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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教育政策与法规考试重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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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教育政策与法规考试重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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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教育政策与法规考试重点总结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自考重点如下:

第一章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1.中国第一个学前教育法规是清末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

2.学前教育政策的含义

3.学前教育政策的特点:目的性、系统性、针对性灵活性

4.教育法规的含义

第二章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1.《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描述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每个方面由学习与发展目标和教育建议两部分组成。

2.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在艺术领域教师如何尊重幼儿自发的表现和创造,给予适当指导

4.如何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

第四章 幼儿园管理条例

1.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化倾向

2.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师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分考核合格

3.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4.幼儿园的教育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五章 幼儿园工作规程

1.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并符合《幼儿园规程》相关规定

2.《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一年体检一次

3.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六章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1.《纲要》的基本指导思想集中反映在总则里,贯穿在整个《纲要》的各部分,它包括:终身教育的理念、“以人为本”的幼儿教育、面向世界的科学的幼儿教育三个理念

2.健康领域的活动要充分尊重幼儿生长发育的规律,严禁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等

3.语言能力是在运用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发展幼儿语言的关键是创设一个能使他们想说、敢说、喜欢说、有机会说并能得到积极应答的环境

4.教育活动目标要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所提出的各领域目标为指导,结合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经验和需求来确定

5.托幼机构要保证儿童每日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

第七章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1.《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开展实施保教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导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幼儿园教师的基本理念:幼儿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

3.作为一名专业教师应具备哪些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第八章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

1.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是由教育督导团组织进行

2.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的对象是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学前教育,首先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第九章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1.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2.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在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3.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检查(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第十章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1.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

2.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

第十二章 儿童权利公约

1.每个儿童均有权享有足以促进其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水平四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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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成功根本没有秘诀可言,如果有的话,就有两个:第一个就是坚持到底,永不言弃;第二个就是当你想放弃的时候,回过头来看看第一个秘诀,坚持到底,永不言弃,祝大家跟着成功的步伐,努力备考,考入理想院校。以下是大范文网为大家整理的 《2018年自学考试《教育法学》名词解释汇编【5-9】》供您查阅。

【第一篇】

1. 教师权利:是国家对教师能够做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及要求他人做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证。

2. 教师义务:依照法律规定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做出社么或不做什么的责任。

3. 学生:学生是依法成立或国家法律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4. 学籍管理:指对取得学习资格的学生,从入学注册,留降级、转系(专业)与转学、休学、停学、复学、退学、开除、毕业与毕业资格审查等方面,根据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自身规律及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制定出 规章制度 ,并进行实施的管理。

5.学制是由国务院及其授权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由国家颁布并保证实施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调整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衔接、交叉、比例关系以及教育权力分配关系的教育基本制度。它包括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其相互关系以及国家、学校、公民教育权力的分配关系单轨制以美国为代表的学制结构,形成于19世纪后半期。具体为自下而上,从小学、中学到入大学的单一学制。

6. 双轨制:在欧洲的等级森严的国家,不同的种族和出身的人具有不同的受教育权利,从而使教育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状态:一轨是为上层社会、贵族、高级僧侣的子弟而设,初中毕业后,可以继续接受高等教育;另一轨是为平民子弟而设,小学毕业后只能就业或接受初等与中等职业教育。

7. 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纵向等级结构,是按照学历层级划分的大学专科以上的学历结构。

8. 教育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总的方向和总指针,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

9. 职业教育:是指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成人教育:在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所属社会承认的成人进行的,目的在于以提高社会劳动者和工作人员素质的教育活动,它是终身教育中成人阶段一切教育总和,是与全日制学校教育相对称的一种独立教育制度。

1. 教师权利:是国家对教师能够做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及要求他人做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证。

2. 教师义务:依照法律规定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做出社么或不做什么的责任。

3. 学生:学生是依法成立或国家法律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4. 学籍管理:指对取得学习资格的学生,从入学注册,留降级、转系(专业)与转学、休学、停学、复学、退学、开除、毕业与毕业资格审查等方面,根据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自身规律及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制定出规章制度,并进行实施的管理。

