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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学考试转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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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学考试转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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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学考试转考证明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不同的省份在转考方面也许会存在着差异,考生在转考时需要注意查看该省份的转考要求,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考生某个专业的考核科目已经通过,考生转移到另外一个省份后,随着自考省份的变化,考生考核已经通过的科目也有可能需要重新考核,考生在报考科目时仔细查看专业的科目考核要求。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如果你是在本省,那么你是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的,但如果你是去到另外一个省份,就需要申请转考,把自己已考科目的成绩及考籍转到接下来要在那考试的省。省际间转考者可携带单位证明信、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和本,人转考申请到当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由当地考办开具省际间转考证明信,考生持该信到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其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仍然有效。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转考证明

北京自考转考手续怎么办? ⑴考生应先在对方省份取得准考证号,然后在北京市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北京自考办每年两次在国家转考平台开放期间(每年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将考生档案传送至转入地。考生待档案达到外地后,再到当地办理转入手续。 ⑵考生可按其在北京市考试的专业分一个或多个专业转出考籍,也可将全部专业转出。 ⑶考生已报考但在成绩未发放期间或违规停考期间不得办理考籍转出。 ⑷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原则上不转出。 ⑸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笔试课程和证书课程需同时转出,不得只转出证书课程。 ⑹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北京办理毕业,不得转出考籍。已经毕业的考生不办理考籍转出。 ⑺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再次转出。 可在个人中心网上在线提交转出申请,无需来现场办理。 自考转考注意事项 1、自考转考考生须在转入地参加考试并取得至少一门以上的合格成绩才可以申请办理自考转考。 2、考生转考时须将转出地所考合格课程一次性转往转入地,不允许只转一门或者其中几门,档案一经转出,将不再接受转入申请。 3、自考转考分为省内转考、外省转入、转出三种情况。省内转考的考生须在办理转考手续后及时将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交转入地自考办,自考办核对资料无误后立刻为考生归档。 4、一般来说,如果考生存在违反考试规定而被停考或取得专业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是不允许办理转考的。 5、申请转外省的考生,档案一经转出,将不再接受转入申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自考怎么办理转考?自考转考怎么办理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自考怎么办理转考?自考转考怎么办理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自考怎么办理转考?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各学历层次的要求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教育同学历层次的水平相一致。自考怎么办理转考?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如有更多关于学历提升方面的疑问,可在线咨询。自考可以跨省考试吗自考可以跨省考报考。考生需要办理省际转考手续。考生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课程合格证》等有关证明,到所在市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考生应该注意的是:转考时,各级考办要严格考生的转考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没有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予合并在籍成绩。跨省自考一定要办好转考手续,不然很有可能导致考试无效或者无法参加考试,考生千万注意。大自考跨省报名流程:因为自考的成绩有效期时间较长,有8年,这8年期间有考生因为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到别的省市的,那就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考手续。跨省转考,应持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向设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原省级自考办将考籍档案转出、注销原准考证,然后到转入的省级自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领取新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继续考相同专业的考生,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全部有效;转入省没有开设原考专业或本人需要改报其他专业者,按改报专业办理有关手续,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按改报专业的规定执行。需要转考的考生,在你要转考的省市报名点报名,取得你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然后在你本地省市的自考办办公时间内,持原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和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考生在转入省市考办办公时间日,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考的程序是怎样的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由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受理,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出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二、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转考平台”。三、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四、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五、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扩展资料:转出要求一、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二、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三、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四、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五、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七、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参考资料:邓州市教育局-自考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考的程序是怎样的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由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受理,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出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二、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转考平台”。三、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四、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五、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扩展资料:转出要求一、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二、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三、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四、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五、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七、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参考资料:邓州市教育局-自考自考如何进行转考?自考转考的流程是什么?自考是可以进行转考的,考生如果对转考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转考的基本流程操作。自考转考也就是说将考籍档案一起转到该地区,一般分为省际间转考和省内转考,另外还有专业转考,专业转考也就是说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考办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自考转考要求和流程: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申请专业转考的考生们应该携带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然后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才可以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转专业如何办理转学证明

自考可以换专业,换专业的办理流程如下: 转专业的手续是:要求改报专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自学考试报名前,持本人的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所在单位证明,到地、市自考办领取并填写应考者转专业报考登记表。 考生转专业后,要按照新报专业的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原报专业(转出专业)已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新报专业(转入专业)规定的考试课程,如果课程名称、考试范围、要求均相同,学分相同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不再重复考试。若课程基本相同,考试范围、要求不同,原合格课程高于新报专业的相应课程,也不再重复考试;原合格课程要求比新报专业课程要求低的,应另行考试。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等候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

4.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5.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扩展资料

从一个学校转到另一个学校学习

大学生转学参考:

1.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2.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3.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转学

自考转专业怎么办理转学证明

1、各地自考换专业的规定不同,有的要重新进行自考报名,领取新专业的自考准考证;有的可以用现有的准考证直接报其他专业的自考科目,你还是问一下本地自考办吧。2、自考不可以换高职,要上高职只有参加高考。3、报外省的自考要按照外省自考报考流程重新报名,领取新准考证,以后的考试都要到外省进行。报高职也要参加高考。

