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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企业与公司法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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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企业与公司法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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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要10月的试卷,是想看看模拟题吧,其实平时复习多看看还是比较好的,但是关键还是自己多注意点答题规范,这个是最关键的。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看我百度资料

企业和公司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企业是很早之前的说法,原来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现在主要是公司,涉及到《公司法》,原来企业组织形式的一般很少了,多数也改制为公司了。

法考考试科目分为主观题与客观题。客观题考试有卷一、卷二两张试卷,分值各为150分,共300分。主观题单独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分值为180分。

如我是一个叫晶晶的女孩,前几天,我晚自习回家,被一辆大卡车撞死了,司机将我的尸体抛入了路径边的小河里,然后逃走了,你看见了这条信息后,请将她发给4个论坛,如果没有发,你的妈妈会在1个月后撞死,你的爸爸会得绝症,如果你照着做了,在5天后,你喜欢的也会喜欢你,条消息太毒了,我不得不发 真的对不起,我很抱歉 !SAORU 果你照着做了,在5天后,你喜欢的也会喜欢你,条消息太毒了,我不得不发 真的对不起,我很抱歉 !=

企业与公司法学自考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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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考试科目分为主观题与客观题。客观题考试有卷一、卷二两张试卷,分值各为150分,共300分。主观题单独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分值为180分。

是不容易的。企业与公司法学自考是不容易的,难度是非常高的。自考也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企业与公司法自考试卷2019

一、单项选择题 1.彭兵是一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依公司章程规定,其任期于2017年3月届满。由于股东间的矛盾,公司未能按期改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此后对于公司内部管理,董事间彼此推诿,彭兵也无心公司事务,使得公司随后的一项投资失败,损失10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三/26) A.因已届期,彭兵已不再是公司的董事长 B.虽已届期,董事会成员仍须履行董事职务 C.就公司100万元损失,彭兵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对彭兵的行为,公司股东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参考答案 1.【考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相关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任职的此种延续对于公司营业维持的必要。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彭兵虽有违反董事义务的情形,但其他董事也同样有此情形,因此彭兵不应承担全部责任。C项错误,不当选。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彭兵的行为不属于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情形。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

