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新疆自考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新疆自考本科专业目录有哪些专业

新疆自考本科专业目录有哪些专业

发布时间:

新疆自考本科专业目录有哪些专业

发布时间:

新疆自考专业目录有哪些专业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2个,开考课程237门。教务老师12月18日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获悉,2020年新疆自学考试不再安排金融(专、本)、俄语(专、本)、房屋建筑工程(专)、计算机信息管理(专)、新闻学(本)、机电一体化工程(本)、建筑工程(本)、人力资源管理(本)等专业课程考试。据悉,2020年自学考试分两次进行,其中4月考试时间为2020年4月11日—12日,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12时至21日18时;10月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18日,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7日12时至21日18时。有意报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报名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报考成功后,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到报考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方可办理。从2020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生可根据《2020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自行购买考试教材用书。考生考试成绩查询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或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含教师资格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2014年我区将继续使用汉、维、哈、蒙等四种文字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就2014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报名报考事宜简介如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

1.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开考101个专业,其中汉文专业68个、维文专业26个、哈文专业6个、蒙文专业1个,专科(基础科段)专业50个、独立本科(本科段)专业51个。1052门开考课程(包括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等),其中汉文课程658门、维文课程303门、哈文课程74门、蒙文课程17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4。

2.2014年起停考“餐饮管理”(A020118专科)和“餐饮管理”(B020229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

3.根据社会需求,2015年起将停考“国际贸易”(A020109专科)和“国际贸易”(B020110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以上停考专业,2014年将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只安排最后一轮次的课程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

3.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但其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方可办理。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新疆自考在线公布介绍的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手续。

2.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报考成功后,须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交由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存档备查。

3.根据相关规定,“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4.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考籍的考生,网上报名参加该专业后续课程考试须持有本人该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跨专业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

5.考生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6.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报考的考生,可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7.根据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人事厅、教育厅《关于给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总复习时间的通知》(新教考办[1985]007号)的规定,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可在临考前获半个月的脱产总复习时间。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两次,考试日期分别为:

⑴2014年4月自学考试:2014年4月19日至20日;

⑵2014年10月自学考试:2014年10月18日至19日。

2.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网上报考日期分别为:

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2014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⑵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4年5月25日至6月30日;201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3.各地、州、市现场报名的地点和起止时间,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确定和公布,考生可直接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每天上、下午考试时间分别为9:00-11:30和14:30-17:00(均为北京时间)。

五、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计划在统一时间内组织实施。

2.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各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县(市)政府所在地。

3.考试统一使用北京时间,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座位通知单入场。考生迟到15分钟即不得进场考试,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考试试卷由试题纸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须按规定在答题卡上作答。每门课程考试满分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全国通用的课程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5.《高等数学》(一)、(工专)、(工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经济类专业及其涉及数据运算的各门课程考试可以携带、使用不带程序、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时考生间不得相互借用计算器。

六、关于自治区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

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在全区组织实施汉、维、哈文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依据新疆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编写的汉、维、哈文版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实施考试。报考时间和考试时间同自学考试安排相一致。

七、自学考试免考相关政策

1.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违规、违纪者除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层次的考生,在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原合格的单科课程,其名称、代码、学分与现报考专业计划内课程相同,可按规定免考。

3.公共政治课程的免考:

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4学分);

各类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

4.公共基础课程的免考:

⑴数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高等数学》课程。

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大学语文》:

①专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②本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③汉语言文学、新闻、中文、文秘及相近类专业专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英语(一)》、《英语(二)》或《俄语(一)》、《俄语(二)》:

①各类外语(英、俄语)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原四级及以上合格证的;

③各类专业专科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和《英语(二)》或《俄语(二)课程”。

⑷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基础汉语》(00574,8学分)、《大学汉语(二)》(11895,8学分)、《汉语泛读》(00577,6学分)。

⑸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2﹢2学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3﹢1学分)。

⑹各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的《物理》课程。各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物理》课程。

其他有关自学考试的免考政策详见《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八、关于各类证书考试及相关政策规定

1.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在全区继续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证书考试。上述项目考试的具体报名要求和时间安排,请详见附件7。

