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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自考报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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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自考报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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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自考报名政策

自考专升本报名条件如下:

自考专升本是指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途径,报名条件如下:

年龄要求:一般要求考生年龄在23周岁以上。

学历要求:报考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高中毕业需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工作经验要求:高中及以上毕业后需要在相关领域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中专毕业需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职业技能培训毕业需有四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其他要求:报考者要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等条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市的具体报名条件可能会略有不同,具体情况需要以当地招生部门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

自考专升本报名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专科层次的高等自学考试(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2.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3.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4.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5.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专升本政策

专升本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非常灵活的自学考试形式,被广泛用于提高职业技能和学历水平。以下是国家支持专升本的主要政策:1. 教育部已经将专升本纳入了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制度,通过学习并通过考试,可以获得本科学历证书。2. 国家对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提供各种政策支持。例如,国家提供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来帮助贫困考生完成学业。3. 国家鼓励各级教育部门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经费和政策支持,以帮助劳动力提高技能水平。4. 国家鼓励企业为员工提供专升本学习机会,以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和学历水平,并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5. 许多高校为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提供优惠政策和特殊录取通道,例如提供特殊的招生计划和降低学费等政策。总之,国家对专升本考试给予了广泛的支持和政策保障,帮助更多的人提高职业技能和学历水平,为国家的人才培养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022年自考专升本新政策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2022年,国家教育部正式发布了针对自考专升本的新政策,旨在推动自考教育的发展,让更多人获得本科教育。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对自考专升本的考生带来很多便利。一、2022年自考专升本新政策的内容1、自考专升本考生可以享受到更多优惠政策,包括减免学费、获得助学金等。2、自考专升本考生可以参加更多的专业培训,以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3、自考专升本考生可以参加更多的国家级考试,以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4、自考专升本考生可以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以提高就业率。二、2022年自考专升本新政策的意义1、这一新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推动自考教育的发展,让更多人获得本科教育,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2、此政策的出台,也将有助于提高自考专升本考生的就业率,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3、这一新政策也将有助于提升自考专升本考生的专业水平,让他们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4、这一新政策的出台,也将有助于推动国家教育体制的改革,让更多人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三、2022年自考专升本新政策的实施1、国家教育部将制定相关的新政策,确保政策的落实。2、各地教育部门将按照新政策的要求,组织实施自考专升本考试,为考生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3、自考专升本考生将参加更多的培训课程,以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4、自考专升本考生将参加更多的国家级考试,以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5、自考专升本考生将参加更多的就业机会,以提高自己的就业率。2022年自考专升本新政策的出台,将给自考专升本考生带来更多的便利,提高自考教育的发展,促进国家教育体制的改革,让更多的人获得本科教育,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专升本2020年政策自考政策

