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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学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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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学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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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3年1月江苏自考报名通告:【报名时间】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9:00-12月5日17:00。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及和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请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报名及缴费。具体报名流程请点击“阅读原文”。【新生注册】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信息填报新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下同)、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网址:sdata.jseea.cn,下同)或手机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 “江苏招考”手机APP,进入“自考频道”进行新生注册。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通讯信息作为各级自考办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生成准考证号,该准考证号将用于课程报考、准考证打印、免考、转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办理,请考生牢记。2.身份验证新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正面照、证件照电子照片及手持本人身份证照(以下称“三照”),系统自动进行比对,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者,即为注册成功,方可报考相关课程和缴费;身份验证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三照”进行身份验证。特别提醒:每人每天只能进行三次身份验证,三次验证均未能通过者,当天不能再继续报考,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考办进行身份验证,也可第二天继续进行网上身份验证及报考。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考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打印和其他业务办理,请严格按照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件照电子照片要求(请点击“阅读原文”获取)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电子证件照,过度PS或照片不达要求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课程报考】所有考生均须通过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或“江苏招考”手机APP报考,网上缴费成功,方才完成报考。每次考试,考生每人每半天只能报考一门课程,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考。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选择的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删减、更改,所交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再次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检查报考状态是否为“报考成功”,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准考证打印】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用普通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考生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并妥善保存。【疫情防控须知】(一)申领“苏康码”。考生须在12月26日前申领“苏康码”,考前14天起,须在 “苏康码”中连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以备查验。(二)健康状况申报。考生须如实填写《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3),每场考试提供一张,并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出示,进入考场后交给监考员。(三)考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考试前14天起,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四)考生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和《健康报告表》参加考试。证件不符或不全、“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五)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当地考办关于疫情防控的新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校对 盛媛媛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务老师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获悉,21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确保吉林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就报名和报考工作进行通知。5月9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原定于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举行(以下简称8月份考试)。下半年自学考试时间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以下简称10月份考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确保我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进行查询。二、报名和报考时间、网址1.8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6月5日9时至6月22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22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2.10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8月26日9时至9月10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10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3.报名、报考网址:zk_bmsq/。三、报名和报考办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本次考试报名开始,对以往的报名方法进行了调整。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且通过考生身份认证,并在吉林省参加过自学考试的考生报考方式不变;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和一部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原有考生,报名程序调整如下:1.取消新生报名现场确认环节,实行网上审核确认。本次考试,新生网上报名后,实行网上审核确认,考生不再需要到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报名方法如下:新报名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材料,经考生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完成报名后考生方能取得自考考籍,考生建立考籍信息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在网上完成报考和网上缴费。如考生本次参加网上报名、建立考籍,但未完成网上报考环节,则该考籍信息无效。2.新生网上报名、审核需要上传的资料。新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需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考生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通知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若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新生报名申请完成后,需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蓝底证件电子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00K以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外省籍社会考生除需要上传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外,还需要上传个人社保证明”(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考生所在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对考生上传的照片、社保证明和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并在考生申请提交后24小时内完成考生身份信息审核。特别提示: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照片要求:①蓝色背景证件照;②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穿制式服装;③五官清晰、嘴唇合拢、不戴首饰、露出耳朵眉毛、不戴美瞳、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球、不能反光、镜片不能有色、不梳太高耸的发型等;④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⑤采集图像长宽比例4:3,大小100KB以内;⑥存储为“jpg”格式。3.新生报名后,要随时关注本人审核情况。