一、多项选择题 1.顺昌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募集程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三/72) A.发起人应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由其承销公开募集的股份 B.证券公司应与银行签订协议,由该银行代收所发行股份的股款 C.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D.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与公司总经理 参考答案 1.【考点】股份公司的募集设立 【答案】AC。解析:《公司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A项正确,当选。 《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据此,应当由发起人而不是证券公司与银行签订股款代收协议。B项错误,不当选。 《公司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C项正确,当选。 《公司法》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二)通过公司章程;(三)选举董事会成员;(四)选举监事会成员;(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据此,公司创立大会可以选举董事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但公司总经理并非由选举产生。《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C。 更多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公司法与企业法自考卷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题分 30 10 15 20 25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上市公司是() A、有限责任公司 B、封闭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人合公司 2、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态有() A、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 D、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 3、责任有限原则是指() A、股东以自己的出资或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B、股东以自己的出资或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C、股东以自己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D、股东以自己的出资为限或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4、德国对世界公司法发展所作的第一个重要贡献是() A、1811年制定的《普通公司法》 B、1892年制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法》 C、1948年颁布的《公司法》 D、1966年颁行的《商事公司法》 5、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应记载的事项有() A、公司名称 B、公司登记日期 C、股东缴纳出资日期 D、股东出资证明书编号 6、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的申请应于() A、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10日内提交 B、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1周内提交 C、创立大会召开前15日内提交 D、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提交 7、体现资本维持原则的是() A、公司在未弥补亏损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 B、公司不得减少资本 C、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D、公司不得增加资本 8、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要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 A、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B、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C、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D、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9、甲、乙、丙、丁四人均购买了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他们对由谁来决定债券的转换发表了以下不同意见,正确的意见是() A、由发行该债券的公司决定 B、由发行该债券的证券经营机构决定 C、由债券持有人决定 D、由证监会决定 10、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的,应为提取利润的() A、1%至3% B、5%至10% C、10% D、15% 11、A公司有债务50万元人民币; B公司有债务30万元人民币。现因生产经营需要,A公司与B公司被C公司合并。A公司和B公司的债务应由() A、A公司和B公司分别承担 B、A公司和B公司的设立人分别承担 C、C公司承担 D、A公司、B公司和C公司按照合并协议的规定承担 12、公司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 A、每一会计年度终了 B、每年股东大会年会召开前 C、每一年年末 D、新一年年初 13、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采用准则主义设立的公司有() A、股份有限公司 B、国有独资公司 C、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 D、上市公司 14、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A、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周内通知债权人 B、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C、自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 D、自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后1周内通知债权人 15、破产财产是由() A、人民法院负责管理 B、清算组负责管理 C、由破产企业的职工代表负责管理 D、由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机构负责管理 16、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小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灵活,但必设的机构是() A、股东会B、董事会C、经理会D、监事会 17、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前提出了四个预选的公司名称,经咨询律师后得知应当采用() A、北京科利华有限公司 B、北京888商贸有限公司 C、中国北京青平商贸有限公司 D、北京宏源商贸有限公司 18、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事项应以股东过半数通过的是() A、选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B、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C、股东对外转让出资 D、公司需要改变经营方向 19、景平电子有限公司是由两家国有企业与三家民营企业共同出资举办的具有6000万元以上净资产的公司,现准备发行公司债券,但依我国《公司法》不得发行() A、记名公司债券 B、无记名公司债券 C、可转换公司债券 D、不可转换公司债券 20、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期为() A、3年B、4年C、5年D、不定 21、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是由发起人制定,经公司创立大会通过,于公司成立后对公司股东具有约束力的自治性规章,但这种约束力不涉及() A、参加过公司创立大会的股东 B、公司股东名册上的全体股东 C、公司成立后新加入的股东 D、已转让全部股份的原公司股东 22、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所持股份的凭证,仅从这个意义上讲,股票是() A、设权证券 B、非设权证券 C、永久性证券 D、非永久性证券 23、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立新制衣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可以不受下列条件限制的是() A、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B、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C、公司在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D、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24、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必设机构、其特征为() A、由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组成 B、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C、属于非常设机构 D、属于常设机构 25、允奇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上提出以下董事人选,符合《公司法》规定董事任职条件的是() A、原为大学教师的张某,现退休在家 B、管理学博士李某,近期因其父住院而负债13万元 C、个体工商户王某,曾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现已服刑期满2年 D、在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任职的刘某 26、股份有限公司经理不应行使的职权是() A、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B、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C、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D、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7、公司集团应具有一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功能的集团核心企业,即母公司。该 母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要达到人民币() A、3000万元 B、5000万元 C、6000万元 D、1个亿 28、当母公司过度控制子公司损害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利益时,少数股东可采取的救济方法不包括() A、要求多数股东以公平的价格取得少数股东的股份 B、可以给少数股东以赔偿 C、行使小股东诉权 D、诉请揭开公司面纱 29、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不依破产程序而能从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上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称为() A、取回机 B、追回权 C、别除极 D、抵消权 30、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发起人出资总额不少于() A、5000万元人民币 B、1亿元人民币 C、1.5亿元人民币 D、2亿元人民币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31、某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经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并采取下列措施,其中正确的是() A、发行5000万元的公司债券 B、借给该公司的子公司甲300万元资金,支持其技术改造 C、为该公司的子公司乙提供担保,使其从工商银行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 D、提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2000万元人民币”方案,交股东大会审议 E、收购本公司股票,于10日内卖出,将赚取差价1000万人民币列入资本公积金 32、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 A、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 B、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 C、将国有资产无偿分配给个人 D、股票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金额 E、股票发行价格超过票面金额 3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 A、四分之一以上的股东 B、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C、监事 D、董事长 E、经理 34、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解散,应进行清算() A、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B、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C、因公司分立解散 D、因公司合并解散 E、公司违法被责令关闭而解散 35、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规定的关联公司包括:() A、母公司与子公司 B、本公司与分公司 C、同属于一个母公司的各子公司 D、相互投资的几个公司 E、同属于一个控制公司的各子公司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6、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性质与基本特征。 37、简述发起人在公司设立中的责任。 38、试比较设立中的公司与清算中的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权利能力。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9、试论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差异。 40、试从监督机制方面分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与监事会相互之间的关系。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1小题10分,第42小题15分,共25分) 41、 甲与乙设立宏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二人各出资100万元人民币,记载于公司章程,并签名、盖章。但实际上甲的100万元出资是向乙借的。公司成立后,因甲 欠第三人丙20万元长期不还,丙向人民法院起诉甲,要求归还借款,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宏大建筑有限公司的20万元出资股权。该公司以甲的出资系向乙借款 而否认甲的股东权。 问:(1)宏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能否以甲的出资是从乙处借来的而否认甲的股东权法律依据和法律依据何在 (2)如果丙的还款请求得不到满足,可否因甲借款不还而在20万元范围内直接在宏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行使股东权法律依据、法理依据何在 42、 宏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通过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共3500万元。公司开业的前几年,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连续发生亏损。后经完善公司管理制 度,使公司扭亏为盈,连续两年出现盈利。为进一步筹措资金,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向国务院授权部门及证券管理部门申请股票上市并发行新股。拟发行新股总 额为5000万元,每股票面金额1元。为了吸引投资,其中有2000万元股份为优先股。优先股的特殊之处表现在:(1)允许优先股的购买者以九折价格购买 股票;(2)预先确定优先股的股利为10%,且不管公司盈利与否,保证支付;(3)优先股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不享有表决权。其余3000万元股份为普通股。 为了多吸收资本金,准备以票面金额3倍的价格溢价发行,并将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款直接列入公司的资本金中。 问:本案中有哪些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地方

