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自考本科合同法重点

自考本科合同法重点

发布时间:

自考本科合同法重点

发布时间:

合同法自考重点

有劳动合同法是法律的重点,其中包括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等内容。

首先,注重相关法学课程的学习。合同法是部门法,合同法的理论基础来源于民法, 掌握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是学好合同法的基础和前提;合同法是实体法,其权利义务的实现有赖于民事诉讼法,所以,也应学好民事诉讼法。其次,结合司法解释学习。按自学考试的要求,《合同法》颁布以后、考试之日6个月以前颁布的有关合同法方面的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在考试之列,由于自学考试教材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会出现教材和司法解释不一致的现象,所以,自学者一定要以最新的司法解释为依据。再次,掌握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新的合同法充分体现了“鼓励交易的原则”,尽量减少无效合同的类型,严格区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在合同的撤销或变更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在合同的形式要件的规定上,将形式要件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标准,而不是作为决定合同是否成立的要件;合同法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的条件等等。同时,根据本课程的特点,掌握学习技巧,注意记忆方法。合同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具有法的特点,有其严谨的逻辑性和规范的法律用语,要求自学者在学习时严格按照法律用语记忆和理解内容,而不能用其它表达方式表述,注重法言法语的运用。最后,根据合同法的考试命题要求运用不同的方法学习。本课程的考试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要求的比例大致为:识记占20%,领会占30%,应用占50%;表现在考试题型中,有单项选择题30个小题共30分、多项选择题5个小题共10分、简答题4个小题共20分、论述题1道题共10分、案例分析题2小题共30分;从以上分析来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共占70分)主要是法律条文的记忆和运用法律分析实际问题,要求理解记忆和应用,尤其是案例分析题往往是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比如,合同是否成立(要约、承诺、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效力、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消的法律后果、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的划分和承担、法定的免则事由;简答题和论述题(共占30分)一部分是基础理论性的题(占比重较小),一部分也是法律条文的理解记忆和法律的应用,也需要理解记忆,所以,自学者在学习中,要运用理解记忆法学习,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学习,注重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结合《合同法》法律条文学习,本教材的内容主要是我国《合同法》的总则部分的内容,在教材中《合同法》分则的内容几乎没有涉及,在考试中《合同法》分则的内容也几乎不涉及,所以,在学习时要把《合同法》的总则部分作为重点。1、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只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2、合同法在为经济交易关系提供准则,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一部好的合同法能够促进一国经济的发展。3.合同又称为契约,是市场经济社会最常见的商品交换法律形式。4.我国的合同法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我个人觉得考合同法还是很简单的。其实说白了扯上法律的就是一个关键,背。合同法内容也不多,就是合同有效性,出现问题判断赔偿性这些的。做大题时先得看看合同成立与否,再者重要的一点就是约定大于法定。关于标的的认知,分析以前的合同签订。。。。我觉得不难啊,你是哪里不会呢不懂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自考合同法重点

是的,自考合同法的重点包括劳动合同法、物权法、商品买卖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以及侵权责任法等。

外国法制史是选修,你可以选一个简单一点的,这个太难了。合同法总则和分则中的买卖合同比较重要,文书只要看一下格式差不多能拿70多分,环保比较难,考的也细,多花点时间。祝你好运!

复习合同法 主要是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容易出论述题。 再就是具体的几个有名合同注意掌握。 要约、承诺的情形要认真区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要注意区分。 给点小提示 : 时间无多 ,干脆就拿 合同法 直接看法条, 比什么都管用。 自考 应该不难的。 合同法应用和识记都是最难的, 外国法制史和法律文书倾向于记忆。 环保法属于鸡肋,拿着法条看就是了。

我个人觉得考合同法还是很简单的。其实说白了扯上法律的就是一个关键,背。合同法内容也不多,就是合同有效性,出现问题判断赔偿性这些的。做大题时先得看看合同成立与否,再者重要的一点就是约定大于法定。关于标的的认知,分析以前的合同签订。。。。我觉得不难啊,你是哪里不会呢不懂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合同法自考本科重点

是的,自考合同法的重点包括劳动合同法、物权法、商品买卖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以及侵权责任法等。

一 , 合同法的概念二 ,合同法的调整对像三,《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四、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重点问题1.合同成立的概念2.合同订立的程序3.合同条款的内容4.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及其解释5.合同的形式6.合同成立的要件7.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8.缔约过失责任

