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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自学考试报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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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自学考试报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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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自学考试报考学校

东莞自考学校有: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汕头大学。 东莞自考报考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考生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原报考地市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报考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安徽省有小自考吗?哪些学校有?安徽省自学考试是有小自考的,能够报考的学校郑老师做了部分整理。大家可以进行查看。 安徽省自学本科可以报考的院校有哪些:安徽省自学考试报名学校有安徽大学、安徽财经大学、黄山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工业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等。仅作参考,不仅限于此。 湖北小自考院校有哪些: 湖北小自考院校有:安徽大学、安徽财经大学、黄山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工业大学,蚌埠医学院,安徽建筑大学等等,具体的可以咨询郑老师进行了解。 安徽省2023年自学考试科目以及主考院校如下: 报名流程:安徽省自学考试报名2、确定好专业和学校 3、报名,注册考籍,教务老师安排书本资料邮寄,网课开通复习备考 4、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5、成绩查询 6、论文及答辩 7、毕业申请 8、学位申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常宁自学考试院校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华北水利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

自学考试主要以省为主,不同省的自学考试招生院校专业不同,本文就介绍给考生。 广东省自学考试招生院校和专业一览表,请参考选择。广东省自学考试专业一览自学考试专业分为专业水平和本科水平,开设的专业不同。 以下内容是综合整理分类,具体根据报考大学的不同也有所不同。 因为各专业并不是每个大学都开设的,所以报考前需要确认该校的招生简章,提前进行调整,一般建议专业优先,大学后离开。自学招生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财经大学、汕头大学、惠州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等。自学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告学、会计、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金融学、教学管理、学前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等。01、广东省自学考试专业本科建筑工程技术、统计、化工、税务管理、机电一体化、文秘、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经济管理、食品营养与卫生、会计、财务、劳动经济管理、营销;法学、商务英语、计算机信息管理、企业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机械制造技术与设备、海关管理、新闻、审计、行政管理、公共关系、会计电算化、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国际贸易实务等。02、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视觉传达设计、金融学、广告学、商务管理、财务管理、新闻学、现代企业管理、科教、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管理、工商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建筑工程、社会工作、电子信息工程、数学教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教学管理、学前教育、英语、环境设计、公用事业管理、法学、秘书学、小学教育、物流管理;艺术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物业管理、采购管理、旅游管理、艺术设计、工程成本、财务会计与审计、税收学、交通运输等。广东省自学考试招生大学及专业以上为“广东省自学考试招生大学及专业”。 大家可以作为参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河南省自学考试的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需按有关规定报名。报考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二、河南省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专业设置、课程设置

河南省自学考试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证书教育,其中学历教育分为中专、专科和本科三个层次,中专、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四种类型,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独立本科段是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继续学习而设置的。其性质类似成人高校的专升本。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毕业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是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可行性来设置的。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低于125学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低于70学分。

河南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焦作工学院 洛阳工学院 河南财经学院 河南中医学院 河南医科大学 郑州工业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详情查看中国自考网

常宁自学考试报名

报名自学考试1、去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了解基本政策、选定所学专业。2、在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站上报名;选择专业、任意选定首次考试的课程,然后缴费。3、去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地方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采集照片,办理准考证。4、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5、在指定的日子领取、查询个人考场、考点信息资料。6、在规定的日子、时间,带上指定的证件参加考试。自考报名流程示例图: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如何报名?

一、报考手续

各地自学考试报考有两种形式。有的地区实施网上报名,有的地区实施现场报名。

二、实施网上报名流程

1、登陆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三、实施现场报名的流程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四、办理报名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报名者,必须持本人《民民身份证》或相关证件(注:遗失《居民身份证》的,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身份证号码;现役军人、武警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警官证;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在指定时间内到自考办办理新生摄像,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建立考生档案,也有些地区要求交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

己注册的自考生须持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当次课程考试的报考。

五、如何报考部门委托开考或验收性考试专业?

