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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公司法考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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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公司法考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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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公司法考试时间安排表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2022年10月自考本科考试时间:10月22至23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 00-11: 30,下午14: 30-17: 00。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自考本科考试时间2022年自考考试时间2022年10月自考考试时间2022年自考本科考试时间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7年10月自考00997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52.06KB 201410自考00020高等数学(一)真题 格式:PDF大小:168.05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2021年自学考试时间安排表2021年上半年自考考试时间为4月10日到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021年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4月10日到4月11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江苏省与广东省于2021年1月也安排了考试,考试时间为1月9日到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021年下半年自考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到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到10月17日,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安排由各省自主确定,相关考试科目安排由各省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自学考试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5年10月自考00192旅游市场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58.04KB 2014年10月自考03329小学语文教学研究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39.02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本科公司法考试时间安排

2022年下半年自考本科考试时间为10月22至23日。

考试时间:10月22日至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考生考前至少3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证件,按规定入场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准考证和健康状况声明

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内容)和健康状况声明,考生打印后必须签名。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重新在网上下载打印。

赴考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2022年10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出示健康码绿码、绿色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自考已全面采用身份认证系统进行考生入场身份验证,考生通过刷二代身份证读取信息,对比无误后方可入场。请身份证消磁、丢失及持临时身份证的考生及时补办、更换有效身份证,以便顺利通过入场验证环节。

(二)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笔迹信息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要求,考生每门课程考试的笔迹信息,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

考生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笔迹信息填写,否则,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第(九)项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三)考生须严格遵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涉嫌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湖北2023年4月份报名时间为2月21日至3月2日,考试时间为4月15-17日;2023年10月份报名时间为8月26日至9月5日,考试时间为10月21-23日。 2023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最新自考本科的报名要求 : 首先报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本科的学生要在中国境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 报读学生要有学信网查询的专科学籍或者专科学历(湖北省内的考生,不管是专科在读还是专科毕业都可以报读);外省考生想在外省报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本科的,需要有专业毕业证。 自考法学专升本科目表:咨询自考学习中心花花 湖北自考本科的法学专业一共要考13科,主要分为三大块: 1.公共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英语(二)、应用写作学、法律基础 2.专业核心课:保险法、劳动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合同法、证据法学 3.推荐选考课:税法,国际刑法等等 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标准: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少于13门。 一、报名时间与考试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2023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4-16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流程 报考中南财大自考法学专业对于考生我们助学班可以提供: 1、辅助性报考(从报名到拿证一站式服务,能让考生更多时间用来备考) 2、学习方式灵活,网上课程+线下面授+书本资料+考点总结(让考生能精准学习所要备考知识点) 3、开设助学班和相应助学群,群里辅导员专门辅导,同学互相交流探讨。 4、特色服务,赠送加分网课,让自考考试更加简单。(即60≤课程最终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X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X70%就看通过考试 2023年度自考本科报名-毕业相关事宜,从报名到毕业,学生考试顺利的话最快1.5年即可申请毕业,如需要了解更多自考方面的知识,可以咨询教务辅导。 2023年自考报名正在进行中,更多关于自考院校报名流程或是专业选择可咨询自学考试报名咨询自考学习中心花花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公司法考试安排

2020204 会计(本科段) 主考学校:南京财经大学 序号 课程 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任选一门 14 27016 日语◆ 27017 法语◆ 27018 俄语◆ 4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6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 3+1 7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8 00158 资产评估 4 9 00159 高阶财务会计 ◆ 6 10 00160 审计学 ◆ 4 11 00070 *** 与事业单位会计◆ 4 12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任选一门 6 00058 市场营销学 5 13 0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 5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不考外语者的换考课程 5 27332 当代中国经济执行 4 00152 组织行为学 6 14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7学分 说明: 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08版)第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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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课程程式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 注 1 0004 *** 思想概论 公共外语任选1门 序号4含上机考核(0052)1学分 论文不计学分 2 0015 英语(二) 0016 日语(二) 3 0021 高等数学(二) 4 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5 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0158 资产评估 7 0159 高阶财务会计 8 0160 审计学 9 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 10 0058 市场营销学 11 0162 会计制度设计 12 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13 毕业论文 合计 12门课程(不含毕业论文) 说 明 1.会计、企业财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经济管理类其他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和财务管理学。 3.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学和管理会计(一)。

