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广东自考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广东高中自考本科补考

广东高中自考本科补考

发布时间:

广东高中自考本科补考

发布时间:

广东高中自考本科补考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大家都知道自考本科的难度是比较高的,不是那么容易通过的,所以有的考生在考试的时候会通不过,那么广东自考本科可以补考吗?下面就跟着广东自考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广东自考本科可以补考吗? 考试成绩离60分还差几分,达不到毕业申请的条件能补考吗?——不可以! 这里我们需要说明一下自考是没有补考的,没有补考那怎么办?——参加下一次的考试,重新报考而不是参加补考,重新报考也就意味着,只保留单科很好成绩,或者合格的成绩。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本科补考次数没有限制的。自考只要在成绩有效期内就都是有效的内。根据国家教育部的容相关规定,自考本科在每年的4月和10月各举办一次。

并且还有的地区针对不同的专业考试次数也不同,比如广东的自考有的专业可以考两次,有的专业可考四次。

扩展资料:

自考本科补考介绍如下:

考试时间比较紧凑,考生需要合理安排考试计划,优先安排考试次数少的科目。建议考生可以先考专业课,因为专业课程有些一年只考一次或两次,不像公共课,每个考期都可以考,所以先考专业课。

恩,这样是可以的!您一年后仍然可以继续自考,现在自考不限年龄,不限年份!祝您成功!