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部门委托验收性考试,报考者都必须到委托开考的部门申请参加考试,由该部门到所在地区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县(市、区)自考办及其报名报考点不办理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部门委托验收性考试的考生个人报名报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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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自学考试

申请2015年湖南省教师编制考试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户籍所在地或应届毕业生的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四)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

(五)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接受规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教师培训基地接受了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经考察(考试)确认为培训合格;

(2)参加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3年,下同),

或者《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考试合格证》和《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两个单科合格证取得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有效期为自后取得的单科合格证发证之日起3年,下同)。

(3)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合格。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应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六)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应为学校所在地的市州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普通话测试。

扩展资料:

师范专业可以报考教师招聘的编制。非师范类学生要取得教师资格,2012年开始全国统考,笔试必须通过教育知识与能力和综合素质,中学的还要多加一门专业知识的考试。需准备复习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考试或者去考自学考试相关的科目。具体报名时间,可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考点46个,2021年成人高考于10月23一24日举行,考试总人数为1377人,其中专升本622人,高起专755人。考点设在县职业中专,考室共有46个。

2021年衡阳市成人高考考点分别是衡阳市第一中学、衡阳市第十五中学、衡阳市第六中学、衡阳市衡钢中学、衡阳市第八中学、衡东城关第三小学、衡东城关第一小学、衡东五中、南岳一中、祁东洪桥镇中学、衡南县第五中学、常宁第二中学、小口山子弟学校等。

成人高考含金量

成人高考文凭自从30多年前国家教育部出台,允许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满足大部分社会在职人员和中等在校生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成人高考文凭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之一。从成人高考学习本质上讲,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和普通高考一样,都是选拔人才的国家考试,只是由于本身的学习特征需要,才在学习形式等环节上有所差别,进行了一定区分。

