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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高等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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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自考办在什么地方?自考一次只能报考四门,你需要根据考试院对你这个专业的考试安排,选择其中四门进行报考。选择完了之后,需要在网上进行缴费。德清自考办地址: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1235号。自考的成绩1、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时间较长,以前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是否有效?目前在广东省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均有效。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本人的课程合格成绩,如发现有错漏的,可按规定办理历史成绩更正手续。2、考生参加同一门课程考试两次(或以上),且都取得合格成绩,系统中记录哪个分数?考生取得同一门课程两次(或以上)合格成绩,原则上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高分成绩。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湖北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6至17日进行,为顺利完成网上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2022年4月湖北自考报名时间2022年4月湖北自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1日08:30至3月2日17:00。二、2022年4月湖北自考报名条件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3.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4.自2022年起,湖北省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考试的,请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未完成专业转接的考生将无法顺利报考,请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中操作完成。新旧专业转接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三、2022年4月湖北自考报考流程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附件3)。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广大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三小时内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删减、更改,原则上不接受退费申请。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缴费。3.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银联对账有缓冲时间,若银联显示缴费完成,平台显示未缴费,请两小时后再确认平台缴费情况,不要多次重复缴费。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费费用。四、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开考前10天,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五、2022年4月湖北自考疫情防控须知1.考生应按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组考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实名申领“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2)(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报告表》)。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应提前打印多份《健康状况报告表》,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场时须上交一份。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2.考生须凭本人“湖北健康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状况报告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3.“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色状态,或《健康状况报告表》中健康状况选填为“是”的考生,须提前告知当地组考部门(考点),经卫健部门专业评估,考点根据卫健部门专业评估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可以进入考点考试。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或本省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持第一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方可正常考试。4.如因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需调整疫情防控要求,我院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院微信公众号、考生服务平台推送的短信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六、2022年4月湖北自考成绩公布及复查事项1.成绩将于5月16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2.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可在5月16日至18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复核,5月25日将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查结果。3.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同时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处理决定,如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5月16日至18日期间,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七、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相应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凡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2.社会考生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居住地点变迁确需变更考区的:(1)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考区变更申请。(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工作证等能证明考生确需变更考区的证明材料),联系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3)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持相同证明材料联系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入,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考区变更手续完成。3.上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1月1日至2月14日,请考生提前准备并联系相应考区。4.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1.《考场规则》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3.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4.各市(州、林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现场确认信息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甘肃省自学考试处联系方式有以下3个:

(1)计划助学科:

(2)考务科:

(3)考籍科:

扩展资料:

甘肃省自学考试处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全省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

(2)负责制定、发布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和专业建设工作;

(3)负责自学考试报名、制卷、评卷等工作;

(4)负责自学考试考生考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审定、电子注册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

(6)负责自学考试远程助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投诉

甘肃省自考办电话及甘肃省自考办公室地址 名称地址电话兰州市自考办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364号8344450 5344452 8344451城关区自考办城关区颜家沟55号8825256七里河区自考办七里河区梁家庄71号2650568西固区自考办西固区玉门街319号7556949安宁区自考办安宁区安宁东路484号7675434红古区自考办红古区政府大楼6楼6214622永登县自考办永登县城纬山路教育大厦6422357皋兰县自考办皋兰县城北辰路180号5721476榆中县自考办榆中县城文成中路17号5221010

