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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自学考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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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自学考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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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自学考试委员会

珠海自考办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12号4号楼2楼207室。 自考考研 自考研究生报名条件及要求 1、学位要符合报考学校的要求。 每个学校对考生的要求都不同,比如有的学校,希望学生科目平均分数达到多少。可以到报考学校的官网查阅一下学校的要求,如果官网上没有,可以打电话咨询招生办。因为有时候,有些要求,自己不符合学校的报考条件,可能就不能顺利地参加考试了。 2、 拥有国家承认学历。 如果自己是自考专科,那么通常需要毕业两年及以上才能报考研究生,如果是自考本科,就没有这个限制。而且想报考研究生,要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才能报考。 3、身体健康。 如果自己的身体情况不满足学校的要求,就比如有些专业,自己有些色弱,就不能读这个专业了。所以,身体必须要健康,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4、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自考研究生还需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这个条件,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达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珠海市自考办已于2007年8月20日搬迁至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原珠海教育学院、市二中高中部对面)4号楼二楼办公。 坐12路在二中巴士站下,旁即是。 电话:2121325

珠海自学考试委员会

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12号4号楼2楼207室

电话:2121325

自学考试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和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自考本科段的考生,报考与所学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3、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4、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时,必须上交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专科毕业证。

自学考试报名流程

1、登录报名系统,根据注册提示,先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生成准考证号。

2、到当地自考办(或自考办规定地点)现场采集信息和照相。

3、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登录。

4、进入报考课程界面选定报考课程并最后确认。

5、选择当地自考办规定的银行或“银联在线支付”支付费用。

6、支付成功后返回报成功页面。

珠海自考办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12号4号楼2楼207室。 自考考研 自考研究生报名条件及要求 1、学位要符合报考学校的要求。 每个学校对考生的要求都不同,比如有的学校,希望学生科目平均分数达到多少。可以到报考学校的官网查阅一下学校的要求,如果官网上没有,可以打电话咨询招生办。因为有时候,有些要求,自己不符合学校的报考条件,可能就不能顺利地参加考试了。 2、 拥有国家承认学历。 如果自己是自考专科,那么通常需要毕业两年及以上才能报考研究生,如果是自考本科,就没有这个限制。而且想报考研究生,要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才能报考。 3、身体健康。 如果自己的身体情况不满足学校的要求,就比如有些专业,自己有些色弱,就不能读这个专业了。所以,身体必须要健康,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4、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自考研究生还需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这个条件,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达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山市自学考试委员会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东中山关于做好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考生:我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在2月24日-3月6日。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确保报名报考相关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工作安排(一)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2023年4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如下:新生预报名:2023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2:00在线正式报名:2023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7:00报考:2023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缴费:2023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考,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三)报名、报考步骤和方法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我市自考办,联系电话:,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1.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办理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2.考生报考考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联系我市自考办进行解绑。(1)查询报考科目方式本次考试具体开考课程《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开考计划”下载。(2)报考注意事项①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②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我市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我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二、打印准考证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一)准考证的打印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市自考办咨询。(二)准考证的使用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三)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三、赴考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二)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三)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四、加强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于201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各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可采取向考生发放告知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宣传,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五、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统一各类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附件:1.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3年2月20日推荐阅读:2023年4月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招办咨询电话:    自考成考:8876100 普通高考:8876106 中考中招:8876103    办公地点:

乘车路线:    1:市房地产公司站(悦来中路)5,10,15,16,17(参考图一所示)    2:农村电力物资公司站(民权路)10,7(参考图二所示)

东莞市自学考试委员会

东莞自考网: 地址:南城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夏5-9楼TEL:23126198 自考办:23126082

楼上不会别乱回答,自考办早就搬迁到南城三元路的报业大厦内了电话:0769--231260822312608323126081

东莞市自考办地址在哪?东莞市自考办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房。考生能否更换系统中采集的照片?凡已办理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不能更换照片。未毕业的考生照片原则上不予更换,如由于照片头像模糊、本人整容以及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等情况,确需更换照片的,须到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提供本人与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像素为168*240的电子相片。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潮州市自学考试委员会

