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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下半年毕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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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下半年毕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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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考# 导语】 无 自考频道从杭州教育考试网了解到,关于办理2022年下半年浙江杭州主城区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重要提醒:1.请仔细阅读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22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通告”及“2022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以下简称考生必读)。毕业生须先完成浙江教育考试网的网上登记,才能开始下一步手续。2.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手续的各项流程,逾期不再受理。一、办理对象杭州主城区毕业生(准考证以0101、0194四位数字开始的毕业生)。二、办理流程1.网上登记(1)时间:2022年11月28日8:30-12月2日16:30,逾期不能登记。(2)登记网站: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毕业生网上信息登记。2.现场材料审核(1)时间:2022年12月1日、2日、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强烈建议考生在12月1日、2日完成现场材料审核(之后方可及时提交鉴定材料)。(2)地点: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二楼办事大厅。(3)防疫要求:所有来现场递交材料考生必须符合疫情安全要求,请提前通过手机申领好浙江绿色健康码与浙江绿色行程卡(通过手机支付宝:健康码下方点击“行程卡”获取),备好口罩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注意:“健康码”、“行程卡”为浙江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全程戴口罩,每次进入办公楼,均须使用手机扫描“场所码”,核验浙江“健康码”、“行程卡”、测量体温、提供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支付宝内电子格式或书面格式均可),方可正常办理手续。办事前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浙江“健康码”或“行程卡”为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办公楼。考生如出现发热(≥37.3℃)、乏力、干咳、腹泻、咽痛等相关症状,无论浙江“健康码”是否为绿码,不得进入办公楼。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进入办公楼。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居家观测期、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考生,不得进入办公楼。(4)材料要求:将“考生必读”中规定的材料(需复印的材料按原大小黑白复印即可,不得缩放或改动)交由相关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预审通过的考生,领取由工作人员打印出的《毕业生登记表》、毕业材料及材料袋。3.毕业生完成鉴定毕业生完成现场审核后,需尽快完成《毕业生登记表》上的个人鉴定、及单位鉴定(单位鉴定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鉴定章,待业状态的毕业生需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盖鉴定章,以上提及的鉴定章可以是公章或人事档案章)。4.交回鉴定材料(1)时间:2022年12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提前完成鉴定的考生可于12月1日、12月2日直接交回鉴定材料)。(2)地点:杭州市教育考试院二楼大厅原审核窗口。(3)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材料、材料袋(及袋面信息),均需正确填写。(4)注意:因特殊原因无法在12月5日及以前交回毕业生鉴定材料的考生,经向窗口工作人员申请后,可于12月6日上午11:00前将材料交至原登记窗口,逾期不再受理。5.网上缴费(1)时间:12月7日10:00至12月8日24:00。(2)缴费渠道: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3)缴费标准:自考毕业审定费50元。(4)注意:逾期未缴费的自考毕业生将无法毕业。请每位通过审核的毕业生阅读“缴费告知书”(见附件)。三、其他注意事项1.毕业登记需由本人完成,因生病住院等极特殊情况提交证明材料经同意后才可代办(个人签名、个人鉴定等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2.领取毕业证书时间: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完成毕业审核工作、毕业信息在学信网上颁布后,具体领证时间将在杭州教育考试网自学考试栏目中公告。审核工作一般需一至二个月,请考生在公告规定的日期内到现场领取毕业证书。3.毕业登记时请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以现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为准),如果发现错误,请持本人身份证先到各办理地进行身份信息更正,然后再行网上登记。终审毕业材料后,考生不能再行更改。4.咨询电话:85866677。四、学位申请1.浙江大学的学位申请仍按原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到浙大成教院自考办申请,请考生事先参阅“浙大继续教育网”()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条件及公告。2.其他院校须按新的规定申请学位。按新规定申请学位,是指按本次该专业全省毕业生的前15%授予学位。3.凡申请学位的考生,要及时通过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各主考院校的网站了解办理领证的手续及时间。五、杭州市所属区、县(市)办理时间表附件: 杭州主城区毕业生自助缴款告知书 原文标题:办理自考毕业手续:2022年下半年杭州主城区自学考试毕业手续文章来源:

江门市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登记网上申请时间为12月15-18日,符合自考毕业登记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毕业手续办理。为了考生们可以更加顺利完成自考毕业登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毕业申请前期工作:(一)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完成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1.前置学历登记时间(含前学历为自考的毕业生)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相关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凡考生前置学历信息不属实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的,不予以办理当次本科专业的毕业登记手续。2.前置学历认证信息登记方式前置学历认证信息登记方式共有4种,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即可。详情可登陆相关网站见公告《关于前置学历登记信息情况的说明》。二、毕业登记办理流程:(一)12月15日—18日考生登录广东自学考试相关系统进行毕业申请(二)提交毕业材料清单:1.交表时间:12月15日—19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2.交表地点:江门市建设二路127号。三、其他说明:1、没有上网条件的考生请在12月15日前打电话(3503937)进行预先登记,以便自考及时安排好办理顺序和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考生到江门市建设二路127号办理登记手续。2、根据相关规定,A020233财税等13个自考停考专业的毕业手续办理至2022年12月止,考生应按时办理,切勿错过时间。考生还有相关疑问,可以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

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通知

各位考生:根据省自考办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符合自学考试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申办毕业登记手续。现将江门市区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 毕业申请时间、提交毕业材料时间及地点二、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四)选择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学校相一致。(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八)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三、毕业办理步骤考生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 →考生入口→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登陆 →基本信息维护→毕业管理→毕业申请→初审地点(江门市区0701、新会0705、台山0781、开平0783、鹤山0784、恩平0785)→提交毕业申请→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现场提交毕业材料。(一)确认信息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二)网上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登录系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盖章,不按要求填写及盖章的,毕业申请不予受理。(三)提交材料1.身份证的原件(相关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正反面复印件。2.《毕业生登记表》类型请选择“非公开学院”,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不得对该表的内容及格式作任何更改。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四)特殊专业要求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临床医学总论(课程代码:05747)、疾病的营养防治(课程代码:05748)、中医营养学基础(课程代码:05749)、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课程代码:05750)、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2)、食品营养学(课程代码:00988)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其它注意事项(一)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 在我市办理自考毕业登记的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考生须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行程卡、信息登记等工作。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即办即离开,不要在门口聚集,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无粤康码绿码、高风险地区、14天内的密接者不得到现场办理;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或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请及时前往医院就医,一律不得进入现场办理。中风险地区考生或不具备现场办理条件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如有问题请提前与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电话:)联系。鉴于当前疫情情况,建议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在广东省工作或居住所在城市就近办理毕业登记。(二)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交相关毕业材料,逾期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三)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22年4月中旬,届时请考生留意短信。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复印在同一页)、代领委托书(考生须签名)。领毕业证地点:在交表地方领取毕业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毕业证书,只代保管二个月,逾期后果自负。(四)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可按照省考办相关规定办理学历证明,具体安排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公告。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023年12月2日来源: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号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下半年咸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申办工作就要开始了!符合申办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按照相应流程和有关要求完成申办手续申报时间申报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证书: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的学习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4、课程免考(替代)符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陕考办﹝2012﹞1号)的规定和有关要求;5、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1、考籍档案中笔迹明显不一致或成绩有误者;2、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者;3、姓名或身份证号在考试期间不一致,未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者;4、未到现场进行人证识别比对采集照片者;5、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在其考籍所在市(区)办理转入确认手续者;6、未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7、申请本科毕业,未通过前置学历审核者;8、相关毕业材料及考籍档案不全、信息有错误者。申办流程(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登陆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详细浏览自学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免考细则和毕业证书申办须知以及注意事项,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完成申报程序。(二)考生网上提交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签字确认后,2022年1月24日至1月28日期间,由本人携带毕业申请表、大专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丢失或消磁的考生,必须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及课程免考、替换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咸阳市考试管理中心信息考籍科进行申报审核。有关要求(一)自然信息审查。主要审查照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士兵证号、军、警官证号)、准考证号、民族、户籍、政治面貌等内容,并对考生本人考试期间使用的照片与申办毕业证书时的照片进行比对。对考试期间使用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材料上必须加盖户籍管理专用章,同时提交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对身份证号码由15位正常升至18位的考生,无需出具证明,以新身份证为准。(二)考试课程审查。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实践环节、毕业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全部合格。考试课程以新的专业考试计划为准,对于剩余的旧专业课,按省上相关文件规定顶替相应的新课程。因专业停考而产生的课程替代问题,按《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和主考院校有关处理意见执行。(三)课程免考审查。严格执行《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陕考办〔2012〕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考生提供的免考材料进行严格细致的核查。对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批表》上加盖市考试管理中心印章,连同免考证明材料原件一并装入考生档案。(四)本科段资格审查。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完成全部规定的考试科目,并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经审核人员签字、加盖市考试管理中心印章后,归入学籍档案。(五)外省转入考生审查。外省转入考生必须持有咸阳市准考证,并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六)违纪考生审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执行。来源:咸阳市教育局 咸阳日报亲网整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1自考下半年申请毕业通知

