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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法试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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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法试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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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在古代的罗马法中,有市民法与_______之分,二者同时并行,后者即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相互之间的贸易和其他关系的法律。 2.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主要矛盾是_______.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的规定,_______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即属于公约的适用范围。 4.保密条款只适用于以转让_______使用权为内容的国际许可合同。 5.一国的涉外投资法,通常包含两个基本方面:吸收外国投资的立法和_______. 6.各国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大体上可以分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和_______制证券交易所。 7.税收管辖权有两个类别:一是居民税收管辖权,二是_______税收管辖权。 8.共同海损损失可分为两大类,即共同海损牺牲和_______. 9.国际经济组织一般都有三级主要机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_______. 10.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的特点之一就是_______掌握着决定独任仲裁员和仲裁庭庭长人选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关于欧洲联盟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 B.参加欧盟的国家均属大陆法系 C.欧盟成立的标志是《马斯特里赫条约》的生效 D.欧元已经于1999年1月1日如期启动 2.“德拉果主义”认为( )。 A.东道国政府对境内外国投资只有保护的义务,没有侵害的权利 B.东道国政府对境内外资若予征用或国有化是违法的,有“忍受干涉”的法律义务 C.外国投资者政府为保护在东道国投资的利益可以兴兵索债,东道国须无条件配合 D.兴兵索债是侵略和干涉他国内政之举 3.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稿:“急购B公司一级白砂糖2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1994年4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1994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B公司的回电属于( )。 A.反要约 B.一项新要约 C.无效 D.有效 4.国际许可合同按照供方授予的使用权的大小以及受方在生产经营范围和地域上所受到的限制,可以把合同分为( )。 A.独占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 B.可转让许可合同、不可转让许可合同 C.交换许可合同、不交换许可合同 D.普通许可合同、可转让许可合同 5.典型的融资性租赁通常由( )构成。 A.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B.四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C.四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D.三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6.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建议用以协调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冲突的标准是( )。 A.法人注册成立地所在国 B.法人国籍所属国 C.法人总机构所在地国 D.法人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国 7.船舶优先权,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 )。 A.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半年不行使 B.船舶已经被出售 C.船舶被转让 D.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其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包括( )。 A.电力的买卖 B.补偿贸易合同 C.来料加工 D.玩具的买卖 9.仲裁机构是( ),没有法定的管辖权,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有关案件。 A.官方机构 B.半官方机构 C.民间机构 D.半民间机构 10.国际经济组织必须具备一定的( ),才能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有效地进行国际经济交往活动。 A.不动产 B.财产 C.住所 D.法律人格 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国际经济法广义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 A.杰塞普 B.斯泰纳 C.杰克逊 D.洛文费尔德 E.樱井雅夫 2.许多国际法学者认为国际条约也适用“情势变迁”原则,即如果由于( )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当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 A.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 B.无法抗拒的诱惑 C.无法抵制的危难 D.不可预见的事态变化 E.另一方长期不履行条约义务 3.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付款银行一般是( )。 A.议付行 B.开证行 C.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 D.通知行 E.开证申请人的开户行 4.不能认作共同海损的损失项目包括( )。 A.为了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安全而抛弃船上货物 B.船期损失与市价损失等间接损失 C.被抛弃的货物在被抛前业已受损无任何经济价值 D.凡是未按航运习惯而装载于甲板上的货物被抛入海 E.货方谎报货物或未申报的货物所遭受的牺牲 5.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主要方式有( )。 A.经济封锁 B.报复 C.司法解决 D.调解 E.仲裁 6.国内司法方式解决的国际经济争端包括( )。 A.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的经济争端 B.国家和他国公司之间的经济争端 C.国家之间的经济争端 D.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E.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7.股息付出国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措施主要是( ) A.间接抵免制 B.直接抵免制 C.双税率制 D.折算制 E.减税制 8.项目贷款是国际上对( )的贷款方式。 A.人力资源 B.自然资源 C.个人房屋建设 D.大型工程项目建设 E.城镇建设 9.下列条款属于禁止在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限制性商业条款是( )。 A.出口限制、搭卖条款 B.片面的回授条款 C.保密条款 D.对生产数量的限制 E.对使用竞争性技术的限制 10.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国内企业申请进行境外投资,须按其投资总金额的大小,分级报经( )审批。 A.国家计委 B.国务院 C.省政府 D.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E.国家外汇管理局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加权表决制 2.税收管辖权 3.国际证券的公募发行 4.提单 5.根本违反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如何理解有约必守原则应受一定限制? 2.股息收入国用来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方法有哪几种? 3.试述《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决定》(TRIMs)的主要内容。 4.当前,在国际技术转让中,解决争议的办法通常有哪几种?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买方宣告合同无效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六、论述题(10分) 试述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00246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万民法 2.南北矛盾 3.营业地 4.专有技术 5.向外国投资的立法 6.公司 7.收入来源地 8.共同海损费用 9.行政机构 10.仲裁院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B 2.D 3.C 4.A 5.A 6.D 7.D 8.D 9.C 10.D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ABCDE 2.AC 3.BC 4.BCDE 5.CDE 6.AB 7.CD 8.BD 9.ABDE 10.ADE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在国际法上,根据特定国际组织成员国的责任、贡献、利害关系等标准赋予成员国不同表决权的表决制度,称为加权表决制。 2.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或国家管辖权在税收领域内的表现,是指一国政府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收哪些税和征收多少税的权力。 3.指证券发行人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公募发行的证券可以在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 4.根据我国《海商法》第71条的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1)有约必守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对条约的信守和合同的信守;当事国一旦参加签订双边或多边经济条约,应根据条约的规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2)条约对当事国的约束力以条约本身合法有效为前提,在国际经济条约中存在错误、诈欺、强迫或违反国际强行法的情况,当事国可以以此为由不遵守条约。 (3)如果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或事态变化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这种情况应排除“有约必守”,或对它进行一种限制。 2.(1)对来自国外的股息减免所得税。 (2)准许母、子公司合并报税。 (3)实行间接抵免。 3.(1)TRIMs只适用于货物贸易,不适用于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 (2)TRIMs禁止缔约国采取与关贸总协定第3条第4款和11条第1款相违背的TRIMs.GATT第3条第4款是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GATT第11条第1款是有关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 (3)关贸总协定的各项例外规定全部适用于TRIMs. (4)缔约国应加强其投资政策、法规及做法的透明度。 4.(1)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2)由双方指定一名与许可合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4)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5.(1)卖方不履行其约定或法定的任何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或者在发生不交货的情况之后,买方曾规定一段合理时期的额外时间让卖方交货,而卖方不在该额外时间内交付货物,或卖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 (2)必须卖方未交付货物;若已交付货物,买方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也有一些例外。 (3)若已交付货物,买方要能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已交货物,否则,他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这也有一些例外。 六、论述题(共10分) (1)适用范围。一切国际税收协定只适用于缔约国双方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税种的适用范围方面,国际上遵循的共同原则是只将有可能在缔约国间发生重复征税的税种列入协定的适用范围。 (2)征税权的划分。征税权的划分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所得、劳务所得和财产所得四个方面。 (3)关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联合国《范本》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范本》在这方面的规定相同,即采用避税制与抵免制。 (4)关于无差别待遇。无差别待遇是指对另一国进入本国境内的国民在税收上给予同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即反对税收歧视。 (5)关于防止偷税、漏税。

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法律产生的第一个决定性因素是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第二个决定性因素是奴隶制的出现。2、简述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性。答: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3、怎样理解法律的本质?答:对于法律的本质,应当从两个层次上来理解、法律的最深层次的本质,是其阶级性的问题。就是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它与被统治阶级的意志根本对立;法律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还有自己的内在规定性,即它所包含的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各种特征。这也属于法律本质的范畴,但这是从属于其阶级性的,是第二层次的本质。只有将这两个层次的本质联系到一起,才能完整地了解法律的概念。4.列举法律渊源的种类。答: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引证法;宗教法;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5、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做哪些分类?答: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本法和普通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第二章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1、法的创制,也称法的制定或立法,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依靠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专门活动。2、社会主义法制的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3、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b立法机关与群众相结合。c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d稳定性与连续性相结合,e总结经验、科学预见和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4、法创制的程序,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和法律的公布。5、法律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6、社会主义法的本质,a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b所反映的意志不是自发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形成的。c法所反映的意志规格到底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结构和阶级结构决定的。7、社会主义法的特征,a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B科学性与公正性的统一。C国家强制性与自觉守法性的统一。8、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a宪法b法律c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条约、军事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9、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形式,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10、政策,是各个阶级政治组织为完成一定时期的历史任务而规定的行为准则。11、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关系,a共产党政策对社会主义法的指导作用,b社会主义法对共产党政策的制约作用。12、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的政策的区别,a区别社会主义法党的政策制定的组织和反映的意志不同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由党组织制定的,不具有国家意志实施的方式不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由党的纪律保证实施表现的形式不同由宪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由决定、决议、纲领、宣言、通知、纪要等形式表现。调整的范围不同规定权利与义务,比政策具体明确。政策比较概括,政策调整的范围大于法的范围稳定程度不同法比较稳定政策比较灵活,变化较快13、法的作用,a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b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执行社会事务】第三章社会主义法制1、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等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以确立和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民主地位及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2、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包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文化民主和社会民主。