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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科自考科目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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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科自考科目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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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律本科自考科目

南京大学自考主考专业本科:销售管理(本科)人力资源管理(本科)广告学(本科)工商管理(本科)公共关系(本科)行政管理学(本科)计算机及应用(本科)社会工作与管理(本科)法律(本科)计算机信息管理(本科)满意请给我好评谢谢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教材,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有哪些科目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请问大自考法律本科的必修课目和选修科目有哪些,要最新的,希望有经验的人能回答,我江苏的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俄语(二)日语(二)英语(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经济法概论婚姻家庭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毕业论文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法学基础理论(7)或法理学(一)(7)注:1.报考条件:①学科门类为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管理学(11)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②其他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五门课程中的任意两门。2.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另选考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2学分。3.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二)”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4.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5.凡已通过的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可以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程。6.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婚姻法”课程,可免考本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一)”。7.自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可以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南京大学法学自考,需要考哪些科目?江苏省法学专业自考科目如下: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0300015英语(二)14.0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0500249国际私法4.06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0700230合同法5.0800227公司法4.0900167劳动法4.010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01100226知识产权法4.01205680婚姻家庭法3.013选修课800263外国法制史4.0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0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005678金融法4.000233税法3.000257票据法3.000258保险法3.0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000169房地产法3.01521005法律毕业论文16加考课1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7.017加考课205679宪法学4.005677法理学7.000245刑法学7.000242民法学7.0说明: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注:选修课i/n表示n选i;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南京大学自考简介

南京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1994年,南京大学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支持的大学;1999年,南京大学进入国家“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行列;2006年,教育部和江苏省再次签订重点共建南京大学的协议;2011年,教育部和江苏省签署协议继续重点共建南京大学。

二、南京大学自考专科专业及代码

工商管理 1020176、法律 1030112、行政管理 1020301、公共关系 1050303

三、南京大学自考本科专业及代码

人力资源管理 2020218、法律 2030106、行政管理学 2030302、工商管理 2020142

四、南京大学自考报名时间

全国自考有2个固定考期,4月考期和10月考期,一般分别在2~3月及8~9月进行报名。部分省份较特殊,有3~4个考期,而江苏省南京大学自考报名时间如下:

2022年1月考期: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12月5日(已结束)

2022年4月考期:报名时间为3月1-3月5日(已结束)

2022年7月考期:报名时间为5月25-5月29日(已结束)

2022年10月考期:报名时间为9月1日-9月5日(已结束)

由于每年的报名时间有差异,建议考生实时关注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最新消息,以免错过南京大学自考报名时间

五、南京大学自考报名费用

自考报名费用普遍不高,一般每科在30~50元区间,考几科交几科。由于各省的自考报名费用不同,江苏省南京大学的报名费用每科是43元(1月、7月增考科目每科100元),所有科目的考试费用加起来在600元左右。原则上报名费用一经缴纳不予以退还,建议考生报名前做好计划,避免放弃考试。

六、南京大学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条件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学位要求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举例如下:

行政管理专业: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西方政治制度。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外语课程考试且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1) 考英语者请见“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选考“自考专业考试计划”中存在的其它外语语种者,参照考英语者的同等要求执行。

(2) 没有考外语,而以其它3门文化课程换考外语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者,不授予学位;

3、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答案转载自:成人自考资讯网

你好 自考专业课程设置可以网上直接搜索查询,也可以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下查询专业设置、报名报考、考试流程。

南京大学法律自考本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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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二》(或《日语》、《法语》、《俄语》,任选一门)、《法律文书写作》、《公证与律师制度》、《合同法》、《劳动法》、《国际私法》。

南京大学其学脉可追溯自公元258年的南京太学,近代校史肇始于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此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中央大学等历史时期,于1950年更名为南京大学。

1952年,南京大学调整出部分院系后与创办于1888年的金陵大学文、理学院等合并,仍名南京大学。1920年在中国国立高等学府中首开“女禁”,引领男女同校之风。

最早在中国开展现代学术研究,建立中国最早的现代科学研究实验室,成为中国第一所以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文理为基本兼有农工商等专门应用科、集教学和研究于一体的现代大学,被国际上誉为“东方教育的中心”。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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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法律科目