5.学制是由国务院及其授权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由国家颁布并保证实施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调整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衔接、交叉、比例关系以及教育权力分配关系的教育基本制度。它包括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其相互关系以及国家、学校、公民教育权力的分配关系单轨制以美国为代表的学制结构,形成于19世纪后半期。具体为自下而上,从小学、中学到入大学的单一学制。

6. 双轨制:在欧洲的等级森严的国家,不同的种族和出身的人具有不同的受教育权利,从而使教育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状态:一轨是为上层社会、贵族、高级僧侣的子弟而设,初中毕业后,可以继续接受高等教育;另一轨是为平民子弟而设,小学毕业后只能就业或接受初等与中等职业教育。

7. 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纵向等级结构,是按照学历层级划分的大学专科以上的学历结构。

8. 教育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总的方向和总指针,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

9. 职业教育:是指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成人教育:在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所属社会承认的成人进行的,目的在于以提高社会劳动者和工作人员素质的教育活动,它是终身教育中成人阶段一切教育总和,是与全日制学校教育相对称的一种独立教育制度。

【第二篇】

1. 义务教育:国家通过一定法律手段,对一定年龄范围的儿童实施一定年限和一定程度的强迫教育。

2. 义务教育的强制性:是义务教育最本质特征,指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的规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的。

3. 义务教育的普及性:指全体适龄儿童、少年,除依照法律规定办理fan学或免学手续以外,都必须入学接受教育,并且必须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

4. 教育法:调整国家行使教育行政权利和公民行使受教育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5. 行政法规: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6. 立法制定的程序:指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中,必须履行的法定步奏。

【第三篇】

1.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一般指学校及其教育机构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是最为常见的教育机构。法定上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的实施学历性为主的教育机构,又包含各种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

2. 学校内部领导体制:是学校在符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前提下实行的对内部教育事物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种形式。

3. 教师聘任制: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岗位设置,聘请有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任用制度。

4. 教师权利:是国家对教师能够做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及要求他人做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证。

5. 教师义务:依照法律规定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做出社么或不做什么的责任。

学生:学生是依法成立或国家法律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第四篇】

1. 学籍管理:指对取得学习资格的学生,从入学注册,留降级、转系(专业)与转学、休学、停学、复学、退学、开除、毕业与毕业资格审查等方面,根据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自身规律及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制定出规章制度,并进行实施的管理。

2. 学制是由国务院及其授权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由国家颁布并保证实施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调整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衔接、交叉、比例关系以及教育权力分配关系的教育基本制度。它包括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其相互关系以及国家、学校、公民教育权力的分配关系单轨制以美国为代表的学制结构,形成于19世纪后半期。具体为自下而上,从小学、中学到入大学的单一学制。

3. 双轨制:在欧洲的等级森严的国家,不同的种族和出身的人具有不同的受教育权利,从而使教育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状态:一轨是为上层社会、贵族、高级僧侣的子弟而设,初中毕业后,可以继续接受高等教育;另一轨是为平民子弟而设,小学毕业后只能就业或接受初等与中等职业教育。

4. 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纵向等级结构,是按照学历层级划分的大学专科以上的学历结构。

【第五篇】

1. 教育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总的方向和总指针,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

2. 职业教育:是指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3. 成人教育:在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所属社会承认的成人进行的,目的在于以提高社会劳动者和工作人员素质的教育活动,它是终身教育中成人阶段一切教育总和,是与全日制学校教育相对称的一种独立教育制度,

4. 成人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相对。诸如岗位培训及各种辅导班、进修班和职业技术培训班等。一般不按国家规定的正规学校的课程计划授课,修学时间较短或内容较单一,修完课程后不授予学历证书;或有些成人高等学校,虽然设有专业,并有较完整的课程计划,但未经国家正式批准,无权授予学历证书的均属非学历教育。

5. 国家教育考试:是指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根据一定的考试目的,对受教育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按一定的标准所进行的测定.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自考重点总结

