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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自考民间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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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自考民间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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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自考民间文学

2022年10月各省自考开考科目:

1、河南省

政治经济学、计算机应用基础、人力资源管理、高等数学、基础会计学、企业会计学、大学语文等。

2、辽宁省

办公自动化、数学基础、应用数学、应用写作、民间文学、公共财物管理、机床数控技术、电工电子基础等。

3、福建省

合同法、公司法、外国文学史、英语翻译、高级英语、传播学概论、中国文化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等。

4、山东省

基础会计、消费心理学、行政管理学、审计学、程序设计、高等数学、网络工程等。

5、……

报考条件:

自考本科报考没有学历要求,但是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时,需要出示专科毕业证。没有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可以选择专本套读的方式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

江苏2020年10月自考科目安排在10月17日、18日,共计两天。江苏省2020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暂定为9月1日-10日。会计学专业自考10月17日上午9:00-11:30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应用文写作;下午14:0030-17:00考高等数学(一)、国民经济统计概论。具体考试科目安排如下表: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增考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国家考办相关规定,根据江苏省实际情况,为江苏省考生特别设置的考试。

目前江苏一年设两次增考:

1月增考的课程在前一年10月开考课程中选取,报名时间在前一年的12月上旬(具体时间请以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7月增考的课程在当年4月开考课程中选取,报名时间为当年的5月下旬(具体时间请以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增考对象:不限对象,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都能报考。

一年两次考试,5月份和10月份

自考民法学2020年10月

江苏2020年10月自考科目安排在10月17日、18日,共计两天。江苏省2020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暂定为9月1日-10日。会计学专业自考10月17日上午9:00-11:30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应用文写作;下午14:0030-17:00考高等数学(一)、国民经济统计概论。具体考试科目安排如下表: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增考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国家考办相关规定,根据江苏省实际情况,为江苏省考生特别设置的考试。

目前江苏一年设两次增考:

1月增考的课程在前一年10月开考课程中选取,报名时间在前一年的12月上旬(具体时间请以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7月增考的课程在当年4月开考课程中选取,报名时间为当年的5月下旬(具体时间请以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增考对象:不限对象,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都能报考。

