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自考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范围

自考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范围

发布时间:

自考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范围

发布时间:

自考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范围

周六和周日不工作,归属于公假日。自考办是事业编制。朋友应注意,自考办不属教育局。自考办主要从事自考现行政策的推广、自考招生数的启动、自考考试的统筹安排及考生的大学毕业审核工作中,其归属于招收考试院。有的地区因为办公场地限定,自考办可能会和教局合署办公室,但自考办并不是所属教育局管理方法,二者归属于2个单位。

自考办的岗位职责

1、在本地开展自考政策宣传,开展自考招生数启动。

2、承担学生们的报考与数据采集、考试分配。

3、机构自考新增专业的论述与申请。

4、修定或制订自考教学工作计划,撰写自考课程标准和征订自考教材内容。

5、制订考试计划方案,分配考试场,融洽考试场监考员人员和监考员酬劳派发。

6、制做评卷计划方案,分配评卷场地、融洽评卷物件人员和,统计分析考生考试成绩及发布,计算与派发评卷酬劳。

7、机构实践活动课程考核、毕业答辩。

8、承担大学毕业、实践活动环节审查和毕业论文分数的备案。

9、收集审报考生的结业和学士学位申报资料。

10、有关自考档案搜集、梳理和财务支收备案。

11、与自考有关的其它工作。

河北自考大学本科学习难吗?

实际上,河北自考大学本科难不难,这种在于本人!一些考生在学习方面有非常好的基本,懂得如何合理安排时间并严苛执行,但是有些考生一去看书头都大了。有些人说:听闻考河北自考大学本科难以,害怕考。表面,有些人大呼自考难以,可事实上她们都还没看了一本书。

敲黑板!!学习难并不等于考试难!考生首先要掌握教材内容考试大纲,并依据考试大纲制定复习计划。假如能和自学课程结合在一起,河北自考备考的效果更好。考生刷题时间长了,自然就会发觉通过自学考试是很简单的。打牢基础,做重要内容的手记,课下融合河北自考历年试题反复练习,考前复习,夯实考试关键。

英文在很多人看来就是非常难的,何况或是自考,但我姑且将这个难单一的解读为教材内容及其题目的难。坦白讲,我认为学习培训及其考试难度系数并不大,特别是专科的课程内容,如果你高中的英语水准不至于太烂,报考前认真看书,用心刷题,很有可能考不了高分数,可是合格还是可以保障的。

充分考虑许多自考生或是在学校的学生们,不用为生活奔波,学习培训这个时间有保障。对于一些早已的工作,实际上自考最艰难的并不在于考试自身,而是在于你的坚持及其掌握很快流逝的时间。而我的梦想也非常明确,一、学会英语。二、取得本科文凭。因此对我而言,真真正正下定决心要做一件事情时,就会觉得之前的生命都浪费了,而现阶段的生命如何都会觉得不够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考委,全称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它的主要职责有以下七点:1.受国家教委委托,负责全国自学考试本、专科招考中全国统考的命题、评卷、成绩统计分析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各省的试卷运送、考场安排、维护考场秩序和保密工作。2.参与自考有关的政策和规定的拟定工作;参与研究有关教育考试工作的改革。3.受国家教委委托,在对成人高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的工作中,承担考场测评工作。4.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的社会助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5.开展面向社会的考试服务。6.开展自学考试的科学研究;培训考试业务工作人员。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不上班啊,人家都是正规职业呢,还挺难考的。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办的职责有:1、宣传发动生源;2、报名与信息采集、报考与准考证等资料的发放;3、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申报;4、组织修订或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和征订教材;全日制助学班的教学管理和日常管理,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与维护;5、考务:制作组考方案、复组织考务和监考人员的培训,编排布置考场,成绩查询;与相关部门协调等,监考酬金的核算与发放);6、评卷:制作评卷工作方案、安排评卷场所、用品和人员,及评卷各环节的管理;选派命题教师,成绩统计、分析评估,评卷酬金的核算与发放);7、组织实制践课程的考核,论文的评审与答辩,计算机上机考试;负责毕业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成绩的登录;8、毕业和学位申报资料的收集、初审和申报;9、负责自考助学活zd动登记注册和年检年审;10、负责自考信息网页建设;11、自考有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财务收支登记;12、与省市考试院、公安大学等院校自考办的外联与其他工作。自考办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5年10月自考00721基本乐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419.05KB 2019年10月自考02384计算机原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96.21KB 2017年04月自考00744美术鉴赏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30.36KB 201904自考00530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真题 格式:PDF大小:30.49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周六和周日不工作,归属于公假日。自考办是事业编制。朋友应注意,自考办不属教育局。自考办主要从事自考现行政策的推广、自考招生数的启动、自考考试的统筹安排及考生的大学毕业审核工作中,其归属于招收考试院。有的地区因为办公场地限定,自考办可能会和教局合署办公室,但自考办并不是所属教育局管理方法,二者归属于2个单位。

