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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课程替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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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课程替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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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课程替代政策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上班族都想在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利用工作的空余时间提升自身的学历。而自学考试自由的学习方式吸引越来越多的上班族,刚接触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自考的科目可以代替吗?

自考科目可以替换,当地的自考办或主考院校会通知具体的替代办法,考生只要考剩下未考科目。自考的课程替换的意思,就是可以用别的课程代替这门课程。但替代的课程是自考办规定的,需要在自考办规定可以替考的课程中选择。具体替代要求可以到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去自考办问一下,每个省都是不一样的。

自学考试难度很大吗

自考确实是有一定的难度的,因为自考的考试是比较繁琐的,考试的科目会比较多,时间的跨度也比较大。想最快毕业的话最快也要两年半到三年的时间,对很多人来说可能会因为持续的时间太长了而感觉到疲惫,这也正是自考难的地方。因此教务老师认为大家的坚持也很重要,一旦决定了就一定要坚持下去,不能半途而废。

而对于考试的情况而言,自考没有入学考试,而且只要考试科目成绩隔阂就可以申请毕业,满分100分,60分就合格了,考不过下次依旧可以报考,所以还是有一定优势的,认真复习和刷题都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这就需要我们合理的分配和利用自身的空闲时间了。

自考的报名要求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自学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自考(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一、具体政策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二、免考所需资料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三、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某些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物理(工)”、“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四、有关证书可以免考的课程(一)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二)”。(二)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一)”。(三)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本、专科(段)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四)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江苏自学考试新旧代替课程