1. 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决策工作,简称全国考委。2. 全国考办。国家教育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办公室,负责全国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全国考办。3. 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下设若干个专业委员会和一个考试研究委员会,负责拟订考试标准、质量评估和考试研究工作。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4. 省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5. 省考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本省(区、市)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办公室,负责省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省考办。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内(办公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6. 地市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

全国各地不同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接受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报考。应考者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开考专业和安排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 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报名手续 首次报考我省自学考试的应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到有关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或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其中,报考各专业本科段(含独立本科段,下同)的应考者,须持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办理报名手续;专科尚未毕业的应考者,也可凭本人专科自学考试准考证或高等学校学生证报名。报名时须按规定缴交报考费,并交小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彩色近照三张。报名获得批准后,市考办或报名点将给报名者发放由省考委统一印制的准考证。 已参加过自学考试的应考者每次考试前均须持本人准考证办理继续应考手续。 外语类专业的听说考试、毕业水平考试,须全部笔试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部分专业有课程实验、设计以及实习等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须在相应课程笔试合格后方能报考;参加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者须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持课程合格证书,并另交小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报名时间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于每年的4月、10月各组织一次全省性的大规模考试,并于每年的1月、7月各组织一次面向全体考生的全国统考课程加考,以及独立办班专业、面向农村开考专业的考试。 4月和10月的考试、外语类专业听说考试和毕业水平考试,每年的报名时间分别为1月5日至10日,7月15日至20日。 1月和7月考试的报名时间由省考办于报名前公布。 课程实验、设计、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时间由专业主考学校通知。医科类专业临床实习和技术操作考核的报名时间由各市、县卫生局通知。 报名地点 4月和10月的考试,本省考生到所在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及其报名站报名;港澳台和海外考生到深圳市、珠海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澳门业余进修中心报名。 1月和7月考试的报名地点由省考办和有关市考办于报名前公布。 考生在一次考试中只能在一个县(区)报名参加考试,同时在多个县(区)报名的,则由省考办随机指定其中一个县(区)为其报名地点,其他报名地点及报名信息将被视为无效。 有关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含课程实验、实习、设计、技能考核、毕业论文等)的报名地点由该专业主考学校通知。医科类专业临床实习和技术操作考核报名地点在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卫生局。 省市考办及港澳代办处地址、电话 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长途区号 电话 广东省考办 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510080 广州市考办 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2 510095 ,83595144 韶关市考办 西堤北路13号 512000 深圳市考办 人民北路深中街16号212室 518025 , 82170738 珠海市考办 香洲狮山里1号 519000 汕头市考办 龙湖区丰泽庄教育局大楼 515041 ,8860196 佛山市考办 佛山市同济西路9号 528000 江门市考办 环市二路20号 529000 湛江市考办 赤坎寸金二横路10号 524037 ,3315875 茂名市考办 官山东路官南一街18号大院 525000 0668 227073l,2277554 肇庆市考办 城中路49号34栋市府大院内 526040 ,2237139 惠州市考办 麦地路2号 516001 梅州市考办 江南教育路 514021 汕尾市考办 通航路粮食大楼三楼 516600 河源市考办 新市区朝阳街l号 517000 阳江市考办 东风三路45号 529500 ,3333087 清远市考办 新城区人民二路19号 511515 ,3361517 东莞市考办 莞城镇东正路52号 523000 中山市考办 石歧柏苑新村柏苑路214号 528403 潮州市考办 潮州大道中段教育局大院 521021 揭阳市考办 东山区6号西街西市教育局 522000 ,8724408 云浮市考办 河滨西路 527300 ,8866228 顺德市考办 大良区(新区)德民路市府大楼东5楼 528300 香港考试局 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 / 00852 23278705 澳门业余进修中心 新口岸外港填海区罗马街85号 / 00853 76006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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