4、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就是全体人民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的一种国家制度。5、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a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6、法的实施由两种,a法的适用b法的遵守7、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a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D坚持群众路线原则。8、法的效力,a时间效力b空间效力c对人的效力。9、法律解释,正式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省人大解释】和非正式解释10、构成违法的要件,a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b侵犯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c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而为的行为d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人。1、法治的意义,a作为一种治国方略,与人治相对称b作为一种动态概念是依法办事c要达到的法律秩序d法治的价值是特定的2、法制与法治区别,a法制是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及其他制度而言的概念,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的概念,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和依法治国的原则,要求政治民主和普遍守法。B法制是与国家相伴而生的,有国家就有法制。法治是与民主政治相伴而生的,有国家有法制不一定有法治。C法制与法治要求甚远,法治一般是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不仅要有法而且要有良法。3、法治国家,指依靠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合理配置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法来制约国家权力、规范社会主体的行为,从而形成良好、稳定的法律秩序的国家。4、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为什么说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答:社会主义民主同社会主义法制相比是第一位的、决定性的。从社会主义法制的产生来看,社会主义法制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产生而产生的。从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来看,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取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有什么性质的民主,就有什么性质的法制。从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发展的方向来看,同样不能离开社会主义民主。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制定出反映广大人民意志的法律,也才能得到人民的用户,并未人民自觉地遵守。民主的范围越大,内容越丰富,法制也就越健全。发展发展的程度,全都取决于民主发展的状况。2、为什么说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答:社会主义法制把民主作为人民斗争的胜利成果,系统地、明确地、具体地记载下来和固定下来,以确认民主。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本身的指导作用,向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公民指明,怎样做是符合民主要求的,怎样做是违反民主要求的,以便保证民主的正确和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惩罚各种违法、犯罪的行为,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以捍卫民主。哪儿有07年法学概论自考试题及答案全国200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课程代码:0004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l.一般认为,旧中国法律属于A.印度法系B.普通法系C.英美法系D.大陆法系2.法律的本质是A.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B.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C.阶级性和科学性的统一D.阶级性和合理性的统一3.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出现法律冲突时,依法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B.区别情形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裁决C.由国务院裁决D.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共同裁决4.世界上最早产生宪法的国家是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是A.结社自由B.示威自由C.信仰自由D.迁徙自由6.对县、自治县、市的建置依法行使批准权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87年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规定》,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A.决议B.条例C.规定D.办法8.下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传来取得的是A.法定继承B.生产和扩大再生产C.没收D.收益和添附9.法人只能通过自己的代表机关为法律行为,此代表机关就是法人的A.代表B.法定代表C.代表人D.法定代表人10.汇票和支票法定记载事项不同的是A.无条件支付的委托B.付款人名称C.收款人名称D.出票人签章11.纳税人有偷税行为的,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A.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B.50%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C.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D.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12.犯罪集团的人数必须是A.2人以上B.3人以上C.4人以上D.5人以上13.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是A.走私案件B.贪污贿赂案件C.自诉案件D.危害国家安全案件14.作为本诉的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开始后,被告人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本诉在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上有牵连的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独立的诉讼请求是A.给付之诉B.变更之诉C.反诉D.确认之诉15.当今国际社会,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是A.地区B.国家C.政府间的国际组织D.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l6.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第一审管辖法院是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17.法律规避的实现是当事人有意或故意地改变A.连接点B.准据法C.冲突法D.系属18.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的是A.1988年宪法修正案B.1993年宪法修正案C.1999年宪法修正案D.2004年宪法修正案19.确认《义勇军进行曲》为我国国歌的宪法是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2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在多长时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A.六个月B.一年C.两年D.四年2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授予A.最先发明的人B.最先申请的人C.最先应用的人D.最先声明的人2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的是A.破产企业所欠的银行贷款B.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C.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D.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23.受害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A.只能向产品的责任者要求赔偿B.只能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C.只能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D.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24.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A.原判刑期以上9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1个月B.原判刑期以上12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C.原判刑期以上18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6个月D.原判刑期以上24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9个月25.“犯罪一一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的统治都产生于相同的条件。”以上关于犯罪本质的论断出自马克思、恩格斯的A.《黑格尔哲学批判》B.《德意志意识形态》C.《共产党宣言》D.《自然辩证法》26.案件由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为A.上诉审B.第二审C.提审D.再审27.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中,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其申请执行的期限为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1年28.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的特有证据种类是A.现场笔录B.鉴定结论C.勘验笔录D.视听资料29.赋予原始国籍的标准之一是以父母的国籍为准,即血统主义。那么,以父母双方任一方的国籍为准的是A.单系血统主义B.双系血统主义C.单方血统主义D.双方血统主义30.我国民事诉讼法把在中国没有住所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期限均规定为自收到起诉状或上诉状或判决书后A.10日内B.15日内C.20日内D.30日内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31.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合法原则B.合理原则C.效能原则D.便民原则E.责任原则3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寻求解决的途径包括A.与经营者协商和解B.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C.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D.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E.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3.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开庭审理包括A.开庭准备B.法庭调查C.法庭辩论D.被告人最后陈述E.宣告判决34.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对驻在国的义务包括A.尊重驻在国法律的规定B.不干涉驻在国内政C.不滥用外交特权D.不在驻在国为私人利益从事专业或商业活动E.不滥用豁免权35.下列选项中具有权利和义务双重性质的有A.选举B.劳动C.受教育D.服兵役三、名词解释题36.逮捕3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8.背书39.紧急避险40.空中劫持四、简答题41.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42.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43.简述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形。五、论述题44.试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45.刘某是某市电子管厂临时工,李某是该厂仓库保管员。刘某因参加赌博而欠下他人赌债,遂产生盗窃本厂库存铜线圈卖钱还债的念头。一日晚11时30分,刘某骑一辆三轮车窜至本厂仓库,叫醒正在睡觉的李某,令其打开仓库,并威胁李某,如不从,就向公安机关告发其开办的录像厅播放黄色录像。李某无奈,打开仓库门锁,刘某盗走铜线圈200余件,价值4000余元。后案发。问题:李某在本案中起了什么作用?为什么?对李某应如何处罚?46.甲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后其父再婚。甲与继母乙关系不和,造成父子关系紧张,后矛盾激化,甲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几年后,甲父死,临终留下遗书,要求把其遗产平均分给甲、乙及其与乙所生儿子丙。但在执行遗嘱时,乙阻止将三分之一遗产分给甲,声称甲与其父已脱离父子关系,已无权继承其父遗产,并将该份遗产据为已有。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甲父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甲父遗产应如何处理?法学概论试题-法学概论的历年试题在百度一搜即可。自考教材传播学概论2013版没有练习?自考教材传播学概论2013我学的时候是09年,过去好久了。建议你咨询下学校里正在学的师哥师姐们,他们应该比较有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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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4月11日,国际法院就本案发表了咨询意见.法院认为,要确定联合国是否具有提出国际请求的能力,首先必须确定《联合国宪章》是否赋予了联合国以其会员国必须予以尊重的权利, 换言之,首先必须确定联合国是否具有国际人格.由于宪章对这一问题没有任何明确的规定,因此必须考虑宪章想要赋予联合国以哪些特性.法院认为,联合国是国家集体活动逐渐增加的产物,为了实现其目的和宗旨,它必须要具备国际人格.从宪章的规定来看,它并不限于使联合国仅仅成为“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而是为它建立了机关,设定了具体任务,并规定了它和它的会员国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联合国和有关国家缔结条约和它在广泛领域内负有重要政治使命的事实也证明它和它的会员国具有明显不同的身份.鉴于联合国预期行使和享有且事实上正在行使和享有的职能和权利只能在它具有大部分国际人格和国际行为能力的基础上得到解释,法院得出结论,认为联合国是一个国际人格者.不过,按照法院的解释,这并不是说联合国是一个国家,或者说它国家具有相同的法律人格和权利义务,也不是说它是一个不论何种意义的“超国家”.这甚至并不意味着它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都是国际性的,只是说它是一个国际法主体,能够享有国际权利和负担国际义务,并有能力通过提起国际请求来维护它的权利. 在确定联合国具有国际人格之后,法院进一步讨论联合国的国际权利当中是否包括提出大会决议中所称的那种国际请求的权利的问题.法院认为,诸如联合国一类的实体的权利和义务取决于其组织文件所明示或默示规定的以及在实践中加以发展的其自身的宗旨和职能,而联合国的会员国已经赋予了它在履行职能所必要的情况下提出国际请求的能力.对于因违反其对联合国所负担的国际义务而对它造成损害的它的会员国,联合国无疑有提起国际请求的能力.这种损害包括对联合国本身的利益、它的行政机关、财产和受它保护的利益所造成的损害,即问题a中所称的损害.问题b是法院遇到的一个新的问题,这一问题不能从传统的外交保护的规则中得出答案,而只能根据国际法的原则并考虑宪章的规定来加以解决.法院认为,宪章并没有明确赋予联合国就该问题中所称“受害人或他所授权的人员”所受的损害提出赔偿请求的能力,然而根据国际法,必须认为联合国拥有为使它履行自身职责所必须默示赋予它的那些权利.为了实现自身的宗旨和履行自身的职能,联合国必然要委派代表去局势动荡的地区执行重要任务.为了确保这些任务能够得以有效而独立地执行,为了对其代表提供有效的支持,为了保证这些代表以及联合国本身的独立性,联合国必须对其代表给予充分的和可以依靠的保护.因此,一旦损害发生,联合国应能要求责任国对其过错予以补救,特别应能就联合国代表因该国过错所可能遭受的损害自该国获得赔偿.不过,在因其代表遭受损害而请求赔偿时,联合国并不是在代其代表求偿,而是在维护自己享有的、确保有关国家遵守其对联合国所负担的义务的权利.法院指出,作为国际社会绝大多数成员的代表,联合国会员国有权依国际法创立一个具有客观的国际人格和国际求偿能力的实体(即联合国),因此,法院对问题一的上述见解同样适用于责任国属于非联合国会员国的情况. 关于在联合国对其代表的职能保护权与该代表的国籍国对他的外交保护权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的问题,法院认为,任何法律规则都没有规定哪种权利当属优先,也没有规定在两者发生冲突时联合国或有关国家不得提出国际请求.在法院看来,联合国和有关国家应当从善意和常识出发来求得这一问题的解决,它们可以通过缔结一项一般性的条约或在某一特定案件发生时订立协定的方式来减少或消除彼此之间的冲突.法院最后指出,联合国对其代表的保护行动的依据并不是受害人的国籍,而是他作为联合国代表的身份.因此,即使责任国是受害人的国籍国,也不影响联合国的国际求偿能力.结果,法院分别以15票对0票和11票对4票对问题a和问题b作了肯定答复,并以10票对5票就问题二发表咨询意见如下:“联合国作为一个组织就其代表所受的损害提出赔偿请求时,它只能以对它自身所负担的义务遭到违反为根据;遵守这一规则通常会防止联合国的行动和代表的国籍国可能享有的权利之间的冲突,并从而协调它们的请求;此外,必须考虑每一特定案件的情况,并由联合国和个别国家缔结一般性的或特殊性的协定来实现这一协调.”法院的上述咨询意见发表之后,大会通过决议授权秘书长采取必要步骤执行联合国的赔偿要求.秘书长要求以色列正式道歉,采取进一步措施逮捕凶手并赔偿54624美元.以色列政府于1950年6月接受了这一要求.由于伯纳多特伯爵的家属没有提出赔偿要求,上述赔偿款项只作为对联合国本身所受损害的赔偿.

