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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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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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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本科自考

可以的当然可以 自考现在很多地方没有年限要求你只要最后考试通过就可以很多专业是会变的 自己注意一下

跟河北2013年自考专业相比,2014年停考了很多专业,停考专业如下:本科专业:餐饮管理、经济法学、体育教育、网络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现代园艺、汉语言文学、法律(城乡法制方向) 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4年4月3月。201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考本科报名时间是2014年4月3月,截止时间是2014年4月17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简称公安大学,位于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公安行业综合性大学。

和13年的差不多的。

2014自考本科

2014年4月3月。201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考本科报名时间是2014年4月3月,截止时间是2014年4月17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简称公安大学,位于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公安行业综合性大学。

2014年10月自考成绩在11月公布    2013年10月河南自考成绩查询11   23日开始

201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成绩已经可以查询:下半年的也亦可以查询

1、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的数据中心。

2、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的信息查询栏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希望对朋友您有帮助如对您有用,请【采纳一下下啦】,给个【赞同】表示鼓励啦!!!么么哒..谢谢!!!

浙江大学自考法律本科(高中起点)需要考28门毕业。英语二不考,在其他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专业课程,就能代替。这时,等于需要考30门毕业(即少考一门英语,但要多考3门其他选修课程)。

二十号左右吧,

自考本科2014

您好,158教育在线为您服务在职攻读研究生有3种方式:1、十月联考(单证);2、同等学力申硕(单证);3、一月公共管理硕士(双证)、MBA一月联考(双证);在职攻读研究生有3种方式,报名条件分别是:同等学历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1)本科、学士学位满3年2)本科无学位的学生可直接报名研修班进行学习,但想要申硕需满足本科、学士学位满3年的条件。十月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1)在职,工作3年或以上;2)有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一月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1)有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有疑问,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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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毕业生是可以报考研究生的 ,专科毕业两年也可以直接报考研究生的

2014专升本

参见2013年福建省教育厅专升本通知文件。文件能解答你关心的问题。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2〕31号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为做好2013年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类别及专业2013年承担专升本招生任务的院校为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漳州师范学院等23所。2013年新增招生计划原则上安排工科类、农林类及社会急需、紧缺专业招生。具体招生类别、院校及专业见附件1。二、报名事项1.报名条件(1)省内院校(包括在闽部属院校,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2012届临床医学专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报考专升本临床医学(定向)专业。(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身体健康。2.网上预报名2013年1月3日­­-8日,拟参加2013年我省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所有考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最多可填报同一招生类别的15个院校专业志愿,所填报的专业(参见附件1)必须与本人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报考专升本临床医学(定向)专业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漳州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3.现场确认(1)各设区市高招办统筹协调安排本地区所有院校应届(含尚未就业的2012届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工作。(2)应届(含尚未就业的2012届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工作由所在(或所毕业的)高职(专科)院校负责,办理时间为:2013年1月9日—15日,逾期不再受理。(3)现场确认时,申请报考者须提交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相关信息,办理确认手续,按闽价费〔2010〕144号交纳105元/生报名考试费。4.准考证打印考生于3月10日-20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三、考试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由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组成(见附件2),总分满分为600分。(1)公共基础课考两门,每门满分为150分,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英语专业的基础英语考试时间为150分钟)。(2)专业基础课考一门,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艺术设计专业的素描和色彩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2.考试大纲(1)考试大纲已于11月初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综合信息-考纲试卷栏目”下载查阅各专业考试大纲。(2)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大纲使用公布的管理类工商管理等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大纲;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动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大纲使用公布的艺术类艺术设计等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大纲。考试类别和招生专业名称以本文件公布的为准。3.考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24日举行专升本考试,其中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在3月23日,专业基础课考试安排在3月24日上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3)。4.考试组织专升本考试由设区市高招办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设区市所在地,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四、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1.划线原则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英语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2.录取原则录取按各类别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公办本科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该类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该类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期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进行跨类别调整。对于未报到考生的计划余额不再组织补录取。3.录取时间录取工作拟安排在4月份进行,6月1日前通知考生录取结果。4.录取照顾政策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毕业生,可免试入读专升本院校相应类别专业。考生就读的高职(专科)院校负责对考生获奖情况进行审核,并在考生报名确认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上加盖院校公章;各设区市高招办进行复核。五、学习管理和毕业生待遇1.经专升本录取的学生取得本科生资格,高校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被录取的学生如未取得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则由录取高校及时报告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政策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2.录取在临床医学(定向)专业的学生,根据福建省卫生厅等5部门《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卫科教〔2009〕18号)要求,在入学注册之前应与省内卫生部门签订就业协议,新生持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和就业协议按规定的注册时间办理入学手续;未能同时持有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和就业协议者由录取高校报告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政策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3.学生实行缴费上学,缴费标准按各校相同专业本科在校生的标准收取,招生高校在招生前应将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4.专升本学生本科阶段教育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高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后享受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六、工作要求1.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设区市高招办、各有关高等院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整个招生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我省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2.各设区市高招办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对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以及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具体办法等做出进一步安排,以方便考生报考,确保此项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完成。要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使每一名考生都要了解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守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3.新生入学后,各专升本招生院校要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及时报告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政策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各院校必须对专升本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培养,统一管理,不得在校外设教学点及由系、部、处以及教研室等自行举办;应根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制定相适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确保教育质量。4.有应届毕业生的高职(专科)院校要广泛宣传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做好本校考生报名组织和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同时要配合各地市高招办对考生开展考试诚信教育等工作。满意请采纳。

