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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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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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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省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史百战对2018年4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天水考区的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史百战先后深入考点、试卷保密室和天水市国家教育考试指挥中心检查指导,对天水考区自考组织工作、安全保密、考风考纪给予了充分肯定。巡考工作间隙,史百战一行还组织召开了由天水市及秦州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招生办、市教科所、天水一中、天水三中、秦安一中等教育行政管理、招生、教研、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参加的“新高考改革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对即将到来的新高考改革的思考和意见建议。史百战对天水新高考改革的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天水进一步提高认识,及早谋划,尽早部署,先行先试,争取走在全省前列。天水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招委会主任宫辉一同巡视检查考试工作。供稿: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99号。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由原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和原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整合而成。原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的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录取工作等。原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要承担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自学考试和与教育相关的其它专业证书考试等工作。

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院日常工作;负责党群工作;负责院综合性材料起草、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院人事、劳资、职称、考核管理工作;负责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各类考试招生管理制度建设;负责对经营性实体的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招生考试的安全保卫工作。办公室内设行政科、秘书科、宣传科、财务科。

负责招生考试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开发工作;拟定、实施全省考试招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建立各类考生信息、考试成绩和各类考试证书数据库。

负责做好各类学校招生网上录取技术保障工作;负责院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与信息安全工作。信息管理处内设信息系统科、网络技术科。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处长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99号。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由原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和原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整合而成。原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的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录取工作等。原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要承担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自学考试和与教育相关的其它专业证书考试等工作。

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院日常工作;负责党群工作;负责院综合性材料起草、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院人事、劳资、职称、考核管理工作;负责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各类考试招生管理制度建设;负责对经营性实体的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招生考试的安全保卫工作。办公室内设行政科、秘书科、宣传科、财务科。

负责招生考试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开发工作;拟定、实施全省考试招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建立各类考生信息、考试成绩和各类考试证书数据库。

负责做好各类学校招生网上录取技术保障工作;负责院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与信息安全工作。信息管理处内设信息系统科、网络技术科。

甘肃教育考试院电话:。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是甘肃省履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职能部门,于2015年7月14日正式成立。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招生和考试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拟定全省教育考试、招生和录取政策及实施办法等。

并承担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非学历社会证书等考试的管理、组织实施及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

为了更好地履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职能,适应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需要,综合考虑甘肃省教育招生考试事业发展需求。2012年,经省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将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和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整合,组建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教育考试院职责职能:

两个部门整合之后,将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招生和考试方针、政策和法规。

参与拟定全省教育考试、招生和录取政策及实施办法等,并承担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非学历社会证书等考试的管理、组织实施及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由原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和原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整合而成。

原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的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录取工作等。

原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要承担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自学考试和与教育相关的其它专业证书考试等工作。

甘肃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

甘肃没有考试院,甘肃的行政考试和职称考试都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和相关的专业部门联合管理升学考试由教育厅管理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电话为。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是甘肃省履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职能部门,于2015年7月14日正式揭牌成立。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招生和考试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拟定全省教育考试、招生和录取政策及实施办法等,并承担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非学历社会证书等考试的管理、组织实施及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由原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和原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整合而成。原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的考试、录取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是甘肃省履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职能部门,于2015年7月14日正式揭牌成立。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招生和考试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拟定全省教育考试、招生和录取政策及实施办法等。

并承担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非学历社会证书等考试的管理、组织实施及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

职责职能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由原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和原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整合而成。原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的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录取工作等。原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要承担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自学考试和与教育相关的其它专业证书考试等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甘肃省自学考试院网址是: 自学考试报名流程: 1、选择好想学的专业。 2、登录当地的教育考试网或自学考试网查询报考简章栏目下:报名时间,考试课程、考试科数。 3、自考大专没有学历限制,自考本科的条件是要有专科学历,大专和本科都没有时间、年龄、户籍的限制。每次考试都安排在双休日。 4、报考的同时可以预定教材(现在网上也有)。 5、自考采取学分制,每门课程约70元(包括考务费和书费),可以在报名的同时购买教材,也可以在网上购买,便宜些。 6、自考采取的是学分制,只要通过每门课程的考试,就可以毕业取得大专或本科的学历。 自考注意事项 1、报名结束后,请于当地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规定的时间下载考试座位号,并于考试座位号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去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举行一次统一考试。每次考试时间 分别安排在4月和l0月的中、下旬的两个双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共4次。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一场考试,共8个单元。考试开始时间为上午9:00和下午14:30。 3、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即工商银行自考卡)、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参加考试,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夹、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用品,关闭一切通讯设备。违者将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并由考试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两个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6、每次考试结束后,主考高校都会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考后信息”,将考试后的有关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照上面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来办理相关事宜。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甘肃省自学考试处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电话为。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是甘肃省履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职能部门,于2015年7月14日正式揭牌成立。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招生和考试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拟定全省教育考试、招生和录取政策及实施办法等,并承担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非学历社会证书等考试的管理、组织实施及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由原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和原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整合而成。原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的考试、录取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

甘肃省自学考试处联系方式有以下3个:

(1)计划助学科:

(2)考务科:

(3)考籍科:

扩展资料:

甘肃省自学考试处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全省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

(2)负责制定、发布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和专业建设工作;

(3)负责自学考试报名、制卷、评卷等工作;

(4)负责自学考试考生考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审定、电子注册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

(6)负责自学考试远程助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投诉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投诉(区号:0931)

1、院办公室:秘书科);行政科);财务科);

宣传科)、综合科)

2、普通高校招生处:计划科);考务科)

3、信息管理处:

4、研究生招生处:

5、职业教育招生处:

6、自学考试处:考务科);考籍科)

7、社会考试处:

8、学业水平考试处:

9、命题处:

10、工会:

11、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

以上内容参考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投诉(区号:0931)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

2022年4月自考考试已经结束,你知道2022年4月甘肃自考本科成绩查询入口是什么?自考成绩怎么查了吗?快来了解一下吧~2022年4月甘肃自考本科成绩查询入口是什么?2022年4月甘肃自考本科成绩查询入口是甘肃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4月甘肃自考成绩将于5月13日公布。点击进入:2022年4月甘肃自考本科成绩查询入口:甘肃自考成绩怎么查?1、 声讯台查询:移动用户通过1258096查询,电信用户通过16887811查询,联通用户通过116114查询;2、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模块下点击“成绩查询”栏目进行网络查询;3、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部门查询成绩。甘肃自考考试成绩合格线是多少?甘肃每科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则为及格。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二、报考(一)网上报考全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报名报考”进行报考。(二)报考流程(三)报考时间1.社会型专业新考生注册时间:3月3日00:00至3月6日24:00。2.所有参加网报考生选课缴费时间(含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延考课程):3月3日00:00至3月9日24:00。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至2023年上半年举行。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安排包括2022年下半年不重复的考试科目,确保考试科目全覆盖。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16日和4月22日至23日,请考生根据自身需求在4天8个时间段选择考试科目。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逾期不予补报。(四)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层次毕业证书。在押劳教劳改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层次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专科毕业证书。(五)报考手续及相关要求1.新生首次报考,按照“登录报名网址→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缴纳准考证制作费→查询准考证号→填报课程”等六个步骤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关于取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专业新生报考现场照相确认环节的通知》(甘教考自〔2020〕1号)。上传照片要求:(1)本人身份证照片是考生使用手机等照相器材对含有本人照片等基本信息一面的身份证进行拍照并上传。照片要求:①存储为“jpg”格式;②图像大小在2MB以内。(2)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规定,本人标准照片要求如下:基本要求①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②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③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拍照要求①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②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③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④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⑤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照明光线①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②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电子图像文件①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②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2.老考生报考时,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参加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不得使用原准考证号进行网上报考,须按新生重新注册,按程序报名报考。3.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按老考生对待,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4.我省网报采取按课程报考模式,考生报考界面中显示本次所有开考课程,请考生报考时务必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实该专业的设置课程,进行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老考生也可以使用一个准考证号选报其他专业的课程,达到该专业毕业条件时可申请毕业。5.公安管理(本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考。6.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考,但须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方可申请颁发毕业证书。7.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考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8.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9.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三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可以顶替英语(二)。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只能获得学历而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10.已停考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和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尚未毕业的考生可按“一顶一”的原则选择通用课程顶替未通过课程。因教育部专业计划调整推迟,原定于2022年下半年之后停考专业不再颁发原专业毕业证书的政策推迟一年,2023年下半年之前全部课程合格的考生仍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11.英语(本科)专业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一律在西北师范大学教学3号楼外国语学院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3日至9月9日,考试时间为10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联系人:胡志军,联系电话:。三、实践性环节考核(一)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由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由各主考学校确定,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下《甘肃省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主考学校一览表》中查询。(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安排报名参加考核。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安排报名参加考核。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安排报名参加考核。四、电子转考我省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考籍转出后,3月(9月)11日至3月(9月)25日(工作日)到转入省现场确认。考籍档案转入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2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2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须到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现场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五、收费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规定执行。(一)专、本科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元标准收取。(三)加考、跨考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次40元加倍收取(即80元)。(四)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五)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六、注意事项(一)凡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合格证顶替计算机类相关课程以及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验合格证原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并通过信息管理平台上报。(二)已申请办理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的考生不得在我省再次报考自学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三)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四)考生应慎重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原则上报名地点就是考生申请毕业的地区。考生若要在省内跨地区考试,应重点核实考试地点是否正确。(五)新生和网上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于考前10日内到本次考试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领取。所有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须在考前10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座号通知单。(六)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和考试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须准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写明题号,凡不按规定顺序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或答题卡者,成绩以零分计。(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须在指定位置等待指令有序离开考点。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八)对于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的考生违纪违规信息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上报教育部。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考生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九)考生当次成绩查询可在考后一个月通过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方式:移动1258096,电信16887811、16887825,联通116114。也可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下进行历年课程成绩查询。(十)考生可在线上购买自学考试教材。考生登录“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淘宝店铺(shop196032519.taobao.com/)购买自学考试教材。此外,考生也可关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后,在甘肃正诚官方微商城购买。客服电话:。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件:2023年上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含2022年下半年延考课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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