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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自学考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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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自学考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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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自考本科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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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是可以直接报自考的本科,自学考试报名流程:1、选择好想学的专业2、你可以登录当地的教育考试网或自学考试网查询报考简章栏目下:什么时间报名,需要考哪些课程、本次开考那几门课3、自考没有时间、年龄、户籍的限制。每次考试都安排在双休日。4、4月和10月报考的同时可以预定教材,(现在网上也有)5、自考采取学分制,每门课程约70元(包括考务费和书费),可以在报名的同时购买教材,也可以在网上购买,便宜些。6、第一次报名自考,需要到当地自考办报名,办理准考证,以后就可以在自考网上报名了,当地自考办的地址和电话在自考网上可以查询。7、自考采取的是学分制,只要通过每门课程的考试,就可以毕业取得自考本科的学历,同时符合自考学位条件,可以申请自考的学位。

在当地自考办问下,花不了几个钱

1,自考无任何限制,小学文凭没有都可以报考,只用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常住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每门课程30元。2,先在省自考网上报名,然后去报考点去确定(一般都是常住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交钱。第一次一定要去报考点交钱办准考证,以后在交通银行办张交行卡在网上报考。3,自考的内容基本上是教辅《自考通》或《一考通》上的重点提示或原题,历年试卷上的考点很多重复考,比较有规律,平时多做教辅习题,考前多做历年试卷和模拟试卷,过关不成问题。4,如果中学基础差就报:行政管理,法律,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等无数学的专业,这些专业是自考高过关率专业,很多只有初中基础的考生都已过关拿证。5,从2014年开始,湖北省一年就三次(四月,七月,十月)。有的地方是两次。6,一般一次四门全部报满最好。7,自考的难度无法与普通高考和中考相比,基础差的考生报无数学的专业应该可以过关。8,专科和本科可以一起考,考专科是无任何限制的,但是办本科毕业证必需要有专科毕业证。 考试规律总结1,自考的内容就是教辅《自考通》或《一考通》上的重点提示或原题。多做教辅习题。2,自考历年试卷上考点有些重复考,最近四年的试卷要多做。模拟试卷要多做。3,考试前三周死拼教辅。光看教材效果不显著,多关注教辅才是关键。4,考试难度大的题目占百分三十不到,将简单题和中等题掌握就行了。5,如果是记忆的话:将每段话的第一句强记住,后面的内容掌握大义即可。文科和理科有区别的,文科宏观性强。只要你答题不跑偏,大义写对就可捞分。6,多项选择实在拿不了主意:ABCDE全选满,总能碰对几分。7,考前三周反复做《自考通》或《一考通》,记住重点提示和习题。模拟试卷和历年试卷上的题目每天做一套,力争全面掌控。

本科自学考试方法

一、报名准备

选择专业,首先,要认真阅读本省(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本省(市)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报考时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

在选报专业时应注意,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其次,要选择与自己文化基础相适应的专业,以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比如你的数学基础比较好,逻辑思维比较灵活,则可以考虑选择理工类的专业;如果你的记忆力比较不错,可以选择识记性较强的专业。

第三,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已供大于求的专业,对今后的求职和就业会造成影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

在选择好专业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按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自学。

二、报辅导班

(1)要选择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自考机构审查、备案的,具有正式办学资格的助学组织。

(2)学校开设的是否属于国家自考系列,与考生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是否一致。在报考前,先看一下学校专业介绍和各省、市、自治区自考办的专业考试计划,将专业设置的课程目录浏览一遍,做到心中有数。

(3)学校的助学方式和授课时间是否适应个人的情况,如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夜校和函授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计划,权衡哪种方式最适合自己。

(4)了解学校的办学质量,看一看学校的设施(硬件)和管理(软件)怎样?哪些教师任课?学生的课程统考及格比例在当地的水平如何?这些都是考生选择学校前应该了解清楚的。