德保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自2002年起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因为司法考试是在原来律师资格考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所以在命题的风格和特点上对原来的律师资格考试有一个继承关系,作为理论导向的趋向从律师资格考试开始又经过三年司法考试的完善,特点和风格也趋于稳定。 司法考试报考相关问题问答 问:报名要求什么条件?专科生可以报名吗? 答:05年的司法考试,在学历上仍然要求: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也就是说原则上专科生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但今年司法部规定仍然对部分法律职业人才严重匮乏的地区放宽司考报名学历条件,在放宽地区允许法律专业的专科生报名。 问:学历证书有什么要求?我是中央党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吗? 答:报名人员须出示符合要求的毕业证书;参加高等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经全部合格的人员,可以持自学考试单科(全部科目)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学生证明报名,但考试通过申领资格证书时,必须持正式的毕业证书。 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证书包括:具有举办学历教育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所颁发的学历证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经教育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历,不得报名。党校毕业生,如果是函授教育的,因不属于国家教育序列承认的学历不具备报名条件。 问:可以代报名吗?我现在在外地学习,可以在当地报名吗? 答: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如果在外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以在其工作或学习的异地报名。异地报名须提交当地一年期以上的暂住证及有关单位出具的一年期以上的工作、学习证明原件。 其中,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可以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但报名时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不在非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在放宽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十一.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原则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的规定,经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确定,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下列地方可以将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自治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 (二)、列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县。 其他经济落后、文化欠发达但未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地方,可以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厅(局)报请司法部审核确定。 十二.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名单(来源:中国普法网) 1.北京市(无) 2.天津市(无) 3.河北省(40个) 阳原县、崇礼县、赤城县、尚义县、万全县、怀安县、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蔚县、涞源县、阜平县、顺平县、南皮县、盐山县、东光县、海兴县、孟村回族自治县、献县、大名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广平县、广宗县、巨鹿县、宽城满族自治县、临城县、灵寿县、隆化县、滦平县、平泉县、平山县、青龙满族自治县、涉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魏县、武强县、武邑县、赞皇县、唐县、(涿鹿县赵家蓬区)、大厂回族自治县 4.山西省(35个) 临县、石楼县、方山县、中阳县、兴县、岚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吉县、天镇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阳高县、左权县、和顺县、武乡县、壶关县、平顺县、平陆县、娄烦县、右玉县、神池县、宁武县、五台县、河曲县、静乐县、偏关县、五寨县、保德县、繁峙县、代县、岢岚县 5.内蒙古自治区(69个) 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开鲁县、库伦旗、奈曼旗、扎鲁特旗、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阿荣旗、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陈巴尔虎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多伦县、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卓资县、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四子王旗、五原县、磴口县、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 6.辽宁省(8个)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岫岩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 7.吉林省(11个) 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靖宇县、汪清县、安图县、龙井市、和龙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8.黑龙江(14个) 绥滨县、甘南县、同江市、桦南县、延寿县、林甸县、饶河县、泰来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汤原县、抚远县、兰西县、桦川县、拜泉县 9.上海市(无) 10.江苏省(无) 11.浙江省(1个) 景宁畲族自治县 12.安徽省(19个) 临泉县、阜南县、颖上县、利辛县、霍邱县、寿县、霍山县、舒城县、裕安区、金寨县、岳西县、太湖县、宿松县、枞阳县、潜山县、长丰县、无为县、石台县、泾县 13.福建省(无) 14.江西省(21个) 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寻乌县、会昌县、安远县、上犹县、赣县、井冈山市、永新县、遂川县、吉安县、万安县、上饶县、横峰县、波阳县、余干县、广昌县、乐安县、修水县、莲花县 15.山东省(无) 16.河南省(31个) 嵩县、汝阳县、宜阳县、洛宁县、栾川县、新县、固始县、商城县、淮滨县、光山县、虞城县、睢县、宁陵县、民权县、新蔡县、确山县、平舆县、上蔡县、淅川县、桐柏县、南召县、社旗县、台前县、范县、沈丘县、淮阳县、鲁山县、封丘县、兰考县、滑县、卢氏县 17.湖北省(26个) 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恩施市、宣恩县、来凤县、咸丰县、鹤峰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县、房县、丹江口市、英山县、罗田县、麻城市、红安县、蕲春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秭归县、孝昌县、大悟县、阳新县、神农架林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18.湖南省(24个) 古丈县、泸溪县、保靖县、永顺县、凤凰县、花垣县、龙山县、桑植县、平江县、新化县、安化县、新田县、隆回县、沅陵县、桂东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邵阳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汝城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19.广东省(3个)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乳源瑶族自治县 20.广西壮族自治区(69个) 邕宁县、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阳朔县、临桂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县、柳江县、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平南县、兴业县、容县、陆川县、博白县、灵山县、浦北县、合浦县、上思县、扶绥县、大新县、宁明县、田阳县、象州县、武宣县、昭平县、钟山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南丹县、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天等县、龙州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忻城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21.海南省(7个)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五指山市、陵水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 22.重庆市(14个) 城口县、巫溪县、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开县、万州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黔江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武隆县、丰都县 23.四川省(65个) 古蔺县、叙永县、苍溪县、朝天区、旺苍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仪陇县、嘉陵区、阆中市、南部县、屏山县、广安区、宣汉县、万源市、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壤塘县、黑水县、小金县、石渠县、理塘县、新龙县、色达县、雅江县、昭觉县、布拖县、美姑县、金阳县、雷波县、普格县、喜德县、盐源县、木里藏族自治县、越西县、甘洛县、马尔康县、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康定县、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德格县、白玉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冕宁县 24.