要及时登录网报系统通过“申请编码”方式查看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考生学籍建立成功,考生身份认证信息显示“已认证”并且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和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信息;如没有通过审核,系统会显示“已退档”,并提示不合格退档原因,考生可根据提示重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申请,原申请记录无效。4.新生报名审核合格后,要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相关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本次考试所要报考的科目,并完成网上缴费。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考生完成网上报考和缴费后,报考信息将不得删减、更改。如需更改报考信息,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已缴费的《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申请表》到所属的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撤销原报考信息后,方能重新在网上进行报考和缴费,原报考费用由系统自动退回原账户。5.已经取得考籍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考生报名办法。目前,我省尚有部分已经参加过自学考试,但是没有完成身份认证的老考生。这部分考生如需继续报考,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完成身份认证后,即可在网上报考相关课程。四、具体要求1.考生对填报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符合规定,否则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考生参加考试时,工作人员将对照考生本人进行身份证、准考证审核,如果考生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填报信息错误,将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2.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院校要及时安排专人完成本考区新生基本信息网上审核工作,防止错审、漏审等情况发生。本次新生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全部由考生通过报名申请页面自行上传,系统会自动将上传的材料显示到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人工资格审查”界面。审核过程需要“人工审核”和“信息采集”两步完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时,要重点核查比对考生上传的“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标准照片”是否一致,“本人标准照片”是否达到规定,外省籍考生“社保证明”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注明原因。3.外省籍新考生资格审查。我省不接待非本省籍新考生报名。因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吉林省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对考生本人的学信网学籍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各高校统一组织本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和学籍信息一致的报名点进行报考。(2)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工作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相关证件严格审核、确认,重点做好以下审核工作:一是审核外省籍考生本人的工作证明、二代身份证;二是需对外省籍考生提供的“个人参保证明”的二维码逐一扫描确认,“个人参保证明”信息与报名要求不符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三是各地区考试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外省籍考生报名的最终审核,要重点对所辖县(区)外省籍考生的报名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对于未及时通过系统上传相关证明的考生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取消报名资格并及时告知考生。(3)军人在网上报名后,需上传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证件严格审核、确认。4.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报名点只允许接待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按规定进行报名,否则考生将无法通过网上报名和毕业审核。开设的专业必须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或原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专业,未经批复的专业,不允许接收考生报名考试。各中等职业院校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原有考生的报考工作,不再接受新生报名。5.为确保网上缴费准确无误,请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在报考工作结束前在考务系统上对已经报考但尚未缴费的考生进行统计,并通过电话与考生就缴费情况进行确认沟通,避免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误报漏报情况。6.涉及15位身份证号升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考生,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于当日15时汇总后提交电子文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更改。各教育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查。7.做好咨询和答疑工作。报名报考期间,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及时准确做好考生报名审核、咨询和答疑工作,对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受理,认真解决。五、收费标准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六、疫情期间自学考试考生须知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吉林省各级人民政府将根据疫情发展随时调整防控措施 ,请考生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公布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外地来吉考生,需自觉遵守吉林省各地制定的防疫和排查措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或居住在本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离开居住地区参加考试,均需主动向考区所在地政府报告并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排查、隔离和检测措施。从国外归国人员,必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入境防控措施做好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隔离健康观察等,隔离结束确定身体健康方可参加考试。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考试方案和防控措施,请广大考生务必于7月10日后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同时,考生还应及时关注所在考区当地政府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通知、公告并严格执行。考试期间,考生需做好日常个人防护。一是考试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建议考试前两周尽量不离开居住所在地。二是有疫区旅居史、接触史或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考生,应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制定的各项隔离、检测和医学观察规定。三是已经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考生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积极治疗,并执行相关的隔离措施。四是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建议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考生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五是吉林省籍考生应及时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考试前两周每天通过吉祥码填报个人身体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与就医。外省籍考生需注册当地政府推广使用的健康监测程序,考试前两周每天填报个人身体健康和出行情况。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需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吉祥码或相关健康监测证明。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六是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需测体温。体温超过37. 3℃或有咽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及时就医,并按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七是考试期间,考生需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八是考生应自觉执行以上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七、其他事项1.8月份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教材安排。8月份考试课程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9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109号)执行。考试课程按照“单元平移”方式安排,即8月1日安排原4月11日的课程考试,8月2日安排原4月12日的课程考试,并且每门课程所在具体考试时间单元(上午、下午)不变。网址:2019/1028/3079.html。8月份考试使用教材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9年11月29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教材目录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126号)执行。