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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自学考试承诺要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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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自学考试承诺要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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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自学考试承诺要填吗

自考承诺书忘写签名,成绩是不会有影响的,这个承诺书只是起到告知自考生的作用,忘写签名和日期对考试成绩没有任何影响的。其实这是监考老师的责任,不是考生的责任。

只要答题卡上的信息没有填错,就有分数。 考试承诺书就是一个形式,提醒用户遵守考试规范,认真参加考试,并不影响考试得分。

答题卡使用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不管是什么样类型的考试,也不管是什么科目,答题的标准答案都是按照采分点进行给分的。老师在批卷的过程中也是主要寻找考生是否抓住才分点模式答题的答案和采分点相关,那么也可以得到很高的分数。

但是尽管学生写的答案和采分点很接近,但是没有按条划分的,很容易被老师忽视了采分点,丧失一定的分数。

肯定没有分数,去年我同学就是。

考什么的承诺书呢

2018年政策未变,自考生还是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摘自国家司法部网站2018年最新通知公告。补充一句:网络教育本科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网教的学历也是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信网永久可查的正规学历,参加公务员、司法考试还有职称申报。

司考自学考试承诺

马上司法考试报名就要来了,大家对于司法考试了解多少呢?司法考试需要什么条件和具体流程大家知道吗?的我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和流程,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6月30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须能够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或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注:具体报考条件须结合当年法考公告予以明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政策要求,2021年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考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考籍)的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并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1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考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高等学校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1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四)报名人员应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

司法考试和基金从业资格证没有关系,只要通过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就可以啦

同学您好!需要首先判断老人老办法,还是新人新办法。如果符合老人老办法,自考本科就可以参加考试的。如果符合新人新办法,自考本科就无法参加考试了(放宽地区可以考取B证或C证)。

您2012年10月开始参加自考,属于老人老办法,不要求法学专业,也不要求学位证书。2018年9月毕业,就可以参加2018年当年的法考,往后的法考也是可以参加的。

“老人老办法”是指:如果2018年4月28日之前入学,就属于“老人”,只要是本科学历就可以考,法本、非法本,全日制(统招),非全日制(自考、成考/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等)都可以报考(必须是本科,专科不行,专科的话需要将学历提升为本科学历才可以报考,下图为司法部官方答复)。

“新人新办法”是指:如果2018年4月28日之后入学,就属于“新人”,那就需要满足下面几种情况才拥有报考资格:

1.本科+全日制+法学专业,也就是根正苗红类,全日制法学类本科;

2.本科+全日制+非法学专业+法硕学位,也就是镀金类,全日制非法本的需要取得法硕以上学位;

3.本科+全日制+非法学专业+三年法律工作经验,也就是实践类,全日制非法本并有相应学历学位,且拥有三年法律工作经验。

4.大专/非全日制本科(自考、成考/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法硕学历学位,也是可以报名啦!

注:这里提到的大专/非全日制本科(自考、成考/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等)是指2018年4月28日之后入学的,按照“新人新办法”是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只要考取非全日制法硕,取得学历学位后,就符合“新人新办法”的法考报名条件啦!

高度概括:2018年4月28日之前已经入学的或取得本科学历的都能考。2018年4月28日之后入学的,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非法本的需要取得法硕及以上学位或三年法律工作经验。非全日制法硕学历学历等同于全日制法硕学历学位,同样可以报考。放宽地区,报考条件一定时期内,适当放宽,仅需要本科学历即可。

为了方便大家查询,小兽特地整理了法考报名条件学历对照表供大家查看。

希望可以帮到您。

司考自学考试承诺书

诚信考试承诺书通用15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可以使用承诺书的机会越来越多,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那么,怎么去写承诺书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县(区)招考办: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特向招考办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保证自己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簿、考生类别、毕业会考成绩、享受优惠条件的证明或证书。

6、体检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不弄虚作假、请人代检。

7、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由本人亲笔填写《志愿表》和填涂《志愿卡》;如按本人志愿被院校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号: 考生 (签字)

学生诚信考试xx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手册,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手册和守则,保证按手册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背,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规定接受惩戒处理。