原则上自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不超过8年),建议最好在2年考完,自考专科一般有16门,本科有14门,只要你一门一门全部通过就能办理毕业,如果条件允许可以报班。

020204会计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定 主考学校:河南财经学院                             开考形式:面向社会 序号 课程程式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15 英语(二) 14  PETS3 笔试通过者可免考 4 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5 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6 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NIT证书免考 7 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NIT证书免考 8 0058 市场营销学 5   9 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6   10 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11 0158 资产评估 4   12 0159 高阶财务会计 6   13 0160 审计学 4   14 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 5   15 0162 会计制度设计 5   16 0078 银行会计学 5 不考外语者须加考 17 6213 会计资讯系统 6 18 0067 财务管理学 6 B、C类考生须加考 19 0155 中级财务会计 8 20 0156 成本会计 5 21 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C类考生须加考 22 0157 管理会计(一) 6 23 6999 毕业论文(实践) 0 不计学分 说明: 1、不考外语者须加考“银行会计学 ”、“ 会计资讯系统” 两门课程。 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毕业论文(实践)”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在主考学校或主考学校认可的单位进行考核。 3、毕业论文题目由主考学校公布,应考者任选一题,以1万字左右为宜,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联络实际,层次清楚,字迹工整。毕业论文要求应考者独立完成。 4、报考类别 A类考生:会计、企业财务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不考加考课)。 B类考生:经济管理类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学”三门课程。 C类考生: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学”、“管理会计(一)”五门课程。

江苏省2017年1月份自学考试课程安排《会计专业本科2020204》计划如下: 1月7日上午:11002 公司法与企业法 1月7日下午:27332 当代中国经济执行 1月8日上午:27350 企业会计准则与制度

自学考试会计学专业有两类课程是较难的,一种是线代、概率、英语这类的基础课程,对于基础不好的人来讲是很难的;还有一类是会计专业的基础课程,像审计、会计制度设计这一类的课程,则需要报考的考生有些会计专业的基础,如果是一点基础都没有的考生,我建议你换个专业,会计专业是理科向的专业,所以如果之前是文科生的考生,我也不介意你报考,如果真的特别喜欢会计专业,那么自考报考之后就要努力复习,有条件的考生建议报一个补习班,学起来会更轻松些。

10月份 会计1020203 13号 27009 管理会计 14号 27007 应用文写作 27092 财务管理学 20号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03707 毛、邓、三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21号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27008 成本会计

4月 14号 03707 毛、邓、三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41 基础会计学 15号 00020 高等数学(一)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55 中级财务会计

江苏是有小考的,具体你可以查询江苏教育考试院或者南京自考网都有相关资讯。

没有通知课改的话就是去年那些

我也是江苏自考生,已经帮你找好了,你看一下,给我分哦。 :jszk../Contents/Channel_113/2007/0524/3065/content_3065.htm

2015年全国自考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你可以先过专业课,公共课可申请免考,没有基础最好先过 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这几科是加考课,加油!!