贵州省(56个) 雷山县、望谟县、纳雍县、晴隆县、沿河县、三都水族自治县、水城县、册亨县、赫章县、松桃苗族自治县、从江县、黄平县、平塘县、大方县、剑河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榕江县、织金县、思南县、长顺县、罗甸县、威宁彝族回族自治县、石阡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贞丰县、黎平县、普安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麻江县、丹寨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台江县、江口县、德江县、兴仁县、岑巩县、锦屏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正安县、习水县、六枝特区、普定县、三穗县、荔波县、天柱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盘县、施秉县、独山县、安龙县、玉屏侗族自治县、镇远县、贵定县、瓮安县、龙里县、惠水县 25.云南省(94个) 宁蒗彝族自治县、永胜县、泸水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福贡县、广南县、马关县、砚山县、丘北县、文山县、富宁县、西畴县、麻栗坡县、梁河县、维西僳僳族自治县、中甸县、德钦县、东川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永仁县、双柏县、南华县、大姚县、姚安县、昭阳区、武定县、富源县、会泽县、威信县、绥江县、盐津县、彝良县、大关县、鲁甸县、巧家县、永善县、镇雄县、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绿春县、红河县、元阳县、屏边苗族自治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泸西县、永德县、凤庆县、沧源佤族自治县、镇康县、云县、临沧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弥渡县、洱源县、南涧彝族自治县、永平县、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漾濞彝族自治县、鹤庆县、剑川县、云龙县、勐腊县、勐海县、弥勒县、石林彝族自治县、峨山彝族自治县、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盈江县、陇川县、香格里拉县、祥云县、宾川县、牟定县、元谋县、禄丰县、蒙自县、建水县、石屏县、河口瑶族自治县 26.西藏自治区(全部) 27.陕西省(50个) 延长县、延川县、子长县、安塞县、吴旗县、宜川县、府谷县、横山县、靖边县、定边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洋县、西乡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汉滨区、汉阴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镇坪县、旬阳县、白河县、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印台区、耀州区(原耀县)、宜君县、合阳县、蒲城县、白水县、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麟游县、太白县、陇县 28.甘肃省(49个) 武都县、宕昌县、礼县、西和县、文县、康县、两当县、临潭县、舟曲县、卓尼县、夏河县、合作市、临夏县、和政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广河县、康乐县、东乡族自治县、永靖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武山县、清水县、甘谷县、秦安县、北道区、庄浪县、静宁县、华池县、环县、合水县、宁县、镇原县、定西县、通渭县、临洮县、陇西县、渭源县、漳县、岷县、榆中县、会宁县、天祝藏族自治县、古浪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 29.青海省(36个)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平安县、乐都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尖扎县、泽库县、达日县、甘德县、玉树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互助土族自治县、海晏县、祁连县、刚察县、门源回族自治县、共和县、同德县、贵德县、兴海县、贵南县、同仁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玛沁县、班玛县、久治县、玛多县、称多县、曲麻莱县、乌兰县、都兰县、天峻县 30.宁夏回族自治区(15个) 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陶乐县、惠农县、中卫县、中宁县、西吉县、海原县、固原市(原固原县)、隆德县、泾原县、彭阳县、盐池县、同心县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9个) 乌鲁木齐县、泽普县、麦盖提县、巴楚县、温宿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阿瓦提县、鄯善县、托克逊县、伊吾县、额敏县、沙湾县、裕民县、布尔津县、富蕴、福海县、哈巴县、墨玉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皮山县、于田县、英吉沙县、洛浦县、疏附县、策勒县、和田县、阿克陶县、叶城县、柯坪县、伽师县、阿合奇县、岳普湖县、莎车县、民丰县、疏勒县、乌恰县、托里县、尼勒克县、乌什县、阿图什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青河县、吉木乃县、精河县、温泉县、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奇台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吉木萨尔县、轮台县、尉犁县、若羌县、且末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焉耆回族自治县、伊宁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参考资料:中国招生考试论坛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2个(专科9个、本科13个),开考课程238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新教考(2019)15号文件要求,汉语言(专、本科)专业自2021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2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现因2020年自学考试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汉语言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与毕业证书办理时间顺延1年,即汉语言专业(专、本科)自2022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3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 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五)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司法警官学校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六)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七)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八)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4月考试:2021年4月10日一11日10月考试:2021年10月16日一17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 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4月考试:2021年2月1日12:00-5日18:0010月考试:2021年8月16日12:00- -20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招生网或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七、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具体事宜可与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 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 0991- -8763606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 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 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 0991 - 4333984(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 。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本科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从2021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生可根据《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自行购买教材用书。(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咨询电话: 。新疆招生网地址: 新疆教育厅门户网地址: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你好,自考报名需要登录当地教育考试院官网,然后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报名,自考生也可以选择到现场报名,自考有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自考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自考现场报名流程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最好到你所在地的司法局问一问,