首先,注重相关法学课程的学习。合同法是部门法,合同法的理论基础来源于民法, 掌握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是学好合同法的基础和前提;合同法是实体法,其权利义务的实现有赖于民事诉讼法,所以,也应学好民事诉讼法。其次,结合司法解释学习。按自学考试的要求,《合同法》颁布以后、考试之日6个月以前颁布的有关合同法方面的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在考试之列,由于自学考试教材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会出现教材和司法解释不一致的现象,所以,自学者一定要以最新的司法解释为依据。再次,掌握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新的合同法充分体现了“鼓励交易的原则”,尽量减少无效合同的类型,严格区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在合同的撤销或变更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在合同的形式要件的规定上,将形式要件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标准,而不是作为决定合同是否成立的要件;合同法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的条件等等。同时,根据本课程的特点,掌握学习技巧,注意记忆方法。合同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具有法的特点,有其严谨的逻辑性和规范的法律用语,要求自学者在学习时严格按照法律用语记忆和理解内容,而不能用其它表达方式表述,注重法言法语的运用。最后,根据合同法的考试命题要求运用不同的方法学习。本课程的考试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要求的比例大致为:识记占20%,领会占30%,应用占50%;表现在考试题型中,有单项选择题30个小题共30分、多项选择题5个小题共10分、简答题4个小题共20分、论述题1道题共10分、案例分析题2小题共30分;从以上分析来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共占70分)主要是法律条文的记忆和运用法律分析实际问题,要求理解记忆和应用,尤其是案例分析题往往是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比如,合同是否成立(要约、承诺、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效力、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消的法律后果、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的划分和承担、法定的免则事由;简答题和论述题(共占30分)一部分是基础理论性的题(占比重较小),一部分也是法律条文的理解记忆和法律的应用,也需要理解记忆,所以,自学者在学习中,要运用理解记忆法学习,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学习,注重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结合《合同法》法律条文学习,本教材的内容主要是我国《合同法》的总则部分的内容,在教材中《合同法》分则的内容几乎没有涉及,在考试中《合同法》分则的内容也几乎不涉及,所以,在学习时要把《合同法》的总则部分作为重点。1、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只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2、合同法在为经济交易关系提供准则,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一部好的合同法能够促进一国经济的发展。3.合同又称为契约,是市场经济社会最常见的商品交换法律形式。4.我国的合同法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没年的重点都差不多.第二章是重点,要考得很多,其中第一节和第四节是重点的重点。 第三章合同成立的要件可能做为多选题。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的撤回与撤消。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第四章里的第一节要看。合同解释的七个原则,格式条款的解释。免责条款的解释。 第五章是重点,第二节做为论述题或简答题准备。第三节可能会考案例。第四节是重点,表见代理要好好看看。第五节也是重点,主要是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第六节看看就行 第六章里的第二节是,第三节,第四节都是重点。第七章的第三节。第八章的第二节,把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的条件做为重点看。第九章合同解释的概念和特征是重点。第二节合同解约的条件做为大题来准备。第十章第三节是重点。 第十一章第一节是重点,第二节一般都考案件,第五节损害赔偿的特征要记。第七节定金责任的概念和特征。第十二章第一节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第三节要考,第六节要看。第十三章承揽合同的种类,第二节行纪合同看一下,第十四章技术开发合同 还有一些法条,按顺序往下写了:2,12,27,31,36,42,47,48,49,52,54,62,67,68,79,80,91,94,99,101,107,110,114,116,118,132,133,142,163,186,188,192,195,200,208,214,221,224,229,239,251,268,272,330,339,340,374,375,402,403,419(页)。

自考本科合同法重点

需要全部都考。例如南京大学需要考以下专业: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 英语(二)、 日语、 法语、俄语(任选 一门)

4 、法律文书写作

5 、公证与律师制度

6 、合同法

7、劳动法

8 、国际私法

9 、国际经济法概论

10 、 知识产权法

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2 、公司法

13、保险法

14、房地产法

15、婚姻家庭法

16 、法律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报考条件: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法学类专业对人才素质、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法律系专业的学生其职业发展方向就是在转行时,大多数也选择在与“法”相关联的行业,或在企业任职做法律顾问、或做媒体的法制版编辑、记者等。

有的根据其个人性格特点、专业特长转换专业,在“法”岗位对其紧闭大门的时候,他们没有挤独木桥,而是独僻蹊径,在企业、公司的商务部任职,他们的专业知识在商务合同的签订、谈判、维护企业利益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身的价值也在实际应用中体现出来。