网址:2020/0511/3216.html。2.10月份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教材安排。省教育考试院将于近日在官网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查阅。3. 8月份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申请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上半年考试成绩公布时间8月下旬,该批次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按教育部要求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毕业证书我省下发时间预计为10月下旬,请考生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4.考生本人要及时打印“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行打印。2020年报名参加自考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参加考试(疫情期间不集中发放准考证)。2020年之前报名,已经取得考籍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16年开始考生外省转考将统一从网上办理,具体程序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通知要求办理。2016年以前转入我省的考生档案需要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转考介绍信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办理落籍手续。6.考生如需办理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到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大学自学考试报名通知

海南省考试局发布了《海南省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举行,现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时间海南省网上报考时间:3月1日8:30至3月10日17:30(双休日照常进行)。报考时间截止后,网上报考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再受理。二、报考方式和要求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上公布的自学考试开考计划、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3年清单版)、报考须知、海南省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等信息。也可通过主考院校了解助学专业的开考计划、课程设置、助学教学等情况,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社会或助学的专业。2.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进入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注册报考流程,完成网上报考、支付考试费用。3.首次注册的新生应同时报考和上传电子相片,如无报考将视为自动放弃注册资格。考生报考成功后,须记住本人的准考证号码、报考密码、网上支付的定单号,方可退出系统。4.新生网上报考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准考证号并弹出考生本人的《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登记表》供考生核对,考生必须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5.新生执行《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3年清单版)》专业计划(简称专业汇编),专业汇编省考试局官网有公告。根据考委〔2022〕1号文件要求,我省专业汇编中的监所管理(专升本)、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专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等5个专业,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新考生报名。(温馨提示: 2022年上半年注册报考以上停考专业的考生,请慎重考虑是否另选报其他专业参加考试)。新旧专业过渡期,2023年涉及部分课程互认,请考生及时关注。(附件4) 。6.考生在考试前五天自行登陆我局网站打印《海南省2023年上半年自考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7.新生应按电子相片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相片,同时上传本人的身份证件图片(图片必须清晰且真实有效),再进行人脸识别即可。如因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是办理毕业证等情况,后果自负。8.报考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所支付的考试费不予退还。三、新生电子相片要求(一)拍照要求1.相片应真实体现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2.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3.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4.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6.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7.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二)电子图像文件要求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图像文件以考生准考证号命名,文件扩展名应为JPG。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四、收费标准1.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75号)文件精神,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2.依据海南省考试局《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费减免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本次考试可申请减免考试费。(1)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考生、相对稳定脱贫户家庭考生;(2)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考生;(3)孤儿、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5)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考生;(6)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7)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考生。符合上述减免考试费的考生,在报考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后,不需要进行“网上支付费用”,应在报考截止时间(3月10日17:30)前向报名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须对减免考试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减免考试费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五、免考课程申请时间和相关要求1.申请免考课程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10日,逾期不予受理。2.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应填写《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社会考生向所在地自考办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助学的考生,向助学单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六、考生信息更正申请时间已注册的考生,如个人信息有误需更正的,可在报考截止时间前(3月10日17:30),向报名点或是助学单位提交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个人信息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七、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须在参加理论课程考试后报考。实践性环节的报考和考核时间由各主考学校安排,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须自行联系主考学校确认时间。八、考试地点我省设海口和三亚两个考区,考生将安排在本人报名点所辖属考区的考点(具体地点以考试通知单为准)参加考试。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工作生活情况,选择相应的报名点。  海口考区包括:海口、文昌、琼海、万宁、屯昌、定安、澄迈、临高、儋州、白沙县、昌江等11个报名点,考点设在海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三亚考区包括:三亚、五指山、保亭、琼中、陵水、乐东、东方等7个报名点。考点设在三亚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九、温馨提示:我省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统考报考时间将有调整,计划安排在7月份报考,具体时间详见当次的报考公告,请关注我们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务老师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获悉,21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确保吉林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就报名和报考工作进行通知。5月9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原定于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举行(以下简称8月份考试)。下半年自学考试时间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以下简称10月份考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确保我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进行查询。