学前教育自考重点是什么?1、必考科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学前游戏论、学前特殊儿童教育、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儿童家庭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学前教育史、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比较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毕业论文。2、选考科目儿童文学名著导读、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学前教育诊断与咨询、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英语(二)、美育基础、普通逻辑。3、加考科目学前教育学、学前卫生学、学前心理学。注,考生报考的院校不同,其考试科目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考试科目以当地考试院或报考院校公布为准。自考学前教育如何备考?一、熟读自考学前教育专业教材学习以教材为主,这是无疑的。新学一门课程应先通看教材,用笔勾划自认为重点的句子和内容。有时间的话尽量看得细一些,这一阶段不必一定要作记忆,而是理解为主。在学习自考课程时,教材是最重要的学习工具,考试内容都在教材里。拿到教材后,考生要通过翻看目录、大纲等,对该门课程有一个初步了解。另外还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将所学习的内容进行理解和巩固。二、利用学前教育自考专业复习资料理解教材之后看看复习题、做做模拟试题,通过记忆力。三、利用学前教育自考专业真题真题对于自学考试的复习也是十分重要的,不是为了找重合的题目,而是从历年真题中掌握出题的规律,而且通过练习真题大家也能够更明白自己哪里没有复习到位,然后才能够有的放矢,更好的抓紧有限的时间,提高复习的效率。另外进行真题练习时最好是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来做,这样的话能够模拟考试时的压力,以求客观的反映自己的水平。通过模拟测试来判断自己的水平是否已经到达了考核标准。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学前教育原理自考重点如下:

第一章、学前教育的产生与发展1、教育的起源。2、原始社会的儿童公育。3、预成论。4、欧文学校和福禄贝尔幼儿园。5、近代学前教育思想:夸美纽斯、洛克、卢梭、福禄贝尔。6、现代学前教育思想:杜威、蒙台梭利、陶行知、陈鹤琴。7、艺友制。8、“活教育”理论。9、艾里克森人格发展理论(0-1、5岁、1、5-3岁阶段)。10、最近发展区。

第二章、学前教育与社会发展1、学前教育与经济的关系:经济对学前教育的影响;学前教育对经济的反作用。2、学前教育与政治的关系:政治对学前教育的影响;学前教育对政治的反作用。3、学前教育与文化的关系:文化对学前教育的影响;学前教育对文化的反作用。4、学前教育与科学技术的关系。5、学前教育与人口的关系。

第三章、学前教育与儿童发展1、儿童发展的概念。2、儿童发展的一般规律。3、遗传素质对学前教育的影响。4、社会环境对学前教育的影响。5、影响儿童发展的主观因素。6、学前教育对儿童发展的影响。7、儿童发展对学前教育的影响。

第四章、学前教育的全面发展教育1、《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2、学前儿童体育的概念。3、学前儿童体育的实施原则。4、学前儿童智育的概念。5、学前儿童智育实施的原则。6、学前儿童德育的概念。7、学前儿童德育的意义。8、学前儿童德育实施的原则。9、学前儿童美育的概念。10、学前儿童美育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自考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总结总结

自考学前教育原理重点知识如下:

1、语文:主要考察考生的语文水平,包括汉字认读、阅读理解、语法概念、作文等。

2、教育学原理:主要考察考生对教育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掌握程度,包括教育学的理论体系、教育思想、教育法律法规等。

3、幼儿发展心理学:主要考察考生对幼儿发展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知识的理解程度,包括幼儿发展的规律、发展阶段、心理发展特点等。

拓展:

1、教育类研究生专业。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比较教育史,学前教育学,小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思想政治教育,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学,体育教学,教育,教育学,汉语国际教育,体育,应用心理,学科教学(分学科),教育管理,运动训练,学前教育,教育法学,各类师范专业。

2、教育类本科专业。

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学,艺术教育,人文教育,科学教育,言语听觉科学,华文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

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康复,运动康复与健康,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科学,农艺教育,园艺教育,特用作物教育,畜禽生产教育,水产养殖教育,应用生物教育,农产品储运与加工教育,农业经营管理教育。

