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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大学自考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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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大学自考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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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大学自考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官网发布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院校介绍南航MBA项目一直秉承特色办学,并不断自我革新,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传统教学走向校企联合培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回馈凝练成了独具特色的Business STAR培养体系,即:Situation(动态演化的商业环境)、Targeting(基于“能力素质模型”的培养定位)、Availability(以“知识-能力”为导向的MBA课程矩阵库)、Reengineering(“四位一体(4P)”教学流程再造)。愿景:成为行业和区域最具吸引力的MBA项目。使命:培养具有严谨务实作风、全面过硬素质、笃定高远志向的工商管理领航者。MBA特色1.通用MBA项目;2.3A领航者项目;3.AM启航者项目;4.IMBA项目。培养优势1.依托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及博士后流动站,系统工程、工业工程、复杂装备研制管理等二级学科博士点,以及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为“A-”(排位全国前5.3%,全国前十),工商管理学科为“B”(排位全国前20%)。3.学院主办2个SCI源刊的国际学术期刊:《The Journal of Grey System》和《Grey Systems:Theory and Application》。4.学院1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入选全球高被引科学家榜单、1人获得居里夫人计划“最有为科学家奖”、1人入选国家“杰青”、1人入选国家“优青”、2人入选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5.学院1人担任Energy Policy主编和Energy Economics副主编,5人担任Energy Efficiency等SCI/SSCI期刊客座编辑。1项成果入选2016年经济学、心理学及其他社会科学全球十大热点前沿之一;33次/篇论文获领跑者F5000、ESI和国际期刊高被引论文等奖励。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1.大学专科毕业或大学本科结业工作4年及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工作2年及以上;3.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及以上。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两门:英语二、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满分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数学75分,逻辑推理60分,写作65分)。复试复试科目:综合素质面试、政治、英语口语听力等;录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管理类联考并达到当年国家划定的分数线,经过南航研究生院统一部署的复试筛选,择优录取。奖学金1.“励学”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南航MBA,入学后,经本人申请、中心评定,可在第一学年享受“励学”奖学金。2.“飞鹰”奖学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项目只在南航南京校区授课,为鼓励外地生源报考,特设立本项奖学金,名称为:“飞鹰”奖学金,入学后提交工作单位证明和社保记录,经审核后发放。3.“智行”奖学金为适应重大赛事需要,特设立本项奖学金,名称为:“智行”奖学金,根据实际比赛经费使用情况发放。4.“尚德”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南航MBA且通过南航MBA教育中心综合考核选拔政策计划,入学后,经本人申请、专家评审,可在第一学年享受“尚德”奖学金。学制及授课方式学制2.5年,最长学习年限4.5年。授课地点:南航江宁校区、明故宫校区。授课时间:周末班或平时班(周末班为周六日授课,平时班为周二三每天晚上加周末一天)。课程设置和研究方向南航MBA课程设置: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验实践课、专业课、实践环节5种类型,总学分数不少于46学分。共设有8个研究方向,分别是:营销与电子商务、创新与战略管理、人力资源与组织行为、运营管理、财务与金融、项目管理、大数据与信息管理、航空运输管理。学费及招生人数通用MBA班、3A领航班、AM启航班学费:18.8万。国际商务MBA班学费:21.8万。学费分三次缴清,第一次:新生入学缴纳40%学费;第二次:第二学年开学缴纳40%学费;第三次:第三学年开学缴纳20%学费。最终学费按物价部门实际备案的标准执行。学历学位毕业后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 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二、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招生计划: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根据实际办学条件申报当年招生计划数,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统筹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及行业布局、就业去向、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对招生计划编制的有关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及其他各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五、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院录取遵循以高考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总体原则。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如生源质量优异,我院将会根据具体生源情况追加计划,增加调档数。 3.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4.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安排专业时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专业级差”,第一、第二专业志愿之间专业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专业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5.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1803招生代码相关专业时,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须符合选测BC(两门选测科目中任一门达到B即可)、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报考我院1852招生代码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时,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须符合选测C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江苏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采取“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进行排序投档安排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6分、4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6.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和交通运输(民航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余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7.我院所有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会计学(CIMA班)专业考生除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外,要求英语基础较好,同时报考该专业应能够负担本专业相对其他专业较高的培养和考试费用。 8.我院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在江苏省普通类以单独代码1852进行招生(其他专业在江苏省招生代码为1803),江苏考生须正常参加文科或理科高考,同时参加江苏省空乘类专业联考取得我院颁发的合格证后,可以在本三批次我院1852代码填报该专业,录取时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产品设计专业:在江苏、浙江二个省份招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方可报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江苏、浙江、安徽、四川、重庆、辽宁六个省市招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方可报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江苏、浙江、安徽、四川、重庆、辽宁六个省市招生,其中江苏、安徽两个省份的考生须参加 南京师范大学 播音与主持专业校考,取得我院颁发的专业校考合格证后方可报考;浙江、四川、重庆、辽宁四个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合格方可报考。 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参加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并在各省相应批次、按照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志愿填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控制线,进档后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考量,择优录取。产品设计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占65%、文化成绩占35%,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和交通运输(民航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非色盲色弱。 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按《民用航空招收空中乘务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另外身高要求:女生163—172CM,男生175—182CM。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1.学费标准: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学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专业计划备注栏) 2.住宿费:15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4.如江苏省对相关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以相关文件为准。 八、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 证书类别: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毕业证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规模、招生政策、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工作。 4.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地区招生宣传工作组。各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院在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 十、信息公开: 学院将录取结果通过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网站、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十一、联系方式: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邮 编:211156 学院网址: 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南航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1156 咨询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南航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南航金城招生 3.各地区招生工作组: 联系方式详见 十二、本章程由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航全日制自考助学本科招生简章