国际法历年真题一、单项选择题:2010年29.甲乙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数年后,因两国多次发生边境冲突,甲国宣布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B.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表明甲国不再承认乙国作为一个国家C.甲国主动与乙国断交,则乙国可以撤回其对甲国作为国家的承认D.乙国从未正式承认甲国为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属于事实上的承认答案:A解析:标题考察外交关系的终止、国际法上的承认国际法上的承认分为法律承认与事实承认。法律承认是认定被承认者作为法律的正式人格存在,表明承认者愿意与被承认者发展全面正常的关系,从而带来全面而广泛的法律效果。这种承认是正式、不可撤销的。而事实承认主要存在于英美的外交实践中,它是为了处理既需要与某个对象进行某种交往而又不愿或不宜与其进行全面正式交往的情况,产生的一种权宜之计,被认为是不完全的、非正式的、暂时的,比较模糊且可随时撤销。选项A正确。甲乙两国建立外交关系是一种默示承认,所以加过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选项B错误。如上所述,甲国已经对乙默示承认,而承认是不可撤销的。选项C错误。甲乙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已经产生了承认的法律后果,故终止外交关系并不能导致承认的撤回。选项D错误。甲乙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已经表明乙国正式承认甲国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另外,建立外交是法律上的承认,不是事实上的承认。 32.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贸易条约进行谈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除另有约定,中国驻甲国大使参加该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B.中国驻甲国大使必须有外交部长签署的全权证书方可参与谈判C.该条约在任何条件下均只能以中国和甲国两国的官方文字作准D.该条约在缔结后应由中国驻甲国大使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答案:A解析:条约的缔结,《缔结条约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6条: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由部门首长委派代表。代表的授权证书由部门首长签署。部门首长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的协定,各方约定出具全权证书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一)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条约、协定,以中文和缔约另一方的官方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必要时,可以附加使用缔约双方同意的另一种第三国文字,作为同等作准的第三种正式文本或者作为起参考作用的非正式文本;经缔约双方同意,也可以规定对条约,协定的解释发生分歧时,以该第三种文本为准。某些属于具体业务事项的协定,以及同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经缔约双方同意或者依照有关国际组织章程的规定,也可以只使用国际上较通用的一种文字。由此可知,选项C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由外交部按照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需要向其他国际组织登记的,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该国际组织章程的规定办理。由此可知,选项D错误。此题只要考察对于法条的实记。 39.中国和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现甲国某申请人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在甲国作出的一项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应对该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适用公约,因为该申请人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B.有关中国投资者与甲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不适用公约C.中国有义务承认公约缔约国所有仲裁裁决的效力D.被执行人为中国法人的,应由该法人营业所所在地法院管辖答案:B解析:考查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亦称为《纽约公约》选项A错误。我国已加入《纽约公约》,但我国作出了两项保留:互惠保留,即我国支队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裁决适用公约,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公约有不同规定的,按公约的规定办理。选项B正确。另一项保留是商事保留,即我国仅对那些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正义所作出的裁决适用该公约。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并非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之间的争议,并非商事仲裁。选项C错误。根据公约,有些外国仲裁裁决是可以不予承认与执行的。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2009年)29.甲、乙、丙国同为一开放性多边条约缔约国,现丁国要求加入该条约。四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缔约国。丁国对该条约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保留,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对于丁国提出的保留,甲、乙、丙国必须接受B.丁国只能在该条约尚未生效时提出保留C.该条约对丁国生效后,丁国仍然可以提出保留D.丁国的加入可以在该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条约的加入和保留。选项A错误。保留是一国单方面作出的。对于保留,其他的缔约国可以作出同意或反对。选项B错误。没有这个限制。签署条约时,条约可能尚未生效,加入条约时,条约可能已经生效,所以,条约生效前和生效后都可提出保留。选项C错误。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个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所以,在条约已经对丁国生效后,就不能再提出条约保留了。选项D正确。加入一般没有期限的限制,因此加入可以在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 30.乙国军舰A发现甲国渔船在乙国领海走私,立即发出信号开始紧追,渔船随即逃跑。当A舰因机械故障被迫返航时,令乙国另一艘军舰B在渔船逃跑必经的某公海海域埋伏。A舰返航半小时后,渔船出现在B舰埋伏的海域。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B舰不能继续A舰的紧追B.A舰应从毗连区开始紧追,而不应从领海开始紧追C.为了紧追成功,B 舰不必发出信号即可对渔船实施紧追D.只要B舰发出信号,即可在公海继续对渔船紧追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紧追权。选项A正确,选项CD错误。紧追可以追入公海中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另外,紧追应在被紧追船舶的视听范围内发出信号好,才可开始。选项B错误。紧追可以开始于一国内水、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 31.由于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海运要道的运输安全,在甲国请求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他国军舰在经甲国同意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可以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据此决议,乙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解救被海盗追赶的丙国商船。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安理会无权作出授权外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的决议B.外国军舰可以根据安理会决议进入任何国家的领海打击海盗C.安理会的决议不能使军舰进入领海打击海盗成为国际习惯法D.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而进入甲国领海属于保护性管辖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安理会决议、国家的管辖权、国际习惯法。(联系索马里海盗问题)选项A错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安全理事会应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之是否存在,并应作成建议或抉择依第四十一条及第四十二条规定之办法,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安理会有权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做出决议,采取行动。本题中的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运输安全,且有甲国的请求,因此,安理会有权作出此授权。选项B错误。只有在某国领海的海盗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况下,安理会才能作出决议,不是对任何国家领海的海盗都能作出决议授权外国军舰进行打击的。选项C正确。国际习惯法的构成要两个要素:一是物质要素,即存在各国重复一致的行为;二是心理要素,即重复一致的行为模式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不能仅仅因为安理会的一项决议使一项行为模式成为国际习惯法。选项D错误。保护性管辖必须针对侵害本国或本国公民重大利益的行为,而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不属于保护性管辖。 32.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后甲国因高某在该国的犯罪行为,向中国提出了引渡高某的请求,乙国针对高某在乙国实施的伤害乙国公民的行为,也向中国提出了引渡请求。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B.中国应按照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C.由于高某健康不佳,中国可以拒绝引渡D.中国应当拒绝引渡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国籍的丧失、引渡。选项A错误。该项只说明了符合引渡的部分条件,不能就此就判断可准予引渡。实际上存在不得引渡的情形,即仍然具有中国国籍。选项B错误。在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时,应综合考虑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中国与请求国是否存在引渡条约等因素,而不能仅根据引渡请求的先后来决定引渡的优先顺序,且本题中实际上中国是应当拒绝引渡高某的。选项C错误。年龄、健康等原因是可以拒绝引渡的理由,这一表述本身没错。但在本题中应当拒绝引渡高某,而不是可以拒绝。选项D正确。《引渡法》第8条,被请求引渡人如果具有中国国籍,中国应当拒绝引渡。《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11条规定,“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由此可以看出,因获得外国国籍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必须有个先决条件,即“定居外国”,而高某是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之后即回国,并没有交待高某在甲国定居的事实,因此高某不能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且高某没有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所以高某仍然具有中国国籍。 2008年29.甲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2006年,联合国驻甲国的某机构以联合国的名义,与甲国政府签订协议,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由于甲国交付延期,双方产生纠纷。根据《联合国宪章》和有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作为政治性国际组织,联合国组织的上述购买行为自始无效B.上述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应视为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C.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向国际法院提起针对甲国的诉讼,不论甲国是否同意D.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不论甲国是否同意答案:D解析:作为政治性国家组织,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民事行为的,因此,上述的购买行为是有效的。故A错误。只有在联合国目的和宗旨内根据联合国经适当程序作出的决议所从事的行为才是共同行为,单纯的民事行为是不可以视为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故B错误。国际法院管辖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咨询管辖权、二是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只能审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端。而且必须获得甲国的同意受其管辖。故C错误。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提供咨询意见。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项。 30.甲乙两国1990年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缔结了双边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2007年两国交恶,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之后,双方分别撤走了各自驻对方的使馆人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B.乙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C.上述《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D.甲国可以查封没收乙国使馆在甲国的财产答案:C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条约终止和暂停实施的原因。根据“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原则,双方都有权自主决定外交关系的存续和终止,因此,两国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国际法,不用承担国家责任。故AB错误。国际法上,条约的终止和暂停实施的援引主要有条约本身规定;条约当事方共同的同意;单方解约和退约;条约履行完毕;条约因被代替而终止;条约履行不可能;条约当事方丧失国际人格;断绝外交关系或领事关系;战争;一方违约;情势变迁等十一项。本题所述的情况属于断绝外交关系,所以双方缔结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因此C正确。乙国使馆财产是乙国的财产,甲国无权查封和没收。故D错误。 31.为促进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联合国大会2006年通过决议,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联合国人权领域工作的大会附属机构。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联合国人权委员会B.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C.联合国人权理事会D.联合国人权法院答案:解析: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成立的人权机构。2006年3月1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成立人权理事会。人权理事会取代了人权委员会。所以本题应选C. 32.克森公司是甲国的一家国有物资公司。去年,该公司与乙国驻丙国的使馆就向该使馆提供馆舍修缮材料事宜,签订了一项供货协议。后来,由于使馆认为克森公司交货存在质量瑕疵,双方产生纠纷。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使馆无权在丙国法院就上述事项提起诉讼B.克森公司在丙国应享有司法管辖豁免C.乙国使馆可以就该事项向甲国法院提起诉讼D.甲国须对克森公司的上述行为承担国家责任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是国家的财产和豁免。A项中,乙国使馆是可以在丙国主动提起诉讼的,故A错误。克森公司虽然是国有公司,但是在从事商业活动时不享有司法管辖豁免权。故B错误。因此,甲国也不承担国家责任,故D错误。C项中,乙国是可以向甲国法院提出诉讼的。 33.甲国与乙国1992年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此时,丁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南方省,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3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同时,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的商业银行借款100万美元,用于乙国1991年救灾。上述债务均未偿还。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关于甲乙两国合并之后所涉债务事项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随着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丙国的出现,上述债务均已自然消除B.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C.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D.乙国元首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答案:B解析: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财政义务。国家实践中,国家继承的债务包括国家整体所负的债务或称国债,也包括以国家的而名义承担而实施上及用于国内某个地方的债务或称地方化债务。国家对外国法人或自然人所负之债或国家的地方当局自己承担的对他国所负之债,不在国家继承的范围。另外,所谓的“恶债”,即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或违背及成果根本利益所负之债,如政府债务或战争债务,原则上也不予继承。在国家合并的情况下,国家的债务应转属继承国。在分离、分立或领土转让的情况下,债务继承首先应通过协议解决;若无协议,则应按照公平的比例转属继承国,并且特别考虑到与这些债务有关的转属继承国的财产、权利和利益。新独立国家对债务可不予继承,除非另有协议,并且这种协议不能违背有关国际法原则,协议的执行也不应破坏新独立国家经济的基本均衡。本题中甲国南方省的2000万美元的债务,属于地方当局自己承担的对他国所负债务,所以不予继承。而乙国元首以自己的名义向外国法人借款100万美元,也不属于丙国继承的范围。