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机电技术教育,电气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应用电子技术教育,食品工艺教育,建筑工程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目前我国涉及教育法律、法规渊源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哪些?答:目前我国涉及教育法律、法规渊源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自治性教育法规、教育行政规章、教育法律解释和国际教育条约。2.我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答:我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由纵向五个层次和横向六个部门构成。(1)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纵向主要有五个层次:教育法、教育部门法、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2)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横向层次主要有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成人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六大部门法律。3.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与区别。答:(1)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首先,学前教育法规集中地反映党和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在学前教育方面的意志和主张,规定学前教育各工作的行为准则,是学前教育政策的定型化和规范化。其次,学前教育政策不仅指导着学前教育立法的过程,而且指导着学前教育法规的运行和实施,是学前教育法规的灵魂。第三,学前教育政策是制定学前教育法规的依据,学前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政策得到实施的保证。只有在党和国家制定的学前教育政策的指导下实施学前教育法规,才能更好地发挥学前教育法规为学前教育政策服务的作用。(2)学前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区别:制定的机关不同、约束力不同、表现形式不同、实施方式不同、稳定性不同、调整范围不同。4.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答: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1)有损害事实。违法对社会所造成的损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违法行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如体罚学生使幼儿身体受到伤害;另一种是违法行为虽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已存在这种可能性,如有关部门明知幼儿园房屋有倒塌的危险,却拒不拨款维修。(2)损害的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一方面是指行为的违法性;另一方面违法行为必须是一种行为。(3)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自考学前教育史的知识点整理:

1、19世纪60年代,我国产生了近代新式学校,

2、1904年中国第一个近代学制——癸卯学制,按此学制,学前教育实行蒙养院制度。

3、鸦片战争后,为适应近代工业需要,教育出现三种不同性质学校:教会学校、洋务学堂、新学校。

4、梁启超,“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强调儿童教育意义,出自《论幼学》。

5、梁启超,《论女学》,批评了“妇人无才便是德”的传统封建观念。

6、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标志封建时代旧教育在形式上结束,新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教育制度形成。

7、蒙养院是中国最早的学前教育。

8、__蒙养院____是中国第一部学前教育法规所确定的学前教育的名称。

9、1903年,《奏定学堂章程》,也叫癸卯学制。

10、《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是中国第一个学前教育法规。

11、蒙养院,附设在育婴堂和敬节堂内。

12、育婴堂,创于宋代。

13、蒙养院课程,游戏、歌谣、谈话、手技。

14、蒙养院内教师称“保姆”,由乳媪、节妇训练而成。

15、我国幼儿教育始于1903年成立的(湖北省立幼稚园)。

学前政策与法规自考重点总结

自考学前教育史的知识点整理:

1、19世纪60年代,我国产生了近代新式学校,

2、1904年中国第一个近代学制——癸卯学制,按此学制,学前教育实行蒙养院制度。

3、鸦片战争后,为适应近代工业需要,教育出现三种不同性质学校:教会学校、洋务学堂、新学校。

4、梁启超,“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强调儿童教育意义,出自《论幼学》。

5、梁启超,《论女学》,批评了“妇人无才便是德”的传统封建观念。

6、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标志封建时代旧教育在形式上结束,新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教育制度形成。

7、蒙养院是中国最早的学前教育。

8、__蒙养院____是中国第一部学前教育法规所确定的学前教育的名称。

9、1903年,《奏定学堂章程》,也叫癸卯学制。

10、《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是中国第一个学前教育法规。

11、蒙养院,附设在育婴堂和敬节堂内。

12、育婴堂,创于宋代。

13、蒙养院课程,游戏、歌谣、谈话、手技。

14、蒙养院内教师称“保姆”,由乳媪、节妇训练而成。

15、我国幼儿教育始于1903年成立的(湖北省立幼稚园)。

自考学前教育原理重点知识如下:

1、语文:主要考察考生的语文水平,包括汉字认读、阅读理解、语法概念、作文等。

2、教育学原理:主要考察考生对教育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掌握程度,包括教育学的理论体系、教育思想、教育法律法规等。

3、幼儿发展心理学:主要考察考生对幼儿发展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知识的理解程度,包括幼儿发展的规律、发展阶段、心理发展特点等。

拓展:

1、教育类研究生专业。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比较教育史,学前教育学,小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思想政治教育,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学,体育教学,教育,教育学,汉语国际教育,体育,应用心理,学科教学(分学科),教育管理,运动训练,学前教育,教育法学,各类师范专业。

