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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转籍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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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转籍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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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考包括转入、转出。转出是指自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等原因到外省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出手续;转入是指外省市考生因故需要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入手续。办理转出手续必须持有北京市自学考试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需注意以下问题:1、考籍转出的问题。办理转出手续,遵循的原则是考籍转出,而不是课程或专业的成绩转出。但是,如果考生专、本课程同时在北京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把专科成绩转往外地,保留本科考试成绩,即将来专科在外地毕业,本科在北京毕业。但要注意,在外地参加专科考试期间,不能在当地再参加本科课程考试,否则属于交叉考试,转回的本科课程成绩无效。2、交叉考试的问题。非北京户口的考生转出考籍后不允许再转回北京参加考试。有的考生说,我不办理转出,我在外地考几科成绩再办理转入,行不行?北京市自考办不允许这种交叉考试,2003年北京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考生一旦办理转出手续,将注销其考籍,因此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要慎重对待,三思而后行。3、办理转出手续时间的问题。如果当年参加了自学考试,考生必须在当期考试成绩发放之日(上半年6月15日、下半年12月15日)后办理转出手续。否则,如果考生提前办理了转出手续,在发成绩后又有通过的课程,市自考办将不再为其办理转出手续。因为转出手续必须一次办理完毕,不能分次办理,且外省地自考办也不允许二次成绩合档(办理转入手续)。4、关于到外地借考的问题。根据2000年3月公布的《转考办法》,北京市自考办原则上不办理借考手续。对于国家公务员、军人因执行特殊公务到外地工作一年以上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自考办成绩科进行审批,办理借考手续。如考生因出差到外地工作不在此范围内。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考生需先与外省自考办取得联系,得到转出课程认可及接收信息后,再办理转出手续。办理转入手续需注意以下问题:1、丢失成绩通知单如何认定?有一部分外地考生在考籍转入北京时,丢失了当地的成绩通知单。现在很多省市取消考籍档案中的试卷转考办法,代之以转考成绩证明,而转考成绩证明中又未注明考试时间,对此北京市自考办要求丢失成绩通知单的外省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前,应在当地的自考办办理成绩证明手续并注明考试时间,以证明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然后待考籍档案到京后,再持成绩证明、北京自考准考证(IC卡),到北京市自考办成绩科办理考籍转入手续。2、姓名不符怎么办?在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时,部分外省考生成绩通知单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北京准考证上的姓名不符,有的是同音字,有的是因机器打不出字的空档。根据京考自考〔2002〕9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及考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更改姓名的考生须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及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上注明姓名、曾用名,户籍证明须贴照片,注明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等。如果外省自考办打印成绩单上的名字错误,须由外省自考办考籍科在成绩单上加以改正,并加盖省自考办公章,同时更改姓名必须与外省考生转考档案上名字一致,即外省转考档案、外省成绩通知单、身份证、北京准考证名字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姓名不符合的问题将会给考生今后参加考试以及办毕业手续,申请学位等带来很多麻烦。3、转入课程如何认定?转入课程的认定,北京市自考办遵循的原则是: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及要求相同的有效,要求不同的无效。具体分为两种情况。①由于外省执行的考试计划与北京的考试计划有不同之处,外省计划中某些课程北京计划中没有相对应的课程,对这些课程北京市自考办不予承认。②由于各省自考办均处在新旧计划交替时期,有些外省自考办在转考档案中注明的是考生新计划顶替课程,而不是考生实际考的课程,比如宏观经济管理,在四川省新计划顶替计算机应用基础,转考档案中注明课程是计算机应用基础,北京市自考办认定考试课程的原则是考生实际参加考试的课程,对此问题将根据外省自考办提供的计划,再核对考生的成绩通知单,以考生实际考试的课程为准,如考生有疑问请提供外省的考试计划研究解决。2003年北京市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后,将对转入课程实行成绩合档即成绩录入计算机,打印转入成绩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考生保存办毕业手续时交验,一份存档。4、转入课程门数是否有限制?北京自学考试《转考办法》中规定,凡外地考生在北京均需专科考够5门,本科考够4门,方可在北京办理毕业,同时又规定因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者,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接受此限制。5、考生可否自带考籍档案?按全国考办规定,北京市自考办于2000年1月明确规定不接受考生自带考籍档案。自带档案的考生必须将自己的档案寄回其所在的省自考办,经省自考办审核后,由考试机构以机要件的形式邮寄至京。

