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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自考招生联系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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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 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不含实践课程,加考课和免考课按原成绩计算) 2. 毕业论文成绩在“良”以上 3. 通过市教委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 4. 转档和免考课程共计不得超过四科 申请时间 每年9月10日—25日 三.申请地点、电话 (南开)卫津路94号电话:27820592 四.受理范围 上年度12月和本年度6月毕业生

去任何一个区的自考办都可以的,最好去离你最近的哪一个。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没有的话先办准考证!具体报名顺序年1月报名时间为: 网报时间:08年11月28日-12月7日 现场报名:08年12月1日-12月7日 天津市自考办 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 23769300 300387 和平区自考办 甘肃路40号(汇文中学内) 27113425 300041 河西区自考办 河西区大营门杭州道14号 28379077 300202 南开区自考办 复康路5号 23346508-818 300074 河北区自考办 中山路205号(区教育局内) 26288183 300140 河东区自考办 八纬路(十五经路小学后门) 24136312 300170 红桥区自考办 大丰路先春园小区复兴中学院内 27272149 300120 东丽区自考办 跃进路51号 24392336 300300 西青区自考办 杨柳青西青道329号(电大院内) 27940982 300380 津南区自考办 津南区教育局六楼 88511003 300350 北辰区自考办 北仓道4号 26824737 300400 塘沽区自考办 塘沽区向阳南街12号教育中心院南楼(轻轨塘沽站下车步行5分钟) 25861367 300450 汉沽区自考办 铁狮坨街(教育中心院内) 25695182 300480 大港区自考办 大港区教育局内 25992651 300270 蓟 县自考办 城关兴华大街4号 29142513 301900 宝坻区自考办 南三环6号 82627805 301800 宁河县自考办 芦台镇新华道34号 69592751 301500 静海县自考办 静海镇建设路 28910702 301600 武清区自考办 杨村镇广厦东里17号(杨村三中西) 29341978 301700 天津铁厂自考办 河北省涉县 056404

要申请学位的话是有要求的,平均成绩达到七十分以上,而且要考过学位英语才可以申请。这些条件都符合的话问一下你报名地点,就会告诉你什么时候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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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你可以打南开大学高自考招生办公室的电话: 回答者:wangzi23337123 - 试用期 一级 3-21 16:45我打电话问过,对方说:只要一年交二千元钱,交三年就可拿到大专毕业证.同时你可报自考,只要三年内能全部通过,那你三年后可大专.本科一起拿.

要申请学位的话是有要求的,平均成绩达到七十分以上,而且要考过学位英语才可以申请。这些条件都符合的话问一下你报名地点,就会告诉你什么时候申请的。

2022年南开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南开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 证书 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证 书 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 毕业 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 毕业生 ,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条 学校地址:学校法定住所地为 天津 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设有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和泰达校区。 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 双一流 ”重点建设大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经教育部核准,南开大学2022年计划招收本科生4100人,全面推行大类招生和培养。南开大学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数量、质量情况和毕业生 就业 等情况,编制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五条 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南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议学 校招 生计划和政策,对本科招生 工作 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开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 填报志愿 和文化 考试 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条 南开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 录取分数线 ,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20%,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05%。 南开大学在确定调档数量、录取 分数线 及安排专业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 强基计划 招生,以及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 艺术 团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一条 按照非平行 志愿 投档的批次,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南开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南开大学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取投档成绩的整数部分,下同)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的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具体操作为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分数排序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相同,优先安排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安排专业。若仍相同,则追加计划录取。 第十三条 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四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展对应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南开大学保送生、 强基计划 、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港澳台招生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信息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民族 班、内地 新疆 高中班、内地 西藏 班及国家专项的录取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 内蒙古 自治区的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特别要求。南开大学外国 语言 文学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九条 按照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学习 。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 在本科普通批次,医学院、哲学院各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 报到时,南开大学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南开大学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南开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学费 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具体详情请到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南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查看。城市管理专业第三学年可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修读课程,境外费用学生自理,其中学费大约1万英镑。南开大学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700-1200元/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南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 南开大学网址: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南开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开大学本科招生

