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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培训学校章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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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办教育培训机构,所需手续和资质,全国各地具体规定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这是最全面和准确的信息,这里部分信息可供当事人参考。我们要办的教育培训机构,一般属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相应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 该规定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办理手续和资质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以《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为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举办者应当是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二)拟出任非学历教育机构校长年龄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经验。(三)有稳定的运营经费来源,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其中20万元为风险资金)。(四)有能够满足教育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学校用地和教学用房,校舍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其中教学面积80%以上。房屋产权清晰,租赁期限或使用期3年以上,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请勿将居住者的住宅、地下室用作学校场所。教室和办公室必须设在一个地方。(五)开展计算机专业培训,需要40台以上较新型号计算机的其他专业性培训,需要具备一定数量的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设备和场地。(六)举办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补习辅导机构的,其校舍建筑总面积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 举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补习辅导机构的,校舍总面积应当在3000平方米以上,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应当保持1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面积。设备总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图书资料不得少于10000册。20:1及以上学生教师与其配备专职教师,不如参照有关规定配备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人员。(七)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八)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较大的培训,必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举办军事、警察、宗教、政治等类培训。(九)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或者方案。(十)有两名以上具有专业资质的财务人员。(十一)有一定数量的教师与专业性和办学规模相适应。(十二)专职行政管理人员二名以上。申请办学所需的资料(一)办学申办工作报告。应当载明举办者、校长和学校名称、学校所在地、经费来源和金额以及管理使用方式、学校内容、培养目标、学校规模、校级、办学形式、办学条件(设施、设备等)、内部管理体制。举办者为机关的应当加盖机关印章,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字。(二)举办者资格证书文件。主办单位应当提交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主办单位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模拟培训机构校长资格证书文件及有关文件所在单位的意见。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学校用地证明。自己的学校用地应当提交相应的房屋和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应当加盖公章); 租赁场地应当提交出租方房地产产权证明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需注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卫生合格证明文件。(五)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应当包括: 1 .机构名称、学校地址2 .办学宗旨、内容、规模、水平、形式等; 3 .资产额、来源、性质等4 .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 .学校法定代表人6 .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7 .学校自行终止的条件8 .章程修改程序9 .学校应规定(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定机关的第一次会议决议(载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决议内容,通过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理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包括所有成员签名)、理事)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七)拟聘用会计人员会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八)设置的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九)教育规划。教学计划应当载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学习期限、教学安排、教材使用、考核方式。(十)所需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采购证明。(十一)合作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提交经过公证的合作办学协议,载明出资额、方式和各自的权利、义务、纠纷调解解决方式等。包括各地省市地区在内,一些大城市也制定了同类规定,如《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暂行办法》、《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755-79000、《武汉市中等及以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绍兴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当事人咨询当地教育部门,现其他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流程如下,以供参考,具体按照当地规定。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课程注册流程示意图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专项审计流程示意图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收费备案流程示意图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问题一:申办民办学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如何申请? 2、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办学方案,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办学章程。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师资、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和辅助设施等。 4、有符合规定数额的办学资金和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学校创办及董事会成员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学历情况、户口所在地等有关材料。 3、主办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证明。 4、个人申请办学的,在职人员办学需具有单位同意办学的证明;离退休人员办学须有离退休证;其他人员办学须持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 *** 同意办学的证明。 5、单位担保证明(担保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复印件及担保书),以公司名义担保的须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和公司的验资报告。 6、租用办学场地的合同书及平面图。申办中小学的须有当地街、镇 *** 同意办学的证明。 7、办学人的资信有效证明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8、有关教材的选用、教学计划、学校经费概算和学校章程。 9、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主要任课老师的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 10、校舍建筑质量安全鉴定证书。 11、校舍消防安全合格证书。 12、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证书。 问题二:办培训学校需要哪些手续 西城区申办民办培训学校所需提交材料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内容 依据 一 办学申请报告 1.阐明申办理由,并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对即将开办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作出分析论证,以保证学校成立生源的稳定。 《民促法》第二章 2.写出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内容介绍。 二 民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行政管理制度:(1)学校的岗位职责。(2)教职工的聘任制度(包括专职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制度和 *** 教职工签订劳务合同制度)。(3)例会制度(包括决策机构、教职工等理会等)。(4)教职工奖惩制度。(5)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文书档案、学籍档案等)。(6)安全保卫制度(包括安全工作应急措施)。(7)考勤制度。 《民促法》第三章、《北京市民办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置标准》 2.教育教学管理制度:(1)学员管理制度。(2)教师备课制度。(3)学籍管理制度。(4)班主任制度。(5)听课、评课制度。(6)教研制度。 3.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 《民促法》第五章 三 举办者证明材料 1.举办者为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 、学历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民促法》第二章 2.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需提交单位法人证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上要加盖举办单位印章)。 《民促法条例》第二章 3.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需提交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书。 4.联合办学为多个主体的需分别提交证明材料和经公证处出具的联合办学协议公证书(联合办学协议载明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风险。如要求取得合理回报,需明确各自回报比例)。 四 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民促法》第二章 五 民办学校校长证明材料 1.决策机构聘任书。 《北京市民办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置标准》 2.民办学校校长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或职称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3.由校长人事档案所在的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或相关管理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4.体检证明(二级以上医院)。 序号 材料名称 内容 依据 六 决策机构材料 决策机构成员的身份证、学历(复印件)。 同上 七 教师资格材料 提交专 *** 教师资格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同上 八 财会人员资格材料 提交专 *** 财务人员岗位资格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同上 九 捐赠材料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需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证明文件。 《民促法》第二章 十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章程参考样本在社管网表格下载区。 《民促法》第二章 十一 西城区民办学校审批备案登记表 表样在社管网表格下载区。 十二 民办学校提交符合设置标准的验资报告 《民促法》第二章第十二条 十三 学校的场地证明 1.办学场地为自有的民办学校,提交符合设置标准的房产证或房产证明(载明产权)。 《北京市民办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置标准》 2.办学场地为租赁的民办学校,提交具有法律效益的,租期不少于三年的租赁合同。 注:1.以上各项材料均提交一式叁份。用A4纸打印。 2.所提交文字材料需揣印,所提交表格材料可打印,也可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西城区教委社管办 2005-4-1 注:举办者、 校长、 法人、 副校长、 决策机构负责人 ,都需要在审批资料上加盖人士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并附个人简历。...>> 问题三:办学校需要什么手续 我在石家庄中专学校任职多年,注册资金要200万以上,有教学场地,有专职教师,这是硬性要求,别处就是什么申请书之类的文件了。现在办事要有关系。办学的路很艰辛! 问题四:开办职业技术学校,需要什么条件 那要看你想开什么类型的了,英语、计算机。美术、音乐,,很多很多。。 可以选择加盟品牌或者自己干,, 但都要通过劳动部门或者教育部门的批准才合法。。 具体开办条件,,劳动局或者教育局会给你一个相关的要求规定,,上边写的很详细。。 英语要教育局批准,计算机是劳动局 问题五:关于私人办学校所需要的一些手续什么的,求大神解答 二、申请办学程序: 1、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类 办学者向教育局提交办学申请→民政局核校名→到教育局领表→教育评估院进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教育局审批→民政局法人登记→银行开户→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财政局办理票据供应证。 2、非学历的中等或高等教育机构类 办学者向教育局提交办学申请→民政局核校名→到教育局领表→有关专业业务部门进行审批→教育评估部门资质审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教育局审批→民政局法人登记→银行开户→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税务局办理票据供应证。 三、办事时限: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在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在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办学的决定。 四、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海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市教委有关文件 告 知 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备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提供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上述(一)中的全部材料和(二)中的3、4、5项规定的材料。 问题六:想开培训学校 需具备哪些办学资质及条件 市教育局规划科负责人说,要办培训机构,须具备4个条件: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10万元流动资金;校长应有3年以上从教经历;教师要有大专以上学历。 如具备上述条件,可向市教育局规划科提供申请报告、办学章程、房屋产权证、防火证明,3个月内即可办完。 ==== 申办文化培训机构需什么手续? 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登记,如果是技能培训还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然后回工商部门办理设立手续。培训内容是有关中小学生托管、文化学科技术辅导,中小学生家教及相关文化知识培训等,需向教育局申请。 ===== 申办职业培训机构手续办理 (办理部门:职业培训处) 一、申办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五)符合 *** 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二、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 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 (二)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2、《深圳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8、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 问题七:民办学校需要什么证件 所需材料: (1)区民政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原件,一式3份); (3)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地址、举办者情况、开办资金金额及出资者、招生对象、办学内容、法定代表人情况、场地情况、校长情况、专任教师情况、内部管理体制等(原件1份); (4)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或执照;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6)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原件1份); (7)首届教育培训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各成员签字,原件1份); (8)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10)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及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11)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简历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12)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13)财会人员资格证明、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举办者向区教育局成教职教科提交申办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有效的予以受理; (3)初审。审批人员初审、拟报初审意见; (4)评议。区教育局教育培训机构申办评议小组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评估,作出评议意见; (5)审批。审批机关根据设置标准、评议意见及本地教育发展计划,于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置的决定,并通知申办者; (6)发证。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对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绩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7)公告。 问题八:私人可以开办大学吗,需要哪些条件 私人可以以股份制的形式开办民办大学,不过好像只能开办三本和专科院校,目前还不能涉及二本及一本院校。条件就很简单了,有钱就可以,因为民办大学是没有国家拨款了,全部靠自己筹款。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你满意。 问题九:开办培训机构需要哪些条件? 从教育部门了解到,开办培训机构需要经教育部门审核、批准,还要有相关手续办一个假期培训班或补习班应到当地教育委员会去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然后,由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多部门齐抓共管。但实际上,许多办培训班的老师租一教室,交点租金便开始上课,至于老师的资质如何,水平是否过关,却无人过问,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学生们能否学到知识就不得而知。 需要的证书以下: 教育部门的审批证 老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房屋的使用证明 安全证书-防火单位的 营业执照 问题十:申请开办培训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不知道你现在人是在哪里呢? 办培训机构的话,需要很多证: 办学许可证是到劳动局(以前是到教育局的)工商局不管。现在审批确实不容易,不是不批,就是要求多。学校规模一定限制(理论教室多大、实习教室多大);注册资金多少万、流动资金多少万;会计、出纳、任课老师、实习老师、管理老师等都要有,而且任课老师要专科以上学历,有经验的等等。到当地劳动局社会培训股去咨询。 我以前也是这样过来的,是比较麻烦的,你耐心一点吧,希望以上能帮到你。