2.根据规定,相关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之间可按下列办法进行顶替和互认:

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二)》(00015)”课程。

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课程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02317)课程;取得NCRE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C语言程序设计”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课程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00343)课程。取得NCRE三级PC技术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02319、02320)课程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2277、02278)课程。

⑶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A》(07507)和《英语B》(07508)两门课程。《英语A》和《英语B》两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

⑷通过“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相关证书课程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学习,其取得的相关证书课程的成绩(学分)可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相关课程的成绩(学分)。

九、考试成绩查询

1.2014年4月份、10月份自学考试成绩,考生可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起通过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2.考生亦可通过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询或教育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考生还可通过16885111自考查分专线电话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十、有关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

1.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和课程,考生须在理论部分的考试合格后,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须待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成绩的发放等工作,由各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有关具体事宜可登陆新疆自考在线查询,亦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相关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联系:

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

3.部分主考院校为疆外高校的专业,其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发放等工作可与相关主考院校指定的以下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主考院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指定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2344965。

主考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指定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

主考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指定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和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分别为:、2658072和。

北京交通大学主考的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将根据主考院校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关于毕业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申请办理本科专业和护理学专业毕业手续,须分别出示本人专科专业毕业证书和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分别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10日前和下半年的12月10日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阅)的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周期办理。

3.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毕业审核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下旬和下半年的12月下旬。

4.本科层次各专业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

十二、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大纲教材变化情况和教材供应

1.2014年全国统考课程命题使用的大纲、教材见附件5。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全国考办已经对内容明显滞后的部分课程大纲、教材进行修订。2014年有国际商法等课程考试使用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具体见附件中课程名称前加注的课程。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的首次启用时间在附件中已经注明。

2.考生应根据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各专业考试用书目录(详见附件5、6)和相关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中用书公告确定的考试教材和考试大纲目录,到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自学考试教材专营书店购买考试用书与考试大纲。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文教材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教材与大纲的指定供应单位为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原名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342号,电话:、邮编:830002)和昆仑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29号,电话:、4822735)。乌鲁木齐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的指定供应书店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维文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458号,电话:、855111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教材专营书店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严禁销售、购买、使用盗版教材的规定,向考生销售和提供正版教材,广大考生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和举报。

4.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由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负责供应,考生可直接与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联系教材购买事宜。

十三、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待遇

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十四、其它相关事宜

1.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的考试安全管理,全国考办决定从2014年起,只在4月和10月安排全国统考课程考试,1月和7月不再安排考试。

2.为满足考生对统考课程的要求,除部分考生人数极少的课程和新开考课程安排一次考试外,大部分统考课程一年将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

3.2014年安排考试的“公安管理”、“监所管理”、“经济学”、“机电一体化”、“律师”、“农学”、“畜牧兽医”专业分别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畜牧厅委托开考。

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5.秘书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因主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专业调整,该专业不再有学位授予权。该专业毕业生若申请学位,可与国内其它有该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联系咨询。

6.凡停考的专业,有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已取得的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停考专业考生依照考试计划若还缺1-2门课程未能毕业,可到当地自考办申请,我办将依据全疆申请登记汇总情况酌情进行安排。

7.2000年及之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考籍尚未毕业的考生,其在2000年及之前年度通过考试的课程成绩、获得的课程学分有效期截止2013年底,逾期上述课程不能再作为毕业审核依据。

8.根据新考办(2010)61号、新考办(2011)80号文件的规定,自学考试各语种专业以前设置的《中国革命史》、《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疆地方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公共政治课从2013年取消过渡期的顶替关系。

十五、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77号,邮编:830001。咨询电话:0991-26093470991-26997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考试期间):、。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1.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咨询电话:新疆招生网:新疆教育厅门户网:附件:点击下载1.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2.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用书目录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新疆自考本科专业目录有哪些专业

内地有的自考专业,新疆都有,自考是全国统考的。详细的信息可以上新疆自考网,大部分专业都有数学,好像公共管理没有数学,自考不太好考,建议上个该专业主考院校的助学班,这样过关率比较高一些!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工商管理、金融专业自考助学班招生电话:7843139