南开大学自考招生联系电话

南开大学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一.申请条件 1. 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不含实践课程,加考课和免考课按原成绩计算) 2. 毕业论文成绩在“良”以上 3. 通过市教委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 4. 转档和免考课程共计不得超过四科二.申请时间 每年9月10日—25日三.申请地点、电话 (南开)卫津路94号 电话:27820592四.受理范围 上年度12月和本年度6月毕业生>> 申请南开大学学士学位相关必需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幅面A4) 二、个人书面申请书*1份(幅面A4) 三、由本人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开具的申请人政治审核材料*1份 四、交验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比例1:1)*1份 五、交验本人本科毕业审核表原件,提供复印件(比例1:1)*1份 六、交验天津市学士学位英语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幅面A4) 七、毕业论文*1份 八、正面免冠半身蓝色背景彩照1寸*2,1.5寸*2,共4张 九、必要时需另增提相关证明材料 十、填写《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

09年1月报名时间为:网报时间:08年11月28日-12月7日现场报名:08年12月1日-12月7日 天津市自考办 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 23769300 300387 和平区自考办 甘肃路40号(汇文中学内) 27113425 300041 河西区自考办 河西区大营门杭州道14号 28379077 300202 南开区自考办 复康路5号 23346508-818 300074 河北区自考办 中山路205号(区教育局内) 26288183 300140 河东区自考办 八纬路(十五经路小学后门) 24136312 300170 红桥区自考办 大丰路先春园小区复兴中学院内 27272149 300120 东丽区自考办 跃进路51号 24392336 300300 西青区自考办 杨柳青西青道329号(电大院内) 27940982 300380 津南区自考办 津南区教育局六楼 88511003 300350 北辰区自考办 北仓道4号 26824737 300400 塘沽区自考办 塘沽区向阳南街12号教育中心院南楼(轻轨塘沽站下车步行5分钟) 25861367 300450 汉沽区自考办 铁狮坨街(教育中心院内) 25695182 300480 大港区自考办 大港区教育局内 25992651 300270 蓟 县自考办 城关兴华大街4号 29142513 301900 宝坻区自考办 南三环6号 82627805 301800 宁河县自考办 芦台镇新华道34号 69592751 301500 静海县自考办 静海镇建设路 28910702 301600 武清区自考办 杨村镇广厦东里17号(杨村三中西) 29341978 301700 天津铁厂自考办 河北省涉县 056404 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照片就可以拉!

2022年南开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南开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 证书 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证 书 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 毕业 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 毕业生 ,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条 学校地址:学校法定住所地为 天津 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设有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和泰达校区。 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 双一流 ”重点建设大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经教育部核准,南开大学2022年计划招收本科生4100人,全面推行大类招生和培养。南开大学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数量、质量情况和毕业生 就业 等情况,编制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五条 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南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议学 校招 生计划和政策,对本科招生 工作 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开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 填报志愿 和文化 考试 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条 南开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 录取分数线 ,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20%,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05%。 南开大学在确定调档数量、录取 分数线 及安排专业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 强基计划 招生,以及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 艺术 团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一条 按照非平行 志愿 投档的批次,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南开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南开大学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取投档成绩的整数部分,下同)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的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具体操作为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分数排序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相同,优先安排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安排专业。若仍相同,则追加计划录取。 第十三条 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四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展对应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南开大学保送生、 强基计划 、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港澳台招生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信息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民族 班、内地 新疆 高中班、内地 西藏 班及国家专项的录取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 内蒙古 自治区的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特别要求。南开大学外国 语言 文学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九条 按照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学习 。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 在本科普通批次,医学院、哲学院各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 报到时,南开大学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南开大学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南开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学费 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具体详情请到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南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查看。城市管理专业第三学年可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修读课程,境外费用学生自理,其中学费大约1万英镑。南开大学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700-1200元/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南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 南开大学网址: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南开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开大学本科招生

申请条件 1. 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不含实践课程,加考课和免考课按原成绩计算) 2. 毕业论文成绩在“良”以上 3. 通过市教委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 4. 转档和免考课程共计不得超过四科 申请时间 每年9月10日—25日 三.申请地点、电话 (南开)卫津路94号电话:27820592 四.受理范围 上年度12月和本年度6月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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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自考办: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 23769300 300387 和平区自考办:甘肃路40 号(汇文中学内) 27113425 300041 河西区自考办:河西区大营门杭州道14号。 28379077 300202 南开区自考办:复康路5号 23346508—818 300074 河北区自考办:中山路205号(区教育局内) 26288183 300140 河东区自考办:八纬路(十五经路小学后门) 24136312 300170 红桥区自考办:大丰路先春园小区文昌宫小学院内 27272149 300120 东丽区自考办:跃进路51号 24392336 300300 西青区自考办:杨柳青西青道329号(电大院内) 27940982 300380 津南区自考办:津南区教育局六楼 88511003 300350 北辰区自考办:北仓道4号 26824737 300400 塘沽区自考办:东大街28号(塘沽六中对面) 25861367 300450 汉沽区自考办:铁狮坨街(教育中心院内) 25695182 300480 大港区自考办:大港区教育局内 25992651 300270 蓟 县自考办: 城关兴华大街4号 29142513 301900 宝坻区自考办:南三环6号 82627805 301800 宁河县自考办:芦台镇新华道34号 69592751 301500 静海县自考办:静海镇建设路 28910702 301600 武清区自考办:杨村镇广厦东里17号(杨村三中西) 29341978 301700 你去去看一下主考院校和专业吧,专业一定要选好,下次在报也行,第一次报名要去自考办,办理准考证,要带照片,具体多少你看一下自考的简章吧,还要有一张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用来支付报考费用的。