合同法基础知识 一、概述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种类很多,有物权合同、债权合同、身份合同等,但通常所说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合同法》所规定的也仅是债权合同;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不适用《合同法》。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合同自由原则:即《合同法》规定的“自愿”原则。包括缔约自由;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 (2)合同正义原则:合同正义强调一方的给付与对方的对待给付之间的等价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 (3)鼓励交易原则:《合同法》是交易法,各类合同制度是保护正常交换的具体准则。鼓励交易,首先应鼓励合法正当的交易,其次应鼓励自主自愿的交易。 3.我国《合同法》的内容 我国的《合同法》曾呈“三足鼎立”之势,分为《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新《合同法》生效,统一了立法。《合同法》由总则、分则和附则组成,共428个条文。本节重点介绍《合同法》总则的内容,分则部分只介绍三种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委托合同。 二、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过程,分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它不同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1.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受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过于含糊的词句应排除。订立目的应是真实的,要约的内容应当具备合同的主要条件。 要约应与要约邀请相区别。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的目的并非订立合同,而是邀请对方对自己为要约,只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本身并不发生法律效果。按照《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建议中含有“仅供参考”、“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等字样的,为要约邀请。 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也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准备工作。 要约的失效:要约失效是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约人均不受其约束。有下列情形时,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的变更。 2.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应具备以下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 (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如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间,则依对话方式或者非对话方式而分别确定。但是在迟到的承诺(逾期承诺)情形,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如果承诺逾期到达,即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4)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一旦撤回,即失去效力,合同不能成立。 3.强制缔约 指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而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如邮政、电信、电力、煤气、自来水等的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强制缔约义务。强制缔约是为保护消费者利益所必不可少的法律措施。 4.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包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称格式合同、定式合同、定型化合同等。格式条款有利亦有弊。优点在于可以节省时间,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企业的合理经营。弊端在于制定格式条款的一方经常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不利于另一方的条款。 5.《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制: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三、合同的效力 参见《民法通则》一节中对民事行为效力部分的介绍。 四、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 1.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1)适当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情事变更原则:合同依法成立后、履行完毕前,由于客观情事发生异常变化,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而这种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且不能克服的,该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其适用要件包括:①须有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②情事变更须发生于合同成立后和履行完毕前;③情事变更须不可归则于当事人;④须情事变更的结果使维持原有合同效力显失公平。 2.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一方得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抗辩权是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工具。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享有的、在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的权利。其法律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以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享有的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的权利。此抗辩权为后履行一方提供保护。 (3)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此抗辩权保护先履行一方。其适用条件为后履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此时先履行方负有举证义务和通知义务,依法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应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产生的民事责任,它以合同有效为前提,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 1.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定违约责任成立的法律原则。《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采取的是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即不以违约人有过错为条件,只要有违约行为,即构成违约。但是《合同法》中也规定了若干过错责任:供电人的责任;承租人的保管责任;承揽人的责任;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责任;寄存人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责任;保管人的保管责任。 2.违约行为的形态 (1)预期违约: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明示或默示表示将来不履行合同,此时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履行:指债务人在客观上丧失了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3)拒绝履行:指在履行期到来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债务。 (4)迟延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迟延后的履行对债权人无利益的,债权人的拒绝接受履行,并由债务人承担不履行的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不完全履行:指债务人的履行行为不完全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条件。包括: 1)瑕疵履行:指单纯造成履行利益受损害的不完全履行行为。 2)加害给付:指给债权人的人身或合同标的物之外的其他财产造成损害的不完全履行行为。 (6)受领迟延: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已提供的履行未为受领或者未完成其他所必要的协助行为。 3.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即当事人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包括免责条件和免责条款。 (1)免责条件:指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共同的免责条件是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认为下列情况应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军事行动;政府行为。 (2)免责条款:是当事人事先以协议免除或限制其将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4.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强制履行 债务人违约后,如债务履行仍有可能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但下列情形不得强制履行: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强制履行的表现形态包括令债务人限期履行,修理、重作、更换等。 (2)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①一方有违约行为;②另一方受有损害,包括所受损害和所失利益;③违约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受害人对于损失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时,法院可减轻或免除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3)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通常视为损失赔偿额的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六、合同的解释 合同的解释,是指由受理合同纠纷的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为合理确定合同的内容而依法对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含义所作的有约束力的分析和说明。 合同解释的原则有: 1.客观解释原则:又称文义解释原则,即“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来确定合同用语的含义。应以表示主义为主,意思主义为辅。 2.整体解释原则:即把全部合同条款看作一个整体而确定合同用语的含义。 3.目的解释原则:在合同条款有多种解释时,应采取最适合于合同目的的解释。合同可作有效和无效两种解释时,应采使合同有效的解释。 4.习惯解释原则:为当事人接受的交易习惯或惯例往往有优先于法律的任意性规范及一般条款的效力。 5.诚信解释原则。 七、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商品交换的基本法律形式,在双务有偿合同中,买卖合同是最基本的类型。在缺乏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他有偿合同可以适用买卖合同的规则。 1.买卖合同的条款 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买卖标的、标的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法等条款,此外还可就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内容进行约定。 2.买卖合同的效力 出卖人负有以下义务:(1)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质量、数量、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可以自己履行,也可以委托第三人履行;标的物有从物的,除有另外约定,应当连同从物一起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我国现行立法上,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方法,因标的物的不同而有不同。动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依交付而转移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则是办理完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才发生转移;车辆、船舶和航空器因其价值较大,一般适用不动产的规则。(3)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对于其交付的标的物,应担保其权利完整无缺并且以通常的交易观念或当事人的意思,标的物具有相当的价值、效用和品质,即出卖人要担保标的物本身以及标的物的权利没有瑕疵。 买受人负有以下义务:(1)支付价款。买受人应按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方式支付价款。(2)检验义务。买受人应当及时检验标的物,发现有不符合约定情况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约定的,应当在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通知出卖人。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通知不受时间规定的限制。(3)保管义务。出卖人不按合同约定条件交付标的物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但在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有暂时保管和应急处理标的物的义务。(4)及时受领的义务。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受领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3.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是指买卖合同订立后,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由谁承担的问题。此风险负担问题,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无约定的,适用以下原则: (1)依交付而转移: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4)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6)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八、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租赁合同应当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租赁合同的效力 出租人负有以下义务:(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2)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3)瑕疵担保责任。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承租人享有以下权利:(1)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2)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3)取得收益的权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4)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承租人负有以下义务:(1)按照约定的方法和性质使用租赁物。(2)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支付租金的义务。(4)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应及时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3.租赁合同中的风险承担 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给租赁物造成的风险,由租赁物的所有人承担。由于租赁物灭失,租赁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时,《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九、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1.受托人的义务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转托他人:一是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在此种情况下,受托人仅就对第三人的选任及指示上的过失承担责任;二是因情况紧急,为了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 (2)遵守委托人指示的义务。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但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变更指示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二是紧急情况下难以取得联系时,受托人应妥善处理委托事务。 (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的开展情况向委托人报告;变更委托人指示未事先取得委托人同意的,事后也应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委托事务终了,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的始末经过、各种账目、收支计算等向委托人报告。 (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该项利益包括金钱、实物及二者的孳息。 (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2.委托人的义务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受托人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偿还费用及其利息。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原因导致委托合同解除或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3)赔偿责任。委托人的赔偿责任有三种情况:一是对非因受托人的过错而委托人解除委托合同的,应负赔偿责任;二是对受托人处理委托人的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三是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给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应负赔偿责任。 3.委托合同的终止 (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合同法与合同管理自考重点