肯定是可以考的,他这个学校还是非常不错的;是可以自考的,因为自考对于报名的学生是没有学历要求的。

当然可以自考,可以自考大专,不过要非常努力的学习。

南航全日制自考本科在学习上有绝对的优势。报读全日制自考的学生周一至五均在校学习,住在公共宿舍,享受和统招本科生完全相同的待遇。

就是培训班的意思。对参加自学考试的科目进行辅导

中南大学全日制自考招生简章

与普通自考一样。

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居国内先进水平的全国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高校和国家“985工程”部省共建的高水平大学。2010年自考招生进行中。一、招生层次及学制 高升本 专升本二、招生专业: 环境工程、电子商务、软件工程、工商企业管理、经济法、铁路运输管理、国际贸易、英语(外贸英语方向)、房屋建筑工程、经济信息管理、信息技术教育、电子工程、新闻学、对外汉语、涉外秘书、电子政务、音乐教育、家具与室内设计、视觉传达艺术、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物业管理、采购供应、工业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会计。三、学生培养与毕业待遇 1、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授课,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认证,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 2、学生修完一个专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取得各科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湖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中南大学共同签章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并进入教育部网上查询系统,国家承认其学历,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享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本科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 3、毕业生推荐就业,双向选择。毕业生还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报考公务员。 4、期满未完全通过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者,可获得我校颁发的写实性结业证书,并可通过自学继续参加考试。 详情请进中南大学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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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南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 工作 (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南大学(英文名称为Central South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CSU),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7年入选 世界一流大学 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 湖南 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邮编为410083。

中南大学邓迪国际学院(简称“邓迪国际学院”,以下同)是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南大学与英国邓迪大学合作共建,隶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 强基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 艺术 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内地 西藏 班、内地 新疆 班、少数 民族 预科班、香港中学文凭 考试 学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学生、台湾学测生、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邓迪国际学院招生等。

第四条 我校本科生在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中南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 书 。

