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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房地产评估公式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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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房地产评估公式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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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房地产评估公式难吗

难,难度大;每年报考的人数很多,每个省每年只能通过几十个,少的就几十个。考试规则如下:

考试科目: 1、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2、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3、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4、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均须使用2B铅笔和橡皮,应通知考生自备。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为考生统一准备草稿纸。

房地产评估师

有人把房产作为一种投资,越换越增值;有人却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损失惨重;请个房地产评估师做投资顾问,估算房产价值,房地产评估师就这样慢慢地走入我们的生活。房地产作为居民支付的最大商品,价值量大,值得请人估价,也能承受得起相应的估价费用,房地产估价师也就更有作为。

在普通人看来,房地产的价格仅仅只是取决于地段、户型设计、房屋年龄、房屋质量、开发商的实力和信誉等因素。而在房地产评估师的眼中,城市区位、周边交通、便利设施情况、市场发展趋向以及政府相关政策调控等也是在房产估价过程中必须考虑的条件。同时,房地产市场是在不断变化的,所以房地产价格也具有很强的时间性。这就要求房地产评估师不仅要学会科学的估价方法,而且要积累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独到的发展眼光,才能对房地产做出最有效的价值评估。

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要求,明确估价的目的、估价对象的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情况及估价的时点,并与委托方达成一致;

对估价项目进行分析,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到估价对象现场勘察,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并进行核实、分析、整理;

检查特性,考虑因子例如市价、位置和大楼或者重置成本确定评价价值;

确定估价结果,撰写估价报告;

对业主解释确定的价值;

评价和税款的问题通知;

对有关该估价项目的一切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妥善保管。

职业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上一年度末。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其中,台湾院校的不动产估价、不动产经营、土地管理、建筑、都市计划(或区域及都市计划)和不动产管理与开发学科的专业学历证书,可视同为报名条件中相关学科的专业学历。台湾居民在报名时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参考资料

房地产评估师.百度百科[引用时间2018-1-20]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评估师的工作越来越吃香。房地产评估师是需要考试的,但也吸引着不少人加入这个行业。那么房地产评估师难考吗?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房地产评估师难考吗?

房地产评估师有点难考。因为房地产评估师是全国统一考试的,只有通过了考试才能得到房地产评估师资格证。我国共设有31个考区,每年的整体通过率均在10%左右,全科不合格率快到5%,可将房地产评估师考试还是有些难度的。

报考房地产估价师的条件有哪些?

1、需取得与房地产评估相关学科中等专业学历,从事相关工作8年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工作满五年。

2、取得相关大专学历,从事相关工作6年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工作满四年。

3、取得相关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工作4年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工作满三年。

4、取得相关硕士学位、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评估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关博士学位。

6、不符合以上规定学历的额,需要通过国家组织的专业初级资格等考试并获得相应资格,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工作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

房地产评估师主要从事哪些工作?

1、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明确估价目的和对象的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情况,并与委托方达成一致。

2、对需要估价的项目进行分析,并作出估价方案;到估价对象进行现场勘察,并收集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和整理。

3、确定评估结果和写报告 ,对业主说明其确定的价值。对该评估项目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关于房地产评估师难考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地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师的区别有:1、组织管理部门不同。房地产估价师是建设部与人事部组织的考试,而资产评估师是财政部与人事部组织的考试,导致其主管机关也分别是建设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2、执业范围不同。房地产估价师主要针对的是房地产的专门评估,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除了房与地之外,还有机器设备、库存材料等所有一切资产。3、考试内容不同。房地产估价师考的是:《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实务》、《房地产相关知识》共五门课程,而资产评估师考的是:《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共五门课程。4、难度不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要比资产评估师考试要简单一些。

自考房地产评估公式

【答案】:公式:新建房地产价值 = 土地取得费用 + 开发成本 + 管理费用 + 投资利息 + 销售税费 + 正常利润(一)土地取得费用(二)开发成本开发成本主要由五个方面构成:1.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2.基础设施费3.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4.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5.开发过程中的税费及其他间接费用。(三)开发利润(四)管理费用(五)投资利息(六)销售税费

成本导向定价法

1、成本价成定价法:就是在单位产品成本的基础上,加上一定比例的预期利润作为产品的售价。 产品价格=单位产品的成本*(1+价成率)

2、目标收益定价法是在成本的基础上,按照目标收益率的高低计算售价的方法。

3、售价加成定价法以产品的最后销售价为基数,按销售价的一定百分率计算加成率,最后得出产品的售价。单位产品售价=单位产品总成本/(1-价成率)

扩展资料:

世界各国的房地产价格指数种类很多,其编制方法也多种多样。归结起来,这些方法可分为以下五种:

成本投放法

(Input Cost Method)