2、教育类本科专业。

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学,艺术教育,人文教育,科学教育,言语听觉科学,华文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

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康复,运动康复与健康,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科学,农艺教育,园艺教育,特用作物教育,畜禽生产教育,水产养殖教育,应用生物教育,农产品储运与加工教育,农业经营管理教育。

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机电技术教育,电气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应用电子技术教育,食品工艺教育,建筑工程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自考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总结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自考重点如下:

第一章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1.中国第一个学前教育法规是清末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

2.学前教育政策的含义

3.学前教育政策的特点:目的性、系统性、针对性灵活性

4.教育法规的含义

第二章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1.《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描述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每个方面由学习与发展目标和教育建议两部分组成。

2.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在艺术领域教师如何尊重幼儿自发的表现和创造,给予适当指导

4.如何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

第四章 幼儿园管理条例

1.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化倾向

2.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师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分考核合格

3.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4.幼儿园的教育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五章 幼儿园工作规程

1.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并符合《幼儿园规程》相关规定

2.《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一年体检一次

3.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六章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1.《纲要》的基本指导思想集中反映在总则里,贯穿在整个《纲要》的各部分,它包括:终身教育的理念、“以人为本”的幼儿教育、面向世界的科学的幼儿教育三个理念

2.健康领域的活动要充分尊重幼儿生长发育的规律,严禁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等

3.语言能力是在运用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发展幼儿语言的关键是创设一个能使他们想说、敢说、喜欢说、有机会说并能得到积极应答的环境

4.教育活动目标要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所提出的各领域目标为指导,结合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经验和需求来确定

5.托幼机构要保证儿童每日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

第七章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1.《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开展实施保教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导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幼儿园教师的基本理念:幼儿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

3.作为一名专业教师应具备哪些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第八章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

1.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是由教育督导团组织进行

2.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的对象是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学前教育,首先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第九章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1.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2.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在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3.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检查(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第十章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1.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