所以丙国继承的债务只有甲国政府从丁国所借债务3000万美元。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 34.甲乙两国是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国,甲国为发达国家,乙国为发展中国家。根据国际环境法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必须停止排放,乙国可以继续排放,因为温室气体效应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多年排放积累造成的B.甲国可以继续排放,乙国必须停止排放,因为乙国生产效率较低,并且对于环境治理的措施和水平远远低于甲国C.甲乙两国的排放必须同等地被限制,包括排放量、排放成份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各方面D.甲乙两国在此问题上都承担责任,包括进行合作,但在具体排量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方面承担的义务应有所区别答案:D解析:作为国际社会成员的所有国家都应该并且有权参与保护与改善国际环境的行动。所以甲国和乙国都应当在温室气体排放上承担责任。国际环境法规定了以下四个原则:国家环境主权和不损害其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上述四条原则可知,在解决环境问题上,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和合作,而且由于各国工业、经济、科技发展水平不同,以及在环境恶化成因中所起作用不同,在承担责任上要所有区别。综上,在甲乙两国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问题上,双方都应承担责任,要进行合作,在具体排放标准和停排时间上,要根据各自的工业、经济、科技发展水平区别对待。所以本题应选D.35.我国“协航”号轮与甲国“瑟皇”号轮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协航”号轮返回中国后,“瑟皇”号轮的所有人在我国法院对“协航”号轮所属的船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根据这一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B.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D.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答案:C解析:本题的考点是外国法的查明。所谓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外国法时,应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93条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3)由与中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4)由该国驻中国使领馆提供;(5)由中外法学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司法解释表明,我国法院对外国法的查明是持积极态度的,在确定外国法的内容时,既尊重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法律资料,也重视通过其他途径由法院主动进行调查,而不是把查明外国法内容的责任完全归之于当事人或法院。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 2008年·四川29.2007年,甲国国内不幸爆发某种流行传染病。据报,甲国驻乙国大使的官邸发现疑似患者。乙国卫生防疫人员迅速赶到该官邸外,做好处理患者准备工作。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彼此间没有其他的相关协定。根据该公约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于官邸处于城市居民区,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可以立即进入官邸调查处理患者B.只要患者不是大使本人或其家属,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就可以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C.如果未得到甲国大使的明确同意,乙国卫生防疫人员不得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D.只要甲国大使没有明确反对,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就可以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答案:C解析:《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了使馆馆舍不得侵犯。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及供馆长寓所之用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各部分,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不论其所有权属谁。使馆馆舍不可侵犯表现在:(1)接受国人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这表明接受国官员未经使馆馆长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使馆馆舍执行公务,即使是送达司法文书或遇火灾以及流行病发生,也不例外。(2)接受国对使馆馆舍富有特殊的保护责任,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尊严和安宁的事情。(3)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项。 30.2008年6月,我国完成缔结某项条约的谈判工作,该条约中的某些条款与我国国内法律的规定有较大冲突,该条约目前尚未生效。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对那些与我国法律相冲突的条款作出保留B.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先行修改与该条约相冲突的我国法律C.上述条约须经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D.由于该条约尚未生效,我国不得缔结该条约答案:C解析:缔结国际条约的时候,如果发现条约与国内法律规定有较大冲突的话,提出条约保留是国家的权利,而非是义务,因此,A项说法错误。我国没有义务先行修改与条约相冲突的国内法,因此,B项说法错误。《缔结条约程序法》第7条规定,条约和重要协定签署后,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报请国务院审核;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予以批准。因此,C项说法正确。没有关于条约没有生效就不得缔结的相关规定,因此,D项说法错误。 31.甲、乙、丙、丁四国是海上邻国,2000年四国因位于其海域交界处的布鲁兰海域的划分产生了纠纷。同年,甲国进入该区域构建了石油平台,并提出了划界方案;2001年乙国立法机关通过法案,对该区域作出了划定;2002年丙、丁两国缔结划界协定,也对该区域进行划定。2004年某个在联合国拥有“普遍咨商地位”的非政府国际组织通过决议,提出了一个该区域的划定方案。上述各划定方案差异较大。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的行为不构成国际法中的先占,甲国的划界方案对其他国家没有拘束力B.乙国立法机构的法案具有涉外性,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各方都应受其拘束C.丙丁两国缔结的协定是国际条约,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对各方均有拘束力D.上述非政府组织的决议,作为国际法的表现形式,对各方均有拘束力答案:A解析:国际法上的先占是指国家有意识地取得不在其他任何国家主权下土地的主权的行为。先占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先占的对象必须为无主地,即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或被原属国家明确抛弃。二是先占应为“有效占领”,首先国家应具有取得该无主地主权的意思,并要公开地表现出来;其次国家须对该地采取实际的控制,包括采取立法、司法、行政措施,建立机构,标示主权等适当的行动。本案中,布鲁兰海域并非无主地,而是存在争议的土地,甲国建立石油平台,提出划界方案,并不构成先占。所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应当选。布鲁兰海域的主权归属,甲乙丙丁四国存在争议,因此,他们之中任何一国或两国单独制定的划界方案在没有得到其他国家的同意之前,对其他国家都不具有约束力。因此,BC项说法错误。在联合国拥有“普遍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不是布鲁兰海域的主权享有者,因此,它提出的划界方案对当事国更没有约束力,因此,D项说法错误。

国际法自考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国际法历年真题一、单项选择题:2010年29.甲乙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数年后,因两国多次发生边境冲突,甲国宣布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B.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表明甲国不再承认乙国作为一个国家C.甲国主动与乙国断交,则乙国可以撤回其对甲国作为国家的承认D.乙国从未正式承认甲国为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属于事实上的承认答案:A解析:标题考察外交关系的终止、国际法上的承认国际法上的承认分为法律承认与事实承认。法律承认是认定被承认者作为法律的正式人格存在,表明承认者愿意与被承认者发展全面正常的关系,从而带来全面而广泛的法律效果。这种承认是正式、不可撤销的。而事实承认主要存在于英美的外交实践中,它是为了处理既需要与某个对象进行某种交往而又不愿或不宜与其进行全面正式交往的情况,产生的一种权宜之计,被认为是不完全的、非正式的、暂时的,比较模糊且可随时撤销。选项A正确。甲乙两国建立外交关系是一种默示承认,所以加过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选项B错误。如上所述,甲国已经对乙默示承认,而承认是不可撤销的。选项C错误。甲乙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已经产生了承认的法律后果,故终止外交关系并不能导致承认的撤回。选项D错误。甲乙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已经表明乙国正式承认甲国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另外,建立外交是法律上的承认,不是事实上的承认。 32.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贸易条约进行谈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除另有约定,中国驻甲国大使参加该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B.中国驻甲国大使必须有外交部长签署的全权证书方可参与谈判C.该条约在任何条件下均只能以中国和甲国两国的官方文字作准D.该条约在缔结后应由中国驻甲国大使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答案:A解析:条约的缔结,《缔结条约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6条: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由部门首长委派代表。代表的授权证书由部门首长签署。部门首长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的协定,各方约定出具全权证书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一)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条约、协定,以中文和缔约另一方的官方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必要时,可以附加使用缔约双方同意的另一种第三国文字,作为同等作准的第三种正式文本或者作为起参考作用的非正式文本;经缔约双方同意,也可以规定对条约,协定的解释发生分歧时,以该第三种文本为准。某些属于具体业务事项的协定,以及同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经缔约双方同意或者依照有关国际组织章程的规定,也可以只使用国际上较通用的一种文字。由此可知,选项C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由外交部按照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需要向其他国际组织登记的,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该国际组织章程的规定办理。由此可知,选项D错误。此题只要考察对于法条的实记。 39.中国和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现甲国某申请人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在甲国作出的一项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应对该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适用公约,因为该申请人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B.有关中国投资者与甲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不适用公约C.中国有义务承认公约缔约国所有仲裁裁决的效力D.被执行人为中国法人的,应由该法人营业所所在地法院管辖答案:B解析:考查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亦称为《纽约公约》选项A错误。我国已加入《纽约公约》,但我国作出了两项保留:互惠保留,即我国支队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裁决适用公约,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公约有不同规定的,按公约的规定办理。选项B正确。另一项保留是商事保留,即我国仅对那些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正义所作出的裁决适用该公约。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并非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之间的争议,并非商事仲裁。选项C错误。根据公约,有些外国仲裁裁决是可以不予承认与执行的。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2009年)29.甲、乙、丙国同为一开放性多边条约缔约国,现丁国要求加入该条约。四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缔约国。丁国对该条约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保留,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对于丁国提出的保留,甲、乙、丙国必须接受B.丁国只能在该条约尚未生效时提出保留C.该条约对丁国生效后,丁国仍然可以提出保留D.丁国的加入可以在该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条约的加入和保留。选项A错误。保留是一国单方面作出的。对于保留,其他的缔约国可以作出同意或反对。选项B错误。没有这个限制。签署条约时,条约可能尚未生效,加入条约时,条约可能已经生效,所以,条约生效前和生效后都可提出保留。选项C错误。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个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所以,在条约已经对丁国生效后,就不能再提出条约保留了。选项D正确。加入一般没有期限的限制,因此加入可以在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 30.乙国军舰A发现甲国渔船在乙国领海走私,立即发出信号开始紧追,渔船随即逃跑。当A舰因机械故障被迫返航时,令乙国另一艘军舰B在渔船逃跑必经的某公海海域埋伏。A舰返航半小时后,渔船出现在B舰埋伏的海域。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B舰不能继续A舰的紧追B.A舰应从毗连区开始紧追,而不应从领海开始紧追C.为了紧追成功,B 舰不必发出信号即可对渔船实施紧追D.只要B舰发出信号,即可在公海继续对渔船紧追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紧追权。选项A正确,选项CD错误。紧追可以追入公海中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另外,紧追应在被紧追船舶的视听范围内发出信号好,才可开始。选项B错误。紧追可以开始于一国内水、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 31.由于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海运要道的运输安全,在甲国请求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他国军舰在经甲国同意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可以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据此决议,乙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解救被海盗追赶的丙国商船。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安理会无权作出授权外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的决议B.外国军舰可以根据安理会决议进入任何国家的领海打击海盗C.安理会的决议不能使军舰进入领海打击海盗成为国际习惯法D.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而进入甲国领海属于保护性管辖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安理会决议、国家的管辖权、国际习惯法。(联系索马里海盗问题)选项A错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安全理事会应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之是否存在,并应作成建议或抉择依第四十一条及第四十二条规定之办法,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安理会有权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做出决议,采取行动。本题中的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运输安全,且有甲国的请求,因此,安理会有权作出此授权。选项B错误。只有在某国领海的海盗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况下,安理会才能作出决议,不是对任何国家领海的海盗都能作出决议授权外国军舰进行打击的。选项C正确。国际习惯法的构成要两个要素:一是物质要素,即存在各国重复一致的行为;二是心理要素,即重复一致的行为模式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不能仅仅因为安理会的一项决议使一项行为模式成为国际习惯法。选项D错误。保护性管辖必须针对侵害本国或本国公民重大利益的行为,而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不属于保护性管辖。 32.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后甲国因高某在该国的犯罪行为,向中国提出了引渡高某的请求,乙国针对高某在乙国实施的伤害乙国公民的行为,也向中国提出了引渡请求。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B.中国应按照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C.由于高某健康不佳,中国可以拒绝引渡D.中国应当拒绝引渡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国籍的丧失、引渡。选项A错误。该项只说明了符合引渡的部分条件,不能就此就判断可准予引渡。