本大纲对应教材版本为:《企业与公司法》,张颖编著,东南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高纲1729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11002 公司法与企业法南京财经大学编(2018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Ⅰ、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公司法与企业法》课程是江苏省自学考试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等专业本科段必修课,该课程主要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的性质、种类、法律地位,公司的人格,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程序,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立及各个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和职权,公司资本制度,股份和债券的发行与转让等公司法律制度。学习公司法与企业法课程,应着重学习其基本理论以及重要的法律、法规,尤其应注意培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Ⅱ、考试目标(考核知识点、考核要点)第一章 企业与企业法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的概念与分类(二)企业法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的概念与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点、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点、公司的概念及特点、国有企业的概念及特点、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概念、种类及特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及特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及特点、外资企业的概念及特点、合作社的概念、企业法的概念及特征2、领会:企业的基本分类标准、我国现行企业立法中的企业类型、我国的企业立法现状、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基本规定第二章 企业登记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登记概述(二)企业登记管辖(三)企业登记的程序(四)企业登记的效力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登记的概念与特征、企业登记的意义、企业登记立法的特点、企业登记的模式、我国企业登记管辖、企业登记主管机关2、领会:企业登记的种类、企业登记的程序、企业登记制度的改革3、应用:企业登记的效力第三章 企业名称一、考核知识点(一)企业名称概述(二)企业名称的选用(三)企业名称权二、考核要求1、识记:企业名称的概念、企业名称的法律特征、企业名称权的概念、企业名称权的特征、企业名称权的内容2、领会:企业名称的构成、我国企业名称选定的立法规定、企业名称权的保护3、应用:企业名称权的特征、企业名称权的保护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与事务管理(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二、考核要求1、识记: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2、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登记、独资企业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独资企业的运营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二)普通合伙企业(三)有限合伙企业(四)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五)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二、考核要求1、识记: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分类、合伙企业的特征、合伙企业与民事合伙的区别、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协议的概念及内容、入伙的概念及后果、退伙的概念、种类及后果、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2、领会:合伙企业的类型、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合伙人权利与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的几项特别规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对第三人就企业财产主张权利的限制、入伙产生的法律后果、退伙产生的法律后果、合伙人地位特别变动的后果、声明退伙、法定退伙、除名退伙的理由、合伙企业的解散3、应用: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入伙、退伙、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的几项特别规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对第三人就企业财产主张权利的限制、合伙人地位特别变动的后果、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规定第六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概念及种类(二)公司法的概念与特征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的概念及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概念及特征、股份有限公司概念及特征、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及特征、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概念及特征、公司法的特征2、领会: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理论上公司的各种分类、一人有限公司的特殊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规定、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的程序第七章 公司人格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人格的概念(二)公司的能力(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人格的含义、公司人格的法律特征、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概念及特征、公司人格否认适用的情形2、领会:公司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含义第八章 公司设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设立原则(二)公司设立的方式(三)公司设立的条件(四)公司设立的程序(五)公司成立的后续事项(六)公司设立无效与设立撤销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设立的概念、发起设立的概念、募集设立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创立大会的职权2、领会:公司设立的原则、公司设立的程序、公司成立的后续事项、公司设立无效的原因、对公司设立无效的立法态度、公司撤销的原因、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瑕疵的规定3、应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及程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及程序第九章 公司章程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章程的概念和特征(二)公司章程的内容(三)公司章程的修改(四)公司章程的自治性(五)公司章程的效力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的章程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章程的内容2、领会: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自治性、公司章程的效力第十章 资本与股份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资本(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二、考核要求1、识记:资本的含义、注册资本的概念、授权资本的概念、法定资本制的特征、授权资本制的特征、资本确定原则的概念、资本维持原则的概念、资本不变原则的概念、股份的概念与特征、股票的概念、上市公司的概念及特征、独立董事的概念2领会、《公司法》关于资本制度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瑕疵的股东责任、抽逃出资的责任、认缴资本制度引发的问题、公司资本的变动、股份的分类、股份的发行、股份的转让、公司上市交易的条件、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3、应用:《公司法》关于资本制度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瑕疵的股东责任、抽逃出资的责任、股份的发行、股份的转让第十一章 