自学考试培训学校章程设计方案

一、筹建申请报告1、拟定名称:地区名、任意名、专业名、层次名(进修学校、学院)。上海静安**进修学校或上海静安**培训中心上海静安**进修学院2、举办单位及法人代表。公司举办:公司要有经营业务活动并能按时提供足额资金,履行办学出资义务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验资报告、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金或存款证明)。公司法人如果是外地户籍者,需本地法人担保3、税务部门出具纳税情况证明书4、年检合格证明(盖有年检合格章的民非证书)(如果是联合办学的:需要递交联合办学协议书)(如果是事业单位办学的:需要递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如果是国资办学的:递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证明文件)(如果是民办非企业办学的:递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如果是联合办学的:需要递交联合办学协议书)个人举办: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职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职称证明复印件。5、办学宗旨、办学内容。6、办学地址。要求房屋地址在本区范围。7、资金来源(学校50万注册资金;学院100万注册资金)公司举办:公司最近资产负债表,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金或存款证明),100万注册资金的公司可以举办50万注册资金的学校个人举办: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8、推荐学校第一届董事会及学校法人名单。出资者推荐学校第一届董事会(5人或7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懂教育),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会议,推举董事长、法人。法人可以由董事长或校长担任。聘请第一任院/校长。院长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高等教育管理工作经历。校长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专兼职比例:至少校长、教务、财务是专职。占聘用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9、停办善后处理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10、由主办者盖章、法人签名。二、举办者证明材料1、举办者法人、公民资格(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2、举办者组织机构证件、个人具有政治权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即本人档案所在管理处),公安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3、举办者资信证明。三、董事及第一届董事会决议材料1、五位董事登记表。(表格反面粘贴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品行良好证明,请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即本人档案所在管理处),公安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2、第一届董事会对学校章程、学校法人、校长人选、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的审议决议及有关文本签名。主要文本有(1)学校章程。(全体董事签名)(2)岗位职责。专职校长、教务、财务等(全体董事签名)(3)规章制度。行政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全体董事签名)四、注册资金证明五、具有法律效力,一年以上时效的场地、设备租借契约,房产证明。1、与产权拥有单位签定协议,附房产证复印件。协议有详细地址、起止日期、租金、面积等要素(双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独立的教学使用场所不少于三分之二用于教学。 学校:非居住用房500平方米以上。学院:非居住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3、办公室(20平方米左右)与教室地址一致,并有固定电话和网线。4、办学场地要有关部门出具消防安全证明,有住宿学生的要同时出具食品卫生、治安安全证明。六、拟任校长的资格证明。1、学校或高等院校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2、学历证明。3、专业技术职称证明。4、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5、校长资格审查表(请原单位组织部门即档案所在处盖章)。6、公安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七、专业设置材料。至少有三个专业课程设置1、设置专业名称、培养目标、教学大纲、使用教材课时、评价、证书。2、专业设置审查表。3、高级职称(副教授以上)相关专家审核,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及职称证书复印件粘贴在反面。4、任课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技术职称等)。5、进行成本测算后,凭专业(学科)设置登记证,到物价局备案。八、拟聘教师资格材料。1、学历证书。2、教师资格证书。3、技术职称证书。4、聘任意向书。九、拟聘管理人员名册及从业证书。会计、出纳资格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会计上岗证复印件)十、学校设置审查表。十一、学校《法定代表人申报表》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学校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十二、学校法人承诺书办事程序:一、核名:递交办学申请及财务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出具核名通知单。(凭教育局核名通知单,到区民政局查名。地址:海防路421弄1号楼202室电话:62987893)二、准备一式三份办学详细材料提交,进入评估阶段,经专家评估,基本符合要求后,将资料完善修改,递交静安区教育局,进入区审批阶段三、区审批通过,登陆 (上海市民办教育信息管理网)申领密钥,用该密钥进行基本信息的录入和许可证的首次申领,进入市审批阶段四、市审批通过,领取《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一年一度激烈的秋季招生竞争已经拉开序幕。生源是本校的生命线,招生是本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它直接关系着本校的生存与发展。本校招生需要策划。所谓招生策划,是一种谋略活动,是策划者紧紧围绕招生目标,运用一系列的点子和创意进行构思、设计、谋划、导引,制定切实可行、高质高效的策划方案,供决策者选择运用的过程。目的是使被策划的本校顺利实现招生的目标。我说本校需要招生策划,一是因为当代本校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招生、就业两头面向市场。尤其是招生,我们没有列入国家招生计划,而是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家庭、面向学生。 . 一、定位策划 一般说来,招生定位策划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定位生源地和招生目标群。这是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培养目标以及办学规模和方向提出的,是解决到哪里去招收以及招收什么样的学生的问题。具体说就是在地理上展开招生的区域和招收学生的目标群。是面向农村,还是面向城市;是面向应届毕业生,还是面向社会。定位生源特色和招生优势。一定要找到本校的个性特点和优势,可以面向特殊的生源群体,可以多层次分类别招生,应该善于剑走偏锋、标新立异、错位发展。 二、市场策划 一般说来,本校对招生市场具有与生俱来的重视和敏感。因为本校的生源配置主要依靠市场调节,招生必须进行市场策划。所谓招生市场策划,主要是指对招生市场进行分析和预测,从招生市场的空间中寻找到自己学校的坐标,找到招生的努力方向,为学校争取到尽量多的市场份额。 市场策划首先要进行调查分析,了解生源市场的现状、态势,分析招生的基本形势和发展趋势,掌握有关招生的基本数据,并且,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提出科学的论证报告。