合同管理制度 依照《合同法》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专案部合同管理制度: 1、专案部成立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各种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并负责起草《合同管理操作程式》和《施工合同结算工作程式》。 2、合同管理小组人员应共同做好合同涸字过程控制工作,在合同签订前应充分做好调研和对比分析工作,编写汇报材料上报主管部门领导,并保守秘密。 3、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管理小组人员应参加合同评审工作,根据已订合同执行情况和经验,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正建议,并及时修正。保证《合同管理操作程式》的有效执行,复核合同全部内容,对可能引起纠纷之处应反复推敲,以免给合同的执行增加难度,及时填报《承包方履约能力评审表》,并保守秘密。 4、合同管理小组人员组成,应包括:专案经理部人员,管理部人员和具体合同执行部门的相关人员等。 5、合同管理小组对拟签订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资质和信誉审查,填报承包方一般情况表上报领导稽核。 6、承包合同一般应技工料机全额承包形式签订,不允许订立“半包”合同,以及使专案成本无法控制的合同。 7、承包合同中的主要材料应由专案部采购,不得由承包方自行采购。 8、承包合同必须附有单价来源资料,订立的单价原则上不得突破专案责任成本或施工预算,个别突破的应报上级领导审批后才能签订,并保守秘密。 9、签订的承包合同尽可能参照国家建设部或交通部颁发的合同通用文字格式,并具备其相关通用条款。 10、严禁承包方对承包合同内容进行转包分包,同时加强对承包方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11、对签订的合同专案部应定期检查其合同执行情况,在验工计价和合同支付等关键环节采取三级复核制度,并按要求填写《验工计价单》和《合同支付结算单》,经各相关部门签字,领导确认后才能由财务部门进行支付,支付中应做好费用控制,严禁提前支付或不留保证金,以免给后续合同的执行造成难度、资金流失或失去合同执行主动权,增加合同风险。 12、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合同归档和合同借阅管理,建立合同执行情况、合同调数日下步合同执行建议备忘录,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合同执行情况》汇报 13、合同管理人员应注意索赔资料的收集和储存,及时将索赔工作和索赔结果向上级汇报;做好合同风险预测,防范不必要的索赔。 l 4、在签订承包合同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违纪人员,专案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l 5、合同管理人员对承包人提出的合同疑问,应热情解释,以融洽与承包人之间的工作关系,但不得泄露商业秘密。

晕,这都是什么答案!我来说一下吧: 1.企业管理方面(酒店管理、餐饮、客房等的管理);2.财务、会计方面的;3. 市场营销方面;4.旅游管理方面;5.人力资源管理方面;6.外语方面;7.计算机方面; 大概就这些吧!仅供参考! 求采纳