可以啊 完全可以 我也是在广州自考啊 现在自考很随意的 你想报就报 不报就不报 随你的了 时间完全没有什么限制的

广东省高中自考本科补考

广东自考考试不合格的课程能否参加下一次考试?广东自考考试不合格的课程能参加下一次考试。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可参加该课程下一次的考试。《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发展我省自学考试事业,根据国务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或中专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初高中后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多层次多规格、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三条 凡在本省境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能遵守纪律、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批准后也可以参加自学考试。第四条 自学考试应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逐步实行用人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第五条 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同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在总体上相一致。第二章 考试机构第六条 省设立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在省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指导下负责全省的自学考试工作。省考委由省教育、计划、财政、人事、劳动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由省人民政府一位副省长任主任。省考委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制定本省有关自学考试的文件;(二)在全国考委的指导下,结合我省实际拟定和公布开考专业,指定主考学校;(三)组织全省的自学考试工作;(四)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有关行业认定资格和水平的考试;(五)负责全省应考者的考籍管理,颁发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六)指导和管理全省的社会助学活动;(七)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和省高等教育局的委托,对已经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省高等教育局设立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七条 市设立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筒称“市考委”),在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省考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市考委的组成,可参照省考委成员的组成确定。市考委的职责是:(一)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二)指导和管理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三)负责本地区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的考籍管理,根据省考委的委托颁发高等和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四)负责组织本地区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工作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市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八条 县(含县级市)的自学考试工作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第九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拟订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有关工作。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第十条 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由省考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业指导小组。专业指导小组由有关普通中专学校的校长、专业教师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专业人员组成,在省考委的领导下,参与拟订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命题和评卷,组织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办理省考委交办的有关工作。第十一条 委托开考专业的单位或部门在省考委指导下协助考试部门做好本系统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系统应考者的助学辅导和教材订购,在专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有关工作。委托开考专业的单位或部门应指定有关机构或专人管理本系统的自学考试工作。第三章 开考专业第十二条 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审核后,属高等教育方面的报全国考委审批,属中等教育方面的由省考委审批。第十三条 凡我省急需而目前又无开考条件的专业,可以与兄弟省、市协作开考。第十四条 开考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必要的专职人员和经费;(二)有符合本细则第九条规定的主考学校或第十条规定的专业指导小组;(三)有符合要求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教材;(四)有保证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的必要条件。第十五条 开考承认学历的新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或中专学校已有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但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也可不受专业目录限制,依靠本省普通高等学校或中专学校联合开考某些专业。第十六条 各单位、各部门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系统所需专业的,可以委托省考委组织办理。第十七条 凡经全国考委或省考委批准开考的专业,应在首次开考半年前向社会公布专业名称和专业考试计划。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也应在该课程考试半年前公布。第四章 考试办法第十八条 自学考试的命题由省考委根据全国考委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试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第十九条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中专为二至三年,大学专科为三年,本科为四至五年。第二十条 开考专业每年举行两次考试。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采取学分累计办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可参加该课程下一次的考试。考试成绩由市、县自学考试工作机构通知应考者,不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一条 报考人员在我省开考专业的范围内可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或委托开考此专业部门的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地域上必要限制的除外。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考试专业。第二十二条 报考人员应按省考委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委托开考的专业,自学考试部门不接受个人报名,由有关系统按规定组织集体报名。在职人员报名考试占用工作时间的,所在单位应给予准假,并尽可能给予一定的复习时间。第二十三条 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及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同类的第二专业时,可免考公共基础课及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不同类专业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凡要求免考课程者,必须按照省考委有关考籍管理规定办理免考手续。第二十四条 自学考试一般以县(含县级市)为单位设考场。设考场的县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和必要的工作人员;(二)有一支能胜任考场管理和监考工作的队伍;(三)有适合作考场的中等以上的学校;(四)考生在一百五十人以上。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县不能设考场。有条件的市也可以市为单位集中设考场。第五章 考籍管理第二十五条 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或市考委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六条 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获得自学考试中专或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第二十七条 自学考试的在职应考者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获取专业证书的全部课程和实践环节,成绩合格的可取得专业证书。第二十八条 劳改、劳教人员应考者,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在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经思想政治鉴定合格,才能取得毕业证书。第二十九条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学位。第三十条 自学考试应考者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第六章 社会助学第三十一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我省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函授、面授等多种形式开展助学活动。开展社会助学活动的单位和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依托单位承担办学责任;(二)有比较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必要的管理人员;(三)有一定的教学场地和设备;(四)有一定数量的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专兼职师资力量;(五)有正当的经费来源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 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当接受自学考试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凡举办与自学考试有关的刊授、面授等形式的辅导班、中心或学校,应按照省考委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所在地自学考试工作机构审批。第三十三条 举办社会助学的单位可以向被辅导者收取一定的学杂费,在财务管理上应接受主管部门和当地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三十四条 自学考试辅导材料的出版、发行,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第七章 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第三十五条 自学考试的中专和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当地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第三十六条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同类毕业生的工资待遇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第三十七条 自学考试专业证书获得者,其专业证书可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第八章 考试经费第三十八条 省、市、县所需自学考试经费,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任务轻重妥善安排。第三十九条 各业务部门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部门、本系统所需专业的,须向省考委提供考试补助费。具体标准可根据应考人数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委托开考专业部门同省考委商定。第四十条 自学考试的应考者应按省考委的规定缴交报考费。所收报考费由自学考试工作机构掌握,并用于自学考试工作,不得挪作他用。第九章 奖励和处罚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或单位,可由省考委给予奖励:(一)参加自学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事迹突出的;(二)从事自学考试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三)从事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第四十二条 凡管理不善、考纪考风差的考场,要限期整顿,经整顿仍无明显改进的,省考委可予以撤销。第四十三条 自学考试应考者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省考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考试成绩、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罚。第四十四条 自学考试工作人员(含参与考试组织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考委取消其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其所在工作单位给予行政处分:(一)涂改应考者试卷、考试分数及其他考籍档案材料;(二)在应考者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三)纵容他人实施本条(一)、(二)项舞弊行为的。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破坏自学考试工作行为之一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盗窃或泄漏试题及其它有关保密材料的;(二)扰乱考场秩序不听劝告的;(三)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细则自一九九〇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四年七月二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章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我省自学考试的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自学考试简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同其他传统的教育形式相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性强、工学矛盾小、容量大、花费少、效益高的特点,被人们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应考者不受民族、性别、年龄、职业、信仰、已受教育程度、居住区域和身体条件等限制,均可根据自己的爱好或职业的需要自主地选择报考专业。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不需经过入学考试,没有招生规模和学制的限制,考试合格一科即可获得该科的学分,不合格可以重考,重考次数不限,积满学分即可毕业;考试安排灵活,每次考试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报考课程门数,自由地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可以边工作边自学边应考,也可以自主地选择是否参加助学机构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助学辅导班,工学矛盾较少,考试费用低廉。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可以没有一点问题,自考不分什么补考什么的,只要你考试合格就算过,考不过或着不去考都没有事,直到你考试通过为止。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大家都知道自考本科的难度是比较高的,不是那么容易通过的,所以有的考生在考试的时候会通不过,那么广东自考本科可以补考吗?下面就跟着广东自考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广东自考本科可以补考吗? 考试成绩离60分还差几分,达不到毕业申请的条件能补考吗?——不可以! 这里我们需要说明一下自考是没有补考的,没有补考那怎么办?——参加下一次的考试,重新报考而不是参加补考,重新报考也就意味着,只保留单科很好成绩,或者合格的成绩。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本科补考次数没有限制的。自考只要在成绩有效期内就都是有效的内。根据国家教育部的容相关规定,自考本科在每年的4月和10月各举办一次。

并且还有的地区针对不同的专业考试次数也不同,比如广东的自考有的专业可以考两次,有的专业可考四次。

扩展资料:

自考本科补考介绍如下:

考试时间比较紧凑,考生需要合理安排考试计划,优先安排考试次数少的科目。建议考生可以先考专业课,因为专业课程有些一年只考一次或两次,不像公共课,每个考期都可以考,所以先考专业课。