现在你要10月的试卷,是想看看模拟题吧,其实平时复习多看看还是比较好的,但是关键还是自己多注意点答题规范,这个是最关键的。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看我百度资料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公司股东与公司对公司债务所承担的责任分别是() A、有限责任、无限责任 B、无限责任、有限责任 C、有限责任、有限责任 D、无限责任、无限责任 2、公司的法律特征不包括() A、合法性 B、营利性 C、集团性 D、独立性 3、根据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申请人是() A、全体股东(发起人) B、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 C、全体发起人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D、B或C 4、下列关于股东出资的说法错误的有() A、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 B、我国公司法规定可以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C、承诺出资而未出资应承担违约责任 D、对于股东出资,公司在成立后以公司名义发出出资证明书 5、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公司法是() A、《奖励公司章程》 B、《公司律》 C、《商律草案》 D、《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6、公司合并时,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A、20 B、60 C、90 D、30 7、普通清算清算组的一项最基础的工作和职能是() A、了结公司业务 B、收取债权 C、申请破产 D、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A、劳务 B、工业产权 C、土地使用权 D、非专利技术 9、下列不属于侵害破产债权人利益的不法行为的是() A、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B、破产清算前抵销债务 C、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D、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10、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该公司净资产额为4亿元人民币,以前未发行过公司债券。此次发行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 A、4亿元 B、2亿元 C、1、6亿元 D、1亿元 11、下列不属于从世界各国来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设定灵活性的表现的是() A、董事会不是必设机构 B、设股东会,可不设董事会 C、往往设立一名独立董事 D、可不设监事会而只设监事 12、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但要() A、经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B、经董事会作出决议 C、经监事会作出决议 D、经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 13、对于合资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审批机构自接到报送的档案起()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A、15天 B、30天 C、3个月 D、6个月 14、下列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事项中,《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的是() A、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 B、公司增减资本 C、发行公司债券 D、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15、清算中的公司() A、不是法人 B、法人资格尚存 C、已不具有法人资格 D、法人资格转移 16、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A、25% B、30% C、50% D、51% 17、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内缴清。 A、15%,6个月 B、15%,3个月 C、30%,6个月 D、30%,3个月 18、我国目前无纸化的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为() A、背书转让 B、交付转让 C、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D、背书转让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19、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由()人组成。 A、2-50 B、3-9 C、3-13 D、4-19 20、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必设机构、其特征为() A、由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组成 B、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C、属于非常设机构 D、属于常设机构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21、公司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 A、资本 B、员工 C、章程 D、执照 E、机关 22、下列关于公司章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制定章程是设立公司的必经程式 B、章程必须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并签名、盖章 C、制定章程是一种要式行为,须采书面形式 D、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相对必要记载事项都是法律所列举的记载事项 E、记入章程的任意记载事项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效力不同 2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A、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B、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C、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D、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不同意也不购买的股东视为同意 2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权包括() A、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B、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C、主持股东大会 D、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E、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25、我国对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活动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 A、投资管理 B、工商行政管理 C、人事管理 D、物资管理 E、进出口管理 26、破产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的申报书中应包括的内容有() A、债权发生事实及相关证据 B、债权性质 C、债权数额 D、债权有无财产担保 E、债权有财产担保时的担保证据 27、下列不属于我国有关规章所规定的关联方关系的是() A、与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机构 B、合营企业 C、联营企业 D、同为国家控制的企业 E、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企业 28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的方式有() A、特许设立 B、发起设立 C、集资设立 D、核准设立 E、募集设立 29、定清算以进行程式不同可以分为() A、正常清算 B、普通清算 C、任意清算 D、特别清算 E、破产清算 30、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发行公司债券,应提交的档案是() A、资产评估报告 B、公司登记证明 C、公司章程 D、验资报告 E、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题,每题5分,共20分) 31、简述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