(5)另外,自学考试的某些专业,或某个层次,对考生来说,还有具体报考条件的限制。 比如报考医药类的各个专业,就需要在职、专业对口等条件。专科接本科的考生,报考时还需要具备专科毕业资格,即使助学学校对学生入学时暂不作硬性规定,考生自己也要了解清楚具体的报考要求,免学到中途再走弯路。

(6)自学考试的多数专业都有实验课程和实践环节考核,考生选择的助学学校,是否具备较好的实验和实践环节考核条件,这也是考生完成学业必不可少的条件。

三、购买教材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两级管理。凡是全国统考课程的教材由全国考委组织编写、出版,并作为全国考委指定教材向考生供应;凡是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编写或指定教材。

全国及各省自考办每年都要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计划中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确规定,考生应注意所规定的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等有关信息,以便按规定购买。

自考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即由全国考办及省级考办、地、县各级考办向考生供应教材。供应教材是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职责。考生咨询有关教材问题均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有的也可从学校购入。

四、报名注册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自学考试网站注册,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并进行摄像。

《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

(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

(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自考又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在各大学都有这样的管理机构,主要与国家高等教育自学委员会共同管理自考学生,而这些大学也就称为主考院校。

而且现在很多高考落榜或没有机会参加大学学习的人都去参加国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来可以系统学习高等教育专业知识,二来拿到的毕业证书也是相关主考院校的,但是这个毕业证与普通全日制毕业证略有不同,其毕业证上有一个国家高等教育自学委员会省级自考办的章和主考院校(类似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等等)的学校章。

自考本科文凭_百度百科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怎样考自考本科(如何参加自考本科)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自考本科的具体流程是什么?现场报名流程:1、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扩展资料:自考的优势本科学历比专科学历找工作的优势显而易见,专科学历,无形之中将丧失许多理想的工作机会。当然,高学历并不必然能事业成功,许多没有学历的人一样创业很成功,但当今社会通常学历越高工作机会越多,上升空间越大,发展速度越快。2、工资定级我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都是按照学历定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一档次,较规范的企业也是按学历定工资,如在苏州、上海、深圳等地外资企业或国内知名企业上班。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zy.offercoming.com志愿填报工具志愿填报一对一在线专业老师一对一¥1980志愿填报一对一专业老师面对面一对一¥6980艺术生志愿填报一对一在线专业老师一对一¥3680成人自考本科怎么考?学历、年龄、性别不限,参加国家统一的成人高考考试,达到分数线后即可入学就读。成人本科,是成年人通过高升本或者是专升本的考试进入本科大学的一种学习方式。成人本科是成人教育中其中一个教育模式,是国家承认,企业认可的,在考生通过本科的学习后,成绩合格者准予颁发毕业证书。自考本科的方法:1、参加自考的第一步是要去自考报名。需要去当地自考办(教育考试院)报名自考。有些地方要先进行网上报名,再到自考办的现场点确认。各地报考的学院,专业都不一样,遵循各地政策。2、自考的整个流程是:预订或买教材(书)——拿到书,自己看书学习——自考报名(选择所要考的专业和课程)——按期参加考试(按每年的自考周期循环前面各环节多次)——全部课程考出——申请毕业——拿到专科、本科学历。(其中:先报名后考试是固定不变的;而先报名还是先买教材,考生根据情况可以自己灵活进行的)。3、自考中所需的某门考试课程的教材(书)是指定的,一般在报名的地方预订或购买教材。如何自考本科?如何自考本科?以上就是全国地区自考教材服务网分享关于怎样考自考本科(如何参加自考本科)的全部内容,更多自考教材和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自考视频网课,自考教材购买首页搜索科目代码即可,也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参加自学考试,基本上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步: 认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二步: 报名前的准备

第三步: 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第四步: 考试要注意的事项

第五步: 办理毕业

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

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首先就要对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有个初步的了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

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

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扩展资料:

专科起点升本科统考科目均为三门:

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共分为八个科类,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分别如下:

(1)哲学、文史及中医、中药学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管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报考条件:

专科升本科:已取得或将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文凭者。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在职、从业人员,高中、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其他人员。