自考办的岗位职责

1、在本地开展自考政策宣传,开展自考招生数启动。

2、承担学生们的报考与数据采集、考试分配。

3、机构自考新增专业的论述与申请。

4、修定或制订自考教学工作计划,撰写自考课程标准和征订自考教材内容。

5、制订考试计划方案,分配考试场,融洽考试场监考员人员和监考员酬劳派发。

6、制做评卷计划方案,分配评卷场地、融洽评卷物件人员和,统计分析考生考试成绩及发布,计算与派发评卷酬劳。

7、机构实践活动课程考核、毕业答辩。

8、承担大学毕业、实践活动环节审查和毕业论文分数的备案。

9、收集审报考生的结业和学士学位申报资料。

10、有关自考档案搜集、梳理和财务支收备案。

11、与自考有关的其它工作。

河北自考大学本科学习难吗?

实际上,河北自考大学本科难不难,这种在于本人!一些考生在学习方面有非常好的基本,懂得如何合理安排时间并严苛执行,但是有些考生一去看书头都大了。有些人说:听闻考河北自考大学本科难以,害怕考。表面,有些人大呼自考难以,可事实上她们都还没看了一本书。

敲黑板!!学习难并不等于考试难!考生首先要掌握教材内容考试大纲,并依据考试大纲制定复习计划。假如能和自学课程结合在一起,河北自考备考的效果更好。考生刷题时间长了,自然就会发觉通过自学考试是很简单的。打牢基础,做重要内容的手记,课下融合河北自考历年试题反复练习,考前复习,夯实考试关键。

英文在很多人看来就是非常难的,何况或是自考,但我姑且将这个难单一的解读为教材内容及其题目的难。坦白讲,我认为学习培训及其考试难度系数并不大,特别是专科的课程内容,如果你高中的英语水准不至于太烂,报考前认真看书,用心刷题,很有可能考不了高分数,可是合格还是可以保障的。

充分考虑许多自考生或是在学校的学生们,不用为生活奔波,学习培训这个时间有保障。对于一些早已的工作,实际上自考最艰难的并不在于考试自身,而是在于你的坚持及其掌握很快流逝的时间。而我的梦想也非常明确,一、学会英语。二、取得本科文凭。因此对我而言,真真正正下定决心要做一件事情时,就会觉得之前的生命都浪费了,而现阶段的生命如何都会觉得不够了。