广州高中自考本科补考

恩,这样是可以的!您一年后仍然可以继续自考,现在自考不限年龄,不限年份!祝您成功!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大家都知道自考本科的难度是比较高的,不是那么容易通过的,所以有的考生在考试的时候会通不过,那么广东自考本科可以补考吗?下面就跟着广东自考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广东自考本科可以补考吗? 考试成绩离60分还差几分,达不到毕业申请的条件能补考吗?——不可以! 这里我们需要说明一下自考是没有补考的,没有补考那怎么办?——参加下一次的考试,重新报考而不是参加补考,重新报考也就意味着,只保留单科很好成绩,或者合格的成绩。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可以啊!自考是不限年份的。自考没有补考,你如果今年4月考了,没有过的话,你明年可以在报考一次。我也在自考,一起努力啊!

可以啊 完全可以 我也是在广州自考啊 现在自考很随意的 你想报就报 不报就不报 随你的了 时间完全没有什么限制的

东莞高中自考本科补考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大家都知道自考本科的难度是比较高的,不是那么容易通过的,所以有的考生在考试的时候会通不过,那么广东自考本科可以补考吗?下面就跟着广东自考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广东自考本科可以补考吗? 考试成绩离60分还差几分,达不到毕业申请的条件能补考吗?——不可以! 这里我们需要说明一下自考是没有补考的,没有补考那怎么办?——参加下一次的考试,重新报考而不是参加补考,重新报考也就意味着,只保留单科很好成绩,或者合格的成绩。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不可以,如果自考本科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向学位授予学校进行申请,逾期是不可以进行补考的,想要申请自考学士学位需要在拿到毕业证的头一年申请,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提出申请,那么以后是没有机会再申请的。

自考本科是可以补考的,自考属于自学考试,根据报考的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不同,一般是要考十几科考完所有科目即可申请毕业。考过的成绩终身有效,没有考过的继续考。

自考本科补考次数没有限制的。自考只要在成绩有效期内就都是有效的内。根据国家教育部的容相关规定,自考本科在每年的4月和10月各举办一次。

并且还有的地区针对不同的专业考试次数也不同,比如广东的自考有的专业可以考两次,有的专业可考四次。

扩展资料:

自考本科补考介绍如下:

考试时间比较紧凑,考生需要合理安排考试计划,优先安排考试次数少的科目。建议考生可以先考专业课,因为专业课程有些一年只考一次或两次,不像公共课,每个考期都可以考,所以先考专业课。

东莞高中自考本科补习

东莞市市区内没有自考主考院校,不过东莞的自考生可以报考广东省内的任何一所自考主考院校。

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商学院、 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湛江师范学院、佛山科技学院、 嘉应学院、广东警察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汕头大学、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广东行政学院、深圳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自考主考院校

自考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你好,楼主,要找自考的培训学校,肯定是要找经验丰富,通过率高的,据我所知新阳职业培训学校在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口啤不错呀,都有八年的教学经验了,在教育局都是有备案,特别是自考办学这一块办得挺不错的!第一, 学习方式多样化,除了现场听课外,还可通过网络课堂学习;第二, 学费的收取也是很正规的,都是你所报考的专业课程成绩出来之后,在中国自考网上查询到你的成绩合格后再交缴过关科目学费;第三, 报名次数多,一年1月、4月、7月、10月滚动式考试,可以随时报读!第四, 专本三年连读计划 新阳职业培训学校为高中及以下学历想继续进修本科的同学专门设计了《专本三年同读计划》,可以在三年内,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大专文凭和自学考试本科文凭。专本三年同读还能享受更多优惠!