二、报名和报考时间、网址1.8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6月5日9时至6月22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22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2.10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8月26日9时至9月10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10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3.报名、报考网址:zk_bmsq/。三、报名和报考办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本次考试报名开始,对以往的报名方法进行了调整。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且通过考生身份认证,并在吉林省参加过自学考试的考生报考方式不变;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和一部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原有考生,报名程序调整如下:1.取消新生报名现场确认环节,实行网上审核确认。本次考试,新生网上报名后,实行网上审核确认,考生不再需要到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报名方法如下:新报名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材料,经考生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完成报名后考生方能取得自考考籍,考生建立考籍信息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在网上完成报考和网上缴费。如考生本次参加网上报名、建立考籍,但未完成网上报考环节,则该考籍信息无效。2.新生网上报名、审核需要上传的资料。新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需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考生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通知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若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新生报名申请完成后,需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蓝底证件电子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00K以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外省籍社会考生除需要上传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外,还需要上传个人社保证明”(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考生所在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对考生上传的照片、社保证明和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并在考生申请提交后24小时内完成考生身份信息审核。特别提示: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照片要求:①蓝色背景证件照;②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穿制式服装;③五官清晰、嘴唇合拢、不戴首饰、露出耳朵眉毛、不戴美瞳、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球、不能反光、镜片不能有色、不梳太高耸的发型等;④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⑤采集图像长宽比例4:3,大小100KB以内;⑥存储为“jpg”格式。3.新生报名后,要随时关注本人审核情况。要及时登录网报系统通过“申请编码”方式查看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考生学籍建立成功,考生身份认证信息显示“已认证”并且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和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信息;如没有通过审核,系统会显示“已退档”,并提示不合格退档原因,考生可根据提示重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申请,原申请记录无效。4.新生报名审核合格后,要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相关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本次考试所要报考的科目,并完成网上缴费。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考生完成网上报考和缴费后,报考信息将不得删减、更改。如需更改报考信息,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已缴费的《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申请表》到所属的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撤销原报考信息后,方能重新在网上进行报考和缴费,原报考费用由系统自动退回原账户。5.已经取得考籍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考生报名办法。目前,我省尚有部分已经参加过自学考试,但是没有完成身份认证的老考生。这部分考生如需继续报考,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完成身份认证后,即可在网上报考相关课程。四、具体要求1.考生对填报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符合规定,否则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考生参加考试时,工作人员将对照考生本人进行身份证、准考证审核,如果考生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填报信息错误,将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2.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院校要及时安排专人完成本考区新生基本信息网上审核工作,防止错审、漏审等情况发生。本次新生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全部由考生通过报名申请页面自行上传,系统会自动将上传的材料显示到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人工资格审查”界面。审核过程需要“人工审核”和“信息采集”两步完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时,要重点核查比对考生上传的“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标准照片”是否一致,“本人标准照片”是否达到规定,外省籍考生“社保证明”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注明原因。3.外省籍新考生资格审查。我省不接待非本省籍新考生报名。因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吉林省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对考生本人的学信网学籍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各高校统一组织本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和学籍信息一致的报名点进行报考。(2)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工作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相关证件严格审核、确认,重点做好以下审核工作:一是审核外省籍考生本人的工作证明、二代身份证;二是需对外省籍考生提供的“个人参保证明”的二维码逐一扫描确认,“个人参保证明”信息与报名要求不符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三是各地区考试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外省籍考生报名的最终审核,要重点对所辖县(区)外省籍考生的报名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对于未及时通过系统上传相关证明的考生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取消报名资格并及时告知考生。(3)军人在网上报名后,需上传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证件严格审核、确认。4.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报名点只允许接待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按规定进行报名,否则考生将无法通过网上报名和毕业审核。开设的专业必须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或原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专业,未经批复的专业,不允许接收考生报名考试。各中等职业院校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原有考生的报考工作,不再接受新生报名。5.为确保网上缴费准确无误,请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在报考工作结束前在考务系统上对已经报考但尚未缴费的考生进行统计,并通过电话与考生就缴费情况进行确认沟通,避免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误报漏报情况。6.涉及15位身份证号升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考生,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于当日15时汇总后提交电子文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更改。各教育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查。7.做好咨询和答疑工作。报名报考期间,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及时准确做好考生报名审核、咨询和答疑工作,对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受理,认真解决。五、收费标准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六、疫情期间自学考试考生须知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吉林省各级人民政府将根据疫情发展随时调整防控措施 ,请考生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公布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外地来吉考生,需自觉遵守吉林省各地制定的防疫和排查措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或居住在本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离开居住地区参加考试,均需主动向考区所在地政府报告并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排查、隔离和检测措施。