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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是什么病毒报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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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是什么病毒报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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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是什么病毒报名怎么办

深圳自考防疫要求: 1.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核实。打印准考证时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粤康码”状态等信息。 2.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 3.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 4.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从境外或高风险地区返粤及“粤康码”红码的人员,按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当地防疫要求采取隔离措施。 5.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以下简称身体状况异常)、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按当地防疫要求报告,同时报告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按规定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并逐一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其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6.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须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非低风险地区的所有考生,均须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考前7天的检测报告。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 7.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手机上的“粤康码”绿码,进入考场前将手机放在指定地方。考生进入考点均要佩戴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接受准考证、身份证和“粤康码”核查。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可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安排参加考试。 8.考生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进入备用隔离考场的,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且考试过程应全程佩戴口罩。 9.低风险地区,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10.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11.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网上报名

①登录所在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一般是所在省市的教育考试院官网;

②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③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由于新生属于非在籍考生需要注册学籍信息,可点击新生入口进入注册界面,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地点、拟报名专业等,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④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特别说明: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2、现场报名

①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②、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③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④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自考是什么病毒报名

自考报名流程 自考分为社会自考、全日制自考助学,还有就是个别地区的专本套读以及自考专接本。 全日制自考助学,还有就是个别地区的专本套读以及自考专接本的报名、报考、考试都由负责自考招生的学校负责,所有工作都由学校组织。 1、全日制自考是自考形式的一种,自考是一种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三者相结合的一种考试形式。 全日制自考又称自考助学班或者过程性考生。主要区别在于第一:自考助学班考生每年需要交纳学费(高起本学制四年,专升本学制2年)社会自考生只需要每次向自考办交考试费。第二:自考助学班考生需要达到注册年限方可毕业,一般为注册满两年可以毕业(全部科目考完也不可以毕业)社会考生没有这个要求,所有科目考完就可以毕业。第三:最重要的,自考助学班考生有三分之一课程是由所在助学机构命题,组织考试,这部分科目是肯定可以过的。剩余三分之二课程参加统一考试。社会考生全部都是统一考试关于毕业证,则是一摸一样的。 2、下面是社会自考,即最普遍的自己报考、自己考试的自考形式。一、报名时间 各省报名时间会不同。 每4月, 10月考试时间,报名时间理论上4月考试报名时间是12月10—25号; 10月考试报名时间6月10—25号;每年的考试时间会有变动。 自考时间13年1月1开始,只有3次机会。湖北取消了1月的考试。其他省份很多有取消1月份的,部分的有取消4月份的。二、报名地点自考办或助学班直接报名点三、报名: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报名流程报名。四、报考专业按学员报考的专业,可以在自考网上查找相关专业的主考院校及课程设置。学员没专业要求的尽量建议报读文科专业。五、考试阶段社会考生报考自考需要自行查阅报考简章安排报考,打印考试条(时间为考前一周)、熟悉考点,考试难度较大,通过率不高。我公司报考的学员考试报考有我方来完成,学员考试前来公司领取准考证、考试条即可,我公司工作人员会带队去考点处理考试期间相关事宜,考场环境宽松,考试通过率高。待考试课程合格后办理免考,免考的课程有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相关证书可免考的课程,比如计算机一级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等实践课程环节要等到其它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实践课六、申请毕业准备好专科毕业证、身份证、自考准考证,各科成绩合格单到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会有论文答辩这个重要环节,一般论文答辩从资格审定到答辩完成要5个月的时间申请毕业时间是每年的6月和12月七、申请学位达到学位条件是:所有课程合格,学位课平均分70分以上单科65分以上,学位英语合格。学位申请,还要求论文良好。