实际上存在不得引渡的情形,即仍然具有中国国籍。选项B错误。在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时,应综合考虑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中国与请求国是否存在引渡条约等因素,而不能仅根据引渡请求的先后来决定引渡的优先顺序,且本题中实际上中国是应当拒绝引渡高某的。选项C错误。年龄、健康等原因是可以拒绝引渡的理由,这一表述本身没错。但在本题中应当拒绝引渡高某,而不是可以拒绝。选项D正确。《引渡法》第8条,被请求引渡人如果具有中国国籍,中国应当拒绝引渡。《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11条规定,“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由此可以看出,因获得外国国籍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必须有个先决条件,即“定居外国”,而高某是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之后即回国,并没有交待高某在甲国定居的事实,因此高某不能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且高某没有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所以高某仍然具有中国国籍。 2008年29.甲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2006年,联合国驻甲国的某机构以联合国的名义,与甲国政府签订协议,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由于甲国交付延期,双方产生纠纷。根据《联合国宪章》和有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作为政治性国际组织,联合国组织的上述购买行为自始无效B.上述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应视为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C.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向国际法院提起针对甲国的诉讼,不论甲国是否同意D.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不论甲国是否同意答案:D解析:作为政治性国家组织,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民事行为的,因此,上述的购买行为是有效的。故A错误。只有在联合国目的和宗旨内根据联合国经适当程序作出的决议所从事的行为才是共同行为,单纯的民事行为是不可以视为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故B错误。国际法院管辖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咨询管辖权、二是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只能审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端。而且必须获得甲国的同意受其管辖。故C错误。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提供咨询意见。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项。 30.甲乙两国1990年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缔结了双边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2007年两国交恶,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之后,双方分别撤走了各自驻对方的使馆人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B.乙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C.上述《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D.甲国可以查封没收乙国使馆在甲国的财产答案:C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条约终止和暂停实施的原因。根据“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原则,双方都有权自主决定外交关系的存续和终止,因此,两国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国际法,不用承担国家责任。故AB错误。国际法上,条约的终止和暂停实施的援引主要有条约本身规定;条约当事方共同的同意;单方解约和退约;条约履行完毕;条约因被代替而终止;条约履行不可能;条约当事方丧失国际人格;断绝外交关系或领事关系;战争;一方违约;情势变迁等十一项。本题所述的情况属于断绝外交关系,所以双方缔结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因此C正确。乙国使馆财产是乙国的财产,甲国无权查封和没收。故D错误。 31.为促进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联合国大会2006年通过决议,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联合国人权领域工作的大会附属机构。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联合国人权委员会B.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C.联合国人权理事会D.联合国人权法院答案:解析: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成立的人权机构。2006年3月1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成立人权理事会。人权理事会取代了人权委员会。所以本题应选C. 32.克森公司是甲国的一家国有物资公司。去年,该公司与乙国驻丙国的使馆就向该使馆提供馆舍修缮材料事宜,签订了一项供货协议。后来,由于使馆认为克森公司交货存在质量瑕疵,双方产生纠纷。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使馆无权在丙国法院就上述事项提起诉讼B.克森公司在丙国应享有司法管辖豁免C.乙国使馆可以就该事项向甲国法院提起诉讼D.甲国须对克森公司的上述行为承担国家责任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是国家的财产和豁免。A项中,乙国使馆是可以在丙国主动提起诉讼的,故A错误。克森公司虽然是国有公司,但是在从事商业活动时不享有司法管辖豁免权。故B错误。因此,甲国也不承担国家责任,故D错误。C项中,乙国是可以向甲国法院提出诉讼的。 33.甲国与乙国1992年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此时,丁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南方省,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3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同时,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的商业银行借款100万美元,用于乙国1991年救灾。上述债务均未偿还。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关于甲乙两国合并之后所涉债务事项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随着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丙国的出现,上述债务均已自然消除B.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C.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D.乙国元首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答案:B解析: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财政义务。国家实践中,国家继承的债务包括国家整体所负的债务或称国债,也包括以国家的而名义承担而实施上及用于国内某个地方的债务或称地方化债务。国家对外国法人或自然人所负之债或国家的地方当局自己承担的对他国所负之债,不在国家继承的范围。另外,所谓的“恶债”,即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或违背及成果根本利益所负之债,如政府债务或战争债务,原则上也不予继承。在国家合并的情况下,国家的债务应转属继承国。在分离、分立或领土转让的情况下,债务继承首先应通过协议解决;若无协议,则应按照公平的比例转属继承国,并且特别考虑到与这些债务有关的转属继承国的财产、权利和利益。新独立国家对债务可不予继承,除非另有协议,并且这种协议不能违背有关国际法原则,协议的执行也不应破坏新独立国家经济的基本均衡。本题中甲国南方省的2000万美元的债务,属于地方当局自己承担的对他国所负债务,所以不予继承。而乙国元首以自己的名义向外国法人借款100万美元,也不属于丙国继承的范围。所以丙国继承的债务只有甲国政府从丁国所借债务3000万美元。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 34.甲乙两国是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国,甲国为发达国家,乙国为发展中国家。根据国际环境法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必须停止排放,乙国可以继续排放,因为温室气体效应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多年排放积累造成的B.甲国可以继续排放,乙国必须停止排放,因为乙国生产效率较低,并且对于环境治理的措施和水平远远低于甲国C.甲乙两国的排放必须同等地被限制,包括排放量、排放成份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各方面D.甲乙两国在此问题上都承担责任,包括进行合作,但在具体排量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方面承担的义务应有所区别答案:D解析:作为国际社会成员的所有国家都应该并且有权参与保护与改善国际环境的行动。所以甲国和乙国都应当在温室气体排放上承担责任。国际环境法规定了以下四个原则:国家环境主权和不损害其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上述四条原则可知,在解决环境问题上,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和合作,而且由于各国工业、经济、科技发展水平不同,以及在环境恶化成因中所起作用不同,在承担责任上要所有区别。综上,在甲乙两国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问题上,双方都应承担责任,要进行合作,在具体排放标准和停排时间上,要根据各自的工业、经济、科技发展水平区别对待。所以本题应选D.35.我国“协航”号轮与甲国“瑟皇”号轮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协航”号轮返回中国后,“瑟皇”号轮的所有人在我国法院对“协航”号轮所属的船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根据这一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B.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D.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答案:C解析:本题的考点是外国法的查明。所谓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外国法时,应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93条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3)由与中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4)由该国驻中国使领馆提供;(5)由中外法学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司法解释表明,我国法院对外国法的查明是持积极态度的,在确定外国法的内容时,既尊重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法律资料,也重视通过其他途径由法院主动进行调查,而不是把查明外国法内容的责任完全归之于当事人或法院。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 2008年·四川29.2007年,甲国国内不幸爆发某种流行传染病。据报,甲国驻乙国大使的官邸发现疑似患者。乙国卫生防疫人员迅速赶到该官邸外,做好处理患者准备工作。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彼此间没有其他的相关协定。根据该公约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于官邸处于城市居民区,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可以立即进入官邸调查处理患者B.只要患者不是大使本人或其家属,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就可以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C.如果未得到甲国大使的明确同意,乙国卫生防疫人员不得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D.只要甲国大使没有明确反对,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就可以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答案:C解析:《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了使馆馆舍不得侵犯。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及供馆长寓所之用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各部分,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不论其所有权属谁。使馆馆舍不可侵犯表现在:(1)接受国人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这表明接受国官员未经使馆馆长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使馆馆舍执行公务,即使是送达司法文书或遇火灾以及流行病发生,也不例外。(2)接受国对使馆馆舍富有特殊的保护责任,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尊严和安宁的事情。(3)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项。 30.2008年6月,我国完成缔结某项条约的谈判工作,该条约中的某些条款与我国国内法律的规定有较大冲突,该条约目前尚未生效。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对那些与我国法律相冲突的条款作出保留B.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先行修改与该条约相冲突的我国法律C.上述条约须经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D.由于该条约尚未生效,我国不得缔结该条约答案:C解析:缔结国际条约的时候,如果发现条约与国内法律规定有较大冲突的话,提出条约保留是国家的权利,而非是义务,因此,A项说法错误。我国没有义务先行修改与条约相冲突的国内法,因此,B项说法错误。《缔结条约程序法》第7条规定,条约和重要协定签署后,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报请国务院审核;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予以批准。因此,C项说法正确。没有关于条约没有生效就不得缔结的相关规定,因此,D项说法错误。 31.甲、乙、丙、丁四国是海上邻国,2000年四国因位于其海域交界处的布鲁兰海域的划分产生了纠纷。同年,甲国进入该区域构建了石油平台,并提出了划界方案;2001年乙国立法机关通过法案,对该区域作出了划定;2002年丙、丁两国缔结划界协定,也对该区域进行划定。2004年某个在联合国拥有“普遍咨商地位”的非政府国际组织通过决议,提出了一个该区域的划定方案。上述各划定方案差异较大。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的行为不构成国际法中的先占,甲国的划界方案对其他国家没有拘束力B.乙国立法机构的法案具有涉外性,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各方都应受其拘束C.丙丁两国缔结的协定是国际条约,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对各方均有拘束力D.上述非政府组织的决议,作为国际法的表现形式,对各方均有拘束力答案:A解析:国际法上的先占是指国家有意识地取得不在其他任何国家主权下土地的主权的行为。先占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先占的对象必须为无主地,即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或被原属国家明确抛弃。二是先占应为“有效占领”,首先国家应具有取得该无主地主权的意思,并要公开地表现出来;其次国家须对该地采取实际的控制,包括采取立法、司法、行政措施,建立机构,标示主权等适当的行动。本案中,布鲁兰海域并非无主地,而是存在争议的土地,甲国建立石油平台,提出划界方案,并不构成先占。所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应当选。布鲁兰海域的主权归属,甲乙丙丁四国存在争议,因此,他们之中任何一国或两国单独制定的划界方案在没有得到其他国家的同意之前,对其他国家都不具有约束力。因此,BC项说法错误。在联合国拥有“普遍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不是布鲁兰海域的主权享有者,因此,它提出的划界方案对当事国更没有约束力,因此,D项说法错误。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在古代的罗马法中,有市民法与_______之分,二者同时并行,后者即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相互之间的贸易和其他关系的法律。 2.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主要矛盾是_______.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的规定,_______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即属于公约的适用范围。 4.保密条款只适用于以转让_______使用权为内容的国际许可合同。 5.一国的涉外投资法,通常包含两个基本方面:吸收外国投资的立法和_______. 6.各国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大体上可以分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和_______制证券交易所。 7.税收管辖权有两个类别:一是居民税收管辖权,二是_______税收管辖权。 8.共同海损损失可分为两大类,即共同海损牺牲和_______. 9.国际经济组织一般都有三级主要机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_______. 10.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的特点之一就是_______掌握着决定独任仲裁员和仲裁庭庭长人选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关于欧洲联盟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 B.参加欧盟的国家均属大陆法系 C.欧盟成立的标志是《马斯特里赫条约》的生效 D.欧元已经于1999年1月1日如期启动 2.“德拉果主义”认为( )。 A.东道国政府对境内外国投资只有保护的义务,没有侵害的权利 B.东道国政府对境内外资若予征用或国有化是违法的,有“忍受干涉”的法律义务 C.外国投资者政府为保护在东道国投资的利益可以兴兵索债,东道国须无条件配合 D.兴兵索债是侵略和干涉他国内政之举 3.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稿:“急购B公司一级白砂糖2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1994年4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1994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B公司的回电属于( )。 