(扣班级量化分,写20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⑴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⑵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习题笔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习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⑶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别人答卷或成心给别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⑷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互相监视,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实验中学生。如有违背,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手册的处理。

签名:XXX

20xx年X月X日

本人在参加20xx年XX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一切规章制度,保证做到以下各条:

1、一经报名,必须参加考试,不缺考,如有缺考下学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考试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3、所提供的有关本人身份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4、不请人帮考、不夹带、不抄袭、不带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5、按照考试规定,不在考试中途退出考场;

6、不干扰监考老师正常的监考工作,自觉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7、一经作弊或违纪,愿接受留校察看、取消学位等相关文件处罚。

以上各点是本人的承诺,如有违反,自觉接受相应的处罚。

承诺人签名:XXXXX

学号:XXXXX

XX年XX月XX日

为维护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下列内容,并签字认可。

一、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就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

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考生须知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景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首先看清试卷总页码,清点试卷总数眷查有无缺页、漏印、破损、字迹不清等,然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等。凡漏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5、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每科开考15分钟后(外语科目开考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7、在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我已阅读上述有关考试规定,保证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接受各级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按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进行处理。本人报考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有不实,后果由本人自负。

XXX

XXXX年XX月XX日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道德品质的考验。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正,让我们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一、考生守则

一、考生在每科考试前十分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

二、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水笔、钢笔、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三、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手机)、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一经发现即当做作弊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中途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五、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并保持好考场内的卫生。

六、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同学负责收取各排试卷,收好后放于讲台由教师取走后方可退场。

七、对违反考生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成绩,同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二、学生违纪、作弊的认定与处理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违纪:

1、不按号入座,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行为;

2、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监考教师安排,顶撞监场教师的;

3、不遵守考试信号,提前或考试结束后仍答题的;

4、考场内从事与考试无关事情的行为;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作弊:

1、学生在考场内携带与考试相关的书籍、试卷、纸条的;

2、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互打暗号、传送纸条、使用电子工具的;

3、考试过程中抄袭他人答案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

(三)学生违纪、作弊的处理

1、凡违纪的同学,学校给予记过处分,全校通报,该科成绩为0分;

2、凡作弊的同学,学校给予记大过处分,全校通报,通知家长,所有科目成绩为0分;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详细掌握上述《考生守则》和《学生违纪、作弊的认定与处理》的相关规定,并保证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

承诺人:

年 月 日

本人报名参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经详细阅读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考场规则》,并已充分理解。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本人在此愿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二、在考试过程中,本人一定按照《考场规则》的各项要求办事,服从监考员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如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自愿接受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所作的处罚。

考籍号:

考生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期末来临,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

第一条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二条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考场内大声喧哗。

(4)举起试卷进行检查。

(5)将答完的试卷正面朝上左右摆放。

(6)到点不交卷。

(7)提前拆开试卷。

(8)在试卷上标注记号或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

(9)其它违纪行为。

第三条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第三条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 互相串换试卷。

(2)窃取考题。

(3)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为了在同学们中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20xx年6月20日18级中药学4班晚上开展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的班级活动,每个同学都签了诚信考试承诺书。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01.细节处的诚信尤见真实,心灵中的纯净更是可贵。

02.树道德之风,立诚信之本,当诚信考生,做文明学生。

03.从诚实考试做起,以诚实守信的实际行动创造辉煌的明天。

04.三年磨剑志存高远竞蟾宫折桂,百日攻关脚踏实地誓金榜题名。

05.拼搏,以有限时间挑战内在的潜力;奋斗,用不懈努力铸就无悔的青春。

06.自信是你成功的基石,沉着是你飞翔的翅膀。

07.与诚信携手同行,与舞弊挥手作别。

08.优化考试环境,提高考试质量。

09.严谨治学,诚信为人。

10.以实力争取优异成绩,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

11.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

12.以实力验证自我,以诚信构筑人生。

13.以诚实考试为荣,以违纪作弊为耻。

承诺人:

日期:年月日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为此,我向县招生办就20xx年招生考试做出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进入考场时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主动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有封套的橡皮、修正液、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矿泉水瓶等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终考铃响后不在考场和考点警戒线内逗留。

5、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息密码,不向他人泄密;如因泄密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6、由本人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如按本人志愿投档而被院校录取则保证不放弃志愿,按时报到入学。

中学M班级xxxxxxxx

准考证号码xxxxxxxx

承 诺 人 xxxxxxxx

20xx年xxxxx月xxxxx日

我是参加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20x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

20xxx年xx月xx日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本人认真阅读并学习了此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诺:

1、按学校教学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复习。按照考试时间参加期末考试。

2、认真学习考场纪律,考试带齐相关证件。

3、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相关证件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

4、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做违背考试纪律的任何事情。

5、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

6、坚决不参与任何组织作弊行为。

7、进入考场不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8、其他西南科技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如果违反任何考试规定,自愿接受西南科技大学有关条款的处理(直至开除):

班级承诺书签名:xxx

班长签名:xxx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x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一、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二、遵守考试的时间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三、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四、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答题卡、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答题卡、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五、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八、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九、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十、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xxx 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人:xxxx

20xx年xx月x日

期末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书,严格遵照书上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真实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签名):XXX

时间:XXXX年X月X日

我是----中学学生,在学校的各类考试中,本人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已认真阅读了《诚信考试承诺条款》,我对以下内容知晓、认可,并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

2、保证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3、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

担保人(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疫情之下,全国上下,万众一心,共同抗疫。作为xx市xx镇初级中学的学生,我们更应该让自己茁壮成长,停课不停学,停课更是一个成长好机会,更加能够培养同学们自律,自强的品质。考试是我们学习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检验我们学习成果,并指导我们下一步学习的最好机会。它不仅能正确评价我们的学习效果,还能找出学习上的失误和不足,从而在求学的路上不断进步。考试对我们学习如此重要,这就需要我们诚信考试,特别是线上考试更应该诚信。

诚信既是时代的需要,更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诚信考试也是展现我们一名xx学子优良学风和品格的重要窗口。“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所以,我们响应学校倡议,积极行动起来,以自信、诚信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考试,用勤奋与汗水完成一份出色的考卷,用诚信与坚守完成一份出色的人生答卷。

在此,我承诺:

1、认真规范答题,严守考试纪律,公平参与竞争,珍惜自己荣誉。

2、以良好的心态、出色的发挥,考出自己最满意的成绩。

3、在考试中培养自己诚信的品格,在人格答卷上得到满分,塑造自己纯净的灵魂,做诚信xx学子。

我诚信,我光荣,我诚信,我自尊,我诚信,我成功!

承诺人签名:

家长签名:

xxxx年x月xx日

你好,法考自学考试承诺书普招的不需要填写,这个只针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请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法考]

考试诚信承诺书范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承诺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承诺书是签署人内心真实意愿的表示,忌搞形式、走过场,忌出于无奈。怎么写承诺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我整理的考试诚信承诺书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提供的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中的信息与本人完全一致,报名录入信息经确认准确无误。

为严肃考风考纪,成人高考考点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考生考试入场采用违禁物品探测仪,实施考试全过程国家教育部、省、市三级联网监控。违规考生将由国家教育考试中心收录到国家教育考试“诚信考试档案库”,作为全国招生院校录取、用人单位录用的诚信信息依据。

在参加今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中,我郑重承诺:自觉遵守《考场规则》,遵守《成人高校报名须知》中的告知事项,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进考场,做到不作弊,不违纪,诚信考试。如有违规行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我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试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巡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0分;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0分,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试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5、我以自己的人格担保,我的考试成绩绝对真实可信。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考试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试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是一名报名参加今年成人高考的考生,我已知晓《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的有关规定(《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内容见《给考生的一封信》),我在报名、考试中将以诚信为本,并庄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相关证件、证明真实并符合要求。

二、本人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

三、本人在报名、考试中,如有违纪舞弊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处理。

我的姓名:__________

我的考生号:__________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全体同学们:

20xx年10月自学考试马上要开始了,为严肃考场纪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以下五点对考试违规处罚的规定每个考生务必知晓:

1、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的,取消当次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

2、组织团伙作弊的,停考三年;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考生向考场外发送、传送试题信息的,停考三年;

4、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停考三年;

5、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停考三年,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为考生应做到以下几点:遵守考场纪律,不旷考,不带手机进考场,考试中不和监考老师发生冲突,不买卖答案。

认真复习备考,诚信考试,珍惜荣誉,杜绝作弊!

