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自学考试安全应急预案

自学考试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自学考试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自学考试安全应急预案

简单的安全应急预案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简单的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xx届毕业晚会将于20xx年5月31日晚上7:30——10:00在校田径场举办。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1、活动前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方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参加活动前,要对本班的学生进行晚会活动安全的教育,对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2、要求学生统一穿校服,不准带手机,不允许将社会闲杂人员带入校园。

3、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校园巡逻,防止校外不良人员进入校园。

三、组织过程。

1、加强学生考勤。各班主任要清点好本班学生人数。

2、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各班主任不得远离本班学生,时刻注意活动场内各种安全动态,以便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3、加强活动现场管理。各班主任要教育本班学生提前进场,按照指定位置就座。活动期间严禁学生私自离开晚会活动现场。

4、设活动期间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和保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私自进入校内或滋事。各班主任负责全程安全监察,加强巡视,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和伤害事故,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5、活动结束退场时,各班学生要服从指挥,清理会场垃圾,按秩序退场。

四、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1、若有学生发生意外冲突和伤害,各班主任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第一时间向年级、学校领导反映情况。

2、校外人员破坏秩序、经劝阻不离开活动现场的,可由保卫人员强行将其带离,拒不配合,情节严重的,视情况报110。

3、活动中,如果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紧急情况,各班主任要及时组织学生,听从领导统一指挥。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强管理:

1、建立在开学初和节假日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队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放学统一排队,在路上要求学生靠右边行走,确保安全。

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在学生集中上下学的时段,维护好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提前放学或者延迟上学,并在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离开学校。

5、要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在距离学校一定距离的位置设立“前方有学校车辆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司机减速慢行,注意过往学生,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加强教育:

1、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展览、安全出行班会等活动,让学生了解交通法规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知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规律,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减少事故的发生。

2、要利用家长会、电话等方式积极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在上下学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要斜穿马路,避免上下学途中交通事故发生。

三、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1、迅速启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立即拨打电话120,请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10电话请求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2、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3、要尽快采取科学措施抢救伤员。对伤口大量出血的伤员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处;对骨折的伤员,不要移动骨折部位,应等待救护人员进行处理。

4、要维护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5、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工作、保险理赔以及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考试应急预案范本(通用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考试应急预案范本(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学校成立考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大勇

成员:李世祥 李帮应 胡友军 谢立发 危才建 胡 雅

2、职责分工

(1)组长对期末考试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紧急事件作决策。

(2)组员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的指导、督查、督办。

(3)后勤处要对师生饭菜、饮水、考试设备、教室消杀安全负责。

二、应急措施及要求

1、学校及各班加强考试安全宣传,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2、班主任要加强学生常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学生考试目的、考试心理教育,尽可能消除学生因考试压力过大而产生不良情绪和行为。值周领导和教师加强考试期间学生安全纪律督查工作,教务处做好学生考试期间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将问题估计充分,做到防患、未然。

3、对学生特别强调卫生安全(运动卫生、休息卫生、学习卫生),教室要通风,考试期间不做剧烈运动,在家休息时合理使用空调以免着凉。

4、全体教师增强对学生的考试服务意识,监考老师对学生态度要和蔼,要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一旦发现学生考试违纪,要弄清事实,妥善处理。

5、随时注意考生的身体表情,预防学生因考试晕堂或其他疾病,一经发现,立即送医院施治。

6、保证师生饮食卫生,不吃变质、变味和不洁净食物,不喝脏水、生水,确保肠胃健康。

7、保持考场内外的卫生,不乱扔食品包装、果皮、纸屑等垃圾物。

8、休息期间加强值班巡逻,防止学生与考生及其他人发生冲突

9、传染病高发期间要设立隔离考场,并配备口罩、手套、等防疫用品备用。

为保障20xx年兴大中学业考试信息技术考查顺利进行,做好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特制定信息技术考试应急预案。

1、考场停电

考试期间考场内如出现停电事故,考场网络管理员和监考员应在第一时间向考点主考报告,立即安排电工查明原因,如短时间能解决则重新启动考试用机进行续考(不影响考生答题);否则,及时与当地电力部门联系解决,同时电话报县考区办公室,并做好详细记录。考区办公室经研究同意后,安排其他时间重考。

2、系统故障

考试期间考场内计算机如出现系统故障,网络管理员先参照信息技术考试考务册相应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可启用备用机),如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同时电话县考区办公室,请求技术支援。

