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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自考本科江苏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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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自考本科江苏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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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自考本科江苏招生简章

不如念专科再升

二〇〇九年武汉大学主考专业(专升本)招生简章1.专业设置:行政管理、法律、英语、广告学、计算机网络、电子信息工程2.授课形式:师资力量全部来自武汉大学,上课地点位于武汉大学信息学部,分为全日制班和业余班(即周末上课)3.收费说明:学费:业余制3000-3500元/年教材费:400元/年(多退少补)考务费:400元/年4.报名事宜:地点:洪山区八一路武汉大学网教中心院内电话:张老师

按照省考试院网站报考简章网上报考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湖北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得知,相关信息如下: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8年3月7日。(具体时间以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8年3月8日。

2018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4-15日,2018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030106法律专业,主考院校:武汉大学

030302行政管理专业,主考院校:武汉大学

050201英语专业,主考院校:武汉大学

050302广告学专业,主考院校:武汉大学

080709计算机网络专业,主考院校:武汉大学

江苏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2022年 江苏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江苏大学,国标:10299 办学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校本部),中 山西 路63号(中山校区),梦溪园巷30号(梦溪校区),长香西大道537号(长山校区)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委员会的下设机构之一,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和商讨决议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 理工 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 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八条 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如各省(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十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 高考 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的科类要求。 3.英语与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与日语课程。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第十二条 学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 艺术 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 考试 ;报考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2.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对于进档的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艺术类录取时,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对于没有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 志愿 ”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5. 内蒙古 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6.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7.综合评价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8.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定向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 新疆 高中班毕业生、内地 西藏 高中班毕业生、少数 民族 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9.与高职院校“4+0”联合培养试点项目按本章程招生,在高职院校 学习 ,毕业后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文凭。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苏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1.江苏大学2022级统招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 奖助学措施 学校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渠道,以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 学费 减免、困难补助为辅助,以社会及个人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学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511-365、 传    真: 网    址: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2013 第十九条 江苏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江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办学层次、基本学制和颁发证书 (一)学校全称: 江苏大学 学校代码: 10299(国标)、1401(江苏省) 办学类型:公办全国重点大学 (二)办学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三)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四)基本学制:四年、五年 (五)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 江苏大学 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 江苏大学 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 江苏大学 招生网站()查询。 三、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综合评价录取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B,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4C1合格;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等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普通类工业设计专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为110%左右,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三)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以投档分(江苏省为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 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不含艺术类)标准: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相关政策范围内,以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江苏省内为省统考成绩,省外为校考成绩)计算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 (五)如各省(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六)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七)英语与日语两个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江苏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须有口试成绩且达良好及以上;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八)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九)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根据我校确定的专项测试等级及文化成绩要求,对获得“优秀”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先录取,满足专业志愿,获得“合格”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到指定专业。 (十)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和西藏班的录取按教育部的规定和我校相关招生办法执行。 (十一)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项目按本章程招生,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 江苏大学 本科文凭。 (十二)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五、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江苏大学 2016级统招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 江苏大学 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七、监督和保证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 江苏大学 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511-365、 传 真: 网 址: 邮 编:212013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江苏大学 招生办公室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 江苏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江苏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2022年 江苏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江苏大学,国标:10299 办学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校本部),中 山西 路63号(中山校区),梦溪园巷30号(梦溪校区),长香西大道537号(长山校区)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委员会的下设机构之一,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和商讨决议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 理工 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 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八条 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如各省(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十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 高考 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的科类要求。 3.英语与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与日语课程。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第十二条 学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 艺术 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 考试 ;报考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2.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对于进档的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艺术类录取时,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对于没有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 志愿 ”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5. 内蒙古 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6.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7.综合评价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8.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定向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 新疆 高中班毕业生、内地 西藏 高中班毕业生、少数 民族 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9.与高职院校“4+0”联合培养试点项目按本章程招生,在高职院校 学习 ,毕业后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文凭。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苏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1.江苏大学2022级统招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 奖助学措施 学校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渠道,以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 学费 减免、困难补助为辅助,以社会及个人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学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511-365、 传    真: 网    址: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2013 第十九条 江苏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江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 月 4 月 7月 10月 4月的考试 即将报名 截止到3月1日 自考本科 需要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在读专科生也可以 去当地自考办报名 或者去所报考学校报名