2.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

第十二章 儿童权利公约

1.每个儿童均有权享有足以促进其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水平四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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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趋势一:普惠、免费、义务化11月,我国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禁止民办园上市,并前所未有地加强社会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的管理;规定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例(5:3:2)。点评:(1)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肩负着发展幼儿知、情、意、行的启蒙任务,具有公共性,这决定了幼儿园不适合上市。(2)“资本”是人类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各种社会经济资源的总称。“资本”是一个中性词,无好坏、善恶之分。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日,社会资本一直在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学前教育资本化(以资本上市为方向)是从2015年左右启动,这两年迅猛发展,可以用“狂欢”来形容。随着新政的出台,资本“狂欢”散场。在当下市场经济中,我们要理性看待社会资本办园,既看到它生产性、竞争性一面,肯定它在40年学前教育发展中做出的贡献,防止“一刀切”,保护大部分有教育情怀的民办教育者的积极性,也要防范各种幼教乱象。(3)2018年底,在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发力“普惠园”的基础上,新政明确到2020年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为5:3:2。对于该比例,目前有许多人认为是公办园数量、普惠性民办园数量、民办园数量比。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与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数量的比不是同一回事。前者指的是幼儿园容纳的人数,后者指的是幼儿园的数量。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1997—2017年,公办园在园人数占比逐年下降,而民办园在园人数占比逐年增加。2017年公办园在园人数2027.80万人,占比44.08%,民办园在园有学者(杨顺光、李玲)预测到2020年,在园幼儿将达到5449.61万人,比2017年在园幼儿多849.47万人。若2020年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为5:3:2,公办园在园幼儿人数应为2724.81万人,比2017年增加697.01万人,这意味着公办园平均每年要要实现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为5:3:2,除了需要进一步持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性投入,将财政投入对准城市弱势群体和农村幼儿,发展普惠性民办园和农村幼儿园外,还需要以教育公平为基本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普惠机制,形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财政支持标准、收费标准、教师基本薪资标准、家长成本分担比例一体化机制,激发普惠性民办园的积极性,保障它们的合法权益,促进它们健康、可持续发展。10月,日本推进免费幼儿教育日本文部科学省发布幼儿教育无偿化的推进状况,并决定从2019年10月1日起日本提高消费税的同时,免除所有3~5岁儿童在幼儿园、保育所以及认定幼儿园托育的一切费用。为了对育儿家庭加以补助,并且彻底将日本转变成高龄者与年轻人都能安心的“全世代型”社会福利制度,日本将全力加速推进幼儿教育无偿化。日本文部科学省发布的说明资料中指出,幼儿时期是人格形成的重要时期,并且减轻幼儿教育的费用负担也有利于缓解日本少子化的状况,因此有必要实施幼儿教育的无偿化。此外,文部科学省发布的说明资料中还给出了享受免除幼儿教育费用的四类儿童,分别是在幼儿园、保育所以及认定幼儿园等托育的儿童,在幼儿园中享受保育服务的儿童,在认定保育机构以外托育的儿童以及所有在残障儿童活动中心等福利机构托育的儿童。文部科学省针对这四类儿童分别给出了免除和补助费用的具体说明及其各类幼儿教育机构的服务内容。目前,日本幼儿教育无偿化的具体实施措施仍在探讨中。点评:早在2017年11月,日本安倍政府就通过了2万亿日元(约合175亿美元)的“育人革命”预算案,促进所有3~5岁日本儿童都将免费上幼儿园。原有的免费学龄前教育额度按照监护人收入进行分配,共计有250万日本儿童受益。除了3~5岁儿童,安倍内阁的方案中还将拿出100亿日元,保证家庭年收入不足260万日元的0~2岁儿童上托儿所免费。学前教育普惠需要以政府为主导,持续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对准处境不利幼儿,才能既保障学前教育普惠性,又提高学前教育质量。6月,新西兰启动早期教育战略计划新西兰教育部启动“早期教育战略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对新西兰早期教育的全面调查与评估,来制定新西兰未来十年早期教育的发展方向及战略。此计划也是新西兰政府“教育十年发展战略”的子项目之一。该战略计划由一个专门咨询小组负责,成员均为各相关部门部长。新西兰早期教育线上问卷调查、大量早期教育峰会的成果、广泛的教育对话以及正在进行中的早教项目都将作为本次战略计划调查的参考。其中,早期教育线上问卷调查是本次战略计划的重点参考对象。一个月内,新西兰儿童父母、教师、早期学习提供者以及社区等相关人员都完成了指定的网上问卷参与调查。新西兰教育部早期教育司司长南希•贝尔说:“我们希望从更多人那里获得意见和建议,来改善我们所有0~5岁孩子的早期教育。”3月,法国宣布将学前阶段纳入义务教育法国总统马克龙正式宣布,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法国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儿童入学年龄为3岁。法国国民教育部长让•米歇尔•布朗盖表示,学前教育是法国的一大特色,法国人一直保持着重视学前教育的优秀传统。诸多研究调查表明,0~5岁是儿童的智力、认知能力的关键发展期。幼儿园阶段的学习能够帮助每个儿童更好地掌握语言,健康成长,从而提高其未来的学业成绩和就业能力。因此,只有重视学前教育,儿童的智力和创造性思维才会得到充分的开发。因此,法国政府决定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年龄降至3岁,让学前教育真正成为学生通向学业成功之路的重要跳板。目前法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年龄为6岁,年限为10年,这是1882年《费里法案》确定的政策,此前从未有过改变。随着人们逐渐认识到学前教育对于儿童个体成长、通过学业成功实现阶层流动、促进社会公平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学前教育在法国备受期待和重视。一方面,由于法国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基础,学前教育发展较为成熟;另一方面,也是现任总统马克龙为了兑现其政治承诺,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做法水到渠成。