跨省转考应持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向设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原省级自考办将考籍档案转出、注销原准考证,然后到转入的省级自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领取新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继续考相同专业的考生,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全部有效。 湖南岳阳自考转入要求: 一、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六条第二款至第六款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患以转出地省自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我省在籍考生未办理考籍转出而参加外省自学考试的,我省对其考试成绩不予认可,不受理其考籍档案转入。 二、凡考籍转入湖南省的考生,其考试科目必须按湖南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凡与湖南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需要免考的课程参照湖南省该专业相同课程的标准执行。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考籍的考生,其毕业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考核。 三、转考考生应当在湖南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不含实践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方可在湖南省申办毕业手续。 四、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9月份)到湖南省自考办或者经湖南省自考办授权的地级自考机构,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湖南省自考办出具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附件2)上签字。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到自考办,准备好所有的资料

湖南省自考转籍政策规定

新疆自考办规定:本区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考生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区自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转出考生的考籍档案由区自考办以机要形式寄发有关省自考办,考生不得自带档案。 转出考籍档案要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由区自考办负责寄出并留存根备查。未经区自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转考办理程序 ①办理时间:每年3月1日至30日和9月1日至30日,区自考办对考生个人以及县(市、区)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 ②办理方式 个人办理: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区自考办回收考生老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并出具盖有签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考省内转考成绩证明》。再由考生前往转出地提取档案,在办理手续之日起15日内将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 本区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本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成绩证明,档案的传递由省自考办负责。是否可以来回转新疆考办没有有关的规定,你最好问一下本地考办,一般来说是转出之后数年内不可以转回,但是也有地区规定转出就不可以转回。无论是否在校学习,考试的安排都是一样的。沿海地区广东、浙江、山东、天津都是一年考四次,福建一年考三次。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自考本科可以在别的省考吗??自考本可以转到其他省吗?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自考本科可以在别的省考吗??自考本可以转到其他省吗?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自考本科可以在别的省考吗?可以的跨省报考,跨省转考,应向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到别的省市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考手续。目前,全国尚未作出统一规定,考生可向所在地(市)或省级自考办咨询,按其规定的程序办理转考手续。扩展资料:由原省级自考办将考绩档案转出、注销原准考证,然后到转入的省级自考办办理转籍档案转入手续、领取新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继续考相同专业的考生,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全部有效;转入省没有开设原考专业或本人需要报考其他专业者,按改报专业办理有效手续,原考课程的成绩合格按改报专业的规定执行。省内转考的手续各省不尽相同,一般是向所在地(市)自考办提出审请,经省级自考办批准或备案,准销旧准考证、换发新证,然后到转入地(市)继续应考。参考资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因户口或工作变动需到其他省,已考专业课程怎自考可以跨省考试吗自考可以跨省考报考。考生需要办理省际转考手续。考生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课程合格证》等有关证明,到所在市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考生应该注意的是:转考时,各级考办要严格考生的转考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没有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予合并在籍成绩。跨省自考一定要办好转考手续,不然很有可能导致考试无效或者无法参加考试,考生千万注意。大自考跨省报名流程:因为自考的成绩有效期时间较长,有8年,这8年期间有考生因为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到别的省市的,那就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考手续。跨省转考,应持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向设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原省级自考办将考籍档案转出、注销原准考证,然后到转入的省级自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领取新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继续考相同专业的考生,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全部有效;转入省没有开设原考专业或本人需要改报其他专业者,按改报专业办理有关手续,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按改报专业的规定执行。需要转考的考生,在你要转考的省市报名点报名,取得你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然后在你本地省市的自考办办公时间内,持原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和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考生在转入省市考办办公时间日,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自学考试本科考试能不能跨省参加?自考可以跨省异地参加考试,需要通过网上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提交转考申请后,办理自考转免考手续,参考各地自考转考具体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自考本科段的考生,应带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才可报考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4、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5、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上交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专科毕业证。在本省内要怎么办理自考转考手续?省内自考转考分为省内转出和省内转入。1、省内转考的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在转出当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下次直接到转考地报考,不再办理入籍手续。2、省内转入的考生在转出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不再到转入地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下一次报考期间直接到转入地的任意报名站报考。但在转入地另有准考证号的,必须办理合并手续。自考可以中途转异地考吗自考允许跨省转考籍。考生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其它原因需要去异地参加自学考试的。按如下规定办理:考生本人必须带上所有的课程合格证书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的区县自考办办理考籍转移手续。若是请人代办,本人写委托书,代办人还要出示身份证件。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可以转考。