2020年1月自学考试时间安排:1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1月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020年8月(原4月)自学考试时间安排:8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8月4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020年10月自学考试时间安排: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10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0年10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报名报考事项公告如下:一、2020年10月湖南自考时间安排(一)新考生(未在我省取得考籍号的考生)新考生报名须持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到市州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入籍手续,现场采集信息,待入籍审核通过后(含图片信息),方可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选择报考课程报考。新考生首次报考必须在入籍所在地。现场入籍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10日。(二)老考生(已经取得我省考籍号的考生)老考生直接登录自助服务系统选择报考课程报考。2020年10月湖南自考网上报考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12日点击进入:2020年10月湖南自考报名入口:(三)2020年10月湖南自考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7-18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在自助服务系统查阅《2020年10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及2020年10月“报考简章”。二、2020年10月湖南自考报考办法除有前置条件限制的专业外,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考。考生登录自助服务系统进行报考,具体操作流程见《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流程说明》。三、2020年10月湖南自考注意事项1、由于疫情防控需要,避免考生跨省流动,从本次报名开始我省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户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人员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3)部队驻地在湘的现役军人,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且需持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等)。2、新考生入籍时务必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信息均为必填)。联系电话一栏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惯常使用并能申请“湖南健康码”的手机号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3、老考生报考时,若联系电话一栏不是惯常使用或无法申请“湖南健康码”的,须自行修改;若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须申请修改身份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能报考。否则不能参加考试。4、新考生要严格按专业调整要求进行报名报考。我省已经停考的专业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中确定的将停考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报考。5、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公安管理等有前置条件限制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必须到市州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现场完成资格审核及报考。报考监所管理(专升本)专业的考生至湖南司法警官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治安管理(本科段)专业的考生至湖南警察学院办理有关报考事宜。凡不符合条件而报考导致无法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6、毕业论文考核(设计)、英语口语、听力以及实验实习等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的报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即:各专业中设置的实验、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临床实习和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考核等课程,应考者在取得所有理论课程考试及相应课程实践的合格成绩后方能报考。如因不按要求报考而取消相应成绩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在完成报考确认手续后,按照主考学校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参加考核,考核费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收取。附件:2020年10月湖南自考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公安管理等专业报考条件热点关注:各省2020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0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0年10月自考民法学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 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人的出生 B. 人的死亡 C.时间的经过 D. 签订合同 2.某公司业务人员甲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其配偶户籍所在地为上海,甲的父母户籍所在地为 广州。2003年1 月甲受其所在公司指派,到深圳开拓市场,甲在深圳无经常居住地。此时, 自然人甲在民法意义上的住所是() A.深圳 B. 北京 C.上海 D. 广州 3.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与丙结婚。一年后,丙死亡,同时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经电话联后,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 A.视为自行恢复 B. 经甲同意自行恢复 C.并未自行恢复 D. 经乙同意自行恢复 4.甲欲开一饭店,邀请厨师乙入伙。约定利润三七分,甲得七,乙得三。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利润三七分,甲获利35万元,乙获利15万元。第二年饭店出现食物中毒事件,须赔偿顾客损失50万元,该项损失() A.应由甲赔偿 B. 应由乙赔偿 C.应由甲、乙各赔偿25万元 D. 应由甲、乙连带赔偿 5.下列物中,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 A.文物 B. 矿藏 C.水流 D. 房屋 6.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在甲搬入新居后,将甲现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乙。 这一民事行为属于() 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 B.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附始期的民事行为 D. 附终期的民事行为 7.甲与乙签订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甲保管乙的彩电,乙支付给甲300 元。该行为属于() A.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B. 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D.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8.甲因出国留学,将其所有的扫描仪暂时交给乙保管,并允许乙在保管期间使用。二年后,甲已在国外找到工作,而扫描仪因为更新换代比较快,乙保管的扫描仪基本属于快要被淘汰的产品。因此,乙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将该扫描仪出卖,由丙以公道价格买得。乙出卖扫描仪的行为属于() A.有权代理行为 B. 无权代理行为 C.表见代理行为 D. 超越代理权行为 9.债权人的代理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到期的债务,这在法律上会引起() A.诉讼时效的中断 B. 诉讼时效的中止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 除斥期间的中断 10. 甲路过丙家,发现丙家门口有一只狗,甲便捡起石头向狗砸去,狗被惹恼随即窜上来咬人。 碰巧此时乙也路过丙家门口,甲因为跑得快,未被狗咬着,而乙却被狗咬伤,花去医疗费500 元。经查狗是由丙替丁家所养。对乙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甲 B. 乙 C.丙 D. 丁 11. 甲占有乙借给他的一套西服,其后甲、乙约定将该套西服出卖给甲,自双方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该套西服的所有权即移转给甲。这种交付方式被称为() A.现实交付 B. 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 占有改定 12. 根据民法原理中物的分类标准,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的是() A.锁和钥匙 B. 汽车与备胎 C.上衣和裤子 D. 电视机和遥控器 13.2003 年5 月4 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6 月1 日将一头怀胎的母牛作为质押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7 月2 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对本案判断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5 月4 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6 月1 日 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7 月2 日 D.作为质押物母牛所生的小牛应归乙所有 14. 甲与乙于2003年3 月1 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03年4 月1 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 A.甲 B. 乙 C.丙 D. 乙和丙 15.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甲支付给乙8 万元,占有、使用乙私有的二居室套房,并约定3 年后,由乙返还甲8 万元,甲返还乙的私有二居室套房。依照该项合同约定,甲对乙的私有二居室套房享有的权利是() A.地役权 B. 用益权 C.租赁权 D. 典权 16. 