成本投入法是根据营造各项投入成本(包括材料及人工费用等)的变化情况,以算术平均法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指数的方法,是早期的房地产价格指数的重要编制方法。

中位数价格法

(Media Sale Price)

中位数价格法是选取地产售价的中位数来编制价格指数的方法。房地产市场价格易受极端值(即最高、最低价)影响,而中位数价格能反映市场变动的集中趋势,代表性比较强。

重复交易法

(Repeat Sale Method) Baily,Muth和Nourse1963年提出的重复售出模型。根据同一宗房地产在不同时期售出的价格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指数, 该方法的优点是基于同一宗房地产的价格变化运行。在剔除标的物折旧的影响后,根据重复交易法编制的指数可以满足房地产价格“同质性”的需要。

特征价格法

(Hedonic Price Method) 特征价格法,又称Hedonic模型法和效用估价法,认为房地产由众多不同的特征组成,而房地产价格是由所有特征带给人们的效用决定的。由于各特征的数量及组合方式不同,使得房地产的价格产生差异。

因此,如能将房地产的价格影响因素分解,求出各影响因素所隐含的价格,在控制地产的特征(或品质)数量固定不变时,就能将房地产价格变动的品质因素拆离,以反映纯粹价格的变化。

混合模型

(Pooled Method) 鉴于特征价格模型和重复售出模型的缺陷,Case K. E.和Quigley J. M.在1991年提出了将二者混合并利用广义最小二乘法(GLS)分析随机误差变量方差的方法。该方法被称为“混合方法”,又称Pooled GLS模型。

1997年R. Carter Hill、J. R. Knight、C. F. Sirmans对Pooled GLS模型进行了改进,提出基于最大似然估计法(MLE)的Pooled MLE模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地产价格指数

房产价格的评估法律的规定是:房地产价格的评估是采取市场比较法,通过对同一楼盘在售房源的挂牌价格以及同类型楼盘的近期实际成交价格进行专业处理,换算出某楼盘的平均单价并结合待评估房屋的实际情况计算出该房屋相对科学合理的市场参考价,评估基础有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自考房地产评估公式总结

市场法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可比实例,至于公式看看书吧,这里也说不明白,但楼上说的方法也对,可以参考

房产投资估算三大公式相对可行,三大公式为:租金乘数小于12、8年至10年收回投资、8年至10年收回投资,是三种常用的比例与比率法。只需进行简单的预测和分析即可帮助投资者快速作出判断,为规避风险,最好有专项的律师作尽调。【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自考资产评估主要公式 收益现值法 1、静态收益现值法 企业或资产重估价值=按静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额/社会基准收益率 按静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额=预期年限内收益之和/预期年数 2、动态收益现值法 企业或资产重估价值=按动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社会基准收益率 =按动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额/(定期存款利率或长期国库券利率+行业风险利率 按动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额=[∑(企业或资产各年收益额×整体现值系数)]×投资回收系数 评估资产现值=评估资产重量价值-按重量价值计算的折旧 按重量价值计算的折旧=该资产评估有形损耗+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1、重量价值的计算,其方法主要有: (1)直接计算 资产重量价值=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2)指数调整法 某类固定资产重量价值=该类某期资产账面价值×该类某期资产调整系数 某类某期资产调整系数=该类资产评估年度价格指数/该类资产取得年度价格指数 (3)功能评价法 某资产重量价值=(现时标准资产的现值/现时标准资产的生产能力)×评估资产的生产能力 某资产的现值=某资产重量价值×[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2、折旧的计算 (1)有形损耗的计算 A、比率法 有形损耗=评估资产重价值×(已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 B、使用年限法 评估资产有形损耗=资产重量价值×[已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2)功能性贬值 功能性贬值=使用某设备年节约成本×(1-所得税率)×整体现值系数 (3)经济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1-(现有利用生产能力/原有生产能力)]×评估资产价值 现行市价法 1、市价折余法 资产重估价值=全新资产现行市价-应计折旧 =全新资产现行市价-[(全新资产市价-预计净残值)/一般使用年限]×评估资产已使用年限 2、市价类比法 资产重估价值={全新参照物资产市价-[(全新参照物资产市价-预计净残值)/一般使用年限]×评估资产已使用年限}}×调整系数 因素综合评价法 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资产价值+大修理费用-残值)×[1+(年平均物价上涨指数-年无形损耗系数)×资产已使用年限]}/资产已使用年限+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外汇换算法 资产重估价值=(资产原始价值-应计折旧)×(评估月份汇率/取得资产时汇率) 物价指数调整法 资产重估价值=资产原始成本×物价变动指数-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计折旧额 =[(资产原始成本×物价变动指数)-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计折旧额]×(1+-调整系数) 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计折旧额=资产的重估成本×(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 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的价值评估 应收票据、有价证券的现值=票面金额×[1+票面利率×(出票日至到期日天数/360天)] 商誉评估价值 1、割差法 商誉评估价值=整体资产价值-单项资产(含可确指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之和 2、超额收益本金化法 商誉评估价值=单项资产评估价值之和×(被评估企业资金收益率-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行业平均资金收益率 材料价值评估 1、近期购进的材料 材料评估价值=材料物资账面价值 2、现行市场价格评估法 材料评估价值=实有数量×现行市价 3、不同时期分别购进材料 材料评估价值=材料账面价值×(评估日物价指数/取得时物价指数) 4、进口材料评估 材料评估价值=材料账面价值×(评估日汇率/资产取得时汇率) 5、超储积压材料评估值=超储积压材料账面价值×(1-调整系数) 低值易耗品评估 1、在库低值易耗品的评估 低值易耗品评估价值=账面价值×(资产评估日物价指数/资产取得时物价指数) 2、在用低值易耗品评估 在用低值易耗品评估=市场现行价值×成新率 成新率=[1-(实际已使用月份/估计可使用月份)]×100% =(低值易耗品账面净值/低值易耗品账面原值)×100% 在制品评估 在制品评估价值=在制品数量×完工程度×单位标准成本 在制品完工程度=(单位在制品累计工时定额/单位产品工时定额)×100% 产成品评估 1、不发生产权变动的资产评估,其计算公式为: 某产成品评估价值=[(合理工艺消耗定额×材料现行单价)+(合理工时定额×单位小时合理工资、费用率)]×产成品数量 2、产成品转移的资产评估,其计算公式为: 产成品评估价值=产成品数量×(同类产成品现行市价-单位产品税金及费用)×(1+-调整系数)