德昌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法律专业的自考没有什么规定,任何人都可以考的,祝成功。天津市自考办联系方式 2005-6-22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区县 地址 电话 邮编 和平区 河南路161号(劝业场小学内) 300040 河西区 黄埔南路5号(求实中学院内) 300201 南开区 复康路5号(复康路小学内) 转818 300191 河北区 中山路205号 区教育局职教科 300140 河东区 八纬北路与十五经路交口(十五经路小学后门) 300170 红桥区 南运河北路170号 300123 东丽区 东丽区跃进路51号 300300 西青区 杨柳青西青道与三经路交口(电大工作站院内) 300380 津南区 津南区教育局六楼 300350 北辰区 北辰区北仓道4号 300400 塘沽区 塘沽区菜市场路10号(海门宾馆旁) 300450 汉沽区 新村路区教育局对面 300480 大港区 大港区教育局院内 300270 蓟县 蓟县城关兴华大街4号 301900 宝坻区 城关镇刘辛庄宿舍九小院内 301800 宁河县 宁河县芦台镇新华道34号 301500 静海县 静海镇建设路 301600 武清区 杨村镇雍阳东道 301700 天津铁厂 和平区河北路老422号 300051 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报考,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选择专业,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允许18周岁以上外国公民报考。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 首次报名手续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或乡以上政府证明(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首次报考各专业本科的考生,须持相同专业或符合规定的同类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办理报名手续。 目前由于各个省市报名规定有所不同,新考生要注意,照片最好携带4 张。同时携带2B铅笔、橡皮,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等文具填涂机读报名卡。 注意: 1 、自考可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在非户口所在地工作一年以上者,持本人身份证、原单位证明及工作证,经所在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可就地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 、首次报考不能托人代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殊性决定了自考工作在每个环节都要严厉杜绝" 冒名替考" 的可能性,特别对于自考新生首次报考,要求无论工作再忙、路途再远,都要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新生填写登记表,规定要本人的笔迹,以便今后与试卷的笔迹相核对。相片也要经考办人员核对后才能贴入表格。 为了给自考生一个直观认识,特举例说明:天津自考生自助报名程序。 新考生首次报名要建立考生考籍档案。考生报名时要领取"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 、" 制证袋" 、" 考籍档案袋".应按要求用钢笔认真、准确填写有关项目,不得涂改。填好后,将照片分别贴在" 登记表" 和" 制证袋" 指定位置上。其余的两张照片装入" 制证袋" 内。考生将报名材 料中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建立自己的电子考籍档案。输入时屏幕上提示的准考证一项,可输入12个8字,计算机会自动赋予考生一个准考证号,然后按屏幕提示依次输入。同时将自己首次报考的科目输入微机。考生输入完毕,确认无误后,打印机立即打印出考试通知单和收费票据。考生将" 考籍档案袋" 、" 登记表" 、" 制证袋" 一起交报名处,交费后领取考试通知单和票据,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报名现场。 老考生报名,将自己的磁卡准考证在刷卡器上刷卡,屏幕上就会出现考生自己的档案信息,然后按提示依次输入。考生输入完毕,确认无误后,打印机立即打印出考试通知单和收费票据。考生交费后领取考试通知单和票据,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报名现场。 自学考试何时报名考试 自学考试全国每年举行两次考试,考试时间一般统一在4月份和l0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星期天,考场一般设在各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完全中学内。报名时间各省不尽一致,一般安排在每次考试前的两至三个月,报名地点是考生所在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或报名站,具体报名时间由各省考委在当次考试的《报考简章》中提前公布。除每年两次考试外,近年来各省还在两次考试外适当安排了一些“小考”,以加快人才培养速度、增加考生应考机会。这些小考的报名、考试时间一般在各省自学考试报刊或当地报纸上公布。 去买一份当地的报考简章》 《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同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是各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的依据,也是各种助学单位组织助学辅导的依据,因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具体时间和地点,可以参考下面的网站 各地区高等教育自考报名收费标准一览表 北京 1、笔试课程:30元/科次; 2、非笔试课程 3、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课程:90元/科次; 重庆 笔试课程:每科30元 上海 自考(含委托开考、学历文凭考)报考费35元/科;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120元/科次 新疆 每门课程交报名费十五元、考试费二十元。 山西 报名时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及考务费每科次25元 陕西 收费标准统一按26元/生·科 辽宁 理论课每科交报名考试费30元,其中报名费5元,考试费25元;报考实践环节考核报名费每科5元。 天津 考生每报考一科次报名费10元、考务费20元。报考职业技术专业实践环节课程考核的考生除交纳报名费、考务费外,还需交纳相应的材料费。 甘肃 专科每科次26元,本科每科次28元(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基础科段的专业课程每科次100元);护理专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每科次28元(不分本、专科) 浙江 每人每课次48元 四川 报名费用:每科26元 青海 考生每报一门课程交纳报名费贰拾柒元(27元) 云南 每科人民币25元 参考资料:中国自考网 作者: kgdxk 封 2006-2-7 21:02 回复此发言 删除 -------------------------------------------------------------------------------- 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南