例如,2004年四川参加高考的考生共有62万,国家计划招生多少,其中本科、专科(高职)计划各是多少;省外、省内计划各是多少;公办、本校计划各是多少等。根据招生计划预测一下本、专科的录取分数线、录取比例,预测一下本校的招生空间和条件。然后根据自己本校的实际情况,细分招生市场,确定本本校招生的努力方向,确定招生市场开发的策略与战术,确定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其次,招生市场策划必须了解人才市场的状况,了解社会、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尤其是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规格和标准,将直接影响着本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影响着招生的数量和质量。需求就是就业,出口影响着进口,我们学校一定要充分发挥自己办学机制灵活的特点,根据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确定人才培养的规格,设置专业,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安排课程和教材,安排招生数量和质量。倘若能够直接与用人单位签定用人合同,进行定单培养,必将会成为招生的一大亮点。还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开发式招生,以增强对生源的吸引力。 三、形象策划 形象是一所本校的门面,更是一所本校核心价值观的体现。所谓招生形象策划,其涵义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招生宣传把学校的形象展示出来,这与学校的整体形象密切相关,是建立在学校整体形象基础之上的;另一方面,是指招生过程的形象展示,包括构思设计招生过程中的一系列形象及其如何运用,如何展示。比如,广告诉求语、屏幕形象、宣传画册、招生资料、招生咨询场所人员形象等等。招生形象往往是社会、家长、学生等接触到的第一印象,是能够直接影响学生是否选择上某所本校的首要因素。 学校形象识别系统的支柱性要素主要有三个,这也是我们进行招生形象策划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一是理念识别系统,指学校的价值观体系,包括办学理念、校园文化、校风校训、战略目标、宣传口号等等。二是视觉识别系统,指运用视觉设计和行为展示,将学校的理念和特征视觉化、规范化、鲜明化,形成学校在人们那里的视觉形象特征,例如学校的校徽、标示牌、校园雕塑、学校建筑布局之类,以提升学校在市场竞争中的识别度,进而实施有效的信息传播。三是行为识别系统,主要指学校的整体行为、组织行为、员工行为等,学校行为识别系统一般集中体现在学校内外举办的招生咨询活动、文化活动、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学校的管理行为之中。 四、公关策划 就本校而言,公共关系主要指学校与社会公众的交往、认识和了解的相互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发展过程,它主要包括学校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学校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常用的公共关系活动类型一般分为宣传型、服务型(提供免费服务)、交往型、公益型、尊重型(征求社区及学生家长的意见)、维护型等若干类。 一般说来,公共关系所产生的效果是其它任何形式都不能代替的。招生需要宣传,需要公关,需要进行公共关系策划。本校必须充分发挥公共关系在招生过程中的作用,精心构思设计各种类型的公关活动,高度重视交往传扬、沟通协调,排忧解难、畅导理解,信息传播、教育引导等各种公关渠道,积极为招生工作出力献智。 招生公关策划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公共关系传播策划。传播是公共关系的基本要素之一,也是公共关系活动的主要手段,它是一个完整的信息交流过程。招生公关策划应该紧紧围绕由谁传播、传播什么、通过什么渠道、传播给谁、产生什么效果五个要素进行。二是公共关系工作程序策划。它一般由调查研究、确立目标,编制计划、设计方案,策划实施、传播沟通,评估结果、反馈调整等几个步骤组成。三是公共关系专题活动策划。例如,新闻发布会,学校成就展览会,社会赞助活动,招生咨询会,参观考察等等。 五、广告策划 现阶段,广告是学校招生的基本手段。有的学校甚至在招生广告方面不惜重金、大量投入。所以,做好招生广告策划显得十分重要。招生广告就是有计划地通过媒体向招生目标群传递有关本校、专业、招生数量、规格要求、学校优势、特色等信息,以介绍、说服、提醒为目标,起到唤起注意、引起兴趣、启发欲望、导致行动等作用。好的招生广告应该真实性强,信息量大,针对性强,符合消费心理,符合道德规范。 招生广告策划的关键在于创意。好的创意应该简捷、突出、独特、联想、凝神、形象、时尚。广告媒体的选择也很重要,主要应该考虑其经济性、针对性和适合性。常用的媒体主要有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宣传品、户外广告牌、车体广告、展览会、公益性社会活动等。还要注意报刊版面的环境选择,电视广告的时间选择,频率的变化,而且,学校也可以自行设计一些恰当的活动或传播性工具来发布本校招生信息。另外,还要注意软性广告的运用,它对目标公众的渗透力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六、管理策划 管理策划在.招生策划中也具有相当的地位。所谓管理,是协调集体活动以达到预定目的的实践过程。招生也是一个集体活动的过程,为了完成招生任务,实现招生目标,必须对招生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激励、协调和控制。 招生管理策划,首先应该对招生工作的机构、人员进行策划安排,确定建立精干、高效的组织系统,选择配备热爱、熟悉招生工作的人员。其次,策划建立科学、高效的指挥协调机制,优化配置各种招生资源,努力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效益。要遵循管理的原则,把众多的招生人员组织在团队之中,形成群体大于个体相加的合力和团队精神。第三,制定科学高效的激励政策,形成良性的激励机制,也是招生管理策划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运用环境、报酬、奖惩、精神、文化等多种要素调动招生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通过管理策划使本校的招生工作有条不紊、有序竞争、规范展开、高效进行。 七、渠道策划 招生工作有多种渠道,尤其是当代,已经进入网络时代,招生渠道正在呈立体化发展的趋势。所谓招生渠道策划,就是谋划形成属于自己本校的招生网络和多种渠道,并且,确保其畅通高效。 招生渠道在招生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渠道运用,存乎一心。一方面,招生渠道要多;另一方面,招生渠道要不断创新,要善于有所突破,善于与时俱进、善于另辟蹊径,积极探索运用新的渠道,形成自己的独特渠道,不要总是大家去挤一条路,一座桥。 目前常用的招生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学校的老生带新生,学校全体教职工充当招生人员,投亲告友,四处拉学生。二是聘请招生信息员、招生代理,往各主要生源地派驻招生机构、招生代表。三是参加各级各类招生咨询会、展览会、洽谈会进行宣传推销。四是到生源地学校开展各种联谊活动,进行公关。五是新闻宣传,树立形象。六是各种媒体广告、实物广告。七是聘请著名专家、知名教授作顾,对学校作出正面评价。八是邀请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机构的领导专家到学校视察指导。 八、项目策划 进行招生项目策划首先应该进行项目调研,系统地搜集、分析和报告有关项目的信息,研究影响项目进展的各种环境因素。招生面对的生源是活生生的人,在项目策划中一定要十分注意学生以及家长的心理规律和情感规律,使他们作为情感体验的主体,对策划项目产生积极或消极、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另外,招生项目策划还要注意时效、创新和价值;注意项目细分、项目选择和项目定位三个环节。项目细分是项目策划的基础和前提,项目选择和项目定位是项目细分的深化和继续;没有细分的选择和定位必然是盲目的,而没有目标选择和定位,项目细分也就失去了意义。 好的项目必然会给招生带来机遇和实效,它总是人们梦寐以求的。.好项目必须依靠我们自己去思考、去寻找。在思考寻找的过程中,可以适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与众不同.二是巧搭便车,四两拨千斤,借力发力,巧妙地借用其它行业、企业的手段和力量,为自己的招生打开局面。三是拾遗补缺,抓住了,一样可以使之有价值、高效率。四,是填补空白,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尽管招生的学校、专业越来越多,但还是有一部分需求暂时无法满足或者满足的代价很高。哪个学校如果能够满足这部分需求或者降低满足这部分需求的代价,则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招生策划书文章来源于:6318招生技巧论坛