3、出现大面积作弊行为

除了宣布相关成绩作废外,还要求相关考区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安排其它时间进行重考。

4、安全事故

若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在场教师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在第一时间向考点主考和学校校长报告,逐级上报教育领导机构,若有需要,立即拨打110、119、120等特服电话。

(1)火灾安全

网络管理员应迅速切断电源,监考教师应立即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并立即拨打119、120请求援助;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告考点主考,并电话县考区办公室。

(2)校园、考场安全

如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即汇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校园安全。考试信号发出后,做好考场封闭工作,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将事故信息报告考点主考。

(3)饮食安全

做好师生的饮食卫生工作,若出现食物中毒事件,立即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向考点主考汇报。

为切实加强实验考试的安全工作,确保我校2013年实验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二、主要职责

(一)组长负责部署、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向县镇有关领导报告重大事宜。

(二)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具体指挥处理突发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组员应熟悉预案,坚守岗位,遇有突发事件要正确判断,及时报告、恰当处理,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应急措施

(一)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考场发生火灾,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自行扑救或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报告起火方位、燃烧物的性质、火势蔓延情况、人员被困情况、最佳疏散通道等,派人到考点大门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并迅速向校内主考报告,再由主考向县考务办报告,同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进行抢救。

2、学生在进行实验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而引起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由主任监考协同监考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组织好学生有序撤离考场;主任监考要及时向考点主考报告,视火情拨打“119”报警电话。

3、如果是腐蚀性试剂引起的火灾,除盐酸、硫化钠、硫化钾、碱类、有机酸等可采取用雾状水灭火外,其它品种均不能用水,只能用干沙土、二氧化碳用于灭火,且扑救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品。

(三)考试过程中人身意外伤害的处置

考生在实验考试中,因腐蚀性化学试剂引起伤害,主任监考应及时报告主考,由主考通知医务人员和实验员,采取以下措施:先将被侵蚀的衣服脱去,如果眼睛或皮肤腐蚀可用清水冲洗,保持湿润,绝对不可用棉花擦洗,以防伤势扩大,严重者拨打“120”求救。如果是在制取气体实验中,因试管质量差或考生操作不当,引起试管爆炸考生被伤害,主任监考应立即报告,由医务人员妥善处理。视伤情拨打“120”求救电话,送医院救治。

(四)考场内空气有异味的处置

考生在实验考试过程中,特别是化学实验易散发有害气体,如果通风条件差,易导致空气出现异味,使人产生头痛、呕吐等症状,直接影响考试的顺利进行。各考点在考试前,对考场的通风设备要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认真整改。如果发现场内空气质量差,主任监考应尽快查明空气污染原因,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或打开窗户,或调整实验室内的排风设施,把有害气体排出,保持场内外空气对流畅通。

(五)涉考人员多人生病的处置

涉考人员中若有多人患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迹象的疾病,应及时向值班医生报告。医生通过询问病史和检查,初步确定是否为食物中毒。若初诊为食物中毒或多人出现类似症状,一是向主考报告,并由主考向考区领导报告;二是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立即展开救治,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尽快将病人送到医院治疗;三是对炊事人员、餐具、可疑食物、病人排泄物进行检验,查明病源,进行消毒隔离等必要措施。如果在考试过程中暴发传染病,考点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病情扩散。

(六)其他问题的处置

如遇监考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受到恐吓或人身威胁、集体舞弊、考场秩序混乱失控、重大不测事件等,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管理机制,各相关科室紧密配合,稳慎对待,妥善处理,全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以人为本,减少损害

所有考务人员要切实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保护考生的生命安全,维护考试工作正常秩序,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努力将损害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正确引导,沉着应对

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慎用强制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加强培训演练工作,提高考试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做到正确判断,科学决策,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试卷的安全保密是普通高考工作的生命线和第一要务。为了保证20XX年高考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试卷(含试卷、答卷、答题卡,下同)安全、保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沙洋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保密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县20XX年高考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考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高考试卷保密工作的领导。

组长:

副组长:

2、试卷保密工作联合检查组:

3、试卷保密工作责任人:

4、试卷保密室负责人:

5、试卷值班与巡逻人员:

二、防范措施与处置办法

1、规范保密室硬件建设,健全制度。提前两周检查保密室铁门、铁窗、铁柜是否完好;检查红外线报警器、录像监控设备、值班电话能否正常使用;灭火器是否有效;查看保密室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查看《保密室负责人职责》、《值班巡逻人员职责》、《保密负责及值班巡逻人员规定》、《试卷保管保密规定》四项制度是否健全;《试卷保密室值班巡逻记录》和《试卷答卷接收和发放记录》是否准备到位。以上几个方面由招办李秀杰负责,张昌海督办,如存在问题,在5月20日前整改到位。

2、严格标准选聘、培训试卷接送、保管人员。考区、考点挑选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身体健康的干部、教师和公安干警承担试卷接送、保管工作。由招办主任赵国圣、县保密局副局长江敏负责组织保密工作培训。

3、试卷运送:由招办副主任邓伦勋同志带队,李秀杰、田密及公安人员一名,负责赴省领取试卷。选用车况完好,配套完善的面包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及其他物品,不得在中途停留就餐,坚持卷不离车,车不离人。途中如遇交通堵塞等异常情况,及时与考区值班室取得联系,通报相关情况;如遇严重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请当地警方予以保护。及时向考区负责人报告,由考区向上级报告作出应急处理。试卷安全到达保密室后,由李秀杰负责第一时间向省考试院值班室报告。

4、试卷保密:试卷进入保密室及时入柜、密封。由陈红掌管保密柜钥匙,李秀杰掌管保密柜密码及防盗门钥匙。启动保密室监控设备,实施二十四小时全程录像备查。加强教育局门卫责任,启动院内红外线监控设备。由张昌海、田密及两名公安人员24小时昼夜值班与巡逻。保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作好值班与巡逻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岗位。工作责任人:张昌海。

5、试卷分发与回收:考试期间,试卷集中存放考区保密室,开考前1小时由考点到考区保密室领取试卷,采取考一场,领一场,送一场的办法。各考点要按照要求,专人专车,警车护送,按规定路线、时间接送试卷。严格办理试卷交接手续。试卷在接送途中不得停靠和搭乘无关人员,如遇交通阻塞和其它事件,迅速绕道而行;如遇紧急情况,立即报警110,请求增援,并速报考点及考区委员会。试卷及备用卷都必须存放考点保密柜中,要有两人值守。考试结束,回收的试卷、答卷、草稿纸,必须及时送回考区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由李秀杰负责清点和记录。

6、考试过程试卷安全:监考员领取试卷要认真核对科目和数量,签字确认;往返试场坚持两人同行;监考过程中严禁抄题、释题;严禁考生不按规定提前出场,严禁迟到考生进入考点或考场;发现考生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时通过楼层协管员报告主考,迅速与考生所在学校校长和带队教师联系,在封闭时间内尽快追回,严肃处理。备用卷必须存放考点保密柜中,如需启用,必须由考点主考请示省巡视员,报请考试院批准,方可启用,空白试卷由副主考登记,开考15分钟后加盖空白印章,装入原试卷袋,此项责任由考点主考承担。

7、严格报告与检查制度:试卷保密室责任人李秀杰要严格按要求定时间向省、市考试机构报告。一是试卷安全到达考区,报告安全到达。二是坚持一日一报,每天下午6:00—7:00报告值班情况。三是坚持考一场报一场。有情况随时报,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的制度。每科考试结束和每日考试结束,上报考试基本情况、舞弊情况、安全情况。试卷保密联合检查组每半天对试卷保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应急处置报告流程

高考期间若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等重大事件,试卷保密责任人赵国圣要在第一时间,一是向110报警,配合公安、保密部门,保护现场,防止扩散。二是按如下途径进行报告。

1.1国家、省统一考试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1)I级事件: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考试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广。

(2)Ⅱ级事件:

A、情况一: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登载考试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B、情况二:省教育统一考试等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

(3)Ⅲ级事件:省教育统一考试等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1.2国家、省统一考试突发事件确认主体

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1.3应急处置措施

(1)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及时控制现场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初步判断事件性质,向市政府、省教育厅报告。

(2)根据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确认的事件等级,按照省教育厅、市政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工作。

(3)按照省教育厅应急部署开展工作,同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2、市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市教育局立即按预案和有关法规、文件开展相应工作。办公室、基础教育科、招生办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共同负责处理;基础教育科、招生办收集、报告考试实施情况,提供启用副题等解决方案并布置实施;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2)立即报告市政府、省教育厅,并及时报告市公安局、信息产业局等相关部门。

(3)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并将有关进展情况续报市政府、省教育厅。

(4)按有关规定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5)考前没有破案,但在确定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的情况下,经省教育厅批准,考试可以如期进行。

自学考试应急预案

能怎么办,跟监考老师商量一下喽,看看凭身份证能不能考,不能考只能等下次再考喽。自考的报名费也不是很贵,一次不考不至于心疼吧?