(三)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及第二专业专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参考文献:百度百科-自考本科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自学考试网站注册,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并进行摄像。可以在家自考学习也可以报自考辅导班。

第一步先选择好专业。首先要认真阅读本省(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本省(市)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报考时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

第二步就可以选择报一个辅导班。要选择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自考机构审查备案的,具有正式办学资格的助学组织。

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毕业条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扩展资料:

自考自考本科文凭的方法:

第一步:设定目标,你刚开始报的时候,要确定你所报的专业有多少门课程,这些课程在你报考的当年有多少门能考,你打算用多久把它们考完。一定要把能考的课程记下来,公共课和专业课也要把握考试的时间。你可以公共课参加增考,专业课正考。

参考资料:自考本科文凭-百度百科

第二步:报名考试,每年的4月和10月是自考的正考,1月和7月是增考。报名的时间可以提前查看各地的自考办。不要延误了报名时间。报考了之后就是购买教材。教材可以网上购买。

第三步:通知书下来之后 考试前一个星期就可以网上打印通知书了,有了通知书就可以知道我们在哪个考场考试了。考试前一个星期根据你考试的课程把教材和真题复习下。

自学考试方式方法

自考有哪几种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型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总体与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类专业水平相当。报考一般不设限制性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自考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形式。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自考报名条件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工商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有两种报考方式,分别是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登录各地教育考试院报名入口。

2.到教育考试院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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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自学考试方法有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的考试方式有哪些?1.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即报考对象不受限制。2.部门委托开考的专业,是指由行业或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而委托自考机构开考的专业,主要是为本部门、本行业培养需要的人才。3.本科二学历考生报考,由高校决定组织集体或由考生个人通过网上选课缴费报考。本科二学历统考课程之外的互认课程考试由主考学校负责受理报名、考试。互认课程考试需要按照开考计划执行,考试时间安排在统考时间之外,按省统考考务规定要求组织管理。大自考和小自考:自学考试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形式。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型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总体与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类专业水平相当。报考一般不设限制性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一、大自考我们社会考生一般报名的是大自考,大自考需要社会考生在自考处办理报名、办理准考证、登记考籍,然后参加国家统一举办的自学考试,全科通过后可以申请毕业。