根据广东省自考办文件要求,请符合毕业条件且拟在我市办理毕业申请的考生,详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以下简称“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并在市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请:2021年12月15—20日。考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必须到市自考办提交材料进行初审。 (二)现场初审:2021年12月18—20日(周六、日照常上班)9:00—12:00,14:30—17:30。 (三)初审地点:市自考办(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市教育局4号楼二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 二、毕业办理前期工作 (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完成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 须在网上申请毕业登记前,完成前置学历信息登记,并经省考办查验通过的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须登记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 三、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选择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八)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四、毕业登记步骤 (一)确认信息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的毕业申请。 2.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须在系统中确认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可使用系统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二)提交毕业申请 考生登录系统,使用系统中“毕业管理”模块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办理地点选择“珠海市(0400)”。 (三)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打印一式两份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1.打印时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80g/㎡(或以上)的A4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2.考生不得对该表的格式及内容作任何更改。 3.在我市提交毕业材料的考生,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时,登记表类型请选择“非公开学院”。 4.不按要求打印、填写及盖章的,毕业材料不予受理。 (四)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1.身份证的原件(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4.特殊专业要求: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临床医学总论(课程代码:05747)、疾病的营养防治(课程代码:05748)、中医营养学基础(课程代码:05749)、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课程代码:05750)、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2)、食品营养学(课程代码:00988)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鉴于当前疫情情况,现场初审时可能需要排队等候,请考生在提交材料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保持“一米线”,自觉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行程卡、信息登记等工作。 (二)考生必须在2021年12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申请材料到市自考办,逾期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三)市自考办只是对考生的毕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四)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22年4月下旬,请考生自行留意珠海市教育局网站()的招生考试栏目,查阅毕业证书的发放安排。

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我区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业务将于2022年1月24日起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确认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2022年1月24日10:30至27日14:00,逾期不再补报,可在2022年上半年毕业审核期间进行申报。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24日11:00至27日18:00,具体以申报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通知时间和地点为准。

二、申请毕业条件

(一)对考生的合格课程成绩进行合并归档。2021年4月起我区自学考试首次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已将拥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即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相同)课程及成绩等相关信息合并于考生最新办理的准考证号下,并建立考生库中的电子考籍档案。

若本次申请毕业的考生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不一致的问题,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与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联系,出具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予以合并,否则将影响如期毕业。