一、专业转考

考生要跨考其他专业或者停考本专业再报考其他专业,不再用办理新的准考证,只需填写《报考课程卡》,即可参加另一专业课程的考试。

二、地域转考

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和有关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到市自考办办理转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

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 。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

自考是一种自主学习的过程,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毕业)。

无论是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各级考办要严格审查考生的转考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考生在违纪停考期间一律不给办理。在我省受停考处理期间,由外省转入的成绩不给承认。凡不经审查,不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给合档。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何进行专业转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1、如果从江西传湖南,就从江西省自考办申请转出,到湖南省自考办办理转入就行,相反如果是湖南转江西也一样。但是江西转出对户籍有限制,江西本省的户口无法转出。2、将成绩转出对应省的考籍就被转出了;3、如果专科是法律专业的就不需要加考,跨专业才要加考。 补充:1、如果在江西申请过专科毕业证自考的,不能转出。2、确定要转出,你要去湖南了解毕业证外省转入是否有科目数量的限制3、你需要加考,既然选择湖南 就要到湖南那边去询问。4、毕业论文需要联系主科院校。一般是允许提前申请论文答辩的,本科必须答辩。

湖南自考转籍政策

转考包括转入、转出。转出是指自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等原因到外省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出手续;转入是指外省市考生因故需要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入手续。办理转出手续必须持有北京市自学考试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需注意以下问题:1、考籍转出的问题。办理转出手续,遵循的原则是考籍转出,而不是课程或专业的成绩转出。但是,如果考生专、本课程同时在北京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把专科成绩转往外地,保留本科考试成绩,即将来专科在外地毕业,本科在北京毕业。但要注意,在外地参加专科考试期间,不能在当地再参加本科课程考试,否则属于交叉考试,转回的本科课程成绩无效。2、交叉考试的问题。非北京户口的考生转出考籍后不允许再转回北京参加考试。有的考生说,我不办理转出,我在外地考几科成绩再办理转入,行不行?北京市自考办不允许这种交叉考试,2003年北京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考生一旦办理转出手续,将注销其考籍,因此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要慎重对待,三思而后行。3、办理转出手续时间的问题。如果当年参加了自学考试,考生必须在当期考试成绩发放之日(上半年6月15日、下半年12月15日)后办理转出手续。否则,如果考生提前办理了转出手续,在发成绩后又有通过的课程,市自考办将不再为其办理转出手续。因为转出手续必须一次办理完毕,不能分次办理,且外省地自考办也不允许二次成绩合档(办理转入手续)。4、关于到外地借考的问题。根据2000年3月公布的《转考办法》,北京市自考办原则上不办理借考手续。对于国家公务员、军人因执行特殊公务到外地工作一年以上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自考办成绩科进行审批,办理借考手续。如考生因出差到外地工作不在此范围内。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考生需先与外省自考办取得联系,得到转出课程认可及接收信息后,再办理转出手续。办理转入手续需注意以下问题:1、丢失成绩通知单如何认定?有一部分外地考生在考籍转入北京时,丢失了当地的成绩通知单。现在很多省市取消考籍档案中的试卷转考办法,代之以转考成绩证明,而转考成绩证明中又未注明考试时间,对此北京市自考办要求丢失成绩通知单的外省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前,应在当地的自考办办理成绩证明手续并注明考试时间,以证明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然后待考籍档案到京后,再持成绩证明、北京自考准考证(IC卡),到北京市自考办成绩科办理考籍转入手续。2、姓名不符怎么办?在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时,部分外省考生成绩通知单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北京准考证上的姓名不符,有的是同音字,有的是因机器打不出字的空档。