从国外归国人员,必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入境防控措施做好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隔离健康观察等,隔离结束确定身体健康方可参加考试。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考试方案和防控措施,请广大考生务必于7月10日后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同时,考生还应及时关注所在考区当地政府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通知、公告并严格执行。考试期间,考生需做好日常个人防护。一是考试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建议考试前两周尽量不离开居住所在地。二是有疫区旅居史、接触史或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考生,应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制定的各项隔离、检测和医学观察规定。三是已经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考生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积极治疗,并执行相关的隔离措施。四是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建议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考生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五是吉林省籍考生应及时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考试前两周每天通过吉祥码填报个人身体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与就医。外省籍考生需注册当地政府推广使用的健康监测程序,考试前两周每天填报个人身体健康和出行情况。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需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吉祥码或相关健康监测证明。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六是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需测体温。体温超过37. 3℃或有咽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及时就医,并按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七是考试期间,考生需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八是考生应自觉执行以上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七、其他事项1.8月份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教材安排。8月份考试课程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9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109号)执行。考试课程按照“单元平移”方式安排,即8月1日安排原4月11日的课程考试,8月2日安排原4月12日的课程考试,并且每门课程所在具体考试时间单元(上午、下午)不变。网址:2019/1028/3079.html。8月份考试使用教材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9年11月29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教材目录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126号)执行。网址:2020/0511/3216.html。2.10月份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教材安排。省教育考试院将于近日在官网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查阅。3. 8月份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申请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上半年考试成绩公布时间8月下旬,该批次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按教育部要求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毕业证书我省下发时间预计为10月下旬,请考生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4.考生本人要及时打印“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行打印。2020年报名参加自考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参加考试(疫情期间不集中发放准考证)。2020年之前报名,已经取得考籍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16年开始考生外省转考将统一从网上办理,具体程序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通知要求办理。2016年以前转入我省的考生档案需要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转考介绍信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办理落籍手续。6.考生如需办理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到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教育自学考试报名通知

2023年4月(23.1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进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试院【2022】90号)要求,现就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有关事项安排通告如下。一、新生注册(一)注册时间2月20日9:00—22日17:00,社会型专业新生网上注册。2月20日9:00—23日12:00,社会型专业新生确认审核。(二)注册须知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 (照片要求附在后面)完成注册。基本信息缺失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完成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本次注册的新生在2月20日9:00-23日12:00期间,需要向筠连县教育考试院邮箱()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图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新生审核23.1次”。(三)注意事项:(一)新生注册时,应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参考的唯一依据,信息有误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自学考试;(二)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jpg格式),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二、课程报考(一)报考时间1、2月27日9:00—3月1日17:00,社会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2、2月28日9:00—3月2日17:00, 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二)报考须知1、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并缴费。登录账号:本人身份证号码 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若未修改,则默认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6位。特别提醒:老考生可在新生注册时段前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查询考籍了解需报考科目,如有问题及时与筠连县教育考试院联系。2、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3.1次)2023年4月考试课表、课程简表》查询网址:()。特别提醒:考生同一个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其它县(市、区)和其它省(自治区)报考。(三)、报考课程缴费报考课程缴费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收费标准为35元/科。考生须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功能,使用管理系统链接的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完成报考课程缴费即为报考成功。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相关操作。三、准考证打印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6日14:45期间登录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使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并遵从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四、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4月1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请考生提前熟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按要求参考。五、其他事项(一)因身份证号有误无法登录管理系统(包括以前未采集身份证号和已采集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发送个人申请、身份证正反面(拍照、扫描均可)等电子材料到筠连县教育考试院邮箱()。由我院负责电子材料审核和身份证号补录,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二)因未采集照片无法报考的考生,可发送个人申请、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拍照均可)、合格照片等电子材料到筠连县教育考试院邮箱()。由我院负责电子材料审核和照片补传,完善照片信息后考生即可登录系统正常报考。(三)港、澳、台考生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四)考生应诚信报考,若当次考试无故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的,将纳入考生诚信档案,影响下次课程报考。(五)筠连县教育考试院地址:筠连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筠连县教育和体局2楼,联系方式:。