在同一抵押物上存在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之间有一定的顺序,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不论抵押权是否登记,均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时间为准 B.以抵押登记为抵押权生效要件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C.不以抵押登记为抵押权生效要件的,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D.未登记的抵押权的顺序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时间为准 17. 甲公司向乙信用社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合同期满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但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甲公司不积极向丙公司主张支付货款。为此( ) A.乙信用社可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 B.乙信用社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 C.乙信用社不能直接受领丙公司的清偿 D.乙信用社可以请求丙公司向自己清偿20万元 18. 下列事实中能产生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A.养子女赡养其生父母 B.债务人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 C.送报人误将王某订的报纸放入王某邻居张某家的报箱中 19. 张某在外地工作,家中房屋年久失修。恰逢要降大雨,如不及时修理,势必会造成该房屋坍塌,为避免房屋倒塌,张某的邻居王某从银行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1 千元,请人对张某的房屋进行了维修。因雨过大,房子虽然未塌,但还是漏雨。对此,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只能请求张某偿还1 千元 B.王某可请求张某偿还1 千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损失 C.王某无权请求张某偿还任何费用,因为房屋仍漏雨 D.王某垫付的1 千元由张某和王某分摊 20. 王某将自有的三间瓦房出租给李某,租期为一年。在租期内王某又与张某签订了三间瓦房的买卖合同。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与张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王某未取得李某的同意 B.如果张某购得了房屋,则有权决定原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C.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D.需要由法院裁决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21. 债的消灭是指() A.债的变更 B. 债的终止 C.债的效力的中止 D. 债的移转 22. 下述债的类型中,不属于法定之债的是() A.无因管理之债 B. 合同之债 C.缔约过失之债 D. 侵权损害赔偿之债 23. 王某去世前,先后立了四份遗嘱处分其遗产,第一份是自书遗嘱;第二份是请人代写后经公证的遗嘱;第三份是录音遗嘱,有街道干部数人在场见证;第四份是病危时口述遗嘱,有医生、护士见证。王某去世后,其继承人因四份遗嘱的内容不一致发生争执,该四份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王某的遗产应依哪份遗嘱继承?() A.第一份 B. 第二份 C.第三份 D. 第四份 24. 下面关于继承权的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既得权 B. 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既得权 C.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 D. 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具有专属性 25. 李某留下遗产10万元,其中李某的大儿子和小儿子依法定继承各继承了3 万元,李某的小儿子依照李某的遗嘱继承了3 万元,李某的侄子作为受遗赠人得到1 万元。李某生前欠债5 万元,则此债务() A.全部由法定继承人偿还 B. 由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共同偿还 C.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偿还 D. 由三方按比例偿还 26. 王某是甲公司的业务员,王某曾承诺保守甲公司的商业秘密,后王某因对甲公司的经理 不满,将自己掌握的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了乙公司。对于王某的行为() A.甲公司仅可以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B.甲公司仅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可以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D.甲公司可以同时向王某主张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27. 下列有关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中,不属于在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 等价有偿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 公平责任原则 28. 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 A.应由某修路队承担 B. 应由王某承担 C.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 29. 赵某有马一匹,此马易受惊吓。一天,李某借赵某的马拉小麦,赵某未告诉李某此马的特性。李某在用马拉小麦的过程中,天降暴雨,雷声大作,赵某的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对于王某的损害应() A.由赵某一人承担责任 B.由李某一人承担责任 C.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主要由李某承担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30. 继承开始的时间为() A.遗产确定时 B. 遗产分割时 C.被继承人死亡时 D. 继承人商定时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 小题,每小题2 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 甲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3 年生还,人民法院根据甲的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但是甲的妻子乙已在甲被宣告死亡期间继承甲的一栋房屋后与丙结婚,儿子由丁收养并办理了收养手续。甲父戊继承遗产包括一台电脑和一台彩电,其中彩电已由第三人购得。现甲向人民法院提出下列请求,其中不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A.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甲与乙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B.乙所继承的房屋应予以返还 C.丁的收养关系未经甲同意,收养无效 D.戊继承的一台电脑应予以返还 E.第三人购得的彩电应予以返还 32. 在下列情况中,能导致合伙终止的有() A.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B.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C.合伙人仅余一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目的实现 E.合伙协议约定的目的无法实现 33. 甲出差前将其手机交给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间,乙将该手机转卖给丙,丙不知道手机为甲所有,就接受了手机并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手机 B. 甲可以请求丙返还手机 C.乙应当赔偿给甲造成的损失 D. 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E.丙通过买卖从乙处取得手机所有权,属于善意取得 34. 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相邻权 B. 地役权 C.地上权 D. 承包经营权 E.抵押权 35. 下面有关债务人的义务中,属于附随义务的有() A.商场出卖易碎物品应妥为包装 B.债务人遇有不可抗力应及时向债权人通报有关情况 C.代理人不得披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D.出租车司机承载客人后,不应在中途搭载其他人 E.债务人交付仪器设备的,应告知装配和使用方法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 题,每小题6 分,共30分) 36. 简述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 37. 简述典权的法律特征。 38. 简述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法律意义。 39. 简述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40. 简述抵销的构成要件。 四、论述题(本题10分) 41. 试述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含义和种类,并简要举例说明。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 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咖啡厅,该店经核准登记,并起有字号。合伙协议约定由甲 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同时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甲一人承担。咖啡厅经营一年后,负债 6万元,丁为债权人。此时,甲要求退伙,乙、丙表示同意。经查明,乙个人资产为3 万元,同时乙个人欠戊4 万元。 问:(1 )甲、乙、丙三人约定合伙亏损由甲一人承担是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 (2 )丁能否要求甲清偿合伙债务?为什么? (3 )乙欠戊的个人债务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43. 郭宇华老人晚年一直单独生活,1998年10月1 日,郭宇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为照顾他,与他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居民委员会承担郭宇华生养死葬的义务;郭宇华将其房屋遗赠给居民委员会。此后,居民委员会一直供养着郭宇华。2001年5 月1 日,郭宇华却另立遗嘱,将其房屋指定由其弟弟郭宙华继承。2002年2 月1 日,郭宇华病逝,居民委员会将其安葬。在处理郭宇华遗留的房屋时,郭宙华持其兄所立遗嘱要求继承此房屋,而居民委员会则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问:(1 )本案中的遗赠扶养协议何时成立生效?何时发生遗赠的效力?为什么? (2 )2001年5 月1 日,郭宇华立的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3 )本案中谁可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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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自考民事诉讼法