第一,KA经理必须是一个资源保障者。 这里的资源是指广义的:包括促销活动、费用支援、形象包装、广告投入、新品等等,凡是有利于卖场形象与销售业绩的都视为资源。卖场对厂商有利益要求的,而这利益的获取与实现,靠KA经理与公司内部的积极沟通争取资源来获得满足。记住,无论KA经理多么能干多么善言,如果承诺的利益价值不兑现,KA 卖场是不会认你的!所以要获取卖场的支援和配合,你首先必须有能力为其提供相应的资源保障,帮助你所负责的KA卖场达成其关心和需要的目标,在给予的同时要求,这样才能给卖场想要的得到你所需的。不然,空口白话是没人会买你的帐的。 第二,KA经理必须是一个问题解决者。 只要有合作进行,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人的问题、帐的问题、库存问题、订单问题……,大大小小、形形 *** ,工作的进展就是靠不断解决问题实现的。可以说,KA经理的存在就是为了解决问题的!有了问题不能回避,因为根本躲不掉,你不解决,它就一直䙓在那里,成为前进路上的拌脚石。面队各种各样的问题,KA经理应该冷静沉着,分析根本找出问题的突破口,合理调配人力运用资源,与卖场积极沟通。当KA经理面对问题的态度是积极的,主动的,正面的,往往KA卖场的回报也是相应的。一个不能或不会解决问题的KA经理,你的KA之路走不远了! 第三,KA经理必须是一个专业提供者。 因为KA经理负责的是有着规范严格管理的大卖场,其采购、管理人员的素质也是比较高的,因此对KA经理也提出较高的专业要求,你必须是你这个公司的产品专家和技术顾问,你必须清楚表达,让卖场了解你们的优势与特点,你越专业越能让卖场信服你信服你的产品。另外,专业还包括KA经理对自身行业动态的了解,竞争对手的分析,如果你对卖场操作和管理有一定的见解,那更是一个惊喜,你将博得KA卖场采购、管理人员更多的信任与尊重。在这方面,宝洁、联合利华、雀巢等大公司是做得比较出色的。例如宝洁的KA经理,他会为你分析洗发水的销售趋势,目前洗发水的市场格局、新品知识,还会为你介绍不同的陈列产生的视觉效果和销售结果,介绍展示专业新颖的陈列道具,如何控管洗发水的库存他也有非常棒的建议,这样的KA经理谁不欢迎?工作不是单纯的机械执行,在工作中发挥多一些的附加值,让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视线更深远更广阔一些,你会发现多了赞赏和喜爱的目光,少了沉闷的程式与压力,学会更多的专业吧!你会有不断的惊喜! 第四,KA经理应该是资讯的援助者。 这是一个资讯的时代,没有人会拒绝有价值的资讯,而且希望资讯的来源途径越丰富越好,只有掌握更多更新的资讯才有发言权。从卖场的角度来讲,需要的资讯包括各类销售资料、行业动态、竞争者形势等等,以便调整工作重点与步骤,做不同时期的战略布署和战术安排。而这些资讯的获取,KA经理是非常重要的援助者。KA经理往往对业内和同行及市场的动态保持高度的敏锐和密切关注。事实上,KA经理为卖场提供的资讯往往是对自己有利的。(不利的负面资讯大概没有哪个KA经理愿意对卖场讲吧)。无形的在共同分享资讯的时候,KA经理为自己的公司和产品作了广告宣传,强化了自身优势巩固了采购的认知。象金**食用油在年初的时候为H卖场的全国采购提供的业绩回顾,细致到该系统的每个月每家门店每种品类每个规格的油种的进/销/存的动态资料和全国KA卖场的进货、销售排名对比,这份资料的资料传递了巨大的资讯量,同时无声地向KA卖场宣言:我是小包装油的龙头老大!在制定新年度的商品政策时,采购自然会考虑不同厂商的地位与影响,可以说,KA经理有能力提供更多的资讯就有可能获得更多的支援! 第五,KA经理应该是沟通的促进者。 KA经理接触的多是KA卖场的实际操作人员和执行者,是中游的主导者,当出现重大问题或进行重要联盟关系缔结时,往往会涉及到各自的上司甚至是老板出面。这时候,KA经理应该为高层的会晤创造沟 通的良好时机与环境。创造得恰当,可以宾主尽欢,问题迎刃而解或重大联盟关系建立;反之,很可能关系僵化,合作停滞甚至断交。这其中的微妙与分寸拿捏可是一门学问,KA经理要细心揣摩用心体会。在C系统的年度合同谈判中,F油的全国销售总监与C系统采购副总为0.1%的年度返利争执不下,其实只要几句圆润的话缓和一下气氛,就可以OK定板了,F油的KA经理在关键的时候说了一句:你们这是强盗作风。哗!风雨骤变,乌云翻滚,C副总发令全国:所有门店清除F油!这直接的后果是:在大半年的中止合作期间,F油损失了在C系统高达5000多万元的销售;更遗憾的是给后来的合作留下了阴影,总有那么一点疙疙瘩瘩的感觉。所以KA经理要格外小心,因为这损失的几千万可是你负责的KA系统的业绩哟,这么大个坑,不可能填平的。所以在关键的场合关键的时候,想清楚你的每句话每个字,翻云覆手之间可能就是一个新天地,受益或受伤的都是你! 第六,KA经理应该是公司与KA系统的合作平台提升者。 在不断的合作往来中,厂方的价值与地位是处在KA卖场的动态考察之中的。每一年,卖场都为根据前一个销售年度的业绩、利润贡献、配合沟通程度、共同价值的实现度来设定厂商排名与等级,从而确定在新的合作年度给予不同程度的支援,包括陈列、SKU、促销、结帐等等方面。