 E、有期徒刑 F、无期徒刑 G、死刑 H、死缓9、刑法上的不作为是指( )A、消极行为B、危害性不大的行为C、无意识行为D、消极的不实施应当实施的行为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于(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A、1992.2.22 B、1993.2.22 C、1994.2.22 D、1995.2.2211、《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主体是指()。A、境外机构、组织、个人B、境内机构、组织、个人C、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的境内机构、组织、个人12、在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A、颠覆分裂行为B、国际贩毒行为C、非法出入境行为D、窃密行为E、策反行为F、走私行为G、间谍行为13、某甲与乙有仇,欲寻机报复。一日某甲知某乙一人在家,便携匕首前往。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某深感害怕,折返家中,甲某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不构成犯罪14、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哪些人员不适用死刑( ):A、犯故意伤害致死罪犯罪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C、犯罪时怀孕的妇女15、被告人张某在市郊僻静处遇一青年妇女,突然将该妇女抱住,正欲实施强奸,这时附近走出两个男人,于是被告人被迫停止了犯罪。被告人的行为是( )。A、犯罪未遂B、犯罪中止C、不构成犯罪16、某护士在给一病孩注射青霉素时,忘记了做皮试,致小孩过敏死亡,某护士的行为属于( )。A、过于自信的过失B、疏忽大意的过失C、间接故意犯罪D、以外事件17、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A、完全负刑事责任B、相对负刑事责任C、完全不负刑事责任18、24岁的青工小张非常喜欢邻居家4岁的男孩小涛。一日,小张带小涛到一座桥上玩,小张提着小涛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小涛边喊“害怕”边挣扎,小张手一滑,小涛掉入河中,小张急忙去救,小涛已溺水而死。从刑法理论上看,小张对小涛的死亡结果在主观要件上所持的态度是属于()。A、间接故意B、疏忽大意的过失C、过于自信的过失D、以外事件19、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1年后甲受雇于N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在某军区参谋部工作的战友乙,以1万美元的价格从乙手中购买了3份军事机密材料。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A、以叛逃罪论处B、以叛逃罪和间谍罪论处C、以间谍罪论处D、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论处20、特别累犯( )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再犯本罪的,都以累犯论处。A、组织邪教,1年B、危害国家安全,任何时候C、判处有期徒刑20年,10年D、危害国家利益,限制时间刑法一、 判断题 1 对 2 错 3 对 4 对 5 错 6 错 7 错 8 对 9 对 10 对 11 错 12 错 13 错 14错 15 对 16 错 17 错 18 对 19 对 20 对 二、选择题 1 B 2 A 3 C 4 B 5 C 6 C 7 B 8 BDEFG 9 D10 11 AC 12 BCF 13 B 14 AB 15 A 16 B 17 B 18 C 19 B 20 B法律基础阶段练习四(民法)一、 判断题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在于:(1)与特定人的人格和身份不能分离;(2)其本身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3、公民的权力能力的实现有赖于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的人因没有行为能力,就无法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能力。4、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其被宣告死亡之后,虽在法律上其民事主体资格已丧失,但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应具法律效力。5、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除因年龄不同的而不同外,一律平等。6、法人必须有独立支配的资金和财产,但有独立支配的资金和财产的单位不一定是法人。7、只要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这个法律行为就应该是有效的。8、不合法的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因为它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9、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之债的区别在于:不当得利之债的他人财产利益的损害结果,并不是由于得利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利益受损人自己的误解或者过错造成的。10、合同是债发生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11、法律上的债是指日常生活中的借贷关系。12、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是无效民事行为。13、我国民法通则不仅规定了公民享有人身权,也规定了法人享有人身权。因此,凡公民享有的人身权法人也同样享有。14、人身权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与财产权益毫无联系。15、无过错责任就是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造成他人损害的,就要承担民事责任。16、所有权法律关系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17、对于无权代理,被代理人均可不承担责任。18、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时起没有法律效力。19、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消,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则从其配偶离婚或者再婚后的配偶死亡起,夫妻关系自行恢复。20、无效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行为结果显失公平。二、选择题1、刘某现年17周岁,父母双亡,主要靠自己打工维持生活。刘某( )。A.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可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是相对民事行为能力人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进行民事活动要具有法律效力应。( )A.与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B.通过法定代理人C.通过委任代理人D.通过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3、刘某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原由其子继承的2间房屋已卖给了余某,对此2间房屋( )。A.刘某有权要求余某返还房屋B.刘某无权要求余某返还房屋,但刘子应把卖房款返还刘某C.刘某有权要求刘子将卖房款退还回返还房屋D.刘某既无权要求返还房屋,也无权要求返还房屋出卖的价款4、( )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恶意患通、损害第三人利益B.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C.乘人之危D.因受欺诈而为5、王某刚满16岁时,即自初中辍学进入了其父亲所在的工厂当临时工,每月收入300多元,除交给父母一部分作为生活费外,其余全都积攒下来,不到1年时间就有了1000多元的积蓄。在未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王某自作主张买了一套西服,花了近1000元,由于父母反对,王某决定向商场退货,但商场不同意退货。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商店应否退货()。A.王某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商场应当退货B.王某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王某有权退货C.王某的行为是可变更的民事行为,王某有权要求退货D.王某的行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是有效的民事行为,商店有权不予退货6、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应( )。A、由代理人承担B、由被代理人承担C、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共同承担D、经被代理人追认后,被代理人才承担责任7、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是( )。A、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B、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C、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D、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8、下列行为中不能委托代理的是( ) 。A、立遗嘱B、商标注册登记C、收养子女D、纳税E、卖房屋F、结婚登记9、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上看,作为债的主体( )。A.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B. 双方都是不特定的C.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D. 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10、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按照民法规定称为( )。A、限制行为能力人B、无行为能力人C、完全行为能力人11、甲将走失山羊一只领回家中饲养,两个月后以60元卖给乙。乙在回家途中,羊被主任丙认出,向乙索讨,两人争执不下,告到法院,根据民法规定()。A、山羊归丙,甲退还乙60元,丙付给甲两个月的饲养费B、山羊归丙,丙付给乙60元C、乙将山羊退还给甲,并向甲索还60元,丙向甲讨回山羊12、民法规定,公民在下落不明满( ),可由( )向()申请宣告其死亡。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E、四年或二年(以外事故情况下)F、利害关系人G、父母或配偶H、债权人I、所在单位J、民政部门K、公安机关L、检察院N、人民法院13、无因管理是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债,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给付( )。A、报酬 B、支出的一切费用C、收益中的合理部分D、支出的必要费用14、有可能担任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有( )A、朋友 B、父母 C、配偶 D、成年女子15、下列行为中( )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A、丁某租房开赌场 B、汪某不慎买了假货C、李某以6千元买了张某一幅齐白石的画D、刘某在病危时向于某借5千元,年利率50%。三、案例题1、许某年龄17 岁,初中毕业后,凑资15000元,开设了一个个体自立书店。张某把自己一辆价值12000元的“霸伏”高档助动车,以6000元卖给其好友。张某父母知道后,以许某未满18周岁,属限制行为能力人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该买卖行为无效。问:张某是否有权卖出助动车,该买卖行为能否成立,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学校向乙文具店购买公文纸100箱。合同规定由学校自提自运,并于提货后3天内付清货款。但在学校到商店提货时,因商店工作人员的疏忽,在装箱时多装了3箱。此后,该公文纸在运输过程中因装车不慎失落一箱,被居民丙拾得。丙居民将该公文纸运回家,并贴出失物招领启示,花租车费及招领启示材料费40元。次日,商店打电话询问学校,是否多装了3箱公文纸,学校答复仅多2箱,同时提出要求推迟20天付款,商店不同意。两天后,商店得知另一箱公文纸在居民丙处,前去招领。丙居民要求商店给付其支付的租车费、材料费和误工费,商店不同意。为此,商店诉至法院,要求学校立即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和返还2箱多装的公文纸;要求居民返还拾得的一箱公文纸。问:(1)本案涉及哪几种债权债务关系?(2)本案应如何处理?民法一、 判断题 1 错 2 对 3 错 4 对 5 错 6 对 7 错 8 对 9 对 10 对 11 错 12 错 13 错 14 错 15 错 16 对 17 错 18 错 19 错 20 错、二、选择题 1 B 2 B 3 B 4 B 5 D 6 AD 7 D 8 ACF 9 D 10 A 11 A 12 EFN 13 D 14 BCD 15 BD三、案例题 1、有权,买卖行为有效成立,因为许某已满16岁,不满18岁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2、(1)涉及三种债权债务关系:学校与文具店为合同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丙居民与文具店为无因管理之债。(2)学校退回多得的公文纸;支付货款和违约金;商店给付丙居民支付的租车费、材料费和误工费等必要、合理的费用。