(六)其余具体事项请详见官方网站《2023年4月(23.1次)四川省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照片要求一、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二、成像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着制式服装。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像素为480×360(高×宽),图像大小30KB以内。三、文件格式要求:存储为jpg格式。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江苏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日-16日举行,现就做好网上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网上报名时间新生注册和新、老生课程报考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3月1日9:00—5日17:00。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和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进行报名及缴费。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二、网上新生注册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信息填报新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进行新生注册。从2023年3月1日起,新生注册业务不再通过江苏招考APP渠道办理。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依据;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是各级自考办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生成准考证号,该准考证号将用于课程报考、准考证打印、免考、转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办理。考生可通过登录界面“找回准考证”功能找回本人准考证号。(二)身份验证新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人像面照片、证件照及手持本人身份证人像面照(以下称“三照”),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者,方可报考相关课程和缴费;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三照”进行身份验证。特别提醒:每名考生每天只能进行三次身份验证,三次验证均未能通过者,可第二天继续进行网上身份验证及报考,如遇特殊情况可咨询当地自考办。身份验证上传的证件照作为考生存档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打印和其他业务办理,须符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电子照片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2),照片不达要求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专业新生注册需审核报名资格,详情请咨询当地自考办。三、网上课程报考考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进行课程报考。从2023年3月1日起,网上课程报考业务不再通过江苏招考APP渠道办理。每名考生每半天只能报考一门课程,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考。具体考试日程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考试日程表及开考课程教材计划的通知》(附件3)。缴费前,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的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等是否正确。缴费成功后,须再次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检查报考状态是否为“报考成功”。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四、准考证打印开考前一周,考生须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并妥善保存。如遇问题,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五、其他(一)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购买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发行方式的公告》。(二)考生在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当地自考办联系或咨询(附件4)。其他相关事宜,可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江苏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查阅有关信息。附件:1.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图.jpg 2.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电子照片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3.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考试日程表 4.江苏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期间相关业务联系方式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3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东深圳关于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各自考考生:我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周六、日)进行。现将本次报名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二、报名报考时间(一)报名时间新生预报名时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7:00。(二)报考时间考生报考时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缴费时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报名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一)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3)。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3.报名注意事项(1)预报名时,请在网页端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如填写有误,将会导致省考试院小程序人脸识别不通过。信息有误的考生请在预报名期间自行进行更正。(2)正确绑定本人手机号,不要随意借用他人手机号,绑定有误的将会影响报考课程。(3)已上传相片的新生,请及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预报名网页端查询相片审核结果。(4)相片审核通过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生成准考证号,完成正式报名;相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要根据系统提示重新上传相片。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上传相片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我办并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报名,2月27日后不予受理。(5)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往期的预报名号无法使用。(二)考生报考1.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我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进行解绑。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我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2.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8〕11号)要求,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无相片的考生,须在新生报名期间,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进行补摄像后,方可报考。其他信息,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等情况的考生,请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办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省考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3.考生报考2023年4月自学考试因故而未能参加考试的,不纳入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可按规定正常报考下一次自学考试。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对于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至考试结束当天到我办打印(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2181999)。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5),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5-1),填写《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5-2)并在每场考试入场时提交。(三)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我办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我办官网、官微发布的信息。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或深圳招考网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或深圳招考网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在我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我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留意我办公布的通知。