大自考只需缴纳每次考试的报名费,以及之后申请写作论文的费用、办理毕业证的费用,费用相对较低。二、小自考而小自考就是部分机构或者省考试院和学院之间达成的合作协议,报考特定的专业可以享受平时分的加成。缴纳一定学费安排老师授课,通过上课获得一部分的成绩来加在卷面成绩上,总的成绩计算方式是卷面成绩的百分之七十加平时上课的百分之三。特点是缴费比较多,难度和大自考比会更低。三、大自考和小自考相同点1.考生的准考证、考试形式、考试考点都是一致的,均是当地自考办统一安排的。2.两者的成绩均统一在各省的自考网上同网点同窗口查询,广东考生可在广东自学考试网进行广东自考成绩查询。3.证书都是一样的,并没有标明或是标注着“小自考”和“大自考”的字体。4.都是国家承认文凭学历证书,均可在学信网上查询学历信息。四、大自考与小自考的区别1.报名方式不同大自考是自己在教育考试院自考官网上报名,没有报名名额限制。小自考是在主考院校报名,会有老师指导报名,每年的报名名额有限制,报满为止。2.学习方式不同大自考靠的是自律,自己买教材或视频课程进行学习,自己安排学习时间。小自考一般是脱产、全天在学校学习,或者是周末学习,或者是晚上上网课学习,学校按照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安排每学期的教学计划(跟上大学差不多),由学校指派师资实施教学,学员按照学校教学安排上课和自学。当然,这些学习资源不是免费的,是要收大几千的学费的。3.考试方式不同大自考都是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自考的考试科目安排比较随机,大自考考生可以根据本次考试科目的安排以及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自己要考的科目。小自考实行的是:部分自考课程进行过程性评价考核。过程性评价考核是助学过程中对学员进行的阶段性学习效果的测试,将一次性、终结性评价方式与多次性、过程性评价方式相结合,其内容包括学员平时作业考核、课程期末考试。自考课程的最终成绩由过程性评价成绩和统考成绩组成,前者占30%,后者占70%。4.考籍管理不同大自考考生只需要报名自考即可取得考籍,报名资格由教育考试院负责审核。小自考则在主考院校教学点报名后,考籍档案归学校管理,报名资格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审核。5.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同大自考报考费用全省是统一的,每科30上下。小自考收费标准主要看主考院校的专业设置和开办情况,按相关标准收取自考专业的学费,每个院校各个专业的学费不一定相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参加自学考试的群体十分广泛,涵盖了工人、农民、管理人员、少数民族、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人员、残障人士和监狱服刑人员等。自考考试方式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首先大家都知道,自考本科属于自学考试,也就是成人教育的一种方式。自考本科生是没有入学考试的,因此大家不用准备入学考试,入学也是比较容易的。然后在自考本科完成报名后大家就可以自行购买自考教材以及辅导资料开始备考了。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自考本科具体有哪些学习方法: 1、掌握大纲 自考本科每一个科目都有考试大纲,考生在备考的时候最好先把考试大纲熟悉一遍,清晰考试的大概范围,哪些知识点是重点,哪些知识点是难点,以及哪些知识点不是考核的重点,因为自考试题都是根据考试大纲来出题的,把大纲内容掌握了,才会更加清晰复习的方向。 2、通读教材 大家在买完自考教材后,对于教材的复习建议首先看一下目录,然后按章按节通读一遍教材,主要目的是粗略了解教材大致内容,并不要求完全掌握。 3、精读教材 在完成第一遍阅读教材的基础上,精读教材,对照考试大纲,着重掌握书上的重难点知识,并要求熟记,如果第一遍记不住,可以每天坚持记忆,反复温习,最终达到记住的目的。 4、结合资料 辅导资料主要是辅导自考生备考的,教材上的内容偏理论,有一些知识点大家不能够透彻掌握的,就可以接住辅导资料来进行复习。但是大家也要注意,对于辅导资料这方面,大家要以教材为主资料为辅,不可本末倒置。 5、持之以恒 有些自考生刚开始学习比较有热情,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就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养成懒惰的习惯了。而自考又是一个漫长且难熬的过程,因此大家一定要有持久的耐心以及持之以恒的信念坚持下去,才能最终取得自考本科的胜利。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本科分为两种:1.校内接本。指的是本来是就读大专,在校内自学考本科。校内接本属于统招学历。2.成人类自考本科。社会考生报名学校的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后接学历(二学历)