自考新旧课程顶替关系原则是什么? 1、已考合格课程成绩,做到应对尽对课程代码相同课程无需对接,直接在新专业中使用 2、对接的课程只能是原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可以是顶替的课程、免考合格的课程、实践课 3、高起本专业先对接专科段再对接本科段,如专科段已毕业,直接对接至新专业的本科段 4、课程对接不能用低学分对接高学分;可以选择一门对接一门,也可以选择一组对接一组 5、对接过程中考生可以选择不对接直接跳过当前环节进入下一对接环节 6、已考过课程中同一门课程有多个合格分数,取最高分用来对接 注意:一般新调整的课程都会和上一期的旧课有顶替关系,也就是说,已有这门旧课合格成绩的在当前执行期可以不用考新调整的课,而用这门旧课顶替调整后的新课毕业。用查询系统查询“新旧课程顶替”时,注意看旧课的“使用时限”,要在时限之前通过的旧课才符合顶替关系,可以用于顶替当前课程。如果调整的这门旧课你还没考过,那么你就用不到这个新旧顶替关系,你只需要直接考新调整的课程即可。 扩展资料: 新旧课程顶替:出现了执行期变化,也就是这个专业有某门课程进行了调整后,才会出现新旧课程的顶替。一般课程的调整都会以文件的形式提前半年在考试院网站上。 顶替课程:所谓“顶替”或“替代”是指在自学考试中,学过考及格的课程(取得合格证者),因更换报考湖南自考专业或自学考试计划变更,造成相同、相近甚至不同课程的自考成绩允许相互通用的情况,俗称顶替,如按原考试计划取得“中国革命史”课程合格成绩,2002年以后,在文秘、英语等专科专业可顶替“邓小平理论概况”、“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二门课程,而在金融本科则只能顶替“毛泽东思想概况”一门成绩,课程顶替不需要办申请手续,只要依据考试计划,在毕业时将可以顶替的课程合格证上交申办毕业即可。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A. 自考国际贸易关于新旧课程顶替 如果代码是一样的,你之前的两门成绩就应该是过了,不用再考的啊!自考的科目只认代码的啊!一门科目就只有一个代码,每门科目的代码都是不一样的! B. 关于自考新旧课程顶替的手续问题 帮你顶! C. 自考课程顶替 毛概是自考课改以前的科目,已经取消了。 停考是毛概这门课的停考时间,既然已经在2008.10停考,那么现在不会再安排考试。开考是课改后的新课程正式开考的时间。 2 008年10月开始,全国政治公共课程进行了改革,标准如下: 按照国家考委教考试函[2006]2号文件精神,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等五门课程自2008年10月考试起,原则上不再安排考试,届时将安排调整后的新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的考试,即“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这四门课程,这四门课程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经济管理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与其他类专业一致,“政治经济学(财经类)”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由全国考委经济管理类专业委员会根据经济管理类各专业的情况设置。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原公共政治课的顶替方法如下: 一、专科专业(含基础科段)的考生 1、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任意2门或2门以上的考生,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2、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任意1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3706,2学分)课程的考试; 3、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3707,4学分)课程的考试。 二、本科专业(含独立本科段)的考生 1、通过“ *** 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考生,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2、只通过“ *** 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其中1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代码3708,2学分)课程的考试。 D. 自考国际贸易新旧课程顶替问题 后边2选1,是说经济法概论和企业管理概论,一科考过就可以了。不需要都考的。 E. 关于自考新旧课程顶替的问题 可以按新旧计划表替换.成绩目前保留没有期限. F. 浙江自考新旧课程顶替问题 是的,因为已经更改了考试科目.以前没通过的没关系. 浙江自考管理办法中的内相关内容 顶 替 顶替是指自学考试内部容(不论自考是否毕业)不同专业间或同专业不同计划间的课程替代。自学考试内部是指自学考试机构组织的各项考试,包括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等。 课程顶替不办理任何手续,自考生在申请毕业时只需提交符合《顶替规定》的课程合格证书(该课程无论是否已用过)、等级证书。课程合格证书已遗失的须开具《成绩证明》。 G. 关于自考新旧课程代替问题 肯定有效的 H. 我把深圳自考的成绩转入了天津,但是在新旧课程顶替上出现了难题 首先抄我记得在2009年,天津自考更改了公共课,原邓论和马哲取消,更改为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也同时公布了相互替代的关系表,这个在招考网上就有,我帮你找找 //zhaokao/column1_detail.jsp?pid=18486&id=106288 就是上面的这个公告,你可以自己看下 还有就是,现在的天津自考各专业中都没有 *** 理论这一课程了啊,就是上面的那个公告时和马哲等课程一起取消了 天津是可以办理公共课顶替的,你到你在天津所报考专业所属的区自考办办理免考手续就可以了 I. 金融管理(本科)自考新旧课程顶替 自考本出了很多新的课程和旧的课程,这两个课程是互不影响的,随便报。 J.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课程顶替表》的问题 1、浙江自考,2014年,也就是今年,里面的顶替规则,现在还有用的。现在还可以顶替相回应的课程的答。但是这要完全按老计划“浙教试院〔2008〕12号”的某个专业计划申请毕业的,不能一部分课程按这个老计划,一部分课程按2012年“大选修制”计划的。 2、我2013年下半年就是用08年老计划申请自考毕业的。如果按新计划反而可能要重考部分课程的。

江苏自考课程变更如何替代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上班族都想在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利用工作的空余时间提升自身的学历。而自学考试自由的学习方式吸引越来越多的上班族,刚接触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自考的科目可以代替吗?

自考科目可以替换,当地的自考办或主考院校会通知具体的替代办法,考生只要考剩下未考科目。自考的课程替换的意思,就是可以用别的课程代替这门课程。但替代的课程是自考办规定的,需要在自考办规定可以替考的课程中选择。具体替代要求可以到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去自考办问一下,每个省都是不一样的。

自学考试难度很大吗

自考确实是有一定的难度的,因为自考的考试是比较繁琐的,考试的科目会比较多,时间的跨度也比较大。想最快毕业的话最快也要两年半到三年的时间,对很多人来说可能会因为持续的时间太长了而感觉到疲惫,这也正是自考难的地方。因此教务老师认为大家的坚持也很重要,一旦决定了就一定要坚持下去,不能半途而废。

