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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国家税收政策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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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国家税收政策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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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国家税收政策难吗

自考本科能抵扣个税。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已全面实施,其中《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种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由于自考本科也属于继续教育,所以自考本科能享受个税减免。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千万别考税法,难,要计算税额、税款等!我书买了、一考通买了都放弃了!建议你考保险法!

学历有以下几种 自考 成考 远程教育 电大 这四种学历 都是在学信网上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 自考是里面学历考试难度最大的 因为只有自考是国家统考 其他学历都是校考 难度较低 考试内容的话要根据所报专业 每个专业都不一样 可以留言你要报的专业 我发给你看看专业(深圳继教)

看你个人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只要学习方法得当,再付出一定的精力,通过还是没问题的。

自学考试国家税收政策

看你是学历继续教育还是职业技术继续教育,不一样的

自考能申报个税补贴。申请毕业采取网上申请加现场确认

自考能够申报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是我国人才的培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建设学习型社会发展、全力提高国民素质的主要支撑点。在这里可以抵扣的继续教育通常是学历提升和职业技能教育,在其中文凭继续教育包含:自考、成人教育(成考函授、业余组、脱产学习)、网络远程教育、远程开放教育等各个方式的专科或本科文凭继续教育。

自考生申请办理个人所得税方式

1、免费下载“个税”app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官方的税务管理、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软件手机应用程序,从2019年起,全部个税申报纳税人都能够安卓版下载APP,核查自身信息和真实身份后,在任何时候任何时刻完成自己税收申报责任。健全本人信息后,你能进入主页面中,寻找下方"继续教育"版块,点击查看。

2、点入进到"继续教育"版块

进到"继续教育"版块填写前要准备教育过程、开学时间、大学毕业时间等相关信息信息,如准备就绪可直接进去填写。

3、进到本人信息网页页面

进到本人信息网页页面后,倘若本人信息不正确可点击进行调整,倘若准确无误可以直接点击打开一步。

4、填好继续教育信息

填好继续教育信息网页页面有扣减本年度、继续教育种类、继续教育信息三大板块,自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开展填好就可以。

5、挑选申报方法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法有二种,各是根据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税本年度自主申报,二者的区别是前者挑选企业进行交纳第二种是自己交,实际选择什么样的方法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挑选完申报方法之后再进行递交。

6、个人所得税递交确定

个人所得税递交完了会提醒专项扣除信息已提交,我会在后边点击按钮"查询填写纪录"去查询自身填

华师自考大学毕业办理手续如下所示:

修够技术专业考试方案要求所有课程(含实践活动;统招专升本毕业生必须做到论文且论文答辩合格)考试的考生在每年的的6月上-中下旬、12月上-中下旬(准确时间以每一次考试完成后华师自考办网站发布的“考试结束后信息”通告为标准)到华师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生备案。申请办理办理手续务必自己亲手申请办理,不可授权委托。

毕业生申请表一份由考生本人交用人公司人力资源部,一份由我校归档,毕业证书学生自存。为严苛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申请表的监管,毕业证书、毕业生申请表、毕业生学籍表只发放一次,遗失的不予以补领。学生一定要保管好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资料(毕业生档案资料应缴自己所属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

自考属于继续教育的范畴,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关于个人所得税抵扣的其他规定。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国家税收自学考试政策

【 #自考# 导语】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对于考试而言,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通过考试就会更容易一点点。 为您提供2020年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一起看看吧。 新中国税制的建立和发展 一、新中国税制的建立及其修正(1950~1957年) (一)1950年统一全国税收,建立社会主义新税制组成:包括15种税P66特点:“多税种,多次征”。评价☆: (1)适应了当时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状况。 (2)改变了国家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农村公粮的局面。 (3)使财政收支接近平衡,通货停止膨胀,物价趋向稳定。 (二)1953年的税制修正原则:保证税收,简化税制。措施:实行商品流通税,修订货物税和工商税,取消了特种消费行为税,停征了药材交易税。 二、1958~1978年的税制 (一)1958年的税制改革☆ 1.背景:“一化三改造”基本完成,经济成份基本上是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 2.内容: (1)实行工商统一税,目的是简化税制。 (2)统一全国农业税制,原则是稳定负担,增产不增税。 (二)1959年的税制改革做法:“税利合一”即以得代税,取消税收。 (三)1963年的税制改革:措施:调整工商所得税。 原则:贯彻执行合理负担政策,限制个体经济,巩固集体经济。 (四)1973年的税制改革: 原则:在保持原税负的前提下,合并税种,简化征收办法。 内容:试行工商税 (五)对1958年到1978年税制改革的评价☆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大,片面强调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片面强调简化税制,使税收工作受到很大在破坏。 三、1979年~1993年的税制改革 (一)改革的核心:“利改税”(取消利润,改为税收) 1.利改税:即把原来国有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方法,改为征税的方法。即取消利润,以税代利。 2.利改税的核心:对国有企业开征所得税。 3.利改税的实施步骤: (1)对国有企业普遍征收所得税,但对大中型企业的税后利润采取多种形式上交国家,实行税利并存。 (2)由税利并存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税后利润全归企业。 4.作用/意义/优点: ☆(1)有利于国有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使企业责、权、利紧密结合,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2)利改税实际上也是工商税制的一次全面性改革,有利于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调节的复税制体系。 (3)使我国税收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使税收地位上升,机构加强。 5.利改税失误的原因/局限性/问题/缺点。 ☆(1)客观原因:税制改革超前,配套改革没跟上。 (2)主观原因:理论准备不足,主要是利改税的概念不准确,以税代利的依据不充分。 (3)否定了“非税论”,却走向了“税收万能论”的极端。 (二)1979年以来全面税制改革后的税种设置P75流转税制(7个)所得税制(9个)资源税制(4个)财产税制(3个)行为税制(10个) 四、1994年税制的重大改革 (一)改革的必要性 1.税制改革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需要。 2.是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因为税收是宏观调控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3.是整个经济体制配套改革的需要。 4.是处理好国与企分配关系,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的需要。 5.是国家规范经济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三)改革的原则 1.有利于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 2.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个人收入相差悬殊和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过大的作用,促进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3.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 4.体现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和持续发展。 5.简化、规范税制。 (四)改革的内容 1.所得税改革 (1)企业所得税改革 第一步: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 第二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改革:建立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及三税合一。 2.流转税改革目的:建立一个以规范化增值税为核心的,与消费税、营业税互相协调配套的流转税制。 3.其他税种的改革 (1)开征土地增值税 (2)研究开征证券交易税 (3)研究开征遗产税 (4)抓紧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 (5)简并税种 4.实施的步骤 (1)将所得税和流转税的改革抓好,抓住大的税种。 (2)逐步进行几个地方税的改革、研究证券交易税的开征