法律自考本科的公共课: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英语。

必考科目有:

1、法律文书写作;

2、  国际私法;

3、国际经济法概论;

4、合同法;

5、劳动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知识产权法;

8、婚姻家庭法。

选考的有:

1、外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税法;

6、保险法;

7、公证与律师制度;

8、房地产法。

报考条件:

第一、成人高考的报考条件其实是不太严格的。

还可以继续报考成人高考的方式,要踊跃的进行注册,然而它对于考生们的要求也不会太高。基本上处于一个高中或者中技的毕业文凭就是可以快速的参与进来。可以选择的是专科学历继续申请。但这也是继续帮助我们提升学历的机会,大家也要勇敢的前行啊

第二、成人高考的条件对于我们来说是比较不错的。

其实成人高考对于大家的年龄和报考地区是没有任何的限制,想要选择哪一所都是可以实现的,然而只要达到18周岁就是可以继续报考到成人高考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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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基础题型有哪些

这个问题问我就对了。我也准备报考法律本科。 (1.)只要有大专毕业证书(不论是全日制的,还是自考的)都可以报考法律专业的自考本科。只不过如果你原先大专不是法学专业的(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要加考4至5门课,像我是福建的,以非法学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而且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2.)考试的具体科目有那些?作为福建为例子,报考法律本科(主考学校:厦门大学),一共要通过: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 4 劳动法学 5房地产法(选考) 6 知识产权法 7 公司法 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 合同法 10 税法(选考) 11 国际经济法概论 12 国际私法 13票据法(选考) 14 0258 保险法(选考) 15 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 16 法律文书写作 17 外国法制史(选考) 18 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 19 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 20 金融法(选考) 21 婚姻家庭法(一) 毕业论文 加考课程(不得以其他选考科目申请免考): 22民法学 23民事诉讼法学 24刑法学 25法理学 26宪法学 以上每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如2分到14分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英语(二)这门课学分高达14分之多,如果你不想考英语(二)这门课的话,可以选择本科段(任何专业)的其他课程累计学分来代替,但是估计要用三四门课的总分才可能达到14分,因为一般课的学分都只有4、5分而已。 参加本科段规定的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4分(这个是关键),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若想取得学位还得参加该主考学校另加的3到4门课的考试,据我所知,其中就有大学四级英语,你要想清楚,因为学士学位并不是很容易,尤其是英语这门课)。 算起来以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要通过的课程有20门课之多(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 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 2.年龄40岁以上的新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至4门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 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可以免考一些吗 ?我专科学的是生物工程,能免考什么科目?怎么办免考手续? 我知道自考中关于免考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所谓公共课,也就是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这三门课,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保存你毕业时可以证明这三科成绩的资料?但是自考办对此类免考的关卡很严,我想你要有心里准备,你这些材料可能没办法申请免考。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试一试。 办理免考手续,你要拿相关的手续到当地的自考办,你可以上你们这个省份的**自考网,像福建省它就规定: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九月,逾期不予办理。但是我特别要说的是,如果你办理英语免考,你将拿不到学士学位,但可以拿到毕业证。还有可以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只须笔试成绩)”顶替“英语二”,但我不太知道这样能不能办理学位,要询问你报考的主考学校。 如:200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 - 9月10日 社会考生PETS3--4级 135元 笔试标准80元 2006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月10日。将于2006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举行 (4)问题补充:我今年在家法律自考通过的一两科,如果明年去外省工作,外省那还能认定我通过吗?还用再考吗?一年所有的考试能考完吗? 自考是全省性质的考试,每个省的专业和学校都不一样,你到外省工作,我要告诉你的是,因为你自考课程全部通过以后拿到毕业证是你当初报考这个法律专业的主考学校,都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和代码都要一模一样的,拼够了学分才可以毕业的。我想不同的省的课程和代码肯定没办法相同,你说是不是。至今我还没看到有哪两个省的自考成绩可以相互承认的,因为这牵涉的问题太多。但是自考目前并没有规定要在几年之内完成所以课程,之前传有人大代表提案准备把自考的年限限定在8年之内,但是根本就没看到这类新闻,更别说通知了。所以如果你不是太着急的话,你大可可以挑个适当的时间回来考试,因为通常自学考试每年考4 次,具体时间以当次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每年1 月的中旬,4 月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7 月上旬(原则上,7月份不接收新生报考),10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报名报考时间以当次考试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上年的11月中旬,当年的2 月下旬,5 月中旬,8 月下旬。 一年是肯定考不完的,像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还要加考几门课,一共20门左右,一次考试你只能报考4门,(都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这两天) ,一天上午考一科,下午考一科,两天只能报考4科(但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一共是考3到4科,你要选择自己想考的一门课,每个考试时间只能报考一门课程,多报者也只能参加其中一门考试,多报课程你在这个考试时间段也只能考一科,你总不能还在考这科,分身去考另外一科,这不行的。你懂我意思吗?)但是不是所以的省一年都考四次的,像福建,一年就只有考三次,1.7.10月,其中7月份只有考一些公共课如英语和所在科系专业共同课,并不是所有的课。 如果你每次考试每科都过的话,1月份考4科,4月份考4科,7月份考4科(你可以利用这个月考公共课),10月份考4科,一年可以考16科,还有4科,这就是说,如果你运气好,能力特强的话,一年半你就可以考完全部20门课了,当然你首先要有时间来做相应的复习,还有报名的时候别忘了买教材。

需要全部都考。例如南京大学需要考以下专业: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 英语(二)、 日语、 法语、俄语(任选 一门)

4 、法律文书写作

5 、公证与律师制度

6 、合同法

7、劳动法

8 、国际私法

9 、国际经济法概论

10 、 知识产权法

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2 、公司法

13、保险法

14、房地产法

15、婚姻家庭法

16 、法律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报考条件: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法学类专业对人才素质、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法律系专业的学生其职业发展方向就是在转行时,大多数也选择在与“法”相关联的行业,或在企业任职做法律顾问、或做媒体的法制版编辑、记者等。

有的根据其个人性格特点、专业特长转换专业,在“法”岗位对其紧闭大门的时候,他们没有挤独木桥,而是独僻蹊径,在企业、公司的商务部任职,他们的专业知识在商务合同的签订、谈判、维护企业利益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身的价值也在实际应用中体现出来。

如果考法律专业的,肯定要考20多科。特别你是非法律专业的专科。

自学考试试题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大类。客观性试题主要有单项选择题、双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题型;主观性试题一般有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分析题、计算题、作文题、翻译题等题型。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你也可以追问。