而对于考试的情况而言,自考没有入学考试,而且只要考试科目成绩隔阂就可以申请毕业,满分100分,60分就合格了,考不过下次依旧可以报考,所以还是有一定优势的,认真复习和刷题都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这就需要我们合理的分配和利用自身的空闲时间了。

自考的报名要求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自学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自考(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自考新旧课程顶替关系原则是什么? 1、已考合格课程成绩,做到应对尽对课程代码相同课程无需对接,直接在新专业中使用 2、对接的课程只能是原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可以是顶替的课程、免考合格的课程、实践课 3、高起本专业先对接专科段再对接本科段,如专科段已毕业,直接对接至新专业的本科段 4、课程对接不能用低学分对接高学分;可以选择一门对接一门,也可以选择一组对接一组 5、对接过程中考生可以选择不对接直接跳过当前环节进入下一对接环节 6、已考过课程中同一门课程有多个合格分数,取最高分用来对接 注意:一般新调整的课程都会和上一期的旧课有顶替关系,也就是说,已有这门旧课合格成绩的在当前执行期可以不用考新调整的课,而用这门旧课顶替调整后的新课毕业。用查询系统查询“新旧课程顶替”时,注意看旧课的“使用时限”,要在时限之前通过的旧课才符合顶替关系,可以用于顶替当前课程。如果调整的这门旧课你还没考过,那么你就用不到这个新旧顶替关系,你只需要直接考新调整的课程即可。 扩展资料: 新旧课程顶替:出现了执行期变化,也就是这个专业有某门课程进行了调整后,才会出现新旧课程的顶替。一般课程的调整都会以文件的形式提前半年在考试院网站上。 顶替课程:所谓“顶替”或“替代”是指在自学考试中,学过考及格的课程(取得合格证者),因更换报考湖南自考专业或自学考试计划变更,造成相同、相近甚至不同课程的自考成绩允许相互通用的情况,俗称顶替,如按原考试计划取得“中国革命史”课程合格成绩,2002年以后,在文秘、英语等专科专业可顶替“邓小平理论概况”、“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二门课程,而在金融本科则只能顶替“毛泽东思想概况”一门成绩,课程顶替不需要办申请手续,只要依据考试计划,在毕业时将可以顶替的课程合格证上交申办毕业即可。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江苏自考会计本科新旧课程代替

江苏会计本科不考外语者的换考课程: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27332 当代中国经济运行 400152 组织行为学 6ps 英语二是14学分

会计本科吗,本科不考00015英语(二)另外在这3门中选一门。27016日语。27017法语。27018俄语。

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 英语(一)" 、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 英语(二)" 课程;各类专科毕业生已学过" 英语课程" 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 英语(一)" 、"英语(二)" 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 英语(二)" 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 英语(一)" 课程。

【中国文化概论、当代中国经济运行、组织行为学】——不考外语者的换考课程学士学位要求:【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专业课平均成绩到70,英语二70,论文良好以上