重庆市考试院是重庆市组织考试,实施监考等一系列服务学生的机构,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由原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组建而成,挂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副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职责为负责全市各类教育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以及本市关于教育考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负责教育考试实施方案的拟订;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招生具体事务工作。(三)负责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具体事务工作。(四)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或社会有关单位委托的其它考试工作。(五)负责教育考试的研究、宣传和服务工作。(六)承担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考试决策咨询工作。(七)指导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的业务工作。(八)参与教育考试的行政执法工作。(九)管理经市教育委员会核定总额的考试经费。(十)承担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十一)完成市教育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重庆考试院内设机构办公室(保卫处)综合协调党务、政务;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文电文秘、机要保密、新闻宣传、舆情处置、来信来访、档案管理、后勤保卫工作;负责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的建设与管理;负责《重庆教育考试》的编辑、出版和发行等工作。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处参与拟订有关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实施方案;负责相关入学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具体组织重庆地区考生特殊类入学考试的相关工作;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普通高校和研究生招生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相关入学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事件;指导区县(自治县)相关入学考试的业务工作。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处参与拟订有关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的实施方案;负责相关入学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招生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相关入学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事件;指导区县(自治县)相关入学考试的业务工作。学业水平考试处参与拟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方案;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管理;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发生的违纪舞弊事件;指导区县(自治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业务工作。自学考试处审核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主考学校、开考计划及社会助学单位资格;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拟定考试大纲和教材建设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业务工作;负责审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颁发相关证书;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事件;负责对主考院校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的监管。社会考试处承担各项社会化考试的组织、管理、宣传、推广、实施及服务工作;负责引进海外及国内其它省市有关考试项目。命题一处负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职单招等考试的命题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写考试大纲、考试说明及试题卷分析;负责命题教师的遴选、培训和学科命题组的组建;组织命题入闱、试测、实测结果统计分析,提供考试资料延伸服务;负责常模参照性考试题库、卷库建设。命题二处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命题、省级命题及社会化考试命题、水平性检测考试命题等各类考试的命题组织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试题命制的抽样、测试、分析、统计工作;负责水平性考试的题库、卷库建设。信息处负责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软硬件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和技术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教育考试信息资源开发工作;负责教育考试系统的信息技术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教育考试各类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科研处参与拟订教育考试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本市考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做好教育考试研究工作;负责推进考试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负责拓展性考试业务和技术研究;负责组织新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拟定考试评价标准;负责组织各命题项目的调研;负责标准参照性考试命题的信息资源整合研究分析工作和相关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分析。财务处负责经市教育委员会核定总额的考试经费的管理;负责拟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根据年度综合财务预算提出重点发展项目;负责各类经济合同资金审核及管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很多把自考办和教育机构混淆,认为自考办和教育机构是一样的,其实不是的。自考办顾名思义自学考试办公室,是各地教育局招生办的一个科室。因此自考办是一个地区的自考管理机构,也称为地方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当地自考的报名、考试、毕业审核等工作。自考办的主要职责1、宣传发动生源;2、报名与信息采集、报考与准考证等资料的发放;3、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申报;4、组织修订或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和征订教材;全日制助学班的教学管理和日常管理,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与维护;5、考务:制作组考方案、复组织考务和监考人员的培训,编排布置考场,成绩查询;与相关部门协调等,监考酬金的核算与发放);6、评卷:制作评卷工作方案、安排评卷场所、用品和人员,及评卷各环节的管理;选派命题教师,成绩统计、分析评估,评卷酬金的核算与发放;7、组织实制践课程的考核,论文的评审与答辩,计算机上机考试;负责毕业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成绩的登录;8、毕业和学位申报资料的收集、初审和申报;9、负责自考助学活动登记注册和年检年审;10、负责自考信息网页建设;11、自考有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财务收支登记;12、与省市考试院、公安大学等院校自考办的外联与其他工作因此,如果自考生后续遇到属于自考办职责的问题就可以直接联系自考办。一般情况下,在各个省份考试公告中会告诉大家伙各个地区的自考办联系方式与地址,方便考生联系。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不上班啊,人家都是正规职业呢,还挺难考的。

自考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内容

宿城区自考办:

电话:84350635、84350636、84350638、84350639;