【免费定制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成人教育的一种方式,获得学历是非全日制学历。考生可以报名入口开通后进入省教育考试院,然后根据提示进行报名。报名后需要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般为30-60左右,费用很低。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是我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怎么报名自考①首次报考的考生,需要先注册账号,绑定个人手机号,之后的每次报考都会用到这个账号,所以密码要记好;②选择自己心仪的院校和报考专业,每所院校的专业要求会有所不同,有的可能会有前置专业要求,所以要先到院校查看相关资讯,了解清楚。③根据自己提醒填写自己的资料然后进行预报名,要注意的是,预报名不等于正式报名,预报名成功后才能进行正式报名。④现场确认报名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摄像点拍摄准考证相片。⑤确认报名后进行考试费用缴纳,才算报名成功。自学考试的优势有哪些自学考试考生以自学为主,没有入门门槛,没有工作和学习之间的矛盾,不受招生计划的限制。自考没有学制要求,如果你一年考完报考专业的所有课程科目,那么一年可以申请毕业,而且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自学考试各省报名时间不同,报名费较低。学习形式以个人自学为主,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考生也可参加高等学校和社会助学组织举行的助学辅导。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惠州自考防疫要求: 1.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核实。打印准考证时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粤康码”状态等信息。 2.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见附件),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 3.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 4.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从境外或高风险地区返粤及“粤康码”红码的人员,按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当地防疫要求采取隔离措施。 5.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以下简称身体状况异常)、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按当地防疫要求报告,同时报告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按规定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并逐一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其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6.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须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非低风险地区的所有考生,均须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考前7天的检测报告。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 7.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手机上的“粤康码”绿码,进入考场前将手机放在指定地方。考生进入考点均要佩戴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接受准考证、身份证和“粤康码”核查。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可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安排参加考试。 8.考生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进入备用隔离考场的,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且考试过程应全程佩戴口罩。 9.低风险地区,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10.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11.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 广东自考信息获取渠道 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及各主考院校官网都可以及时查阅询到自考有关文件和公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是什么病毒

很多考生在担心今年4月自考延期之后,迟迟不宣布考试时间,是不是意味着自考有可能停考?虽然这次自考延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而疫情何时结束还未有定论,有考生担心2023年4月自考推迟的日子是不是也遥遥无期是很正常的。但是,要问自考会不会被取消,应该是不会的。从现在疫情发展趋势来看,各地的的疫情都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控制,企业也大批复工,社会重新运转起来。作为此次肺炎疫情的发源地,疫情重灾区的湖北,也是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如果湖北地区的社会运转能够恢复正常,那么全国基本上也能从疫情的影响中走出来,届时自考也将恢复正常。所以,考生们还是要耐心等待,认真备考。那么,自考应该怎么复习呢?考生们要这样做。一、摘要学习法在自学过程中,边学习边摘要,是提高学习效率的好方法。在做同步练习题和自测题时,对平时的摘要进行校对和更正非常重要,它有助于知识的深化。二、逻辑分类法自考复习阶段,可适当地打破教材章节的限制,按照全书的逻辑结构,编制一个比较简明的逻辑关系图表,这对于知识系统化是一个很好的复习途径。三、做题拓展法很多复习参考书的单选题数量比较多,覆盖面也很广。因此,在做单选题时,要全面考虑题目所包含的知识点、相互关系和可能出现的变型题,这将有助于快速完成复习,也可以了解更多的题型。四、争论提问法真理的火花,会在碰撞中更加闪亮;适当的争论,会在记忆中更加深化。不妨在同学之间,多争论和提问。五、重复学习法当感到知识已经掌握得差不多的时候,再重复学一次。这一次也许会获得更深的印象和更多的体会。六、换位思考法在自学过程中,不要老是把你自己当成是“学生”,处于被动地位,而要不断的把自己摆放到“先生”的位置上,采取主动,产生不同的想法来。七、角色转换法在自学某个专业时,比如会计,不要仅仅把自己当成考生练习题目,而要把自己设想成一个资深会计人员,正在替企业做帐。这样,就会学以致用,有益于考试,也有益于树立信心。总之,自考复习不可马虎大意,要及时调整自己的复习计划,使自己的备考效率进一步提升。

自己学习然后考试。自考是宽进严出,不收任何年龄和职业的限制,只要你想提升学历,都可以选择报考。然后自己在家学习即可

自考是自学考试的简称,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成人学历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没有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可申请毕业,颁发学历证书。自考以自学为主,也可以参加由其他社会培训力量或主考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班。自考是一年多个考期,四月份和十月份都可以考试。

自学考试课程根据命题的组织和使用范围分为全国统一命题课程和省级命题课程两类。

01.全国统一命题课程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由国家教育考试机构或指定的命题中心组织命题的课程,

02.省级命题课程指在本省范围内使用并由本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或省际间联合组织命题的课程。无论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还是省级命题课程,均属自学考试国家考试课程。

南京2023年1月自考不需要做核酸检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从2022年12月7日起,各地逐步有序放开,不再要求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等信息。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归为乙类乙管疾病。