A.反要约 B.一项新要约 C.无效 D.有效 4.国际许可合同按照供方授予的使用权的大小以及受方在生产经营范围和地域上所受到的限制,可以把合同分为( )。 A.独占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 B.可转让许可合同、不可转让许可合同 C.交换许可合同、不交换许可合同 D.普通许可合同、可转让许可合同 5.典型的融资性租赁通常由( )构成。 A.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B.四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C.四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D.三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6.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建议用以协调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冲突的标准是( )。 A.法人注册成立地所在国 B.法人国籍所属国 C.法人总机构所在地国 D.法人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国 7.船舶优先权,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 )。 A.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半年不行使 B.船舶已经被出售 C.船舶被转让 D.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其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包括( )。 A.电力的买卖 B.补偿贸易合同 C.来料加工 D.玩具的买卖 9.仲裁机构是( ),没有法定的管辖权,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有关案件。 A.官方机构 B.半官方机构 C.民间机构 D.半民间机构 10.国际经济组织必须具备一定的( ),才能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有效地进行国际经济交往活动。 A.不动产 B.财产 C.住所 D.法律人格 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国际经济法广义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 A.杰塞普 B.斯泰纳 C.杰克逊 D.洛文费尔德 E.樱井雅夫 2.许多国际法学者认为国际条约也适用“情势变迁”原则,即如果由于( )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当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 A.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 B.无法抗拒的诱惑 C.无法抵制的危难 D.不可预见的事态变化 E.另一方长期不履行条约义务 3.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付款银行一般是( )。 A.议付行 B.开证行 C.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 D.通知行 E.开证申请人的开户行 4.不能认作共同海损的损失项目包括( )。 A.为了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安全而抛弃船上货物 B.船期损失与市价损失等间接损失 C.被抛弃的货物在被抛前业已受损无任何经济价值 D.凡是未按航运习惯而装载于甲板上的货物被抛入海 E.货方谎报货物或未申报的货物所遭受的牺牲 5.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主要方式有( )。 A.经济封锁 B.报复 C.司法解决 D.调解 E.仲裁 6.国内司法方式解决的国际经济争端包括( )。 A.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的经济争端 B.国家和他国公司之间的经济争端 C.国家之间的经济争端 D.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E.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7.股息付出国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措施主要是( ) A.间接抵免制 B.直接抵免制 C.双税率制 D.折算制 E.减税制 8.项目贷款是国际上对( )的贷款方式。 A.人力资源 B.自然资源 C.个人房屋建设 D.大型工程项目建设 E.城镇建设 9.下列条款属于禁止在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限制性商业条款是( )。 A.出口限制、搭卖条款 B.片面的回授条款 C.保密条款 D.对生产数量的限制 E.对使用竞争性技术的限制 10.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国内企业申请进行境外投资,须按其投资总金额的大小,分级报经( )审批。 A.国家计委 B.国务院 C.省政府 D.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E.国家外汇管理局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加权表决制 2.税收管辖权 3.国际证券的公募发行 4.提单 5.根本违反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如何理解有约必守原则应受一定限制? 2.股息收入国用来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方法有哪几种? 3.试述《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决定》(TRIMs)的主要内容。 4.当前,在国际技术转让中,解决争议的办法通常有哪几种?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买方宣告合同无效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六、论述题(10分) 试述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00246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万民法 2.南北矛盾 3.营业地 4.专有技术 5.向外国投资的立法 6.公司 7.收入来源地 8.共同海损费用 9.行政机构 10.仲裁院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B 2.D 3.C 4.A 5.A 6.D 7.D 8.D 9.C 10.D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ABCDE 2.AC 3.BC 4.BCDE 5.CDE 6.AB 7.CD 8.BD 9.ABDE 10.ADE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在国际法上,根据特定国际组织成员国的责任、贡献、利害关系等标准赋予成员国不同表决权的表决制度,称为加权表决制。 2.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或国家管辖权在税收领域内的表现,是指一国政府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收哪些税和征收多少税的权力。 3.指证券发行人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公募发行的证券可以在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 4.根据我国《海商法》第71条的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1)有约必守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对条约的信守和合同的信守;当事国一旦参加签订双边或多边经济条约,应根据条约的规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2)条约对当事国的约束力以条约本身合法有效为前提,在国际经济条约中存在错误、诈欺、强迫或违反国际强行法的情况,当事国可以以此为由不遵守条约。 (3)如果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或事态变化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这种情况应排除“有约必守”,或对它进行一种限制。 2.(1)对来自国外的股息减免所得税。 (2)准许母、子公司合并报税。 (3)实行间接抵免。 3.(1)TRIMs只适用于货物贸易,不适用于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 (2)TRIMs禁止缔约国采取与关贸总协定第3条第4款和11条第1款相违背的TRIMs.GATT第3条第4款是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GATT第11条第1款是有关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 (3)关贸总协定的各项例外规定全部适用于TRIMs. (4)缔约国应加强其投资政策、法规及做法的透明度。 4.(1)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2)由双方指定一名与许可合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4)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5.(1)卖方不履行其约定或法定的任何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或者在发生不交货的情况之后,买方曾规定一段合理时期的额外时间让卖方交货,而卖方不在该额外时间内交付货物,或卖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 (2)必须卖方未交付货物;若已交付货物,买方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也有一些例外。 (3)若已交付货物,买方要能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已交货物,否则,他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这也有一些例外。 六、论述题(共10分) (1)适用范围。一切国际税收协定只适用于缔约国双方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税种的适用范围方面,国际上遵循的共同原则是只将有可能在缔约国间发生重复征税的税种列入协定的适用范围。 (2)征税权的划分。征税权的划分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所得、劳务所得和财产所得四个方面。 (3)关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联合国《范本》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范本》在这方面的规定相同,即采用避税制与抵免制。 (4)关于无差别待遇。无差别待遇是指对另一国进入本国境内的国民在税收上给予同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即反对税收歧视。 (5)关于防止偷税、漏税。

2020年自考备考已经开始,自考历年真题对考生来说是十分宝贵的资料,考前每道真题至少要做1-2遍才会事半功倍。网给大家整理了2019年4月自考公共课《 政治学概论课程 》真题及答案解析,一起来试试吧!

解析

A.保障国际关系有序存在和发展的法律条件

B.确定国际法主体政治权利与义务的法定依据

C.为非常状态下的国际政治关系提供基本行为准则

D.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战争和对抗的恶性发展

E.为政治解决国际纠纷提供法律标准

国际法的主要作用包括:国际法是保障国际关系有序存在和发展的法律条件;国际法是确定国家等国际法主体的政治权利和义务的法定依据;国际法为裁定和政治解决国际冲突和纠纷提供法律标准和原则基础;国际法为非常状态下的国际政治关系提供基本行为准则。参见教材P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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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金融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很抱歉的告诉LZ,自考的任何考卷都没有官方标准答案~ 自考官网上只有题目没有答案~据说是没有标准答案才不公布的~晕…… 要答案,只能去找民间自考论坛,那里有山寨版、别人自己做的答案,正确率无保障~或者找教辅~这个可信度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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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历年真题一、单项选择题:2010年29.甲乙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数年后,因两国多次发生边境冲突,甲国宣布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B.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表明甲国不再承认乙国作为一个国家C.甲国主动与乙国断交,则乙国可以撤回其对甲国作为国家的承认D.乙国从未正式承认甲国为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属于事实上的承认答案:A解析:标题考察外交关系的终止、国际法上的承认国际法上的承认分为法律承认与事实承认。法律承认是认定被承认者作为法律的正式人格存在,表明承认者愿意与被承认者发展全面正常的关系,从而带来全面而广泛的法律效果。这种承认是正式、不可撤销的。而事实承认主要存在于英美的外交实践中,它是为了处理既需要与某个对象进行某种交往而又不愿或不宜与其进行全面正式交往的情况,产生的一种权宜之计,被认为是不完全的、非正式的、暂时的,比较模糊且可随时撤销。选项A正确。甲乙两国建立外交关系是一种默示承认,所以加过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选项B错误。如上所述,甲国已经对乙默示承认,而承认是不可撤销的。选项C错误。甲乙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已经产生了承认的法律后果,故终止外交关系并不能导致承认的撤回。选项D错误。甲乙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已经表明乙国正式承认甲国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另外,建立外交是法律上的承认,不是事实上的承认。 32.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贸易条约进行谈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除另有约定,中国驻甲国大使参加该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B.中国驻甲国大使必须有外交部长签署的全权证书方可参与谈判C.该条约在任何条件下均只能以中国和甲国两国的官方文字作准D.该条约在缔结后应由中国驻甲国大使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答案:A解析:条约的缔结,《缔结条约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6条: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由部门首长委派代表。代表的授权证书由部门首长签署。部门首长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的协定,各方约定出具全权证书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一)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条约、协定,以中文和缔约另一方的官方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必要时,可以附加使用缔约双方同意的另一种第三国文字,作为同等作准的第三种正式文本或者作为起参考作用的非正式文本;经缔约双方同意,也可以规定对条约,协定的解释发生分歧时,以该第三种文本为准。某些属于具体业务事项的协定,以及同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经缔约双方同意或者依照有关国际组织章程的规定,也可以只使用国际上较通用的一种文字。由此可知,选项C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由外交部按照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需要向其他国际组织登记的,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该国际组织章程的规定办理。由此可知,选项D错误。此题只要考察对于法条的实记。 39.中国和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现甲国某申请人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在甲国作出的一项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应对该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适用公约,因为该申请人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B.有关中国投资者与甲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不适用公约C.中国有义务承认公约缔约国所有仲裁裁决的效力D.被执行人为中国法人的,应由该法人营业所所在地法院管辖答案:B解析:考查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亦称为《纽约公约》选项A错误。我国已加入《纽约公约》,但我国作出了两项保留:互惠保留,即我国支队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裁决适用公约,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公约有不同规定的,按公约的规定办理。选项B正确。另一项保留是商事保留,即我国仅对那些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正义所作出的裁决适用该公约。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并非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之间的争议,并非商事仲裁。选项C错误。根据公约,有些外国仲裁裁决是可以不予承认与执行的。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2009年)29.甲、乙、丙国同为一开放性多边条约缔约国,现丁国要求加入该条约。四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缔约国。丁国对该条约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保留,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对于丁国提出的保留,甲、乙、丙国必须接受B.丁国只能在该条约尚未生效时提出保留C.该条约对丁国生效后,丁国仍然可以提出保留D.丁国的加入可以在该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条约的加入和保留。选项A错误。保留是一国单方面作出的。对于保留,其他的缔约国可以作出同意或反对。选项B错误。没有这个限制。签署条约时,条约可能尚未生效,加入条约时,条约可能已经生效,所以,条约生效前和生效后都可提出保留。选项C错误。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个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所以,在条约已经对丁国生效后,就不能再提出条约保留了。选项D正确。加入一般没有期限的限制,因此加入可以在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 30.乙国军舰A发现甲国渔船在乙国领海走私,立即发出信号开始紧追,渔船随即逃跑。当A舰因机械故障被迫返航时,令乙国另一艘军舰B在渔船逃跑必经的某公海海域埋伏。A舰返航半小时后,渔船出现在B舰埋伏的海域。