办公地址:马陵公园东大门南侧,宿城区实验小学院内东南角。

宿城区招生办(自考办)为宿城区教育局内设机构,

宿城区教育局招生办(自考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招生、自学考试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定,指导、检查并考核各校的招生、自考工作。

2、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组织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学校、自学考试等招生考试。

3、负责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体检、考试、成绩公布等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成绩公布等管理工作。

5、负责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考试、成绩处理、录取等管理工作。

6、负责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成绩公布、毕业生工作。

7、负责各类招生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工作。

8、负责各类招生宣传工作。认真开展招生自考的科学研究。

9、负责招生、自考资料、档案的整理、装订、保管和查阅。

10、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调查、处理招生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11、负责考生电子档案的领导工作,制定并部署考生电子档案建设的工作方案,培训全区参加考生电子档案的建设工作的考务、技术和操作员,指导基层学校做好采集、处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做好各种原始材料的验收、保管工作。

12、承办局领导交办和办公室协调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教育局与自考职能有关的电教中心职能

1、负责全区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落实省、市有关电化教育的方针、法规、政策,做好全区电化教育规划等工作;

2、负责全区各类学校的电化教育工作,做好年度电教优质课、教育技术论文、教学课件评比及推荐等工作;

3、负责全区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信息技术应用等比赛工作;

4、负责全区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示范)学校的验收、创建、课题研究管理等工作;

5、负责全区电教教材、信息技术费的统筹、划拨、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全区电教教材征订分发、开发研制和管理等工作;

6、负责全区网络管理工作,做好宿城教育网及学校网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7、负责全区网络教学资源、卫星电视资源的收转工作;

8、负责全区铭锐收发文系统的管理工作;

9、负责维护教育局办公区电脑正常运行及网络安全等工作;

10、完成教育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宿城教育网-关于宿城区招生办、自考办迁址的公告

宿城区政府网-宿城区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

宿城区自考办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5号电话:

不上班啊,人家都是正规职业呢,还挺难考的。

岗位职责主要说明你的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老板让你写这个是为了,促使你自己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一份完整的岗位职责应该包括如下内容:部门名称: 直接上级: 下属部门: 部门性质: 管理权限: 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举例:人事部岗位职责部门名称:人事部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下属部门:人事科、劳动工资科部门性质: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专业管理部门管理权限:受分管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人事、劳动工资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人事工作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行管理、监督、协调、培训、考核评比的专职管理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主要职责:1.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负责;2.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3.负责组织对人力资源发展、劳动用工、劳动力利用程度指标计划的拟订、检查、修订及执行;4.负责制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设计人事管理工作程序,研究、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5.负责对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6.负责合理配置劳动岗位控制劳动力总量。组织劳动定额编制,做好公司各部门车间及有关岗位定员定编工作,结合生产实际,合理控制劳动力总量及工资总额,及时组织定额的控制、分析、修订、补充,确保劳动定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杜绝劳动力的浪费;7.负责人事考核、考查工作。建立人事档案资料库,规范人才培养、考查选拔工作程序,组织定期戒不定期的人事考证、考核、考查的选拔工作;8.编制年、离、月度劳动力平衡计划和工资计划。抓好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安排;9.制定劳动人事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人事劳资统计核算标准,定期编制劳资人事等有关的统计报表;定期编写上报年、季、月度劳资、人事综合或专题统计报告;10.负责做好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公司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及时考核,负责办理考勤、奖惩、差假、调动等管理工作;11.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地方政府劳动用工政策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负责招聘、录用、辞退工作,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对员工实施管理;12.负责核定各岗位工资标准。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对日常工资、加班工资的报批和审核工作,办理考勤、奖惩、差假、调动等工作;13.负责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定额和计划管理工作;1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15.负责编制培训大纲,抓好员工培训工作。在抓员工基础普及教育的同时,逐步推行岗前培训与技能、业务的专业知识培训,专业技术知识与综合管理知识相结合的交替教育提高培训模式及体系;16.认真做好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只供参考,具体还得与你现实的工作岗位结合,和你原来学的什么专业没有关系。