那么这个排名与等级的**就是KA经理的**成绩,你是否有能力为公司考到高分,巩固公司的终端地位,提升合作平台,推动公司良性积极的运作?你当认真思考!因为种种原因,并不是每个厂家都能有雀巢、宝洁那样的实力,轻易占据绝对的优势,先天不足后天补,只要用心就会创造成绩。在笔者几年的工作经历中,见证过很多优秀的KA经理,他们凭著良好的综合素质、勤奋的敬业精神、热情的工作态度,为原本并不强大的公司在KA卖场的实力与地位提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们可以根据以上六大职责的必备性和难易程度用以下图形来表示KA经理的工作职责: KA经理们,对着图,审视一下自己的工作,你处在哪个层次和位置?当你有能力到达塔尖时,我们为你喝彩!你是公司出色的员工,你是受欢迎的KA经理,你是最棒的!要顺利实现以上的职责,KA经理必须具备相当的素质与能力,只有具备良好的素质与能力,你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受欢迎的KA经理: 一、KA经理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1、得体的外在形象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儒雅绅士,淑女也好逑!每个人对美好的事物总会有天然的好感。当然并不是说KA经理一定要美若天仙貌似潘安,那是造化不是必然。大多数人的容貌是平凡普通的,但是你可以让自己有礼貌、有涵养、有气质、有风度,在浅薄的美与得体的举止之间,我们更接纳后者。KA经理代表着一个大公司的形象,你必须时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一个受欢迎的KA经理是一个衣着得体、举止文雅、谈吐不俗的人,并以清爽干练、成熟稳重的形象向KA卖场的采购和管理者传递著公司的光芒。 2、良好的内在涵养 内外兼修方为得道之理,除了有得体的外在形象,KA经理还必须有一定的内在涵养,让人格魅力散发出来。这包括一定的知识水平,正直诚实的品德,机智稳重的处事作风、责任心和创造力等等。知识水平不仅指你所受的教育拥有的文凭,更重要的是你丰富的职业经历和专业知识,这是你的含金量所在。同时,良好的品德涵养能为你赢得更多的尊重与好感,没有人愿意与自私狭隘、惟利是图的人交往,所谓“以 德服人”正在于此。在与大卖场交往的过程中,你机智稳重的处事作风能够掌控局面常会化险为夷。总之,你的涵养越丰富自然越有人格魅力,人格魅力越大当然更能受到尊重与欢迎,自然你的工作开展会顺手得多。 二、KA经理必须具备的能力 俗话说,没有那金刚钻就别揽那瓷器活。没有几刷子能耐,还真做不了KA经理。 简单来说,一个合格的KA经理必须具备以下几种能力: 1、沟通能力。 KA经理每天要与卖场的相关人员打交道,处理各类问题,怎样跟不同的人打交道解决问题,都要靠沟通。没有沟通不了的人,也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沟通无极限”,就看你有没有沟通的能力了。不光对外部卖场沟通重要。同时,在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平行沟通,上下级的沟通也很重要,因为KA经理必须依赖公司内部各个团队的支援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所以沟通非常非常重要! 2. 协调能力。 这是一个关于balance的问题,平衡是一种至高的境界。厂方与卖场是紧密的合作者、战略联盟及利益共同体,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又是矛盾的对立方。因为双方都希望付出得最少而获得更多。这中间的协调者就是KA经理,他既要满足客户的需求又要顾及公司的利益并且让它们合理化。这根指挥棒就在KA经理的手中,指挥得当,就是和谐的天籁之音,不然就是不中听的噪音。给KA经理一个建议就是,多听听卖场和公司内部的声音,敏感的找到接近的音符,将它灵活组合运用,一定会有收获。 3.谈判能力。 不管是沟通还是协调,事实上就是形形 *** 、大大小小的谈判,你必须具备相应的谈判能力,因为不管是合同谈判、促销协议、问题解决还是新品陈列等等,你都必须要争取到公司需要的。因为你代表公司,所以你必须要赢,最起码不输底线。同样的,在公司内部,你必须透过跟老板、上司、同事的谈判获得你要给予卖场的资源。KA经理随时都在经受谈判能力的考验,这是你必须具备的起码能力。一个谈判能力差,老是输在谈判上,不能为公司争取支援的KA经理,几乎是没有出路的。 4.管理能力。 包括了对客户管理、团队人员的管理、工作程式的管理、资料资讯的管理、目标考核的管理等诸多方面,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才能使团队高效的运转,资源得到合理调配,事务有条不紊的进行。在对客户的管理中要注意的是注重系统性、条理性,在合适的时间,找合适的人处理具体的事,面对不断发生的新的变化和需求,KA经理必须合理安排和调配人员,分清轻重缓急,提高管理能力,让一切尽在掌控之中。