自考法律基础题型有哪些题

自考专科的公共课之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科难倒过不少考生,今天就跟着瑞翔教育胡老师来看看这科该怎么答题。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自学考试大纲》中关于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命题是根据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确定考试范围和考核要求的。考试命题有较大的覆盖面。试卷对能力层次的要求一般为:识记20%,领会30%,简单应用30%,综合应用20%。试卷对试题的难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四种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以2:3:3:2。题型主要有四种: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一、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为客观性试题,由题干和四个选项(即备选答案)构成,四个选项中有一个选项是最符合题意的,选对给分,错选或多选都不给分。解答单项选择题主要应注意的有以下几点:认真审读题干,准确掌握题干的题意要求,明确题干的题意要求究竟是什么,选择答案时,要把选项与题干的题意联系起来思考,选择符合题干的题意要求的选项。必须注意的是,到底选择哪个选项是根据题干的题意要求来确定,而不是根据选项的含义是否正确来确定,因为选项本身含义正确并不一定符合题干的题意要求。根据题干的题意要求,认真审读各个选项,找出干扰项予以排除。任何选择题都有干扰项,设干扰项的目的在于考核考生对知识的掌握是否准确、扎实。干扰项的特点是似是而非,具有一定的迷惑性,要防止受其误导而错选。认真审读完各个选项后,排除干扰项,根据题于的题意要求,确定选择项。自学应考者一定要把各个选项都看完以后再确定答案。因为单项选择要求选择的是最符合题意的答案,如果刚看到一两个选项,似乎符合题意就确定,而还有最符合题意的选项都没有看到,就会错选。因此,一定要认真审读完全部选项,选出其中最符合题意的选项来。二、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也是客观性试题,由题干和四个选项(即备选答案)构成。在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二个选项是符合题意的。选对给分,错选、漏选或多选的,该题都不给分。解答多项选择题有的方面与解答单项选择题相同,但因多项选择题比单项选择题复杂,解题更为困难,容易丢分,因此应注意的也有以下几点:跟单选一样需要认真审读题干,准确掌握题干的题意要求,做出正确的选择。多项选择中要排除的非选项是不符合题意要求的项。各个题中的非选性是不确定的,有的题其所有选项都符合题意,没有要排除的非选项,有的是1个,最多是2个非选项,多项选择题各题选项的不确定,目的也是在于考核考生对知识韵掌握是否准确、扎实。考生一定要把各个选项都看完以后再确定答案。因为多项选择要求选择的是符合题意的答案,符合题意的选项既可能是2个,也可能是3个或4个。这就要求考生将各个选项与题干的题意仔细比较,从中挑出符合题意的选项,尽力避免多选或漏选。三、简答题。简答题属于主观性试题。与论述题相比,要求考生回答的问题比较简单。回答简答题要注意的有以下几点:认真审题,弄清题意。回答问题时不能答非所问,一定要根据题目的所指向的问题来做答。观点正确,论点全面。回答问题时观点要正确,论点要全面,防止观点错误,避免遗漏论点。逻辑严密,语言通顺。回答问题时要层次清楚,叙述明白,避免逻辑混乱,语言表达不清。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回答问题时对论点应适当加以说明,不必过多,显得烦琐;也不能过于简单,显得叙述不充分。四、论述题。论述题也属于主观性试题,重在考核学生运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回答论述题的问题时,要求紧扣题意,观点正确,层次清楚,联系实际,分析得当。具体说也要有以下几点要加以注意:认真审读题目,弄清题意。回答问题时不能答非所问,一定要根据题目的所指向的问题来做答。观点正确、全面,论据充分,分析透彻。回答问题时观点要正确,论点要全面,防止观点错误,避免遗漏论点。理论一定要联系实际。论述题在进行理论分析时,一定要与实际相联系。讲理论要联系实际,讲实际要有理论分析。理论与实际之间要有内在联系,不能生拉硬套在一起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怎么考,我没学过什么思想呀,道德呀,总的来说是有文化出的题,我也不知道法律基础考试怎么考了。