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B舰不能继续A舰的紧追B.A舰应从毗连区开始紧追,而不应从领海开始紧追C.为了紧追成功,B 舰不必发出信号即可对渔船实施紧追D.只要B舰发出信号,即可在公海继续对渔船紧追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紧追权。选项A正确,选项CD错误。紧追可以追入公海中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另外,紧追应在被紧追船舶的视听范围内发出信号好,才可开始。选项B错误。紧追可以开始于一国内水、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 31.由于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海运要道的运输安全,在甲国请求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他国军舰在经甲国同意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可以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据此决议,乙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解救被海盗追赶的丙国商船。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安理会无权作出授权外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的决议B.外国军舰可以根据安理会决议进入任何国家的领海打击海盗C.安理会的决议不能使军舰进入领海打击海盗成为国际习惯法D.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而进入甲国领海属于保护性管辖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安理会决议、国家的管辖权、国际习惯法。(联系索马里海盗问题)选项A错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安全理事会应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之是否存在,并应作成建议或抉择依第四十一条及第四十二条规定之办法,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安理会有权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做出决议,采取行动。本题中的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运输安全,且有甲国的请求,因此,安理会有权作出此授权。选项B错误。只有在某国领海的海盗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况下,安理会才能作出决议,不是对任何国家领海的海盗都能作出决议授权外国军舰进行打击的。选项C正确。国际习惯法的构成要两个要素:一是物质要素,即存在各国重复一致的行为;二是心理要素,即重复一致的行为模式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不能仅仅因为安理会的一项决议使一项行为模式成为国际习惯法。选项D错误。保护性管辖必须针对侵害本国或本国公民重大利益的行为,而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不属于保护性管辖。 32.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后甲国因高某在该国的犯罪行为,向中国提出了引渡高某的请求,乙国针对高某在乙国实施的伤害乙国公民的行为,也向中国提出了引渡请求。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B.中国应按照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C.由于高某健康不佳,中国可以拒绝引渡D.中国应当拒绝引渡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国籍的丧失、引渡。选项A错误。该项只说明了符合引渡的部分条件,不能就此就判断可准予引渡。实际上存在不得引渡的情形,即仍然具有中国国籍。选项B错误。在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时,应综合考虑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中国与请求国是否存在引渡条约等因素,而不能仅根据引渡请求的先后来决定引渡的优先顺序,且本题中实际上中国是应当拒绝引渡高某的。选项C错误。年龄、健康等原因是可以拒绝引渡的理由,这一表述本身没错。但在本题中应当拒绝引渡高某,而不是可以拒绝。选项D正确。《引渡法》第8条,被请求引渡人如果具有中国国籍,中国应当拒绝引渡。《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11条规定,“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由此可以看出,因获得外国国籍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必须有个先决条件,即“定居外国”,而高某是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之后即回国,并没有交待高某在甲国定居的事实,因此高某不能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且高某没有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所以高某仍然具有中国国籍。 2008年29.甲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2006年,联合国驻甲国的某机构以联合国的名义,与甲国政府签订协议,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由于甲国交付延期,双方产生纠纷。根据《联合国宪章》和有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作为政治性国际组织,联合国组织的上述购买行为自始无效B.上述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应视为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C.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向国际法院提起针对甲国的诉讼,不论甲国是否同意D.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不论甲国是否同意答案:D解析:作为政治性国家组织,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民事行为的,因此,上述的购买行为是有效的。故A错误。只有在联合国目的和宗旨内根据联合国经适当程序作出的决议所从事的行为才是共同行为,单纯的民事行为是不可以视为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故B错误。国际法院管辖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咨询管辖权、二是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只能审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端。而且必须获得甲国的同意受其管辖。故C错误。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提供咨询意见。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项。 30.甲乙两国1990年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缔结了双边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2007年两国交恶,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之后,双方分别撤走了各自驻对方的使馆人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B.乙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C.上述《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D.甲国可以查封没收乙国使馆在甲国的财产答案:C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条约终止和暂停实施的原因。根据“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原则,双方都有权自主决定外交关系的存续和终止,因此,两国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国际法,不用承担国家责任。故AB错误。国际法上,条约的终止和暂停实施的援引主要有条约本身规定;条约当事方共同的同意;单方解约和退约;条约履行完毕;条约因被代替而终止;条约履行不可能;条约当事方丧失国际人格;断绝外交关系或领事关系;战争;一方违约;情势变迁等十一项。本题所述的情况属于断绝外交关系,所以双方缔结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因此C正确。乙国使馆财产是乙国的财产,甲国无权查封和没收。故D错误。 31.为促进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联合国大会2006年通过决议,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联合国人权领域工作的大会附属机构。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联合国人权委员会B.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C.联合国人权理事会D.联合国人权法院答案:解析: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成立的人权机构。2006年3月1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成立人权理事会。人权理事会取代了人权委员会。所以本题应选C. 32.克森公司是甲国的一家国有物资公司。去年,该公司与乙国驻丙国的使馆就向该使馆提供馆舍修缮材料事宜,签订了一项供货协议。后来,由于使馆认为克森公司交货存在质量瑕疵,双方产生纠纷。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使馆无权在丙国法院就上述事项提起诉讼B.克森公司在丙国应享有司法管辖豁免C.乙国使馆可以就该事项向甲国法院提起诉讼D.甲国须对克森公司的上述行为承担国家责任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是国家的财产和豁免。A项中,乙国使馆是可以在丙国主动提起诉讼的,故A错误。克森公司虽然是国有公司,但是在从事商业活动时不享有司法管辖豁免权。故B错误。因此,甲国也不承担国家责任,故D错误。C项中,乙国是可以向甲国法院提出诉讼的。 33.甲国与乙国1992年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此时,丁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南方省,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3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同时,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的商业银行借款100万美元,用于乙国1991年救灾。上述债务均未偿还。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关于甲乙两国合并之后所涉债务事项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随着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丙国的出现,上述债务均已自然消除B.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C.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D.乙国元首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答案:B解析: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财政义务。国家实践中,国家继承的债务包括国家整体所负的债务或称国债,也包括以国家的而名义承担而实施上及用于国内某个地方的债务或称地方化债务。国家对外国法人或自然人所负之债或国家的地方当局自己承担的对他国所负之债,不在国家继承的范围。另外,所谓的“恶债”,即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或违背及成果根本利益所负之债,如政府债务或战争债务,原则上也不予继承。在国家合并的情况下,国家的债务应转属继承国。在分离、分立或领土转让的情况下,债务继承首先应通过协议解决;若无协议,则应按照公平的比例转属继承国,并且特别考虑到与这些债务有关的转属继承国的财产、权利和利益。新独立国家对债务可不予继承,除非另有协议,并且这种协议不能违背有关国际法原则,协议的执行也不应破坏新独立国家经济的基本均衡。本题中甲国南方省的2000万美元的债务,属于地方当局自己承担的对他国所负债务,所以不予继承。而乙国元首以自己的名义向外国法人借款100万美元,也不属于丙国继承的范围。所以丙国继承的债务只有甲国政府从丁国所借债务3000万美元。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 34.甲乙两国是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国,甲国为发达国家,乙国为发展中国家。根据国际环境法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必须停止排放,乙国可以继续排放,因为温室气体效应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多年排放积累造成的B.甲国可以继续排放,乙国必须停止排放,因为乙国生产效率较低,并且对于环境治理的措施和水平远远低于甲国C.甲乙两国的排放必须同等地被限制,包括排放量、排放成份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各方面D.甲乙两国在此问题上都承担责任,包括进行合作,但在具体排量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方面承担的义务应有所区别答案:D解析:作为国际社会成员的所有国家都应该并且有权参与保护与改善国际环境的行动。所以甲国和乙国都应当在温室气体排放上承担责任。国际环境法规定了以下四个原则:国家环境主权和不损害其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上述四条原则可知,在解决环境问题上,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和合作,而且由于各国工业、经济、科技发展水平不同,以及在环境恶化成因中所起作用不同,在承担责任上要所有区别。综上,在甲乙两国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问题上,双方都应承担责任,要进行合作,在具体排放标准和停排时间上,要根据各自的工业、经济、科技发展水平区别对待。所以本题应选D.35.我国“协航”号轮与甲国“瑟皇”号轮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协航”号轮返回中国后,“瑟皇”号轮的所有人在我国法院对“协航”号轮所属的船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根据这一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B.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D.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答案:C解析:本题的考点是外国法的查明。所谓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外国法时,应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93条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3)由与中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4)由该国驻中国使领馆提供;(5)由中外法学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司法解释表明,我国法院对外国法的查明是持积极态度的,在确定外国法的内容时,既尊重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法律资料,也重视通过其他途径由法院主动进行调查,而不是把查明外国法内容的责任完全归之于当事人或法院。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 2008年·四川29.2007年,甲国国内不幸爆发某种流行传染病。据报,甲国驻乙国大使的官邸发现疑似患者。乙国卫生防疫人员迅速赶到该官邸外,做好处理患者准备工作。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彼此间没有其他的相关协定。根据该公约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于官邸处于城市居民区,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可以立即进入官邸调查处理患者B.只要患者不是大使本人或其家属,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就可以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C.如果未得到甲国大使的明确同意,乙国卫生防疫人员不得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D.只要甲国大使没有明确反对,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就可以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答案:C解析:《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了使馆馆舍不得侵犯。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及供馆长寓所之用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各部分,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不论其所有权属谁。使馆馆舍不可侵犯表现在:(1)接受国人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这表明接受国官员未经使馆馆长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使馆馆舍执行公务,即使是送达司法文书或遇火灾以及流行病发生,也不例外。(2)接受国对使馆馆舍富有特殊的保护责任,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尊严和安宁的事情。(3)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项。 30.2008年6月,我国完成缔结某项条约的谈判工作,该条约中的某些条款与我国国内法律的规定有较大冲突,该条约目前尚未生效。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对那些与我国法律相冲突的条款作出保留B.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先行修改与该条约相冲突的我国法律C.上述条约须经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D.由于该条约尚未生效,我国不得缔结该条约答案:C解析:缔结国际条约的时候,如果发现条约与国内法律规定有较大冲突的话,提出条约保留是国家的权利,而非是义务,因此,A项说法错误。我国没有义务先行修改与条约相冲突的国内法,因此,B项说法错误。《缔结条约程序法》第7条规定,条约和重要协定签署后,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报请国务院审核;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予以批准。因此,C项说法正确。没有关于条约没有生效就不得缔结的相关规定,因此,D项说法错误。 31.甲、乙、丙、丁四国是海上邻国,2000年四国因位于其海域交界处的布鲁兰海域的划分产生了纠纷。同年,甲国进入该区域构建了石油平台,并提出了划界方案;2001年乙国立法机关通过法案,对该区域作出了划定;2002年丙、丁两国缔结划界协定,也对该区域进行划定。2004年某个在联合国拥有“普遍咨商地位”的非政府国际组织通过决议,提出了一个该区域的划定方案。上述各划定方案差异较大。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的行为不构成国际法中的先占,甲国的划界方案对其他国家没有拘束力B.乙国立法机构的法案具有涉外性,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各方都应受其拘束C.丙丁两国缔结的协定是国际条约,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对各方均有拘束力D.上述非政府组织的决议,作为国际法的表现形式,对各方均有拘束力答案:A解析:国际法上的先占是指国家有意识地取得不在其他任何国家主权下土地的主权的行为。先占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先占的对象必须为无主地,即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或被原属国家明确抛弃。二是先占应为“有效占领”,首先国家应具有取得该无主地主权的意思,并要公开地表现出来;其次国家须对该地采取实际的控制,包括采取立法、司法、行政措施,建立机构,标示主权等适当的行动。本案中,布鲁兰海域并非无主地,而是存在争议的土地,甲国建立石油平台,提出划界方案,并不构成先占。所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应当选。布鲁兰海域的主权归属,甲乙丙丁四国存在争议,因此,他们之中任何一国或两国单独制定的划界方案在没有得到其他国家的同意之前,对其他国家都不具有约束力。因此,BC项说法错误。在联合国拥有“普遍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不是布鲁兰海域的主权享有者,因此,它提出的划界方案对当事国更没有约束力,因此,D项说法错误。