所谓公司破产,是指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保护多数债权人的利益,使之能得到公平满足而设定的一种诉讼程式。 公司破产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存在两个以上的债权人。 (3)使债权人得到公平满足。 (4)按诉讼程式处理。 32、简述特别清算的条件。

特别清算的条件是指引起特别清算程式开始的原因。特别清算的原因可分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1)实质条件有: ①普通清算发生显著的障碍。普通清算发生显著的障碍是指在普通清算中,清算组不能顺利按股东会通过的清算方案清算。 ②发现公司有债务超过资产之嫌。 ③其他不能清算的原因。 (2)形式条件是: 从普通清算转为特别清算是因债权人、清算组、公司股东提出申请,由法院发出特别清算命令而开始的。 33、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是指在两次年会之间因出现法定事由时召开的股东大会。按我国《公司法》第104条的规定,公司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由于我国《公司法》仅授予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力而没有赋予股东及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特别召集权,故当上述法定事由出现而董事会不行召集权时,临时股东大会便无法召开。对此,在《公司法》进一步完善之前,上市公司可按照证监会的《规范意见》处理,非上市公司则可事先在公司章程中作出约定,以弥补立法的不足,从而保证临时股东大会在必要时得以召开。 34、简述公司集团的成长。

一般说来,公司集团的成长有内部成长和外部成长两种方式: (1)内部成长 内部成长是指公司集团在自我积累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扩大再生产。当公司集团的经营、业务有必要扩充套件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子公司,包括由自己全资拥有的子公司或者和别人合资设立的子公司。内部成长是公司集团成长的基本方式。 (2)外部成长 外部成长是指公司集团通过资本运营的方式,使公司集团获得迅速成长。具体而言,公司集团外部成长是通过兼并和收购来完成的。 兼并(merger)的本意是指物体之间或者权利之间的融合或相互吸收,通常被融合或被吸收的一方在价值和重要性上要弱于另一方,因而在相互融合和吸收之后,较弱的一方不再独立存在。在公司法上,merger即兼并,亦称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被另一个公司所吸收,后者保留其名称及独立性并获取前者的财产(assets)、责任(liabilities)、特权(franchises)和其他权力(powers),前者丧失独立的法人地位的企业行为。如果被兼并的企业不丧失法人资格,也可以成为兼并公司的子公司。 狭义的收购(acquisition)指的是控股权的转移,即一家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要约或者协议的方式获得另一家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从而取得对另一家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交易行为。通常而言,公司收购不涉及实物资产的购买,被收购的公司并不丧失独立法律实体的地位,仍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5、试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义务和责任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义务和责任主要有: (1)忠实义务。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2)善管义务。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3)竞业禁止义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民事赔偿责任。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6、论述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限制

我国《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但作了如下限制: (1)公司性质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金应具有全民所有制性质。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只有国有独资企业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法》第159条》)。 (2)公司规模的限制。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达到一定的净资产规模,才可以依法发行公司债券。现行法律规定,公司净资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法》第161161条第1款第1项)。 (3)发行种类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在一定条件下可转换成该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这种债券,就无法实现转换。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7、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 问题:(1)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定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2分)为什么?(2分) (2)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2分)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2分) (3)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2分)