2022年南开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南开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 证书 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证 书 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 毕业 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 毕业生 ,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条 学校地址:学校法定住所地为 天津 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设有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和泰达校区。 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 双一流 ”重点建设大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经教育部核准,南开大学2022年计划招收本科生4100人,全面推行大类招生和培养。南开大学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数量、质量情况和毕业生 就业 等情况,编制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五条 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南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议学 校招 生计划和政策,对本科招生 工作 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开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 填报志愿 和文化 考试 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条 南开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 录取分数线 ,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20%,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05%。 南开大学在确定调档数量、录取 分数线 及安排专业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 强基计划 招生,以及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 艺术 团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一条 按照非平行 志愿 投档的批次,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南开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南开大学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取投档成绩的整数部分,下同)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的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具体操作为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分数排序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相同,优先安排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安排专业。若仍相同,则追加计划录取。 第十三条 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四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展对应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南开大学保送生、 强基计划 、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港澳台招生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信息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民族 班、内地 新疆 高中班、内地 西藏 班及国家专项的录取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 内蒙古 自治区的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特别要求。南开大学外国 语言 文学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九条 按照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学习 。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 在本科普通批次,医学院、哲学院各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 报到时,南开大学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南开大学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南开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学费 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具体详情请到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南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查看。城市管理专业第三学年可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修读课程,境外费用学生自理,其中学费大约1万英镑。南开大学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700-1200元/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南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 南开大学网址: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南开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开大学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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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已经成为了永远的过去,而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少自考生所有的付出将在2022年取得丰硕的果实,以下是关于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领的有关通知:1、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冬季学士学位领取时间:2022年1月12、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逾期未领取的学生可在3月1日开学后每周二下午14:30-17:00凭学生证及身份证领取。2、领取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楼103。(注:请学员领取书前先上网查找自己的顺序编号便于领证)。3、教育学、教育管理、学前教育专业2022年10月申请办理自学考试学士书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1日至3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石牌校区教育科学学院103林老师处领取书。(电话:)4、如本人不能亲自领取书,可委托他人代领(本人写委托书,并写明委托何人前来领取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如出现问题,所有责任自负。),凭委托书、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另外,考生如果证件不齐全学院概不受理,而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即将到来,考生如果有自考报考的相关疑问,可以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招生办在哪里?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招生办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招生办在哪里?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招生办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招生办在哪里?一、报名时间每年1月,4月,7月,10月考试时间,报名时间理论上1月考试报名时间是11月10—20号;4月考试报名时间是12月10—25号;7月考试报名时间是5月10—20号;10月考试报名时间6月10—25号;每年的考试时间会有变动。二、报名地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华师后门高科大厦B座1503自考报名点找林老师 三、报名四、报考专业按学员报考的专业,可以在自考网上查找相关专业的主考院校及课程设置。学员没专业要求的尽量建议报读文科专业。五、考试阶段社会考生报考自考需要自行查阅报考简章安排报考,打印考试条(时间为考前一周)、熟悉考点,考试难度较大,通过率不高。继续教育学院报考的学员考试报考有我方来完成,学员考试前来继续教育学院领取准考证、考试条即可,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会带队去考点处理考试期间相关事宜,考场环境宽松,考试通过率高。待考试课程合格后办理免考,免考的课程有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相关证书可免考的课程,比如计算机一级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等实践课程环节要等到其它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实践课六、申请毕业准备好专科毕业证、身份证、自考准考证,各科成绩合格单到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会有论文答辩这个重要环节,一般论文答辩从资格审定到答辩完成要5个月的时间申请毕业时间是每年的6月和12月七、申请学位达到学位条件是:所有课程合格,三门学位课总分210分,单科最低分65分,平均分70分,英语四级达到426分或者学位英语合格。