2020由于疫情的影响,司法考试比往年推迟了一些,具体时间如下:

客观题:

1、报名时间: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司法部官网报名)

2、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3、缴费时间: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24时

4、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5、考试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10月31日、11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6、考试科目及内容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

1、报名及交费时间: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

2、考试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3、准考证打印时间: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4、考试内容及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领取: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客观题:

【客观题报名时间】7月28日0:00至8月12日24:00

【客观题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1日至10月30日

【客观题打卡时间】10月17日——考前

【客观题考试时间】10月31日&11月1日试卷一: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客观题考试内容】试卷一(100道题,共150分,单选50题、每题1分,多选题和不定项共50题、每题2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二(同上):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客观题成绩公布时间】11月10号0:00

主观题:

【主观题准考证报名时间】11月10日0:00-11月14日24:00【主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23日至11月27日【主观题健康打卡时间】11月14日至11月27日【主观题考试时间】11月28日9:00—13:00(240分钟)180分【主观题考试内容】形式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内容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主观题成绩及分数线公布时间】2021年1月中旬

根据原告提出的诉的请求的不同,诉可以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又称为形成之诉)。

一、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进行确认的请求。确认之诉又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与消极的确认之诉。

积极的确认之诉: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例如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有效。

消极的确认之诉: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例如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

二、给付之诉

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

给付之诉包含给付行为和给付财物。

1.行为。给付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例如原告要求被告修理被追尾的车辆,不作为例如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等等。

2.财物。给付财物包括给付货币或财产。给付货币例如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租金,财产例如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赡养费。

三、变更之诉

变更之诉又称为形成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对其与被告之间的既存法律关系进行消灭或变更。例如离婚之诉、变更合同内容之诉、解散公司诉讼。

1.当事人双方对现存的法律关系没有争议,但对是否要变更这一法律关系有争议,如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承认双方现在存在婚姻关系,但原告要求离婚,被告不同意。

2.当事人双方对现存的法律关系没有争议,对要变更这一法律关系也没有争议,但对如何变更这一法律关系有争议。如共有财产的分割之诉,原被告对财产的共有关系没有争议,现在双方也同意变更这一共有关系,但就如何变更持不同看法,如原告要求双方平均分配共有财产,而被告则认为原告只能分配到共有财产的30%的份额。

【参考题目】

1.李某驾车不慎追尾撞坏刘某轿车,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将车修好。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针对本案的诉讼请求变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诉的诉讼标的同时发生变更

B.法院应依法不允许刘某变更诉讼请求

C.该诉成为变更之诉

D.该诉仍属给付之诉

【答案】D。解析: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请求则是基于法律关系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要求。但在不变更诉讼标的的前提下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由将车修好变更为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只是具体的诉讼请求变更,但诉讼标的没有变化,依然是双方发生争议的财产损害赔偿法律关系。A项错误,不当选。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是行使其处分权的表现,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不能干涉其行使处分权,根据处分原则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原告在诉讼中是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B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诉的理论,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本案原告起诉后变更诉讼请求并没有改变或消灭既存的侵权法律关系,故不是变更之诉。C项错误,不当选。

