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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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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如下:1,不要轻信与天津大学联合办学的学校,以免上当受骗。2,读天津大学的专科可以直接咨询天津大学的相关招生部门,如招生办等他们的答复是最准确的。3,天津大学以工科著称尤其化工,建筑,电气,土木等,读这些专业你可以受到国内高质量的建议。天津大学招生网可以登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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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科70以上就可以了毕业获得学位证和毕业证,但是自考是辛苦和孤独的,我们会有差别对待,我现在就是大一新生,来了也不后悔,但得抱着考研的目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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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同学在那里上的,今年毕业的。可以帮你问问

直接找该学校自考招生办是最稳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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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网络教育报名官网是什么? 报名官网: 报名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 招生专业及学习年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药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物流工程、工程管理、金融学、公共事业管理 学习期限:学制2.5年,学习期限为2.5年至4.5年。 达到最长学习期限4.5年仍未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学籍将会注销。 报名费与学费 报名费:40元,考试费:120元。注:免试考生只需交纳40元报名费。秋季入学注册为9月,招生截止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学费:总学费9600元,在第一、三学期分两次缴齐,每次4800元。 注:学费按最低学习期限收取,学生录取后登录学习平台通过网银直接缴纳至天津大学账户。 收费标准个别地区有上浮或下调,具体情况请向当地学习中心查询。 入学考试科目 理工科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非理工科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考生可免费从学院网站下载入学考试模拟题。 报名办法 报名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前置学历认证材料各一份(提交材料均为A4纸规格);近期二寸免冠浅蓝色背景证件照1张(提交纸质及同版电子照片)。 注:1.部分考生需要依据学院有关政策提供必要证明,如居住证、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2.学院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将进行数据读取和电子化采集工作。所有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接受审核。 3.前置学历认证材料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若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前置学历认证材料三者信息存在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先联系发证部门进行修改,考生要自行承担因提交资料不合格造成的无法通过学信网学籍注册的后果。 5.正在就读其他学历教育的学生不可报名。 6.电子照片的技术要求: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的jpg格式文件,具体图像拍摄要求详见学院网站《关于新华社电子图像采集审核标准说明》。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天津大学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三种类型: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学制为5年、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制为2.5年、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为2.5年。对于天津大学成人高考本科学历学位证的获取,一般需要达到以下要求:1.英语成绩达标(本科在读期间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学位英语目前大部分省份都是统一考试,个别省份取消学位英语,由报考院校单独组织考试。2.课程达标,学位课程一般每个专业都是三门课程,学位课程的成绩一般要求是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平均分达到80分,不过学位课程相对来说都是比较简单的。3.论文(普通本科院校其实对论文要求不是很严格,只要字数达标、格式正确即可)通过上述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学位证书有了一定的了解,总体而言,学位的申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只要努力还是可以拿到的,拿到之后对你的职业发展有一定的帮助。另外,2023年天津大学成人高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天津大学自考成考社会报名入口:

天津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招生

其实没有:全日制自考本科的说法的,你的毕业证应该是自考的,只是说你的学习形式是像全日制那样,天天要去学校里上课,但是毕业证却不是全日制的。其实自考可以自己看书自己学的,为什么要去学校里面读呢,浪费钱和时间。

一、天津大学自考本科有哪些专业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天津大学自考本科专业包括:经济学、法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教育学、会计学、管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英语、日语、德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旅游管理、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历史学、政治学、哲学、心理学、艺术学、体育学、社会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纺织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动物医学、兽医学、医学技术、应用化学、安全工程、药学、中药学、中医学、生物工程、护理学等。二、自考本科专业的报考条件天津大学自考本科专业的报考条件主要是:1.持有高中或以上学历的学生;2.满足本科专业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4.身体健康;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6.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自学能力;7.经过学校审核认可的自考本科专业报考者,可以直接报考。三、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习要求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习要求主要包括:1.及时完成学校给予的学习任务;2.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3.及时复习,掌握所学知识;4.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5.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6.完成学校组织的科研项目;7.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等。四、自考本科专业的就业前景自考本科专业的就业前景可视专业而定,一般情况下,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生可以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传播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科研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单位就业,也可以从事自由职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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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天津大学一本院校,良好的教育环境,在官网上可以查到的,毕业证是天大颁发的自考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好学校的学习氛围是别的学校所比不了的,学校是一个平台,自己能不能学到知识还得看自己

天津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教育部明确规定,任何高校不得开设自考班。一般XX大学自学考试,指的是所报考专业的主考院校是该院校,切记。现在社会上很多私立学校开设运乎简自考班,其实是违法的,骗取学费而已。所谓自考就是自己学习。然后考试!自考报名可到各县级以上行政单位教育主顷庆管部门咨询!一般有自考中心负责报考、书籍和资料旁裤发放!

你来直接来天大不就完了,反正迟早要来的!

自考的辅导班一般不存在指定问题指定了就是学校老师要混点钱请几个天大老师讲讲天津大学自考的招生简章估计就是进行天津大学开设自考的科目辅导指定不指定无所谓你可以向在上学的同学打听一下有些挂着天大老师上课的牌子但老师就上一节课(这是大多数,一般不会天大教授来上课的,讲师之类有可能)囧~~自考靠自己努力的多~~加油,同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天津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学校地址: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并监督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本科生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衔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决策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生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 (七)受权组织学校本科生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组织实施普通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本科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天津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2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学校按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降分标准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高考录取时,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非属地性政策加分等)提档。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语文、英语。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天津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满分为480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对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将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专业之间没有级差。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国防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高职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高职(专科)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本章程第三章,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我校学费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另外,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 第二十条 各专业校区安排: 建筑学、城乡规划、环境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方向)、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金融学、药学、生物科学、海洋科学类等专业(类)的学生安排在卫津路校区。 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等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北洋园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卫津路校区。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 南开大学 津南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 南开大学 八里台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 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安排在北洋园校区。 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http:// 招办网址:http://zs.tju.edu.cn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 传真电话: 监督电话: 高职招生咨询电话: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区、市)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原则上均以当省(区、市)公布的我校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 2015高考实用信息 | 2015高考试题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题目 | 2015高考作文点评 | 2015高考 分数线预测 | 2015高考成绩查询 | 2015高考志愿填报 | 2015高考分数线 | 2015高考录取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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