内容太多。稍后发送到你邮箱里面~!!!002-2008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及不定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2008年)78.甲国注册的渔船“踏浪号”应乙国注册的渔船“风行号”之邀,在乙国专属经济区进行捕鱼作业时,乙国海上执法船赶来制止,随后将“踏浪号”带回乙国港口。甲乙两国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且两国之间没有其他相关的协议。据此,根据海洋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只要“踏浪号”向乙国有关部门提交适当保证书和担保,乙国必须迅速释放该船B.只要“踏浪号”向乙国有关部门提交适当保证书和担保,乙国必须迅速释放该船船员C.如果“踏浪号”未能向乙国有关部门及时提交适当担保,乙国有权对该船船长和船员处以3个月以下的监禁D.乙国有义务将该事项迅速通知甲国答案:ABD解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3条第2项规定:“被逮捕的船只及其船员,在提出适当的保证书或其他担保后,应迅速获得释放。”所以AB是正确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3条第3项规定:“沿海国对于在专属经济区内违犯渔业法律和规章的处罚,如有关国家无相反的协议,不得包括监禁,或任何其他方式的体罚。”因此,C项说法错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3条第4项规定:“在逮捕或扣留外国船只的情形下,沿海国应通过适当途径将其所采取的行动及随后所施加的任何处罚迅速通知船旗国。”所以D是正确的。79.甲乙两国由于边界纠纷引发武装冲突,进而彼此宣布对方为敌国。目前乙国军队已突入甲国境内,占领了甲国边境的桑诺地区。根据与武装冲突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国际法?A.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家财产,包括属于乙国驻甲国使馆的财产,不可予以没收B.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C.乙国对桑诺地区的甲国公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D.乙国强令位于其境内的甲国公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敌侨登记答案:AD解析:根据国际法的规则,战争开始后,交战国间的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一般自动断绝。交战国关闭其在敌国的使、领馆。接受国有一般的义务尊重馆舍财产和档案安全。对于派遣国的馆舍以及侨民的利益,可以委托接受国认可的第三国予以照料。交战国的外交代表和领事官员以及使、领馆的有关人员有返回其派遣国的权利。所以A是正确的。《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规定:“对于在战争或武装冲突发生时,位于交战国境内的敌国平民一般应允许离境。(1)平民居民本身及平民个人不得成为攻击的对象;(2)禁止对平民的攻击实施报复;(3)保障平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把他们安置在某一地点或地区,以使该地点或地区免受军事攻击;(4)不得在身体上和精神上对平民施加压力,强迫提供情报;(5)禁止对平民施以体刑和酷刑,特别禁止非为医疗的医学和科学实验;(6)禁止实行集体刑罚和扣为人质;⑦应给予平民以维持生活的机会,但不得强迫他们从事与军事行动直接相关的工作;(8)只有在安全的绝对必要的情况下,才可以把有关敌国平民拘禁或安置于指定居所;(9)对妇女和儿童的特殊保护。”因此,为了保证平民维持生活,不能没收在本国境内的敌国国民的私有财产。所以B是错误的。而D项是国际法没有禁止的,符合国际法的规定。《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还规定:“军事占领是指交战国一方击败或驱逐敌方军队后临时控制敌国领土的行为。在军事占领下,占领当局只能在国际法许可的范围内行使军事管辖权,并对平民应给予以下人道主义待遇:①不得剥夺平民的生存权。……”因此,乙国对其占领的桑诺地区的甲国公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是不被国际法所允许的。所以C是错误的。80.甲国秋叶公司在该国法院获得一项胜诉的判决,并准备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判决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B.该判决可以由甲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C.对外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承认,我国采取裁定方式D.对与我国缔结司法协助条约的国家的法院判决,我国法院均应予以执行答案:AB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在古代的罗马法中,有市民法与_______之分,二者同时并行,后者即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相互之间的贸易和其他关系的法律。 2.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主要矛盾是_______.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的规定,_______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即属于公约的适用范围。 4.保密条款只适用于以转让_______使用权为内容的国际许可合同。 5.一国的涉外投资法,通常包含两个基本方面:吸收外国投资的立法和_______. 6.各国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大体上可以分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和_______制证券交易所。 7.税收管辖权有两个类别:一是居民税收管辖权,二是_______税收管辖权。 8.共同海损损失可分为两大类,即共同海损牺牲和_______. 9.国际经济组织一般都有三级主要机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_______. 10.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的特点之一就是_______掌握着决定独任仲裁员和仲裁庭庭长人选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关于欧洲联盟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 B.参加欧盟的国家均属大陆法系 C.欧盟成立的标志是《马斯特里赫条约》的生效 D.欧元已经于1999年1月1日如期启动 2.“德拉果主义”认为( )。 A.东道国政府对境内外国投资只有保护的义务,没有侵害的权利 B.东道国政府对境内外资若予征用或国有化是违法的,有“忍受干涉”的法律义务 C.外国投资者政府为保护在东道国投资的利益可以兴兵索债,东道国须无条件配合 D.兴兵索债是侵略和干涉他国内政之举 3.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稿:“急购B公司一级白砂糖2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1994年4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1994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B公司的回电属于( )。 A.反要约 B.一项新要约 C.无效 D.有效 4.国际许可合同按照供方授予的使用权的大小以及受方在生产经营范围和地域上所受到的限制,可以把合同分为( )。 A.独占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 B.可转让许可合同、不可转让许可合同 C.交换许可合同、不交换许可合同 D.普通许可合同、可转让许可合同 5.典型的融资性租赁通常由( )构成。 A.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B.四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C.四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D.三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6.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建议用以协调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冲突的标准是( )。 A.法人注册成立地所在国 B.法人国籍所属国 C.法人总机构所在地国 D.法人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国 7.船舶优先权,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 )。 A.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半年不行使 B.船舶已经被出售 C.船舶被转让 D.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其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包括( )。 A.电力的买卖 B.补偿贸易合同 C.来料加工 D.玩具的买卖 9.仲裁机构是( ),没有法定的管辖权,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有关案件。 A.官方机构 B.半官方机构 C.民间机构 D.半民间机构 10.国际经济组织必须具备一定的( ),才能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有效地进行国际经济交往活动。 A.不动产 B.财产 C.住所 D.法律人格 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国际经济法广义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 A.杰塞普 B.斯泰纳 C.杰克逊 D.洛文费尔德 E.樱井雅夫 2.许多国际法学者认为国际条约也适用“情势变迁”原则,即如果由于( )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当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 A.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 B.无法抗拒的诱惑 C.无法抵制的危难 D.不可预见的事态变化 E.另一方长期不履行条约义务 3.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付款银行一般是( )。 A.议付行 B.开证行 C.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 D.通知行 E.开证申请人的开户行 4.不能认作共同海损的损失项目包括( )。 A.为了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安全而抛弃船上货物 B.船期损失与市价损失等间接损失 C.被抛弃的货物在被抛前业已受损无任何经济价值 D.凡是未按航运习惯而装载于甲板上的货物被抛入海 E.货方谎报货物或未申报的货物所遭受的牺牲 5.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主要方式有( )。 A.经济封锁 B.报复 C.司法解决 D.调解 E.仲裁 6.国内司法方式解决的国际经济争端包括( )。 A.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的经济争端 B.国家和他国公司之间的经济争端 C.国家之间的经济争端 D.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E.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7.股息付出国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措施主要是( ) A.间接抵免制 B.直接抵免制 C.双税率制 D.折算制 E.减税制 8.项目贷款是国际上对( )的贷款方式。 A.人力资源 B.自然资源 C.个人房屋建设 D.大型工程项目建设 E.城镇建设 9.下列条款属于禁止在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限制性商业条款是( )。 A.出口限制、搭卖条款 B.片面的回授条款 C.保密条款 D.对生产数量的限制 E.对使用竞争性技术的限制 10.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国内企业申请进行境外投资,须按其投资总金额的大小,分级报经( )审批。 A.国家计委 B.国务院 C.省政府 D.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E.国家外汇管理局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加权表决制 2.税收管辖权 3.国际证券的公募发行 4.提单 5.根本违反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如何理解有约必守原则应受一定限制? 2.股息收入国用来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方法有哪几种? 3.试述《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决定》(TRIMs)的主要内容。 4.当前,在国际技术转让中,解决争议的办法通常有哪几种?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买方宣告合同无效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六、论述题(10分) 试述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00246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万民法 2.南北矛盾 3.营业地 4.专有技术 5.向外国投资的立法 6.公司 7.收入来源地 8.共同海损费用 9.行政机构 10.仲裁院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B 2.D 3.C 4.A 5.A 6.D 7.D 8.D 9.C 10.D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ABCDE 2.AC 3.BC 4.BCDE 5.CDE 6.AB 7.CD 8.BD 9.ABDE 10.ADE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在国际法上,根据特定国际组织成员国的责任、贡献、利害关系等标准赋予成员国不同表决权的表决制度,称为加权表决制。 2.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或国家管辖权在税收领域内的表现,是指一国政府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收哪些税和征收多少税的权力。 3.指证券发行人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公募发行的证券可以在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 4.根据我国《海商法》第71条的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1)有约必守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对条约的信守和合同的信守;当事国一旦参加签订双边或多边经济条约,应根据条约的规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2)条约对当事国的约束力以条约本身合法有效为前提,在国际经济条约中存在错误、诈欺、强迫或违反国际强行法的情况,当事国可以以此为由不遵守条约。 (3)如果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或事态变化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这种情况应排除“有约必守”,或对它进行一种限制。 2.(1)对来自国外的股息减免所得税。 (2)准许母、子公司合并报税。 (3)实行间接抵免。 3.(1)TRIMs只适用于货物贸易,不适用于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 (2)TRIMs禁止缔约国采取与关贸总协定第3条第4款和11条第1款相违背的TRIMs.GATT第3条第4款是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GATT第11条第1款是有关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 (3)关贸总协定的各项例外规定全部适用于TRIMs. (4)缔约国应加强其投资政策、法规及做法的透明度。 4.(1)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2)由双方指定一名与许可合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4)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5.(1)卖方不履行其约定或法定的任何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或者在发生不交货的情况之后,买方曾规定一段合理时期的额外时间让卖方交货,而卖方不在该额外时间内交付货物,或卖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 (2)必须卖方未交付货物;若已交付货物,买方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也有一些例外。 (3)若已交付货物,买方要能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已交货物,否则,他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这也有一些例外。 六、论述题(共10分) (1)适用范围。一切国际税收协定只适用于缔约国双方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税种的适用范围方面,国际上遵循的共同原则是只将有可能在缔约国间发生重复征税的税种列入协定的适用范围。 (2)征税权的划分。征税权的划分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所得、劳务所得和财产所得四个方面。 (3)关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联合国《范本》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范本》在这方面的规定相同,即采用避税制与抵免制。 (4)关于无差别待遇。无差别待遇是指对另一国进入本国境内的国民在税收上给予同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即反对税收歧视。 (5)关于防止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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