(二)考生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或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三)停考专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参加其他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完成停考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四)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五)同时符合专科和本科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先申请办理专科毕业手续,专科毕业后六个月可申请本科专业毕业。

三、申请毕业所需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准考证。

(三)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考生须严格按照规范采集图像,上传系统,图像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进行电子注册。图像的具体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

(四)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两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三张(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贴照片处”张贴)。

(五)申请免考考生相关材料。

(六)转考考生相关材料。

(七)申请护理学专业毕业,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拥有曾用名的考生,须以电子考籍档案姓名申请毕业,同时须提供标有曾用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及之前年份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之后年份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考生需按要求格式扫描成电子版,在网上办理申请毕业时按要求上传“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上传的电子版须确保姓名及身份证号清晰,以免影响正常毕业审核;原件及复印件在进行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时交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审核。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登录系统

考生进入新疆招生网(),点击“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链接,登录系统。

若考生已完成本系统注册,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按流程完成毕业申请;若考生未进行本系统注册,需先点击“考生注册”链接完成系统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按流程完成毕业申请。

(二)申请毕业流程及相关要求

步骤一:申请毕业专业,查询课程完成情况。(1)考生登录系统后,先选择申请毕业专业的名称,须确保选择的专业名称及层次正确无误。(2)选择申请毕业审核地(州、市)。(3)查询是否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4)若考生有涉及转考(2021年9月前)、免考(2021年之前)、实践性环节考核等成绩,需考生填加“成绩来源”及“课程成绩”,并按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

步骤二:填写个人信息。考生需按毕业申请有关要求在系统中填报毕业生个人信息及自我鉴定。点击“填写个人信息”链接,进入个人信息填写页面,考生可点击“查看填写示例”链接参照填写。其中“个人简历”的起止年月及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且时间连续,填写不规范将不予通过审核。“自我鉴定”需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自我鉴定”一栏的内容,不得有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反 对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民族团结等相关内容,字数控制在500至800字之间。考生填报的上述个人信息等内容是考生考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认真填报,不符合要求将不予通过审核。

步骤三:上传相关材料。(1)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考生须严格按照规范采集图像,上传系统,图像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进行电子注册。图像的具体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填报毕业论文题目及论文答辩成绩,并按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及之前年份学历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之后年份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上传)等材料扫描件。(4)申请护理学专业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本人护士执业证书扫描件;(5)若考生个人信息、成绩等有特别需要说明的情况,需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通过“其他材料”栏上传系统。

步骤四:提交毕业申请。(1)考生再次确认所有统考课程及实践考核等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毕业条件,个人基本信息及自我鉴定填写无误,上传材料齐整后,点击“提交毕业申请”。(2)提交后,考生申请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提交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而导致未能通过初审,将影响如期毕业。

步骤五:等待地州初审通过后,打印并填写《毕业生审批登记表》。(1)考生需等待所申报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可从系统中下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2)考生自行使用A3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在“贴照片处“张贴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两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三张;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在“自我鉴定”栏内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填表日期为2021年12月15日)。(3)“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需单位写出政治思想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单位的考生,“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可由社区写出鉴定并加盖公章。(4)《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填写时严禁涂改、复印,不符合要求的,本次不予毕业。

步骤六:现场确认。(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曾用名还需携带户口本)、《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准考证、转考材料、免考材料、申请本科毕业考生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提供)、申请护理专业毕业考生的《护士执业证书》等毕业审核所需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2)所有材料还需提供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后即退还考生,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在自治区集中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负责退回考生本人。(3)考生材料通过现场确认审核后,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四、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严格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手部消毒,配合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做好防疫工作。

五、其他事宜

(一)毕业生审定结果查询。2月25日起,考生可通过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查询毕业生审定结果。

(二)毕业生电子注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3月15日前将毕业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电子注册、备案。

(三)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毕业证书领取时间为3月25日前。毕业证书领取地点为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考生应及时领取,妥善保存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办原件,可补办毕业证明或复印《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五)毕业证书查询。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