自学考试科学方法

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专题笔记汇总第一章绪论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1、经济法学的概念: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学学科。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2、关于经济法的产生:(1)属于早期经济法的有:a.美国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b.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c.德国1919年《煤炭经济法》(2)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并且,德国成为经济法学的发祥地)二、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产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出现需要有新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新问题,从而促使经济法的产生,学术界对其开始重视。2、发展:(1)在不同法系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不平衡。大陆法系(如德、日):对经济法研究较多,并取得了巨大成果。英美法系:在总体上虽没有经济法之名,但却有经济法之实,即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2)经济法学不仅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在计划经济国家也曾经存在(3)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三、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1、经济法总论:(1)本体论(2)价值论(3)规范论(4)运行论(5)发生论(6)范畴论2、经济法分论:(1)宏观调控制度:a.财政法律制度b.税收法律制度c.金融法律制度d,计划法律制度(2)市场规制制度:a.反垄断法律制度b.反不正当竞争制度c.消费者保护制度d.特殊市场法律制度四、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方法:(1)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2)矛盾分析法:a.一分为二法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3)因果关系分析法2、科学方法:(1)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a.逻辑方法b.经验方法c.横断学科方法(2)专门科学方法:a.经济分析方法b.政策分析方法c.社会分析方法d.历史分析方法e.语义分析方法五、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同样也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和具体科学方法。第二章 经济法本体论一、经济法概念:1、经济法概念: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经济法概念的研究价值及其提炼方法:(1)研究价值:节约交流成本、增进理论自足、推进学派形成(2)提炼方法:“属+种差”3、经济法的具体调整范围:(1)调整对象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是市场规制关系,可以分别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合称为“调制关系”(2)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来看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范法的产生:宏观调控法的产生:市场失灵——产业失衡——结构失衡——总量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行为规制——综合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4提炼经济法概念的价值:(1)有助于理解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a.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经济性和规制性,这是它与其他所有部门法的不同。 b.经济法概念可以涵盖日益打通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这本身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需要。c.经济法不仅关乎个体利益,也关乎社会公益乃至国家利益。(2)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的特征、宗旨等问题。二、经济法的特征:1、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研究经济法的特征,应当先明确特征的提炼标准、认识基础和参照对象。2、经济法的特征:(1)经济性和规制性:A、经济性:a.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具有降低社会成本,增进总体收益,从而使主体行为及其结果更为“经济”的特性。b.表现:ⅰ、经济法高速的目标是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ⅱ、经济法要反映经济规律ⅲ、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ⅳ、经济法运用的是法律化的经济手段ⅴ、经济法追求的是总体上的经济效益B、规制性:指在调整的目标和手段方面,经济法所具有的把积极的鼓励、促进与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的特性。经济法的经济性与规制性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体现了经济法宗旨和具体调整手段的密切联系。(2)现代性;体现:a.经济法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在现代社会经济法追求一种从资源配置到财富分配,从调整手段到调整目标的协调,这种追求是经济法的一种基本理念,是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一种基本精神。b.经济法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主要体现为经济法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其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充分发展,需要由新兴部门法加以解决市场失灵等问题。其社会基础是:社会的多元发展使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物品受到重视,导致权利保护与市民社会之间的“社会中间层”的迅速发展。总之,这种背景与部门法是不同的,因此经济法具有依赖背景上的现代性。c.经济在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ⅰ制度形成上的现代性:与经济政策的联系十分密切,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这是以往的传统部门法所没有的。ⅱ。制度构成上的现代性:经济法制度具有突出的“自足性”,即在它的制度构成中,既有实体法制度,又有程序法制度,从而在制度供给或运作上是自给自足的。ⅲ。制度运作上的现代性:经济法的制度运作主要体现在行政领域,而不是司法领域,因而经济法领域的纠纷有许多并不是在司法机关解决的。三、经济法的地位:1、经济法的地位概念:指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无自己位置、以及具体位阶如何的问题。其判断标准或核心是:经济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该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位于哪个层次。2、经济法的地位:(1)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整个法律体系有自己独立地位。它是我国7个部门法之一(2)从法域维度看:无论把经济法放入争论中的社会法法域,还是将其放入经过拓展的公法法域,经济法在上述法域中都有自己的地位,同时,一般不把它放入私法的法域(3)从与相邻近部门法的关系看:A、与宪法:从总体上说,两者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从制度形成上说,宪法为经济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经济法的各类制度,不过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化B、与民法:联系:在法律调整上具有互补关系。两部门法只有有效配合,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提供。