丢失准考证怎么办

应急预案:丢失准考证时,有两种情况:考前丢失,到区县招办补办准考证。

另一种是当天忘带了,此时考生千万不要自己回家拿,因为迟到15分钟,就不能参加该科考试。打电话给亲戚朋友请他们送来。要是开考前送不到,需要和监考老师协商,尽量恳求老师先允许参加考试。

自考准考证损坏或丢失了怎么办?去哪里补办?

很多省市近年来都做了许多人性化规定,没有准考证、身份证一样可以入场,只是不同场次有不同要求,只要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证件拿来或做出相关证明,考生考试就会有效!也就是说,对于考生考试,只要你没有忘记“带自己”,忘掉什么证都不打紧,绝对不要像我表孙女一样,一看忘证便慌了神,急急忙忙去寻证。一定要记住,证件只是进入考试之门的一个凭证,而考试则是“人考,而非是证考试”,只要人到了,考试才是第一位的,有没有证并不那么重要。如果真得忘了证件甚至丢失证件,一定记得申请走“特殊通道”、找主考,考了再说!

2015年10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7日、18日两天进行。此次考试共有83718人报名,其中首次报考9550人,报考科次223434科。全省14个市将设置34个考区、109个考点、11284个考场。本次考试共涉及131个专业,530门课程。我省从2015年起所有科目施行网上评卷,为进一步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大对考风考纪管理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纪舞弊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性,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本次考试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工作,继续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媒体、网站、布告和考生通知条备注信息等多种宣传方式,使考生了解有关政策规定。 二、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在取送试卷时,试卷专用车开通GPS车辆监控定位系统,确保试卷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密。 三、全省所有考场统一使用电波钟,确保司铃准确。 四、加强对考生进行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与考生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增强对违规考生的威慑力和约束力。 五、所有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场所、答卷保管室和评卷场所均要安装具有至少2个摄像头的视频监控录像系统,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工作期间必须全程录像。 六、考前联合当地公安和保密部门严格检查所有存放试卷的保密室,对不达标的保密室严禁存放试卷。试卷保管期间,保密室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场所的监控录像即时回放。 七、我省所有考点统一配备语音同步指令系统,各考场考务工作做到时间标准统一,内容规范统一。 八、设立从试卷分发场所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员领取试卷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全程必须在考点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视野范围内。在开考前指定两名考生检查确认试卷的密封情况并签字。 九、对全部监考人员进行违禁物品(如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设备)检测。 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 十一、加强数据管理。制定《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据管理办法》,实行两人以上专职人员负责自学考试数据管理工作。 十二、使用省、市视频指挥系统、网上指挥系统。 十三、实行省、市、县(区)所有试卷保密室联网监控,联动报警,省、市全部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四、对考生笔迹进行采集和扫描存储,做为考生毕业审查笔迹和考生转考的依据,打击、防范替考舞弊行为。 十五、在全省所有考点、考场专用电子信号屏蔽器的全覆盖和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 十六、全省所有考点、考场使用电子监控录像系统并实行省、市、考点联网。省、市两级招考办施行考后电子监控录像回放审查制度,对经过回放审核查出的违规考生,按33号令规定进行处理。 十七、省、市建立考试网络有害信息督察制度,对网络有害信息实施监控,净化考试环境。 省招考办寄语考生认真备考,诚信应试。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将开通咨询及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及广大考生的咨询和对违纪舞弊行为的举报。省招考举报信箱设在办公楼一楼楼梯口左侧,办举报电话:。考试成绩将于2015年11月25日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16898555等信息台进行查询。