(1)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因为根据公司法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少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懂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少,可以设1至2名监事。 (2)公司分立;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保健品厂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公司法五十三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基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购买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38、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为生产某工艺品的企业,为了使公司能够较快进入正规运转,股东会决定聘请与其生产同一工艺品的另一企业乙的某股东为本公司的总经理,并聘请国家工商局的某位公务员为 *** 监事。后来,该总经理以自己的名义从企业乙处购得了一些产品,并转卖给了甲公司,同时,还将甲公司的财产为其欠乙公司的货款作担保。 问:(1)甲公司聘请总经理和监事的行为是否合法? (2)总经理的行为是否合法?

(1)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本案中甲公司所聘的总经理是另一同类营业公司的股东,而非董事或经理,因而是合法的。但甲公司聘请工商局某位公务员为 *** 监事是违法的,因为公司法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2)总经理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同时,公司法还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选择题的答案你就对著书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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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公司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企业是很早之前的说法,原来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现在主要是公司,涉及到《公司法》,原来企业组织形式的一般很少了,多数也改制为公司了。

法考考试科目分为主观题与客观题。客观题考试有卷一、卷二两张试卷,分值各为150分,共300分。主观题单独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分值为1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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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学习法律的自考生而言,案例分析类型的题目是参加自学考试所必须认真面对的,因为它具有一定的难度和深度。在相关的法律课程中经常会碰到需要对案例进行分析的题,比如“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等等。其题型也不一定仅限于案例分析,有时在选择题中也会采取这种出题方式。从实践意义的角度来看,我们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把法律运用到社会生活中去,因此学会对考试试题中的案例进行正确分析,对于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恰当地运用法律分析问题也具有很强的实战作用。 本文将主要从考生应试的角度指出案例分析题型的特点、难点和解题技能,并归纳解题的方法。希望这些分析能够很好地帮助自考生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这种题型,并从容地完成解题。 一、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与难点 案例分析类型题虽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出题,但还是有一些特征可循。掌握这些特征可以使考生在考试时不至于产生恐慌感,避免不必要的失误。从以往的考题来看,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1、案件事实被虚拟得很真实。为了考查考生对于法律规范的记忆和理解水平,案例分析类型的题目通常虚拟出很真实的场景。如发生法律纠纷的当事人名字很具体,纠纷的时间具有紧凑感,地点的安排一般也是恰到好处。这样虚拟场景的作用是让考生有置身于案件情景之中的感觉。由此考生就无法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来处理问题。 2、案件事实往往错综复杂。首先,案件往往涉及到多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丙方等等,往往弄得考生晕头转向。其次,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往往也不止一个。比如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往往扯到一起,所有权关系与债权关系糅合在几方当事人之间等。再次,案件信息量丰富。由于是虚拟的真实场景,所以考题通常提供了足够多的信息量给考生,这样一方面让案件更具真实性,另一方面也是考查考生排除不必要信息的能力。多余的信息无疑给考生设置了很多陷阱,考生必须步步小心。 3、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目的是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第一是分析问题的能力。针对考题的提问,考生必须排除不必要的干扰信息,利用有用信息对问题的本质做出判断。