点评:(1)义务教育有三大典型特征:免费性、普及性、强制性,而强制性不适合年龄较小的幼儿。国际上很少有国家将学前三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原因也在于考虑到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国际上比较常见的做法是将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或者提供三年、一年免费教育。(2)法国此次宣布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是因为法国学前教育普及率已经非常高。法国教育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16年9月,3岁儿童入园率是97.6%(剩余的2.4%里还包含了残疾儿童),但是3岁入学的比例在Corsica地区、巴黎地区和一些海外法属地区分别是87%、93%和低于70%。为了缩减这种地区间的教育不平衡,法国总统希望能通过这个2019学年开始实施的强制办法,弥补一些让人无法接受的不平等。(3)法国此次宣布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这让法国跻身为欧洲(甚至全球)最早进行义务教育的国家——北爱尔兰是4岁,英国、马耳他、塞浦路斯是5岁,欧洲大多数国家都是 6~7 岁。对于法国将义务教育年限下移至3岁的实施进展和效果,我们也将持续进行跟踪。趋势二:推进学前教育立法9月,学前教育法被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立法项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7日公布,学前教育法被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立法项目,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点评:早在2013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先后赴天津、安徽、云南、吉林、四川开展一系列调查研究,总结梳理各地学前教育发展和立法状况,分析研判学前教育立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教育法进行了修改,增加关于学前教育的专门规定;2016年,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24份有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2017年12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显示,学前教育立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视野。学前教育是新时期中国教育发展最快的一个部分,也是当前中国教育最大的一块短板,我们需要尽快立法保障学前教育生态系统健康发展。趋势三:加大财政投入1月,德国公共教育经费投入达1284亿欧元,19.2%用于发展学前教育据德联邦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德国2016年度各级政府公共教育经费支出总计达到了1284亿欧元,比上一统计年度(2015年)增长3.5%。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576欧元(2015年为1510欧元),其中用于30岁以下居民的教育经费达人均5300欧元。从各级政府投入比例上看,公共教育经费绝大部分来自各联邦州,总投入为906亿欧元,市、乡镇投入为 280 亿欧元,联邦政府层面提供 98 亿欧元经费。公共教育经费的一半(49.9%)用于中小学学校教育,23.2%用于高等学校,19.2%用于学前教育机构,7.7%用于各类教育支持措施、成人高校及青年工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我国学前教育政策和法规有共同点,但是也有较大的不同点。1.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含义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是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和法规的总称,一般而言,政策是政府、政党所制定的工作方针、规划、准则等;法规是由立法机关或由立法机关授权的政府部门所制定的法律、规章,具有强制性、规范性。政策与法规在制定的主体、实施方式、调整和适用的范围、要解决问题的性质等方面是不同的。但是政策与法规两者又相互联系。下面我们具体分析学前教育政策和学前教育法规以及二者之间的联系。(1)学前教育政策学前教育政策是政府、政党对某一时期学前教育工作的任务、途径和方法的总体规定,发布机关常常以决议、决定、命令、指示、通知、意见、复函或重要领导人的谈话、报告、讲话、批示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学前教育政策制定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和政党,在一定条件下,专业团体等非政府组织也会成为学前教育政策制定的主体。第一,从学前教育政策制定主体来看,可以分为国家层面的学前教育政策和地方层面的学前教育政策。第二,根据学前教育政策的时效性,可以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学前教育政策。第三,根据学前教育政策的内容,可以分为总体性学前教育政策和具体学前教育政策。由于各类政策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学前教育政策的实施要依靠宣传、提倡、监督等柔性手段来实施。(2)学前教育法规学前教育法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学前教育活动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称,制定的主体必须是权力机关或授权代表国家权力机关的部门,往往以法规、规程、规章、条例、细则等形式颁布。学前教育的法律规范体系包括:第一,由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宪法》、《教育法》等法中的学前教育条款。第二,由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制定的专门规范学前教育活动的部门法。第三,国家行政机关制定颁布的学前教育的行政法规,或国家行政机关制定颁布的其他法规中有关学前教育的规定。第四,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有关学前教育的地方法规。第五,地方行政机关制定的学前教育的地方规章。由于学前教育法规是由立法机关、政府部门制定颁布的,因此,学前教育法规的实施会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具有强制性。(3)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相互转化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在制定的主体、规范的效力、实施方式等方面有所不同,但从政策和法规之间实际存在的相互联系来看,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般情况下,政党或政府根据社会、教育的变化,提出有关学前教育的意见,然后制定出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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