供应链管理主要涉及到四个领域:供应、生产计划、物流、需求。职能领域主要包括产品工程、产品技术保证、采购、生产控制、库存控制、仓储管理、分销管理。辅助领域主要包括客户服务、制造、设计工程、会计核算、人力资源、市场营销。 供应链管理关键 (1)以顾客为中心,以市场需求的拉动为原动力 (2)强调企业应专注于核心业务,建立核心竞争力,在供应链上明确定位,将非核心业务外包 (3)各企业紧密合作,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4)对工作流程、实物流程、资讯流程和资金流程进行设计、执行、修正和不断改进 (5)利用资讯系统优化供应链的运作 (6)缩短产品完成时间,使生产尽量贴近实时需求 (7)减少采购、库存、运输等环节的成本。

国家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而进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公共秩序管理、户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等。

专利的管理 广义的专利管理保护专利相关事务的全流程管理。狭义的专利管理主要包含专利的日常运作管理、建立相关的保障、执行机制,确保专利在授权之后的正常有效。 专利管理作为专利管理人员的常态化工作内容之一,有利于提高专利的数量和质量,有利于对专利的收益进行合理调配,有利于维持专利的法律状态有效,有利于合理掌控专利的经营模式和交易方式。 专利管家作为一款专利管理工具,可以辅助使用者进行专利管理,提醒专利缴纳。

代企业基础管理课程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详见下述)。它基本涵盖了企业内部运作管理中的各个方面。其培训的物件主要是企业的高中层、基层管理人员。管理就是沟通和协调。各级管理人员不但应知道自己干什么,还应当知道其他管理人员在干什么,掌握系统的管理知识。无疑对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工作上的协调是十分有益的。因此,我们认为只要是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的人员都应该参加这五门课程的学习,都应该了解这五个方面的知识。本课程注重管理方法及技能培训,突出事例分析。 现代企业管理基础知识 1、企业管理概述及管理学发展简史 2、管理职能:计划、组织、指挥、控制 3、企业的基本管理方法:目标管理、价值工程、网路技术、ABC管理法、全面质量管理、线性规化 4、现代企业管理原理:以人为本、资讯管理、动态原理、创新原理、经济效益原理、反馈原理 5、企业规章制度的概念、基本内容 6、制度的制定及执行:1)制定的指导思想 、原则及条件 2)执行措施 3)完善及系统化 二、产品质量管理 1、产品质量的概念、术语和名词解释 a、质量概念 b、质量特性 c、质量职能 d、质量管理及其发展 2、质量认证体系的内容、意义、程式及措施方案(iso9000介绍) 3、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有效运转 a、质量基础工作的建立 b、TQC活动 c、质量成本 d、PDCA回圈 4、质量管理的几个基本方法 a、主次因素排列法 b、因果分折法 c、直方图法 d、控制图法 5、6西格玛管理介绍 三、生产计划、生产运作及现场管理 1、生产运作的基本构成及其基本原则 a、技术工艺准备 b、生产流程 c、辅助运作过程 d、运作服务过程 e、生产运作的基本原则——连续性、比例性、均衡性、适应性 f、人、机、物、环的科学配合原则 2、生产计划管理 a、计划型别 b、时间、能力安排原则 c、工艺及设施管理 d、装置管理 e、物料及辅助准备 3、生产运作的基本方法 a、目标管理 b、滚动计划 c、ABC分类控制法 d、网路计划技术 e、线性规划 4、现场管理一一意义、目的、标准及4S的执行 5、提高生产效率的基本途径:增长短扳克服瓶颈 简单介绍MRP原理即流程重组 四、生产成本分折及控制管理 1、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 2、生产成本构成内容:a、市场费用 b、开发费用 c、运作费用(工、料、费、税、资金成本…) d、成本开支范围 3、成本计划编制内容及分折:a、综合成本编制及分折 b、单个成本编制及分折 4、成本控制的方法:a、基本方法 b、价值工程 c、量本利分折法 d、变动成本法 e、回归法(仅讲二元回归法) 5、企业二级核算的目的、意义及基本方法 五、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1、企业人事管理的意义、目的及原则 2、企业人事管理的主要内容: a、招聘及甄选 b、用工合同主要内容 c、测评方法 d、员工激励 e、人员考核 f、调配、提升或解雇 g、职工培训 h、薪酬设计原则 3、“以人为本”的基本特征、原则和内容 4、节省人力资源的有效途径

工商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基础扎实、富有时代特征和创新精神的工商管理领域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可在各类企事业单位、 *** 机关及有关部门从事管理、教学和科研等工作。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企业执行中的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方法;熟悉我国经济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和规则。具有较高的工商企业管理能力和素质。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巨集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市场营销学、管理资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学、财务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物流管理、质量管理、生产与运营管理等。 就业方向:适合在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国民经济综合部门、外贸部门、工商贸易公司、银行、税务、会计、统计、证券、保险、学校等单位从事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教学管理等工作。 出来待遇:首先都是从最底层做起,也不会很高,但有了经验之后就不同咯。