江苏自考公共课程免考政策

一、具体政策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二、免考所需资料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三、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某些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物理(工)”、“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四、有关证书可以免考的课程(一)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二)”。(二)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一)”。(三)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本、专科(段)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四)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1. 自考免考课程 你好 按照 江苏自考免考规定: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能免考 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和二级证书,能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各主考高校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凭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免考外语的考生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由本校学位委员会决定)具体看学校申请学位的规定 2. 江苏自考免考问题 首先免考的话现在网上提交再带材料去自考办办理,也就是说你要提供学校的学籍卡,估计你肄业的话开不到这个证明了吧。 要是能开到的话,可以现在办理。 公共课的话免考是取代相近的课程,还要看这个课程原先是什么课程变成的,比如说原先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现在改成了中国近现代史刚要,那么原先考过的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相近的课程就可以换考现在的中国近现代史刚要。 具体的话,你可以咨询自考办,或者当场去自考办填报。 3. 江苏自考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哪些材料 江苏自考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3)持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其证书上考试学校与毕业学校应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或毕业2年以内。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望采纳~ 4. 江苏自考: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哪些材料 江苏自考免考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3)持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其证书上考试学校与毕业学校应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或毕业2年以内。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望采纳~ 5. 江苏自考(专科生自考本科段) 可以免考哪些课程 办理的手续麻烦吗因为我在河北读的大专,盖章 英语四证书可以申请免考英语。公共课有的科目可以免考。 参加完学位英语的考试才可以申专请学士学位属。 1 ,必须考完所有的本科段科目,才可以报名参加学位英语的考试。 2,学习期间的各科成绩达到平均65分以上、本科段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含外语成绩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外语专科以上毕业证免试的考生)、毕业答辩成绩良好以上、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的考生,均可报考。 3,学位英语的报名时间在一月份,考试时间在四月份。 6. 考生报考江苏自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可以免考哪些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江苏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内试本科段专业,可免容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以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7. 江苏省自考第二学历哪些科目可以免考 1、您在“公共事业管理”自考本科专业中考过的公共课,包括英语,都是可以免考的版,不需要权重考的。 2、也就是说,您可自己对比一下“公共事业管理”与“工程管理”中有哪些自考课程是相同的,只要是相同的课程,这次就都可免考(不用重考)的。 8. 求江苏自考免考那些科目 基本上没有免考的,因为你的专科专业的课程代码和本科的课程代码是不一样的,但是既然你的专业的商务英语,如果你有英语四级证书或者英语三级的话,可以免考本科段的英语二,还有就是你大专有没有考过计算机NIT证书,如果有的话,可以免考本科段的管理计算机应用这门课程。 9. 江苏自考公共课免考问题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中国近现代史是由马哲还是毛概变换来的,都是公共课是可以换考的。首先免考的话现在网上提交再带材料去自考办办理,也就是说你要提供学校的学籍卡,估计你肄业的话开不到这个证明了吧。 要是能开到的话,可以现在办理。 公共课的话免考是取代相近的课程,还要看这个课程原先是什么课程变成的,比如说原先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现在改成了中国近现代史刚要,那么原先考过的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相近的课程就可以换考现在的中国近现代史刚要。 具体的话,你可以咨询自考办,或者当场去自考办填报。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一、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即专升本)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 *** 思想概论”)。除专业考试计划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省的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需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某些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物理(工)”、“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五、参加本省组织的考试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组织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组织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本、专科(段)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5.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6.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7.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2319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和“02277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课程。 8.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实践技能考核。 六、持证书免考的有关说明 1.外语免考的学位授予说明 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各主考高校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凭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免考外语的考生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由本校学位委员会决定)。 2.军人有关证书免考说明 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考试所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相应证书申请免考者,还应交验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转业证、退伍证,以证明其确在军队期间参加考试,否则不予免考。 3.持各类证书申请免考课程者,其证书必须是经省级考试承办机构注册登记的单位。凡参加未经省级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军队系统组织的考试获得证书的,一律不予认可。 七、免考申请程序及审核要求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向市、县(市、区)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课程免考审批表》,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的认证要求与本科报考资格的审核相同)。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成绩单上考试学校必须与毕业学校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或毕业两年以内。 4.课程免考审核工作由县(市、区)考办进行初审,合格者送市考办复审。初、复审的办法与要求与本科报考资格审核基本相同。最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各主考学校进行终审。 八、纪律要求 在办理课程免考过程中,凡经查证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或假材料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10. 江苏大专毕业后自考本科哪些科目可以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专自学属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的名称相同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此规定仅适用于2008年4月以前已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老考生,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专科毕业生不得免考任何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政治课免考政策于2008年下半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免考规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新闻、护理、公共关系、建筑工程等本科专业考生不得重复报考或申请免考已通过的课程,须按要求到相应专科专业中按指定课程进行换考。其它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不能免考各门专业课(另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如英语、高数、物理等)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及以上证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达到425分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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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自考课程替代政策
  •   江苏自学考试新旧代替课程
  •   江苏自考课程变更如何替代
  •   江苏自考会计本科新旧课程代替
  •   江苏自考公共课程免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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