是东莞华泰。东莞市华泰教育培训中心成立于2004年,是经东莞市教育局批准成立(东教民证字144190070001641号)的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主要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办班(小考班)、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等工作。华泰教育自成立以来,先后与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广东商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知名高校开展教育合作,为同学们提供了专业的师资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华泰教育占地面积4000多平方,截止目前,在籍学生5000多人,累计学生人数两万多人。华泰的教师均来自深圳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中山大学等高等学府,他(她)们在学校本身即承担了相关课程的教研工作,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华泰教育作为中山大学东莞函授站、深圳大学管理学院东莞分教处、华南师范大学经管学院东莞教学基地、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东莞教学基地,充分利用各高校丰富的师资资源,开展自考独立办班(小考班)、成人高考和网络教育的辅导活动,同时面向东莞企事业单位推出 “企业内训”业务。自成立以来,华泰从服务着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尽心尽则地为学生和企业服务,大大推动了发展东莞成人教育事业和提高企业整体素质的进程。华泰教育以“培养总体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为宗旨,是广大社会有志青年学知识,搏文凭,交益友的理想园地。“在这里,我们一起腾飞”,华泰人愿以热情、耐心和周到的服务助同学们迈向事业的巅峰,助各企事业单位再铸辉煌。华泰校训:博闻强识 弘毅奋进培训项目:自考独立办班 成人高等教育 网络教育办学方针:以需求为导向 以服务为根本 以特色求发展 以质量求生存办学宗旨:培养总体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目前开设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本科)、商务管理(专、本科)、金融管理(专、本科)、 公共关系(专科)、英语(专科)、机电工程(专科)、行政管理(专科)、采购与供应管理(专、本科)、广告(专科)、会计学(专科)、市场营销(本科)、物流管理(专、本科)、法律(专科、本科)、财会与审计(专、本科)、学前教育(专科)、市场营销(专科)、教育管理(本科)、计算机软件及应用(专、本科)等。华泰教育里程碑一、2003年12月成立,2004年1月正式对外招生。二、2004年自办学开始实行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政策,真正实现教育本质。三、2005年10月,我校在籍学生突破1000人,学生总人数突破1500人。四、1、2006年3月开始开展“华泰讲坛”系列讲座,截止发稿时已成功举办21期,主要涉及社会经济、房价、股票、人际交往、市场营销、商务礼仪等方面内容,参加人数高达5000多人。2、2006年9月荣获“责任东莞,爱心企业”美誉。3、在广东考试服务网举办的“2006年度我最喜爱的自考助学机构”评选活动中,荣获广东省第三名,东莞第一名。五、1、2007年4月,我校在籍学生人数突破2000人,学生总人数突破5100人。2、2007年4月组建华泰教育首届学生会。3、2007年4月投资20多万元新建计算机语音室。4、2007年6月获得全国考办授予的“物流专业(CPLM)指定助学单位”称号。5、2007年6月华泰学生会与百蹊助学网联合举办“与爱同行,快乐公益”捐资助学活动暨摄影展,近40名小孩受到华泰教育师生的资助,顺利完成学业。6、2007年9月,成立“华泰学友”编辑组,同年11月《华泰学友》杂志创刊。7、2007年10月1至3日,举行首届“华泰教育学生军训”活动。8、2007年12月获得“全国百强民办成教学校”称号。六、1、2008年4月由华泰教育师生共同捐赠的“华泰教育图书室”在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木港镇吉山小学正式投入使用。2、2008年5月成立华泰教育党支部,形成更为先进的优秀管理团队。3、2008年6月成立华泰教育海辰文学社。华泰教育八大优势一、自考独立办班:免试入学,学制两年,国家承认学历自考独立办班是自学考试的一种特许制度,是由主考学校独立承办的自考教学班,毕业后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证。选择华泰教育自考独立办班,名校、名师、名牌大学文凭,实用、热门求职专业。免试入学、学制短、毕业快、国家承认学历。二、众多热门专业商务管理(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中英合作)、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广告学、会计、农村机电工程、财会与审计、环境保护与管理、公共关系、英语等热门专业,各专业一般都有专科、本科层次可供选择。三、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华泰讲坛”系列讲座、“华泰杯”乒乓球赛、“华泰模特秀”、篮球赛、羽毛球赛、各班级的旅游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学校活动和班级活动,让同学们在学习和工作之余放松心情,陶冶情操,同时也利用华泰这个平台多结识同学和朋友,为今后的工作储备社会关系。四、一流的高校提供强大的师资我们的师资都来自深圳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一流高校,他(她)们有着完整的理论体系、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他(她)们是我们的信心保证,也是华泰的核心力量。五、全部手续由学校代办,专职班主任为学生服务每班都有专职班主任为学生服务。班级成员选举自己的班委会,在班委的领导下开展学习和活动。报考、转考、免考、办理毕业证、补办准考证等手续都由班主任为同学们完成,让同学们省去手续的烦琐,专心致志地学习和考试。六、舒适的学习环境我们的教室都配备了空调和投影,教师上课一般都用多媒体教学。有个舒适的学习环境是不是也能增加学习的兴趣和信心呢?七、专本三年同读计划我们为高中及以下学历想继续进修本科的同学专门设计了《专本三年同读计划》,可以在三年内,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大专文凭和自学考试本科文凭。专本三年同读还能享受更多优惠!八、华泰自考网络课堂为了更方便学生学习,提高学生的考试通过率,结合面授我校推出免费的“华泰自考网络课堂”,让学生可以在互联网上随时随地学习。

新阳是什么玩意? 只知道华泰。

  •   索引序列
  •   广东高中自考本科补考
  •   广东省高中自考本科补考
  •   广州高中自考本科补考
  •   东莞高中自考本科补考
  •   东莞高中自考本科补习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