学校的培训能力怎么写 20分 1.让学校培训内容突出 内容就是一切,所以学校培训一定要突出你的能力、成就以及过去经验,仅有漂亮的外表而无内容的学校培训是不会吸引人的。 学校培训内容要仔细分析你的能力并阐明你能够胜任这份工作。强调以前的事件,然后一定要写上结果,比如:“组织了公司人员调整,削减了无用的员工,每年节约¥550000。” 2.让学校培训外表醒目学校培训的外表不一定要强调,但它应该醒目。审视一下学校培训的空白处,用这些空白处和边框来强调你的正文,或使用各种字体格式,如斜体,大写,下划线,首字突出,首行缩进或尖头。 3.尽量使你的学校培训简短,只使用一张纸 雇主可能会扫视你的学校培训,然后花30秒来决定是否召见你,所以一张纸效果最好。如果你有很长的职业经历,一张纸写不下,试着写出最近5-7年的经历或组织出一张最有说服力的学校培训,删除那些无用的东西。 4.为你的学校培训定位 雇主们都想知道你可以为他们做什么。含糊的、笼统的并毫无针对性的学校培训会使你失去很多机会,所以必须为你的学校培训定位。如果你有多个目标,最好写上多份不同的学校培训,在每一份上突出重点。这将使你的学校培训更有机会脱颖而出。 5.写上简短小结 这其实是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小结”可以写上你最突出的几个优点。没有什么应聘者写这几句话,但雇主们却认为这是引起注意的好办法。 6.强调成功经验 雇主们想要你的证据证明你的实力。记住要证明你以前的成就以及你的前雇主得到了什么益处,包括你为他节约了多少钱,多少时间等,说明你有什么创新等。 7.力求精确 阐述你的技巧、能力、经验要尽可能的准确,不夸大也不误导。确信你所写的与你的实际能力及工作水平相同,还要写上你以前工作的时间和公司。 8.使用有影响力的词汇 使用这种词汇,如:证明的,分析的,有创造力的和有组织的。这样可以提高学校培训的说服力。 9.用词要注意 在调查中许多官员都说到了这个问题。他们最讨厌错字别字。许多人说:“当我发现错别字时我就会停止阅读。”所以,你的学校培训一定要认真写。雇主们总认为错别字说明人的素质不够高。 10.个人信息不是必须 现在,在学校培训上写上个人信息如婚姻状况,血型,身高等已不再是必须。许多公司都乐意接受没有个人信息的学校培训。 11.最后测试 记住,你的学校培训应该回答以下问题:它是否清楚并能够让雇主尽快知道你的能力?是否写清了你的能力?是否写清了你要求这份工作的基础?有东西可删除吗? 12.尽力完善你的学校培训直到最好。 怎么开某人的培训证明 证明 磁有姓名某某,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曾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我样参加某岗位培训。 特此证明。 某某培训机构 年月日 为培训学校担保的证明怎么写 20分 回复: 你表述不清楚,无法回复;如果你急需写此证明,请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通过QQ传给我。 注:用百度Hi联系。 给学校的外出学习证明怎么写 证明 X月X日至X月X日,xxx同学在我单位实习,主要从事xx工作。工作期间,该同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先后参与了我单位组织的xx等一系列活动,表现良好。特此证明。 xx单位 X月X日 学校的要的实习证明应该怎么写啊? 在单位上盖个章就是了。或者自己制作一张。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证明的大概内容如下: 实习证明 兹有 大学 系 专业 同学,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_________单位实习。 该同学的实习职位是*******。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听说低收入证明怎么写。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服从安排,,完成实习任务。尊敬实习单位人员,其实初婚未育证明怎么写。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特此证明。 xxxxxx单位(章) 在你实习的单位出具就可以了,不用你自己写 实习证明 贵学校: 你校学生某某某于x年x月至x年x月在我单位实习,期间,思想进步,工作踏实,团结同志,服从领导,掌握了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我单位上下普遍认同。 特此证明。 在校外上培训课要求我们盖学校公章我们自考学生盖不到学校公章怎么写张证明 自考是无法证明的这个本来就是不承认的,只有你拿到学历才承认你在学校读书的过程是不承认的 开培训学校具体需要哪些证件? 市教育局规划科负责人说,要办培训机构,须具备4个条件: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10万元流动资金;校长应有3年以上从教经历;教师要有大专以上学历。 如具备上述条件,可向市教育局规划科提供申请报告、办学章程、房屋产权证、防火证明,3个月内即可办完。 ==== 申办文化培训机构需什么手续? 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登记,如果是技能培训还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然后回工商部门办理设立手续。培训内容是有关中小学生托管、文化学科技术辅导,中小学生家教及相关文化知识培训等,需向教育局申请。 ===== 申办职业培训机构手续办理 (办理部门:职业培训处) 一、申办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五)符合 *** 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二、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 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 (二)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2、《深圳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申请培训学校要消防证明 当然需要消防证明的了啊,去当地消防局申请吧,这个也属于服务行业,人群聚集行业的,消防器材配备,1、灭火器2个为一组,根据你的面积看你需要几组,2应急灯(蓄电池式的)疏散指示标志安装 3电线外露的套管,4安全门通道,畅通 5、室内装修材料使用6、消防人员资质培训 消防手续申报,到消防部门索要申请表等材料,填写好,根据你场所大小等级位置的不同再做相应的工作。面积小好办容易办,快;面积大楼层高的复杂一些,还要相关的检测、凭证等材料 教育资助证明怎么写 学前教育资助申请书 尊敬的 **** 幼儿园领导: 您们好!我是大 (2) 班的 **** 的母亲。现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特向学校 申请资助,希望学校予以批准。以下是我的家庭经济情况。 我们是青龙满族自治县 ****** 乡 **** 村的一个贫困家庭,家中除了孩 子年迈的爷爷和奶奶,还要抚养两个孩子。我及孩子的父亲为了负担 家中的经济开销,均出外打工,且收入微薄,面对两个孩子上学需要 的各种费用,勉强支付。特向学校申请资助,望批准! 办培训学校需要哪些手续 西城区申办民办培训学校所需提交材料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内容 依据 一 办学申请报告 1.阐明申办理由,并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对即将开办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作出分析论证,以保证学校成立生源的稳定。 《民促法》第二章 2.写出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内容介绍。 二 民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行政管理制度:(1)学校的岗位职责。(2)教职工的聘任制度(包括专职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制度和 *** 教职工签订劳务合同制度)。(3)例会制度(包括决策机构、教职工等理会等)。(4)教职工奖惩制度。(5)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文书档案、学籍档案等)。(6)安全保卫制度(包括安全工作应急措施)。(7)考勤制度。 《民促法》第三章、《北京市民办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置标准》 2.教育教学管理制度:(1)学员管理制度。(2)教师备课制度。(3)学籍管理制度。(4)班主任制度。(5)听课、评课制度。(6)教研制度。 3.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 《民促法》第五章 三 举办者证明材料 1.举办者为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 、学历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民促法》第二章 2.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需提交单位法人证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上要加盖举办单位印章)。 《民促法条例》第二章 3.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需提交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书。 4.联合办学为多个主体的需分别提交证明材料和经公证处出具的联合办学协议公证书(联合办学协议载明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风险。如要求取得合理回报,需明确各自回报比例)。 四 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民促法》第二章 五 民办学校校长证明材料 1.决策机构聘任书。 《北京市民办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置标准》 2.民办学校校长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或职称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3.由校长人事档案所在的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或相关管理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4.体检证明(二级以上医院)。 序号 材料名称 内容 依据 六 决策机构材料 决策机构成员的身份证、学历(复印件)。 同上 七 教师资格材料 提交专 *** 教师资格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同上 八 财会人员资格材料 提交专 *** 财务人员岗位资格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同上 九 捐赠材料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需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证明文件。 《民促法》第二章 十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章程参考样本在社管网表格下载区。 《民促法》第二章 十一 西城区民办学校审批备案登记表 表样在社管网表格下载区。 十二 民办学校提交符合设置标准的验资报告 《民促法》第二章第十二条 十三 学校的场地证明 1.办学场地为自有的民办学校,提交符合设置标准的房产证或房产证明(载明产权)。 《北京市民办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置标准》 2.办学场地为租赁的民办学校,提交具有法律效益的,租期不少于三年的租赁合同。 注:1.以上各项材料均提交一式叁份。用A4纸打印。 2.所提交文字材料需揣印,所提交表格材料可打印,也可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西城区教委社管办 2005-4-1 注:举办者、 校长、 法人、 副校长、 决策机构负责人 ,都需要在审批资料上加盖人士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并附个人简历。...>>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扩展资料:

教育机构设立要求规定:

1、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2、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3、民办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民办学校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自学考试培训学校章程设计案例

2022年 天津 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春季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 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已被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22年普通 高考 本科二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508号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有着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是天津市首批“示范院校”建设单位,是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连续六年被天津市评为文明学校,选派的学生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连续五年获得团体一等奖。毕业生推荐 就业率 和升本率远超天津市平均指数,优秀的学生素质和良好的 学习 环境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目前学院有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在校学生1万余人,办学规模和教学质量位居天津市前茅。

教学环境。在中央财政和天津市财政的重点扶持下,学院建有 2万平方米的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天津市高职院校规模最大的同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其中机械电子及数控加工维修中心、单元生产工艺操作技术中心、生物制药生产技术中心、石油化工生产实训中心、经管物流与信息媒体应用中心,以及 1.5万平方米的 体育 馆(乒乓球馆、羽毛球、健身馆),体现了学院现代化教学核心设施。

师资团队。学院设有十个教学院、部,教职工705人,教师队伍531人,教授25名,副教授185名,博士及在读博士15名(其中博士后3名),专业带头人43名,高级工程师 70名,有全国行业教学名师3名,天津市名师1名,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形成了一支由知名专家为顾问,以教授为领军,以双高为专业带头人,以双师副教授为骨干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专业发展。学院瞄准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 就业 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紧紧围绕现代企业的产业链构建专业链,围绕产品链构建课程链。目前校内设有各类专业45个(专科42个,本科7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 特色专业 2个,天津市财政支持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省部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课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0门,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项,承担了国家级科研课题8项,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26项,主编全国高职高专教材270余本,发明专利15项。

毕业生就业。学院坚持以生为本,维护学生就业权益,100%推荐学生就业,而且做到为学生选择规范企业、薪酬待遇高企业、技术先进企业就业。多年来学院为了加强同用人企业之间的联系,成立了校企合作办学委员会与天津市的滨海新区等近百家知名企业达成常年用人意向。学院每年定期举办多次大型人才供需洽谈 招聘 会。还与央企和特大型国企如:中石化天津公司、天津大无缝、中沙集团、天津 医药 集团、天士力药业集团、空中客车集团、天津港口集团、天津碱厂、天津大沽化工厂、 内蒙古 神华集团、乌海煤焦化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进行常年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涉及石油化工、机械制造、医药、港口、冶金、电子信息、经贸、航天航空以及核工业等多个领域,目前央企 和特大型国企的就业订单已经供不应求,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院还每年推荐百余名优秀毕业生分别到陆、海、空、二炮等部队参军入伍;推荐部分优秀毕业生到西部支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对口选聘“ 大学生 村官”接受锻炼等等。

学生升本渠道。一是通过每年学院承办的国家和天津市学生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免试推荐到天津市普通高校就读全日制本科。二是通过学院组织的本科培训班每年参加天津市统一考试升入天津市普通高校就读全日制本科(占参考学生的35%左右,升本率五年来居全市前茅)。三是经天津市批准学院作为首批部分本科专业学历教育试点院校,充分发挥 自学 考试和广播电视资源的优势,试办专本联读本科学历班,目前已经开设各类 7个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获取国家专科和本科学历 证书 。