区别:性质不同:民法是私法而经济法不是调整对象不同:(此区别也适用于经济法与民法的特别法——商法之间的关系)C、与行政法联系:两者的执法主体在形式上都是行政机关两者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都侧重于“纵向关系”区别: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主要是行政管理关系而经济法主要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即“调制关系”宗旨、手段不同:行政法主要解决政府失灵问题,因而要规范行政权,确保依法行政,保护人权。经济法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因而要运用间接的调制手段、协调矛盾D、与社会法联系:都属于现代法,都具有突出的现代性和一定的政策性、社会性。区别:调整对象不同:社会法侧重解决社会运行过程中的社会问题。经济法侧重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问题。突出的特征不同:社会法的社会性更突出。经济法的经济性最为突出E、与诉讼法:关系较为密切,尤其在经济法制度的“可诉性”问题上表现突出 F、与刑法:联系:都属于公法、在一些保护私权的原理上具有一致性、经济法的规定还需与刑法的规定相衔接。区别:调整对象、调整手段不同四、经济法的体系:1、经济法体系概念: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2、经济法体系的构成:(1)基本构成:经济法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大部分构成,即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2)对上述基本构成的进一步理解: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同调整对象、调整手段、法律主体、调整领域的二元结构存在着内在的联系。(3)某些特殊规范的归属问题:监管规范、价格规范、反倾销与反补贴规范等规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其归属应当做具体分析(从总体上说,这些规范大都或主要属于市场规制法规范,但它们与宏观调控法规范的联系又非常密切)(4)经济法体系内部两类规范的交叉融合问题:a.经济法体系中的两大类规范所构成的“二元”并非截然孤立,而是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b.人类实践表明:宏观调控法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所确立的基本秩序,并同时为市场规制法所确保的市场秩序提供重要的外部环境。而市场规制法的有效实施,也离不开宏观调控法所提供的相关保障,并恰与宏观调控法的调整相得益彰。c.在“二元”各自发展中,一些非典型性的宏观调控法规范和市场规制法规范,作为“二元结构”的“中间地带”,也逐渐变得重要起来,它使“二元”更加融为一体,从而为提炼经济法规范共通的法理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第三章 经济法价值论一、经济法的价值:1、经济法价值的确立:经济法的价值,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即经济法自身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另一类是“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即社会公众或研究者所认同的或所期望的经济法所具有的价值。2、对经济法的两类价值的解析:(1)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经济法的功用,主要是规范调制行为,保障有效调制。同时,经济法可以成为用以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工具,以及各类主体在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方面保护自己权益的工具。这些经济法的制度功用,就是经济法的内在价值。(2)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效率、公平和秩序,作为经济法调整所追求的更高层次的价值目标,反映了经济法主体对经济法功用的外在评判,因而是经济法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 总之,对于两类不同层面价值的研究,可以形成一种内、外部结合,主、客观统一、功用与评判相联系的“二元价值论”。3、经济法价值体系的构成:由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与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组成,两者分别属于不同的层面,前者所处的层面是更为基本的。而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的,因而是更高层次的。二、经济法的宗旨:1、经济法宗旨的概念: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2.经济法宗旨的基本位阶:在经济法价值之下,而在经济法原则之上。3.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1)独特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体现经济法特色。(2)普遍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是普遍适用的,可覆盖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3)包容性标准:即经济法体系是开放的,能随经济法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4.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方法:(1)矛盾分析法(2)系统分析法(3)语义分析法5.经济法宗旨的提炼与检验:(1)提炼:经济法的宗旨,包括:a.经济目标:通过对调制关系的调整,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b.社会目标:保障社会公益与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2)对宗旨提炼的检验:要按确定宗旨的三个标准即独特性、普遍性、包容性标准来进行基本检验。6.经济法宗旨中的重要目标:(1)稳定增长目标(首先是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密切相关)。(2)保障基本人权的目标。(3)保障社会公益的目标。(4)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经济法宗旨的最高目标)7.研究经济法宗旨的价值:(1)有利于深化价值论的研究,提高经济法理论的自足性。(2)对于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尤其对于经济法的立法和法律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概念:指贯穿于经济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基本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2.确立标准:(1)高度标准:即它既要体现经济法的宗旨,又要高于经济法的具体规则,且具体规则不能与它相抵触。(2)普遍标准:即它应贯穿经济法各项制度的始终。(3)特色标准:即它是经济法所特有的。3.确立方法:(1)系统——网络分析方法(2)结构——行为——绩效方法4、经济法的三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1)调制法定原则:即调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都要由法律来加以规定,只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特殊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法规来加以规定。在宏观调控法领域,该原则尤其要求“调控权法定”。在市场规制法领域,该原则主要体现为规制权、竞争权、消费者权的“法定”(2)调制适度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要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和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它包括调控制度和规制适度两个方面。前者要求调控权的行使、调控手段的选择、调控性规范的周期变易等都要适度。后者更强调对市场主体的权利保护以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3)调制绩效原则:经济法具有经济性特征,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是其主要目标,因而要考虑经济效益。经济法具有突出的政策性,从而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因而也要考虑社会政策、社会公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法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追求,就是对调制绩效的追求,而这种追求贯穿于经济法的宗旨、原则及其具体规则之中,因而调制绩效原则也成为一种基本原则。