跨省市转考(转入、转出)情况0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0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考办办公时间、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0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自考办。0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一、根据《湖北省自学考试转考手续办理办法》省内转考不难;二、转考实行个人自行办理与各级自考办集中办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内转考的考生可委托市(州)、县(市、区)或系统、院校自考办集中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以下简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也可自行到省自考办办理;三、办理时间:一般是在: 个人办理:3月1日至25日或9月1日至25日 集中办理:3月1日至15日或9月1日至15日四、办理方式 1.个人办理 (1)社会考生省内转考(含社会考生转入全日制助学班)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由省自考办回收考生旧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并出具签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成绩证明》(以下简称《省内转考证明》)。再由考生前往转出地提取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归档。 (2)全日制助学班考生转入社会自考 全日制助学班考生确因困难不能继续以脱产形式学习的,可在征得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在区(县)自考办报考。考生可以将全日制助学班通过的课程成绩转入社会自考继续参加考试。考生需填写《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并在学校自考办同意签章后送交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最后将省自考办出具的《省内转考证明》以及考生考籍档案交到区(县)自考办归档。 2.集中办理 (1)省内转考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当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地自考办须向省自考办提供转考相关材料(新、旧准考证、全部课程合格证),经审核后,由省自考办出具签章的《省内转考证明》。考生在转出地自考办提取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交转入地自考办归档。 (2)全日制助学班间转考 全日制助学班考生需要转到其它学校助学班脱产学习,需填写《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向原学校提出申请,在经学校自考办同意签章后,自行到转入学校办理转考手续。转入手续由转入学校集中到省自考办统一办理,转入学校需要向省自考办提供《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和考生新、旧准考证。

转学证明如何办理: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要提供户籍迁移证明材料;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向转出学校提出失书面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

3.转出学校同意后,转出学校提供学籍表,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根据所提供的学籍信息1~2项关键证明材料,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起转学申请。

4.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核准,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办理转学业务。

5.转出学校保留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将转入、转出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属市教育行政部门。

拓展资料

转学注意事项:

1、不频繁转学

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给孩子转学,孩子在一个学校有了固定的伙伴,到了一个新的学校,会需要很长的时间去适应,有的适应不了,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心情和学习成绩,所以最好在小学阶段不要给孩子频繁转学。

2、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父母打算给孩子转学时,最好是征求一下孩子的意见,不要擅自做主,自己认为给孩子换个好的学校,就是为孩子着想,万一孩子不领情,不理解,那反而会弄巧成拙,所以问问孩子是否想转学很重要。

3、看看孩子成绩

转学一般都是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好的学习成绩,如果孩子成绩特别差或者特别好的情况下,那就不要给孩子转学了,成绩太差,转学了基本上效果也不会太好,说明成绩差是学生自身原因比较大,成绩特别好,学校也不错,那也不需要,学校和学校也差不了太多,学生自身学习主动性才是主要的。

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证明

江西省自学考试相关证明如何办理? 一是网上办理 办理方式:登录江西教育考试智慧服务平台,进入网址,考生本人注册相关信息,选择所需证明办理。网上平台支持2012年(含2012年)后的毕业生,补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历证明书》;支持2012年(含2012年)后的毕业生,补办《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支持2000年(含2000年)后首次注册准考证号的考生,补办《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如出现平台不能正常办理或其他年份的考生如需以上证明材料,可按人工办理方式。 二是人工办理 1.补办学历证明书。考生如遗失毕业证,可以申请补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历证明书。需考生本人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一张2寸蓝底免冠彩照办理。为确保材料安全,只提供现场办理和EMS邮寄办理。 2.补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考生如遗失《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可申请补办。需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 3.开具自学考试成绩证明。考生开具自学考试成绩证明,需考生本人凭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办理方式有: 1.现场办理。考生本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直接办理。如需请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为委托事项内容、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以及代办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代办人签名。 2.邮箱邮寄办理。因疫情原因不能现场办理的考生,由本人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到工作邮箱zkc jxeea.cn或邮寄办理(避免材料丢失,请使用EMS)。收件人: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电话:。 邮箱邮寄办理的考生需增加个人申请,申请内容为说明办理事项、联系方式(有效手机号)、注明详细收件地址。证明材料办理后,将按申请上的收件地址快递给考生本人,快递费用由申请人自付。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可以报考研究生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但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以去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毕业证明》,持毕业证书可以报考研究生。2、请于国庆节之后联系省自考办,先去市教育局自考办开成绩合格证明,持证明、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在规定的时间去省自考办公室就可以办理了。

一、毕业证遗失证明: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遗失,不予补办。如果需要,可出具毕业证遗失证明。 2、要出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遗失证明的考生,须在《新疆日报》、《新疆教育报》上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 3、考生持报纸刊登的毕业证遗失声明、身份证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本人申请和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介绍信到原发证地区自考办查阅毕业生名册,查实后出具相关证明,到自治区自考办办理毕业证遗失证明。 二、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遗失证明: 考生因故遗失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不再重新补发,只在复印件上加盖自治区自考办印鉴。考生须携带毕业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到原发证地区考办查阅毕业生名册,当地考办查实后将存档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交考生,同时出具证明介绍信,考生持自学考试毕业登记表复印件、证明介绍信到自治区自考办加盖印章。 三、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遗失证明: 考生因故遗失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须向所在地区自考办提出申请,考生所在地自考办查实后,出具成绩证明介绍信。考生持当地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介绍信到自治区自考办办理课程合格证遗失证明手续。

带身份证、毕业证等证明自考的资料到市自考办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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