江苏科大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刚加入自考的小伙伴可能对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自学考试怎么报名,自考好考吗都会感到困惑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猎考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自学考试一定能报考上吗?【自考成考在线免费答疑和报名:https://www.87dh.com/xl/】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自学考试怎么报名首先自考需先查询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告,确定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报名时间以及报考专业→选择报考专业,确定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考试科目→然后购书开始自学或者参加助学班→按规定时间报名→复习进行备考。注意:按规定时间考试,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一年有两次考试机会,每次的理论课一般考四门→查询成绩,如果考试成绩达到60分,就继续报名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如果没达到60分,可以在下一次考试中补考。这样循环,直到把所有的课程都考完,完成所有实践性环节,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才能办理毕业→领取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毕业证。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自考好考吗,一定能报考上吗说到自学考试的难度,很多人想知道自考好考吗。其实,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自学考试的整体难度要比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高考低得多。至少从很大程度上来讲,你清楚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更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自学考试的风险所在,主要是指如果没有考上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的话可能会影响就业的时间或者继续自考本科的进度。至于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考试成本,如果不备战自考大专,可以花时间实习积累工作经验。如何克服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自考难度,需要自己做每一个决定,然后做了决定之后就不要有理由后悔。自己选择路,绝不回头。大家要知道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自学考试并不是一个难度非常大的挑战。不管怎样,考的知识始终就是那么多的知识,而这只需要你高效地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就能够掌握。其次,自考需要的能力通过反复的重复与研磨也是能够培养出来的。而且,自学考试相比与高考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就是网上有大量的经验可供你去参考,而且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决定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自学考试是否能最终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是自己是否高效、专注地投入了时间与精力。而且要做到高效、专注地投入精力与时间到复习上,这就需要我们具有很强的自我控制能力及时间管理能力。在漫长自考大专的备考途中需要自己复习,坚持到最后确实是有点痛苦的,所以大家对自己有信心,做好备考的计划。如果自身学习能力不能满足学习要求,也可以报考下方的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自考助学班,来帮助提升学习成绩。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自考助学班报名简章: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自考社会自考报名入口:

直接到苏州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名即可;参考苏州科技大学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苏州科技大学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2023江苏科技大学自考专升本招生简章也即将已发布。江苏科技大学是镇江市一所很强的江苏省直属高校,其办学资源十分丰富,办学水平也相当的高。因此,江苏科技大学自考专升本也备受广大学子的青睐。下面简单给各位介绍一下简章内容。江苏科技大学自考专升本的报名条件和招生对象:专科在读大学生以及专科毕业生。【报名资料】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本人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C、近期蓝底一寸和两寸登记照各三张D、填写登记表,缴纳报名费江苏科技大学自考专升本难不难?江苏科技大学自考专升本总体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因为有免考政策和网络学习加分政策,有了这2个政策,自考的难度大大降低,一般来说,考生都是可以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毕业的。江苏科技大学的自考本科都是可以网络学习加分的,网课成绩占比30%,折合到卷面分,同学们笔试只需要考43分以上就是合格了,所以学生考试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一般都是能正常通过的。这个加分政策具体是指学校在江苏省指定/镇江市考试院的政策下,学校联合教学单位组织的网络课程学习。网课开课一般都是由辅导员帮助完成,同学们也可以自己开课,不会的可以联系我们帮助完成。江苏科技大学自考专升本的优势:1 国家承认学历,社会认可度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31条、第32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在招考公务员、调干、晋升、考研等方面享受普通高校专、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教育考试网均可查询,并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世界许多国家承认。2 免试入学,入学门槛低免试入学,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即可注册。3 学习方式灵活,通过率较高采取课堂面授、网络学习等方式助学,开展自考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评定方式:笔试统考成绩占70%,过程性评价成绩占30%),统考成绩最低43分即可合格。4 证书免考,政策优惠凡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且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及其实践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及其实践课程等。5 学制灵活,毕业年限无限制自学考试实行学分制,什么时候读完规定的学分,什么时候毕业。6 费用较低,节约时间江苏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教育比较适合各类学生,可以在攻读高职高专学业的同时攻读自学考试本科文凭(相对专科毕业后再读本科而言,节省了大量的学习时间和学习费用),是他们提高学历层次、增加就业砝码的有效途径。另外,2023年江苏科技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镇江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镇江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江苏科技大学自考咨询与预报名入口:

江苏专升本招生简章

江苏专升本即江苏专转本,报考条件:1、省内高职专科应届毕业学生,或者符合要求的退役的专科毕业学生;2、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而江苏成人专升本报考条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文凭。成人专升本方式包括成人高考、远程教育、、开放大学四种途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教育。

不管是统招专升本还是电大、远程教育、成人高考等专升本方式,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文凭;且具有同等使用效力,能够用于研究生考试、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职称评级、出国留学、落户积分、公考等方面。

江苏专升本2022年政策如下:

1、招生对象。

普通专升本的招生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其中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2、选拔条件。

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以内。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具体选拔要求。

3、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多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生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江苏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

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江苏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0%。

相关信息:

普通专升本选拔考试属于省级统一招生标准选拔性考试,由各省教育厅领导,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考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选拔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专科)应届毕业生。

实质是大学专科阶段教育与本科阶段的专业教育的衔接,实行的是3+2模式,即:在普通专科全日制学习三年,再考入普通本科全日制学习二年的模式(临床医学为三年)。

想要报名专升本可以去春华教育,春华教育集团,成立于2005年7月1日。集团已经在江苏省的杭州、宁波、温州、台州、丽水、金华、绍兴、江苏省的无锡、苏州等地已创办了87所学校。集团业务涵盖:会计培训、成人学历教育、电脑培训、青少年素质教育、企管内训、职业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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