省考试院每年规定的具体要求,对于统招专升本,各省每年招生的政策会有些不同。统招专升本的选拔对象为在校应届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自考专升本 考生不受性别、年龄、职业、种族、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考生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 成考专升本 报考成考专升本的学生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网络教育专升本 专科起点考生报考时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文凭。报考网络教育本科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高中(相关毕业证书)或大专国民教育系列文凭原件及以上复印件2分、一寸照片两张到指定的学习中心进行报名、缴费。 电大专升本 主要面向高考落榜或因为其他种种原因丧失学习机会的社会人员,和需要提高学历层次的在职人员。电大本科报名条件为: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2、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以上便是“2020专升本要什么条件”的相关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更多成人高考相关资讯,请关注中国教育在线成人高考频道。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和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自考本科段的考生,报考与所学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3、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4、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时,必须上交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专科毕业证。自考考试科目设置1、公共课程公共课一般考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无论所学是什么专业都是必考的公共课;如果是理工类的专业还会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如果是偏应用性质的专业还会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者《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科目。2、专业课程专业课一般会考8-10门,专业课的设置是主考学校针对本校学生所学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比如所报考的是法律专业,那么考试科目就会涉及到: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专业课就是同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直接联系的课程,其中还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就是考生必须参考而且必须通过学校规定的及格线的课程;选修课则是非必须考的科目,考生只需要根据自己的学分要求选择要考的课程就可以了。4、换考课程一般情况会有3-5门,换考课程就是针对难度较大的科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多考几门其他的科目来代替本门课程,当然这要根据考生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来。5、毕业论文(设计)自考本科的考生,在考过其专业的所有考试科目之后,还需要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并合格,这也是申请毕业的要求之一。1. 报考条件严格:目前全国部分省份要求在报考本科,之前就要拿到专科学历,报读大专需要提供中专及高中文凭,否则不能报名。之前很多省份对于专本连考没有特别的说明与限制,只要在申请本科毕业证前拿到专科学历就行。但现在开始有省份禁止专本套读。2. 户籍限制:北京市早在2019年9月1日就对报名户籍做出了限制,外地户籍考生报考需要具有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北京市居住证》。青海、江西、吉林原则上不接受外地户籍报考,如需报考则需要提交相关的工作证明或者学习证明。2020年10月份,湖南也发布了关于户籍的相关通知,规定10月起不再接收非本省户籍考生报名,如需报考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及3个月以上个人参保证明。河北承德、湖北黄冈、浙江绍兴、宁夏固原、杭州萧山等地区对自考报名的户籍也作出了限制。3. 人数限制:2021年上海市对部分高校部分专业的新生报名人数进行了限制,复旦大学的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报考的新生限定在600人,新闻学专升本专业报考的新生限定在100人。四川个别考点限制报考人数,广东、河南、江苏等报考大省经常出现部分地区满员的情况,所以,各位考生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及时抢占名额,避免出现报不上名的情。4. 重点名校:专科停招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最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了“普通本科高校应聚焦主业,高质量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逐步减少专科专业、专科学生的数量和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十七条 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

2022专升本政策

2022湖北专升本政策如下: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2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具体报考条件由招生高校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制定。

2、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毕业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并录入原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二、招生高校及招生计划

2022年我省52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招收普通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长江大学等20所高校同时招收专项计划考生。各高校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校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在各校专升本工作网站发布。

专升本报考条件:

1、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普通全日制统招入学)。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分省份要求英语水平,比如上海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经民政系统等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普通专升本。

5、山东省最新政策退伍士兵可以申请免试专升本,具体政策见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官网。

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竞赛获奖免试生范围包括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截止到2022年3月1日)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

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各招生本科高校安排适量招生计划免试招收上述两类竞赛获奖学生。

2022年退伍军人专升本新政策如下:

1、专科升本科方面,具有高职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在校生,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2、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3、本科读研方面的优待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2022年,各个省份的专升本政策都有所变化。1、山西:退役士兵政策变化。2022年开始除三等功免试外,普通退役士兵也可以免于文化课考试,但可能会根据报考和招生人数的实际情况参加院校的其他测试。2、江西:落实退役士兵免试。退役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但是需要参加所申请招生高校组织的校内考察。3、江苏:新增获奖考生政策。获2021年、2022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学生可直接录取本科,但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落实退役士兵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接收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察。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2019专升本政策

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现将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招生章程 1.各招生学校要制定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内容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关规定。 2.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招生组织机构,高职升本科报考条件,分专业招生人数,专业考试具体要求(如时间、科目、范围、专业录取要求等),录取规则,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以及咨询、联系方式等。 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后的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要严格按章招生。 4.招生学校应于12月2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市高招办将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考试