你可以自己看一下法律基础阶段练习法律基础阶段练习一(法理)一. 判断题1、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而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宗教等都不具有强制力。2、我国国家行政机关的最高领导人是国家主席。3、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因此先有国家后有法律。4、社会主义法体现的是全民意志。5、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的生效、法律的失效,以及法律的修改 。6、社会主义法的适用是国家专门机关的专门活动。7、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特殊社会规范,因此,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就是法。8、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家制度,即政体。9、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法规,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的地位和法律效力。10、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二、选择题1、法是统治阶级的( )。A、整体意志 B、个别意志的总和 C、每一个成员的意志 D、领导下的全社意志2、在阶级社会中,法的实施主要靠( )。A、社会舆论 B、领导威信 C、自觉遵守 D、国家强制力作保证3、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是( )。A、民主是法制的前提,法制是民主的保障B、民主是法制的内容,法制是民主的形式C、民主是法制的本质,法制是民主的现象D、民主是法制的保障,法制是民主的前提4、法律溯及力是指法律颁布后( )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无溯及力。A.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B.对其生效以后的行为C.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D.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5、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要求是(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B.准确、合法、及时C.实事求是,有错必纠D.从重从快6、()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A.宪法、法律B.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C.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D. 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7、在我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是( )。A、国家审判机关B、国家检察机关C、国家监察机关8、有权制定和颁布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国务院下属各部委9、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民主集中制度10、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 )。A、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B、立法机关、执法机关 C、公安机关、审判机关 D、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法理一、 判断题 1 错 2 对 3 对 4 错 5 错 6 对 7 错 8 对 9 对 10 对二、选择题 1 A 2 D 3 A 4 C 5 ABC 6 ABD 7 B 8 C 9 B 10 A法律基础阶段练习二(宪法)一、 判断题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修改宪法。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3、根据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4、我国宪法的修改,必须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5、 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有选举权。6、劳动和受教育既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义务。7、 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8、在我国,公民是指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不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9、宪法规定,有宪法修改提议权的是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10、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由全国人大通过制定法律确定确定。二、选择题1、有权修改宪法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政治协商会议2、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包括( )。A、劳动就业权 B、劳动者休息权 C、取得报酬权 D、物质帮助权3、我国宪法修改提议权,宪法规定属于( )。A、中共中央委员会 B、全国人大主席团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E、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国务院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E、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5、我国宪法的修改须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A、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B、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C、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D、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6、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是指( )。A、18岁以上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B、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C、人民在法律面前平等D、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7、公民是()。A.是政治概念 B.是法律概念 C.不是政治概念也不是法律概念 D.既是政治概念也是法律概念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哪项规定充分表明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A.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C.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D.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9、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是()?A.国家主席、副主席B.国务院总理C.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10、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在政治上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包括(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C.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D.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权11、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由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 )、 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组成。A.国务院总理B.全国政协C.中央军事委员会D.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12、我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具有以下含义:( )A.有信仰宗教与不信仰宗教的自由B.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C.在同一宗教中,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D.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13、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 )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C.选民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原则D.