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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自考大学报名官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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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乌鲁木齐点参加统考地区:乌鲁木齐、石河子、昌吉、哈密、吐鲁番、巴州考点(现场确认地点):新疆师范大学联 系人:陈晓疆 杜钰 联系电话:0991-4332596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2)奎屯点参加统考地区:伊犁、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奎屯、博州考点(现场确认地点):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联 系人:林 杰 杨光华 联系电话:地 址: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3)喀什考点参加统考地区: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现场确认地点:喀什地区教育局招生办考 点:喀什市第十小学联系人:芈 剑联系电话: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139号

喀什自考办官网电话

喀什大学本专科招生咨询电话:、2890003、2899350、2899208(注:以上咨询电话开放至7月5日,招生录取期间咨询电话后期将在学校官网公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1:00-13:00,下午16:00-19:00

喀什大学简介:

喀什大学(Kashi University),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为全国100所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

学校始建于1962年,前身为喀什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2015年4月,更名为喀什大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喀什大学

自学考试官网电话:。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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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 喀什大学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依据《喀什大学章程》,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喀什大学,学校代码:10763。 第三条学校设有高台校区和新泉校区,地址:喀什市学院路29号(高台校区)、喀什市东城区学府大道(新泉校区)。 第四条喀什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批准、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学制及证书种类:本科学制为四年、专科学制为三年。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喀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喀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喀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和政策,对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设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喀什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喀什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类别与数量 第八条喀什大学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 第九条符合《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中有关条件者均可报名。疆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相关要求。 第十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及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报考音乐类、美术类、舞蹈表演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证,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获得喀什大学艺术类校考合格证。 第十二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 第十三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招生按照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四年制应用型本科(“4+0”模式)土木工程专业招生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关于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 1.报考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艺术类校考(未组织校考的按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艺术类校考(未组织校考的按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照文化课成绩高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关于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统考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投档成绩的高低顺序,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即填报专业志愿考生优先级大于服从调剂考生优先级;当分数和专业志愿均相同时,理科类考生按照数学及理科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文科类考生按照语文及文科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有特殊情况,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录取。在考生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所报志愿专业,对于所报多个志愿或同意调剂志愿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成绩尽可能安排相近或相关专业;如生源不足,通过网上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的专业,通过网上征集志愿录取仍然无法完成的,学校将未完成的计划统筹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第二十条“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所有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名单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喀什大学招生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考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招生过程中由考生违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第五章报到入学 第二十四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及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及年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喀什大学严格按照自治区“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收费(如遇国家和自治区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本专科收费标准: 1.本科专业 (1)理科:3500元/学年; (2)文科:31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除外);外语类专业:3800元/学年; (3)音乐、美术、舞蹈(文理兼招):6000元/学年; (4)体育(文理兼招):3300元/学年。 2.专科专业 (1)理科:3300元/学年; (2)文科:29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除外);外语类专业:3500元/学年; (3)音乐、美术、舞蹈(文理兼招):5500元/学年; (4)体育(文理兼招):3100元/学年。 第七章资助措施 第二十八条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资助标准如遇国家和自治区调整资助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对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实习实践经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喀什大学2021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喀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喀什大学本专科招生咨询电话:、2890003、2899350、2899389、2899208(注:以上咨询电话开放至7月5日,招生录取期间咨询电话后期将在学校公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1:00-13:00,下午16:00-19:00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 喀什大学网址: 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网址: 邮编:844000 传真: 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新疆公办专升本学校名单:新疆科技学院、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第二医学院、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工程学院、伊犁师范大学、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医科大学、昌吉学院新疆科技学院学校简介新疆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坐落在素有“塞外明珠·山水梨城”之称的新疆库尔勒市。