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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自考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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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自考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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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自考本科招生

坐标西安市1、西安理工大学有自考本科,是陕西省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官方自考主考院校,西安理工大学是正规公办大学!2、自考本科是成人高等教育(非全日制学历),无固定学制,考完十几门科目申请毕业拿证;统招专升本是全日制学历,专升本一般指统招全日制本科,大专毕业那年,填志愿,参加全省统一的考试,录取的形式。3、含金量统招专升本更高<另外,2023年西安理工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西安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西安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西安理工大学自考自考报名入口:

西安理工大学自考本科学历是属于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的,自考是所有非全日制学历里面需要花时间精力比较多的,西安理工大学本科要统考13个科目,都是实打实的学习到了专业的知识,所以拿到一个自考本科学历真的蛮不错的!西安理工大学是陕西省主管的正规公办大学,办学地点位于西安市。西安理工大学自考本科的专业,文科和理工科都有,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发展方向和兴趣爱好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自考选择专业有些人会纠结先选学校还是先选专业,这就需要结合你自身的需求,如果你希望你未来的职业与你的专业挂钩,那你肯定要先确定专业。如果你只需要拿到一个文凭,对专业没什么要求,那就可以先选择心仪的学校。当然如果名校中刚好有你喜欢的专业那是再好不过了。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呢?我们看以下几点。1、兴趣所在如果你对西安理工大学其中一些专业特别感兴趣,甚至有过从事该专业相关工作的经历的话,那考试通过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2、自身情况如果你英语数学差到完全翻不了身,那选择专业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有些专业对英语和数学的要求较高,很多人考几年硬是考不过英语数学,最后无奈放弃,白白浪费几年时间。比如,对数学要求较高的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的四大重点课程,数据库,算法,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组成原理,每一样都需要以数学为基础,需要学的高数,概率论,线性代数,离散数学等难度比较高,所以选择专业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3、就业情况有些人自考单纯是为了提升学历,考个文凭,这一类就可以选择考试难度相对较低但就业率也算可观的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等专业;有些人选择自考是为了在工作的间隙提升自我,那就可以从目前的工作岗位,以及未来的职业规划方面选择。建议大家在选择专业时更多的考虑热门专业,毕竟那些热门专业涵盖的方向也很多,相对的就业率也比较好,大部分工作方向都有相应的热门专业,你可以确定好自己的大概方向以后从中挑选自己喜欢的专业。另外,2023年西安理工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西安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西安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西安理工大学自考自考报名入口:

西安理工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西安理工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有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本科招生工作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理工大学。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校区分布:金花校区位于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曲江校区位于西安市雁翔路58号。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国标代码:10700。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西安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委员会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及相关学院、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六条 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西安理工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西安理工大学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以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第十条 西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理工、普通文史、综合改革、中外合作办学、专项计划(国家、地方)、艺术类(美术)、高水平运动队、新疆内地高中班毕业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新疆南疆计划等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调档录取。

第十一条 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符合西安理工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西安理工大学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分数相同的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西安理工大学国际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理工大学和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llege of 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招生的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02H)、土木工程(081001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制四年,仅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由中澳双方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双方教师共同授课。采取“4+0”培养模式,达到毕业和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由西安理工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西安理工大学认可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不重复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录取期间,我校向社会公布的来源计划未完成时,参加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西安理工大学招收艺术类(美术)考生。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专业课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按艺术专业类录取的新生在入校后通过考试确定具体学习专业。

艺术类(美术)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依据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接收考生档案后,按照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同分情况,参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西安理工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测试拟合格者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方可按照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西安理工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及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等录取问题。

第二十条 西安理工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一条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西安理工大学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奖、贷、助、补、减”等具体配套政策和措施,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等多位一体、多措并举的全年级全过程考核的荣誉表彰及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通过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平台发布。学校通过高考专递给每位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邮编:710048

学校网址:http://

本科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xaut.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西安理工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坐标西安市1、西安理工大学有自考本科,是陕西省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官方自考主考院校,西安理工大学是正规公办大学!2、自考本科是成人高等教育(非全日制学历),无固定学制,考完十几门科目申请毕业拿证;统招专升本是全日制学历,专升本一般指统招全日制本科,大专毕业那年,填志愿,参加全省统一的考试,录取的形式。3、含金量统招专升本更高<另外,2023年西安理工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西安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西安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西安理工大学自考自考报名入口:

西安理工大学自考招生简章官网

一、学校全称: 西安理工大学 二、学校校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校区分布 金花校区位于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东二环南段),曲江校区位于西安市雁翔路58号,莲湖校区位于大庆路219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生、研究生教育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学校简介: 西安理工大学 属中央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现有金花、曲江、莲湖3个校区和大学科技园,占地总面积135.2万平方米。学校现设14个学院和2个教学(科研)部。学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 学校有专任教师1400余人,现设本科招生专业64个,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 六、录取规则: 1、 西安理工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2、 西安理工大学 招收本硕连读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海军国防生、贫困地区定向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普通理工类、文史类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批次提档,按专业录取。 3、 西安理工大学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 西安理工大学 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西安理工大学 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不含加分项)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数情况下依据考生填报志愿专业,参考相关科目进行录取。 6、 西安理工大学 认可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不重复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 西安理工大学 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降分政策对降分投档考生进行录取。 8、 西安理工大学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等,依据上级有关招生主管部门和 西安理工大学 的有关规定执行。 9、 西安理工大学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外语语种要求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10、 西安理工大学 的所有专业对录取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海军国防生除外)。 11、艺术类(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美术类专业按照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类(包括雕塑、摄影)和动画专业进行招生,进校后通过考试分具体专业,录取原则详见当年招生简章。 12、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参加我校当年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公示后方可享受高水平运动员优惠政策。 13、 西安理工大学 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录取以下考生:(1)经我校选拔,获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且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2)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艺术类考生;(3)少数民族预科转入学生以及录取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4)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 西安理工大学 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七、学费标准、奖贷学金: 西安理工大学 的所有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按照学分收取。(理工类、英语专业学费约4500元/年、文史类专业学费约35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约9000元/年) 学校设新生一等奖学金(奖金30000元)、新生二等奖学金(奖金20000元)、新生三等奖学金(奖金10000元)、单科成绩优秀奖(奖金4000元)和艺术类奖学金(奖金10000元)。 进校学习后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 通过考生所在的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平台发布。学校通过高考专递给每位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西安理工大学 十、颁发证书种类:达到学校相关要求颁发 西安理工大学 毕业证、学位证。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fax) 邮编:710048 学校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网: Email: 十二、本章程由 西安理工大学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理工大学自考本科学历是属于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的,自考是所有非全日制学历里面需要花时间精力比较多的,西安理工大学本科要统考13个科目,都是实打实的学习到了专业的知识,所以拿到一个自考本科学历真的蛮不错的!西安理工大学是陕西省主管的正规公办大学,办学地点位于西安市。西安理工大学自考本科的专业,文科和理工科都有,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发展方向和兴趣爱好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自考选择专业有些人会纠结先选学校还是先选专业,这就需要结合你自身的需求,如果你希望你未来的职业与你的专业挂钩,那你肯定要先确定专业。如果你只需要拿到一个文凭,对专业没什么要求,那就可以先选择心仪的学校。当然如果名校中刚好有你喜欢的专业那是再好不过了。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呢?我们看以下几点。1、兴趣所在如果你对西安理工大学其中一些专业特别感兴趣,甚至有过从事该专业相关工作的经历的话,那考试通过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2、自身情况如果你英语数学差到完全翻不了身,那选择专业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有些专业对英语和数学的要求较高,很多人考几年硬是考不过英语数学,最后无奈放弃,白白浪费几年时间。比如,对数学要求较高的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的四大重点课程,数据库,算法,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组成原理,每一样都需要以数学为基础,需要学的高数,概率论,线性代数,离散数学等难度比较高,所以选择专业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3、就业情况有些人自考单纯是为了提升学历,考个文凭,这一类就可以选择考试难度相对较低但就业率也算可观的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等专业;有些人选择自考是为了在工作的间隙提升自我,那就可以从目前的工作岗位,以及未来的职业规划方面选择。建议大家在选择专业时更多的考虑热门专业,毕竟那些热门专业涵盖的方向也很多,相对的就业率也比较好,大部分工作方向都有相应的热门专业,你可以确定好自己的大概方向以后从中挑选自己喜欢的专业。另外,2023年西安理工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西安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西安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西安理工大学自考自考报名入口:

西安工业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西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西北工业大学(院校代码10699),中文简称为西工大或西北工大,英文全称为NorthwesternPolytechnical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PU。西北工业大学校址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分别为友谊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邮政编码:710072)和长安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邮政编码:710129)。 第三条西北工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发展航空、航天、航海(三航)等领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开放式大学,是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条例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同时达到两校毕业标准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西北工业大学设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 第六条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负责相关地区本科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组长由各学院相关负责人担任。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录取工作以及部分招生形式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八条西北工业大学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西北工业大学主页()、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西工大招办微信公众平台(zsbnwpu)、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政策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区、市)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西北工业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和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西北工业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按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05%。具体情况按照与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方案为准。 第十三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符合西北工业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严格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分数高低安排专业。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五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其中上海、北京、天津、海南、江苏、福建、湖南、湖北、广东考生只能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包括西工大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工程学院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和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该学院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它学院学习。高水平运动队统一安排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西北工业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学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 第十七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八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西北工业大学除强基计划招生外,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但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西北工业大学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一条西北工业大学艺术类产品设计专业,按公布的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录取。 第二十二条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等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西北工业大学公布的2021年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录取。 第二十三条西北工业大学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筑梦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西北工业大学公布的2021年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录取。 第二十四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不限外语语种,所有专业外语授课主要以英语为主。 第二十六条普通生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详见学校当年发布的收费公示。其中,会计学(ACCA方向)专业学生除缴纳学费外,还需一次性缴纳3.8万元培训费。各大类学生在专业确认后按所确认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西北工业大学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前开通“爱心直通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西北工业大学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本招生章程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西北工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费用。以西北工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710072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网址:

2023西安工业大学自考专升本招生简章也即将已发布。西安工业大学是西安市一所很强的陕西省直属高校,其办学资源十分丰富,办学水平也相当的高。因此,西安工业大学自考专升本也备受广大学子的青睐。下面简单给各位介绍一下简章内容。西安工业大学自考专升本的报名条件和招生对象:专科在读大学生以及专科毕业生。【报名资料】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本人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C、近期蓝底一寸和两寸登记照各三张D、填写登记表,缴纳报名费西安工业大学自考专升本难不难?西安工业大学自考专升本总体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因为有免考政策和网络学习加分政策,有了这2个政策,自考的难度大大降低,一般来说,考生都是可以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毕业的。西安工业大学的自考本科都是可以网络学习加分的,网课成绩占比30%,折合到卷面分,同学们笔试只需要考43分以上就是合格了,所以学生考试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一般都是能正常通过的。这个加分政策具体是指学校在陕西省指定/西安市考试院的政策下,学校联合教学单位组织的网络课程学习。网课开课一般都是由辅导员帮助完成,同学们也可以自己开课,不会的可以联系我们帮助完成。西安工业大学自考专升本的优势:1 国家承认学历,社会认可度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31条、第32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在招考公务员、调干、晋升、考研等方面享受普通高校专、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教育考试网均可查询,并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世界许多国家承认。2 免试入学,入学门槛低免试入学,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即可注册。3 学习方式灵活,通过率较高采取课堂面授、网络学习等方式助学,开展自考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评定方式:笔试统考成绩占70%,过程性评价成绩占30%),统考成绩最低43分即可合格。4 证书免考,政策优惠凡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且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及其实践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及其实践课程等。5 学制灵活,毕业年限无限制自学考试实行学分制,什么时候读完规定的学分,什么时候毕业。6 费用较低,节约时间西安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教育比较适合各类学生,可以在攻读高职高专学业的同时攻读自学考试本科文凭(相对专科毕业后再读本科而言,节省了大量的学习时间和学习费用),是他们提高学历层次、增加就业砝码的有效途径。另外,2023年西安工业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西安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西安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西安工业大学自考咨询与预报名入口:

陕西理工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关于陕西理工大学成人本科2023年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2023年陕西理工大学成人本科报考时间为上半年12月-3月,下半年6月-9月;考试时间为4月和10月,4月考试时间是4月15日、16日,10月考试时间是10月28日、29日。要报考2023年陕西理工大学自考的同学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哦!陕西理工大学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当地教育考试院会在官网进行公布。1、陕西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大部分省份的自考为2次,2023年4月时间安排在4月15-16日,10月自考时间安排在10月28-29日,考生需要在考前1-2个月进行报名。2、陕西理工大学成人高考成人高考报名通常在每年的8月底-9月初进行,2023年成人高考时间为10月,属于全国统考,由组织统一考试,省统一组织录取,每年只举行一次考试,考生如果想要参加考试需要提前进行报考,如果错过报考就只能等到明年再报了。3、陕西理工大学开放教育开放教育每年有春季和秋季两次入学机会,春季入学时间为3月份,报名时间为12月到次年3月,秋季入学时间为9月份,报名时间为5月到9月份。2023年陕西理工大学成人本科预报名,有意向的同学也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咨询。相关院校继续教育学院的招生老师坐标汉中市,汉中市自考和成考还有更多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陕西理工大学成人本科预报名地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切实将阳光招生落实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陕西理工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陕西理工学院。英文校名为“Shaanxi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学校国标代码为10720。 第三条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校校区:南校区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北校区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褒河 第五条 学校概况 陕西理工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汉中市,汉中北倚秦岭、南屏巴山,汉水横贯其间。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气候湿润,宜学宜居,素有“汉家发祥地,中华聚宝盆”和“西北小江南”的美誉。 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50多年办学历史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也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是汉中周边陕甘川鄂渝毗邻地区唯一一所具有硕士授予权的高校。学校先后经历了汉中大学、汉中师范学院与 北京大学 汉中分校、陕西工学院等发展阶段。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原汉中师范学院与原陕西工学院合并组建陕西理工学院。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36.1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68.49万平方米。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实训中心。设有65个本科专业。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机械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拥有13个省级研究中心和服务平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亿余元。学校馆藏图书210余万册。 学校现有教职工1669名,其中专任教师1280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261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424人,其中教授132人。现有院士3人(双聘),国家高端外国专家1人,*特聘教授2人(双聘),陕西省“*”人才9人、“三五人才工程”入选者2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曾宪梓教育基金、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陕西省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青年科技新星等40余人。全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2万余人。 建校以来,陕西理工学院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和从严治教,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特别是近年来,学校凝练办学指导思想,大力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形成了“扎根秦巴,艰苦创业,服务基层,培养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特色,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办学实力显著增强。2007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现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4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名牌专业,15门省级精品课程,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8个省级教学团队,8名省级教学名师,1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校50余年来,学校累计为国家培养了10余万名专业技术人才,其中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所在行业、部门或地区的业务骨干、学术带头人和优秀管理人才,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始终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坚持面向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蓬勃发展,建成了学科门类较为完备的学科体系。在学科建设中,学校不断凝炼学科方向、整合学科队伍、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交叉融合,逐渐形成了以汉水文化研究为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群、以秦巴山区自然资源研究与开发利用为特色的理学学科群、以工业应用技术开发研究为特色的工学学科群及其研究方向,建成了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及研究与服务平台。《陕西理工学院学报》为全国优秀期刊。 学校重视国际文化交流。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高校建立并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常年聘请外籍专家及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任教、讲学,促进了学校的学术交流与对外融合。 当前,学校以筹建陕西理工大学为契机,深入实施学科建设工程、教学质量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校园建设工程、党建与和谐校园建设工程,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全面建设以教师教育和工程教育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实现学校建设和事业发展的新突破。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招生部门以及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拟定招生章程,做好专业测试工作和上报招生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具体实施新生录取、复查等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4650人。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预留计划 预留计划的人数、用途、使用原则、使用方法等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正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确定办法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位次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也可录取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应试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应试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统考(联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在报名材料齐全,资格审查、体检合格的前提下,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综合评价,分项目划比例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高等院校收费标准执行。与去年收费标准一致,具体如下。 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体育、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文理兼招的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舞蹈编导11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9000元/年,音乐学、美术学7000元/年。住宿费标准分为800元/年和1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学生奖贷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民主评议认定建档和动态管理,以确保贫困生的切身利益。学校建有以奖、贷、助、补、减、勤和绿色通道等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奖励措施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张涛院士”奖学金、“王巍院士”奖学金、荣氏国家教育基金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等;资助措施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社会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设立“绿色通道”。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理工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监督与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过程实行全程监督。认真做好招生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施阳光招生。 第二十六条 陕西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的通讯方式为: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 电话: 2641884 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招生邮箱: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陕西理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陕西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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