关爱学生。学院认真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奖助学金政策,不断加大学生奖助学金的力度。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平均每年每生 300-8000元,同时还设有数百个助困岗位。为家庭困难的学生开设了勤工助学岗位、开通了绿色通道等,真情帮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同学。北辰校区师生饮用的水源完全是免费净化水,保障了师生的身心健康。另外,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还将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带薪生产 实习 。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四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注:1、具体招生计划及 专业介绍 请登录学校网站了解;

2、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 学费 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五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3、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4、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5、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第四章 考试安排

第六条 考试时间以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第五章  志愿 填报和录取规则

第七条 填报资格 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考试情况,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22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0%比例划定考生 填报志愿 的分数范围。

第八条 填报时间 以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第九条 录取办法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 工作 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我市春季高考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录取结束后,我院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录取最低分。

第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三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高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 书 。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  新生 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已被春季招生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十六条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 www.tbvtc.edu.cn      邮政编码:300402

咨询电话: 88254113

咨询地点: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508号,可乘804路公交车到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719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508号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多年来,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高考招生,是天津市第一个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合格院校。学院教育用地57.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8.5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705人,专任教师452人,其中194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目前学院在校大学生1万余人,教学设有十个院、部,开设各类专业42个,其中“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被评为天津市教改试点专业,《化工原理》及《定量化学分析》、《数字电子技术》等六门课程已被评为市级精品课程。学院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拥有各种先进的教学媒体和教学手段。学院图书馆现有藏书及电子图书70多万册,并拥有与Internet联网的电子阅览室,可提供现代化阅览条件和手段。学院实行网络自动化管理,搭建起了网络教学、网络办公的良好运行平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执行天津市教委下达给我院的2022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和专业,执行2022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

第七条 学费标准,按照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原则:普通专业5000-5500元/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院下发的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本市正式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具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九条 考试采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分为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和综合能力(工程技术类)。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类别。 考生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居民身份证、准 考证 、考试用条形码等相关证件参加考试。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各科试卷满分:语文、数学、外语各为150分,综合能力为200分。

考试时长:语文为 120 分钟、数学和综合能力为 90 分钟、外语为 60 分钟。

第六章 志愿填报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 填报时间 以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则;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以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录取以 平行志愿 为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录取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志愿院校录取分数,看是否达到第二院校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院校志愿。在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院校;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对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 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十八条 已被春季招生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学院设有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设有勤工助学岗,帮助特困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学院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的招生工作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邮编:300402

电 话:   88254113

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508号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本科机构哪家好(深圳自考本科机构哪家好)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自考培训大家知道哪家比较好吗?希望能给点参考。尚德机构。介绍:北京尚德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始建于2003年,2006年取得商标注册,经过多年的发展,尚德机构品牌成为国内自考考前辅导和职业培训领跑者之一,业务覆盖全国多个城市,服务全国学员。目前,尚德机构标准化的课程体系,已经成为职业培训领域的模板。自考365机构。目前来说,自考是非常热门的获取学历的一种方式,而自考相关培训机构却是相当复杂,良莠不齐的。很多想得到自考培训的人往往因此头痛不已,不知如何是好,挑选哪个。选择自考机构要选择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自考机构审查、备案的,具有正式办学资格的助学组织。学校开设的是否属于国家自考系列,与考生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是否一致。在报考前,先看一下学校专业介绍和各省、市、自治区自考办的专业考试计划,将专业设置的课程目录浏览一遍,做到心中有数。学校的助学方式和授课时间是否适应个人的情况,如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夜校和函授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计划,权衡哪种方式最适合自己。了解学校的办学质量,看一看学校的设施(硬件)和管理(软件)怎样?哪些教师任课?学生的课程统考及格比例在当地的水平如何?这些都是考生选择学校前应该了解清楚的。另外,自学考试的某些专业,或某个层次,对考生来说,还有具体报考条件的限制。比如报考医药类的各个专业,就需要在职、专业对口等条件。专科接本科的考生,报考时还需要具备专科毕业资格,即使助学学校对学生入学时暂不作硬性规定,考生自己也要了解清楚具体的报考要求,免学到中途再走弯路。目前自学考试的多数专业都有实验课程和实践环节考核,考生选择的助学学校,是否具备较好的实验和实践环节考核条件,这也是考生完成学业必不可少的条件。自考也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现在越来越多的感到自己的学力不足,选择自考去提升自己的学历,还是要选择一家靠谱的助考机构,比如江苏方舟助考培训有限公司就是很不错的选择。自考本科教育机构排名靠谱的自学考试培训机构有:一、正保远程教育集团二、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三、尚德机构四、学梯教育五、黎明大学猎学教育中心六、恒科教育继续教育中心七、长春英华教育培训学校八、北京天普教育九、吉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奥鹏中心)十、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州自考本科的机构哪一家比较好口碑好的自考培训机构有哪些江西自考网,江西自考网是江西首个自考网站,致力于为广大自考生提供自考报名、咨询、考试材料、加报网络助学等一系列服务,为社会在职人士及在校大学生提供全方位的自考资讯。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培训学校章程

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报告和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交组织法人资格证明;个人举办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联合举办的,须提交联合办机构协议,协议应明确联合办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形式、各方出资方式、数额、权利、义务及参与、退出办学的条件、程序等。

(三)拟聘举办人身份和学历、职称证明;拟聘管理人员情况、财务人员情况。

(四)拟任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情况。

(五)办学方案:包括名称和地址、内部组织机构、机构规模、办学形式、师资配备、教学计划、培养方案等基本情况。

(六)培训机构章程:应符合《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符合管理实际。

(七)资信证明:包括举办者实力资信证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费用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筹建费用和经费来源等证明文件。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有捐赠资产的,应说明捐赠人情况,捐赠资产数额,用途及相关证明文件。

(八)机构场址说明:包括办学场地、行政、教学用房(地)使用说明,其中自有土地、校舍应提供土地、房产产权证明,租赁校舍应提供经租赁协议。

(九)办学设施、设备、图书等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选择培训机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请选择正规的教育培训机构。正规教育培训机构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民办培训学校办学公示牌。

二、请远离非法的教育培训机构。目前市场上有二类非法培训机构:一类是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私自设立的;一类是虽经工商部门登记但仅可进行教育咨询服务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培训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申办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需要哪些手续?

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两者缺一不可!