邓迪国际学院本科生在中南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要求完成培养方案所有教学环节,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中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中南大学学士学位和邓迪大学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和决策招生重大事项,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强化招生监管,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七条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 高考 录取率相对低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在安排专业时仅依据高考原始分,不再考虑政策性加分因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对于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在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数量超过公布的计划数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原始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按照有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四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原始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邓迪国际学院、外语类保送生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具体见学校相关招生简章),其他招生类别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 强基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邓迪国际学院等招生类型,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相应招生简章并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新生 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家庭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址:,咨询电话:,电子信箱: ,监察举报受理电话:。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组织也不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中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中南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长沙理工的自考它本部有,也有是挂了它的文凭开办的民办类,我所知的专办长理的民办自考就有2家以上,像全日制自考,农大还是做的比较扎实,当然有在本部就读的也要看是否能与本部共享师资,通过率如何等

各科成绩达到65分,并且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合格后就可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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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南大学自考生,也是中南大学的招生人员。。详细咨询请加扣扣,,一二三三九七七五二。。

暨南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暨南大学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2012年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适用于中国内地30个省、市、自治区) 一、总则 (一)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二)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国标代码 10559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高校、中国第一所华侨高等学府,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四、主管部门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五、学校校址 主校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邮政编码:510632; 广州市广园东路校区: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77号),邮政编码:510610; 深圳校区: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深圳市华侨城内),邮政编码:518053;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前山路206号,邮政编码:519070。 六、外语语种要求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七、男女比例 不作要求。 八、录取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录取高考体检不合格以及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体检受限者。 九、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本科第一批(重点录取分数线)。 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地点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收费标准、办学地点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十一、投档比例 按招生计划数100%~120%以内投档(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十二、录取原则 (一)在全面考察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的基础上,按下列原则录取: 1.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出档,择优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的调剂,则根据考生总分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的基础上,艺术学院的动画、美术学、导演、音乐学专业在由学校组织的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中取得合格证的前提下,不分文理科,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原则上文理兼收,但是如果各省考试院要求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指标(具体要求见我校2012年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闻与传播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总分排名择优录取,其中文化考试成绩占总分70%,校考成绩占总分30%;该校考成绩按全国排名,普通话校考成绩排名前五名(包括第五名)或粤语校考成绩排名第一名、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单科成绩达到加设的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具备必录资格,不需按综合成绩排名。 对动画、美术学、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四个专业加设单科录取的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见我校2012年艺术学院各专业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4.体育教育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划定的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分数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以体育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请参照我校2012年体育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二)广东省考生报考我校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必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须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三)江苏省考生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拟定为AB,艺术类专业按江苏省规定本科的最低要求(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普通类考生中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参照体育类考生执行(D级不超过三门)。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 (四)“四种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的照顾政策和录取方式:“四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暨南大学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当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决定,可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增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五)体育、文艺特长生的录取原则 暨南大学是国家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体育尖子生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批准后,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录取。文艺特长生是指在参加各专项比赛中,曾获得全国前6名、省级前3名、器乐类级(须有正式证书,舞蹈类要求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3厘米以上)者。文艺特长生必须参加本年度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出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 体育尖子生和文艺特长生须经我校有关部门面试。联系单位:体育部(电话:),学生工作部(电话:)。 (六)保送生录取原则 凡符合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或面试,择优录取。 十三、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十四、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电话:,传真:。 十五、奖贷助学金设置情况 (一)新生奖学金(两项以上获奖者,取值一项奖励): 1.高考成绩综合分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名者,奖励40000元。 2.高考成绩单科分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名者,奖励10000元。 3.在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10000元。 (二)在读生年度奖学金。 各类奖学金金额从400元到8000元不等。 (三)专项奖学金。 学生入学后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学术、科研、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或在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可获专项奖学金,奖金数额从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 (四)社会奖学金。 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了各种奖学金,如:彭瑞安奖学金、梁奇达暨南教育奖、住友商事奖学金、林敬化学奖学金、三井银行基金会奖学金、钟立雄校董奖(助)学金等。奖学金数额从1000元至8000元不等。 (五)扶困助学。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请办理好由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须由乡、镇以上政府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且需有经办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资助,如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等。 十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箱: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3室 邮编:510632 十七、附则 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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