(六)毕业生审定费用。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文的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收费每生20元审定费。

(七)毕业生申请咨询电话。毕业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考生可联系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考籍业务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年1月21日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毕业生图像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关键组成部分,做好图像采集工作,对于保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安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采集本人图像并在毕业申请过程中按要求将图像上传系统。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须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附件2:各地、州、市自学考试考籍业务联系电话

2022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通知

各补习机构和考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恢复我省论文答辩、免考审核及实践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实际,安排有关事宜,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的评审工作: 申请方式因当前疫情影响和校区封闭管理,为降低风险,保障师生安全,本次论文申请采用非接触在线形式处理。申请期限2022年9月21日至9月29日,不接受任何在9月21日00:00之前、9月29日24:00之后提交的论文申请。申请毕业论文评审的考生应当取得专业计划内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并根据需要撰写毕业论文。除本校未补习的部分高考专业考生外,其余所有各类补习考生均须用成功注册的准考证号申请毕业论文,并足额缴纳全部学费。四、申请材料及方法1、下载并填写《附件1 :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论文报告信息表》电子版; 2、按照《附件2 :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要求及模板》的要求和格式下载并制作完成的毕业论文电子版; 3、考生必须亲自核对论文。 重复率不能超过30%。 另外,提供检查报告的电子版(检查网站的例子: personal/gz grb ); 4、本校辅助学生请将完整的学费收据扫描或清晰拍照; 学费交合作资助机构的,请直接与资助机构联系提交论文事宜社会考生无需提供学费收据。5、考生应自行查看报考专业的课程成绩,并提交相应的成绩证明(如截图)。5、考生将上述材料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我院商用邮箱( )。 邮件标题为“2022年下半年毕业论文申请的准考证号姓名”,未按要求命名的邮件或材料不完整者视为无效申请处理; 我院将在收到有效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 如果在期限内没有得到答复,可以再次发送邮件咨询。6、各补习机构集体办理时,应在线形式收集和审核考生资料,汇总各考生上述资料的电子版。 考生信息均汇总填一张表,所有资料打包后与我院工作人员联系寄送审核。五、收费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审定费按200元/生收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黔招考院[2016]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六、工作要求(一)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校区也实行封闭式管理,为尽可能降低风险,保障师生安全,本次毕业论文评审申请严格采用非接触在线处理,需要申请的考生请勿擅自来校。 我院只受理按照上述要求的网上申请。各补习机构有申请人的,应当以在线形式收集和审核考生资料。(二)各申请单位在各环节申请中请务必使用附件表格规范填写。 必须按要求填写,才能导入成绩。提交相关材料时,应严格核对各项数据,避免瞒报、漏报导致考生成绩最终报告。(三)省招生考试院严格规定各类成绩报告时间,严格控制使用考试管理平台引进各类成绩的时间,各补习机构必须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申请,逾期者一律不予受理。 如有错误数据,应在医院规定时间内纠正并发回。为此,附件一: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论文报告台账附件二: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要求及模板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2年7月15日附件【附件一: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论文报告信息表. xls】附件【附件二: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要求及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查各位考生: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下半年,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科毕业考核报名工作即将启动,各补习考生(准考证号从“21”开始)、社会考生(贵州大学第一主考专业)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报名资格审查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出审查条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 (教育考试[1996]3号)的规定,考生可通过所学专业所有课程的考试,然后报名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综合评审。二.应聘资格审查考生可登录《贵州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报名资格审查系统》,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审查合格后参加后续缴费和审查。(一)资格审查系统登录网站:zklw/(二)提交注册时间:2022年9月1日-9月4日(三)资格审查期:2022年9月1-9月5日【参考操作流程视频】三.缴费(一)缴费时间: 9月6日—9月8日24:00(二)缴费方式:使用手机只能通过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完成缴费。(三)收费标准: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审核缴费按200元/学生收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黔受考试院[2016]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四)缴费对象:只限完成贵州大学2022年下半年毕业论文(设计)并通过毕业评审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四.注意事项(一)考生应及时关注各阶段通知和截止时间,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而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工作。(二)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评审提交时间另行通知(预定9月初) (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评审编制要求见附件(下载识别二维码)。(三)考生进入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学生服务直播课堂后,可在班级名称处输入“论文指导”,点击查询,查看相应专业论文指导科目。五.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2年8月25日【文】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如有转载侵权请联系删除。 (下载附件和观看教程请参阅原文s/inobbkxfr1swnxgzn 8k n2g。 ) ) ) ) ) )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下半年毕业