自考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是什么

太原市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太原市旱西关南二条5号。 自考办是什么? 自考办一般是各地教育局招生办的一个科室,属于政府机构,主要负责自考的相关事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国家教育部自学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自考办)组织安排考试及统一评卷工作,整个考试过程体现出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 网上报名的流程 1、登陆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自考办的职责 1、宣传发动生源; 2、报名与信息采集、报考与准考证等资料的发放; 3、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申报; 4、组织修订或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和征订教材;全日制助学班的教学管理和日常管理,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5、考务:制作组考方案、组织考务和监考人员的培训,编排布置考场,成绩查询;与相关部门协调等,监考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6、评卷:制作评卷工作方案、安排评卷场所、用品和人员,及评卷各环节的管理;选派命题教师,成绩统计、分析评估,评卷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7、组织实践课程的考核,论文的评审与答辩,计算机上机考试;负责毕业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成绩的登录; 8、毕业和学位申报资料的收集、初审和申报; 9、负责自考助学活动登记注册和年检年审; 10、负责自考信息网页建设; 11、自考有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财务收支登记; 12、与省市考试院、公安大学等院校自考办的外联与其他工作。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重庆市考试院是重庆市组织考试,实施监考等一系列服务学生的机构,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由原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组建而成,挂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副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职责为负责全市各类教育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以及本市关于教育考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负责教育考试实施方案的拟订;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招生具体事务工作。(三)负责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具体事务工作。(四)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或社会有关单位委托的其它考试工作。(五)负责教育考试的研究、宣传和服务工作。(六)承担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考试决策咨询工作。(七)指导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的业务工作。(八)参与教育考试的行政执法工作。(九)管理经市教育委员会核定总额的考试经费。(十)承担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十一)完成市教育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重庆考试院内设机构办公室(保卫处)综合协调党务、政务;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文电文秘、机要保密、新闻宣传、舆情处置、来信来访、档案管理、后勤保卫工作;负责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的建设与管理;负责《重庆教育考试》的编辑、出版和发行等工作。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处参与拟订有关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实施方案;负责相关入学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具体组织重庆地区考生特殊类入学考试的相关工作;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普通高校和研究生招生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相关入学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事件;指导区县(自治县)相关入学考试的业务工作。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处参与拟订有关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的实施方案;负责相关入学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招生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相关入学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事件;指导区县(自治县)相关入学考试的业务工作。学业水平考试处参与拟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方案;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管理;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发生的违纪舞弊事件;指导区县(自治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业务工作。自学考试处审核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主考学校、开考计划及社会助学单位资格;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拟定考试大纲和教材建设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业务工作;负责审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颁发相关证书;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事件;负责对主考院校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的监管。社会考试处承担各项社会化考试的组织、管理、宣传、推广、实施及服务工作;负责引进海外及国内其它省市有关考试项目。命题一处负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职单招等考试的命题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写考试大纲、考试说明及试题卷分析;负责命题教师的遴选、培训和学科命题组的组建;组织命题入闱、试测、实测结果统计分析,提供考试资料延伸服务;负责常模参照性考试题库、卷库建设。命题二处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命题、省级命题及社会化考试命题、水平性检测考试命题等各类考试的命题组织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试题命制的抽样、测试、分析、统计工作;负责水平性考试的题库、卷库建设。信息处负责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软硬件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和技术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教育考试信息资源开发工作;负责教育考试系统的信息技术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教育考试各类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科研处参与拟订教育考试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本市考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做好教育考试研究工作;负责推进考试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负责拓展性考试业务和技术研究;负责组织新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拟定考试评价标准;负责组织各命题项目的调研;负责标准参照性考试命题的信息资源整合研究分析工作和相关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分析。财务处负责经市教育委员会核定总额的考试经费的管理;负责拟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根据年度综合财务预算提出重点发展项目;负责各类经济合同资金审核及管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职责范围