根据京考自考〔2002〕9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及考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更改姓名的考生须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及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上注明姓名、曾用名,户籍证明须贴照片,注明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等。如果外省自考办打印成绩单上的名字错误,须由外省自考办考籍科在成绩单上加以改正,并加盖省自考办公章,同时更改姓名必须与外省考生转考档案上名字一致,即外省转考档案、外省成绩通知单、身份证、北京准考证名字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姓名不符合的问题将会给考生今后参加考试以及办毕业手续,申请学位等带来很多麻烦。3、转入课程如何认定?转入课程的认定,北京市自考办遵循的原则是: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及要求相同的有效,要求不同的无效。具体分为两种情况。①由于外省执行的考试计划与北京的考试计划有不同之处,外省计划中某些课程北京计划中没有相对应的课程,对这些课程北京市自考办不予承认。②由于各省自考办均处在新旧计划交替时期,有些外省自考办在转考档案中注明的是考生新计划顶替课程,而不是考生实际考的课程,比如宏观经济管理,在四川省新计划顶替计算机应用基础,转考档案中注明课程是计算机应用基础,北京市自考办认定考试课程的原则是考生实际参加考试的课程,对此问题将根据外省自考办提供的计划,再核对考生的成绩通知单,以考生实际考试的课程为准,如考生有疑问请提供外省的考试计划研究解决。2003年北京市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后,将对转入课程实行成绩合档即成绩录入计算机,打印转入成绩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考生保存办毕业手续时交验,一份存档。4、转入课程门数是否有限制?北京自学考试《转考办法》中规定,凡外地考生在北京均需专科考够5门,本科考够4门,方可在北京办理毕业,同时又规定因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者,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接受此限制。5、考生可否自带考籍档案?按全国考办规定,北京市自考办于2000年1月明确规定不接受考生自带考籍档案。自带档案的考生必须将自己的档案寄回其所在的省自考办,经省自考办审核后,由考试机构以机要件的形式邮寄至京。

到自考办,准备好所有的资料

跨省转考应持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向设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原省级自考办将考籍档案转出、注销原准考证,然后到转入的省级自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领取新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继续考相同专业的考生,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全部有效。 湖南岳阳自考转入要求: 一、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六条第二款至第六款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患以转出地省自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我省在籍考生未办理考籍转出而参加外省自学考试的,我省对其考试成绩不予认可,不受理其考籍档案转入。 二、凡考籍转入湖南省的考生,其考试科目必须按湖南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凡与湖南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需要免考的课程参照湖南省该专业相同课程的标准执行。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考籍的考生,其毕业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考核。 三、转考考生应当在湖南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不含实践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方可在湖南省申办毕业手续。 四、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9月份)到湖南省自考办或者经湖南省自考办授权的地级自考机构,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湖南省自考办出具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附件2)上签字。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湖南省自考转籍政策

期待,我也要转!

自考考生在办理转考手续前,必须先在转入地取得考籍信息。办理转考时遵循以下流程:1、考生按照转出地要求,先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再按转入地要求办理转入手续。2、考生的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等考籍档案,由转出地遵循规定标准,生成符合全国“转考平台”要求的电子档案。省际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的递送和接收。3、省际考试机构依据全国“转考平台”的数据交换结果,分别对转出考生的在籍档案进行更新和状态变更,转考完成。