自考本科可以选择的专业是比较多的,一般想到的专业都有开设,只是一所学校通常不会涵盖所有的专业类别,所以在选好专业后再来挑选对应的有开设该专业的院校。

目前自考本科学校所开设的自考本科专业涵盖了理、工、农、医、经济、法学、文学、史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专业齐全。

例如:

1、文法类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学专业等。

2、管理类的行政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等。

3、教育类的学前教育专业、教育管理专业等。

4、经管类的会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等。

5、理工类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等。

关于专业的选择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自考专业的选择,应该在热门好考的大前提下进行

学历提升有不懂的可以咨询优课教育,优课教育提供包含自考、成考、远程教育、电大等多种学历提升方式,校企机构拿证更有保障。

你想考自考,建议你多熟悉一下有关政策,将让你更顺利通过。可以在百度里搜索“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主页。1。里面有专业设置会对你想要考的专业一一介绍。(或直接搜索河北省自考本科专业设置)2。社会自考生不用集中上课,知识重在日积月累,业余(课余)平时多看教材,考前必须把教材看完,并熟悉考纲。3。从报名到拿毕业证时间要根据专业和你自己是否可以每科通过而定。一般快的在两年以内可以拿到毕业证,最慢的十来年也可以给你保留学籍继续考。4。花费一般是每科(教材费约15-50元,报名费每个省市不一样约30—50元)*13—20科,再加上毕业论文答辩交通住宿这些。一般不超过1000元。5。自考含金量是除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最高的,考研和留学一般都会认可的。自考学历可以读研和留学,但研究生阶段是不可能通过自考完成的。自考重在考你自己的毅力,鼓励你自考,祝你好运!

汉语言文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及其他管理类专业。

英语专业、会计专业、法律专业、计算机及应用专业、金融、教育类专业、设计类专业等。

管理类专业:

热门专业代表有:行政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

教育类专业:

热门专业代表有: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心里健康教育、上午英语、应用日语等。

电子信息类:

人热门专业代表有:计算机信息管理、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扩展资料:

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2个,开考课程238门。汉语言(专、本科)专业自2021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2年起不再颁布毕业证书,现因2020年自学考试受疫情影响,汉语言专业课程考试与毕业证书办理时间顺延1年。

即汉语言(专、本科)专业自2022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3年起不再颁布毕业证书。2021年自学考试分两次进行,其中4月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11日,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1日12时至5日18时;10月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17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疆2021年自考开考22个专业