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改革现行普通专升本教育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完善专升本培养模式和选拔机制,努力做到更加有利于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更加有利于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更加有利于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招生院校

实行申报制。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经批准均可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其中重点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试点院校由省教育厅严格按照有关标准遴选确定。

(二)招生对象

1. 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2.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1.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当年高职(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确定招生计划。根据就业状况、生源情况以及本科院校的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确定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数量。专升本招生计划列入各校当年总体招生计划,如遇合格生源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2.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实行学校申报、省教育厅统一审核规划、合理布点。各招生院校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的专业,必须是已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且当年度有3年级以上在校生的本科专业。各专业的招生对象应是与本科专业大类相同或相近的专科专业毕业生。

(四)考试及录取

实行招生院校自主组织考试录取。鼓励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内院校联合开展招生工作,鼓励校校联合开展招生工作。具体报名、考试和录取等工作均由学校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自主招生章程执行。各院校拟录取学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公示一周后,于2014年5月10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五)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事项

1. 落实皖北发展战略,服务皖北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试点安徽中医药大学和亳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中药学专业专升本学生,面向全省中药相关科类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招生,学生毕业后定向亳州地区就业。安徽中医药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的有关要求,确定报名资格条件,制定考试方案并组织选拔考试。培养地点设在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自愿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一旦被录取为定向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

2. 服务文化强省建设,培养安徽省留得住、用得上的艺术人才。2014年起试点在安徽大学,面向省内有关科类专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培养广播电视学、音乐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专升本学生。安徽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的有关要求,确定报名资格条件,制定考试方案并组织选拔考试。培养地点设在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六)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

各招生院校根据就业状况、生源情况以及学校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等,确定报考资格条件,并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招生章程和人才培养方案,联合培养的高校还须制定联合培养协议,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正式公布。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10日。报送地点: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教科大楼704室)。联系电话:。

(七)有关鼓励政策

积极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打通技能型人才培养渠道,制定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奖励政策。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八)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1.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2.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4.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三、工作要求

1.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省教育厅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部署、协调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宜。各有关高等院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院校领导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普通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项具体工作。各校的普通专升本选拔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行为的发生。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我省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有应届毕业生的高职(专科)院校要广泛宣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做好本校考生报名组织和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

关于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其他未尽事宜,仍按教计〔2001〕3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是统招全日制普通专升本,其学制是两年。专升本有四种类型:普通专升本、自考专升(套)本、成考(成人高考)专升本、网络教育专升本。其中,普通专升本是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各省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选拔优秀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之前三年级第二学期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部分省份为学校出卷),通过考试选拔进入普通本科院校进行在校两年制本科学习,专科毕业后可升入所在省份设有对口专业的本科院校,并享受与普通本科生同等待遇,毕业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符合条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位证,派发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印有“普通高等学校”字样,计划性质是统招,学习形式是普通全日制,享受与普通四年制本科同等待遇。

