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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委员会与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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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委员会与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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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委员会与自考办

很多自考生想要查询自考信息和咨询自考问题的时候,不知道该找谁?其实,考生们需要对自考的主管机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一、自考全国考委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考委,全称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它的主要职责有以下七点:1.受国家教委委托,负责全国自学考试本、专科招生中全国统考的命题、评卷、成绩统计分析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各省的试卷运送、考场安排、维护考场秩序和保密工作。2.参与自考有关的政策和规定的拟定工作;参与研究有关教育考试工作的改革。3.受国家教委委托,在对成人高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的工作中,承担考场测评工作。4.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的社会助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5.开展面向社会的考试服务。6.开展自学考试的科学研究;培训考试业务工作人员。二、自考省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三、自考市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四、自考主考院校自考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比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而考生们如果在自考上存在问题,基本上找得比较多的是当地的省教育考试院、当地的自考办,以及自己报考的目标院校。所以,考生们对自考的主管机构是不是有一定的了解了呢?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哟~

自考办一般是各地教育局招生办的一个科室,属于政府机构,主要负责自考的相关事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国家教育部自学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自考办)组织安排考试及统一评卷工作,整个考试过程体现出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委员会与教导处

1. 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决策工作,简称全国考委。2. 全国考办。国家教育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办公室,负责全国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全国考办。3. 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下设若干个专业委员会和一个考试研究委员会,负责拟订考试标准、质量评估和考试研究工作。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4. 省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5. 省考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本省(区、市)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办公室,负责省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省考办。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内(办公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6. 地市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

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各省考委颁发,主考院校副署。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2003年起,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制作。网页链接

自考毕业证书自2001年6月起全国已实行电子注册、备案制度。目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向社会提供证书查询认证服务。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1、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国范围内的自学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指导工作。2、各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自学考试管理工作,接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吉林教育考试院电话 吉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吉林教育考试院电话 吉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吉林教育考试院电话吉林教育考试院电话:、。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是由原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办公室三个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及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研究制定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及实施办法,汇编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并协调组织实施。二、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学历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部门承担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三、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依规对考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四、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按国家要求研究制定标准化考点建设标准、流程和评估方案,开展教育考试和招生政策研究。长春考试院电话长春考试院电话为:。一、吉林省考试院简介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是吉林省教育厅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4年12月由原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办公室三个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2023年6月明确机构规格为副厅级。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承担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3、负责全省教育考试招生组织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和分析评价工作。4、负责承办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相关科目、自学考试、“专升本”等教育考试命题制卷的组织实施与相关考试题库建设工作;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参与指导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5、承担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教育考试招生具体事务性工作。长春自考办在什么地方?吉林省各地自考办联系方式 2005年 09月 09日 21:03 自考365 位名称 办公电话 考试期间举报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邮编 吉林省自考办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85号 130033 长春地区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考试期间举报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邮编 长春市自考办 4628883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6区20栋 130033 南关区招生办 南关区大经路79号 130041 宽城区招生办 长春市天津路12号 130052 朝阳区招生办 长春市同光路36号 130062 二道区招生办 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 130031 绿园区招生办 长春市西安大路185号 130062急!有人知道吉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的具体地址吗?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75号邮编:130022 电话:0431-5394141吉林省自考办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85号 130033可以自己去查一下viewNews.jsp?NewsID=5虽然可以去网上查电子地图,但建议你打电话过去询问坐车方法比较保险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388号电话:、邮政编码:130033邮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部门职责1、综合部:负责综合协调教育考试院日常工作、院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文秘、财务、宣传、党群、纪检、信访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2、研究生招生考试部:负责制订硕士研究生考试工作方案、编制有关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组织考生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负责特岗教师等特殊类考试招生工作。3、高等教育招生考试部:负责制订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负责编制有关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组织考生报名、体检、政审、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负责艺术、体育、自主招生、保送生、军事院校招生和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东惠州市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广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报名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报名报考时间安排1.新生预报名时间: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2.正式报名时间: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3.考生报考时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4.缴费时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二、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2.正式报名(摄像):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三、考生报考考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须先完成本人手机号码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号码的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或重新绑定(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考生在报考考试课程时,只能选择一个考试地点,否则将视为无效报考。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惠州市考试地点代码:惠城区(1302)。四、准考证的打印与使用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考点及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之前已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能再作为参加自学考试的凭证。考生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参加考试。附件: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惠州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2月20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2022年4月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延期考试将于10月24日至25日举行。现将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报考时间考生报考时间为8月3日14:00至5日17:00,缴费时间为8月4日10:00至6日17:00。点击进入:2022年4月广东自考全国统考课程延期考试报名入口:二、报考条件此次报考考生范围为2022年4月自学考试10个延期考试地市(含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茂名、惠州、东莞、肇庆、清远)已报考了该次自学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考生须在原报考地市重新报考。三、考试课程时间安排根据全国考办安排,本次考试为2022年4月考试的全国统考课程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4、25日两天,用于安排10月22、23日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全国统考课程。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的“公告”中查询。四、报考手续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当地市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绑。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考生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原报考地市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报考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五、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10月8日至10日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当地市自考办咨询。六、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延期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届时将与2022年10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一并印发,请考生关注后续的10月自学考试报考须知),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三)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国家新的防控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地市考办发布的信息。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2年11月底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百度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八、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九、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详见附件)。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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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委员会