秘密投票原则14、公民应当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下列哪些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A.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时,公民应积极报名参军,保卫国家B.公民若获悉国家秘密,应保守国家秘密C.公民不得借检举为名,对国家工作人员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D.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参加劳动15、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和示威的权利,这些权利在法学上被称为( )。A、基本权利 B、政治权利 C、特殊权利 D、相对权利宪法一、 判断题 1 错 2 错 3 对 4 错 5 错 6 对 7 错 8 错 9 错 10 对 二、选择题 1 A 2 ABCD3 CE 4 AC 5 D 6 B 7 B 8 A 9 ACD 10 AB 11 C 12 ABCD 13 ABCD 14 AB 15 AB法律基础阶段练习三(刑法)一、判断题1、 王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但依法律规定王某在监狱服刑期间仍享有选举权。2、 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一切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是犯罪。3、并非一切社会关系都能成为犯罪客体,刑法以外的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就不能成为犯罪客体。4、犯罪的行为与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才能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5、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是指怀孕期间不能执行死刑,等该妇女分娩后方可执行死刑。6、犯罪分子章林,盗窃了邻居黄红的一辆自行车,章林所窃得的这辆自行车,在犯罪构成中,叫“犯罪客体”。7、醉酒的人因神志不清,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所以,他们犯罪,不负刑事责任。8、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但犯罪行为必定是严重违法行为。9、 不作为的犯罪行为是以行为人负有道德义务为前提。10、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者判处刑罚。11、本来不存在不法侵害,由于防卫人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因而错误地事实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无辜损害,在刑法理论上称为“不适时防卫”。12、在客观上虽然有可能继续实施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本身的原因,误认为犯罪不可能继续进行了,从而被迫停止了犯罪,也应认为是犯罪中止。13、犯罪的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14、过失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5、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及时性,有效性,自动性,彻底性。16、犯罪中止存在于故意犯罪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阶段。17、主刑是对犯罪分子使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它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18、死缓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执行的一项制度。19、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20、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无论其主观目的如何都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选择题1、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 )。A、直接故意犯罪B、间接故意犯罪C、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D、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2、一架正飞越在美国领空上的中国民航飞机上,一个伊朗公民杀死了一个德国公民,反了杀人罪,该犯的犯罪行为应适用( )。A、中国法律B、德国法律C、伊朗法律D、美国法律3、投毒杀人,当被害人服毒后尚未死亡之前,犯罪人悔悟,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但抢救措施未生效,被害人死亡,这种行为属于( )。A、犯罪未遂B、犯罪预备C、犯罪既遂D、犯罪中止4、章某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决自1997年1月1日起生效,章犯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刑期应为()。A、2007.1.1——2009.12.31B.1997.1.1——2009.12.31C. 1997.1.1——1999.12.315、犯罪分子甲某,盗窃了居民张大妈的一台彩电,从而侵犯了张大妈的财产关系,这在犯罪构成中,就叫( )。A、犯罪客观方面B、犯罪主体C、犯罪客体D、犯罪主观方面6、甲偷乙的财物,因害怕被追究,过了一段时间又偷偷地送回,这是( )。A、犯罪未遂B、犯罪中止C、犯罪既遂7、盗窃犯正在室内行盗,忽听门外有人咳嗽,误以为主人回来,因而停止行窃,跳窗逃走,这是()。A、犯罪既遂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8、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又分为( )A、拘留 B、管制 C、取保候审 D、拘役 E、有期徒刑 F、无期徒刑 G、死刑 H、死缓9、刑法上的不作为是指( )A、消极行为B、危害性不大的行为C、无意识行为D、消极的不实施应当实施的行为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于(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A、1992.2.22 B、1993.2.22 C、1994.2.22 D、1995.2.2211、《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主体是指()。A、境外机构、组织、个人B、境内机构、组织、个人C、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的境内机构、组织、个人12、在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A、颠覆分裂行为B、国际贩毒行为C、非法出入境行为D、窃密行为E、策反行为F、走私行为G、间谍行为13、某甲与乙有仇,欲寻机报复。一日某甲知某乙一人在家,便携匕首前往。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某深感害怕,折返家中,甲某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不构成犯罪14、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哪些人员不适用死刑( ):A、犯故意伤害致死罪犯罪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C、犯罪时怀孕的妇女15、被告人张某在市郊僻静处遇一青年妇女,突然将该妇女抱住,正欲实施强奸,这时附近走出两个男人,于是被告人被迫停止了犯罪。被告人的行为是( )。A、犯罪未遂B、犯罪中止C、不构成犯罪16、某护士在给一病孩注射青霉素时,忘记了做皮试,致小孩过敏死亡,某护士的行为属于( )。A、过于自信的过失B、疏忽大意的过失C、间接故意犯罪D、以外事件17、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A、完全负刑事责任B、相对负刑事责任C、完全不负刑事责任18、24岁的青工小张非常喜欢邻居家4岁的男孩小涛。一日,小张带小涛到一座桥上玩,小张提着小涛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小涛边喊“害怕”边挣扎,小张手一滑,小涛掉入河中,小张急忙去救,小涛已溺水而死。从刑法理论上看,小张对小涛的死亡结果在主观要件上所持的态度是属于()。A、间接故意B、疏忽大意的过失C、过于自信的过失D、以外事件19、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1年后甲受雇于N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在某军区参谋部工作的战友乙,以1万美元的价格从乙手中购买了3份军事机密材料。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A、以叛逃罪论处B、以叛逃罪和间谍罪论处C、以间谍罪论处D、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论处20、特别累犯( )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再犯本罪的,都以累犯论处。A、组织邪教,1年B、危害国家安全,任何时候C、判处有期徒刑20年,10年D、危害国家利益,限制时间刑法一、 判断题 1 对 2 错 3 对 4 对 5 错 6 错 7 错 8 对 9 对 10 对 11 错 12 错 13 错 14错 15 对 16 错 17 错 18 对 19 对 20 对 二、选择题 1 B 2 A 3 C 4 B 5 C 6 C 7 B 8 BDEFG 9 D10 11 AC 12 BCF 13 B 14 AB 15 A 16 B 17 B 18 C 19 B 20 B法律基础阶段练习四(民法)一、 判断题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在于:(1)与特定人的人格和身份不能分离;(2)其本身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3、公民的权力能力的实现有赖于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的人因没有行为能力,就无法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能力。