房地产价格评估中,比较法中间接比较法最容易(一)间接比较法 计算公式为:V = P×F1×F2×F3 式中:V——缺损价值;F1——交易性质修正;F2——交易日期修正;F3——缺损状况修正系数;P——可比实例缺损损失金额(二)直接比较法 计算公式为:V = P × I 式中:V——缺损房地产价值;P——房地产完好情况下的价值;I——缺损比率

自考房地产评估公式汇总

房地产价格评估中,比较法中间接比较法最容易(一)间接比较法 计算公式为:V = P×F1×F2×F3 式中:V——缺损价值;F1——交易性质修正;F2——交易日期修正;F3——缺损状况修正系数;P——可比实例缺损损失金额(二)直接比较法 计算公式为:V = P × I 式中:V——缺损房地产价值;P——房地产完好情况下的价值;I——缺损比率

年总收入:3000*12=36000元 (你这里月租金单位不对,我按照一个月总租金3600来算的)年总收益:36000-7600=28400元其中属于土地产生的收益:1000*300*7%=21000元所以属于建筑物产生的收益:28400-21000=7400元建筑物的价格:P=7400*(p/a,8%,25)=78993元单价:78993/200=395元/平方米

自考资产评估主要公式 收益现值法 1、静态收益现值法 企业或资产重估价值=按静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额/社会基准收益率 按静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额=预期年限内收益之和/预期年数 2、动态收益现值法 企业或资产重估价值=按动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社会基准收益率 =按动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额/(定期存款利率或长期国库券利率+行业风险利率 按动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额=[∑(企业或资产各年收益额×整体现值系数)]×投资回收系数 评估资产现值=评估资产重量价值-按重量价值计算的折旧 按重量价值计算的折旧=该资产评估有形损耗+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1、重量价值的计算,其方法主要有: (1)直接计算 资产重量价值=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2)指数调整法 某类固定资产重量价值=该类某期资产账面价值×该类某期资产调整系数 某类某期资产调整系数=该类资产评估年度价格指数/该类资产取得年度价格指数 (3)功能评价法 某资产重量价值=(现时标准资产的现值/现时标准资产的生产能力)×评估资产的生产能力 某资产的现值=某资产重量价值×[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2、折旧的计算 (1)有形损耗的计算 A、比率法 有形损耗=评估资产重价值×(已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 B、使用年限法 评估资产有形损耗=资产重量价值×[已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2)功能性贬值 功能性贬值=使用某设备年节约成本×(1-所得税率)×整体现值系数 (3)经济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1-(现有利用生产能力/原有生产能力)]×评估资产价值 现行市价法 1、市价折余法 资产重估价值=全新资产现行市价-应计折旧 =全新资产现行市价-[(全新资产市价-预计净残值)/一般使用年限]×评估资产已使用年限 2、市价类比法 资产重估价值={全新参照物资产市价-[(全新参照物资产市价-预计净残值)/一般使用年限]×评估资产已使用年限}}×调整系数 因素综合评价法 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资产价值+大修理费用-残值)×[1+(年平均物价上涨指数-年无形损耗系数)×资产已使用年限]}/资产已使用年限+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外汇换算法 资产重估价值=(资产原始价值-应计折旧)×(评估月份汇率/取得资产时汇率) 物价指数调整法 资产重估价值=资产原始成本×物价变动指数-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计折旧额 =[(资产原始成本×物价变动指数)-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计折旧额]×(1+-调整系数) 