办培训机构需要的证件:

1、培训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人及股东身份证U盾、注册资本、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2、在注册培训机构的时候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审核,如果只是特长培训、兴趣班这种培训机构,只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就可以了。如果是学历教育类或职业技术类还需要经过教育部门审批,拿到办学许可证才能经营。

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扩展资料

办学场地要求:

1、培训中心教学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不少于200平方米;培训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2、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租赁期不少于3年;场地用途不能为厂房或住宅;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楼层不高于5层,培训对象全为小学生的不高于4层。

3、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4、须取得用于“成人(青少年)教育培训”用途的消防合格证明材料。

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活动,培育和促进我市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培训机构的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培训机构是指面向社会,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服务的组织。 第三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培训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积极鼓励、适应需求、公开公平、扩大开放、依法管理的原则,培育引导培训机构的发展。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积极推进政府部门所属培训机构的改革,逐步健全各类培训主体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 第四条市和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对高端人才执业资格证书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推进事业性质培训机构的改革,整合各类培训资源。 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开展学前教育、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市和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开展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等部门建立培训机构改革发展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财政、价格、公安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或个人联合举办培训机构的,应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以及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第六条设立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应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应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专职负责人; (三)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 (四)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教学设施; (五)应具有与培训项目相对应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 (六)应有必要的办学资金;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培训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反映机构的性质、层次和类型,使用一个规范的名称,且中外文名称一致。 第八条申报设立培训机构的组织或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向审批机关提供规定的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新申请设立的培训机构,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其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设备、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师资状况等进行论证和实地考察,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办理培训机构的设立申请。 第九条培训机构申请分立、合并或者变更名称、培训层次、培训类别的,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 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的,应当由举办者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 培训机构变更办学地址或在批准的区域内增设教学点的,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跨区域办学的,按设置新培训机构的程序办理。 第十条培训机构因故无法开展正常教学活动或者按照章程规定要求停办的,应当依法进行财产审计和清算,在妥善解决在学学员培训等相关事宜后,审批机关方可准予其解散或停办。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核准的章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的承诺,开展培训教育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减少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确需减少的,应当征得学员的同意,并将减少培训内容和课时的事由、与学员协商情况记录在案,以便管理机关检查。 第十二条培训机构聘任的专职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 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师业务考核档案,定期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 培训机构应当与其聘用的教职工签订书面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等。培训机构聘用外籍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学员管理制度,将培训内容、学习成绩、考核鉴定、培训证书等基本信息记入学员学籍档案。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对招收的学员,根据其类别、培训时间、学业成绩,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培训合格证书或者结业证书。 培训机构应将发放证书的样式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培训活动应当按照监督管理与承办培训相分离、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进行。 举办职业资格考试的单位和机构不得组织与考试相关的培训。 第十六条除特殊性质的培训外,政府财政资助的业务性、技术类等培训项目实行服务外包,通过竞争选定培训主体。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政府财政资助的培训项目实施政府价格干预。 第十七条培训机构应当与受训单位或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的内容包括培训的目标、内容、时间、师资、证书、收费、退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宜。 培训合同的标准格式由审批机关统一制定,并免费提供。 第十八条培训机构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内容客观、真实、准确,载明培训机构名称、机构性质、培养目标、培训内容、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地址、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并在发布前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培训机构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由培训机构制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培训机构在招生时,应当向社会公示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标准等相关内容。公示后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未经公示收费的项目不得收费。 各类培训机构收、退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 第二十条培训机构的资产应当与举办者的资产相分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事业性质培训机构和国有资产投入的民办培训机构的财务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教学场所内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开展对培训机构的专项检查、督导等工作,并定期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培训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管理部门应当为社会提供培训机构信用信息服务,鼓励培训机构参加申报评优活动,并对具有良好信誉、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较高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各主管部门应当将对培训机构的年检、督导、评估及星级评定等内容及时在新闻媒体和单位网站予以公布,便于公众查询。 第二十四条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管理部门应当支持并定期组织培训机构负责人、教师开展岗位培训及各类教研、进修活动。 第二十五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服务型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引进和培育本市急需的高端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奖励培养高端人才成绩显著的培训机构和先进个人。 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由人事、财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接受审计等监督。 第二十六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培训机构孵化基地,建设综合性培训服务大厅,为优质培训机构提供集中窗口式服务场所。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培训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瞒报或虚报材料,获得相关部门的补助或奖励的,由相关部门追回已发放的补助或奖励,并取消其获得相关补助或奖励的资格。 第二十九条社会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培训机构的,由所在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对符合设立培训机构条件的,可以依法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审批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责令其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培训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自学考试培训学校章程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以取得毕业证书。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2〕23号)文件精神,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学历。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可向主考学校申请相应学位。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按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一、报考条件凡户口在我省的公民或因工作需要长期在我省工作的人员,不受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和职业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章程规定报名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病残人员应选择适宜自身条件的专业报考。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停考处理者,在停考期间报考,各考区招办不得予以确认,其考试成绩不予承认。在押服刑人员须经司法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一)特殊专业报考条件1.“专本衔接”、“中接专”试点专业报考条件“专本衔接”、“中接专”试点专业只接受已注册参加“专本衔接”、“中接专”试点专业的在校生报考,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社会考生报考“专本衔接”、“中接专”试点专业无法参加所有课程考试,不能申请毕业。(1)汽车运用工程(本科)和交通土建工程(本科)面向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已注册参加“专本衔接”试点专业的在校生开考。(2)工程造价管理(本科)和土木工程(本科)专业,面向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已注册参加“专本衔接”试点专业的在校生开考。(3)饭店管理(专科)专业是中职学校衔接自学考试专科(简称“中接专”)试点专业,面向西宁世纪职业技术学校已注册参加“中接专”试点专业的在校生开考。2.护理学专业报考条件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证的在职人员,可报考护理学(专、本科)专业。该专业的临床实习在有条件的县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实施,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实习科目必须在四科或四科以上,实习结束后方可参加临床技能考核。3.公安管理专业报考条件报考公安管理专业必须是公安民警,边防、消防、警卫部门的武警干部,公安院校在校生(含公安院校毕业待就业人员)可直接报考公安管理专业,凡上述范围之外的人员一律不准报考。(二)停考专业1.根据《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等8个专业的通知》(青考办〔2016〕25号)要求,自2017年上半年起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英语(基础科段)、公安管理(基础科段)、秘书(专科)、金融(专科)、人物形象设计(专科、“中接专”)、经济学(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专本衔接”)8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已报考的考生,过渡期为三年,毕业证书办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根据全国考委文件精神,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我省从2014年上半年起不再接纳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新考生报考,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从2017年上半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在籍考生过渡办法按照《关于停考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青考办〔2014〕5号)执行。3.根据教育部对自学考试本科学历证书认证的要求,自2014年上半年起,各地一律不再接受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新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三)报考本科学历要求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方能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取消考试成绩或不能办理毕业证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报名方式(一)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考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登录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网(/www.qhjyks.com)查看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流程。(二)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人报考的考区招办进行现场确认并打印《考生报名报考确认表》,核对《考生报名报考确认表》上的信息及考试科目,核对无误后签上本人姓名交招办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人报考的考区招办进行现场确认的和未在《考生报名报考确认表》上签名的,报名报考无效。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如审核状态仍是“审核中”,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截止前与考区招办联系,修改审核状态,避免无效报名报考情况发生。(三)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考区招办进行,各类培训机构集体确认或由他人代替现场确认的,各考区招办不予受理。三、时间安排、现场确认及考试地点(一)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时间:9月1日至9月10日。2.现场确认时间:9月6日至10日(节假日不休息)。3.打印《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时间:10月15日—21日。(二)现场确认及考试地点1.现场确认地点:各考区招生考试办公室。2.考试地点:按照《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四、报名考试费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205号)要求,自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五、关键信息修改(一)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报考成功后,如果关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和照片)有误,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向考区提交《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的户籍证明。考区招办审核签字盖章后,在报名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由考区上报省自考办,经省自考办审核通过后,关键信息变更方可生效。(二)考生忘记个人账户名或账户密码,须本人持身份证到考区招办查询。六、实践性环节考核(一)报名及考核时间、地点(二)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条件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考生凭单科合格证、准考证即可参加该门课程实践环节考核报名;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单科合格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名;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名。七、考籍管理(一)电子转考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71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电子转考。1.转出办理(1)办理时间:上半年3月1日至3月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日至5日(工作日)(2)办理地点: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3)办理程序:考生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2张小二寸免冠近照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提交转考申请,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省自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4)办理要求: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纪律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④免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均不得转出。2.转入办理(1)办理时间:上半年3月20日至3月31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20日至30日(工作日)(2)办理地点: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3)办理程序:考生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转入地准考证、2张小二寸免冠近照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省自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4)办理要求:①转入考生应当按青海省自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②转入考生应当在青海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青海省申请毕业手续。(二)课程免考1.相关证书免考:(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4)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四级或六级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英语(二)课程;(6)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英语(二)课程;(7)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试(PETS)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英语(一)课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学分的课程。3.申请免考程序:(2)申请地点:各考区招生考试办公室(3)申请程序:申请免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原学校的毕业证(或有关合格证书)、身份证和毕业证(或有关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学校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址:/网站进行查询。九、主考院校及主考专业青海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及应用、小学教育、政治学(本科)、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专科)、学前教育。青海师范大学主考“饭店管理(专科)”专业为“中接专”试点专业,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青海大学:护理学、会计、经济学(独立本科)、工商企业管理、金融、建筑工程(独立本科)、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青海民族大学:法律、行政管理、藏语言文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长沙理工大学:交通土建工程(独立本科)、汽车运用工程(独立本科)、工程造价管理(独立本科)、土木工程(独立本科)。长沙理工大学主考专业都为“专本衔接”试点专业,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十、青海省各考区招办联系方式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当事人想办一个教育培训机构,需要的手续和资质,全国各地的具体规定不一样,建议到当地教育部门咨询,才是最全面和最准确的信息,在这里可以提供部分信息供当事人参考。