云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属于教育厅的公章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办证须知》,现公布如下:一、办证必备条件及要求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按照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考完某一个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有免考课程的,办理了免考手续,并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和实习、实验)的要求,达到规定的学分;经考生所在单位对其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主考院校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时间,以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签发的日期为准:每年的六月三十日和十二月三十日。二、办证须交材料及费用考生在当地县(区)考办规定的办证时间内,将身份证复印件各三张,全部单科合格证,实习、实验或论文答辩合格成绩单,四张一寸相片,交到报名点(州、市、县考办),同时领取三张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县(区)考办将准考证收回并销毁。相片采集按云招考办【2002】58号《关于200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相片电子图案采集工作的通知》执行,毕业证相片为1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相片背景为浅兰色。三、填表说明三张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考生必须亲自填写,不得叫他人代填或填一张另两张复印。要用兰色、黑色墨水或碳素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填完后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如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盖章,然后交到县(区)考办。四、办证相关情况及处理办法1.单科合格证丢失单科合格证丢失,不再补办。考生应写出“说明”,交给发证的县(区)考办,县(区)考办查实后盖章交考生保存。考生办毕业证时须将“说明”和其他材料一并交县(区)考办。2.在外地考试(非办证申报处)有合格证无试卷的,要通知考生尽快转档案。州、市考办将合格试卷丢失的,须开出证明,考办分管主任签字、省考办办证时再核实。

很多自考生想要查询自考信息和咨询自考问题的时候,不知道该找谁?其实,考生们需要对自考的主管机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一、自考全国考委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考委,全称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它的主要职责有以下七点:1.受国家教委委托,负责全国自学考试本、专科招生中全国统考的命题、评卷、成绩统计分析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各省的试卷运送、考场安排、维护考场秩序和保密工作。2.参与自考有关的政策和规定的拟定工作;参与研究有关教育考试工作的改革。3.受国家教委委托,在对成人高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的工作中,承担考场测评工作。4.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的社会助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5.开展面向社会的考试服务。6.开展自学考试的科学研究;培训考试业务工作人员。二、自考省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三、自考市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四、自考主考院校自考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比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而考生们如果在自考上存在问题,基本上找得比较多的是当地的省教育考试院、当地的自考办,以及自己报考的目标院校。所以,考生们对自考的主管机构是不是有一定的了解了呢?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哟~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自学考试的各种规章制度; 2.主管全市自学考试的报名、宣传、汇总编排、登分、建档、分发合格证、毕业证书等各项工作; 3.负责组织安排全市自学考试的每次考试组织及考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确保每场考试的顺利进行,提高自学考试声誉; 4.负责全市社会助学工作,对社会助学单位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 5.负责全市自学考试教材、资料征订发行工作; 6.接待考生来访及处理考生来访信件; 7.负责全市自学考试考生的考籍、档案管理、考试资料的保管工作。以上内容便是对山东自学考试委员会职务的详细介绍。 山东自学考试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山东自学考试相关事务的一种机构,其职责处理事务的范围是山东自学考试专升本以及高中起点的高起专以及高起本层次专业的相关事务。学习者可以了解清楚山东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具体职责,然后在进行教育的过程中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适当的咨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关于这个问题,考生们可以见以下的介绍。1、自考全国考委自考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考委,全称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自考省考委自考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考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考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3、自考市考委自考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考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考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4、自考主考院校自考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比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自考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以及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如,自考毕业证书落款,左边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的盖章,右边是主考院校的盖章,一证两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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