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查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考生要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自重自爱,诚信考试。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事项(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我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及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官微、官网发布的相关讯息。附件:1.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5.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及咨询电话一览表市招考办2023年2月22日推荐阅读:2023年4月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区招考办,各考生: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2023年4月15日至16日进行。为确保我市本期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时间(一)新生预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二)在线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三)考生报考时间:2023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二、报名条件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2)。(一)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确认相片后将无法修改。2.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有两种方式:小程序正式报名、现场正式报名。建议考生通过第一种“小程序正式报名”方式报名(小程序报名成功后,无须再到现场报名点确认);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通过第二种“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1)小程序正式报名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4)。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的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本人准考证号,报考时须使用该准考证号才能报考。请考生按指引拍摄清晰的正面人像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4、5)。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的,可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提醒:1.相片识别不通过时可以点击人脸识别结果查看不通过原因并重新尝试,当尝试三次仍不通过后可以选择人工审核方式提交(需补充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相片),等待人工审核。2.相片人脸识别通过后,将进行人工审核,若人工审核不通过的,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入口】通道,点击“预报名修改”登录系统后查询不通过原因,根据原因再次提交符合条件的相片后等待审核;也可于2月27日前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现场正式报名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考现场正式报名点(见附件6)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和现场摄像(为确保相片质量建议穿深色上装)。根据《关于考试服务费、电子相片采集费收费主体等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05〕425号),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二)考生报考1.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要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找回密码”找回,因2023年1月自学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2.考生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有需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3.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的考生,将不能报考。⑴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的旧考生,请考生提前联系市招考办或各区招考办(见附件3)办理。⑵准考证信息里无照片的旧考生,请准备电子版照片(168*192,蓝底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卡片式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请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办公时间到市招考办三楼对外办公大厅自考科窗口办理。请考生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4.社会残疾考生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可在报考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考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3),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和修复1. 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我市继续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9〕6号)文件要求,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2.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修复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本次考试结束后的4月18日-21日向我市各区指定地点(见附件7)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请咨询各区办理部门),说明缺考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下一期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广东省居住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8),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8-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三)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招考部门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广州招考网、广州招考(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向参加考试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区招考办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微信(微信号:gzszkb)和广州招考网(gzzk.gz.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附件:1.关于公布2023年4、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2.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3. 2023年4月自考广州市各区咨询电话一览表4.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5.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6.广州市自学考试现场正式报名点一览表(面向使用小程序有困难的考生)7.广州市办理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修复地点一览表8.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附件1-8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3年关于自学考试报名的通知

贵州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请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查看《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宜的通知》。二、报名条件在我省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须取得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三、报名时间及方式(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3日,其中,首次报名的考生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日。(二)报名及缴费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缴费。2023年4月报名年度码为231。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按照网页的提示及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2.首次报名的考生需上传电子照片,背景应为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具体格式要求: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首次报名上传的照片将用于考生参加考试、毕业申请等,考生务必按规定格式上传,如因不符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3.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首次报名考生的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确认后方可缴费完成报名。未能审核通过的照片,考生必须根据系统内提示未审核通过的原因,更换照片后重新上传。4.报名平台开通了网上在线支付功能,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业务,缴费完成后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四、考场编排及考试通知单打印报名结束后,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按考点进行考场编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首次报名注册的考生打印考试通知单时,若发现关键信息(姓名、性别、照片、证件号码)有误的,需本人到报名注册时选择的市(州)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州)考试机构核实确认后开具相关证明,准许且只能参加首次考试。