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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投诉江苏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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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投诉江苏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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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投诉江苏自考办

法律分析:投诉自考机构的,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诉自考助学点方法如下:1、可以去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2、到当地教育局或当地的自考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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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1、在遇到线上培训机构不退费的情况时,最便捷,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去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2、消费者协会是处理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的部门。所以当线上培训机构不退费时可以拨打电话或者直接去当地消费者部门携带相关证据说明具体情况进行投诉。      行动建议:      1、在上消费者协会投诉之前,一定要确认自己对方签署的合同内容中是否对退费有相关规定。      2、同内容中对于退费的相关规定是否合理,合规,合法,如果合同内容中出现不退费的霸王条款时,需要做出明确标识。

按消费者权益,是可以的。不过你们应该签署了协议,最好是寻找教务老师进行协商先,不行的话可以寻求工商局或其他政府单位的帮助。注意能退费的话,也会扣除相应的学习费用

江苏自考招生办投诉

举报电话:(兼传真)。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804室(邮政编码:210024),办公时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规定执行。

江苏省教育厅是江苏省的一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省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省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市县、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的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厅管高职院校领导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指导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2、指导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高校思想理论建设、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高校做好维护政治稳定工作。指导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3、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会同省有关部门指导高校统战工作,指导高校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侨联、台联、民族宗教工作,指导高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

4、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5、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6、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和发展,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国有资产、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8、指导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和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9、指导全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开展职业指导工作。

10、指导全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指导高校教学改革,统筹指导各类高校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教育厅-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江苏省招生办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江苏省招生办联系电话为、,联系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邮编为210024。

江苏省各市自考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01.南京市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网址:

02、无锡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地址:无锡市扬名新村720号。

03、徐州市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徐州宣武市场南原第九中学A楼,网址:

04、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86634920,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新市路9号,网址:

05、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1268661134,地址:苏州市劳动路359号,网址:

一、咨询电话 普通高校招生咨询:025-83231403 对口单独招生咨询:025-83307383 体育艺术招生咨询:025-83318048 成人高校招生咨询:025-83323686 研究生招生咨询:025-86634175 自学考试咨询:025-86299026 高中会考与社会考试咨询:025-86299077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咨询:025-86299077 大学生专转本咨询:025-83335544 高校毕业生分配咨询:025-83335144 学历文凭政策咨询:025-83335544、83335143 学历文凭认定咨询:025-86299240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咨询:025-86218506 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咨询:025-86299242 毕业生流动党员服务咨询:025-86291326 教育收费政策咨询:025-83335781 学生贷款政策咨询:025-83335173 教师资格认定咨询:025-83335128 教师职称评审咨询:025-83335139二、投诉电话 毕业生就业服务投诉:025-86299269 教师工资待遇投诉:025-83335135 教师道德建设投诉:025-83335528 小学违规补课投诉:025-83335671 中学违规补课投诉:025-83335610 纪检监察举报和学校收费投诉:025-83335534、83335134 学校外部搭车摊派收费投诉:025-83335613 教育综合类投诉:025-83335885

江苏各市自考办电话 南京:,镇江:, 常州:,无锡:, 苏州:,南通:, 扬州:,淮阴:, 盐城:,徐州:, 连云港:,泰州:, 宿迁:。 自考需要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 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江苏自考招生办投诉网