1、如果从江西传湖南,就从江西省自考办申请转出,到湖南省自考办办理转入就行,相反如果是湖南转江西也一样。但是江西转出对户籍有限制,江西本省的户口无法转出。2、将成绩转出对应省的考籍就被转出了;3、如果专科是法律专业的就不需要加考,跨专业才要加考。 补充:1、如果在江西申请过专科毕业证自考的,不能转出。2、确定要转出,你要去湖南了解毕业证外省转入是否有科目数量的限制3、你需要加考,既然选择湖南 就要到湖南那边去询问。4、毕业论文需要联系主科院校。一般是允许提前申请论文答辩的,本科必须答辩。

新疆自考办规定:本区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考生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区自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转出考生的考籍档案由区自考办以机要形式寄发有关省自考办,考生不得自带档案。 转出考籍档案要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由区自考办负责寄出并留存根备查。未经区自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转考办理程序 ①办理时间:每年3月1日至30日和9月1日至30日,区自考办对考生个人以及县(市、区)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 ②办理方式 个人办理: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区自考办回收考生老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并出具盖有签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考省内转考成绩证明》。再由考生前往转出地提取档案,在办理手续之日起15日内将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 本区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本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成绩证明,档案的传递由省自考办负责。是否可以来回转新疆考办没有有关的规定,你最好问一下本地考办,一般来说是转出之后数年内不可以转回,但是也有地区规定转出就不可以转回。无论是否在校学习,考试的安排都是一样的。沿海地区广东、浙江、山东、天津都是一年考四次,福建一年考三次。

湖南自考转籍政策变化

转考包括转入、转出。转出是指自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等原因到外省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出手续;转入是指外省市考生因故需要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入手续。办理转出手续必须持有北京市自学考试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需注意以下问题:1、考籍转出的问题。办理转出手续,遵循的原则是考籍转出,而不是课程或专业的成绩转出。但是,如果考生专、本课程同时在北京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把专科成绩转往外地,保留本科考试成绩,即将来专科在外地毕业,本科在北京毕业。但要注意,在外地参加专科考试期间,不能在当地再参加本科课程考试,否则属于交叉考试,转回的本科课程成绩无效。2、交叉考试的问题。非北京户口的考生转出考籍后不允许再转回北京参加考试。有的考生说,我不办理转出,我在外地考几科成绩再办理转入,行不行?北京市自考办不允许这种交叉考试,2003年北京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考生一旦办理转出手续,将注销其考籍,因此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要慎重对待,三思而后行。3、办理转出手续时间的问题。如果当年参加了自学考试,考生必须在当期考试成绩发放之日(上半年6月15日、下半年12月15日)后办理转出手续。否则,如果考生提前办理了转出手续,在发成绩后又有通过的课程,市自考办将不再为其办理转出手续。因为转出手续必须一次办理完毕,不能分次办理,且外省地自考办也不允许二次成绩合档(办理转入手续)。4、关于到外地借考的问题。根据2000年3月公布的《转考办法》,北京市自考办原则上不办理借考手续。对于国家公务员、军人因执行特殊公务到外地工作一年以上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自考办成绩科进行审批,办理借考手续。如考生因出差到外地工作不在此范围内。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考生需先与外省自考办取得联系,得到转出课程认可及接收信息后,再办理转出手续。办理转入手续需注意以下问题:1、丢失成绩通知单如何认定?有一部分外地考生在考籍转入北京时,丢失了当地的成绩通知单。现在很多省市取消考籍档案中的试卷转考办法,代之以转考成绩证明,而转考成绩证明中又未注明考试时间,对此北京市自考办要求丢失成绩通知单的外省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前,应在当地的自考办办理成绩证明手续并注明考试时间,以证明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然后待考籍档案到京后,再持成绩证明、北京自考准考证(IC卡),到北京市自考办成绩科办理考籍转入手续。2、姓名不符怎么办?在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时,部分外省考生成绩通知单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北京准考证上的姓名不符,有的是同音字,有的是因机器打不出字的空档。根据京考自考〔2002〕9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及考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更改姓名的考生须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及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上注明姓名、曾用名,户籍证明须贴照片,注明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等。如果外省自考办打印成绩单上的名字错误,须由外省自考办考籍科在成绩单上加以改正,并加盖省自考办公章,同时更改姓名必须与外省考生转考档案上名字一致,即外省转考档案、外省成绩通知单、身份证、北京准考证名字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姓名不符合的问题将会给考生今后参加考试以及办毕业手续,申请学位等带来很多麻烦。3、转入课程如何认定?转入课程的认定,北京市自考办遵循的原则是: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及要求相同的有效,要求不同的无效。具体分为两种情况。①由于外省执行的考试计划与北京的考试计划有不同之处,外省计划中某些课程北京计划中没有相对应的课程,对这些课程北京市自考办不予承认。②由于各省自考办均处在新旧计划交替时期,有些外省自考办在转考档案中注明的是考生新计划顶替课程,而不是考生实际考的课程,比如宏观经济管理,在四川省新计划顶替计算机应用基础,转考档案中注明课程是计算机应用基础,北京市自考办认定考试课程的原则是考生实际参加考试的课程,对此问题将根据外省自考办提供的计划,再核对考生的成绩通知单,以考生实际考试的课程为准,如考生有疑问请提供外省的考试计划研究解决。2003年北京市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后,将对转入课程实行成绩合档即成绩录入计算机,打印转入成绩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考生保存办毕业手续时交验,一份存档。4、转入课程门数是否有限制?北京自学考试《转考办法》中规定,凡外地考生在北京均需专科考够5门,本科考够4门,方可在北京办理毕业,同时又规定因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者,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接受此限制。5、考生可否自带考籍档案?按全国考办规定,北京市自考办于2000年1月明确规定不接受考生自带考籍档案。自带档案的考生必须将自己的档案寄回其所在的省自考办,经省自考办审核后,由考试机构以机要件的形式邮寄至京。