4、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其被宣告死亡之后,虽在法律上其民事主体资格已丧失,但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应具法律效力。5、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除因年龄不同的而不同外,一律平等。6、法人必须有独立支配的资金和财产,但有独立支配的资金和财产的单位不一定是法人。7、只要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这个法律行为就应该是有效的。8、不合法的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因为它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9、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之债的区别在于:不当得利之债的他人财产利益的损害结果,并不是由于得利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利益受损人自己的误解或者过错造成的。10、合同是债发生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11、法律上的债是指日常生活中的借贷关系。12、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是无效民事行为。13、我国民法通则不仅规定了公民享有人身权,也规定了法人享有人身权。因此,凡公民享有的人身权法人也同样享有。14、人身权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与财产权益毫无联系。15、无过错责任就是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造成他人损害的,就要承担民事责任。16、所有权法律关系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17、对于无权代理,被代理人均可不承担责任。18、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时起没有法律效力。19、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消,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则从其配偶离婚或者再婚后的配偶死亡起,夫妻关系自行恢复。20、无效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行为结果显失公平。二、选择题1、刘某现年17周岁,父母双亡,主要靠自己打工维持生活。刘某( )。A.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可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是相对民事行为能力人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进行民事活动要具有法律效力应。( )A.与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B.通过法定代理人C.通过委任代理人D.通过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3、刘某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原由其子继承的2间房屋已卖给了余某,对此2间房屋( )。A.刘某有权要求余某返还房屋B.刘某无权要求余某返还房屋,但刘子应把卖房款返还刘某C.刘某有权要求刘子将卖房款退还回返还房屋D.刘某既无权要求返还房屋,也无权要求返还房屋出卖的价款4、( )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恶意患通、损害第三人利益B.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C.乘人之危D.因受欺诈而为5、王某刚满16岁时,即自初中辍学进入了其父亲所在的工厂当临时工,每月收入300多元,除交给父母一部分作为生活费外,其余全都积攒下来,不到1年时间就有了1000多元的积蓄。在未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王某自作主张买了一套西服,花了近1000元,由于父母反对,王某决定向商场退货,但商场不同意退货。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商店应否退货()。A.王某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商场应当退货B.王某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王某有权退货C.王某的行为是可变更的民事行为,王某有权要求退货D.王某的行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是有效的民事行为,商店有权不予退货6、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应( )。A、由代理人承担B、由被代理人承担C、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共同承担D、经被代理人追认后,被代理人才承担责任7、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是( )。A、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B、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C、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D、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8、下列行为中不能委托代理的是( ) 。A、立遗嘱B、商标注册登记C、收养子女D、纳税E、卖房屋F、结婚登记9、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上看,作为债的主体( )。A.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B. 双方都是不特定的C.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D. 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10、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按照民法规定称为( )。A、限制行为能力人B、无行为能力人C、完全行为能力人11、甲将走失山羊一只领回家中饲养,两个月后以60元卖给乙。乙在回家途中,羊被主任丙认出,向乙索讨,两人争执不下,告到法院,根据民法规定()。A、山羊归丙,甲退还乙60元,丙付给甲两个月的饲养费B、山羊归丙,丙付给乙60元C、乙将山羊退还给甲,并向甲索还60元,丙向甲讨回山羊12、民法规定,公民在下落不明满( ),可由( )向()申请宣告其死亡。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E、四年或二年(以外事故情况下)F、利害关系人G、父母或配偶H、债权人I、所在单位J、民政部门K、公安机关L、检察院N、人民法院13、无因管理是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债,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给付( )。A、报酬 B、支出的一切费用C、收益中的合理部分D、支出的必要费用14、有可能担任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有( )A、朋友 B、父母 C、配偶 D、成年女子15、下列行为中( )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A、丁某租房开赌场 B、汪某不慎买了假货C、李某以6千元买了张某一幅齐白石的画D、刘某在病危时向于某借5千元,年利率50%。三、案例题1、许某年龄17 岁,初中毕业后,凑资15000元,开设了一个个体自立书店。张某把自己一辆价值12000元的“霸伏”高档助动车,以6000元卖给其好友。张某父母知道后,以许某未满18周岁,属限制行为能力人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该买卖行为无效。问:张某是否有权卖出助动车,该买卖行为能否成立,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学校向乙文具店购买公文纸100箱。合同规定由学校自提自运,并于提货后3天内付清货款。但在学校到商店提货时,因商店工作人员的疏忽,在装箱时多装了3箱。此后,该公文纸在运输过程中因装车不慎失落一箱,被居民丙拾得。丙居民将该公文纸运回家,并贴出失物招领启示,花租车费及招领启示材料费40元。次日,商店打电话询问学校,是否多装了3箱公文纸,学校答复仅多2箱,同时提出要求推迟20天付款,商店不同意。两天后,商店得知另一箱公文纸在居民丙处,前去招领。丙居民要求商店给付其支付的租车费、材料费和误工费,商店不同意。为此,商店诉至法院,要求学校立即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和返还2箱多装的公文纸;要求居民返还拾得的一箱公文纸。问:(1)本案涉及哪几种债权债务关系?(2)本案应如何处理?民法一、 判断题 1 错 2 对 3 错 4 对 5 错 6 对 7 错 8 对 9 对 10 对 11 错 12 错 13 错 14 错 15 错 16 对 17 错 18 错 19 错 20 错、二、选择题 1 B 2 B 3 B 4 B 5 D 6 AD 7 D 8 ACF 9 D 10 A 11 A 12 EFN 13 D 14 BCD 15 BD三、案例题 1、有权,买卖行为有效成立,因为许某已满16岁,不满18岁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2、(1)涉及三种债权债务关系:学校与文具店为合同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丙居民与文具店为无因管理之债。(2)学校退回多得的公文纸;支付货款和违约金;商店给付丙居民支付的租车费、材料费和误工费等必要、合理的费用。