公司组织机构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组织机构的概念、特征(二)股东会(三)董事会(四)监事会(五)公司决议瑕疵的救济(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组织机构的概念及特征、股东会的概念及特征、董事会的概念及特征、监事会的概念及特征2、领会: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会议类型、股东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设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的设置、监事会会议、公司决议瑕疵的救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3、应用: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会议类型、股东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设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的设置、公司决议瑕疵的救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第十二章 公司股东与股东权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股东的概念和特征(二)股东资格的取得与认定(三)股东的权利(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五)股东诉讼权(六)公司股东的义务二、考核要求1、识记:股东的概念和特征、股东权利的含义、股东直接诉讼权的概念、股东代表诉讼权的概念、股东权利的类别、股权转让的概念2、领会:股东权利的具体内容、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股东资格的取得与认定、股东权利的类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及外部转让、公司股东的义务3、应用: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股东资格的取得与认定、股东权利的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及外部转让第十三章 公司债券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债券概述(二)公司债券的发行与转让(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异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2、领会: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异同、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3、应用: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第十四章 公司财务与会计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财务与会计概述(二)公司的利润分配二、考核要求1、识记: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公积金的用途、公司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2、领会:公司财务与会计的作用、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公积金的用途第十五章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合并(二)公司分立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合并的概念、公司分立的概念2、领会:公司合并的类型、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的后果、公司分立的类型、公司分立的程序、公司分立的后果第十六章 公司终止制度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终止的原因(二)公司清算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终止的概念、公司清算的概念、公司注销登记的概念2、领会: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清算的程序、清算组的组成及职权、公司注销登记第十七章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一、考核知识点(一)公司的法律责任(二)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三)清算组的法律责任(四)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的法律责任(五)公司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六)其他有关法律责任二、考核要求1、识记: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2、领会: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的法律责任Ⅲ 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一、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是递进等级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基本含义是: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意义,并能正确地认知和表述。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地把握基本概念,基本规范,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规范、方法,了解法律有关方面的基本规定,并能转化为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应用:在识记、领会的基础上,能对问题进行正确的阐述和分析,能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所学法律知识解释社会一些现象。二、关于自学教材《企业与公司法》,张颖编著,东南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三、自学方法指导1、基本要求学员在学习《公司法与企业法》时首先应该认真阅读大纲,全面地了解本课程的基本内容和考试要求,在通读教材全部内容的基础上对各个章节重要的概念、主要的法律条文及其教材中对这些法律条文的阐述做重点的掌握,同时还应当注意自觉地将上述有关法律规定与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相应现象联系起来,并运用这些法律规定分析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由于《公司法与企业法》这门课具有实践性强、发展变化快的特点,要求考生除了注意阅读教材及与实践相联系外,还应适当地关注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及时补充新的信息资料,以免在适用法律时出现错误。学习时要随时关注相关法律的最新立法动态,以能够掌握最新的法律规定。2、学习方法《公司法与企业法》这门课涉及到许多法律概念、法律术语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确实需要花些时间去记忆,但要求我们在记忆之前必须理解,否则,一时记住了,很快就会忘记。学习法律不背不行,但死记硬背肯定也不行,一定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有时当你记住了可能也就理解了,理解的同时也就记住了,大家一定要注意方法。前后联系,分析比较,融会贯通。3、理论联系实际《公司法与企业法》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其与社会经济生活联系比较密切,要求大家在学习这门课时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较强的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时关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相关的改革与实践。4、认真分析试卷一般来说,自学考试的内容大都紧扣教材,覆盖面较广,试题难度适中,考试的题型及难度近一段时间较相近。因此,考试前分析一些往年的试卷,非常重要。通过分析,了解试卷的题型,考点分布情况,试题的跨度以及难易程度,从中可以看出出题的思路及方向,复习时可以有的放矢,做到事半功倍。因此建议大家能够将历年的试卷收集起来,在复习前分析试卷的特点,复习后,进行练习。附录 题型举例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高为( )A.10 B.20 C.30 D.502、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最低股份比例为( )A.5% B.10% C.25% D.35%二、改错题(每小题2分)下列各题均是错误的,请将正确的写在相应题目之下。1、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2、有限公司合并需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1、有限责任公司2、公司债券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1、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2、简述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定情形。五、案例分析(每小题10分)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家名为“阳光水果店”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为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但并未约定损益分配和亏损承担的比例。2005年7月的某一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协商后以该合伙企业名义与果农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16万元的水果买卖合同。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简要说明理由:(1)该合伙企业与果农签订的水果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2)合伙协议中未约定损益的分配和亏损的承担,按照规定应该如何确定?六、论述题(每小题10分)论述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异同。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本科报名司法考试时间安排