我是一名来江苏南京上自考的学生,前不久被一个谎称是南京理工大学自考招生办的主任被骗了,被骗8600元钱,我们总共被骗的人有17人,有的被骗了一万多,现在那个谎称是招生办的主任被我们十几个人送进了南京孝陵卫派出所里了,但是钱到现在也没有退还给我们,我们想能够拿到钱到其他的学校去报名上学,再去迟点的话我们连什么学校都没得上了,我们都很急每天都守在派出所的门口,我们在这里已经守了有几天几夜了,我们也是没有办法了才这么做的。我们很想去上学,希望各位领导们能帮我们先把钱退还给我们,我们一定会感激不尽的,我们都是来自农村的孩子,能上学是很不容易的,现在我们去其他自考学校报名,他们首先都让我们先把学费给教了或者让公安局出个证明,但是我们去和公安局的人说,他们却不理睬我们,我们现在真的是走投无路了,希望您们能够来解救解救我们吧,都说公安局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我们现在唯一能够相信和信任的只有你们了,因为这个已有几个人放弃了学业而回家出去打工了,我很想念书,希望你们能够成全我们,谢谢你们了,帮助帮助我们吧!求求你们了。。。。。。 17个走投无路的学生 地址:南京市 孝陵卫 派出所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网址为: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

江苏省考试院是江苏省各类学历教育考试的政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试、各类证书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江苏省考试院负责自学考试的业务为承担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规划、考务、评卷、学籍管理和社会助学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确定、编写工作。

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网的具体步骤如下:

1、搜索框输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点击搜索;

2、进入搜索页面后,选择第一个搜索结果,点击进入;

3、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首页,选择“自学考试”,点击进入;

4、在“自学考试”页面,可根据需求,选择对应选项,获取信息。

扩展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highereducation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它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类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社会型考生占75%,应用型考生占25%。

考试时间

全国自学考试时间一般如下: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自2015年起大部分地区已将考试次数调整为4月和10月两次,详细情况请咨询所在地自考办。

自学考试专业的课程设置分为:

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其他内容提供方法论不可少的课程。

专业基础课: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基础课是为了应考者掌握专业的知识,学习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有关能力打下基础。像工商企业管理(本)专业中的《管理学原理》和电子商务专业的《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这类的,就属于基础课了。

专业课: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简称专业课)。

选修课:有限制的选择自己需要的科目进行学习。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简单说就是给我们一些选修科目,自己挑着学。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想考的科目。

实践性环节。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类课程的学分比例大致为3:4:3或2:5:3。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科目的考试。专科(基础科)一般为3—4年,本科一般为4—5年。社会上很多培训机构广告称的1年自考是夸大其词,并非国家承认的全国统一自学考试。

参考资料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

百度百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江苏省招生办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江苏省招生办联系电话为、,联系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邮编为210024。

江苏省各市自考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01.南京市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网址:

02、无锡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地址:无锡市扬名新村720号。

03、徐州市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徐州宣武市场南原第九中学A楼,网址:

04、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86634920,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新市路9号,网址:

05、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1268661134,地址:苏州市劳动路359号,网址:

江苏自考招生办投诉热线

投诉电话 教师工资待遇投诉:025-83335135 教师道德建设投诉:025-83335128 小学违规补课投诉:025-83335671 中学违规补课投诉:025-83335610 纪检监察举报和学校收费投诉:025-83335134 学校外部搭车摊派收费投诉:025-83335613 教育综合类投诉:025-83335885

举报电话:(兼传真)。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804室(邮政编码:210024),办公时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规定执行。

江苏省教育厅是江苏省的一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省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省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市县、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的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厅管高职院校领导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指导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2、指导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高校思想理论建设、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高校做好维护政治稳定工作。指导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3、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会同省有关部门指导高校统战工作,指导高校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侨联、台联、民族宗教工作,指导高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

4、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5、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6、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和发展,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国有资产、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8、指导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和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9、指导全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开展职业指导工作。

10、指导全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指导高校教学改革,统筹指导各类高校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教育厅-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江苏省教育厅咨询监督电话:。

考试招生咨询:025-83235898、83235998。

学历认证咨询:025-83335763。

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如发现中小学违反“五严”,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拨打、83335673投诉。

主要职责:

江苏省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省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厅管高职院校领导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指导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对外开放质量稳步提升,全省高校招收培养外国留学生4.73万,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311个,20所高校在境外设立36个办学机构及项目,助力“走出去”企业海外本土化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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