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计折旧额=资产的重估成本×(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 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的价值评估 应收票据、有价证券的现值=票面金额×[1+票面利率×(出票日至到期日天数/360天)] 商誉评估价值 1、割差法 商誉评估价值=整体资产价值-单项资产(含可确指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之和 2、超额收益本金化法 商誉评估价值=单项资产评估价值之和×(被评估企业资金收益率-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行业平均资金收益率 材料价值评估 1、近期购进的材料 材料评估价值=材料物资账面价值 2、现行市场价格评估法 材料评估价值=实有数量×现行市价 3、不同时期分别购进材料 材料评估价值=材料账面价值×(评估日物价指数/取得时物价指数) 4、进口材料评估 材料评估价值=材料账面价值×(评估日汇率/资产取得时汇率) 5、超储积压材料评估值=超储积压材料账面价值×(1-调整系数) 低值易耗品评估 1、在库低值易耗品的评估 低值易耗品评估价值=账面价值×(资产评估日物价指数/资产取得时物价指数) 2、在用低值易耗品评估 在用低值易耗品评估=市场现行价值×成新率 成新率=[1-(实际已使用月份/估计可使用月份)]×100% =(低值易耗品账面净值/低值易耗品账面原值)×100% 在制品评估 在制品评估价值=在制品数量×完工程度×单位标准成本 在制品完工程度=(单位在制品累计工时定额/单位产品工时定额)×100% 产成品评估 1、不发生产权变动的资产评估,其计算公式为: 某产成品评估价值=[(合理工艺消耗定额×材料现行单价)+(合理工时定额×单位小时合理工资、费用率)]×产成品数量 2、产成品转移的资产评估,其计算公式为: 产成品评估价值=产成品数量×(同类产成品现行市价-单位产品税金及费用)×(1+-调整系数)

待估建筑物为砖混结构单层住宅,宅基地300m2,建筑面积200m2,月租金3 000元,土地还原利率为7%,建筑物还原利率为 8%,评估时,建筑物的剩余使用年限为25年,取得租金收人的年总成本为7 600元,评估人员另用市场法求得土地使用权价格1 000元/m2,运用建筑物残余估价法青岛三利骗我两万押金所得到建筑物的价值最有可能是(d)(1)计算房地合一状态下的总收入:总收入=3000×12=36000(元)(2)总费用=7600(元)注意:如果题目分项告诉各项费用,计算的时候要注意这里并不包含折旧费用(3)计算总收益:总收益=36000-7600=28400(元)(4)计算土地收益:土地收益=1000×300×7%=21000(元)(5)计算建筑物收益:建筑物收益=28400-21000=7400(元)(6)建筑物折旧率=1/25×100%=4%注意:折旧年限是建筑物的剩余使用年限(7)建筑物价格=7400÷{(8%++4%)×[1-1/(1+12%)^25]}=61667×0.9412=58041(元)

自考房地产评估公式汇总表

房产价格的评估法律的规定是:房地产价格的评估是采取市场比较法,通过对同一楼盘在售房源的挂牌价格以及同类型楼盘的近期实际成交价格进行专业处理,换算出某楼盘的平均单价并结合待评估房屋的实际情况计算出该房屋相对科学合理的市场参考价,评估基础有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房地产价格评估中,比较法中间接比较法最容易(一)间接比较法 计算公式为:V = P×F1×F2×F3 式中:V——缺损价值;F1——交易性质修正;F2——交易日期修正;F3——缺损状况修正系数;P——可比实例缺损损失金额(二)直接比较法 计算公式为:V = P × I 式中:V——缺损房地产价值;P——房地产完好情况下的价值;I——缺损比率

比较法中最主要的是找到与待估宗地的差异,如临路状况、土地用途、交易日期、交易情况、交易方式、适用年限、区域因素、个别因素这些。然后逐个进行修正。公式:(1)直接比较过程:以待估土地的状况为基准,用公式表示为, 公式1PD=PB×A×B×D×E (2)间接比较过程:以一个标准宗地或条件俱佳的土地为基准,用公式表示为, 公式2PD=PB×A×B×C×D×E没有可比实例的话,就不能使用市场比较法。

房产投资估算三大公式相对可行,三大公式为:租金乘数小于12、8年至10年收回投资、8年至10年收回投资,是三种常用的比例与比率法。只需进行简单的预测和分析即可帮助投资者快速作出判断,为规避风险,最好有专项的律师作尽调。【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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