相关证明将作为以后办理考生个人信息修改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存。五、注意事项(一)考生必须由本人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代理。报名将进行手机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名时所确认的通讯地址、联系手机号码是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及考点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二)考生所注册的准考证号只能报考一个专业,若需更改专业,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持身份证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修改。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新的准考证报考新专业。(三)为规范考生数据库信息,原用15位身份证号及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办理准考证的考生,请重新在首次报名时间内注册新的准考证方能报考。可持新、旧准考证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成绩合并。(四)考生的准考证如已办理过毕业证或已申请考籍转出的,将无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考,如要另报考其他专业,须重新注册新的准考证。(五)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修改,不予退费。(六)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按要求做好参考准备。(七)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指定网站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报名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守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报考咨询服务。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各区招考办,各考生: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2023年4月15日至16日进行。为确保我市本期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时间(一)新生预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二)在线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三)考生报考时间:2023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二、报名条件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2)。(一)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确认相片后将无法修改。2.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有两种方式:小程序正式报名、现场正式报名。建议考生通过第一种“小程序正式报名”方式报名(小程序报名成功后,无须再到现场报名点确认);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通过第二种“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1)小程序正式报名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4)。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的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本人准考证号,报考时须使用该准考证号才能报考。请考生按指引拍摄清晰的正面人像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4、5)。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的,可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提醒:1.相片识别不通过时可以点击人脸识别结果查看不通过原因并重新尝试,当尝试三次仍不通过后可以选择人工审核方式提交(需补充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相片),等待人工审核。2.相片人脸识别通过后,将进行人工审核,若人工审核不通过的,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入口】通道,点击“预报名修改”登录系统后查询不通过原因,根据原因再次提交符合条件的相片后等待审核;也可于2月27日前通过“现场正式报名”方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现场正式报名使用小程序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考现场正式报名点(见附件6)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和现场摄像(为确保相片质量建议穿深色上装)。根据《关于考试服务费、电子相片采集费收费主体等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05〕425号),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二)考生报考1.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要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找回密码”找回,因2023年1月自学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2.考生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有需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3.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的考生,将不能报考。⑴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的旧考生,请考生提前联系市招考办或各区招考办(见附件3)办理。⑵准考证信息里无照片的旧考生,请准备电子版照片(168*192,蓝底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卡片式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请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办公时间到市招考办三楼对外办公大厅自考科窗口办理。请考生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4.社会残疾考生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可在报考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考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3),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和修复1. 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我市继续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9〕6号)文件要求,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2.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修复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本次考试结束后的4月18日-21日向我市各区指定地点(见附件7)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请咨询各区办理部门),说明缺考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下一期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广东省居住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8),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8-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三)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招考部门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广州招考网、广州招考(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向参加考试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区招考办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微信(微信号:gzszkb)和广州招考网(gzzk.gz.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附件:1.关于公布2023年4、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2.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3. 2023年4月自考广州市各区咨询电话一览表4.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5.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6.广州市自学考试现场正式报名点一览表(面向使用小程序有困难的考生)7.广州市办理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修复地点一览表8.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附件1-8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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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自学考试报名通知
  •   2023年大学自学考试报名通知
  •   2023年教育自学考试报名通知
  •   2023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   2023年关于自学考试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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