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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感觉坚持不下去了能考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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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感觉坚持不下去了能考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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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感觉坚持不下去了能考研吗

专科层次想参加考研要毕业参加工作满两年以后才可以考(这里说的两年不是说到考研报名、考试时满两年,而是说到考研那年的9月份入学时满两年就可以了。报名参加考试时只能以同等学力(不是同等学历)的身份来参加考试。 以同等学力来参加考试,常常要受到很多限制,除了两年的年限之外,有些名牌大学还要求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过能证明自己学术研究能力的论文两篇。 给你举个06年的例子~!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 符合报考条件(一) 中第 1 , 3 , 4 ,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 符合上述(一) 或(二) 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9 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 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 13 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8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 MBA 联考”。 1. 符合(一) 中第 1 , 3 , 4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94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 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 10 月 25 日前 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10 月25 日 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三) 网上报名:2006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2005 年10月10日—31 日每天8:00-23:00 。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5年9月18日—23日(每天8:00-23:00 )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 ( 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 ) 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5 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 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 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 初试日期: 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月16日 进行(8:30 至 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 初试科目: 1月14日 上午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 1月14日 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 1月15日 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 1 门业务课(满分各为 150 分)。 1月15日 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 150 分)考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 考试大纲及命题 1.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 “ MBA 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 “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 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 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六) 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 MBA ”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3. 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分网报时应如实填写,虚假成分及复试时更改无效。 4. 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七) 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 MBA 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 120% 左右的差额复试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校同一专业复试,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复试;未参加“ MBA 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复试。 调剂复试的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 2006 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自考的难度是众所周知的,既然你当初选择了自考,想必也是做了一定的功课,对于自考的难度也是了解过的,但你依然选择了,那么就需要坚持下去,最后的阳光会让你觉得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若是现在放弃的话,那么之前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将白费,这个需要好好的斟酌一二,千万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希望我的回答有帮到你,若有其他问题,可用手机点击下方联系猎学为你解答。

自考本科已经毕三年了,当然可以考研。但考研的难度绝对大过自考本科,所以我建议你先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看自己到底能不能适应那个压力,再去选择考研。

自考本科毕业后是可以考研的。研究生考试一般都要求考生是本科学历,有些专业还要求须具备学士学位。自考本科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可以用来考研、考公务员、升职加薪和出国留学等。1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考试报名条件1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民系列教育(如统招、自考、成考、网络教育等)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所以我们要把握好现在,憧憬未来,努力学习,真的,我和你说,机会只有一次,不要为当前的一时的利益所

冲昏了头脑,我们要好好的把握好未来

自考感觉坚持不下去了

自学考试在成人教育中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含金量也比较大。自学考试的考生经常会遇到自考考试不通过的问题,自考不通过的考生一定要注重复习。不通过的考生也可以在下一次考此科目的时候重新报考,参加考试。

干什么都难。但你必须要坚持下来。考了研才能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为了你将来顺利考研,你必须经历许多自考。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望你时刻准备好每次考试,顺利考研。

我们制定学习计划一定不能把时间跨度放得太大,建议一周制定一次计划。然后每周按照自己的复习进度和情况再对下一周计划进行调整,这样才能更高效地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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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感觉坚持不下去了咋办

我们制定学习计划一定不能把时间跨度放得太大,建议一周制定一次计划。然后每周按照自己的复习进度和情况再对下一周计划进行调整,这样才能更高效地复习。

那你得想想你当初为何自考

可以,国家认可的。调整学习计划 我们制定学习计划一定不能把时间跨度放得太大,建议一周制定一次计划。然后每周按照自己的复习进度和情况再对下一周计划进行调整。

如果目前是因为经济问题导致自考坚持不下去,我建议你先解决自考所需的资金问题,以后再从头开始,把这一切进行到底

自考感觉坚持不下去了咋办呀

给个仁做心理建设,继续坚持。

国内的各个省份对自考的规定都有所不同,部分省份规定自考成绩有效期只能持续八年,过了有效期科目成绩就作废,考生需要重新考核。在自考当中,考生自考一半就停止考核是没有影响的,考生只要考核完所有科目后,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自考毕业,广东省的自考科目成绩暂时是终身有效。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考生在每科考试前20分钟(第一科考试是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

开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将在黑板上注明试卷的科目,页数,名称,题目数量以及考试时间,考生对考试可以有大概的心理准备。