自考毕业申请一年有两次机会,分别是上半年的6月份和下半年的12月份,上半年申办毕业的一般在10月份领取毕业证书,下半年申办毕业的则是4月份。就是说如果考生是在6月申请的毕业,那么,就要等到10月份才发放毕业证书;如果考生是12月申请的毕业,那么就要等到明年的4月份才能领到自考毕业证书。 银川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下半年毕业申请一般在12月,考生需要注意提前看官网公告,严格按照官网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办理毕业申请。 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流程: 一、考生申报 首先是申报注意事项,需要关注自考毕业证办理时间。 其次是自考毕业证办理方式,通常是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主考学校自考办提交毕业申请,或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 再次是考生提交毕业申请,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选择毕业专业及初审主考学校。 2.填写有效联系方式。 3.提交参加自学考试期间自我鉴定。 4.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编号。此证书编号未通过学信网认证的,需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图片及学信网可查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 经主考学校初审合格后,考生方可交纳毕业审定费,考生交费必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未完成交费的考生申报无效。 二、初审 依旧是注意别错过时间。初审工作一般由主考学校负责。主要审核考生考籍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审核考生所有合格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考核等是否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考生自我鉴定是否符合实际,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完整等。初审期间,市教育考试院协助主考学校做好毕业申请办理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相关数据处理。 三、集中会审 申报、初审过后是集中会审,一般集中会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主责,各主考学校与市教育考试院共同完成本校考生的毕业申请会审。集中会审主要对考生考籍、考试成绩、衔接课程、免考情况、前置学历、考试笔迹一致性等进行审核。 四、毕业证书发放 通过集中会审后,市教育考试院就会负责打印制作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及发放签领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网上申请时间为12月15-20日,考生到各区招生办提交毕业材料,时间、地点见下表(并请及时留意各区招生办公告)。二、毕业办理前期工作(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完成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二)推进信息化建设,减少聚集1.针对身份证号码自然升位的考籍信息更正业务(仅有一条记录),考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由系统自动查验,符合身份证号码自然升位规则的,自动审核通过。2.针对凭等级证书免考的,考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由系统根据我省证书数据库的相关信息自动查验,属实的,自动审核通过。3.同一考号可以登记多条前置学历信息记录,解决考生使用不同前置学历进行毕业申请或办理免考的需求。(三)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下半年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12月1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的,提交省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三、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一) 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二) 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三) 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四) 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五) 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六) 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七) 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八) 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四、毕业办理步骤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一)确认信息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相关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的毕业申请。(二)网上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登录系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双面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盖章。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做任何更改。(三)提交材料考生提交毕业材料时注意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入场办理。1.身份证的原件(相关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2.《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考生一式三份。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四)特殊专业要求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原专业名称: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原专业名称: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原专业名称: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05747临床医学总论、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05752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考核)、00988食品营养学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五、疫情防控要求各区招生办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周密部署、精准施策,强化服务意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计划与安排,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在办理毕业手续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毕业办理工作安全平稳实施。THE END来源:佛山招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号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索引序列
  •   自考下半年毕业通知
  •   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通知
  •   2021自考下半年申请毕业通知
  •   2022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通知
  •   自考下半年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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