1,华南师范大学自考办地址在哪里呢?联系电话多少?还有坐车路线?华南师范大学华师科技大楼300,电话:,地址:华师地铁站E出口,公交师大后门站下车谁知道深圳市自考办的地址和电话深圳市自考办: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邮政编码:518024长途区号:0755办事窗口网址:微信公众号:szzkb82181999传真号码:82294042深圳市招考办领导班子及分工:殷刚主任主持招考办全面工作;曾广培副主任分管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协助主任分管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李雅萍副主任分管中考中招工作;协助主任分管教育类社会考试、中职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工作。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简介: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是深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深圳市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深圳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深圳市初二学业水平考试以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非学历证书考试等招生考试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关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三定”方案,深圳市招考办主要职能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意见、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汇总、公布在本市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录取管理工作。三、负责本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考的报名、体检、建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省招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四、承担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报名、报考、考务、考籍、毕业申请初审等组织管理工作。承担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工作。五、负责本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中职技能课程考试、非学历证书考试等教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六、负责本市各类教育考试及招生录取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软件开发、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的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本市教育考试及招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与指导工作。七、负责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考试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招生和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以及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八、开展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研究、宣传、咨询服务以及内外交流。九、负责本市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十、负责本市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以及市属普通和成人本、专科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统筹管理工作。十一、深入研究基础教育,协助推动基础教育改革,以及与之配套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十二、负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扩展资料:实践环节和毕业考试的报考有什么具体要求:考生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以后,应及时办理毕业考试和毕业实践课考核(自考办不另行通知)。有关课程的实践考核或毕业论文,请在这门课的理论考试合格或全部理论课通过后及时与主考院校联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考的外语类(英语、日语)实践考试及毕业考试的报名办法: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规定,各专业实践类课程的报考和考试均由主考院校主办。过去,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考的专业中的实践课程考核的报考工作,均由“广外”委托各市自考办办理,现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自考办通知,2004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考的自学考试专业实践课程考核的报考业务均授权代理广东省自学考试网,市自考办不再接受这些课程的报考。请需报考这些课程的考生与上述单位联系。附:广外主考的自考实践课程清单:根据有关主考院校通知,以下部分院校主考的部分专业的实践课考核及毕业论文申报,委托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办理:1.华南师范大学主考的汉语言文学教育(专、本科)专业、秘书(专科)专业的课程实践考核、毕业教育实习及本科毕业论文申报;汉语言文学教育专科毕业教育实习和本科毕业论文;秘书专科专业的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实践考核。2.华南理工大学主考的电子商务专科专业的上机考核。3.中山大学主考的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论文的申报;法律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的申报。请需申报以上考试考核的考生,直接登陆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办理,按照该网的提示办理。参考资料:深圳招考网-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简介 深圳招考网-深圳市实践环节和毕业考试的报考具体要求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招生办在哪里?一、报名时间每年1月,4月,7月,10月考试时间,报名时间理论上1月考试报名时间是11月10—20号;4月考试报名时间是12月10—25号;7月考试报名时间是5月10—20号;10月考试报名时间6月10—25号;每年的考试时间会有变动。二、报名地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华师后门高科大厦B座1503自考报名点找林老师 三、报名四、报考专业按学员报考的专业,可以在自考网上查找相关专业的主考院校及课程设置。学员没专业要求的尽量建议报读文科专业。五、考试阶段社会考生报考自考需要自行查阅报考简章安排报考,打印考试条(时间为考前一周)、熟悉考点,考试难度较大,通过率不高。继续教育学院报考的学员考试报考有我方来完成,学员考试前来继续教育学院领取准考证、考试条即可,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会带队去考点处理考试期间相关事宜,考场环境宽松,考试通过率高。待考试课程合格后办理免考,免考的课程有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相关证书可免考的课程,比如计算机一级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等实践课程环节要等到其它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实践课六、申请毕业准备好专科毕业证、身份证、自考准考证,各科成绩合格单到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会有论文答辩这个重要环节,一般论文答辩从资格审定到答辩完成要5个月的时间申请毕业时间是每年的6月和12月七、申请学位达到学位条件是:所有课程合格,三门学位课总分210分,单科最低分65分,平均分70分,英语四级达到426分或者学位英语合格。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传真:。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华南师范大学有2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6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后流动站,学科布局覆盖除军事学外的12个门类。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心理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等4个学科获评A类学科,其中心理学获评A+。9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4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5‰;物理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马克思主义学院获批全国第三批重点马院。以上内容参考华南师范大学——联系我们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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