新疆自考专业目录有哪些

肯定有,你去新疆自考网站看看,另外去你当地的招生办公室看看!年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大)--------------------------------------------------------------------------------07-11-23 阅读次数: 22985 默认字体 9pt 10pt 11pt 12pt 13pt 14pt 15pt 16pt 17pt 18pt 20pt 25pt 一、主考院校、开考专业和开考课程时间表(见附件二至六)二、委托开考专业1·下列专业由部门委托开考机车车辆、铁道工程由乌鲁木齐铁路局委托开考;公安管理专业由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开考;经济学、统计专业(会统方向)由自治区统计局委托开考;机电一体化专业由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委托开考;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专业和计算机网络专业由自治区计算机应用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开考;律师专业、监所管理专业由自治区司法厅委托开考;农学专业由自治区农业厅委托开考;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由原自治区电力工业局委托开考;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由自治区电信实业公司委托开考;畜牧专业、兽医专业、畜牧兽医专业由自治区畜牧厅委托开考。2·委托开考专业的报考对象按照原通知规定条件办理报考手续。3.停考专业公告根据社会需求情况和行业要求,决定汉文停考专业:交通运输(铁路方向)(081701,专科)、会计(电算化方向)(020203,专科)、计算机通信(080708,本科)、通信工程(080707,本科);维文停考专业:金融(020105,专科)、财税(020104,本科)。上述专业2008年安排考试,2009年停考。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做好安排。凡公告停考的专业,全疆各报名点不再接受新生报名。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证书仍然有效,不需办理免考手续。部分停考专业的考生还剩少数几门课程即可毕业者,请到当地自考办申请特殊考试,我办将根据全疆申请登记的汇总情况在2008年1月和7月安排特殊考试。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1994]13号”文件规定,特殊考试收费标准120元/科。三、报考对象及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本简章规定,选择报考适宜的自学考试专业。2.报考护理专业的条件按照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自考办的有关文件执行。3.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专科、本科可以同时兼报,本科申报毕业时,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四、报名办法1·首次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军人持军人证)或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州、市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站办理报名报考手续,考生也可登录网站进行网上预报, 确认工作由报考所在地自考办具体安排。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报考时须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考生登记表》一份,留当地自考办长期保存。2·已注册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自学考试报名站报考,考生也可登录网站进行预报考,确认工作由报考所在地自考办具体安排。3·自治区各行业委托开考的各专业由各地、州、市的对口系统按规定办理集体报名,报名费、考试费按规定交当地自考办。4·各专业报考者,每门课程交报名费十五元、考试费二十元。报名后不能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5·报考者考试及考前半个月左右的全脱产复习的时间等可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五、考试安排2008年4月和10月安排两次考试,所有考生均可报名。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安排、结合我区实际,2008年1月和7月安排两次特殊考试(仅在部分地区组考),详细的考试通知可在考试前60天到当地自考办或到新疆自考在线网站查询。六、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4月考试报名工作于2007年12月15日开始。2008年10月考试报名工作于2008年6月15日开始。考试科目安排见附件。具体报名起止时间和报名地点由各地考办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并公布,考生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七、实践性环节报名与考核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1·实践性环节报名、考核、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以及相关成绩的发放等工作由主考院校自考办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可通过新疆自考在线网站查询,也可直接与主考院校自考办联系。2·含有实践性考核内容的课程,理论部分的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实践性环节的考试。3·按照专业计划考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4·由于部分专业主考院校在疆外,这些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试报名、考核、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以及成绩发放等工作可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北京交通大学指定的(铁路类专业)教学辅导机构是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联系电话:。人力资源专业教学辅导点是新疆现代人力资源研修学院。联系电话,8876750。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234496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新疆司法警校和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联系电话分别是:、2658072和 。重庆邮电大学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乌鲁木齐市职业大学成教院。联系电话:。 八、考试办法1·考试工作由自治区和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国家统一考试的规定,在统一的时间内按计划组织进行。2·考试地点设在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自考委批准的县(市)。3·考场设在封闭条件较好、管理较为完善、监考人员责任心强的学校。4·单科成绩六十分为及格。单科成绩及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全国通用),不及格者,可参加该科目下一次的考试。5·除高等数学外,经济类各门课程的考试可以使用不带程序的计算器,但不得互相借用。九、各类证书考试1·各类证书考试的报名及考试时间见附件八。2·等级证书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顶替:①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专科段“英语(一)”课程(001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直接顶替本科段“英语(二)”课程(0015)。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2316)(理论和上机考核两部分);获得NCRE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的“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0051)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0342)(理论和上机考核两部分)。获得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直接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课程(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课程(2277)(理论和上机考核两部分)。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等教材、大纲,请到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的“科技书店”购买。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时间:200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4次考试时间分别为:1.2008年1月12至13日(特殊考试); 2.2008年4月19至20日;3.2008年7月5至6日(特殊考试) 4.2008年10月25至26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和教师资格认定课程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统一使用北京时间(各专业开考科目及考试具体时间见附件)。十一、成绩查询1·考试成绩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直接通知考生本人。2·通过新疆自考在线网站查询。(上半年为5月20日,下半年为11月20日)3·通过自考查分专线电话16885111查询。十二、办理毕业1.申请办理毕业的条件: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政审合格者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10日前,下半年为12月10日前,考生要准时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具体申办毕业时间请与当地自考办联系,申请办理毕业手续事项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须知》。3.自治区办理毕业审核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旬、下半年为12月下旬。十三、教材供应1·考生必须根据自治区自考办指定的用书目录和相关的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网站的用书公告选用考试教材和大纲。