既然是考法律知识,那么问题的本质其实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提出结论性意见。第二是记忆能力。为了解决考题设置的问题,考生必须能够运用已经学过的法律知识,其中自然包括当前中国的立法对某些问题是如何规定的这样基础性的知识点。记忆如果不到位则很难对问题做出正确判断。第三是法律语言表述能力。当考生运用已经学过的知识分析问题的本质之后,就应当把结论表述出来。解决法律问题自然要用适当的法律语言回答,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要学会使用“法言法语”来表述自己的看法。这样一来,特定法律词汇就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考察目标。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特点,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考生一见到案例分析类型的题就头疼、发怵。这种类型题目的难点正在于其信息量过多,而考生往往基础知识不够扎实,所以容易陷入出题者预先安排好的陷阱中去。另外,这类型题考察的能力是多方面的,它对考生提出的要求更高,其难度自然而然地提升上去了。 二、解答案例分析类型题所需要具备的技能 针对前文对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和难点所进行的分析,笔者在此想强调一下考生在面对这些题时所需要具备的技能。 首先,考生要扎扎实实地学习各门法律知识,做到理论与实证相结合。所谓理论是指教科书当中对重要问题的阐释。包括某些理论问题是如何提出来的,学者对这些问题的态度如何,对于个别重要理论问题甚至需要了解一下其他国家的立法是如何处理的。实证是指我们国家的立法是如何规定的。考生往往抱怨法律考试所涉及的法条太多,记忆量太大。其实这是一种对法律考试极大的误解。考试考查的通常是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或者与当前时事紧密联系的内容,并非所有法条规定的内容都有考查的必要。法律考试如果仅仅侧重于记忆、背诵能力的考察是对法律学习很大的曲解。但这并不是鼓励考生在学习的时候进行选择性学习,因为教科书中的很多内容都是重要内容。考生在阅读教科书的时候要学会区分问题的重要程度,同时结合我国立法规定来记忆,切忌胡乱猜测考试重点,也忌讳采取应试目的很强的方式去阅读教科书。 其次,考生要善于分析各种法律关系。案例分析类型题的解题关键就在于法律关系的分析,而自考经常考查的法律关系并不多,比如所有权关系、担保物权关系、债的关系是最为常见的法律关系。精通这些法律关系成为学习法律知识的首要目标。后文中还将讲解对法律关系进行分析的方法。 再次,考生在答题过程中要紧扣设问的要求进行解答。考题的设问形式多样,有的仅仅要求考生分析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的就某个问题提问中国现有立法如何规定,比较抽象的设问可能要求对某个案例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不同设问形式的回答方式不尽相同,考生需要认真审查设问要求,对症下药才能做到既不浪费考试时间又能围绕要点回答。 三、解答案例分析类型题的方法 解题技能的积累有赖于考生平时不断的学习和练习,属于考场之外的功夫。而解答方法具有临时应对的特点,属于考场实战的功夫。在这一部分,笔者将针对案例分析类型题为考生归纳一套解题方法。这套方法具有普遍适用的特点,可以适用于各门法律考试中。但是笔者并不赞成把它完全作为应试技巧,而是希望考生在平时练习的时候也多加运用,久而久之形成分析问题的习惯性做法。这样即便在考场中碰到更有难度的问题也能应付自如。 1、准备工作:把应试心态调整到。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案例分析类型题的出现意味着一场艰苦战。考生在碰到它的时候不要过于着急,心态越急越容易在阅读信息的时候发生遗漏、错误阅读等不该出现的情况。考生应当以正确的心态对待它。首先要做多遍阅读的准备,直至把题意看懂;其次要用心看,不要受无关事项的干扰而影响阅读。 2、初步工作:采取自己熟悉的方法排除无关信息。案例分析类型题目中必然包含一些与解题无关的信息,这些信息被命题者用来有意提升题目的难度。因此考生在阅读信息的时候必须排除这些无关信息,把对解题有关的信息保留下来。对此考生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记忆能力强的考生可以直接在心里默记信息,记忆能力稍弱的考生可以在草稿纸上把有用信息记录下来。所需要掌握的信息主要包括这些内容:案件涉及的当事人、案件的基本事实情况、各个事实的前后关系(主要以时间为脉络)、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争执点(如果存在,争执点是什么)、当事人采取什么行为保护自己的利益。有了这些基本信息,考生才有条件进行下一步的分析。同时为了确保自己了解的信息正确无误,考生有必要多阅读几遍考题。 3、关键工作:分析法律关系。通过前一步骤的工作,考生已经收集了用来分析法律关系的足够信息,接下来考生应当根据所学过的法律关系来“对号入座”。法律关系离不开一定的主体(当事人),因此以当事人作为分析切入点最为恰当。按照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案件事实以及从教科书上学习到的各种法律关系,考生可以比较容易地确定案件牵涉到的主要法律关系。这个工作离不开平时认真的学习积累,并非临阵抱佛脚就能达到要求。 4、展开工作:分析权利与义务。学习过基本法学理论知识的考生都知道,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就是权利和义务。那么在分析完法律关系之后,考生应当接着分析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权利与义务将决定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一般说来,法律关系分析得当之后,对权利义务的分析就比较容易,解题也自然而然地顺利进行。权利义务内容的确定也离不开平时对教科书的认真学习,属于考场外考生所需重点努力的方向。 5、收尾工作:解答提问。经过上面几个步骤后,考生可以大胆地进行解题答疑了。考题设问无非考查考生对法律关系、法律权利义务内容是否掌握,因此如果前面几个步骤处理顺利,答题就易如反掌。但是,在这一步考生仍然需要注意一点,在表述答案时应当尽可能避免采取通俗口语,在该用法律语言的地方千万不可大意。