因为原告起诉侵权后不论是要求被告将车修好还是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都是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民事义务,符合给付之诉的特征。D项正确,当选。

2020年10月自考语文

2020年10月云南自考报名时间早已过去,现在给你更新最新的2023年报名时间,具体如下哦云南2023年上半年自考报名时间在2023年1月18日云南省招考网站已经发布最新的消息了,具体的信息可以参考如下哦,转自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需要的小伙伴们可以多多关注,3月份将开始报名,不要错过了哦!2023年4月云南省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时间:2023年01月18日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云南省2023年4月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进行。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二、报考对象及条件(一)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条例》规定并按照我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自愿选择专业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二)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1. 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但报考专科的考生,若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须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两门统考课程中的任意一门。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其中一门课程的则加考另一门课程;若专业考试计划中两门课程都有的则无须额外加考。2. 申请本科毕业时,需进行前置学历校验,必须出具国家承认学历(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的专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三)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四)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三、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9日17:00,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下同)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期间若遇节假日,网上报名系统正常开放)。四、报名流程及缴费说明报名流程全部在网上完成,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若因特殊原因导致网上报名不成功,可自行联系各确认点进行人工认证(各确认点联系方式见附件4)。(一)新考生报名流程1.新考生注册。新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注册,根据提示完善个人资料。注册成功后,生成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使用准考证号和手机短信发送的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考生获得的准考证号可以重复使用,下次报名时可直接登录,不需要再次注册。每个考生最多只能注册三个准考证号。2.登录成功后,须完成“待办事项”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3.报考课程。进入“我要报考”模块,根据提示选择本次考试需要报考的课程并完成缴费即为报考成功。(二)老考生报名流程1.参加过自学考试并拥有“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考生,请重新注册“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进行自考报名等相关操作,“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成绩毕业时可合并到“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下。2. 2022年10月及以前注册并拥有“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3.老考生报名课程流程与“新考生报名流程”第3点“报考课程”相同。考生忘记准考证号或者忘记密码,可使用“忘记准考证号”或“忘记密码”功能,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三)报考加试课程流程说明进入“选择报考课程”页面,选择加试课程对应的考试时间,点击“选择课程”。进入“选择课程”页面,点击“我要报考加试课程”即可。(四)考试地点选择请考生选择户籍地或常驻地(工作、生活、学校所在地)报考。本次考试在全省16个州市安排考点,考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报名确认点所在州市统一安排。(五)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批复,课程报考费为32元/门。考生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是否正确。若课程报考错误且已缴费成功,不可再更改和退费,只能重新注册一个新考号,重新报名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五、打印准考证 2023年4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进入“我要报考”页面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2020年前的塑封准考证不再使用。六、考试(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开考两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每次考试时间为2天,每天考2场,每场考试同一考试时间段只可以选报一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每名考生最多可以报考四门课程。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二)应考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纸质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纪违法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查处。(三)考试时,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和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不准使用具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时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七、查询成绩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告查询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统一到省招生考试院查分后通知考生。省招生考试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 以上是具体的相关报名和学习信息,可以多看看了解,避免错过报名时间。现在也可以开启学习模式啦,祝愿大家早日上岸哦

自考大学语文题型介绍1.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2.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词语解释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4.简析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5.作文题:本大题30分,一般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自考大学语文有哪些答题技巧(1)做选择题的时候,根据自己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程度,采取比较法、排除法、别的方法,选较有把握的答案,需要注意的是,在做多选题的时候,对于不确定的答案,切勿填写,因为多选错选是不得分的。(2)做词语解释题的时候,需要全面理解整句话的意思,着重表达某个词的意思,准确、简洁的答案,是更有可能拿到满分的。(3)做简析题的时候,需要结合文章出发,弄懂内容,摸清提问的角度,从而进行针对性的回答,答题采取还原课文,段不离句的思维方法,简明、准确即可。(4)作文题,需要考生投入更大的精力,一定要搞清题目,摸清方向,切勿出现离题的现象。在写作文的过程中,要注意书写美观、主题突出、逻辑清晰、语句通顺等属性。

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词语解释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简析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考语文基础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作文题:本大题30分,一般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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