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一、什么是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是一门涵盖法学基础知识的课程,是自考学生学习法学基础知识的重要课程。该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的分类、法律的概念、法律的源泉、法律的形成、法律的内容、法律的作用、法律的执行、法律的变更与变通等。二、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考试的内容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对法学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考试内容包括:法律的分类、法律的概念、法律的源泉、法律的形成、法律的内容、法律的作用、法律的执行、法律的变更与变通等。考试形式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等。三、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的学习方法学习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熟悉考试大纲:首先,要熟悉考试大纲,明确考试的重点内容,了解考试的内容结构和考试形式。(2)系统学习:其次,要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系统学习法学基础知识,并将所学知识系统化、综合化,以便更好地理解法学基础知识。(3)练习模拟题:最后,要经常练习模拟题,多练习完形填空、阅读理解、判断题、简答题等各类考试题型,以便更好地掌握考试技巧和答题技巧。四、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的重要性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是一门涵盖法学基础知识的课程,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理论意义在于,它为学习法学提供了基础知识,使学生对法学有一个全面的概念;现实意义在于,它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掌握法学基础知识的机会,为他们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总之,2022年10月自考法学概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学习这门课程应从以上几个方面入手,努力掌握法学基础知识,为今后的法学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法律基础题型有哪些书

自考法律本科必考科目有:毛泽东思想概论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英语(二) 法律文书写作 国际私法国际济法概论 合同法 公司法 劳动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知识产权法 婚姻家庭法(一) 选考科目: 任选三门, 税法 票据法 公证与律师制度 房地产法 保险法说明: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不需加考;监所管理专业需加考民事诉讼原理或民事诉讼学一门;其他专业需加考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四门课程。2.40岁以上的考生可免考英语,但需加考三门选考课

分类: 教育/科学 >> 职业教育 >> 自考 解析: 2007年北京自考“法律(本科)”专业指定教材 专业代码 01C1301 专业名称 法律(本科段) 教材名称 作者 出版社 版本 00004 *** 思想概论 罗正楷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0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卫兴华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00015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高远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 00167 劳动法学 贾俊玲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0169 房地产法 程信和刘国臻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0226 知识产权法 吴汉东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00227 公司法 顾功耘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金瑞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0230 合同法 王利明 崔建远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00233 税法 严振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00242 民法学 郭明瑞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江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00245 刑法学 张明楷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陈安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00249 国际私法 李双元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00257 票据法 付鼎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 00258 保险法 覃有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00259 公正与律师制度 陈光中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宁致远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00263 外国法制史 由嵘胡大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杨鹤皋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张宏生谷春德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05677 法理学 沈宗灵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 05678 金融法 吴志攀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05679 宪法学 魏定仁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05680 婚姻家庭法 杨大文马忆南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一、法律专科课程设置及使用教材序号 课程代码课 程 名 称学分教 材 名 称教材主编出 版 社出版时间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刘瑞复、李毅红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8年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钱淦荣、罗正楷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年 3 04729 大学语文 4 《大学语文》 徐中玉、陶型传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年 4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中国法制史》 王立民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年 5 00242 民法学 7 《民法学》 郭明瑞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年 6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民事诉讼法学》 江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 7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经济法概论》 张守文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年 8 00245 刑法学 7 《刑法学》 张明楷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 9 00247 国际法 6 《国际法》 黄瑶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 10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刑事诉讼法》 王国枢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 11 00261 行政法学 5 《行政法学》 罗豪才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 12 05677 法理学 7 《法理学》 周旺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 13 05679 宪法学 4 《宪法学》 魏定仁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 在教材后面就有考试大纲。