通过自学考试,进行继续在教育,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自考本科国家税收政策专业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得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学历继续教育大家都应该了解,主要就是包含自考、成人高考、远程教育、开放大学等几种教育形式,考生可以通过以上4种成人继续教育形式考取大专/本科文凭,为自己的工作、生活获取更多的选择机会。因此继续教育抵扣个税也是包括自考的,自然自考本科在个税改革中也是可以扣除的。继续教育怎么抵扣个税继续教育抵扣个税的标准是,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也就是说,继续教育支出抵扣个税的标准是定额的。另外还需要注意,学历继续教育需要提供学籍信息抵扣个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支出才能抵扣个税。以上就是关于自考本科在个税改革中能不能扣除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了,总而言之自考是继续教育,自然是可以算进继续教育个税专项扣除当中的。

自考本科税收学课程:财务管理学、毕业论文、对外经济管理概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管理学原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国际税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外国财政、市场营销学、线性代数(经管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社会保障概论。 自考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自考本科段的考生,应带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才可报考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 4、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5、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上交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专科毕业证。 自考的特点 1、没有入学考试,只要想读就行,不受户籍、年龄、职业、学历和招生计划的限制。 2、学习时间自由,报读晚班、双休班、运转班、函授班、全日制班均可,中途可以间断。无论是否在校或是否在职,都能选择到适合于自己的学习时间。 3、学习地点自由,在全国各地均可参加学习,考试成绩在各省市间可以转移。 4、学习速度自由,最快一年毕业,最慢无限期。考不及格的课程可反复重考,直至毕业。 5、选择专业自由。专科设有43个专业,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设有42个专业,涵盖十二大类,可以自由自主地选择你爱好的专业。 6、该文凭含金量高。学分制国家统考,既保证了每个坚持学习的学员都能毕业,又保证了每个学员的毕业质量。该文凭不但在中国承认,还得到英、美、加、澳等几十个国家认可自考毕业生出国留学可免修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可以哦!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小提醒个人接受本科(含)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继续教育学历的一种,所以是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继续教育政策的!但是按照税务局官方指示,从自考注册报名当月开始计算,满48个月就不能申请这项个税抵扣了,反之,还没达到48个月的可以享受剩下的时间来申请抵扣哈!

自考本科国家税收政策有哪些

目前有个税收优惠政策《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补充文件延迟到2025年底,且可往前追溯。说白话就是:公司内有贫困人口就业的,以社保为依据享受税款抵扣650元/人/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是重大利好,相对贫困人口较多)。目前看下来支付宝跑政通可协助企业享受以上优惠政策(支付宝首页或微信小程序搜索:跑政通)里面点击-税收优惠,具体政策及流程方法可以去跑政通了解详情。望百度采纳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教育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 1.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6.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7.对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比照福利企业标准,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8.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9.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0.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1.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三、关于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1.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享受免税的学校用地的具体范围是: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学校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占用耕地,不予免税。职工夜校、学习班、培训中心、函授学校等不在免税之列。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用于教学的,是指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用于科研的,是指科学实验的场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3.对农业院校进行科学实验的土地免征农业税。对农业院校进行科学实验所取得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实验期间免征农业特产税。 四、关于关税 1.对境外捐赠人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各类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的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一般学习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上述捐赠用品不包括国家明令不予减免进口税的20种商品。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办理。 2.对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以及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或者教学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包括国家明令不予减免进口税的20种商品)。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的范围等有关具体规定,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执行。 五、取消下列税收优惠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关于校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免征所得税的规定。其中因取消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增加的财政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享,专项列入财政预算,仍然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应归中央财政的补偿资金,列中央教育专项,用于改善全国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归地方财政的补偿资金,列省级教育专项,主要用于改善本地区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 2.《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6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关于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凡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免征增值税;校办企业凡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所提供的应税劳务免征营业税的规定。 六、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二月五日

优惠政策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有关教育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在关于增值税、所得税方面,规定指出: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增值税征。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在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方面,规定指出: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在关于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等方面,规定指出: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等。

扩展资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关于校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免征所得税的规定。其中因取消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增加的财政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享,专项列入财政预算,仍然全部用于教育事业。

应归中央财政的补偿资金,列中央教育专项,用于改善全国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归地方财政的补偿资金,列省级教育专项,主要用于改善本地区农村小学办学条件和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有关教育税收优惠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教育事业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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