学校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着力打造财经类、计算机类、医学类“三大主干学科集群”,形成“工管结合、医管结合、医工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学科专业布局。学校已开设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审计、医疗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税收学、电子商务、法学、新闻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纺织工程、轻化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药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等21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等6个学科门类,会计学、财务管理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电子商务运营实践》《旅游线路设计与实践》是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旅游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纺织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基础教学研究部等17个教学教辅机构,设有18个行政部门和附属科研机构。作为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联盟骨干单位,与政府、企业、行业单位广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健全协同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师生实践能力。新疆理工学院学校简介新疆理工学院现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的应用型本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拥有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34个本科专业,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学校紧紧围绕自治区“十大产业”对接地区“76331”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研任务。学校立足阿克苏,扎根南疆,面向全疆,放眼全国,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以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传承文化为己任,秉持“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校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书写隽永篇章。新疆农业大学学校简介座落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雅玛里克山脚下,巩宁古城遗址上的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大学。学校有24个学院,1个教学部。7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水利工程、农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草学、农林经济管理),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3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农、理、工、经、管、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中。学校积极参与教育部“双万计划”,现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8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围绕现代农牧业、特色林果业等领域建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草业科学),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3个(森林培育学、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培育学科2个(生态学、果树学),自治区“十四五”高等学校院士支持计划依托学科1个(水利工程),自治区“十四五”优势学科1个(畜牧学),自治区“十四五”特色学科5个(草学、兽医学、作物学、农业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与动物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棉花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新疆现代奶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疆草地资源与生态实验室、新疆果品加工与保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25个。新疆师范大学学校简介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新疆师范大学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第一批新设立的高校之一,沐浴着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春风,四十多年来始终与改革开放同成长、共命运,走出了一条快速发展的路子。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学校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学校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分为温泉、昆仑、文光三个校区,分别坐落于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温泉校区是学校主校区和行政中心,教学区占地面积1994亩,承担学校文科类专业本科、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及预科教育培养任务;昆仑校区现主要承担学校理科、艺术类专业本科、研究生以及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干部培训、留学生教育等任务;文光校区主要承担专科培养任务。学校现有20个学院,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2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喀什大学学校简介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素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之称的喀什,是祖国最西部一所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使命的多科性本科学校。学校始建于1962年,前身为喀什师范专科学校,从建校到1978年底的16年间,是自治区5所高等院校(新疆大学、新疆工学院、八一农学院、新疆医学院、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中唯一一所高等师范院校,在新疆特别是南疆基础教育、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978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开始承担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取得了优秀成绩。2012年,被列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5年4月,更名为喀什大学。2016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100所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1994年、2009年,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2014年,中国语系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学校现有16个教学单位,55个本科专业(含4个专业方向):其中,师范类专业23个,非师范类专业32个,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九个学科门类。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1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1个自治区创新创业示范专业、1个自治区战略新兴专业、有2个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3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塔里木大学学校简介塔里木大学是由时任农垦部部长王震将军于1958年10月创办,他生前一直任名誉校长。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塔里木大学,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7年成为“教育部创新创业示范高校”,2018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同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受到充分肯定,2019年进入教育部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同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20年荣获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1年2月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现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医、文、管、经、法、教育、艺术、历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有16个学院,79个本科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4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兵团与科技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2个兵团协同创新(培育)中心,3个农业部试验站,2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财经大学学校简介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创办的重点大学。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政府干部培训班;1959年升格为新疆财经学院;1962年转制为新疆财贸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疆财经学院建制。2000年, 新疆财经学院与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新疆财政税务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新疆财经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新疆财经大学。