比如在表述“甲从乙那里要回自行车是合理合法的”这个意思,就应当表述为“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自行车,因为甲是自行车的所有权人”。另外,适当引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无疑更好,不一定要清楚地记下条文的原文,只要法条的大体意思表达正确即可。 四、实例分析 通过以上对于案例分析类型题的解题方法介绍,我们可以通过一个考试实例进行具体化说明,以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解题方法。 【实例】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代表本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问:(1)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解题过程】 第一步,我们需要提取有用信息,排除没有意义的信息。 这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案例分析题,从题目文字来看涉及到的主体只有三个:甲公司、乙公司、王某。通过阅读,我们可以提取以下有用的信息:a、王某是甲公司的代表人;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转让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乙公司后付款;c、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d、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e、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其他信息,比如合同的标的(机床)及其价格、甲公司出卖机床的原因(因转产闲置)等等都可以忽略掉,与解题无关。另外,对于a信息(王某是甲公司的代表人)我们可以进一步确定其意义,即王某代表甲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的当事人依然是甲公司,王某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所以a信息实际上也属于对解题无关紧要的信息类别。 上述提取出来的有用信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就是:甲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经营恶化——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甲公司解除合同。 第二步,我们来分析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内容。 在这个题中,法律关系比较明显。题目中明确告知考生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是合同关系。那么考生需要进一步想到,合同关系涉及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终止、违约等内容,那么这个题目涉及到的是哪个方面呢?由于合同的签订在题目中一笔带过,而合同并没有终止,所以我们可以确定该题可能涉及到合同的履行方面,可能涉及到违约的问题。 先看合同的履行方面。合同履行方面无非涉及到履行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义务和约定权利义务等内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按照合同的内容来确定的。按照合同,甲公司应当先对乙公司交付货物,然后乙公司再支付货款。这里有一个履行先后的问题。一旦在考题当中出现合同关系,同时存在履行先后顺序,考生应当马上想到不安履行抗辩权的内容。于是《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应该马上浮现在考生的脑海中。《合同法》第68、69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我们再来分析,看本题是否涉及到合同违约的内容。如果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那就是甲公司在行使正当的权利,乙公司应当尊重甲公司的权利。如果解除合同无法无据,甲公司的行为就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通过前面对于不安抗辩权的分析,我们看到甲公司是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所以本题也就不涉及违约的问题。 分析到此,我们已经对本题的解答有了一个初步的意见,只需简洁地书写下来。 【参考答案】 (1)在本案中,根据甲乙公司双方的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当预先交货给买方乙公司。但是,甲公司作为先为给付的一方,在对方财产状况明显恶化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可能危及债权实现时,可以依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因此,在发生纠纷时,人民法院应支持甲公司的主张。 (2)甲公司在依法中止履行合同后,及时通知了乙公司。但是乙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也没有为甲公司提供适当的担保。所以,甲公司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从以往的自考考题来看,案例分析类型题有时显得特别复杂。比如事实陈述很长,干扰信息特别多,或者设问比较灵活(例如直接问考生“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笔者通过对这个简单实例的分析是想让考生明白,只要掌握了解题诀窍,案例分析类型题的解题其实并不复杂。考生如果能做到摆正心态,熟练运用本文介绍的方法来分析题目、解答题目,那么再复杂的考题也可以归结为从信息(案件事实)到关系(法律关系的分析),再到内容(权利义务)这样一个解题过程,问题也就像疱丁解牛般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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