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有关规定,护理、护理学、药学、中药学、治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学、监所管理等限制专业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报考点进行注册报考。新生统一注册(入籍)时间:2020年12月20日至29日。为更好的服务考生,便于考生就近报考,现将2021年4月湖南各市州安排的自考限制性专业的现场报考点、报考时间以及联系电话公告如下:点击查看:2021年4月湖南自考报名报考公告序号所属市州报考点名称报考点具体地址报考时间报考点电话1长沙市芙蓉区自考办芙蓉区人民中路585号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41439052天心区自考办天心区黄兴南路小古道巷磨盘3号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85820433岳麓区自考办岳麓区银盆岭南路254号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89267054开福区自考办开福区知行路75号北栋5楼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44581385雨花区自考办雨花区曙光中路27号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41126016长沙县自考办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一路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40179277望城区自考办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80636578浏阳市自考办浏阳市白沙中路49号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36820239宁乡市自考办宁乡市玉潭街道东沩西路38号2021年1月4日至7日0731-8180022510株洲市株洲市区报考点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37号2021年1月4日至15日0731-2266370511湘潭市湘潭市区报考点岳塘区双拥路128号教育局办公楼2021年1月4日至8日0731-555888170731-5558881012衡阳市珠晖区自考办衡阳市珠晖区湖北路11号(珠晖区教育局内)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4-833147713雁峰区自考办衡阳市蒸湘南路123号(雁峰区新政府教育局内)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4-813415814蒸湘区自考办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73号(蒸湘区教育局内)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4-882754115石鼓区自考办石鼓区政府机关院内(石鼓区教育局石鼓区政府机关院内)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4-817710616邵阳市邵阳市区自考办邵阳市教育局412办公室(大祥区宝庆中路505号)2021年1月4日至8日0739-560396017洞口县自考办洞口县教育局(桔城东路299号)2021年1月4日至8日0739-722058818绥宁县自考办绥宁县教育局(人大路2号)2021年1月4日至8日0739-760108219城步县自考办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大楼二楼招生考试办室2021年1月4日至8日0739-738033620岳阳市岳阳市市区报考点岳阳市教体局207室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0-880553221云溪教育局招办云溪教育局招办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0-841396022岳阳县教育局招办岳阳县教育局招办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0-763000323临湘市教育局招办临湘市教育局招办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0-375363324华容县教育局招办华容县教育局招办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0-421776825汨罗市教育局招办汨罗市教育局招办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0-518244326湘阴县教育局招办湘阴县教育局招办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0-222965027平江县教育局招办平江县教育局招办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0-622386228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成教办武陵区朗州路399号2021年1月4日至15日0736-722466029汉寿县教育局招考办汉寿县教育局招考办2021年1月4日至15日0736-286281530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考试中心永定区西溪坪区直大院2021年1月4日至15日0744-859687031慈利县教育考试中心慈利县零阳中路园丁巷005号2021年1月4日至15日0744-323775032桑植县教育考试中心桑植县澧源镇和平路2021年1月4日至15日0744-623845733益阳市安化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安化县城南区陶澍路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7-722401034赫山区教育局招考办赫山区体育路148号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7-442403035资阳区教育局招考办资阳区资江西路538号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7-266385736桃江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桃江县桃花中路148号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7-882536537沅江市教育局招考办沅江市桔城南路18号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7-273486738南县教育局招考办南县南洲镇德昌完小内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7-279548839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招考中心娄星区湘阳街教师新村院内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8-851295540涟源市教育局招考中心涟源市人民路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8-442458341冷水江市教育局招考中心冷水江街道锑都中路26号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8-696685642双峰县教育局招考中心双峰县工农路256号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8-683222443新化县教育局招考中心新化县富康路1002021年1月4日至13日0738-353549844郴州市北湖区自学考试报名点郴州市北街张家巷北湖区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212107945苏仙区自学考试报名点郴州市苏仙区行政中心三楼区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247350346资兴市自学考试报名点资兴市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332615147桂阳县自学考试报名点桂阳县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442623348永兴县自学考试报名点永兴县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552730349宜章县自学考试报名点宜章县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375835050嘉禾县自学考试报名点安仁县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520274251临武县自学考试报名点嘉禾县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689398552汝城县自学考试报名点临武县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632376853安仁县自学考试报名点汝城县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822274954桂东县自学考试报名点桂东县教育局2021年1月11日至15日0735-862850955永州市冷水滩区考试中心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路516号凯悦大酒店后面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846547556零陵区考试中心永州市零陵区潇水东路3号零陵区教育局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633163557东安县考试中心永州市东安县东安一中里面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421229658祁阳县考试中心永州市祁阳县民生北路61号祁阳县教育局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322250859双牌县考试中心永州市双牌县紫阳东路双牌县教育局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772938060道县考试中心永州市道县濂溪街道濂溪南路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523107761江永县考试中心永州市江永县教育局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237200862江华县考试中心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萌渚路17号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232662363蓝山县考试中心永州市蓝山县塔峰中路蓝山县教育局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221309164新田县考试中心永州市新田县文化路2号新田县教育局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471267765宁远县考试中心永州市宁远县教育局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732593766永州市教育考试院永州市冷水滩区银象路110号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0746-821196067怀化市鹤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怀化市迎丰东路168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223342068洪江区教育招生试中心洪江区南岳路17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766201769洪江市教育考试中心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773628370溆浦县教育局招生办溆浦县卢峰镇长兴街168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1897507911971沅陵县教育局自考办沅陵县疾控中心大院内三楼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422435072辰溪县教育局考试中心辰溪县丹山路105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522549373麻阳县教育局招生办麻阳县富州路245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588371974芷江县教育局招生办芷江县芷江镇东正街22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682154575新晃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新晃县晃州镇晃山路15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622170176会同县教育局招生办会同县教育局招生办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882228377靖州县招生考试中心靖州县渠阳镇新建中路195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822325378通道县教育局招生办通道县双江镇长征中路10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862601979中方县招生考试中心中方县生态城玫瑰路5号2021年1月4日至20日0745-292261380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教体局招考中心吉首市市政大楼附楼2021年1月4日至13日热点推荐:各省2021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1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高等自学考试办公室