现在大学生的生活丰富多彩。关于大学生幸福观的问卷调查,大概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学习 2恋爱 3友情 4生活(学校生活) 5打工( *** ) 6金钱观 7娱乐 8理想 9对现实的看法 10社会 再给你几个问题的例子: 您对自己的现状满意吗? 您觉得您的家庭生活幸福吗? 你觉得恋爱带给我们的幸福感的程度是 您有比较明确的人生目标吗? 您觉得来自哪方面的幸福对你来说最重要? 您觉得可能造成您不幸福的原因最可能是什么? 每个人的幸福观都有所不同,您认为什么是幸福? 结合一下,斟酌一下语言。问题的范围尽量广一些。不要太有深度。

学生成绩、教师评教、收费资讯、课表查询、选课申请等等

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一): 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资料,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企业的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标签。管理层已认识到企业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潜力和未来,同时,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好坏又是影响企业信用好坏的关键环节。所以加强对企业合同的工作的管理,已成为上下的共识。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我企业不断鞭策自身持续改善的口号。 回顾本年度合同工作,我们发此刻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方面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加强学习认识到位 为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适应合同审查、管理、监督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性质,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公司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了合同法、税法及会计知识的培训,全面、系统地学习强化了合同管理人员职业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规范合同审查工作人员行为,明确合同审查工作程序,依法履行合同审查工作职责,提升了合同管理战线的整体素质,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经济秩序和企业利益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管理制度到位 1.为使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我们首先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异常是我们还对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修订适合本企业、本行业特点的合同管理制度。其次,从合同签订、评审、履行、验收、监督、归档,以及发生纠纷的处理等环节都按照《合同法》规定重新规范,使合同管理做到了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2.细化合同管理,保证了成本效益年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进取协助合同签订单位依法签订合同,严格审查合同,所有合同条款、签订手续和形式均由本部门管理,程序合法,杜绝了不完善和不合法的合同的出现,依法检查合同履行情景,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会同合同承办人员办理有关合同文书,建立合同档案,有效制止了不贴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并依法监督合同承办人员的工作职责履行情景,依法执行合同审查制度,有效地保证了企业成本效益的全面、深入开展,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注重质量履约到位 1.对新进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进行了劳动部门鉴定,并为其办理了养老保险。 2.为更好地了解员工思想状况,搭起员工与公司间的桥梁,本年上半年我公司成立工会委员会,在涉及员工的团体权益时代表员工与公司协商解决。 3.在供应商供货方面,仍采用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区分大批量供货与偶尔购货,针对经常性的采购,意向供货方仍启用上年度经质量体系评定合格的供应方,本年度对合格供方进行了评审,仍贴合供方评价要求。对于不经常发生的临时性采购,我公司由采购部门考察、咨询、联系,在综合各方面因素后构成书面合同工,报总经理签字,转交综合部,综合部留存签字联并审核后给予盖章,在付款时转财务一份,财务针对合同的付款方式、期限及产生纠纷所采取的办法进行最终的审核经过后按合同要求予以付款。 回首本年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各部门的配合下,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我们仍要看到,工作仍存在较大不足,对合同管理工作的培训仍要加强,合同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展望未来,我们相信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把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是企业立于不败之源,是开拓创新之基,是企业久战沙场而不销声匿迹的根本。在公司领导班子重视和带动下,坚持不懈地抓了《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在全公司范围内构成了学好、用好《合同法》的局面,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合同审查、管理、监督工作,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济秩序和企业利益。 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二): 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是企业立于不败之源,是开拓创新之基,是企业久战沙场而不销声匿迹的根本。在公司领导班子重视和带动下,坚持不懈地抓了《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在全公司范围内构成了学好、用好《合同法》的局面,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合同审查、管理、监督工作,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济秩序和企业利益。 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 (1)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为适应合同审查、管理、监督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性质,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我司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广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合同管理人员职业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规范合同审查工作人员行为,明确合同审查工作程序,依法履行合同审查工作职责,提升了合同管理战线的整体素质,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经济秩序和企业利益奠定了基础。 (2)细化合同管理,保证了成本效益年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 按照《广州天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进取协助合同签订单位依法签订合同,严格审查合同,所有合同条款、签订手续和形式均由本部门管理,程序合法,杜绝了不完善和不合法的合同的出现,依法检查合同履行情景,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会同合同承办人员办理有关合同文书,建立合同档案,有效制止了不贴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并依法监督合同承办人员的工作职责履行情景,依法执行合同审查制度,有效地保证了企业成本效益的全面、深入开展,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看,今年我司合同管理工作基本到达了公司法律事务处的要求。但客观地讲,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相对来说还有待提高。二是组织机构还有待完善。三是合同管理还需进一步细化。这些问题需要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完善。

  •   索引序列
  •   合同法自考重点
  •   自考合同法重点
  •   合同法自考本科重点
  •   自考本科合同法重点
  •   合同法与合同管理自考重点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