1.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③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专科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学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②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③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报名组织 报名工作由承担高职升本科考试的区招办负责组织,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现场报名点由区招办设置。 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在履行报名时,须根据本人情况,确定报考科类,并按照报考科类填报学校专业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1月7日至10日登陆招考资讯网(),进入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网页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考生可以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每个批次可以分别填报A、B两所学校志愿。A、B两所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录取时机会均等。如考生同时符合A、B两所平行学校志愿录取条件时,将按考生所填报的A学校志愿进行录取。 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中,考生还可以填报一个服从该批次院校调剂志愿。在录取中,考生未被第二批次所填报的A、B两所志愿学校录取,如果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且符合调剂学校录取要求的,可以参加调剂学校的录取。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月11日至12日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到其学籍所在学校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本市高职专科往届毕业生和被外地学校录取的天津籍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就近到承担高职升本科报名的区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按照要求认真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无误后签字负责。交验考生相关资格证件和复印件,缴纳报名考试费,现场进行电子摄像等。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由报名点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赋予考生高职升本科报名考生号。 3.考试组织 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各招生学校专业课考试从1月15日至1月25日举行。 凡履行高职升本科招生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文化报名的考生号和招生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直接到填报志愿的学校参加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各招生学校须在1月30日以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并将本校专业考试成绩以纸介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高招办。 各招生学校要制定严谨、科学的专业考试方案(如命题、制卷、考场编排、考试实施、评卷、分数合成、分数登统及成绩公布等),要做好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试组织工作,确保专业考试的公平和质量。 (2)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考生持身份证、考生证、考试用条形码到指定地点参加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理科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文化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语文基础和高等数学为120分钟、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为90分钟,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 文化考试内容和要求:各学科考试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各科考试大纲》(2013年7月修订)为依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使用2B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规定位置作答。 文化考试时间:3月26日上午8:00—10:00语文基础或高等数学、10:30—12:00计算机应用基础;下午14:00—15:30大学英语。 由于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参加文化考试的,一律不退还报名考务费。 文化考试评卷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实行分科定点、集中评卷。评卷工作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由市高招办统一向考生公布。 (3)为适应招生学校外语类专业对考生的选拔和培养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测试成绩以满分20分记入录取总分。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文化考试报名时办理英语听说测试报考手续,交纳考试费。英语听说测试3月27日进行,考生凭考生证、测试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测试,测试成绩由市高招办在公布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时一并通知考生。 三、录取 1.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机制为招生学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管理、监督、服务。招生学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以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市高招办为招生学校提供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相关服务,管理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招生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招生章程的情况。 2.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按照三个批次顺序进行。第一批次为普通高校录取;第二批次为天津大学软件学院与天津工业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专业录取;第三批次为独立学院录取。考生如果未被第一批次学校录取,填报后续批次录取学校志愿且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学校录取。 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须将录取原则、各专业录取结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四、推荐免试工作 天津市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高职院校技能大赛,获得本市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以上,且符合市教委批准免试推荐项目的,可免试推荐到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符合免试推荐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履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手续、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办理。 五、服义务兵退役的普通高职毕业生招生工作 1.凡符合普通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条件的考生(简称退役考生),在全市报名时,要携带身份证、普通高职毕业证和服义务兵退役证就近到相关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履行报名手续,填报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考生可以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但须参加高职升本科文化统一考试, 2.按照规定,高职升本科的退役考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实施录取。市高招办根据退役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凡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单独实施录取。 六、其他 1.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有关法纪的考生,招生学校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经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学习年限、学习方式和学籍管理、学费标准等,按市教委、市物价管理部门和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参加高职升本科的考生应自觉履行如下职责: (1)自觉遵守我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 (2)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高职升本科报名、考试,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 (3)真实、准确地提供有关本人信息,如报名信息、考试信息、志愿信息等有误的,应主动进行检查、及时反馈,因本人原因使信息有误而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 (4)依照有关规定交纳招生考试费用; (5)对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招生录取等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反映; (6)自觉接受录取学校对新生的复查。 4.高职升本科各招生学校应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将招生章程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时间、格式报送市高招办; (2)招生学校要成立专业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专业考试工作,制定严谨、科学的专业考试方案,做好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工作; (3)严格执行市高招办有关工作信息标准,按照规定的信息标准报送专业考试成绩; (4)认真履行招生章程中的各项承诺,及时将有关招生录取信息向考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负责考生的咨询信访工作和招生录取遗留问题的处理; (5)招生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政策、法规,实事求是地宣传本校,考生报名期间,各招生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不得作无原则的招生许诺; (6)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专业考试、实施录取、公布录取情况、组织新生报到; (7)招生学校按照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加快推进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实现普通“专升本”从“学历提升”向“职业发展”转变,搭建应用型人才成长“立交桥”,培养一大批实践能力较强、有一定理论知识的应用技能型人才。 二、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选拔对象为: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应征入伍,于退役并经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也可以自愿报考。 “专升本”学生报名条件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在此基础上,“专升本”举办高校可根据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标准。 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三、普通“专升本”举办院校、招生专业计划及形式 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及其招生专业、计划见附件1。 ,普通“专升本”工作继续扩大工科专业和应用型文科专业等应用型专业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将“红牌”、“黄牌”本科专业纳入到“专升本”招生范围。报考普通“专升本”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报考的本科专业可参加医疗卫生、法律、教育等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举办高校应审核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条件是否符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鉴于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均是由举办高校负责组织,为方便退役士兵考生集中参考,同时为保证专科与本科专业的对应,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士兵考生的专业分布,指定相关高校接收退役士兵考生报考。凡报名参加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参加指定的一所举办高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升本”选拔考试,考试科目由学校确定。承担退役士兵考生“专升本”的举办高校为 长江大学 、 湖北师范大学 、 湖北医药学院 、湖北科技学院和湖北理工学院等5所院校。同时,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省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符合退役士兵报考资格且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申请免试就读确定接收退役士兵”专升本”报考的高校,申请免试就读的专业应为与其专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所高校,录取手续由拟接收高校负责办理.办理时间与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四、普通“专升本”考试 普通“专升本”考试由举办高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自主选拔,考试科目和录取分数线由举办高校自主确定。举办高校应根据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进一步改革“专升本”的考试内容和方法,在现有考试科目和方法的基础上,可采取“文化+技能”等多种方式,增强“专升本”考试招生的针对性、应用性。 五、工作程序 1.发布招生简章。各举办高校收到本通知后,应根据本文要求及精神制定本校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及招生简章,认真组织好普通“专升本”准备工作。有关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报考条件、报名和考试办法、录取标准、原则及程序等有关信息应及时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应于5月13日前发布。 2.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持申请表(表样见附件2)、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本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和相关证件原件到举办高校报名。举办高校在接受报名时,应依照规定审核申请人的专科学籍。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需持申请表(表样见附件3)在5所举办高校中选择一所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或退役安置证明(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三份)。 报名应于5月29日前完成,每名考生限填报一所举办高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各校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见各举办高校的招生简章。 报名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根据报名情况,举办高校可在本校年度普通“专升本”总计划数内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专业计划增减调整情况由学校负责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公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 3.考试。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6月25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则在第二天即6月26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各举办高校。 招收退役士兵考生的举办高校原则上应对退役士兵考生单独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参照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考试大纲单独组织命题。如实际报名人数不足,可安排退役士兵参加本校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统一考试。 4.录取。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举办高校按事先公布、公示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及招生专业计划,根据参加考试学生的考试成绩,在专升本计划内按考试成绩择优统一录取。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经学校公示后一律不得变更。 指定接收退役士兵考生的举办高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60%的比例确定。 5.公示。举办高校对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及考试成绩必须在本校网站或社会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监督。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录取监督办法》(鄂教监〔2013〕17号),各高校要将普通“专升本”纳入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管范围,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 7.复核备案。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应于7月25日前由举办高校集中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各举办高校要严格执行复核备案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工作报告、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招生简章、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册、公示证明等材料的报送工作。各举办高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教育厅的复核主要是进行形式审查。复核备案工作原则上应于8月22日前完成。我厅于9月30日前完成向教育部报送普通“专升本”录取数据备案工作。 8.报到。普通“专升本”学生由举办高校录取并经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在举办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持举办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时,本科院校应认真审核其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后,与举办高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9、注册。举办高校依据教育部学信平台备案的“专升本”录取数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六、收费项目 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批准的标准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举办高校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举办高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除收取报名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规定费用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费项目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不得以普通“专升本”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七、教学和学籍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原则上应对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教学,因人数少等原因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插班教学。各举办高校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重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八、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举办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好普通“专升本”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要正确宣传普通“专升本”政策,积极协助举办高校做好学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2.制定周密方案。各举办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周密的普通“专升本”工作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明朗、手续完备。对于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工作预案。 3.严格工作纪律。各举办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凡能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校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开。要坚持标准,严格选拔,严禁超计划或游离于计划外录取。要采取得力措施,杜绝考试和录取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举办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普通“专升本”工作。 4.严格责任追究。各举办高校的主要领导是本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负总责。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从中谋取利益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普通“专升本”工作中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普通“专升本”工作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的举办高校,将停止其普通“专升本”工作。 各高等学校应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本校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 普通“专升本”工作的政策、时间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将在我厅政务网()及时公布,本文有关附件及表样可在我厅政务网下载。各举办高校在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吴勃;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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