2022年全国司法考试时间如下:

司法部发布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明确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30日,考试时间为9月17日、18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

一、司法考试在哪里报名

1、首先是司法考试报名通道入口,打开搜索引擎,在搜索框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点击进入网站,页面往下拉,可以看到报名入口;

3、点击进入报名入口,会出现三个报名通道,任意点一个进入;

4、进入任意通道后有个“网上报名”按钮,点击“网上报名”,会弹出一个窗口,点击“我知道了”,然后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阅读完以后点击进入下一步,会弹出一个承诺信息窗口,确定自己有无以下情形,然后选择“本人确认”,选择“开始报名”或者“退出报名”。

二、司法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1、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继续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继续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

同时,公告重申并明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施行以来的“新人”和“老人”报考专业学历学位条件要求。应试人员应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

2、报名人员可在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选择报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建议应试人员在工作、生活地设置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份。

2023年法考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须能够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或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2023年法考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2021年司法考试客观题报名时间:6月10日0时至6月24日18时;主观题报名时间为: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现就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通知如下: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6日。2021年10月25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10月25日至10月2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2021年11月21日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30日。司法部发布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明确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30日,考试时间为9月17日、18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自学考试公司法课程安排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从宁夏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宁夏自考办公布了2023年10月自考课程考试安排,请广大考生注意考试时间,合理安排应试,具体考试安排如下:说明:带*号专业为宁夏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自考本科、专科专业,不接受社会生报考。带★的专业助学组织必须严格按照限定的报考条件招收新生。点击查看:宁夏2023年10月自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汇总2023年4月宁夏自考专升本1030101K法学专业开考课程安排表专业代码专业名称10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月28日(星期六)下午10月29日(星期日)上午10月29日(星期日)下午030101K法学(专升本)00249国际私法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00258保险法00226知识产权法00230合同法00262法律文书写作00167劳动法00233税法00227公司法05680婚姻家庭法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169房地产法以上就是今天来自全国地区自考教材服务网分享 2023年10月宁夏自考专升本1030101K法学专业开考课程安排表 全部内容,更多自学考试教材和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自考视频网课,自考重点复习资料,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山东大学法学本科自考有哪些课程?山东大学法学本科自考课程:00230 合同法、00227 公司法、00263 外国法制史、00015 英语(二)、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0169 房地产法、05678 金融法、00257 票据法、05680 婚姻家庭法、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62 法律文书写作等;自考课程学习如何安排一、学习总体安排:1、把近1年的考试计划拿到手,分上下半年,安排好自己的学习计划。计划毕竟是计划,不可能完全和现实一致,但是有了上述的安排,相信可以克服很多盲目性。2、课程的难度和学分成正比,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安排自己的学习。3、公共课尽量放在后面考,一般公共课是上下半年都开考的,关键时刻可以起到调节作用,比如自己要考的专业课没有开考,就不必空等半年了。二、具体学习程序在报考前购买教材和模拟试卷--看书(精读,从头至尾一字不落)--对照大纲再看一遍教材(主要看大纲规定的重点)或者是到网上找笔记看--考前做模拟试卷--参加考试。教务老师整理的山东大学法学本科自考有哪些课程的内容到此就结束了,针对自考的学员,可能介绍的信息还不够全面,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可以点击下方推荐话题,或者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也可以咨询24H人工在线客服!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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