成人高考学历是国家承认的学历,考研、考公务员、出国留学、评职称都是具有报考资格的。

以上内容参考:衡阳市人民政府-今年全国成人高考将于10月23—24日开考

(一)划出的职能1.将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的组考权下放到学校。2.将组织中学生参加国际数、理、化、生物、信息等奥林匹克竞赛活动的事务性工作交给局直属事业单位。3.将组织实施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的事务性工作交给局直属事业单位。(二)划入的职能1.原由省教育厅承担的普通初中毕业会考的组考职能。2.原由市人事局承担的非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的审核报批职能。3.原由市计划委员会承担的非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的宏观调控和指导职能。4.原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承担的中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职能。5.原由省教育厅承担的普通高中毕业证书验证职能。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三)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及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大中专院校的协调、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承办中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调整、更名、撤销的审核、报批工作。(四)统筹和指导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五)组织指导全市各项教育改革,组织实施城市教育综合改革,拟定教育体制及教育教学方法改革的实施办法,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规定,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管理本级的教育经费及国外政府和组织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监管教育系统国有资产。(七)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制定全市师资建设发展规划、教职工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八)负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九)统筹管理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的自学考试工作。(十)归口管理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十一)管理全市勤工俭学、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建设工作。(十二)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十三)指导全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和全市教育系统的纪检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市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审计等工作。(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置11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劳动工资、生活福利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局性综合文字工作及重要文件起草和发文审校。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提案建议的办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报刊的新闻宣传及发行等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后勤服务、计划生育、治安保卫及社区管理等工作。协调局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二)组织人事科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福利等有关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录用、调配工作。按管理权限,管理机关和局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教师聘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本系统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负责中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负责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考察、推荐和调配局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全市教育援藏、支教和公费出国(境)留学人员资格审核和呈报工作。(三)老干科负责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四)教育基金会(五)基础教育科综合管理全市的普通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参与制定全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普九”和素质教育;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并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指导和管理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的德育、体育、艺术、劳技、科技、法制、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等工作;审定中小学教材、教学配套用书;指导直属学校共青团和少年先锋队工作;负责协调基础教育科研工作、教育装备等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和组织初中毕业会考、招生和中小学竞赛等活动;负责全市中小学生的英语、计算机、艺术考级等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及厂矿企业举办的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省、市重点中学的呈报、考核、审批工作;负责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检查、督促、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指导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综合管理与协调全市的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与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检查、评估等工作;管理全市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学校(含成人高校)、电大和大中专函授站;指导社会力量及厂矿企业举办的各类职业和成人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及职业证书的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国家、省、市重点职业和成人学校的呈报、考核及审批工作;负责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评审工作及招生工作;参与职业和成人教育学校、职工学校的设置、布局调整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协调职业和成人教育的科研与技术推广、仪器配备、生产实习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农科教的规划和实施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承办中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理的审核、报批工作。(七)高教师范科规划和指导中小学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和实施教师上岗前培训和教师的学历培训及继续教育(含信息技术、基础教育新课程、新大纲培训、考试)等工作;负责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考核、认定和培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衡阳幼儿师范学校及衡阳广播电视大学举办的师范类教育培训的业务工作;指导各级教师进修院校(教师培训中心)工作;联系协调驻衡高校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及厂矿企业举办的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培训工作;贯彻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八)体育卫生教育科拟定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国防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体育卫生教育教学工作和专业师资的有关培训工作;负责体育卫生教育的教研、教材建设以及学生健康状况的建档建制等工作;组织全市性的学校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学校体育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指导高中以上学校的学生军训工作及各类学校爱国卫生和绿化美化等工作。(九)宣传政策法规科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承担地方教育规范性文件的调研和起草。组织、监督、指导全市教育行政执法。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教职工的法制教育及局中心组学习等工作。承办市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十)计划财务科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标准化校舍建设;制定全市大中专学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招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直属单位基建、维修计划的制订和资金安排及有关基建数据的统计等工作;组织审核局直属单位基建项目的预决算;指导各级教育部门编制学校教育经费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本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依法检查监督教育经费的筹集、使用情况及教师工资发放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统筹管理省、市拨付的教育经费和各种外资及国内捐赠款;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指导局直属学校的后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学校和其他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协调全市教育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十一)审计科1、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财务计划或预算执行和决算;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基本建设工程的预决算;办学效益;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所属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2、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重大经济活动和大宗物资采购进行审计监督;3、指导全市教育审计工作。