湖北省武汉市自考办一共有11个,每个区一个自考办。主要有:江岸区自考办、江汉区自考办、硚口区自考办、汉阳区自考办、武昌区自考办、青山区自考办、洪山区自考办、蔡甸区自考办、东西湖区自考办、汉南区自考办、江夏区自考办。

肯定够详细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第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第二章 考试机构第六条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全国考委的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二)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三)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四)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五)根据本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六)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七条 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考委指导下进行工作。省考委的组成,参照全国考委的组成确定。省考委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二)在全国考委关于开考专业的规划和原则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开考专业,指定主考学校;(三)组织本地区开考专业的考试工作;(四)负责本地区应考者的考籍管理,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五)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六)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委托,对已经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通过考试的方法进行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九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地市考委”)在地区行署或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省考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地市考委的职责是:(一)负责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二)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三)负责组织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第十条 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第三章 开考专业第十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第十二条 可以实行省际协作开考新专业。第十三条 开考新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必要的专职人员和经费;(二)有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主考学校;(三)有专业考试计划;(四)有保证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必要条件。第十四条 开考承认学历的新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已有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第十五条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系统所需专业的,可以委托省考委组织办理,或由全国考委协调办理。第十六条 全国考委每年一次集中进行专业审批。省考委应于每年六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考委,逾期者延至下一年度重新申报办理。审批结果由全国考委于当年第三季度内下达。凡批准开考的专业均可于次年接受报考,并于首次开考前半年向社会公布开考专业名称和专业考试计划。第四章 考试办法第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逐步建立题库,实现必要的命题标准化。 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第十八条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第十九条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第二十条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考试专业。 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考。第二十一条 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第二十二条 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单位设考场。有条件的,地市考委经省考委批准可在县设考场,由地市考委直接领导。第五章 考籍管理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第二十六条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第二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第六章 社会助学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函授、面授等多种形式开展助学活动。第二十九条 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当接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的指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第三十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材料的出版、发行,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第七章 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第三十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第三十二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第八章 考试经费第三十三条 县以上各级所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费,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妥善安排,予以保证。第三十四条 各业务部门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部门、本系统所需专业的,须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提供考试补助费。第三十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收缴的报名费,应用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不得挪作他用。第九章 奖励和处罚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或单位,可由全国考委或省考委给予奖励:(一)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事迹突出的;(二)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三)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第三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省考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考试成绩、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罚。第三十八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人员和考试组织工作参与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考委或其所在单位取消其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一)涂改应考者试卷、考试分数及其他考籍档案材料的;(二)在应考者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三)纵容他人实施本条(一)、(二)项舞弊行为的。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破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行为之一的个人,由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盗窃或泄露试题及其它有关保密材料的;(二)扰乱考场秩序不听劝阻的;(三)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第十章 附 则第四十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和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请示的通知》同时废止。

武汉市自考管理职责由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承担,单位地址:江岸区高雄路153号,联系电话:85659255,85658021。

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考办”)是武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下设机构,隶属武汉市教育局管理,为公益一类副局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5个,即:综合处(信息技术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处、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处。

扩展资料:

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我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组织全国普通高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非学历教育考试等;

指导全市教育招生考试考风考纪等建设,查处考生考试中的违纪违法事件;

参考资料来源:

武汉市招考网-为您服务

武汉市招考网-招考办简介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河南省人民政府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办事机构,是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及全国其它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 承担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及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负责高校远程网上录取的管理和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工作等 其中自学考试处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拟定自学考试计划,指定主考学校,指导社会助学机构;组织自学考试的报名、命题、评卷、考绩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等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省招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耳河路1号 邮政编码:450046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zkservice/default.asp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索引序列
  •   自考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范围
  •   自考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   自考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内容
  •   自考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是什么
  •   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职责范围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