2·自学考试汉文教材、大纲、学习指导用书请到自治区自考办指定的自学考试教材定点销售书店购买。自学考试教材、大纲(汉文)在新疆自学考试教材咨询服务部乌鲁木齐市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59号附2号,电话:2618218、8815768,邮编:830002)和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昆仑宾馆对面,电话:4821856)购买。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在乌鲁木齐市胜利书店购买,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86号,电话:2864524、8551116。地州市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点由本地考办指定。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点不得销售盗版教材,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3·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请到各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购买。十四、其它1. 2008年10月将对汉语类公共政治课进行调整。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5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安排“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3.根据全国考委对计算机类5个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修订的文件,有部分课程的名称、学分做了调整。2008年开始启用“C++程序设计”(5学分,课程代码4737)、“计算机网络原理”(4学分,课程代码4741)、“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4学分,课程代码4747)等3门课程,其余课程预计2009年启用。涉及调整的有关专业及课程如下: (1)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80701)原计划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2314)和“汇编语言程序设计”(2321)3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4732)和“电子技术基础(三)”(4730)2门课程考试。(2)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2)原计划中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2339)、“工程经济”(2194)、“面向对象程序设计”(2328)和“数据库原理”(2336)4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计算机网络原理”(4741)、“C++程序设计”(473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4747)和“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4门课程考试。增加新计划所设加考课程“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电子技术基础(三)”(4730)和“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342)3门课程的考试。(3)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82207)原计划中的“组织与管理概论”(2650)、“财务管理学”(0067)和“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0346)3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企业管理概论”(0144)、“计算机网络技术”(2141)和“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4754)3门课程考试。(4)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2208)原计划中的“操作系统”(2326)、“计算机网络技术”(2141)、“数据库原理”(2336)和“数据结构”(2331)4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计算机网络原理”(4741)、“C++程序设计”(4737)、“数据结构导论”(2142)、“操作系统概论”(2323)和“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0910)6门课程考试。原计划中的加考课程“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342)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加考课程“计算机原理”(2384)和“管理信息系统”(2382)2门课程考试。(5)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9)原计划中的“数据库技术”(3139)、“工程经济”(2194)和“计算机网络基本原理”(3137)3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计算机网络原理”(4741)、“数据结构”(2331)和“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4747)4门课程的考试。原计划中的加考课程“计算机原理”(2384)、“数据结构导论”(2142)、“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2319)及其替代课程“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4732)、“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2314)及其替代课程“电子技术基础(三)”(4730)6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加考课程“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和“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342)2门课程考试。(6)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8)中的“数据库原理”(2336)调整为“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4.根据全国考委对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100702)考试计划进行调整的文件(考委[2005]13号)要求,安排在2008年增加老年护理学(4435)课程的考试。5、根据全国考办文件(考委办函[2007]14号),物流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物流管理软件操作”(5381)调整为实践课程,从2008年起不再安排统一命题考试。6.为使考生了解大纲、教材的变更情况,凡在当年首次使用的新考试大纲和教材或修订后首次启用的新考试大纲和教材,均在教材目录的课程名称栏中加注★,以示区别。在“版次”栏内加注“*”的课程表示其教材和大纲内容及要求近年合订或仅版式大小及装帧有所变化。2008年1月安排考试课程使用的大纲、教材与2007年10月一致;2008年7月安排考试课程使用的大纲、教材与2008年4月一致。7·部分专业维、哈文课程已使用全国统编教材,这些课程将参照全国同类考试的标准进行考试。8·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77号。咨询电话:(行政)、8609005(计划命题)、8609153(考务)、8609030(考籍)、8609159(证书考试)、8609053(宣传与助学)邮编:830002。9·自治区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8609153、8609159。本简章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1 0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0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0015 英语(二) 14 4 28041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 4 5 28042 中外文学精读 5 6 28043 学前教育基础理论 5 7 28044 学前教育心理学 5 8 28045 学前教育思想史 5 9 28050 学前教育研究方法 5 10 28051 当代世界学前教育 5 11 28052 儿童发展 5 12 28053 幼儿园教师道德与法律修养 3 13 28054 数学基础 3 14-15 28047 学前语言与社会教育 任选一组 4 28048 学前科学与数学教育 4 28046 学前音乐与美术教育 4 28049 学前体育与健康教育 4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5 29767 基础教育概论 4 29768 教育伦理学 5 16 教育实习(6周) 不计学分 17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72补充: 年龄在35岁以上的应考者,可以申请不考英语(二),但须另考三门课程,满足14学分后,方可取得毕业证书,且不授予学位。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4月南宁师范大学自考专业一览表_自学考试专业详情-粤秀教育作者:粤秀教育优秀教师状态:暂无简介南宁师范大学(NanningNormalUniversity)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自治... 展开章节分页开始阅读全部章节2023 年 4 月新疆自考开考专业及主考院校一览表2023 年 4 月新疆自考本科护理学专业计划2023 年 4 月新疆自考本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计划2023 南宁师范大学全国排名多少位,国内第几名2022 年 4 月长江师范学院自考专业一览表2022 年 4 月重庆三峡学院自考专业一览表2022 年 4 月重庆城市科技学院自考专业一览表2022 年 4 月西南大学自考专业一览表2022 年 4 月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自考专业一览表正在加载...目录加入书架夜间设置1多窗口加入桌面更多小说间距字号A -A +背景网页小说自动开启阅读模式目录2023 年 4 月新疆自考开考专业及主考院校一览表2023 年 4 月新疆自考本科护理学专业计划2023 年 4 月新疆自考本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计划2023 南宁师范大学全国排名多少位,国内第几名2022 年 4 月长江师范学院自考专业一览表2022 年 4 月重庆三峡学院自考专业一览表2022 年 4 月重庆城市科技学院自考专业一览表2022 年 4 月西南大学自考专业一览表2022 年 4 月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自考专业一览表目录底部章节筛选