加一个学历机构的人可以咨询了解,这样更清楚。

以鞍山为例子:

一是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考生不得在鞍山市继续报名考试;

二是考生欲转入的县(区)已经停止接纳自考考生,则不能转出到相应的县(区);考生欲转入的县(区)没有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则不能转出到相应的县(区),考生可以选择有本人所报专业的县(区)。

其中的第二条在字面上不太好理解,我们举例说明一下。比如,某个考生想转到大连市长海县,但长海县已经没有在籍考生,不接纳考生报名了,如果接受该生转入,那么整个长海县将来就只有一名考生参加自学考试,这势必给该县带来很大的不便之处。所以,辽宁省招考办规定:该生不能选择转到大连市长海县,而只能选择转到大连市的其他县(区)。

社会考生转出

湖南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和准考证一起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考转外省成绩证明》作为备查依据,考籍转移由省自考办通过机要形式递送,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开具《湖南省转考介绍信》前往转入省办理转考。

办理流程为:

(1)2000年以前毕业(含2000年)

①考生须到当时办理毕业登记时所属的省辖市自考办开具相关证明。

②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

③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自考办开具的证明,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2)2001年以后毕业(含2001年)的,①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②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毕业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鞍山教育网-2016年自学考试电子转考说明(鞍山市自学考试转考工作问答第八点)

凡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等原因,不能继续在我省报名参考的考生,可以申请转籍。一、已取得一门课程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可持身份证、考籍证、课程合格证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登记表》,经省自学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方能转出。考生考籍转出时,省自学考试机构要将其考籍证收回并注销其考籍。二、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本省办理毕业手续,不予转籍。三、转去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籍档案要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由省自学考试机构负责以机要件形式寄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机构,并留存根备查。转籍考生不得自带档案。四、凡因违纪舞弊受到停考处罚的考生,在停考期间不得转籍。五、考生自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之日起,原则上三年内不予办理再转入的手续。六、 各级自学考试机构在上报考生的转籍材料时,须重点保证考生的基本信息(包括考籍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转入(转出)地址的准确性。考生的转籍申 请,一经受理必须在三个月内将考生转籍档案报送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对于因未能及时送交考生档案,导致考生转籍延误,其责任与解释工作由经办的市(州)或县 (市、区)自学考试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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