自考是什么病毒传播

潮州自考防疫要求: 1.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核实。打印准考证时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粤康码”状态等信息。 2.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见附件),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 3.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 4.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从境外或高风险地区返粤及“粤康码”红码的人员,按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当地防疫要求采取隔离措施。 5.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以下简称身体状况异常)、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按当地防疫要求报告,同时报告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按规定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并逐一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其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6.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须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非低风险地区的所有考生,均须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考前7天的检测报告。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 7.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手机上的“粤康码”绿码,进入考场前将手机放在指定地方。考生进入考点均要佩戴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接受准考证、身份证和“粤康码”核查。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可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安排参加考试。 8.考生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进入备用隔离考场的,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且考试过程应全程佩戴口罩。 9.低风险地区,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10.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11.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 广东自考信息获取渠道 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及各主考院校官网都可以及时查阅询到自考有关文件和公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自学考试时间马上那个就要到了,天津教育考试院发布了自学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考生及时阅读,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了“2022年天津自学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2 年下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2 年10 月22日至25 日举行。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形势,抓细抓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根据我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部署,市自考办提醒各位考生务必做好如下事项。

一、考前防疫要求

(一)如实申报个人健康信息

1. 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 天(10 月15 日前)使用手机下载“天津数字防疫APP”,在“一屏通行”中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

2. 考生须至少于 考前7 天(10 月15 日前)登录“招考资讯网” ()或“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2022 年下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卡与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健康卡》)和《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流调表》),按规定如实填写,记录体温,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予监考人员。

3. 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 天登录“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监测”小程序(),每天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

(二)考前核酸检测

1.考前7 天始终在津且可以自由流动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2.考前7 天内具有我市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经发热门诊鉴诊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考生,须持考前72 小时内两次核酸阴性证明(考前24 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 小时)参加考试。

3.考前7 天具有天津以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按照本市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后,持考前72 小时内两次核酸阴性证明(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 小时)参加考试。

4.具有中高风险区(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区和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市及感染者关联轨迹区旅居史的考生,除按照我市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外,还应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隔离管控措施(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管控措施解除后,持考前72 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24 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 小时)参加 考试。

二、考试注意事项

(一)参加考试须确保证件材料齐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所需证件、材料包括:①考生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④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⑤规定时效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⑥填写完整的《健康卡》;⑦《流调表》。

(二)考生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50 分钟到达考点,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影响考试。

(四)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 米以上距 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外,考生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倡导佩戴N95 口罩)。

(五)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考后7 天健康监测。如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的,应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并向考籍所在考区报告有关情况。报告主要内容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考点学校、异常情况等。

三、特别提示

(一)考生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聚集,考前避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不到人员密集及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风险。

(二)外省来、返津人员,应认真阅读我市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要求。

(三)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考前遇到特殊情况的考生,可与考籍所在考区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五)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发布的信息,以及各考区发布的提醒消息,随时留意短信通知,及时了解相关要求。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请广大考生遵守相关规定,共建共享平安健康的考试环境。

附件:

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立教育机构不断涌现的一个接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乙肝就学歧视”业已从高等教育蔓延到义务教育阶段,彻底消除“乙肝歧视”之路显得更加迫切、坎坷、艰巨和漫长。考虑到仅仅因为乙肝病毒携带,这些尚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少年儿童的受教育权就被无理剥夺,也鉴于曾有那么多经过十年寒窗苦读的莘莘学子也被迫休学,更鉴于无以数计的劳动者赖以生存的劳动权利被变相剥夺,我们特别希望这样的现象能够引起全社会的反思并进而从制度层面加以消除。 一、根据卫生部、中华医学会发布的《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十项要点》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管理指南》(草案)等专业指导意见,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必须尊重医学的专业判断,任何仅凭“莫须有”的主观臆断便剥夺或无视学生受教育权和劳动者就业权的做法不仅违反了国家反对歧视的有关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应有的科学精神。 1997年10月,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发布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管理指南》(草案)规定:HBsAg携带者与乙肝病人不同,他们不是病人,没有肝炎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各项肝功能化验正常。乙肝病毒主要是通过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传播,不是通过正常消化道和呼吸道传播,因此HBsAg携带者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一般来讲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直接威胁。 2005年12月2日,中华医学会肝病分会和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联合发布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之二认为: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传染HBV。经吸血昆虫(蚊、臭虫等)传播未被证实。 《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第四部分第(三)节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科普宣传,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消除歧视。” 2006年9月21日,卫生部发布的《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一、二、七、八分别规定:一、乙肝可以通过接种乙肝疫苗和其他措施预防。二、乙肝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七、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由于乙肝传播途径的特殊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八、目前,乙肝病毒感染尚无理想的特异性治疗药物,医学科技领域亦尚未攻克有些媒体广告宣传的“转阴”、“根治”等难题。 综上可见,根据上述权威的医学指导意见和《高考体检标准》已经解释了以下存疑: 1.乙肝病毒携带绝对不是不宜在校学习的疾病。 2.乙肝病毒携带在目前是无法根治的。 3.乙肝病毒携带没有休学治疗的必要,只需加强随访即可。 4.自1982年起,已经有安全有效的疫苗来预防,只要给正常学生注射乙肝疫苗,便可产生抗体,不会感染。如此,足以消除由于无知、偏见带来的校园恐惧。 二、“乙肝歧视”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令人窒息、令人绝望的破坏性力量,全社会都应摒弃歧视,特别是以普及知识、教书育人、授道解惑为己任的公立教育机构更应该身体力行,摒弃歧视,通过以身作则的示范效应,消除公众因为无知、偏见而形成的“乙肝歧视”。 ……针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歧视问题,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积极的行动,它们代表着社会进步的方向。例如,国家人事部已经消除了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乙肝歧视。 公立教育机构理应是“行为世范”的楷模,担负起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倡导关爱与包容、同情扶助弱者的使命,而不应当率先进行歧视、不顾“有教无类”的教育伦理,否则的话只会给少年儿童、青年学生的稚嫩心灵播下不公与仇恨的种子。 鉴于此,我们作为长期支持“反歧视”行动的学者和律师,向各部门郑重提出以下公民建言: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凡是有损学生受教育权的公共事件都应该尽快干预,尤其需要教育部高度关注涉及“乙肝歧视”的休学、退档现象的蔓延并积极地采取制度性补救和规范的措施。 由于“乙肝歧视”引发的休学、退档事件的陆续出现并有愈演愈烈之势,社会各界都广泛关注。2006年9月,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和公民健康状况与受教育权工作组联合召开了“高校乙肝携带者学生休学现象研讨会”。我们作为“反歧视”的学者和律师和来自卫生部肝炎防治领导小组、肝炎防治专家委员会、中华医学会肝病分会的专家、教授、院士一道出席了该次研讨,大家形成的共识是对乙肝病毒携带学生的强制休学、退档没有任何法律、医学上站得住脚的依据,呼吁教育部门尽快采取有关措施加以遏制。 校方对乙肝病毒携带学生要求强制休学的法律依据是来源于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节九条的规定,即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经治疗康复,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由于该管理规定有关因病休学的条文过于简单笼统,几乎赋予了校方不加限制的自由裁量权限,难怪有的教育行政部门对于乙肝病毒携带学生的强制休学、退档之事表示束手无策、无从插手,有的甚至还表达了支持和认可的态度。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一位负责人对强制休学事件表态称:新疆大学的做法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并没有违规;学校有自主办学的权利,让这些乙肝病毒携带者休学回家好好休养、治疗,是学校管理的需要,是负责任的表现。 但是根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高考体检标准》第一条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可见,仅仅乙肝病毒携带而肝功能正常的学生,高等学校是应该向其敞开大门的。 既然规定只有肝功能异常才受就学限制,那么我们建议:在实际的检测中没有必要进行乙肝大、小三阳的检测,直接进行肝功能检测即可。 但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是,一些学校通过滥用不受制约的自主权,变相颠覆了教育部的高考体检标准,使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学生报到后却仍被排拒于校园之外。 而且,校方作出的强制休学决定往往依据的是自行指定医院的诊断意见,缺乏中立性,作为相对人的乙肝病毒携带学生即便表示异议也无法要求听证、复议或申诉,他们显得非常被动和无助。当提起诉讼要求司法救济时,也常常是渠道不畅、结果不定,令人感觉无处可诉、无法可依,最终也当然是无果而终。以河北经贸大学乙肝休学案为例,法院以“系学校内部管理行为”为由,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均被驳回。可见,弱势群体维护受教育权的努力是那样的艰难和徒劳。 除解决听证、复议或申诉机制缺乏、诉讼无门之外,我们还切盼未来的因病休学管理规定的修改和完善,将更加尊重科学,更加明确、规范,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中华全国总工会应该充分体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弱势和无助,有必要从劳动者健康之隐私保护的角度,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起,推动通过立法形式来改变“乙肝歧视”产生的社会环境。 同消费者与商家的关系一样,单个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面前注定是一个弱者,尤其是在就业竞争激烈的当下中国,在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基本不受约束的现状下,乙肝病毒携带劳动者已经成为就业歧视的主要目标。 目前,中国许多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都要进行入职体检,在此过程中有许多乙肝病毒携带者被无理拒聘。据中华医学会2005年1月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52%的乙肝患者由于乙肝而失去了获得理想工作和学习的机会。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拟定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的身体状况”,该法条赋予了用人单位无法想象的过大的权力,使其可以有理有据地进行乙肝检查,未来一旦用人单位的此项知情权被滥用,就业领域的乙肝歧视势必无法遏制,愈演愈烈。 举凡劳工权利保障健全的国家一般都禁止或限制入职体检的做法,而且普遍将乙肝、艾滋等病原携带信息作为公民个人隐私进行严格的保护,更绝对不允许将此列为能否入职的评定因素。譬如,澳大利亚法律就明文规定,“除非在HIV/AIDS、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影响该工作的情况下,否则不应该进行针对HIV/AIDS、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雇佣前体检筛选”。 从上我们看到,“乙肝歧视”涵盖了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的保障、乙肝病毒携带的科学认知、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劳动行政部门应负职责等诸多问题。我们期冀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加紧统筹调研,尽快出台因应解决的对策与措施。 以上建议敬请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考虑、研究为盼。