自学考试考点应急预案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是国家法定的高等学历教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5号)、《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8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26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我省自学考试时间为8月1日、2日,考试课程继续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19〕7号)文件。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二、试题运送时间送交试卷时间:8月3日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相关事宜,在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基础上,与卫生健康、疾控和医疗机构充分沟通,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二)周密安排,做好考试实施各市(区)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考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监考等各环节涉及场所的防疫要求。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点应配足配齐防疫人员和体温检测仪、一次性手套、口罩等设备物资,确保每个考点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在考点入口处设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三)措施到位,严格考生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报名系统中统计出的外省(市)考生,加强信息核对和行程追踪。考生考前打印考试通知单时同时下载打印《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确因特殊情况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高、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考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还必须持考前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四)完善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各市(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充分做好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应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市(区)须上报发现的疑似病例、发热考生及处理结果。其他未尽事项继续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1号)要求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7月14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银川市、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助学机构: 根据《关于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71号)要求,宁夏自治区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做好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首次报考考生注册时间:8月30日9:00-9月6日17:00 报考课程时间: 8月30日9:00-9月6日17:00 审核确认时间:8月30日9:00-9月7日12:00 缴费时间:8月30日9:00-9月7日17:00 点击进入:2021年10月宁夏自考报名入口: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 (二)社会考生可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和委托助学机构开考专业。报考委托助学机构开考专业的考生须提前跟相关助学机构联系咨询报名详情,专业目录及联系方式见《2021年10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附件1)。 (三)宁夏自治区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在校生可报考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专业,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登录入口。考生本人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考生登录板块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菜单,进入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二)首次报考考生报名。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免冠证件照(不能美颜,不能过度修饰)和身份证有照片面,提交报考课程,等待相关考试中心或助学机构审核。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参照登录界面中“首次报考考生报名流程”。 (三)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无需注册,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课程,等待相关考试中心或助学机构审核。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参照登录界面中“在籍考生报考流程”。 (四)确认缴费。考生完成课程报考后,考试中心或助学机构对考生报名报考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后,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报名成功,报考信息不可修改。报名期间考生应妥善安排时间,因错过时间报考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8〕22号)的规定,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委托专业考务费和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考务费每人每科次40元。 四、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自学考试实行网上统一打印准考证。考前两周,考生在报名系统里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中,仔细阅读《致全区自学考试考生的公开信》,并下载《宁夏2021年自学考试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附件),按要求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和《宁夏2021年自学考试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参加考试。 (二)专业调整。自2019年9月起,汉语言文学(本科)和行政管理学(本科)2个专业已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为宁夏大学。报名和考籍管理等工作由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由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三)网络助学。报名10月考期网络助学课程的考生,10月23日至24日须参加线下集中统一综合测验。具体时间、地点登录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查阅。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考试安排,则另行通知。 五、报名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业务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 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 考生在报名期间(工作日)如有问题,可拨打相关咨询电话,各助学机构咨询电话见《2021年10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岗位职责。银川市、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助学机构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合理规划工作流程,做好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审核过程中,要仔细核对考生身份证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严格审核考生头像照片,确保信息采集真实准确。 (二)加强宣传服务。银川市、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助学机构在报名期间,要坚守岗位,做好政策和专业计划解读工作,严禁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不实宣传。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审核考生信息。 (三)强化疫情防控。报名过程中,有考生现场咨询的,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接待工作。各单位须提前做好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 附件:1.2021年10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 2.2021年10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时间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考生:我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在11月22日-12月2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和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相关防控工作,确保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工作安排(一)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考点防疫政策根据所在地疫情制定及调整,非中山市居住或工作的考生谨慎选择在中山市报考。(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2023年1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如下:新生预报名:2022年11月22日10:00至11月25日12:00在线正式报名:2022年11月22日10:00至11月25日17:00报考:2022年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缴费:2022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自动停止接受考生报名,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三)报名、报考步骤和方法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我市自考办,联系电话:,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1.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办理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根据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者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前往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时,需要佩戴口罩,并将采取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考生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2.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联系我市自考办进行解绑。(1)查询报考科目方式本次考试具体开考课程《2023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开考计划”下载。(2)报考注意事项①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②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我市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我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二、打印准考证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一)准考证的打印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市自考办咨询。(二)准考证的使用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三)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三、赴考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严格遵守中山市以及考点所在镇区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8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8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4),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中山招考网等发布的信息。四、加强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于201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各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可采取向考生发放告知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宣传,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五、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3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附件:1.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1 )附件1-4.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2年4月陕西自考防疫措施1.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验证,上交健康承诺书(2022年4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2.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查外,考试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隔离考场考生须佩戴N95口罩。3.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保持安全距离有序离场。4.如未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真实接触史及身体异常状况,被疫情防控部门筛查发现,实施管控措施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自考需要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自考的特点(1)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2)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3)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分课程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和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4)业余性:自学考试以业余学习为主,工学矛盾小;(5)效益性:对个人来讲,参加自学考试是投入的资金较少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护理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护理工作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防病治病、抢险救急、促进康复和减轻痛苦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丰富提高我院护理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也为全院护理人员提供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由护理部、院工会联合举办XX医院护理知识竞赛活动。