新疆自考专科专业目录有哪些

自考学历国家承认,社会认可,效力等同于统招专科学历,是许多低学历人士提升学历的主要途径。那自考专科有哪些专业自考专科的专业详情请参照下表:行政管理护理学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及应用汉语言文学工商企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会展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物业管理商务管理金融管理商务英语艺术设计教育管理美术教育广告学公共关系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现代企业管理英语教育数字媒体艺术国际贸易英语采购与供应管理日语国际旅游管理电子技术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社区护理学财务会计与审计农村机电工程环境保护欲管理乡镇企业管理金融销售管理法律会计电子政务学前教育项目管理营养食品与健康面对如此之多的专业,考生难免会犯选择困难症。该如何挑选专业考生在挑选专业时,首先要做到的是,了解这些专业的特点所在。比较容易通过的专业。有些考生或许平时的工作确实很忙,能利用于学习的时间比别人都少。面对这种情况,不如考虑选择比较容易通过的专业,如行政管理、护理学、汉语言文学、公共事业管理、物业管理等。这些专业主要偏文科,主要考核考生的理论积累与知识理解能力。考生在百忙之中,抽点时间不断重复记忆书本的主要知识重点,再做一下相关练习,比较容易通过。吸金力比较强。自考的专业其实与填高考志愿是差不多的,也要考虑到哪些专业的市场需求大,就业前景好。出于这个考虑的考生,建议报读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及应用、金融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英语、日语等。根据麦可思公布的《2022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这些专业的就业率薪资待遇都处于前列。尤其关于计算机的两个专业,其就业率、大学生毕业后半年及后三年的月收入都处于榜首,是吸金力最强的专业。当然了,这些专业的吸金力强,但难度也比较大。考生要做好长期攻克难关的心理准备。以上主要从考试难易程度及吸金力强弱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更多的特点,或者考生想知道哪个专业的特点是什么,请咨询在线老师。

自考大专的专业有:

1、020203 会计(专科) ,030112 法律(基础段),080701 计算机及应用(专科),020103 财税(专科) ,020105 金融(专科), 050308 新闻学(专科),050207 英语语言文学(专科) ,030111 律师(基础段) 020109 国际贸易(专科) 。