自考是什么病毒传播的

南京2023年1月自考不需要做核酸检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从2022年12月7日起,各地逐步有序放开,不再要求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等信息。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归为乙类乙管疾病。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是预防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例如,勤洗手、戴口罩、避免接触感染者等。

空气传播是病毒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当一个感染病毒的人咳嗽或打喷嚏时,病毒会通过口鼻腔分泌物或喉咙分泌物喷出,进入空气中。当其他人吸入这些病毒时,就会感染病毒。

3. 饮食卫生

3. 饮食卫生

3. 血液传播在公共场所,应避免接触公共物品,例如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在接触这些物品后,应及时洗手。在公共场所,应避免接触公共物品,例如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在接触这些物品后,应及时洗手。一些病毒可以通过接触传播,例如手足口病病毒、流感病毒等。当一个感染病毒的人咳嗽或打喷嚏时,病毒会附着在物体表面,例如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当其他人接触这些物品时,就会感染病毒。病毒感染是指病毒进入人体后,通过繁殖、感染细胞等手段引起的一系列病理生理反应。病毒感染的传播途径多样,包括空气传播、食品传播、血液传播等。本文将详细介绍病毒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1. 做好个人卫生

新冠感染通常是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新冠感染主要的传播途径就是呼吸道飞沫传播,患者喷出的飞沫和分泌物当中都含有病毒,患者与其近距离接触就有可能会被传染。新冠感染的传播途径还包括接触传播和气溶胶传播。

1、呼吸道飞沫传播

新冠感染是由新冠病毒感染所致,患者在打喷嚏、咳嗽或讲话的时候会喷出飞沫和分泌物含有大量的病毒,若未好防护措施吸入就有可能会被感染,从而患上新冠感染。

2、接触传播

新冠感染患者喷出来的飞沫或其它分泌物会落在周围的物体上,用手接触这些物体,没有及时洗手的情况去触摸嘴唇、挖鼻孔或者是揉眼睛,有可能会把这些病毒带入到自己的体内从而造成感染。

3、气溶胶传播

患者通过咳嗽或者是打喷嚏等方式将病毒残留在空气当中,这些病毒会气溶胶的形式在空气当中停留。

预防新冠肺炎的措施如下:

第一、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勤洗手佩、戴口罩、实行公筷制,打喷嚏或者咳嗽时用纸巾掩住口鼻,保持家庭及工作场所通风良好。

第二、保证充足的休息及睡眠,避免过度疲劳,营养要均衡,要适量运动。

第三、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第四、14天内去过高风险地区或者与确诊患者、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应主动自我隔离,并主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第五、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到附近医院就诊。

新冠是一种急性的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源是新冠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传播途径主要是呼吸道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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