在每轮比赛结束后均设有场内观众互动环节,同样采取答题形式,答题正确者可得纪念品一份。另在每轮参赛过程中,若有选手回答不正确,问题交与现场观众答,答题正确可得纪念品一份,未答正确的参赛方队按竞赛规则进行相应扣分措施。

其余的方面

1、对各级护理人员按三基三严培训计划举行范例化培训,对比一下神经外科常见病。强化轮转护士低年资护士的培训,月考评、季度考评及年终考评均到达质量央求,其中优秀人,优秀人,合格人。

2、每周晨会发问2次,泌尿外科。形式为基础实际常识、院内感染常识和专科常识回复合格率在95%以上。

3、进一步完善并屡次强化进修《护理危险风险预案》,并使用于实际办事中,对每一次应急处罚办事之后都举行了回首回头回忆性评价。总结阅历履历训诲,使全科护士的应急才力有了较着进步。

4、组织全科护士进修医院护理中心制度并举行了考核,对于西京医院神经外科。列入医院组织的3次中心制度考核全员合格,同时增强护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修。

5、有2名护士列入了护理自学考试,在排班上予以方便商量,2人共有10门课程合格。

2015年10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7日、18日两天进行。此次考试共有83718人报名,其中首次报考9550人,报考科次223434科。全省14个市将设置34个考区、109个考点、11284个考场。本次考试共涉及131个专业,530门课程。我省从2015年起所有科目施行网上评卷,为进一步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大对考风考纪管理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纪舞弊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性,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本次考试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工作,继续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媒体、网站、布告和考生通知条备注信息等多种宣传方式,使考生了解有关政策规定。 二、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在取送试卷时,试卷专用车开通GPS车辆监控定位系统,确保试卷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密。 三、全省所有考场统一使用电波钟,确保司铃准确。 四、加强对考生进行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与考生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增强对违规考生的威慑力和约束力。 五、所有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场所、答卷保管室和评卷场所均要安装具有至少2个摄像头的视频监控录像系统,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工作期间必须全程录像。 六、考前联合当地公安和保密部门严格检查所有存放试卷的保密室,对不达标的保密室严禁存放试卷。试卷保管期间,保密室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场所的监控录像即时回放。 七、我省所有考点统一配备语音同步指令系统,各考场考务工作做到时间标准统一,内容规范统一。 八、设立从试卷分发场所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员领取试卷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全程必须在考点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视野范围内。在开考前指定两名考生检查确认试卷的密封情况并签字。 九、对全部监考人员进行违禁物品(如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设备)检测。 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 十一、加强数据管理。制定《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据管理办法》,实行两人以上专职人员负责自学考试数据管理工作。 十二、使用省、市视频指挥系统、网上指挥系统。 十三、实行省、市、县(区)所有试卷保密室联网监控,联动报警,省、市全部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四、对考生笔迹进行采集和扫描存储,做为考生毕业审查笔迹和考生转考的依据,打击、防范替考舞弊行为。 十五、在全省所有考点、考场专用电子信号屏蔽器的全覆盖和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 十六、全省所有考点、考场使用电子监控录像系统并实行省、市、考点联网。省、市两级招考办施行考后电子监控录像回放审查制度,对经过回放审核查出的违规考生,按33号令规定进行处理。 十七、省、市建立考试网络有害信息督察制度,对网络有害信息实施监控,净化考试环境。 省招考办寄语考生认真备考,诚信应试。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将开通咨询及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及广大考生的咨询和对违纪舞弊行为的举报。省招考举报信箱设在办公楼一楼楼梯口左侧,办举报电话:。考试成绩将于2015年11月25日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16898555等信息台进行查询。

  •   索引序列
  •   自学考试安全应急预案
  •   自学考试应急预案
  •   自学考试考点应急预案
  •   自学考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   自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