2014年本科自考

2014年4月3月。201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考本科报名时间是2014年4月3月,截止时间是2014年4月17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简称公安大学,位于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公安行业综合性大学。

可以的。没问题

可以的当然可以 自考现在很多地方没有年限要求你只要最后考试通过就可以很多专业是会变的 自己注意一下

以下内容从宁夏自考网复制,对你应该有用。银川市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 2014-08-27各位自学考试考生、各委考助学单位: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10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今年秋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8日、19日进行。为了更好服务考生,现将本次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一、报考流程及办法1.报考流程:①网上报名、签协议、选择报考课程并打印报考信息草表(见附表1);②持报考信息草表在规定时间交考试费、现场照相并确认信息后在信息确认表上签字;③考生11月15日10月10日后自行上网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座位号通知单》;④参加考试; ⑤考生以后自行上网打印本次考试成绩单。2.宁夏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宁夏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61.133.219.10(中国电信)或http//222.23.215.170(教育网)。点击考生登陆,方可进行报名。3.新生报名办法:进入“考生登陆”界面,选择“新生注册”,阅读“考生须知”后,进入考生“基本信息”填写,获得准考证号后(并记住准考证号),登陆报考系统进行“报考信息”的填写,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点击“课程报考”,提交后打印报考信息草表(见附表1),按规定的时间持该表到报考专业所属助学单位进行缴费、现场照相并在报考信息单上签字,报考信息方能生效。4.老生报名办法:进入“考生登陆”界面,填写准考证号(12位)、原始证件号码和验证码后,登陆报考系统,点击“课程报考”,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进行课程的选择,提交后打印报考信息草表(见附表1),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该表到报考专业所属的助学单位进行缴费并在报考信息单上签字确认,报考信息方能有效。5.无论新、老考生都需认真选择所属助学单位。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助学单位缴费确认,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缴费确认。6.考生原始数据信息有误的,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到所属助学单位进行信息修改;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进行信息修改。修改信息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并复印),在复印件上注明申请修改内容,并留存复印件备查。二、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经济学(本)、会计(专)、会计(本)、市场营销(专)、法律(专)、学前教育(专)、汉语言文学(专)、英语(专)等8个专业及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助学单位是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三、报考费用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宁价费发[2003]164号)文件收取。每人每科次报名费10元、考务费25元,不足50人的课程每人每科次考务费标准为50元。报考确认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出台,则按新规定执行。四、报考及信息确认时间1.考生网上报名日期:9月1日—10日。2.考生信息确认日期:9月11—16日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确认信息。具体信息确认工作时间:9月11日、12日、15日、16日,每天9:00—11:50,14:00—17:50;9月13日、14日周六周天9:00—13:00。为了方便西夏区报考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考生确认信息,在西夏区设立信息确认点,地址:西夏区贺兰山西路与同心北街交叉口学知园558号,众合教育培训学校。工作时间与市教育考试中心相同,电话:3851968,3966877。其他考生到专业所属助学单位确认信息。3.助学单位到银川市考试中心信息确认时间:9月17-18日。五、考试时间、地点10月18—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具体考点地址见《准考证及座位号通知单》六、特别提醒1.代码999999教育学、心理学是为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证所需要有的考试,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条件之一,不是教师资格证考试,也不是自考的学历考试,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请到我区教育系统的人事部门咨询。102.考生应全面了解报考各步骤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全部步骤。在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后,于月10日以后在宁夏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座位号通知单》。3.考生应慎重选择助学单位和考试地点,一旦选定确定后就不能再修改。4.考生按课程报考,可选择报考不同时段的一至四门开考课程。5.根据有关规定,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6.我区自学考试成绩按课程管理,一个考生只能拥有一个准考证号并全区通用,对2003年秋季以后持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要尽快到区考试院自考处将多个准考证号合并到信息完整的一个准考证号上,其他准考证号一律注销。因持有多个准考证号而影响到报考、免考和毕业申请,责任自负。其他未尽事项请查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信息网自考栏。七、报考咨询电话宁夏教育考试院:;6020322;6020345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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