(十二)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全市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拟定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审批、审核及年检、评估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有关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校园校舍、图书馆(室)、教育技术装备和师资队伍等方面的建设;协调处理社会力量办学中出现涉及全局性的有关问题;指导县(市)区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负责市社会力量办学协会日常工作。(十三)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1、归口管理全市研究生、本科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2、制订全市研究生、本科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案并组织实施。3、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调配派遣和档案管理工作。4、指导全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十四)衡阳市人民政府督导室1、受衡阳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中小学的教育发展情况和办学情况督导评估。2、制订有关教育督导评估的方案和考核细则。3、培训督导人员。(十五)纪检监察室1、负责委直系统党内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和查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风党纪的重大案件,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监督委机关和委直单位人员的工作。2、负责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3、负责指导县(市)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十六)机关工会1、配合同级党政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2、引导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3、协助和监督教育行政和学校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组织教职工开展健康有益的各类活动,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十七)教育工会1、配合同级党政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2、引导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十八)政务窗口办(十九)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1、贯彻落实上级综治委有关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2、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规划。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3、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及调处工作,协助各有关业务科室依法妥善处理突发事件。4、分析掌握市教育系统治安状况,建立情报信息网络并及时上报。5、总结推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典型经验,行使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建议权。6、办理上级交办的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二十)教育信息中心1、负责指导、规范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远程教育网、各类学校校园网的建设和中小学信息课程条件建设。2、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政府信息部门的指示精神,做好有关联系、协调工作。3、负责市本级远程教育网的网络建设、维护、使用、信息采集、数据处理、多媒体制作、远程教育、有关管理及软件开发等工作。4、负责县(市)、区远程教育网、各学校校园网的开发、应用、经验交流以及评估。5、负责我市教育资源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网络技术服务;负责我市教育管理数据标准化评测的相关工作;负责市教育局办公网络的管理、维护、安全和保密工作。6、负责我市所有教育网站前置审核工作。7、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十一)中小学救助受援捐赠中心1、发动、组织、接受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校和中小学生的救助和捐赠。2、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确定的中小学助学金、免费教科书经费,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助学活动。4、承担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联系会议交办的具体工作。5、承办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十二)学校基建管理站1、提供指导学校基本建设的工程设计、立项、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等前置服务。2、组织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及项目工程验收。3、组织对学校建设工程的(预)结算审核。4、保管和提供学校基建项目的档案资料。5、承办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十三)教育培训中心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计划。2、综合协调高等师范院校函授站工作,协助管理高等师范院校驻衡函授站。3、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业务。负责组织、编写和发行培训教材;制订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大纲、课时计划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的教研活动;协助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质量评估、验收考核活动。4、采集、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信息,归口管理和具体承办针对教师开展的各种讲座、讲学活动。5、具体承担局直单位的师资培训任务。6、归口管理社会力量及厂矿企业举办的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培训业务。(二十四)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2、指导文字规范化建设;3、推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4、负责《全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5、归口管理全市各行业普通话培训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二十五)招生考试管理处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的招生考试,负责执行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招生任务,组织和管理自学考试工作。内设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成人招生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和综合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 南华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工学院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原衡阳市中南科技财经管理学校)衡阳技师学院长沙医学院衡阳校区(原衡阳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衡阳广播电视大学湖南工商职业学院中钢集团衡阳重机职业技术学院衡阳工业职工大学湖南工业科技职工大学衡阳工业专修学院湖南理工专修学院湖南南方专修学院湘南致公专修大学 湖南省重点中学(省级示范中学)衡阳市第八中学(全国百强中学、湖南省重点中学的领头羊)衡阳市第一中学(全国名校、湖南建校最早的省重点中学)衡铁一中(铁道部重点中学和湖南省重点中学)衡阳市岳云中学(全国知名重点中学)成章实验中学(原系衡阳市第八中学初中部)船山实验中学(原系衡阳市第一中学初中部)衡阳县第一中学衡南县第一中学衡南县第二中学耒阳市第一中学耒阳市第二中学祁东县第二中学祁东县第一中学衡东县第一中学(原国师大附中和湖南省立十二中)欧阳遇实验中学常宁市第一中学衡阳市重点中学(市级示范中学)衡阳市第二中学衡阳市第四中学(衡阳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衡阳市第五中学衡阳市第六中学衡阳市实验中学衡钢中学衡阳市育贤中学衡阳市华新实验中学衡阳市湘南实验中学衡阳市二十六中学衡阳县第三中学衡阳县第五中学衡阳县第六中学衡南县第五中学常宁市第二中学常宁市水口山高级中学衡山县第二中学衡山县第四中学衡东县第二中学祁东县风石堰中学

常宁成人自考学校

湖南农大,长沙理工 湖大,中南等都有,通过率最高的是长沙理工,

院校征集志愿计划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和“潇湘成招APP”向考生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通过“潇湘成招APP”完成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事项如下: 报考“高起本”未录取但已达到“高起专”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高起专”的志愿;报考“专升本”的考生,不能跨招生专业类填报。在普通志愿填报时未填报“高起本”艺术(文、理),“高起专”体育(文、理)、高起专艺术(文、理)类考生,在征集志愿填报时不得填报以上专业。所有考生的志愿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填报完成后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层次、考生总成绩和征集志愿向招生院校顺序投档(含降分投档)。本次录取完成后,若院校仍有剩余计划,可根据征集志愿在库生源再调整一次分层次专业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层次、考生总成绩和征集志愿向招生院校顺序补充投档。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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