第1步,粗看 买好教材后,先细看目录,分析各章节之间是什么联系,是总分总,还是总分分。目录如同骨架,先看清看全它,判别它是青蛙,还是恐龙。接着按章节翻看,弄清难易点各在何处,其大致比例如何。容易的,理解就行了;难的,先放一下,下一轮再看。粗翻过程约40分钟,应略知这骨架哪儿是长耳朵的,哪儿是长尾巴的。 第2步,精看 粗看过后,大致印象有了,该精看了。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看完。关键地方作标记,不懂的地方再放一下(注意:特指无承上启下作用的内容。若是无此内容就看不懂下问的,就必须硬着头皮去看)。精看好比把血肉填到骨架上。针对自考的特点,我一般不看大纲,因为我整本书都看了,把大纲的内容圈在了“缸”里——考试不就是缸里捞鱼捉虾吗。时间太紧时,我才看大纲挑重点。 第3步,笔看 精看后就要笔看,还是地毯式的轰炸。把该背该记的全部划下来,不理解的努力理解,该计算的赶紧掌握,并适当做点往年试卷。这时候脑子对整本书的脉络应当非常了解了,只是东西记不全罢了,这不着急,有时间背的。这一阶段好比把皮肤覆盖上,基本定下型来,只不过皮肤不怎么光滑。 第4步,记看 笔看一两天后便是记看。不必那么细的看了,赶紧记住那些有笔划的。到这一步,90%以上的内容应该基本记住了。记看就是把皮肤化装好并披上衣服——快要“成仙”了。 第5步,挑看 考试前一两天进行挑看。挑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如何判别,一靠大纲,二靠往年试卷,三靠感觉)牢记,牢记,再牢记。这时看书已经到“越看越薄”的境界了,也就是给衣服系好了纽扣——恭喜你,你肯定及格了,如果还想考得更好,请看下一步。第6步,乱看。 利用考试前40分钟时间把整本书再过滤一遍,记不熟的内容再加深印象。这一步就是穿好衣服上“战场”——准备凯旋,请朋友吃饭吧。 方法有了,还缺什么呢?手要常翻,眼要常看,脑要常想,心要常记——不可不要哦。 再有补充一点的就是说,我个人认为多做些模拟试题还是有帮助的,虽然考试的试题我们不一定押得住,但是多做些题,就算考试的时候你没做过这到题,但凭你平时的积累,也一定会写出内容的。 最后就是答题的时候,字迹一定要工整,主观题要有逻辑,卷面要整洁。其时很多阅卷老师很多都不看你答的是什么内容,因为要判的卷纸实在太多了。这个时候,卷面的分数和判卷老师对你的印象分就很重要了。

自学考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的办法。课程考试合格者,由考试部门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不予补考,但可参加该门课程下一次的重考;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积满规定的毕业学分,政审合格者,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没有学制上的限制。有人将这种灵活的考试办法形象地比作“零存整取”。

第一,你不论自学哪一门课程,你都需要从总体上理清课程的体系,把握住教材的内容。第二,要分清楚课程的主次,在自学的过程里面,抓紧教材的重点,多层次的理解考试内容,以点带面,通过重点辐射整个教材。第三,要带着疑问去看书复习,遇到重点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你可以事半功倍的提高记忆效率。第四,对于不同的章节,要学会寻找他们之间的联系,有利于自己把有关系的内容融会贯通,起到温故知新的效果。第五,学以致用,要理论联系实际,用生活启迪自己的思维,加深对理论的认识,在使用的过程中,进一步的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加深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第六,在进入考前最后的冲刺阶段以后,大量的模拟训练是必不可少的,通过一定数量的训练,掌握题型才是我们的目标。掌握答题的规律,参考历年的试题,深入的把握重点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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