当事人所想办的教育培训机构,这种机构一般属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都有制定相应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该规定对于办理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手续和资质都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以《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为例,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举办者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

(二)拟任非学历教育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经验。

(三)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风险资金)。

(四)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办学场地和教学用房,校舍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80%。房屋产权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一处。

(五)举办计算机专业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六)举办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机构的,其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举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机构的,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按照办学规模保持生均不低于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设备总值应不少于100万元,图书资料不少于10000册。按照不低于20:1的生师比配备专任教师,参照有关规定配备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人员。

(七)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八)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较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举办军事、警察、宗教、政治等类培训。

(九)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或方案。

(十)有2名以上具有专业资质的财务人员。

(十一)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师。

(十二)2名以上专职行政管理人员。

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办学申办报告。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和学校名称、办学校址、经费筹措来源及数额及管理使用办法,办学内容、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设施、设备等)、内部管理体制。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应提交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档案关系所在单位意见。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屋和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协议(租赁协议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卫生合格证明文件。

(五)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名称、办学地址;

2.办学宗旨、内容、规模、层次、形式等;

3.资产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的条件;

8.章程修改程序;

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理事长(董事长)及理事(董事)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学习期限、教学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

(十)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证明。

(十一)联合出资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并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各自权利、义务,争议调解解决方式等。

包括各地省市地区,甚至一些大城市都有制定同类规定,如《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暂行办法》、《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市中等及以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绍兴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温州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等,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查询,按当地政策和规定执行。

其他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理一些相关手续的流程供参考如下,但是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课程备案流程示意图: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专项督查流程示意图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收费备案流程示意图

我想办一个教育培训机构,不知需要哪些手续和资质?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打开微信客户端;2、点击右上角“通讯录”;3、点击“公众号”后点击右上角“+”;4、搜索“西安精智财税”;5、点击关注即可了

2018年的开办教学机构比以往严格很多。需要达到教育部门的标准才能才能批准和审核通过。同时还要去办理各种证件,才能开办一个教育培训机构。

如果是创业型团队或老师,可以先尝试开办线上教育平台。试错的成本非常低,一些比较知名的知识付费平台成本已经很低了,而且这样的平台的功能完全符合泛教育行业网页链接的功能需求。

当然由于国家对教培行业的监管,线下实体机构必须要持有对应的资质才能开办。具体申办资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般就可以成功通过。下面内容比较长,需要有耐心的查看哦

攻略一:营利性or非营利性。

由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教育机构性质不同,短书建议先判断和分析教育机构发展方向,准确定位之后再去申请。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办证件有不一点同,虽然说营利性和非盈利的教育培训机构都需要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但是后面去办理的证就不一样了,前者需要去办理去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后者需要去到民政局审批《民办非企业》。 营利性或者非盈利性的两证办理成功之后,才算是真正拥有办学资质。

攻略二:确认办学指标。办理许可证需要检查该机构是否达到办学指标有标准,如果没有就不会受理,短书建议最好先去街道和教育局报备,查看是否还有指标需要完成,如果还有指标可以办理,就压更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变更为教育培训。把所有的指标确认无误之后再去街道盖章,最后和教育局相关人员沟通现场进行场地考察。特别注意,这个很关键,如果初审不通过,后续的工作无法进行

攻略三:检查场地 。场地在教育培训机构场地使用上有明确的有法律法规,例如在规格、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如果达不到标准的话就就不能通过审核,所以一定要先找教育局初审场地再签租赁合同,否则会亏损。面积需要根据当地的场地规格要求定义,租赁期:3年以上,层高:早款、幼款在3层及层以下,场地租赁时请注意土地使用性质,一般办公,综合,民居,工业。办公和综合可以申请改变性为教育培训;其中合用地有些地方需到国土资源部补交变土地使用性费,按每平方按收。但是居民和工业原则不可以变更,具体资料可以翻阅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公示。确认场地可以之后去办理名称预核申请。

需要递交相关文件,正式在教育局筹备备案。获得教育局签发的《筹办申请息书》,但请记住《筹申请同意书》不是《办学许证》,两个性质是不一样的,要特别注意。同时“筹办申请同意书”并不是办学的律依据,这个时候开课运营还是不行的,需谨慎。

攻略四:办学消防许可证,.筹办申请同意场地初审过后同时进行的是办学消许可证的办理事项。办理许可证会有当地的消防员去场地进行检查,检查指标有:有无双出口、应急通道,烟感喷淋能不能做 ,这个楼本身是否合格,层高,消防栓里有没有水。

注意事项:

1这个按照相关文执行即可

2建议外包,好处一:防材料,无限次的通过几率很大,很多改也是比较头痛的小问题说说就过去了

好处二时间快,我们自己理,除了花很多时间到处盖章,还有买消防材料,无限次的整改也是比较头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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