学校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六大学科。目前,已形成以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为主要办学形式,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体系。新疆第二医学院学校简介新疆第二医学院(Xinjiang Second Medical College)坐落于国家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新疆克拉玛依市,是一所以医学类为主,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自治区直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的前身是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创办于2003年,为新疆医科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新疆医科大学与克拉玛依市采取合作办学的方式共同建设厚博学院。2015年9月,厚博学院整体迁至克拉玛依市。2021年1月25日,国家教育部批准厚博学院转设为新疆第二医学院。学校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以及公共事业管理11个专业,今年正在申报基础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中药学和康复治疗学等5个新专业。昌吉学院学校简介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有着60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的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昌吉学院。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国家通用语言教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能源与控制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航空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16个二级教学单位,共74个本、专科专业(其中49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学院于2012年获批教育部“特需项目”建设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材料与化工(材料方向、化工方向)、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学院现有材料科学与工程自治区重点学科,数学与应用数学、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材料物理、物理学等11个自治区一流专业,数学分析、JAVA 程序设计等10个自治区一流课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和网络与新媒体三个自治区重点专业,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新疆工程学院学校简介新疆工程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主管的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美丽的乌鲁木齐。学校因煤而建,因工而兴。195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方勤务部第二预备学校163名官兵转业到新疆,组建了乌鲁木齐煤矿学校。1985年更名为新疆煤炭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新疆工程学院,同年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并入。60多年来,学校秉承“艰苦奋斗,扎根边疆,自强不息,甘于奉献”的胡杨精神,培植了“知行统一,追求卓越”的校训。学校党委以建设新疆一流应用型大学为目标,提出了“强党建、保稳定、迎评估、促转型、谋发展、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和抢抓“五大机遇”,破解“五个难题”,提升“五个竞争力”,树立“五种精神”,做好“五个服务”,实现三个“五年目标”的发展战略,加快了学校的转型发展。学校有14个二级学院,一个教学部,拥有34个本科专业,涉及工、经、管、艺四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国家一流专业,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6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伊犁师范大学学校简介伊犁师范大学位于“塞外江南”——伊犁,是教育部、江苏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长期以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扎根边疆70余载为社会培养输送了6万多名各类人才,据不完全统计,伊犁、阿勒泰地区60%中小学老师均毕业于我校。为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边防巩固提供了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特别是为边疆基础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被誉为“天山脚下人才摇篮 伊犁河畔教育名校”。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50年,除师范专业外,学校其他专业全部并入新疆学院(新疆大学前身),1953年更名为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学校有16个教学单位,54个本科专业,涉及10个学科门类。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49个二级学科,有3个学科为自治区重点学科。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3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2个自治区紧缺人才重点专业。有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精品视频公开课。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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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自考已经落下帷幕,江苏、河北、浙江等不少省份开始陆续发布下半年自考通知。很多同学可能因为不知道官网从而导致被骗,因此对于刚开始准备自考的同学了解自考报名官网是非常必要的一件事情。那么自考报名入口官网在哪?小编将在此文详细介绍自考官网入口。自考不像成考是全国统一考试,自考存在地域性特点,是由各个省份自主举行,每个省份的自考官网入口并不一样。湖北自考报名官网入口根据自考招生简章可得知,官网入口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各个省份的自考网上报名入口在所在省的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官网,具体可以留意所在省的教育考试院的通知。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全国各省份自考官网汇总:1.北京市:http://www.bjeea.cn/html/selfstudy/2.河北省:http://www.hebeea.edu.cn/html/zxks/index.html3.天津市:http://www.zhaokao.net/zxkssecond4.内蒙古省:http://www.nm.zsks.cn/zxks/5.山西省:http://www.sxkszx.cn/news/zxks/index.html6.陕西省:http://www.sneac.com/zkyw/zxks.htm7.河南省:http://www.heao.com.cn/main/html/zk/8.湖北省:http://www.hbea.edu.cn/9.广东省:江苏省:http://www.jseea.cn/selflearning.html11.山东省:http://www.sdzk.cn/12.四川省:http://www.sceea.cn/13.浙江省:http://www.zjzs.net/moban/index/index.html14.上海市:https://www.shmeea.edu.cn/page/index.html15.安徽省:http://www.ahzsks.cn/index.htm16.湖南省:http://zikao.hneao.cn/net/17.江西省:http://www.jxeea.cn/index/zxks.htm18.福建省:http://www.eeafj.cn/zxks/19.海南省:http://ea.hainan.gov.cn/index.html20.甘肃省:http://www.ganseea.cn/html/zxks/21.新疆省:http://www.xjzkzx.com/22.宁夏:https://www.nxjyks.cn/contents/ZXKS/23.青海:http://www.qhjyks.com/zxks/index.htm24.西藏:http://ksy.xzedu.gov.cn/25.云南省:http://www.ynzs.cn/26.贵州省:http://www.eaagz.org.cn/2018/1212/c55a4483/page.htm27.重庆市:http://www.cqksy.cn/site/default.html28.广西省:http://www.gxeea.cn/zxks/zxks_index.htm29.黑龙江:http://www.lzk.hl.cn/zk/30.吉林省:http://www.jleea.edu.cn/zxks/31.辽宁省:以上就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全国各省自考报名官网,湖北下半年自考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月1日,同学们千万要牢记报考时间,以免耽搁毕业拿证时间!

各省份各地的报名网站是不同的,你可以搜索登录你本省的自考报名官网。【拓展资料】一、自考大专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层次。报考时没有学历限制,需选自考专业,符合条件可以申请部分课程免考,该学历为全国承认。二、据安徽国生教育了解,自考专科一般有十多门课,通过所选院校及专业的全部科目,并完成相应流程后就可以领取院校颁发的本科学历证书。高中(含同等学历)以上学历即可参加自考专科考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考研,出国留学等。其中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府都承认,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承认自考学历。四、国生教育创办于2005年,旗下品牌:职业教育品牌—“国生教育”及中小学教育品牌—“卓越教育”。曾获得:“最佳企业培训奖”(2012)、 “年度优秀民办教育机构奖”(2011)、“安徽建筑行业最佳教育机构”(2010)、“安徽省最具影响力品牌教育机构”(2009)、“五省教育联盟年度最佳培训机构”(2007) 。已成为安徽省独树一帜的品牌教育机构。五、据安徽国生教育了解,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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