江苏省法学专业自考科目如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0 5 00249 国际私法 4.0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0 7 00230 合同法 5.0 8 00227 公司法 4.0 9 00167 劳动法 4.0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0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0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0 13 选修课8 00263 外国法制史 4.0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0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0 05678 金融法 4.0 00233 税法 3.0 00257 票据法 3.0 00258 保险法 3.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0 00169 房地产法 3.0 15 21005 法律毕业论文 16 加考课1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0 17 加考课2 05679 宪法学 4.0 05677 法理学 7.0 00245 刑法学 7.0 00242 民法学 7.0 说明: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 注:选修课 i/n 表示n选i ; 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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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全部都考。例如南京大学需要考以下专业: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 英语(二)、 日语、 法语、俄语(任选 一门)

4 、法律文书写作

5 、公证与律师制度

6 、合同法

7、劳动法

8 、国际私法

9 、国际经济法概论

10 、 知识产权法

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2 、公司法

13、保险法

14、房地产法

15、婚姻家庭法

16 、法律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报考条件: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法学类专业对人才素质、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法律系专业的学生其职业发展方向就是在转行时,大多数也选择在与“法”相关联的行业,或在企业任职做法律顾问、或做媒体的法制版编辑、记者等。

有的根据其个人性格特点、专业特长转换专业,在“法”岗位对其紧闭大门的时候,他们没有挤独木桥,而是独僻蹊径,在企业、公司的商务部任职,他们的专业知识在商务合同的签订、谈判、维护企业利益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身的价值也在实际应用中体现出来。

南京大学自考法律本科科目

你好南京大学自考主考专业专科:销售管理(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公共关系(专科)法律(专科)工商管理(专科)计算机及应用(专科)行政管理(专科)社会工作与管理(专科)金融管理(专科)南京大学自考主考专业本科:销售管理(本科)人力资源管理(本科)广告学(本科)工商管理(本科)公共关系(本科)行政管理学(本科)计算机及应用(本科)社会工作与管理(本科)法律(本科)计算机信息管理(本科)

30106 法律(本) 本科 "0249国际私法;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 "0015英语(二);0167劳动法;0258保险法;" 0226知识产权法;0233税法;

南京大学自考主考专业专科:销售管理(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公共关系(专科)法律(专科)工商管理(专科)计算机及应用(专科)行政管理(专科)社会工作与管理(专科)金融管理(专科)南京大学自考主考专业本科:销售管理(本科)人力资源管理(本科)广告学(本科)工商管理(本科)公共关系(本科)行政管理学(本科)计算机及应用(本科)社会工作与管理(本科)法律(本科)计算机信息管理(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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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教材,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有哪些科目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请问大自考法律本科的必修课目和选修科目有哪些,要最新的,希望有经验的人能回答,我江苏的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俄语(二)日语(二)英语(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经济法概论婚姻家庭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毕业论文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法学基础理论(7)或法理学(一)(7)注:1.报考条件:①学科门类为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管理学(11)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②其他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五门课程中的任意两门。2.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另选考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2学分。3.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二)”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4.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5.凡已通过的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可以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程。6.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婚姻法”课程,可免考本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一)”。7.自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可以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南京大学法学自考,需要考哪些科目?江苏省法学专业自考科目如下: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0300015英语(二)14.0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0500249国际私法4.06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0700230合同法5.0800227公司法4.0900167劳动法4.010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01100226知识产权法4.01205680婚姻家庭法3.013选修课800263外国法制史4.0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0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005678金融法4.000233税法3.000257票据法3.000258保险法3.0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000169房地产法3.01521005法律毕业论文16加考课1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7.017加考课205679宪法学4.005677法理学7.000245刑法学7.000242民法学7.0说明: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注:选修课i/n表示n选i;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南京大学自考主考专业本科:销售管理(本科)人力资源管理(本科)广告学(本科)工商管理(本科)公共关系(本科)行政管理学(本科)计算机及应用(本科)社会工作与管理(本科)法律(本科)计算机信息管理(本科)满意请给我好评谢谢

南京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有哪些?南京大学自考本科专业主要有: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及应用公共关系、广告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学、社会工作与管理、法律、销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及应用,其中出来计算机及应用都已停考。自考本科报考条件1、只要是中国公民,无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参加自考本科考试。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3、报考自考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待考生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无法办理毕业手续。教务老师整理的南京大学自考本科专业的内容到此结束了,针对自考的学员,可能介绍的信息还不够全面,推荐学员去对应的话题了解信息,或者关注微信查看其他方面的信息。也可以咨询24H人工在线客服!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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