继续教育学院东区学工办

20xx年10月11日

我将严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学的考试规定,做到诚信考试,遵守考场纪律,坚决做到如下要求:

【相关规定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二零xx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

有关条例如下:

第十六条在考试、考查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违反考场纪律行为。

(一)考前不服从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入座,且不听劝告;

(二)违反《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考场规则》规定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或自带草稿纸、通讯设备(如手机等)、有存储、录音或记忆功能的物品等带入考场且不听劝告;

(三)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交谈,且不听劝告;

(四)不在规定时间内交卷,故意拖延时间;

(五)擅自将考卷带出考场、拒交考卷、撕毁考卷及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宄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作弊行为。

(一)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

(二)预置、预留与考试课程相关内容;

(三)交谈、窥视,抄袭答题纸、书本、笔记、纸条及他人试卷;

(四)试卷及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监考老师报眚或接受、传递试卷;

(五)传递或接受纸条等带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

(六)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但不涉及考试内容;

(七)协同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八)协同交换试卷或答题纸;

(九)替他人参加考试;

(十)偷试卷或为偷窃试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谋并实施互换试卷或答题纸;

(十二)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十三)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

第十八条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中有以上违反考场纪律行为或作弊行为之一者,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不得参加正常的补考(如涉及学位论文,需重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教育或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其中:

违反第十六条(一)~(五)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教育直至记过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一)~(六)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七)~(九)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十)~(十三)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其他违反考场纪律及作弊者,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试考查作弊行为,由监考人员认定,并记录具体情况,整理相关材料署名后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作弊行为由学生所在学院认定后报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对作弊行为进行审核。

本人报名参加_____省20___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郑重承诺:

1、本人网上填报得信息、所提供得报名材料及享受政策性照顾得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由于网上报名漏报、错报信息而又未在信息确认时提出更正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得,所产生得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得有关内容,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若有违规行为,愿接受处理。

3、网上报名学历审核不通过时,本人将到学历管理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并于11月20日前向当地市招办提供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提供,愿接受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处理。

4、享受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照顾政策得考生须在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报考,以现场确认提供得二代正式身份证进行认定。持异地二代正式居民身份证在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报考,且需享受照顾政策得,必须提供其在当地工作单位开具得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其相应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承诺人:

日期: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得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得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得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20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得信息资料得,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得,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得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得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得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得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得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得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得处理。

班级:xxxx级x班

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然后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然后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然后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签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我报名参加20_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二代身份证核验等。一科考完后,主动将考场发放的考试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再将文具带走。

3.20___年12月15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考场中配有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报 名 号:________

考生联系方式:________

考生签名:________

考生身份证号: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期末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承诺书上承诺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真实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承诺人(签名):xxx

承诺时间:xxx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考试规章制度,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本人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将服从监考老师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本人服从学校按照相应规定对本人的处理;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承诺人:

20xx年12月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xx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

年月日

本人自愿参加20_____年国家和本市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班级:__________

考生姓名:__________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考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也为展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考风考纪教育,我已知晓有关考场纪律各项规定,考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四、我将在考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2、考场内不带进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抄袭他人答案;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xx-xxx学校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班级: 时间: 承诺人签名: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小纸条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严禁携带小灵通、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记忆储存器等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小刀、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我已认真学习了并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司法部自学考试承诺

2018年政策未变,自考生还是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摘自国家司法部网站2018年最新通知公告。补充一句:网络教育本科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网教的学历也是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信网永久可查的正规学历,参加公务员、司法考试还有职称申报。