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提前出场考生直接到考点安排的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会提醒距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考生最好确保此时已经把试卷的答案涂在答题卡上。如果还没有,就尽快填涂,已得的分数不要白白丢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本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自考报名这里有份自学考试报考须知请收好

如果目前是因为经济问题导致自考坚持不下去,我建议你先解决自考所需的资金问题,以后再从头开始,把这一切进行到底

需要自信不要放弃。在学习的过程中,往往觉得事情太多,不想学习,甚至觉得,这是没有用的,最好放弃。在自考的考生中,这种情况很常见。

自考确实要比其他成人教育要难,因为含金量比其他高。但是如果你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想要放弃,那么自我测试绝对不适合你。

没有战胜怯懦的勇气,就没有自信,绝对通过不了自我的考验。而从这个简单的自省中,也可以看出人的性格。这种困难克服不了的话,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当然也一样克服不了。这些人注定要不会有所作为的。所以既然选择了自省,就要战胜懒惰,战胜胆怯,不怕忙碌,不怕繁琐。

注意事项:

1、要坚持的自学,必须的一点就是要对自学的知识或技能有兴趣,兴趣必须是发自心底的,而不是看什么想学什么那种。

2、自学的方法也能帮助坚持自学。自学最难过的是学习的过程中遇到挫折而没有导师的解答,这时候需要认识到不懂是正常的,而这时候为不懂而焦躁放弃是完全没必要的。自学是入门,不懂的东西在入门之后才能去研究。

3、即是你真的去问老师,老师简短的给你解释,你也不会记住,而一般老师正确的教导会是让你慢慢学下去,以后会接触到。那个时候你入门了,你现在遇到的难点,自己也会找到方法去解决。

那你得想想你当初为何自考

自考感觉坚持不下去了怎么办

那你得想想你当初为何自考

能够,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包含自考统招专升本,获得的学历为本科学历。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有统招本科和成考本科两类。成考本科能选成人高考,自考。成人高考:为严进宽出,根据国家统一的成人高考测试才可以入校入读。成人高考达到18岁,并拥有普通高中或是同等教育水平证实就可以报考。报考统招专升本必不可少拥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医护类专业有特别要求。

自考为严进宽,并没有入学考,必须每科考试合格后才可以取得毕业证。自考测试很严格,试卷难度相对比较难,必须有极强的学习水平也有自控能力。自考除医护类专业有特别要求外,别的基本技术专业并没有年纪、文凭等报考规定。需注意,自考本科报名的时候没有学历条件,但申请办理毕业证的情况下应提供一个国家认同的大专学历。

1.确立学习目地

说一句很马克思得话:驱动力来自目地,仅有建立正确的学习目地,才会出现强悍的学习驱动力。简单点说便是:唯有自己了解你要什么,而且是一定要做到的,你才会监管自身而且坚持学下来!因为当你觉得自己学习不下去的情况下,能够想想你究竟为什么要专升本?

确立学习目地

2.培养浓郁的学习兴趣爱好

兴趣是学习最好的教师。兴趣爱好的产生与大脑皮质的亢奋核心相关联,且有伴随开心、喜悦的积极主动情感体验。而心理焦虑的形成恰好是大脑皮质抑制的负面情绪所引起的。仅有发自内心地想学习,你才会快乐地来完成学习这一过程。当你发现学习不下去的情况下,值得一试从自己喜欢的学科逐渐学习。

3.需要注意学习的多元化

提议自考生每一次报考都报2到3门学科,这不仅是因为自考学科多,想让学生们能早日根据自考,也是为了给自考生们能留意学习的多元化。书籍学习本来就是枯燥乏味乏味的,假如反复多次学习某门学科或章节目录具体内容,容易使在脑表皮层造成抑止,发生心理状态饱和状态,造成厌烦情感,因此不愿备考。

如果你连更替学习都觉得很累了得话,那么这时候你就要中止学习,给自己泡杯茶,听听音乐,或是外出散散心,做个健身运动,轻松下情绪再回去学习才会事半功倍。

4.适度给自己奖赏

一开始能够给自己定一个小目标,例如持续学习45min。进行这一目标以后,就奖励自己可以休息15min。根据给自己满足感渐渐地创建自身学习的热情。

自考本科后,学历就会变成本科。自考复习坚持不下来,可以找一个学习的同伴一起相互监督。

可以,国家认可的。调整学习计划 我们制定学习计划一定不能把时间跨度放得太大,建议一周制定一次计划。然后每周按照自己的复习进度和情况再对下一周计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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