衢州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衢州市南区荷花中路99号,联系电话:。 自考成绩 如何办理成绩复核? 以上海为例,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的考后信息的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考试座位号及准考证到广延路123号办理查分申请(请务必准确填写本人信息、提供准确的考试座位号,由于漏填、错填或无法提供考试座位号等原因造成无法查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不得代申请。成绩合格者一律不查,并且执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规定的“只查分,不查卷”。经查成绩确实有出入的,自考办将在一周内联系考生;成绩未变者,将不再通知。 什么时候公布考试成绩? 自考成绩在考后20至30天内出来,1月和7月份考试因考试科目较少,20天就可公布成绩,4月和10月因考试科目较多,需25至30天才能出来。考生可以登录当地的教育学院的网站,进入管理系统页面后,点击“考生入口”进入个人主页,按照要求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即可查询自考的成绩。考生查询自考成绩的方法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登录官网查询,另一种是发送短信。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行政区号: 620102

邮政编码: 730030

地址:甘肃省 兰州市 城关区 立功巷 44号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公室地址位于黄河穿越市区中心而过的省会城市兰州,兰州立功巷44号,该单位主要提供在省考委,省教委的领导下,具体办理甘肃省的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类别。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社会型考生占75%,应用型考生占25%。

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

学生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自考考试

参考资料: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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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1、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国范围内的自学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指导工作。2、各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自学考试管理工作,接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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