司法考试和基金从业资格证没有关系,只要通过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就可以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湖北省司法厅公告》(2017年第1号),现就我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

(5)品行良好。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市孝昌县、大悟县2个县,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8年应届毕业。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流程

1.报名方式。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4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 ),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流程。

凡在我市报名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以便真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

(2)填报个人信息并作出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进行信息确认并做出真实有效承诺。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报名人员须牢记网上填报信息时设置的密码,该密码将用于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上传照片、网上交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等事项。

(3)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限蓝、红、白底色)电子证件照片(宽413像素×高626像素)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须显示衣领及双眉、双耳、双肩,不得配戴饰物,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制服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进行PS处理。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又未能及时进行更新的,将无法完成报名。

今年,我市继续使用考务安全管理系统,通过人像采集比对核验入场。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电子照片,以免影响入场和考试。

(4)网上支付考试费。

我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交费,考试费为269元。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按照网上指定账户支付考试费。报名人员只有交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需要正式发票的报名人员,可以持报名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登记、领取。登记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至31日(限工作日),领取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至20日(限工作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凡在我市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在司法部规定时间内(9月1日至1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务必清晰,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以及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不能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孝感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办理。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照片内容应清晰完整,照片类型为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为:100KB — 500KB……

4.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

试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与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今年我市继续使用考场安全系统,考点入口处,均设置了安检通道,扫描参考人员准考证、识别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请各位考生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有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考生按时进入考场考试,建议考生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备检。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司法部于9月18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9月21日晚20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凡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于在9月21日晚20时至9月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在“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司法部组织专人汇总情况,整理意见,提交“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经“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依据。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事宜,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报名人员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有关国家司法考试信息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

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相关政策事项,可拨打孝感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

有关网上交费问题,可向兴业银行电话咨询:(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司法考试自学考试承诺

同学您好!需要首先判断老人老办法,还是新人新办法。如果符合老人老办法,自考本科就可以参加考试的。如果符合新人新办法,自考本科就无法参加考试了(放宽地区可以考取B证或C证)。

您2012年10月开始参加自考,属于老人老办法,不要求法学专业,也不要求学位证书。2018年9月毕业,就可以参加2018年当年的法考,往后的法考也是可以参加的。

“老人老办法”是指:如果2018年4月28日之前入学,就属于“老人”,只要是本科学历就可以考,法本、非法本,全日制(统招),非全日制(自考、成考/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等)都可以报考(必须是本科,专科不行,专科的话需要将学历提升为本科学历才可以报考,下图为司法部官方答复)。

“新人新办法”是指:如果2018年4月28日之后入学,就属于“新人”,那就需要满足下面几种情况才拥有报考资格:

1.本科+全日制+法学专业,也就是根正苗红类,全日制法学类本科;

2.本科+全日制+非法学专业+法硕学位,也就是镀金类,全日制非法本的需要取得法硕以上学位;

3.本科+全日制+非法学专业+三年法律工作经验,也就是实践类,全日制非法本并有相应学历学位,且拥有三年法律工作经验。

4.大专/非全日制本科(自考、成考/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法硕学历学位,也是可以报名啦!

注:这里提到的大专/非全日制本科(自考、成考/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等)是指2018年4月28日之后入学的,按照“新人新办法”是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只要考取非全日制法硕,取得学历学位后,就符合“新人新办法”的法考报名条件啦!

高度概括:2018年4月28日之前已经入学的或取得本科学历的都能考。2018年4月28日之后入学的,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非法本的需要取得法硕及以上学位或三年法律工作经验。非全日制法硕学历学历等同于全日制法硕学历学位,同样可以报考。放宽地区,报考条件一定时期内,适当放宽,仅需要本科学历即可。

为了方便大家查询,小兽特地整理了法考报名条件学历对照表供大家查看。

希望可以帮到您。

司法考试要有本科学历才可以.

2018年政策未变,自考生还是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摘自国家司法部网站2018年最新通知公告。补充一句:网络教育本科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网教的学历也是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信网永久可查的正规学历,参加公务员、司法考试还有职称申报。

你必须在取得本科学历之后才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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