2、050114 汉语言文学(专科) ,020201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020207 市场营销(专科) ,030301 行政管理(专科) ,020212 企业财务管理(专科), 020116 金融管理(中英合作)(专科) , 020228 物流管理(专科) ,100701 护理学(专科) ,040101 学前教育(专科) ,040103 小学教育(专科) 。

3、060201 档案管理(专科);01A0811 通信信息管理(专科) ;080801 房屋建筑工程(专科) 050102 秘书(专科) ;071501 心理学(专科) ;020215 电子商务(专科); 020111 证券投资与管理(专科) ;020107 保险(专科) ;082207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080306 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 020214 商务管理(中英合作)(专科) 。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自学考试的特点是: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相对比较高的新型高等教育。

自考大专有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工商企业管理、学前教育、金融管理、汉语言文学等专业,自考专业基本上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类别,可以选择的专业非常广泛。

扩展资料:

专升本类型

1、统招专升本

统招专升本考上后需要再读2年本科(全日制学习),属于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已纳入高招计划。其文凭的认可度在专升本中是最高的。自06年起,211、985工程院校已停止招收统招专升本,各省统招专升本招收比例严格控制在当年应届专科毕业生5%内,并纳入高校当年招生计划,不再收取8000元赞助费,实行和普通本科生平价费用。

2、自考专升本

自考专升本是自考性质的本科,即独立本科段。自考专升本一般称为专套本,因为其学习形式自由,报考时间和专业不受限制,文凭认可率相比后2者认可度要高,所以很受学生欢迎。

3、成考专升本

成考专升本即成人高等教育(成人高考),参加国家统一的入学考试,考试通过比较容易,录取率高。成人高考分为专科阶段和专升本阶段,每年一次报考机会。

4、网络教育专升本

网络教育也是国家一种高等教育制度,其性质大体和成人高考差不多,也是需要入学考试,但区别是学校自己命题和阅卷,分春秋季招生。

新疆自考专业目录有哪些科目

新疆自考本科专业有会计(B020204)、金融(B020106)、英语(C050201)、俄语(C050203)、法律(C030106)、汉语言文学(C050105)、计算机信息管理(B082208)、建筑工程(B080806)、新闻学(C050305)、教育学(B040108)、小学教育(B040112)、护理学(B100702)。新疆自考专科专业有工商企业管理(A020201)、会计(维文)(A020203)、金融(A020105)、法律(维文)(C030112)、俄语(C050209)、房屋建筑工程(A080801)、汉语言文学(C050114)、行政管理(维文)(A030301)、计算机信息管理(A082207)、英语(维文)(C050207)、护理学(A100701)。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你好 我也是一名法律自考生 专科科目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3 04729 大学语文 4 05677 法理学 5 05679 宪法学6 00223 中国法制史 7 00245 刑法学 8 00242 民法学 9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10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11 00261 行政法学12 00244 经济法概论 13 00247 国际法 本科科目《必考》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或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或者中国近代史纲要)0015 英语(二) 或者日语 俄语选一(可以用四级代替,就可以免考0262 法律文书写作0249 国际私法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0230 合同法0227 公司法★0167 劳动法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0226 知识产权法 0855 婚姻家庭法(一) 选修科目《选3科》0263 外国法制史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0256 金融法(一) 0233 税法0257 票据法0258 保险法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0169 房地产法

同学你好,我也是一名法律自考生,专科科目,但是我学的是哈文。科目有很多: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大学语文 法理学 宪法学 中国法制史 刑法学 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行政法学 经济法概论 国际法 本科科目《必考》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或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毛泽东思想概论(或者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 或者日语 俄语选一(可以用四级代替,就可以免考法律文书写作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 合同法公司法 劳动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知识产权法 婚姻家庭法(一) 选修科目《选3科》 外国法制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金融法(一) 税法 票据法 保险法 公证与律师制度 房地产法

  •   索引序列
  •   新疆自考专业目录有哪些专业
  •   新疆自考本科专业目录有哪些专业
  •   新疆自考专业目录有哪些
  •   新疆自考专科专业目录有哪些
  •   新疆自考专业目录有哪些科目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