自考法律专业要买的书有:序号 课程代码 科目名称 出版时间 作者 出版社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15 李捷 王顺生 高等教育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015 卫兴华 赵家祥 北京大学3 0015 英语二 2012 张敬源 张虹 外教研4 0167 劳动法 2011 郭捷 北京大学5 0227 公司法 2008 顾功耘 北京大学6 0230 合同法 2012 傅鼎生 北京大学7 0226 知识产权法 2010 吴汉东 北京大学8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2015 余劲松 北京大学9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013 汪劲 北京大学10 0249 国际私法 2005 李双元 北京大学11 5680 婚姻家庭法 2012 马忆南 北京大学12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2006 宁致远 北京大学13 0233 税法 2008 许孟洲 北京大学14 5678 金融法 2008 吴志攀 北京大学15 0169 房地产法 2012 楼建波 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自考本科法律基础题型有哪些

自考的主要题型有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那么不同题型的答题方法是怎样的了?1、选择题:考查考生的记忆、理解、判断、推理分析,综合比较,鉴别评价等多种能力,评分客观,故常被应用。在答题时,如果能瞬时准确地把正确答案找出来最好,有时第一感觉往往是正确的。假如模棱两可,就应采用排除法,先排除最明显的错误开始,把接近正确答案的备选项留下,再分析比较最终选定正确答案。2、填空题:考查考生准确记忆的“再现”能力,常用于考查考生观察能力与运用有关公式、原理的能力。在答题时,无论有几个空,回答都应明确、肯定,不能含糊其辞,填空题看似容易实则准,最好的应对办法是对学科知识中最基本的知识、概念、原理等要牢记。3、名词解释:针对学科中的基本概念、专业名词进行命题,主要考核考生的识记、理解能力。在答题时,答案要简明、概括、准确,如分值较大,可简要扩展。4、简答题:围绕基本概念、原理及其联系进行命题,着重考查考生对概念、史实、原理的掌握、辨别和理解能力。在答题时,即不能象名词解释那样简单,也不能象论述题那样长篇大论,答案要有层次性,列出要点,并加以简要扩展就可以。5、论述题:从试卷编制的全局出发,能从体现考试大纲中的重点内容和基本问题的角度来命题,着重考核考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答题时,要围绕题目提问,列出答案要点,然后对要点逐一展开叙述,并且发挥考生的真知灼见,要在深度、广度上下功。6、案例分析题:考查考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综合应用能力和创造性。可能会涉及该门课程的多个章节,考生应该充分发挥联想的功能,抓住理论要点,结合案例做出深入分析。总之,方法和技巧仅仅是技术问题,关键还是在于考生对本课程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

自考法律本科考试科目在十四门左右,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婚姻家庭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职业道德、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据法、保险法、税法、金融法、公正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综合英语(四)、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 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就业前景如何 1.自考本科的学历是经过国家承认的学历。而且自考本身就是一种国家正规推行的一种有别于传统统招考试的考试模式,也是一种可行的考核模式,考生不应该对自考本科法学专业产生误解。 2.法学专业的发展前景还是比较好的,而且对于这个领域里面的一些高端型的技术人才,这样的需求和高端公司的招聘趋势都比较强,每年呈现出比较大的需求量。所以选择自考法学专业,对于考生来说,就业前景还是比较不错的,而且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份薪酬更加高的工作。 3.从法律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就业前景非常广泛,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法律自考本科的公共课: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英语。

必考科目有:

1、法律文书写作;

2、  国际私法;

3、国际经济法概论;

4、合同法;

5、劳动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知识产权法;

8、婚姻家庭法。

选考的有:

1、外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税法;

6、保险法;

7、公证与律师制度;

8、房地产法。

报考条件:

第一、成人高考的报考条件其实是不太严格的。

还可以继续报考成人高考的方式,要踊跃的进行注册,然而它对于考生们的要求也不会太高。基本上处于一个高中或者中技的毕业文凭就是可以快速的参与进来。可以选择的是专科学历继续申请。但这也是继续帮助我们提升学历的机会,大家也要勇敢的前行啊

第二、成人高考的条件对于我们来说是比较不错的。

其实成人高考对于大家的年龄和报考地区是没有任何的限制,想要选择哪一所都是可以实现的,然而只要达到18周岁就是可以继续报考到成人高考中来。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自考本科

分两个方向:

一、如果你大专就是学的法律,那自考法律本科科目就是这些: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婚姻家庭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职业道德、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据法、保险法、税法、金融法、公正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综合英语(四)、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

其中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法律职业道德、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据法、保险法、税法、金融法、公正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综合英语(四)是选考科目。

二、如果大专学的不是法律专业,那自考法律本科科目是这些: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综合英语(四)、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学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公司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写作、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

其中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综合英语(四)、公司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写作、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是选考科目。

扩展资料:

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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